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被动的融入

第一章 被动的融入

繁荣的今天,荒芜的过去

岭南,五岭之南,在很多中国人心中,这里都是一个富裕的地区。

这里有广州、深圳、香港、东莞等发达城市,它们都有自己的特点。前三者的繁华无须赘言,东莞的制造加工行业之发达,也是举世皆知的。那里是著名的世界工厂,因为人力成本更低,无数的国际知名品牌都把设计思路送到东莞,让中国人为他们加工生产。

我在东莞生活了多年,对那座城市不能说了如指掌,但也有过观察和考察。最令我感动的,是当地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支持。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策上,当地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都很大。东莞市有很好的图书馆,里面设了“市民学堂”,图书馆会定期邀请知名文化人士进行主题演讲,而且,讲座是完全免费的,演讲嘉宾的讲课费用由政府承担。此外,东莞市政府对我这样的新移民非常好,广州举办亚运会的时候,火炬传递经过东莞,我被选做其中的一名火炬手。作为对东莞的感恩,我至今仍然收藏着那支火炬。而且,我在东莞民间发现了很多好东西,比如木鱼歌,偏偏本地人中了解者甚少。我常感叹,人们闭着眼睛把东莞称作文化沙漠,使宝藏蒙尘,真是可惜。

不过,这不是东莞才有的现象,整个岭南,甚至整个中国,对老祖宗留下的宝贝,对本地值得骄傲的文化遗产,都没有足够的了解,甚至一无所知。反而是我这个外乡人,每到一个地方都能发现很多宝贝,心中每次都生起无穷的感叹。我之所以想记录自己看到的中国大地,也有这个原因。

比如,广东为什么被简称为粤?广东话为什么叫粤语?粤字是怎么来的?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

实际上,广东之所以被简称为粤,是因为先秦时期的古籍称之为越,古时候粤与越通用,因此广东就被简称为粤。不过,古时不只广东地区被称为越地,长江以南的沿海地区都属于越地。《汉书·地理志》中说过,该地“自交阯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因此,中原人称之为百越。所谓的百,就是多,百越则是部落很多、种姓很多的意思。居住在这一地区的人,中原人称之为百越族或古越族——它虽然叫族,但不是民族,而是群体。百越族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其中有许多个少数民族,如壮族、瑶族等。

和匈奴人一样,百越族的各个部落之间并不亲近,来往也不多,因为语言不完全一样,沟通不太方便,住得又远,还把彼此视为竞争对手,互相抢夺生存之资。不过,百越也有势力较大的部落联盟,由酋长统治。后来跟秦朝打仗的,就是瓯越联盟。

百越地区与中原之间有五岭(大庾岭、骑田岭、都庞岭、萌渚岭和越城岭)相隔,交通不便,越人很少与中原人来往,百越地非常闭塞落后,无论经济、生产还是文化,都处于极为原始的状态。而且,百越地区人口稀少,根据其主要聚居地,大概可分为东越、闽越、南越、西瓯和雒越等部落。其中,东越部落也称东瓯部落,生活在今天的浙江东部瓯江流域一带,即今天的温州地区;闽越部落生活在今天的福建一带,曾建立闽越国,以福州为中心;南越部落生活在今天的广东南部、北部和西部;西瓯部落生活在今天的广西一带,地处桂江和浔江流域,为了跟东瓯有所区别,便叫西瓯或西越;雒越部落又叫骆越部落,分布在今天的广东西部、广西、海南与越南北部同京一带,中心是交趾(古籍中亦作交阯)。

骆越之骆,有水田之意,也有人说是山麓、岭脚地带的意思。也就是说,过去把耕种山谷岭脚地带水田的越人称为骆越或雒越,以此区别于闽越、于越、滇越、南越等部落。骆越人经常与西瓯越人一起生活,因此,历史上经常将他们并称为瓯雒。

瓯雒人在历史上最引人注目之处,是他们的制鼓技术。瓯雒的文化经济虽然落后,但他们做出的铜鼓非常好。《后汉书·马援列传》中记载,马援“于交阯得骆越铜鼓,乃铸为马式”。唐昭宗时期的广州司马刘恂在《岭表录异》中也有相关记载:“蛮夷之乐有铜鼓焉,形如腰鼓,而一头有面,鼓面圆二尺许,面与身连,全用铜铸。其身遍有虫鱼花草之状,通体均匀,厚二分以外,炉铸之妙,实为奇巧。击之响亮不下鸣鼍。贞元中,骠国进乐,有玉螺铜鼓。即知南蛮酋首之家,皆有此鼓也。咸通末,幽州张直方贬龚州刺史。到任后,修葺州城,因掘土得一铜鼓。满任,载以归京。到襄汉,以为无用之物,遂舍延寿庆院,用大木鱼悬于斋室。今见存焉。僖宗朝,郑续镇番禺日,有林蔼者为高州太守。有牧儿因放牛,闻田中有蛤鸣,牧童遂捕之。蛤跃入一穴,掘之深大,即蛮酋冢也。蛤乃无踪,穴中得一铜鼓,其色翠绿,土蚀数处损缺,其上隐起,多铸蛙黾之状。疑其鸣蛤即鼓精也。遂状其缘由,纳于广帅,悬于武库,今尚存焉。”“今尚存焉”和“今见存焉”,指的都是刘恂写《岭表录异》时仍然存在,但那些铜鼓据说确实保存至今。《岭表录异》的作者刘恂曾是唐昭宗时期的广州司马,任满要回到中原地区时,嫌政治中心的氛围过于扰攘,于是留在了广州,专心创作。可见,岭南虽然地处偏僻,气候对北方人来说也很是恶劣,但相对于中原的政治环境来说,岭南要单纯很多。

有趣的是,刘恂的《岭表录异》除了记录一些岭南民情、异物、异事外,还记录了很多关于岭南饮食方面的内容,比如各种鱼虾、海蟹、蚌蛤的形状、滋味和烹制方法等,岭南人喜食的各类水果、禽虫也有记述。被贬至岭南的苏轼,同样留下了“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名句。可见,岭南人喜欢吃、注重吃,是古时候就遗留下来的传统。当然,苏轼本来就是出名的老饕,既爱吃,又会吃。他发明的东坡肘子,至今仍然很受欢迎。

岭南在过去是著名的流放地,很多优秀的文人得罪当朝权贵之后,都被贬到了这块土地上,比如韩愈。韩愈因为阻止皇帝迎佛骨被贬到潮州,临行前,他写下一首叫《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的七言律诗以述愁绪:“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诗中充满了悲凉之感,可见他对岭南的印象是多么糟糕。但是,一到岭南,他就不再顾影自怜,而是将生命投入了更大的事业,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尤其在兴修水利、改善民生方面贡献最大。明嘉靖年间,礼部右谏沈伯咸为了表达对他的敬意,专门在韩山写下“功不在禹下”的碑文。

岭南之所以有后来的繁华,跟韩愈等遭到贬谪的文人有很大的关系,他们不但为改善当地民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为营造当地的文化环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没有他们,岭南不会有那么博大包容的文化,也不会出现那么多可歌可泣的人物和事件。所以,他们的遭到贬谪,实在说不清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秦始皇的野心

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二十八年,有一个野心膨胀的政治家,将贪婪的眼光投向了物产丰富、奇珍异宝众多又人烟稀少的岭南大地。

这个人就是秦始皇嬴政。

嬴政在统一六国,成为君临天下的始皇帝之前,就在盘算着如何将百越之地也纳入自家的势力版图。因此,打败六国,建立大一统的秦王朝之后,他几乎没有给老百姓太多的喘息时间,就集合七国之力,组织了一支五十万人的军队,向遥远的南方进发。

