吃醋的感觉很美妙

吃醋的感觉很美妙

醋场子

又读《红楼梦》。总觉得大观园就像一个偌大的醋场子,里面总是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酸味。里面精彩的情节都与人与人之间的酸味有关。总是这个女人吃那个女人的醋,那个女人又吃这个女人的醋,然后她们又共同吃其他女人的醋。这些构成了《红楼梦》的精华。当然,《红楼梦》里的酸醋并不浓酽,也不变质,更不恶毒,倒是有点贵妃醋的情趣和芬芳。当然,这当中有很多醋是因为宝玉而吃的,宝玉也像一个女人,他惹女人们为他吃醋,他也为女人们吃醋。

《红楼梦》中有很多“吃醋”的情节很美妙。第三十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贾宝玉发无名火踢了袭人一脚之后,因为宝玉对之有愧,便对之恩爱有加,这就引起了晴雯的吃醋,原文中写道:

晴雯听他说“我们”两字,自然是她(袭人)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醋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了!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些事,也瞒不过我去。——不是我说:正经明公正道的,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

三人搅成一锅粥之时,恰巧林黛玉进来了,这更是一个醋坛子,一见面,便如醋坛子打翻了似的,又是一地的酸话。原文写道:

黛玉道:“二哥哥,你不告诉我,我不问就知道了。”一面说,一面拍着袭人的肩膀,笑道:“好嫂子,你告诉我。必定是你们两口子拌了嘴了?告诉妹妹,替你们和息和息。”袭人推她道:“姑娘,你闹什么!我们一个丫头,姑娘只是混说。”黛玉笑道:“你说你是丫头,我只拿你当嫂子待。”

按黛玉的身份和修养,她是不应该讲这一番话的,因为毕竟宝玉和袭人有主仆之分,这样的玩笑有一些低劣的成分。但林妹妹显然是吃醋昏了头,为了一泄心中的酸楚,其他的,也是全顾不得了。可以说,林妹妹脸上堆的是笑,但内心中完全是醋!黛玉和晴雯吃醋的模样很真实,也很可爱,一点也不厌人,倒是十分地有情趣。

《红楼梦》中几乎没有人是不吃醋的。刘姥姥表面看起来傻头傻脑地奉承着东家,其实心里也是酸酸的,酸的底质是苦;焦大酒后说连大观园里的石狮子都不干净,其实也是在吃醋,焦大的酸的底质是愤。鲁迅说焦大肯定是不会爱林妹妹的,我看倒不一定,焦大是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因此一激愤就大声嚷着醋太酸,典型一个“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

《红楼梦》中真正不吃醋的似乎只有薛蟠。薛蟠身上似乎有一种“现代愤青”的影子,“愤青”们是不吃醋的,因为他们心随肉走,酷爱金钱,玩世不恭,吃喝嫖赌。

好男儿在厨房

烹饪是一门艺术,这似乎是一种共识,所以我说烹饪的人是要有艺术感觉的。在很大程度上,烹饪时所需要的艺术感觉与创造艺术时所需要的艺术感觉是相通的。从客观上讲,男性所具有的艺术感觉和创造力较女性强。因此可以肯定地说,男人更适合烧菜,无论是当职业厨子还是业余在家烹饪。

男人的创造力和能量更强,这使得他在烧菜时更具有一种开拓精神,更有一种创造力。女人烧菜有着很大缺陷,女人太细腻,太专注,太保守,太死板,细腻有余而大局观差,所以女人烧菜往往缺乏一种独特的味道和个性,比较平淡。女人也不善于反思,在烧菜上往往改变很少,进步不快。所以一个家庭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母亲一辈子只会烧几个拿手菜,而这通常是她当姑娘时学的。

而男人天生就是做菜的。男人不守规矩,创造力强。这种特点在其他方面还有可能用错或者无用武之地,但用在烹饪上却是恰到好处。男人可以日日精进,将他的聪明才智都发挥在厨房里。而厨房,是男人智慧、想象力、性情发挥的最佳场所。而且在厨房里,男人还可以锤炼自己的厨心、厨趣、厨艺、厨品。这些厨房里所必要的东西,与人的人品、性情、处世原则等,都是相连相通的。《老子》说“治大国如烹小鲜”,这话从两方面理解都对,如果菜烧得好了,治理国家就变得容易了。那与烧菜的“理”是一样的。

喜欢烹饪的男人还比较有情趣,有责任感,有一种比较平和的心态。如果一个男人愿意在厨房里待着,那么他一定是一个比较优秀的男人。而男人一旦拿起锅勺,女人也会变得温存起来,女人也有好性情了,好女人就是这样形成的。

换个角度来说,这世界乱的,一天到晚泡在外面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待在家里烧烧菜。一个愿意待在家里的男人,一定是个不俗的男人。

在银河公园纳凉

夜晚在银河公园纳凉,有风轻轻掠过,很是舒畅。抬头居然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的星星。在城市的上空,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看到过星星了。在与星星对视之后,心里竟有些感动,绒绒的,感到湿润和温暖。

人是需要经常凝望星星的,也需要星星的凝视。

《三国》

中国古代小说总是拙于表现人心,历史书籍也是这样。这使得中国历史看起来总像是纲纲常常,只有各种各样的事件,缺乏心理和人味;也像是一盘有着影像的电脑游戏,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没有内心,没有私生活,只有程序控制的行动,而一些能充分体现“人味”的动机却被忽略。比如说《三国》中写曹丕与曹植的争夺,都以为是为王权而斗,其实应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植可能与曹丕的老婆也就是自己的嫂子甄氏有染。甄氏是一个才貌双全的美人,她原先是袁绍的儿子袁熙的老婆。曹操攻打邺城的真正用意也是为了这个美丽的甄氏,但被曹丕占了先,孟德便不好再说什么,便让曹丕娶了甄氏。

在曹操父子当中,曹植无疑是最多情的,他显然爱着甄氏。曹植所写的《洛神赋》,很明显就是对甄氏的“移情”,因为文中的“洛神”梳着“灵蛇髻”,那是甄氏独一无二的装扮。这一点曹丕肯定也能看得出来。至于曹植与甄氏有没有真正的“一腿”,那倒没有证据,但暗恋是明显的,暗恋也会让人不舒服,所以曹丕就找一个“碴”,将曹植给摆平了。

唯一可惜的,是美人甄氏。女人们在男人们争夺的空间里,就如同砧板上的鱼肉,要被红烧或者清蒸,那是一念之间,一怒之下,甚至还可以被丢进垃圾桶里。

历史并不难懂,它也是现实。几千年永恒不变的,是人心。对于历史,如果以人心和人情为出发点,它就离我们很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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