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读书和发表

第二章 读书和发表

我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题外话,看来真是老了,从前我写东西可是条理很清楚的。不过人们私下相聚时,本不必穿得像参加舞会那样正式,所以也就随性些吧。

言归正传,我在父亲的店里继续干了两年,也就是干到我十二岁那年。我哥哥约翰本来学的是这门手艺,可他离开父亲成了家,到罗德岛开了自己的买卖,看来我是注定要填补他的位置当一个油烛匠了。可我就是不喜欢这一行,父亲担心如果不给我找个更称心的行当,我会像他的另一个儿子约西亚那样偷偷离家远航,伤透他的心。所以他有时会带我出门,去看木匠、瓦匠、车工、铜匠等工匠干活,借此观察我的意向,力求让我对某个固定在陆地上的行当产生兴趣。

从那时候起,我就喜欢观察能工巧匠使用工具。这种观察让我受益匪浅,家里需要小修小补却一时找不到工匠时,我就用在观察中学到的经验自己动手。后来对做实验产生新鲜浓厚的兴趣时,我又用所学为自己的实验制作了一些小机器。父亲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刀具制作业。本杰明伯父的儿子塞缪尔在伦敦学了制刀手艺,后来在波士顿开了业,父亲想把我送到他的店里实习一段时间。但是塞缪尔想收取学费,让父亲大为不悦,于是我又被带回了家里。

我自幼爱好读书,所有零花钱都用来买书。我很喜欢《天路历程》,买的第一套书就是单独成小册子发行的《约翰·班扬文集》。后来我卖掉了它们,用所得的钱买了一套伯顿的《历史选集》,是小书摊上卖的那种廉价的小开本,总共大概有四五十册。父亲的藏书主要是一些与神学论辩有关的书,大部分我都读过。我至今还常常感到遗憾——当时已经决定了我不会成为神职人员,所以我在求知欲最旺盛的年龄没有得到更合适的书籍。在父亲的藏书里,我颇为认真地阅读了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直到现在我都认为这个时间花得十分值得。我还读过笛福的《计划论》和马瑟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大概使我的思想发生了转变,对我今后人生中的一些重要事件产生了影响。

我这股好学劲儿终于使父亲决定让我从事印刷行业,尽管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詹姆斯在干这一行。1717年,我哥哥詹姆斯带着印刷机和铅字从英国回来,在波士顿开了业。我喜欢这一行远胜于父亲从事的制烛业,可是内心依然憧憬着大海。为了阻止这种渴望造成他所担心的后果,父亲迫不及待地想把我拴在哥哥身边。我反抗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同意了。就这样,我在年仅十二岁的时候签下了契约,要在哥哥店里做学徒到二十一岁,不过最后一年可以拿熟练工人的工资。我很快就熟悉了业务,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现在我能得到更好的书了,因为我认识几个书店的学徒,能时不时借到一本小书,每次都注意保持整洁,看完迅速归还。有时候我在傍晚才借到书就要挑灯夜读,第二天一早还回去,以免店主发现书不见了或有人想买书。

过了一段时间,有一位精明的商人马修·亚当斯经常光顾我们的印刷所,并注意到了我。他家里有很多藏书,所以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还热心地把我想读的书借给我。

此时,我开始对诗歌感兴趣并写了一些短诗,我哥哥认为这个本领以后可能会派上用场,就鼓励我写作,并鼓动我创作了一些即兴歌谣。其中一首题为《灯塔的悲剧》,讲的是沃斯莱克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溺水的故事;还有一首水手歌,讲了捉拿海盗蒂奇(绰号“黑胡子”)的经过。这两首诗是我借鉴格拉布街穷酸文人的歌谣体写成的,十分拙劣。

诗集印好后,哥哥让我到镇上去四处推销。因为第一首诗讲述的是刚刚发生的轰动事件,所以卖得很好,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但父亲却给我泼了一盆冷水,他嘲笑了我的作品,还说写诗的一般都穷困潦倒。因此,我得以幸免成为一名可能十分蹩脚的诗人。但是写作诗文在我的一生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而且是我主要的进取手段,接下来我就要告诉你,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是如何培养这点写作能力的。