据说,那场战争非常惨烈,远比攻克六国更加困难。而百越之地可投入战争的人数极少,据专家估算,百越地在秦军入侵之前,不过五十万人,其中的青壮年很可能不超过五万人。但就是这五万人,让五十万秦军征战了九年,损失了数十万士兵,后来不得不从囚犯中组织士兵,支援前线的作战。

怪的是,这场战争如此重要,在史书中却少见提及。《史记》和《汉书》大多讲的是赵佗如何建立南越国,他的子孙后代如何一个接一个地失败,最后南越国又是如何被汉武帝刘彻出兵攻克,真正地归入大汉版图。

《淮南子·人间训》对秦越之战倒是有所记载,但也不算多么详细。刘安在书中说道:“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嶷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三年不解甲驰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谪戍以备之。当此之时,男子不得修农亩,妇人不得剡麻考缕,羸弱服格于道,大夫箕会于衢,病者不得养,死者不得葬。于是陈胜起于大泽,奋臂大呼,天下席卷,而至于戏。刘、项兴义兵随,而定若折槁振落,遂失天下。祸在备胡而利越也。欲知筑修城以备亡,不知筑修城之所以亡也;发谪戍以备越,而不知难之从中发也。夫鹊先识岁之多风也,去高木而巢扶枝,大人过之则探,婴儿过之则挑其卵,知备远难而忘近患。故秦之设备也,鸟鹊之智也。”可见,刘安的目的不在于记录历史,而在于借助历史说明一个道理:不能因为对未来的忧虑而忽略当下的局面,否则,远虑就会带来近忧。

刘安认为,秦始皇之所以劳民伤财修筑长城,将老百姓欺负到极致,是因为听说“灭秦者,胡也”,想要提前做好抵御匈奴的准备,稳固和维护秦王朝的统治。他明知老百姓已经疲惫到极致,没有力气战斗了,却仍然要不顾一切、一次一次地发动战争,同样是忌惮百越各族的力量,想要尽早消除百越对秦王朝的威胁。这些“远虑”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但他忽略了眼前的一个事实:“当此之时,男子不得修农亩,妇人不得剡麻考缕,羸弱服格于道,大夫箕会于衢,病者不得养,死者不得葬。”刘安的意思是,在征战百越之地的过程中,病者得不到治疗,死者得不到掩埋,全国各地的男子都不能在田里安心地耕作,妇女也无法在家中静静地削麻纺织,连老弱病者都要外出拉车运送军粮和军需品,官吏们却还明目张胆地搜刮钱财。老百姓被逼到忍无可忍的地步,唯一的出路就是造反。于是,陈胜吴广揭竿起义,无数的民间力量奋起响应,强大的秦王朝很快就被推翻了。假如秦始皇得到天下之后,能像汉高祖刘邦那样体恤百姓,让百姓有喘息的机会,他的统治绝不会这么快就灭亡的。

刘安还说,这就是典型的“鸟雀之智”——乌鸦、喜鹊知道一年中哪个季节多风暴,想要防止鸟巢被大风刮走,于是把巢筑在低矮的树枝上,让鸟巢有所遮挡,但它们忽略了眼前的危险:鸟巢筑得太低,人们一下就能看到,不怀好意的人类会随手掏走雏鸟,调皮的孩子也会顺手挑破鸟蛋。他认为,秦始皇所做的所有防备,本质上都是这样——以为自己能防患于未然,却因此引来了祸患。

耐人寻味的是,刘安在《淮南子》中说得很好,自己却没有做到,他的大量行为,比如觊觎皇位、密谋造反等,都在否定他说过的那些道理。这让人在看他的书时产生了一种挥之不去的反感心理,觉得他在明目张胆地说谎。这是东方哲学的特点。在东方哲学的领域,你说了什么,自己就要做到,如果你做不到,不能言行合一,就会被人视为骗子、伪君子,遭人诟病。

假如不论刘安的为人,只论书的价值本身,那么《淮南子》还是值得一看的。胡适对它的评价就很高,认为它“集道家的大成”。梁启超也说,它“为西汉道家言之渊府,其书博大而和有条贯,汉人著述中第一流也”。

另外一个值得肯定之处在于,刘安虽然是无心插柳,但确实保存了历史。很多史书中都没有关于秦越大战的记载,只有《淮南子》对其进行了简要描述——“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嶷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派屠睢带领五十万大军分成五路向南进发。其一从今天的江西向东推进,攻取东瓯和闽越(浙江和福建);其二、三攻取南越(广东),前者进军今天的南昌,越过大庾岭进入广东北部,后者进军长沙,沿骑田岭直抵番禺;其四、五攻取西瓯(广西),前者由萌渚岭进入贺县,后者经越城岭进入桂林。这五路大军中,只有第一路军取得了胜利,是年攻下闽浙,也就是东瓯和闽越,设置了闽中郡,另外四路秦军则久攻不下,甚至吃尽了苦头,死伤无数。

为什么秦军在人数上具有压倒性优势,却不能战胜不足五万人的百越土著军队?原因有很多,比如,百越地区山高路险、河道纵横,对不熟悉地形的秦军来说,行军作战和军粮运输都极为困难。相反,百越军队熟悉地形,在行动方面占尽优势,时不时就会发动奇袭,切断秦军的军粮供给。而且,秦军是侵略者,他们发动的是非正义的战争,士气本来就不如拼死保卫家园的百越军队。再加上他们“三年不解甲驰弩”,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备战状态,精神压力极大,“使监禄无以转饷”,又时不时就忍饥挨饿,当然无法发挥出应有的战斗力。另外,秦军大多来自陕西、山西与河南等地,不习惯南方的湿热气候,很多人适应不了岭南的环境,军中瘟疫横行。各种困难叠加起来,给秦军造成了极大的阻力,因此他们才会苦战三年仍然一无所获,甚至损失了大量兵力。

到了公元前217年,秦始皇终于想到了对策,他“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意思是,秦始皇命令监御史——一个叫禄的人,没有人知道他姓什么,所以史书习惯称他为史禄,实际上他并不姓史,史只是他的职务而已——带兵在今天的广西兴安县开凿灵渠,修建粮道。那灵渠只有三四十公里长,很快就修好了,但功能非常强大,既能翻岭,又能爬坡,是世界上最早的船闸式运河,在水利史上有着一定地位。而且,它贯通了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将中原和岭南连接在一起,顺利解决了粮草运输的问题。于是秦军士气大振,恢复了一定的战斗力,还在一次作战中杀死了西瓯部落的首领译吁宋。

译吁宋是整个百越抗秦联盟的盟主,也是本次战役的总指挥。按照汉人的惯例,主帅一旦阵亡,军心就会涣散,军队就有可能会投降,但越人不是这样,他们宁可躲进阴暗的丛林,与猛兽为伍,也不愿被秦军俘虏。所以,译吁宋虽然死了,双方的战斗却仍然在继续着。而且越人很快选出了新的主将,也就是刘安所说的“桀骏”。这个桀骏是个有勇有谋的人,擅长灵活作战,在他的带领下,越军与秦军不断周旋,还在某个晚上发动奇袭,成功杀死了秦军主将屠睢。战局进行到这一步时,秦军已经死了三十多万人,场面之血腥残酷,想必是惨不忍睹的。

其实,所有战争都很残酷,和平共处才是最好的。不过,古代中国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战争史,中国之所以有那么辽阔的疆域,就是无数次征战的成果。据说,成吉思汗曾经将中国的地盘开拓到黑海岸,但这样的胜利和荣誉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过不了多久,那块土地就会被其他国家所占领。

