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传》创作于1771年,是六十五岁的富兰克林写给时任新泽西总督的私生子威廉·富兰克林(William Franklin)的家信。写作时,富兰克林正在英国的特怀福德(Twyford)圣阿萨夫教堂(St. Asaph)主教家中度假,用了十四天完成。
第一章 家族与童年
亲爱的儿子:
你知道的,我一向喜欢搜集咱们祖辈的趣闻轶事。你可能还记得,咱们在英国的时候,我还曾为此到处走访尚在人世的亲戚。我想,或许同样的,你也愿意了解我的人生经历,尤其是其中你尚未了解的部分。目前我在乡间休假,可以安享一个星期的清闲,正好可以坐下来,为你写下我一生的故事。
促使我写自传的还有其他一些原因:我原本出身社会底层,过着贫苦卑微的生活;如今却扭转了命运,变得富裕幸福,在社会上也拥有处处受人尊敬的声望。我迄今走过的人生也算顺利,为人处事也得蒙上天福佑,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我的子孙后代也许愿意了解其中的成功之道,其中或许有与他们的境况相合的,可供他们借鉴仿效。
现在,回首一生的幸福之处,我不禁要说,如果重新来选择,倒十分愿意把这辈子照这样再活一遍,但只求能像作家那样,在“再版”时订正第一版的错误。除了订正错误外,我还想把一些不幸的境遇变得更顺利些。不过即使不能做出改变,我也愿意重演此生。可是人不可能再活一遍,那么最接近的或许就是回忆了,而让回忆留存长久的办法,就是提笔把它们写下来。
人老了,就喜欢谈论自己和自己过去的作为,我也不例外。但我的方法不会招人厌烦——如果说出来,人们出于尊老之心不得不听我唠叨;但写出来的话,读与不读则是尊重别人的选择。
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为妙,因为否认也没人相信),我的虚荣心或许也能得到极大满足。事实上,我总是听到或读到人们先说了句“毫不自负地说”之类的开场白,接下来便是一派自负之言。世间的人们无论自己多么虚荣,却大都不喜欢别人的虚荣。可我对虚荣之心总是宽容以待,因为我相信这种心理往往能给本人和周围的人带来好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感谢上帝赐给自己虚荣心作为人生的诸多慰藉之一,倒也不算荒谬。
说到感谢上帝,我要以最谦卑的心承认,我上文提到的一切人生幸福都有赖于他的仁慈眷顾,这眷顾引导我找到处事之道,并凭借它们取得成功。这种信仰使我希望,尽管不敢认定,上帝仍将仁慈待我,使我继续享有这种幸福,或是使我即使像他人一样遭遇厄运,也能安然承受。只有上帝知道我未来命运的样貌,他的力量使苦难也成为一种赐福。
我的一位伯父也和我一样喜爱搜集家族轶事,他交给我一些笔记,使我了解到关于我们祖先的一些事情。从这些笔记得知,我们富兰克林家族已经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村生活了至少三百年,在这之前还有多少年,我这位伯父也不清楚(或许始于他们使用“富兰克林”为姓的时候,当时全英国人都在取姓,此前“富兰克林”是一个平民阶层的称号),他们保有一块约三十亩的自由土地,兼营铁匠生意。到我这位伯父为止,这门营生在家族中代代相传,总由长子继承,我伯父和父亲也遵循这个惯例,把他们的长子培养成了铁匠。
我在埃克顿村查看当地户籍册的时候,找到了自1555年以来人们出生、嫁娶和丧葬的记录,而这个教区再往前的户籍记录已经找不到了。我从户籍册得知,我是家族五代以来幼子的幼子。
祖父托马斯出生于1598年,一直在埃克顿村生活,直到年迈无法照管生意,才搬去牛津郡的班伯里镇,和当染匠的儿子约翰住在一起——我父亲就在那个染坊里做学徒。最后,祖父就在染坊去世并安葬,我们曾在1758年见过他的墓碑。祖父的长子托马斯住在埃克顿村的老房子里,死后将房子和土地留给了他的独生女。独生女嫁给了一个姓费希尔的威灵堡人,夫妻俩把房子又卖给了一位伊斯特德先生,也就是那里现在的庄园领主。祖父有四个儿子长大成人,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因为资料现在不在我手边,所以关于他们,我记得什么就写什么,如果这些资料在我离家的日子里没有遗失,你可以在其中找到更详细的记录。