那时候镇上还有另一个爱读书的男孩,名叫约翰·柯林斯,我和他是好兄弟。当然,我们有时候会发生争论,两个人都很好辩,总想驳倒对方。顺便说一句,这种好辩的倾向很容易发展成一种非常糟糕的习惯。为了争辩,人们必须反驳别人,于是变得非常讨人嫌。争辩不仅会破坏谈话气氛,还会在本来能交到朋友的情形中招致反感,甚至结下仇恨。我这种好辩的毛病,是在阅读父亲关于宗教辩论书籍时染上的。据我日后观察,除了律师、大学生和在爱丁堡接受教育的各色人等之外,明智之士很少有这个坏习惯。

有一次,不知怎的,我和柯林斯争论起了一个问题:女性是否应该接受文化教育,以及她们是否具备学习能力。他认为女性不该受教育,因为她们天生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我则持相反看法——或许有一点为争辩而争辩的心态。

柯林斯天生能言善辩,又娴于辞令,我觉得有时候他能赢我靠的不是道理过硬,而是口才出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没争出结论就分开了,而且一段时间内无法见面,于是我就坐下来把我的观点写成文字,誊抄清楚后寄给他。他回信,我再答复,就这样你来我往各写了三四封信。父亲碰巧发现并阅读了我的这些信件,对于我们争论的问题他没有发表意见,却借着这个机会和我谈了谈文风问题。据他观察,尽管我在拼写和使用标点方面要胜过对方(得益于我在印刷所的工作经验),但是在表达优美、条理清晰方面却远为逊色。为了说服我,他举了几个例子。我觉得他说得在理,因此开始留心自己的文风,决心努力改进。

大概在这个时期,我偶然看到一卷零散的第三期《旁观者》,之前我从没见过这个刊物。我买下了这册杂志,反复阅读,爱不释手。我觉得里面的文章写得很好,如果可能,我也想效仿这种文风。出于这种想法,我找了几篇文章,简短地记下了每篇文章的要旨,然后把文章放在一边。几天之后,不看原书,用我能够想到的最贴切的词汇来复述要旨并充分展开,使它尽可能接近原文。接下来我会对照原文查看,找出自己的错误之处并加以改正。但是我发现自己的词汇不够丰富,无法做到信手拈来、挥洒自如。如果我一直坚持写诗,应该已经练就了这种本领,因为诗歌要求协律押韵,你需要不断寻找含义相同但长度或音调不同的词,反复斟酌用词的变化,这些词留在脑海中,久而久之就能充分掌握。于是我挑选了几篇文章把它们改写成诗歌,等过上一段时间,原文差不多忘光了,再从诗歌改写回散文。有时候我还会把提炼出的要旨打乱,过上几个星期后再尽量按照最佳顺序还原它们,把它们扩写成完整的句子乃至文章。这种做法能帮我理顺文章的思路和章法。通过比较我的文章和原文,我会发现很多错误并加以改正。但有时我也会得意地认为,自己在某些无关宏旨的小细节上侥幸对原文做出了一些改进,这鼓舞了我的信心,使我相信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一名不赖的英语作家。对此我可谓雄心勃勃。

我做这些练习和读书的时间,要么是在晚上工作结束后,要么是在早晨上班前。此外就是星期天,我会逃避和大家一起去教堂做礼拜,设法独自留在印刷所里。过去在父亲的管教下,他总是逼着我去做礼拜,我也确实认为这是一项应尽的义务,只是眼下无暇顾及而已。

大约十六岁的时候,我偶然读了特赖恩先生写的一本宣传素食的书,决心身体力行。我哥哥当时还没结婚,又不理家务,所以自己和学徒都在别人家搭伙。我不吃荤的怪癖给人家带来了麻烦,几次因此受到责备。我自学掌握了特赖恩的一些食谱,比如煮土豆和米饭、制作速食布丁等等,就向哥哥提出能否把我每周的伙食费拿出一半来给我,让我自己开伙,他立刻答应下来。我很快就发现,从他给我的伙食费里,我还能再省下一半。这笔钱就成了我买书的额外经费。

自己开伙还给我带来了一个好处:哥哥和其他人离开印刷所去吃饭时会留下我一个人,我就随便吃点东西,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是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一个点心店买来的馅饼,再加上一杯水,然后抓紧剩下的时间学习。由于节制饮食能使人头脑更清晰,理解更敏锐,我在学习上取得了很大进步。

我算术不行,上学时两次考试不及格,有一次还因为这个丢过脸。于是我找到科克尔的算术书,颇为轻松地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还读了塞勒和舍米关于航海的书籍,掌握了书中的一些几何学知识。不过后来我再也没有深入研习过这门学科。大约在这个时期我读了洛克的《人类理解论》,还有波尔·罗亚尔修道院几位先生的大作《思维的艺术》。