江山和版图就像小孩子手中的积木,总是在变化着。相对稳定的,是像现在的中国这样,在正当防御的同时专注于自身的发展,彻底抛弃那种“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文化,允许别的国家、别的民族与自己共存。只有容忍与和谐,世界才可能安定、繁荣、和平。所以,想要维护自家政权的稳定,首先就要做到不去侵略别人。

在这一点上,刘邦比秦始皇聪明得多,他虽然也和匈奴打仗,但这是因为匈奴侵扰汉王朝的边境,欺负汉朝的老百姓。后来,刘邦发现自己打不过匈奴,就马上采取了另一种对策——和亲,兵不血刃地化解民族冲突,换来暂时的和平,让老百姓有一段休养生息的时间,也让国家能静静地、默默地修复战争带来的创伤,让亏空的国库渐渐充盈起来。

做人也是这样,与其损耗精力和别人斗来斗去,不如静静地学习,静静地升华,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才是最究竟的。可惜秦始皇一辈子都不懂这个道理,他争天抢地,最后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结局,令人遗憾,也令人叹息。

秦始皇那么聪明,那么高瞻远瞩,甚至被后人称为千古一帝,为什么他会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因为他不想知道什么是对的,只想知道如何胜利、如何占有更多,这个念想造就了他的命运。

成于野心,败于贪婪

被权力和贪欲冲昏头脑的秦始皇,在第一次出兵失败后没多久,“乃发谪戍以备之”。《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也有相关记载:“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壻、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始皇命令任嚣和赵佗带领伐越大军第二次出征陆梁(秦时,五岭之南也称陆梁),将大批囚犯、赘婿(古籍中亦作赘壻)和商贾发配到岭南,让他们留在当地戍边。

那么,秦始皇当年到底发配了多少人到岭南?雍正《广东通考》中说:“谪徙民五十万戍之”。就是说,当时被发配到岭南的徙民,大约有五十万人之多。此外,进攻东越和闽越、获得胜利的那批士兵也没有回中原,而是驻守在当地。《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中还说:“尉佗知中国劳极,止王不来,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任嚣死后,赵佗做了南海尉,也就是岭南三郡的最高行政长官。他不但没有派人去镇压起义军,反而叫人上书秦皇,请皇帝将三万个未婚女子发配到岭南,为士兵们缝补衣裳。秦皇批准了他的请求,但人数减半,也就是一万五千人。这五六十万人,就是岭南的第一批中原移民。换句话说,第一批迁徙到岭南的中原人里,既有士兵,也有囚犯,还有赘婿、商贾和未婚女子。

什么叫赘婿?上门女婿就是赘婿。自古以来,赘婿的地位都不高,尤其是秦朝。中国古代,只有穷人家的孩子才会做赘婿,富人家的孩子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做赘婿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赘婿都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一旦做了赘婿,就成了老婆家里的奴才,甚至包括公主家里的上门女婿——驸马——也是这样。驸马可能是当朝的状元,非常有才干,但面对公主的时候,他绝对不能摆出丈夫的架子,必须守君臣之礼。有人说,驸马相当于没有净身的大太监,这种说法过于夸张,但驸马在皇宫里确实是没什么地位的。皇帝出行时,驸马还要做皇帝的挡箭牌。所以,不管入赘到什么样的家庭,入赘的男子都很难过上好日子,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活得非常窝囊——当然,也有例外,只是相对较少——现在也有一点这个味道,上门女婿或多或少会让一些人瞧不起。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有出息的男人不会入赘,就像有出息的孩子不会啃老一样,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观念,大部分人都这么认为。而且,那“赘”字,本身就有多余、累赘的意思,天然地带有一种轻视甚至歧视的色彩,赘婿的日子怎么会好过呢?秦朝时更加糟糕,在秦朝统治者眼里,赘婿的地位跟囚犯是一样的,都是戍边的首选。一旦国家需要有人去镇守边疆,就会有大批赘婿被剃掉头发,像犯人一样被发配到边地去,没有一点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也没有尊严。

商人们虽然不像赘婿那么受歧视,但当时的地位同样很低。旧时代的社会阶级,从高到低依次是士农工商,也就是官员、农民、手工业者、商人。换句话说,在最早的时候,经商是最低等的职业。刚开始,商人是不能做官的,直到清朝,商人的社会地位才开始提升,还有了“红顶商人”的说法,也就是同时有官商两种身份的人,或是能对政坛产生影响的商人。在秦军攻打百越地的时候,商贾仍然是最低等的职业,因此,大量的中原商贩不得不和赘婿、罪犯一起,背井离乡,被流放到岭南。

当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商人被流放到岭南,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汉武帝以南海郡为起点,开辟海上丝绸之路后,岭南的商人更是如鱼得水。只是,被迫远离家乡和亲人的滋味恐怕不太好受,投入战争,在一片被战火摧毁的陌生土地上建立一个新的城市,重新安家立业,也是一个非常艰辛的工程。况且,这里的一切都跟中原有着极大的差异——语言、习俗、文化、衣着、伦理……所有差异都会冲击他们的心灵,让他们很不舒服。不过,第二、三次秦越大战之后,留在百越地的土著居民已经不多了,大概只有十万到三十万人,很多越人都不愿接受秦王朝的统治,纷纷逃到东南亚各地去生活。所以,任嚣和赵佗带来的这批中原移民,倒成了岭南最主要的人口。他们带来的语言、文字、习俗、文化以及农业技术、经济习惯等,都在冲击和同化岭南原住民的生活,推动——甚至强迫——百越人改变最初的原始生存状态。

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规模人口迁徙。

五六十万形形色色的、也许神色慌张不知所措的中原人,就这样来到潮湿的岭南,准备在这里建设新的家园。而迎接他们的,却不是友好的微笑、握手和拥抱,因为他们的身份是“侵略者”。虽然他们也不想这样,他们只是一群想要安稳生活的老百姓,他们也觉得战争很累,让人身心皆疲,但碰上一个好战的、野心膨胀的皇帝,他们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们虽然是如此无辜和无奈,但仍然要承受接踵而来的、充满恨意的进攻,或许也不得不竭尽全力地搏杀和反击。他们定然无暇欣赏当地美好的风景。而满目的绿色和湿润的空气,想必也不能打动他们的心,让他们心中出现一星半点的诗意吧?他们的心大概是木然的,只是像机器那样接受眼前的一切,包括这块即将被他们称之为家的土地。

比起第一次出征,这次作战顺利了许多,秦军仍然占有绝对的人数优势,也充分吸取了之前的失败经验。他们稳扎稳打,逐个拿下岭南各地,分别设置了南海郡、象郡和桂林郡。每占领一块土地,他们就会留下一部分移民,让后者在当地安家立业。于是,秦军就有了比较稳定的后方根据地,人力上的消耗也得到了补充。同时,大批商贾在岭南的经营,为军队粮饷的补给创造了条件。因此,秦军一举击溃了越人的反抗力量,占领了今广西等地的西瓯部落和越南中北部的雒越地区。至此,秦军在百越地的作战基本上取得了全面胜利。公元前210年赵佗领导的瓯雒之战,在史学家看来,只是第二次战争的延续而已。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朝三征岭南之后,“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已尽数归于秦之版图。虽然没能降伏匈奴,但秦始皇的野心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且,版图的扩充只是暂时的,真正困难的是如何治理,如何实现长治久安。否则,江山再大也没有意义,转眼就会变成别人的。