祖父原本想把大儿子托马斯培养成铁匠。可托马斯天资聪颖,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先生又鼓励他求学(他的兄弟们也都受到了同样的鼓励)。所以后来,托马斯取得了书记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北安普敦镇和他自己的村子里,他也是各项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他在这方面流传的事迹颇多,也颇受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资助。托马斯于旧历1702年1月6日去世,而我在整整四年后的同一天出生。我记得埃克顿村的老人讲述托马斯的生平和性格时,你曾颇感惊奇,觉得托马斯与你所熟知的我的性格非常相似。你说:“如果他恰好在你出生那天去世,人们或许会认为你是他的灵魂转世呢。”
二儿子约翰学的是染匠手艺,我记得是染羊毛。三儿子本杰明在伦敦做学徒,成为了一名丝绸染匠,也是个很聪明的人。我很清楚地记得本杰明,因为在我小时候,他曾到波士顿来找我父亲,还在我家住了好几年,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活了很大岁数,身后留下了两本四开本的手稿,收录了为亲友创作的即兴短诗,下面抄录他寄给我的一首作为范例。他自己创造了一套速记法,还教给了我,可我因为从未练习过,已经忘了。
这位伯父和我父亲之间感情很好,我的名字就是他取的。他是个非常虔诚的教徒,总是积极聆听优秀教士的布道,并用他的速记法将布道文记录下来,身边还有很多本这样的笔记。他还是个非常活跃的政治家,或许以他的地位而言过分活跃了。最近我在伦敦得到了他搜集的一系列重要的小册子,内容涉及1641年至1717年的公共事务,根据编号推测,其中缺了很多册,不过现在还留下了对开本八册、四开本和八开本共二十四册。有个旧书商碰巧得到了这些册子,因为我有时从他那儿买书,就把这些册子拿给我看。看起来,我伯父在大约五十年前去美洲的时候把它们留在了伦敦,书页边上还有很多他的批注。
我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家族很早就加入了宗教改革,在玛丽女王统治期间一直信奉新教。由于激烈地反对旧教,有时也会惹上麻烦。他们有一部英文《圣经》(当时天主教的《圣经》是拉丁文的),为了安全地藏起来,他们把它打开,用带子绑在一个折凳的凳面底下。我的曾祖父向家人诵读经文时,就把折凳倒过来放在膝盖上,隔着绑带翻动下面的书页。一个孩子站在门口把风,看到宗教裁判所的官吏过来了就向屋里报信。这时祖父就会重新把折凳腿朝下放在地上,那本《圣经》就像原先那样藏起来了。这个故事是本杰明伯父告诉我的。直到查理二世统治末期,全家人依然都信奉国教,然而那时候,有一些因不信奉国教而被逐出教会的牧师开始在北安普敦郡举行秘密宗教集会。本杰明和约西亚追随他们,终生不渝。家里其他人则继续信奉国教。
我父亲约西亚很早就结婚了,1682年,他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搬到了新英格兰。当时秘密宗教集会受到法律明令禁止,而且常常遭到干扰,因此与父亲相识的一些有地位的人打算移居美国,希望能在那里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并说服了父亲一同前往。到了新英格兰,他和原配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然后又和第二个老婆生了十个孩子,总共是十七个。
我还记得其中十三个孩子齐聚一桌的情形,现在他们都已长大成人并结了婚。我生在新英格兰地区的波士顿,是最小的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我母亲是继室,名叫阿碧娅·福尔杰,她的父亲彼得·福尔杰是新英格兰的第一批移民。如果我没记错,科顿·马瑟在他的美洲教会史《基督在美洲的辉煌》一书中曾赞扬我的外祖父为“一位虔诚博学的英国人”。听说他写过各种各样的即兴小诗,但只有1675年写的一首发表出来,我在很多年前读过。那首诗是写给当地政府人士的,使用的是当时流行的诗体,它倡导信仰自由,声援浸礼会、贵格会和其他受迫害教派的教徒,认为印第安人战争和国家发生的其他不幸都是宗教迫害引起的,是上帝对这些滔天罪行的惩罚,奉劝政府废除那些残暴的法律。我读后觉得整首诗写得质朴无华、潇洒壮怀。虽然那一节诗的头两句已经记不清了,我还记得结尾的六句,大致是说他的责备乃出于善意,所以他愿意公开自己就是作者:
“我痛恨去做诽谤者
我现居舍伯恩镇
在此留名
不加恶意的你的朋友
我,彼得·福尔杰。”
我的哥哥们在各个行当学手艺。父亲想把我(十个儿子中的一个)像缴纳“什一税”那样奉献给教会,因此在我八岁时就把我送到文法学校读书。我自幼颖悟(我识字肯定很早,因为我不记得自己不识字的情形),父亲的朋友们一致认定我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学者,这更坚定了他的决心。本杰明伯父也赞成我读书,还说如果我肯学习他的速记法,就把他速记下来的布道文全送给我,如同给我开店的本钱。