正在我一心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时,我读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是格林伍德写的)。书的最后有两篇是关于修辞法与逻辑学的简介,其中逻辑学的那篇末尾举了一个运用苏格拉底辩论术的实例。不久我又读到了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里面有大量关于这种论辩术的例子。我对这种辩论术非常着迷便采用了它,摆出一种善于提问和怀疑的谦虚姿态,放弃了我那套生硬反驳、断然立论的方法。我当时读了沙夫茨伯里和柯林斯的书,对我们宗教的教义产生了很多真正的怀疑。我发现使用这种论辩术最为稳妥,既能让自己毫发无损,还能把论敌逼入困境,便以此为乐不断练习。最后我已经能巧妙娴熟地引导即使是学识渊博的人步步退让。他们对让步带来的后果始料不及,往往会陷入无法摆脱的困境,我则借此获得了我的观点往往不配拥有的胜利。

我把这种论辩术继续用了几年,后来渐渐放弃了它,只保留了谦虚谨慎地表达观点的习惯。在提出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看法时,我从不使用不容置疑或断然肯定的说法,而是会说“按我理解是这样”,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我认为如此”,或“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事情应该是这样”等说法。

我一直致力于推行种种举措,我相信,当我需要主张自己的观点说服人们采纳这些举措时,这种说话习惯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好处。谈话的主要目的是传达或获得信息,并使人愉悦或信服,而专断倨傲的谈话态度往往会引起恶感、招来反对,使谈话的初衷——比如交流思想、传达信息、沟通感情——被破坏殆尽。所以我希望善良明智的人不要采取这种态度,让他们行善的能力遭到削弱。因为如果你想要说服别人,用专横武断的态度提出你的观点,可能会招来对方的反驳,使你的意见得不到坦诚的关注。如果你想从别人的知识中获得信息、提高自己,却又表现得固执己见,那么谦虚理智的人由于不爱争论,很可能就会听之任之,让你自己错个痛快。如果你在谈话中采取这种态度,就别指望能够取悦或者说服别人。蒲柏的一番话很有见地:

“教人的时候不要以教导者自居,遇到对方不懂的东西,就装作他只是忘记。”

他又进一步告诫我们:

“即使你胸有成竹,说话时也要显得虚怀若谷。”

蒲柏还写过一句话,我觉得接在这里比原来那句倒更合适:

“不谦虚就是不理智。”

" For want of modesty is want of sense. "

如果你问为什么这句放在原文里不太合适?我就只能引用一下原文了:

“夸夸其谈没法论证任何事,因为不谦虚就是不理智。”

" Immodest words admit of no defense, for want of modesty is want of sense. "

可是你看,此处不理智不正是不谦虚的托词吗?所以把这两句改成下面这样是不是更说得通——

“夸夸其谈只论证了一件事:不谦虚是(因为)不理智。”

" Immodest words admit but this defense, that want of modesty is want of sense. "

至于我的改动是否恰当,只能听凭诸君明断了。

1720年至1721年间,我哥哥开始发行一种报纸,名为《新英格兰新闻报》。这是在美国问世的第二种报纸,而此前仅有《波士顿新闻通讯》一种。我记得哥哥的一些朋友曾劝阻过他,认为美国有一种报纸就已足够,再办一种很难成功。而到现在(1771年),美国已经有不下二十五种报纸。

话说回来,那时候我哥哥决定继续这番事业。当报纸排好字,印刷出来之后,我就穿街走巷去把报纸送到订户手中。

哥哥的朋友里有一些聪明人,他们喜欢给报纸写一些小文章作为消遣。这些文章获得了读者好评,使报纸的订阅量大增。这几位先生常常来拜访我们,他们谈话时常说起自己的文章受到了何等赞扬,我听到以后也跃跃欲试。

但我那时还是个孩子,而且怀疑哥哥如果知道文章是我写的,就会拒绝在他的报纸上发表。于是,我设法掩饰自己的笔迹,写了一篇匿名文章,趁天黑从印刷所的门下面塞了进去。第二天早晨哥哥发现了它,当朋友像往常一样来访时,他就把文章交给他们。他们读完后当着我的面做了评价,不仅对文章赞赏有加,而且在猜测作者身份时提到的都是我们这里的博学多才之士,听得我心花怒放。现在想来,是这几位先生品评我的文章,对我而言真是一件幸事,因为他们的眼光实际上并不像我当时认为的那么高明。不过那时候我确实受到很大鼓舞,于是又写了几篇文章,照老办法把它们投进印刷所,同样受到了认可。我又保密了一段时间,直到仅有的一点文思枯竭了才说出真相。