如果秦始皇不要只关注自己的野心,更加关注世界,他就会看到老百姓的痛苦,看到隐藏在强大表象下的无数危机。那么,他就不会没有限度地挥霍国家的财富,不会千方百计地寻找长生不老之方,也不会穷奢极侈地建造阿房宫和秦始皇陵,更不会杀掉那么多建造皇陵的工匠。而他却一次又一次地触碰老百姓的底线,让全天下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看不到解脱的曙光,天下人怎么会让他好过呢?偶尔的压迫可能会换来暂时的归顺,无休止地压迫,却必然会引来排山倒海般的反抗。所以,聪明的皇帝不会这么做,反而会帮助老百姓,做对老百姓有利的事情,甚至不惜损害自己的利益。

汉文帝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他的治国方针就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不要烦扰百姓。不过,这不是因为他很精明,而是因为他有很高的德行。

关于汉文帝的德行,《史记·孝文本纪》中有这样一段话:“孝文帝从代来,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上常衣绨衣,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南越王尉佗自立为武帝,然上召贵尉佗兄弟,以德报之,佗遂去帝称臣。与匈奴和亲,匈奴背约入盗,然令边备守,不发兵深入,恶烦苦百姓。吴王诈病不朝,就赐几杖。群臣如袁盎等称说虽切,常假借用之。群臣如张武等受赂遗金钱,觉,上乃发御府金钱赐之,以愧其心,弗下吏。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这段话的意思是,汉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饰、用具等都没有增加,而且他非常爱民,一旦发现什么政策不利于百姓,给百姓带来麻烦,就会马上改进。他曾经想建露台,经过估算,发现要耗费上百两黄金,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的收入,于是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还说:“我住在先帝的宫殿里已经很不自在,经常担心自己会让它蒙羞,还修这么个露台做什么呢?”可见,汉文帝不但爱民,而且节俭。他自己穿着粗丝衣服,也不许宠妃慎夫人穿拖地的华服,还不准在帏帐上绣花,以类似的行为展现敦厚质朴的品德,为天下人做出表率。他的坟墓霸陵也跟其他皇帝的陵墓不一样,里面没有值钱的陪葬,甚至没有昂贵的装饰,所有装饰一律用瓦器,不许使用金银铜锡,还不许把坟墓修得过于高大。总之就是能省则省,不在安葬上花钱。在历代帝王之中,极少有人能做到这些,甚至有一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味道。

汉文帝的胸怀之宽广,在历代帝王中也是非常突出的。比如,赵佗在岭南私自称帝,他却叫来赵佗的兄弟,赐予高官厚禄,以德相报,令赵佗大受感动,于是赵佗取消帝号,心甘情愿地向汉朝称臣;汉朝与匈奴和亲之后,匈奴违背盟约,侵犯大汉边境,抢掠百姓,他也只是命令边塞加强守备,而不发兵反击,因为打仗会侵扰百姓;吴王假装有病不去上朝,他立刻赐给吴王坐几和手杖,以谦恭的态度化解矛盾;袁盎等臣子进谏时总是急切尖锐,他却总能包容,择其优者而采用;张武等大臣受贿,他发现之后,不但不将对方交由官吏治罪,还自己出钱来赏赐对方,言下之意或许是如果你缺钱,我就给你钱,你不用违法乱纪的,结果让对方非常惭愧,从心底里忏悔……总而言之,汉文帝全心全意地实行德政,用道德来教化百姓,所以四海之内殷实富足,还兴起了讲究礼仪德行的风气。

此外,《史记·孝文本纪》还记录了另一件事:“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这段话讲的是“缇萦救父”的故事。西汉时期有个叫缇萦的女子,她的父亲淳于意做过太仓令,又是个清官,后来因为不善官场之事而辞官从医。有个本来就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的贵妇吃了淳于意的汤药之后死去,她的亲人就把淳于意告上官府,官府不加深究便判了淳于意肉刑,让他到长安受刑。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临行前,就对女儿们说了一句气话:“生孩子却不生儿子,出了事也没人可以帮忙。”小女儿缇萦听了很伤心,也心疼父亲,于是就随行到长安,上书给汉文帝说:“齐国人都说我父亲为官清廉,如今他犯法,当受肉刑。我为死去的人不能复活而感到悲伤,也为受刑而致残的人感到悲伤,因为,断掉的肢体无法复原,即使犯人想改过自新,也无路可走了。所以,我愿意到官府里做奴婢为父赎罪,请皇上给我父亲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非常同情缇萦,觉得肉刑确实过于残忍,于是下诏说:“我听说,有虞氏只会在犯人的衣帽上画画,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罪犯,以此来羞辱他。这种刑罚虽然很轻,但他们那里没有人犯罪。为什么?因为他们施行的是最高明的统治。为什么我们有三种肉刑,作奸犯科的事情却屡禁不止?因为我的德行不够,对百姓的教化不到位。由于我训导不善,让无知的百姓陷入刑网,我觉得非常惭愧。《诗经》中说:‘品德优良的君子,就像百姓的父母。’而现在,有人触犯法律,我们还没有教育他,给他改过的机会,就对他施以肉刑,以至于他们即使想弃恶从善,也没有机会,我很同情他们。肉刑到了断人肢体、在人皮肤上刻字的地步,让人终身无法去除这种屈辱,这实在是太痛苦了,也实在是太不道德了。视百姓如子女的君主怎么会愿意百姓受这种苦!我现在下令,废除肉刑。”

不过,虽然汉文帝下令废除肉刑,减轻刑罚,但他的下属并没有完全照做,法令是修改了,也没有了断人脚趾、在脸上刻字、割掉鼻子之类的残酷刑罚,但取而代之的杖刑过重,经常会让罪不至死的百姓丧命。这是汉文帝没有料到,也没有及时制止的。后来,他的儿子汉景帝再一次修改了法令,刑罚才真正地减轻了。即便如此,汉文帝对百姓的关怀仍然非常令人感动。面对一个生活不至于多么艰苦的平民女子,汉文帝尚且如此重视、如此悲悯,何况那些比她更苦的老百姓呢?所以,在他统治天下的时候,老百姓是不会想要造反的,就算有人出于一己私欲想要造反,也难成大的气候,因为民心向着他。

所以,天下最好的征服和统治,其实是不去征服和统治,只管感化和服务,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明白这个道理,还能做到,便能让国家长治久安。相反,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像秦始皇那样无休止地压迫和掠夺,最后就只可能以失败告终,而且结局可能会非常悲惨。

宏大布局,只为臣子做嫁衣

秦始皇那么残暴,有那么多被后人诟病的地方,又对那个时代的老百姓造成了如此之大的伤害,为什么有些人对他的评价还那么高,明代思想家李贽甚至称之为“千古一帝”?