我渐渐从班里的中等生变成尖子生,后来又跳到二年级,年底还要直接升到三年级。然而我在文法学校只待了一年,因为家里人口太多,父亲无法负担我读大学的费用,我还听到他对朋友们说, 他看到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过得很拮据,所以就改变初衷,让我离开文法学校,进入教写作和算术的学校。这所学校的开办者是乔治·布劳内尔先生,他擅用温和鼓励的教学方法,学校总的来说办得很成功,在当时颇有声望。在他的教导下,我很快练成一手好字,可是算术不行,毫无进步。
十岁那年,父亲让我回家帮他做事。他做的是制油烛和肥皂的生意。本来他学的不是这门手艺,来到新英格兰后,发现染坊生意冷清,无法养家糊口,于是就改了行。我要做的就是剪剪烛芯、浇注模具、看店跑腿之类的事。
我不喜欢这一行,渴望出海远航,但是父亲反对。不过,因为住在海边常常和水打交道,我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驾船,和其他孩子一起在小船或独木舟上时,尤其是在遇到困难时,他们总是让我发号施令。在其他场合我也常是孩子王,有时候还会带着他们一起惹麻烦。在此,我很想讲一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表现出我从小就有热心公益的精神,只是当时的做法欠妥而已。
故事是这样的:磨坊蓄水池的一侧连着一片盐沼地,涨潮的时候,我们会站在盐沼地的边上捉鱼,因为踩得太厉害,脚下变成了一个烂泥滩。我提议在那儿修筑一个码头,这样就可以站在码头上捉鱼了;我还带着伙伴们考察了一个大石堆,那些石块本来是给在盐沼地附近盖房子用的,却很符合我们的需要。于是等到傍晚工人们离开后,我就召集了几个玩伴,像蚂蚁一样奋力搬运起石块来,有时候两三个人合力才能搬动一块。就这样,我们把石块都搬光了,筑起了一个小码头。第二天一早,工人们发现石块丢失后大吃一惊,后来在我们的码头找到了,就开始追查是谁搬走的。最后找到我们头上,向我们的家长告了状,有的小伙伴还遭到了父亲的训斥,我就是其中一个。
虽然我为自己辩护,辩解说修码头有种种好处,但父亲却告诫我:“来路不正即是无用功。”这话让我心服口服。
儿子,或许你还想了解一点有关你祖父的容貌和性格吧。他有一副好体格,个头中等,但是比例匀称,强壮有力。他天资聪颖,画一手好画,略通音乐,嗓音清亮悦耳。有时候忙完一天的事情,他会在傍晚时分用小提琴演奏圣歌,并随之吟唱——那可真是美妙动听。他在机械方面很有天分,使用其他行当的工具时也能驾轻就熟。他最大的长处在于遇到需要慎重处理的事情时,总能做到深刻理解、正确判断,无论公事私事都是如此。事实上,他要教育众多子女,家境又困难,所以一直在从事自己的行当,未曾担任公职。但是我记得很清楚,经常有一些大人物登门拜访,征求他对本镇或教区事务的意见,而且他们非常重视他的判断和建议;人们在私事上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常向他请教,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候也愿意找他评理。
他经常邀请朋友和邻居中的有识之士来家中吃饭谈天,总是有意提出一些巧妙有益的话题,借此增进孩子们的见解和智慧。他引导我们去关注善良、公正和审慎等处世美德,而不是留意桌上的饭菜摆盘是否漂亮,菜品是否应季,味道好坏,品质优劣等等。我在这种氛围中长大,所以至今对饭菜也毫不留意,吃完饭几个小时后,你若问我吃了什么,我已茫然不知。不过这在旅途中倒不失为一件好事,同行的人们从小养成了精致挑剔的口味,饭菜不合胃口心情就不好,我却无此苦恼。
我母亲的体格也很好,十个孩子都吃她的奶长大。父亲享年八十九岁,母亲享年八十五岁,除了他们去世前患病外,我不记得他们得过什么病。他们合葬在波士顿,几年后我在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刻着如下碑文:
约西亚·富兰克林及其妻阿碧娅合葬于此。
结婚五十五载,始终相亲相爱,
既无田地房产,亦无丰厚收入,
但凭辛勤劳动得蒙上帝眷顾,养活一个大家庭安适度日。
十三个子女和七个孙子女,长大成人,颇有嘉名。
这个故事有所教益,劝诫世人兢兢业业,笃信上帝。
先父虔诚谨慎,先母持重贤能,
他们的幼子立此墓碑,以表孝心和怀念之情。
先父约西亚·富兰克林1655年生,1744年逝,享年89岁。
先母阿碧娅·福尔杰1667年生,1752年逝,享年85岁。
- 1752年英属北美殖民地改用了新历,所以富兰克林的旧历生日1月6日就变成了新历1月17日。
- 范例在手稿中已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