哥哥的朋友们自此高看我一眼,可他本人却挺不高兴,觉得这会让我得意忘形。或许他的想法不无道理。那时候我们开始出现一些分歧,这可能也是原因之一。他虽然是我哥哥,却把自己当作师傅,把我当作徒弟,希望我像其他学徒一样为他服务;而我想要的却是来自哥哥的优待,觉得他的一些要求太贬低我的身份。我们的矛盾常常会闹到父亲面前,我猜是我更占理,要不就是我更善辩,因为父亲的判决总是对我有利。但是哥哥脾气暴躁,经常打我,我气愤极了,觉得当学徒真是没劲,一心想找个机会提前结束学徒生涯。终于,机会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来了。(注:我觉得他对我的这种专横、刻薄的态度正是我对独裁专制憎恨了一生的源头。)

我们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政论触怒了当地议会。我已经忘了文章的具体内容。议长发布了逮捕令,哥哥被抓起来接受审讯,还坐了一个月的牢,我估计是因为他不肯说出文章的作者是谁。我也被抓了起来,接受了委员会的调查,尽管我没有给出让他们满意的供词,却只被训诫一番就放出来了。或许他们认为我作为学徒有义务为主人保密吧。

虽然我和哥哥有私人矛盾,他的遭遇还是让我感到非常愤慨。在他被拘禁的日子里我接手了办报事务,并在报上大胆地批评统治者。哥哥欣然赞同我的做法,但是其他人开始对我有了看法,认为我是个喜欢讥讽诽谤的轻狂少年。哥哥被释放的时候,带回来了议会的一纸传令,内容十分古怪:

“禁止詹姆斯·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新闻报》。”

哥哥的朋友们在我们的印刷所里开了个会,商量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有人建议给报纸换个名字,这样就能绕过那条传令,但是哥哥觉得这会带来诸多不便,最后他们商定了一个更好的办法,即今后改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印行报纸,而且为了避免议会指责我哥哥用自己学徒的名义继续办报,他们又想出一招,把我过去签订的师徒契约还给我,背面写上师徒关系完全解除,留着必要时拿出来给人看。但是为了保障我哥哥的权益,我还要和他重新签订一份师徒契约,承诺在未满的学徒期内继续为他服务,这份契约要私下保存。这番谋划实在经不起推敲,可我哥哥却立刻照办了,就这样,报纸以我的名义出版了几个月。终于,我和哥哥之间又爆发了新的矛盾。我料想他不敢把新的契约拿出来,就决定维护自己的自由。这样钻空子确实不地道——这是我人生最初犯下的错误之一,但是哥哥脾气暴躁,动辄饱以老拳,对于满腔怨恨的我来说,这点不地道似乎无需计较。其实哥哥在别的方面心地不坏,或许也怪我当时太莽撞、太气人了。

哥哥发现我要离开他,就设法使我在其他印刷所也找不到工作,他跑遍镇上的印刷所,跟每家老板打了招呼,搞得我到处碰壁。于是我想到了去纽约,因为那里是离得最近的有印刷所的地方,而且我此时倾向于离开波士顿,因为我发现自己已成为地方政府的眼中钉。从他们处理我哥哥一案时表现出的专横来看,如果我留在这里,大概很快就会陷入困境之中。此外,因为我在宗教问题上发表了一些不谨慎的言论,被善男信女们痛心疾首地指责为异教徒或无神论者。我下定决心离开,但是父亲此时已经站在我哥哥的一边,如果我公然表示要走,他可能会设法阻止。我的朋友柯林斯答应帮我想想办法,他和纽约一艘小帆船的船长商量好允许我搭乘。他的说辞是,我是他的一个年轻朋友,因为让一个轻佻的女孩怀了孕,被女孩的朋友们逼着娶她为妻,所以不敢公开露面,也不敢明目张胆地离开。就这样,我卖掉了一部分书,筹了些钱,被偷偷地带上了船。因为赶上顺风,不出三天就到了纽约。一个年仅十七岁的男孩,没有一封介绍信,在此地举目无亲,口袋里也没几个钱,就这样来到了这个离家将近三百英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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