因为,秦王朝自己的寿命固然很短,只维持了十四年,但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王朝,而且,秦始皇创立的帝制影响了中国两千年。不管秦始皇的个人功过如何,我们都无法否定他在历史上的地位。他确实是一个划时代的人物。现在看来,他推行的很多制度也确实有其优越性,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各方面的统一。

比如,他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将过去的封国变成郡县,以郡县制来管理。秦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三十六个郡,每郡有守、尉、监各一。其中,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监相当于监察专员。郡管辖县,郡守及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命,并非世袭,国内也不再有“公侯伯子男”——这样的局面没有持续多久,秦朝灭亡,汉朝建立之后,刘邦在沿袭郡县制的同时,仍然恢复了分封制,但他不仅仅封国封爵给刘氏宗亲,也加封了一些外姓的功臣——秦朝统一六国之前不是这样,当时是县大于郡,千里百县,一县四郡,国内实行的是县郡制加分封制,封国很多,王侯很多,大家都在打架,周天子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其实是名存实亡的。

从这个角度看,统一确实有它的好处,中央统一管理,各地区之间就不会再打仗。不过,理论上是这样,实际情况到底如何,还要另当别论。比如,秦朝虽然没有封国,但并不代表秦朝老百姓就可以缓一缓,不再遭受战乱之苦。秦朝的苛政猛于虎,再加上无休止对外征战、大兴土木,老百姓同样很苦。这时,统一的好处,老百姓是体会不到的。

当然,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给文化经济的交流、各地之间的来往创造了便利,这对老百姓还是有好处的。尤其是书同文,有一种大家都能理解的语言文字,对各地之间的文化交流是至关重要的。虽然在文字的口头表达上,早在先秦时期,全国通用的雅言就已经出现了,但在文字的书写上,书同文之后,才有了统一的形制。正是因为雅言的通行,孔子才可能到各个封国讲学,否则,他不管有多么强烈的弘扬文化之心,也很难有太大的作为。因为他很穷,请不起翻译,如果语言不通,他就只能待在自己的家乡鲁国。除非他专门学习各国语言,但这会耗费他大量的时间。如果他真的这么做,就再也没有时间去传播儒家学说了,他也不会这么做。可见语言有多么重要。现在也是这样,普通话相当于中国的雅言,英语则相当于世界的雅言,虽然也有一些人听不懂,但是,在很大范围内,它确实为不同地区、不同语种的人提供了交流的可能。

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必须实行郡县制,因为郡县制有利于君主对国家进行统一管理,而分封制则刚好相反。以周王室的统治经历来看,周室的各位亲戚得到土地之后立刻就会开始疏远,甚至互相进行战争,大家都想吞并对方的土地,让自己的管辖范围更大,而天子的权力又被分散了,无力阻止满怀野心的诸侯王,因此才会形成春秋战国时期的混乱局面。汉代仍然承袭了郡县制,只是在此基础上又加了一级政权——州,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直到唐朝才被道路制所取代。

不过,秦始皇在岭南的管理跟中原地区有点不一样,他在岭南实行的是“置东南一尉,西北一侯”。所谓东南一尉,就是岭南三郡不设各自的郡守,由各郡监御史主管郡内事务,同时设置南海尉——“置南海尉以典之”——也就是将岭南地区的权力集中到南海尉的手中,他驻守在番禺,也就是今天的广州,直接向中央汇报工作。而“西北一侯”,则是在岭南西北方的交通孔道上建筑城堡,驻扎重兵,防止西瓯人北窜。换句话说,这里的“侯”不是爵位,而是哨所。此外,秦始皇还在五岭南北设有很多戍守据点,各郡县治所及水陆关隘也驻有大量戍卒。一切措施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巩固秦始皇对岭南的管理和统治,防止岭南的土著居民暗中发展势力、死灰复燃。

怪的是,秦始皇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南海尉的权力过大也不是好事呢?或许因为他在岭南设置了监察官吏,觉得这样就万无一失了。但他的计算失误了,秦朝在岭南最大的威胁并不是越人,而是秦人自己。当然,毁灭秦王朝的不是任嚣或者赵佗,他们只是觉得秦皇太糟糕了,而且秦王朝气数已尽,自己即使出兵救援也没用,于是选择了自保而已。

秦始皇四十九岁就死了,他看不到后来发生的一切,否则他一定会非常生气的。不过,他又有什么好怨恨的呢?他早就种下了毁灭秦朝的种子,儿子只是继承了他的风格,给那种子多浇了几桶水而已。至于赵佗,他也没啥好怨的——秦王朝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赵佗出兵或者不出兵,结果都一样。何况,秦始皇父子对天下百姓不义,人家为什么要助纣为虐,做无谓的牺牲?“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当你道德败坏、失掉民心的时候,遭到别人的背叛是必然的,怨不了任何人。但是,赵佗也确实有他不厚道的地方。因为,不管秦王朝怎么样、秦朝统治者怎么样,他们毕竟给了赵佗施展才能的平台。赵佗的成功固然跟他自己的才能和勇敢有关系,但如果秦朝统治者不给他这个平台,不给他一支强大的军队,他能有多大的作为?就算诸葛亮有通天的才能,如果没有刘备给他平台和机会,他没有施展的空间,对世界来说,他也什么都不是。但诸葛亮跟赵佗不一样,首先,诸葛亮选择了一个好主子;然后,诸葛亮鞠躬尽瘁了一辈子,即使在人家最难的时候,他也没有拍拍屁股走人,而是尽忠到最后一分钟。这才是忠诚。不管有什么理由,过河拆桥都是不厚道的。但是,赵佗的不厚道,不仅仅跟他自己有关,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源于那个时代赋予他的一种变异了的思维。

无论在春秋战国时期,还是在秦王朝统治时期,包括后来的各个朝代,比如清朝等等,战场和官场上都充满了欺诈、阴谋、利用和背叛,每一个想要独善其身的人,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而且必须练就极大的定力,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乱世中守住自己的。只要他的心不属于自己,就会被时代的价值观所干扰。不管他最初怀着怎样的念想走进官场、走向战场,他都会被时代的潮流所裹挟。比如赵佗,那个时代,或更早的时候,想要自立为王或夺取江山的人比比皆是,赵佗不是第一个,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他只是不能超越时代和欲望而已。所以,他的背叛,其实也是时代和文化所导致的。中国文化中有很好的东西,也有非常丑陋的东西,而更加可怕的是,很多丑陋的行为和文化没有遭到后人诟病,反而被视为理所当然。这意味着,将来假如出现类似的局面,就会有人重蹈覆辙。

比如反间计,反间计非常恶心,它的本质就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皇太极就是用反间计谋害一代忠臣袁崇焕,让他蒙受莫大的冤屈,甚至被凌迟处死的。当然,皇太极没有叫崇祯皇帝把袁崇焕凌迟,崇祯皇帝之所以会这么做,完全是因为他自己对袁崇焕的仇恨,还有时代文化对人心的异化。中国在两千多年里,都是默许皇帝杀人的。只要你做了皇帝,一言不合或情绪激动时杀了人,别人也是不能责怪你,更不能责罚你的。更有甚者,刘启还没登基时,曾因为下棋时的纠纷一怒之下误杀了吴王刘濞的儿子,可他不仅没有受到惩罚,最后还照样当了皇帝,汉文帝仅仅是送了点东西给吴王,以作安抚。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失去儿子,这是一种莫大的打击和屈辱,怎么可能因为一点小礼物而一笔勾销呢?当然,吴王当年是图谋造反的,汉文帝心里清清楚楚,却没有收拾他,还送了他礼物,这种胸怀已经非常博大了。但作为吴王来说,这仍然是一种屈辱,他的仇恨仍然不能消解。因此,刘启登上王位之后,吴王抓住晁错“削藩”的把柄,就联合其他六国一起造反,这几乎是必然的。

那么,为什么帝王可以随意杀人,太子杀了人还能继承王位呢?因为,在那个兵荒马乱、大家都在争夺地盘和权力的年代,人命根本不值钱,只是强者手中的棋子和工具而已。很多开国之君在成为开国之君前,都曾经被当权者当成棋子和工具,像机器一样在战场上冲锋陷阵,与很多素不相识的人杀得你死我活。因为权力之争,袁绍和曹操这对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也反目为仇了,甚至就连亲兄弟之间都能杀得你死我活。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代贤主,但他为了自保和登基,也杀死了自己的兄弟,甚至将兄弟的名字从户籍中除去。包括对个人德行有很高要求的汉文帝,也不能超越这种文化,他的慈悲和公正同样是有局限的。

所以,文化的罪恶比什么都可怕,它会扭曲一代又一代人的是非观,让世世代代的人犯同一个错误,或者将别人的某种错误当成理所当然,这时,就会有更多的人犯这个错误。

但我们不能因为文化出了问题,就忽略人自己的过错,无论有什么理由,赵佗的背叛都是他的一个污点,这是不容否认的。在其位就要谋其事,不管你服务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你不想服务他,认为他不值得你为他卖命,那么你完全可以离开,但只要你还享受着他给你的位置和权力,你就有义务为他服务,断然不能做出背信弃义、落井下石的事情。如果做了,就是你的德行有问题。

文天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宋朝灭亡之后,就连宋恭宗都来劝他归顺元朝,当元朝的丞相,文天祥是如何回答的?他非常恭敬地对待过去的主子,不失君臣之礼,但他恳请对方回去,不要说出不合自己身份的话。为什么文天祥要做到这一步?因为,他忠诚的对象不仅仅是大宋天子,也是他自己的心,他不愿做一个审时度势的精明人,只愿做一个或许迂腐顽固,但守得住某种精神的人。这时,宋朝是否存在,天子是不是一个值得他为之卖命的人,对他来说就不重要了。这是文天祥令人敬畏的地方,但也让他在不该死去的时候死去,空有满腔的抱负和很强的才能,却不能更好地为天下百姓服务。这种选择到底是错还是对?他应该像冯道那样,做个不倒翁吗?还是说,冯道应该像文天祥那样,从一而终?

其实,冯道也是从一而终的,但冯道所从的“一”,从一开始就不是某个朝代,也不是某个君主,而是百姓的福祉。所以,我们不能说文天祥比冯道更加伟大,也不能说冯道比文天祥更有智慧。对于这些能够一辈子忠于某种精神的人,轻易做出任何评价,都是一种亵渎。因为,他们已经不再是一个有着血肉之躯的人了,他们是一个符号,代表的是他们所展示的那种精神。

百越先民的古怪风俗

在先秦时期的中原人眼中,古越人是“蛮族”。为什么?因为他们的生活习惯非常原始,在当时的中原人眼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墨子》《韩非子》《战国策》《淮南子》等书中,都记录了古越人的一系列习俗,比如断发文身或短发文身。

现在看来,断发文身也罢,短发文身也罢,都很正常,相反,如果一个男人留着长发,才会让人觉得奇怪,除非他是艺术家。大家对艺术家是比较宽容的,往往会允许他有一些另类的外表和行为。在中国古代,如果你不在意外表,反潮流而行之,人们也会觉得你另类。在中原人眼中,古越人就是一群另类,因为他们剪掉头发,还文身。《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中说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意思就是不能剪头发,更不能文身,如果你敢剪头发和文身,就是不孝。所以,古时候,无论男女,都留长发,中原人更没有文身的习俗。

但古越人没有这样的规矩。一来,他们读不到中原人的经典,也没有受过中原人的教育;二来,百越地区天气湿热,像中原人那样,留那么长的头发,又没有空调和风扇,他们会觉得非常难受,所以只好把头发剪短,或者直接剃光。有些古越人更加时髦,他们经常换发型,时而留长,时而剪短,时而椎髻,时而披发,让中原人觉得不可理解,十分异类。于是,有些中原人就把这一习俗记入奇闻异事之中,保存到今天。

至于文身,不仅先秦时期的中原人不能接受,现在的很多人也不能接受。在他们眼中,文身是叛逆、另类的代名词,如果一个男人文身,很多人就会下意识地认定他不是好人,对他产生一种戒备心理。当然,这跟电影有关系,很多电影里都有这样的暗示。比如,导演会首先展示一个人物的文身,然后告诉你他是一个黑社会成员。有赌博场面的电影中,就经常出现类似的暗示。比如,摇筛盅的女人会把一边的袖子脱下来,露出肩膀和手臂,观众便会看到她身上的文身,而这个女人又往往是某个黑帮的成员。这些都是暗示,都会让观众形成某种印象,或者加深某种原来就有的成见。其实,身上有文身的未必是坏人,没有文身的也未必是好人。有些人喜欢文身,只是在挑战传统,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喜欢一些特别的东西。也有一些人把文身当成图腾,或者某种仪式,会庄严而慎重地对待它,这时,他们身上的图案或符号就有了特殊的意义。当然,也有一些人只是赶时髦,觉得文身很酷、很好看,而这些人也不在少数。

古越人文身也是有原因的:他们经常下水,而水中又有很多鳄鱼——古籍中称之为蛟龙——于是,他们就在身上刻上蛟龙的图案,以此避免鳄鱼的进攻,保证自己的安全。刘向《说苑校证·奉使》中有相关记载:“(越人)处海垂之际,屏外藩以为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象龙子者,将避水神也。”《汉书·地理志》中也有“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的说法。所以,古越人的文身主要代表了一种图腾信仰。

还有专家认为,古越人的文身是他们的一种成人礼,就像非洲人的割礼一样。

为什么一定要用伤害身体来证明自己是成年人?也许是为了证明自己(或孩子)足够坚强,可以像成年人一样承受伤害和痛苦,也可能跟他们的生存环境有关系。这是原始部落的特点。原始部落的很多习俗都有点不可思议,可一旦了解它们的背景,你又会觉得它们是可以理解的。

越人还有赤足的习惯,不过赤足不是光脚,而是穿木屐。粤西一直有穿木屐的传统,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仍然如此。因为南方天气炎热,经常下雨,穿鞋很不方便,所以人们经常穿木屐,包括冬天。有些人实在太穷,穿不起木屐,就只能光脚。

最早的时候,岭南交通不便,地处偏僻,老百姓非常穷,被流放到岭南的官员也过得很苦。有些官员连饭都吃不上,也没有像样的房子可住,他们住的都是一些四壁透风的房子。买不起菜,有些人就只能靠别人施舍。也有一些人比较幸运,因为他们有很多朋友,朋友们不忍心看他挨饿,经常会来看他,并且留下钱粮,他的日子就会好过一些。比如苏轼,苏轼虽然没钱,但他有很好的朋友和亲人,所以,他不但能穿得上衣服、吃得饱肚子,还能看书、写作、喝酒。否则,他的生活也会非常困难。据说,有些官员被流放到岭南或其他边地之后,生病了看不起医生,死了连棺材都没钱买,只能用草席裹住身体,随便埋葬。后来,有官员实在不忍心,就自己出钱,为那些被流放的官员解决了一些困难,比如买小棺材给他们。为什么买小棺材?因为这个官员是个清官,没多少钱,买不起大棺材。但小棺材总比草席好。如果一个清官清廉了一辈子,为国家和百姓鞠躬尽瘁,最后因为官场之争被流放到边地,连口棺材都落实不了,他是多么凄凉啊。不但他自己不能踏踏实实地死去,他的亲人也会非常痛苦。这种痛苦,可能会成为一辈子都抹不去的伤痕。

除了赤足、文身和断发,越人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习俗,比如拔牙、不落夫家、群婚、抢婚、男当产翁、鼻饮、住干栏、食槟榔、崇拜雷电等,甚至食人。

第一,拔牙,一般是拔门牙,又叫凿齿或缺齿。为什么越人要拔牙?对此,学术界有三种看法:第一,它是青春期、成年礼或结婚所需要的一种仪式,如《太平寰宇记》中所载:“(贵州)有俚人,皆为乌浒诸夷……女既嫁,便缺去前一齿。”“(钦州)又有獠子,巢居海曲,每岁一移,椎髻凿齿。”第二,越人认为凿齿是一种美,此外,他们还会雕题黑齿,也就是在额头上刻上花纹,涂上颜色,并且把牙齿染黑,这种审美观确实非常奇特。第三,表示崇信或纪念。

第二,不落夫家。关于“不落夫家”,元《文献通考》有如下记载:“婿来就亲,女家于五里外结草屋百余间与居,谓之入寮。……半年而后归夫家。”这是壮族的一种婚俗,意思是,男女成婚后,女方暂时不会搬到丈夫家里去,而是半年后再去。类似的婚俗,粤西一带至今仍有,除了节假日之外,新娘一般会留在娘家,直到怀孕临产时,才会定居夫家。

第三,群婚。所谓群婚,不是大家一起结婚,而是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一个越人男子可以跟很多女人过夫妻生活,反之亦然,婚姻方面的礼法对越人没有什么约束力。对此,《后汉书·循吏列传》中有记载:“骆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越人心中没有汉人那种父子、夫妻的概念,更没有这种概念所承载的义务和责任。当然,这里说的只是越人先民。

第四,抢婚。《桂海虞衡志》中说:“南州法度疏略,婚姻多不正,村落强暴,窃人妻女以逃,转移他所,安居自若,谓之卷伴,言卷以为伴侣也。”也就是说,正是因为越人对婚姻的理解跟汉人不一样,所以,越人就算结婚了,婚姻也没有多少实际效应。越人男子如果看上别的女子,仍然会跟那个女子结合,就算她已经结婚了,甚至生了孩子,也仍然是这样。有时,越人男子会把自己看中的女子抢过来,连同她的孩子一起,带到另一个地方生活,让女子的丈夫找不到他们。这就是抢婚。

第五,男当产翁,就是男人坐月子。这个习俗很有意思,据说是为了证明和强调男人与孩子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且,不只古越人,据说,云南大理以西有一个叫卡丹丹的地方,至今仍保留着男当产翁的习俗。在那里,女人生完孩子之后,就会把孩子洗干净,用被子包好,交给自己的丈夫,此后的四十天里,男人会坐在床上照顾孩子,亲戚朋友也会过来向男人道喜。女人不但要像以前那样料理家务,还要把饭菜送到床头,给“坐月子”的丈夫吃。《太平广记》中有相应记载:“南方有獠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稍不卫护,其孕妇疾皆生焉,其妻亦无所苦,炊爨樵苏自若。”“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其糜以饷壻,壻拥衾抱雏,坐于寝榻,称为‘产翁’。”《云南志略》中也有记载:“(傣族)女子产子,洗后裹以襁褓,产妇立起工作,产妇之夫则抱子卧床四十日。卧床期间,受诸亲友贺。”据说,世界上有很多民族都有过这个习俗。

第六,鼻饮,也就是用鼻子饮水。范成大在《桂海虞衡志》中说:“南边人习鼻饮,有陶器如杯碗,旁植一小管,若瓶嘴,以鼻就管吸酒浆,暑月以饮水,云:‘水自鼻入,咽快不可言。’”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也说:“邕州溪峒及钦州村落,俗多鼻饮。鼻饮之法,以瓢盛少水,置盐及山姜汁数滴于水中。瓢则有窍,施小管如瓶嘴,插诸鼻中,导水升脑,循脑而下入喉。富者以银为之,次以锡,次陶器,次瓢。饮时必口噍鱼鲊一片,然后水安流入鼻,不与气相激。既饮必噫气,以为凉脑快膈,莫若此也。止可饮水,谓饮酒者,非也。谓以手掬水吸饮,亦非也。”这种习俗听起来很奇怪,但确实存在,有学者在访问越南和平省西部山区的岱族时,曾亲眼见过当地人鼻饮。越南和平省古时候属于百越地,所以,岱族人就是古越人。不过,考虑到卫生问题,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第七,住干栏。《北史·四夷传·獠》中说:“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所以,“干栏”就是离地建筑的房子,比如树屋和凌空的小木屋,它们分为上下两层,有点鸟巢的味道。《博物志》称:“南越巢居,北朔穴居,避寒暑也。”南方的越人习惯于这种巢居生活,北方人则习惯于住在山洞里,两者都是由当地的气候和环境决定的,其目的都是避寒暑。至今,在桂南的一些偏僻地区,壮民仍然住着人居其上、畜居其下的干栏建筑。

第七,食槟榔。唐《岭表录异》说:“岭表之俗,多食槟榔,日至数十。”粤西汉人后来也承袭了这一风俗,据道志《电白县志》记载:“俗尚槟榔连壳咀嚼,以扶留藤叶和石灰掇之。”福建、台湾等地,至今仍有很多人喜欢吃槟榔。

第八,崇拜雷电。这个习俗也不奇怪,对大自然的崇拜在全世界都有,有人崇拜大地,有人崇拜水,有人崇拜太阳,有人崇拜龙——古越人为了避免下水时被蛟龙伤害,在身上文的就是龙纹——有人则崇拜雷电,它们承载的都是大自然的力量。所以,无论崇拜太阳、崇拜水,还是崇拜雷电,本质上都是崇拜大自然。类似的信仰很多地方都有。海南黎族妇女文身的纹饰,其主调就是雷电纹。壮族巫师跳神时唱诵的《九天赞》中也有相关内容:“我是上天雷王子,显圣生化在云头……家住雷州雷王庙,年年行鱼教田畴。”粤西和海南的汉人也继承了古越人崇拜雷电的习俗。有方志记载,岭南的雷公庙以西江以南,高、雷、钦、廉等地为多,远达海南岛,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雷州的雷王庙。雷州人非常崇敬雷电,家家户户都挂有雷神像。《广东新语》中说:“六月二十四日,雷州人必供雷鼓以酬雷,祷而得雷公之墨,光莹如漆,则以治邪魅惊痫。”他们铸造的铜鼓就是雷的象征,铜鼓上的纹饰、蹲蛙、羽人都与祀雷有关。

第九,食人。关于古越人的食人习俗,古籍中有很多记录。比如,《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说:“(交阯)其西有噉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以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取妻美,则让其兄。今乌浒人是也。”屈原在《楚辞·招魂》中也说:“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太平御览》引《南州异物志》时说:“交、广之界,民曰乌浒,东界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恒出道间伺候二州行旅,有单回辈者,辄出击之,利得人食之,不贪其财货也。……乌浒人便以(人)肉为殽葅,又取其髑髅破之以饮酒也。其伺候行人小有失辈,出射之,若人无救者便止,以火燔燎食之;若人有伴相救,不容得食,力不能尽相担去者,便断取手足以去。尤以人手足掌蹠为珍异,以饴长老。出得人归家,合聚邻里,悬死人中当,四面向坐,击铜鼓,歌舞饮酒,稍就割食之。春月方田,尤好出索人,贪得之以祭田神也。”不过,这些资料或其他的一些相关史料不一定完全真实,其中或许存在对古越先民的妖魔化。当然,这种妖魔化不一定是有意的,有时只是因为记录者不理解古越人的风俗,非常反感,所以难免夸大其词了。但是,古越人确实有食人的风俗,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不过,食人的习俗,其实不只古越人有,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都有这种习俗。有些人还会吃亲人的尸体,原因跟狼吞食同类的尸体一样,都是把自己的肚子当成最好的坟墓。战争时期和饥荒时代更是如此,人们没有饭吃时,就会吃人,包括觉得古越人野蛮的中原人。

有些中原人只吃死人的尸体,有些人却会捉活人来生吃。比如,唐代黄巢起义时,黄巢的军队被围,没有军粮的时候,就开始吃周边的老百姓。《旧唐书·列传·卷一百五十》中有记载:“贼(黄巢)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还有汉朝大饥荒的时候,妻子吃丈夫,丈夫吃妻子,夫妻吃孩子等等,简直就是人间地狱。所以,中原人因为食人的习俗对古越人产生偏见,这其实是说不过去的。

“南下干部第一人”

广州有一座南越王墓博物馆,那南越王,便是当初带领秦兵攻打岭南,后来接替任嚣做了南海尉的赵佗(古籍中亦作赵他、赵它)。毛泽东誉之为“南下干部第一人”,因为,他是真正意义上第一个开发岭南的人。

赵佗是恒山郡真定县(今河北正定)人,但他只在家乡待了二十多年,随后就带领秦军出兵岭南,驻守在岭南,再也没有回过中原故乡。所以,他人生中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岭南大地上度过的。

最初攻占岭南的时候,秦始皇就在番禺(今广州)设置了南海郡,以任嚣为郡尉,统管南海郡的政治、军事和监察工作,南海郡下辖番禺、龙川(今广东河源龙川县)、博罗(今广东惠州博罗县)和四会(今广东肇庆四会县)四县。龙川的地理位置和军事价值极其重要,任嚣就委任赵佗做龙川县令。赵佗在龙川筑城辟地以为治所,既致力于防范越人反抗,又极力安抚当地民众。他劝导士兵娶当地女子为妻,在当地养儿育女,客观上促进了中原人与岭南人的同化,又上书皇帝,要求派遣更多的中原居民迁徙到南越,以传播中原文化。

赵佗做了很多实事,任嚣也很信任他,在南海郡所有的官员中,任嚣最看重的就是他。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的某一天,病重难愈、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任嚣叫来赵佗,在病床上颁布了任命文书,委任赵佗为下一任的南海尉,还将自己对局势的分析、谋划和决定都告诉了赵佗。

根据《史记·南越列传》记载,任嚣当时对赵佗说:“闻陈胜等作乱,秦为无道,天下苦之,项羽、刘季、陈胜、吴广等州郡各共兴军聚众,虎争天下,中国扰乱,未知所安,豪杰畔秦相立。南海僻远,吾恐盗兵侵地至此,吾欲兴兵绝新道,自备,待诸侯变,会病甚。且番禺负山险,阻南海,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郡中长吏无足与言者,故召公告之。”他的意思是,秦皇失道,引起了天下百姓的怨恨,天下豪杰纷纷背叛秦朝,项羽、刘邦、陈胜、吴广等人都在聚众造反,中原地区乱得一塌糊涂,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安定下来。虽然南海郡地处偏僻,但起义军仍然有可能来这里侵夺土地,因此,他想切断通往中原的新道,封锁中原与岭南的联系,一方面自守,另一方面静观诸侯的变化。可惜,他此时重病将死,根本没有精力调兵遣将,明知时局变化就在转瞬之间,也无能为力。南海郡的将领之中,没有人比赵佗更值得信任,所以他只能把赵佗找来,把自己无力完成的计划交托给他。任嚣还说,岭南的地理位置特殊,背后有险要山势可作屏障,南方有大海阻隔,东西几千里,又有迁徙到这里的中原人相助,完全可以在这里建立国家。换句话说,任嚣在临死前为赵佗点明了未来的方向,而赵佗接下来的举措,也确实依照了任嚣的意思。任嚣没有信错人。不过,这也跟任嚣的决策与赵佗不谋而合有关系,如果赵佗跟任嚣的想法不一致,或者赵佗没有被任嚣说服,任嚣死后,他会怎么做,还是一个未知数。但不管怎么样,赵佗还是信守了自己对任嚣的承诺,所以,他虽然背叛了秦皇,对任嚣却一直很忠诚。或许,这就是他想守候的忠诚。

说完这番话不久,任嚣就死了。赵佗马上照他说的,向南岭各关口的军队传达据险防守的指令:“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具体地说,赵佗加强了对五岭四关(横浦关、诓浦关、阳山关和湟溪关)的镇守,断绝了四条新道(江西入广东南雄,湖南入广东连州,湖南入广西贺县,湖南入广西静江),并且捍卫三道防线(乐昌—仁化—南雄防线,英德—清远防线,石门要塞防线)。不突破这三道防线,北兵是不可能越过五岭到达番禺,进攻南越的。赵佗带兵攻占南越那么多年,再加上驻守岭南的这几年,已经洞悉了岭南尤其是番禺的防御要领,即使北方的各路起义军真想趁乱拿下岭南,在这么完善的防御准备面前,也很难得逞。

在防御起义军的同时,赵佗还做了另一件事:借机杀死秦朝安置在南海郡的官吏,在相应的位置上安插了自己的亲信。这就是在为建立国家、自立为王做准备。

公元前206年,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秦朝灭亡,公元前205年赵佗出兵兼并桂林郡和象郡,统一岭南,公元前204年,正式在当地越人的拥戴下建立南越国,自称南越武王。

相对于中原的三十六郡,只有三个郡的南越国非常弱小,虽然地势险要、便于自守,将来也很难与中原大军抗衡。这一点,赵佗心里应该是很清楚的,他为什么还要建立南越国,不索性归顺汉朝呢?说不清。也许是因为任嚣的嘱托,也许是因为他终究是秦朝的臣子,而秦朝又是被汉朝所灭的,他不想投降汉朝,也许只是因为一己私欲。更也许,他的心情非常复杂,各种因素都有一点,毕竟人心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构成一个决定的,往往不是一个单一的条件,一种情绪之中,往往也包含了很多很多的内容。所以,陀思妥耶夫斯基说,人的行为很难跟他的个性完全统一,这是人心的复杂性决定的。如果你认为人心可以简化为一句话,人可以被单纯地概括为好或不好、功利或非功利、伟大或卑琐、无私或自私,就说明你还不了解人心——当然,智者例外。

不过,赵佗借秦朝的力量发展南越大地,然后断绝与秦朝的来往,对秦朝的死活不闻不问,这种行为终究还是不那么道义。只是,一旦跟战火有关,又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道义呢?就算他是忠义之士,为老东家秦王朝抛头颅洒热血,也不过是为了自己的一点执念,带领无数的老百姓走向本能避免的死亡,同样不那么道义。相反,闭关自守,把中原之争关在门外,首先让岭南的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或许也算是一种道义。所以,在二元对立的世界里,义与不义永远都是对立的。

岭南的人文始祖

赵佗统治了岭南近百年——其中包括归顺于汉朝的那些年——在这么多年里,他为岭南做了很多实事,首先就是开新道、凿灵渠,这是最关键的奠基之举。当然,开新道、凿灵渠的发起人不是赵佗,而是秦始皇,赵佗只是推动者和执行者而已。所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开发岭南的人,应该是秦始皇。

秦朝占领岭南之前,中原和岭南之间没有人工开凿的道路,中原人想到岭南去,或者岭南人想到中原去,只能沿着五岭山脉南北分流的河道行走。这些地方山高岭峻,鸟道微通,不能行车,阻碍重重,于是,秦始皇派遣了大量的戍卒、犯人等贱民,开凿沟通南北的道路。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王朝还发配了一些有罪官吏到岭南,跟贱民们一起从事以筑路为主的苦役。他们所筑的陆路,就是任嚣叫赵佗切断的新道。从任嚣的嘱托来看,新道当时在岭南是陆地上唯一的对外通道,可见新道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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