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构成的风景
梵高的咖啡馆
坐在二楼靠窗的座位,饮茶或咖啡,最好是下午,有时光慵懒的感觉。窗外临河,那就更好了。过尽千帆皆不是,这样的词句,抛开温庭筠的闺怨,是物我了不相关的漠然之感。这漠然也便是从容,无论晴雨,时间是自由的,因此我喜欢盛夏的下午和傍晚,因为来得那么长,那么慢。如在深夜,就是你喜欢的梵高画中的街边咖啡馆。柠檬黄的灯光映照一切,天空澄澈,开着大朵的星花。澄澈天空下的房屋,有着黎明的品质,但这确实是不折不扣的夜。因为长夜,咖啡才那么温暖,说过的话才那么细碎。深夜的时间是一只无比柔顺的猫,卧在膝上,趴在我的臂弯,轻轻从身上溜下,隐入街角的暗影,只露出两只眼睛。石板路像鱼鳞一样形状,我没有见过,相信你也没有见过。看着画,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这街和咖啡馆,莫非就是筑在大鱼的脊背上?人倦而天色将明,星光隐退,街像鱼一样缓缓在夜色中游动,滑入画家无限绵延的失眠中去。没错,梵高的心非常温柔。
梵高还画了一张室内的咖啡馆,说咖啡馆,其实是酒馆,但我就当它是咖啡馆好了,大家也都这么说。它同样迷人,却是给孤独者的。是的,你说过,这一幅,你也喜欢。时钟指向十二点一刻,大部分客人离去了,剩下桌上孤零零的酒和酒杯。有人趴在桌上睡着,不知为什么他不肯回家——也许是一个行客,过路的水手?没人使用的台球桌,占据了画面中央,是困惑和孤零零的。灯光依然是柠檬的黄色,不过还更青涩而已。
在这张画里,人物各自孤立,尤其是居中守着台球桌的人。他有落寞的神情。三盏灯的强大,更加强了人物的渺小和孤单。
天气渐凉,深夜暖室的感觉会越来越好,读书,听乐,翻翻画册,整理整理旧东西,都很悠然。如果喜欢把书和杂志铺满一地,翻到喜欢的那一页,有文字,有图片,一首诗,一件玲珑的古物,有人在古器物的拓图上勾画花鸟、题款,在大幅的水墨上只单单画出一位坐在树下的红衣头陀——当然不是赵孟:落红无数迷歌扇,嫩绿多情妒舞衣——如果这样,你坐在地上,一手拄地,或者侧身而卧,电脑里轻轻吐出莫扎特的《嬉游曲》,看着这些书,这些陪伴了好多年的书,当然是铺了厚厚软软的地毯才好。铺了地毯,忽然困倦,打个盹也没关系。
父母喜欢在卧室里燃着线香,供在观音像前。我其实也喜欢。香让你把思路放慢一些,让你走而不是跑。我的习惯不好,想起事来如快马狂驰,停不下来,以至于写文章时,无论手写还是打字,都跟不上思路,一小半想法就这样遗失了。有一天我老了,我终会慢下来,对着电脑,耐心地等待着思想的灵感像月光一样,从云缝里一丝一丝地透出来。但此刻,在这样的地方,燃香是一件何等奢侈的事,奢侈,而且可笑。
梵高的室内有让人不舒服的闭塞和压抑,同时让人肃然起敬。他的室外,星空,树木,乌鸦,小教堂,弯曲的路,是自由的。但你不能屈服于他的色彩,你要单纯,澄澈,像蜻蜓一样轻盈,没有一丝戾气。你随时可达,像任意一条洁净的路,抵达任意一块洁净的草场。
梵高喜欢黄和蓝,一冷一暖,代表内心世界的两极。他没有试图将两种颜色融会在一起,造出一片春光骀荡的绿色。他是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蓝太杳远,他的黄过于灿烂。在他的麦地里,即使作为一只麻雀,也不能不戴上墨镜,而且汗流浃背。他的紫色颠覆了过去对于世事的幻想,我怎能想到把一条河流从头顶折回去,我怎能想到爬上一座山的山顶也是坠入涧谷。梵高的旋转不是舞蹈,不是奥尔弗斯,不是贝多芬《第七交响曲》的第四乐章。我只有在饥饿时才如此纠结,然而一杯酒就把我拉直了,就像在无人料理的废园,陌生的杂草恣意狂长,零乱而幸福地摇曳在一起。这时候,整齐和秩序便是一种罪恶,需要起码的蔑视。
梵高瘦削的脑袋留着硬胡茬似的短发,像农夫,也像囚徒,拙朴,然而坚定不移。与麦田对应的,是在如淬过火的钢一样青灰色的监狱庭院里机械地转着圈子的一群青灰色的男人——这是梵高内心的激情和焦虑。没有多少人喜欢这幅画。人物是梵高的,色彩不是。这是梵高不欲表达却又遏制不住要表达的情绪。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大堆这样的情绪,没有美好的外衣,很难博得同情,最不好的,是总是被误解。写传奇的唐朝人说过,神仙也避不开生活中的卑微细节。
是的,是的,“梵高特有的暖色与冷色各自铺开却又如此的和谐,星空透彻幽寂,小店芬芳迷人,仿佛只要一步就能踏进俗世的欢乐中去,又仿佛退一步就会被夜色的清凉浸没。然而画家只是看着,既没有前进也没有后退,几乎能感觉到笔触中的温柔眷恋”。既没有前进也没有后退,这就好,一个完美的状态,停留在那里,对着自己喜欢的事情,不需要趋近,也不曾离开。原地不动,是因为时间凝固了。那很少的时间,根本来不及过多回味,却因为珍惜而变得长久了。
写下这段文字的一年多以后,我在安德烈·马尔罗回忆录的结尾处读到:
1940年夏天,夜色降临时,我从夏尔特教堂里走出来,狭窄的街道已是阴影一片。一家鱼铺的橱窗里,孤零零地亮着一盏灯,一只猫全神贯注,盯着游动的鱼儿。第二天早晨,在教堂前的空地上,雄蜂在黑黄色的万寿菊周围飞舞。嗡嗡的群蜂飞舞声与从教堂传出的低沉的管风琴声混在一起……
猫,鱼,微弱的灯,阴影,夜色里的教堂——出现了这么多相同的意象。那是战时,马尔罗还写到了飞机的声音,像疮疤一样刺耳,我把它删去了。
另一个安德烈,安德烈·纪德,在《人间食粮》中也描写了阿拉伯风情的咖啡馆:喧闹的,欢快的,天方夜谭情调的,有歌女和舞女的。夜晚吹来的风热乎乎的,风中混杂着异香。我没有记住纪德,隐约想起来的时候,常常把他和洛尔迦的西班牙谣曲混在一起。但洛尔迦的美妙之夜,徘徊不去的是死亡的影子。
在《天堂电影院》——应该译作《电影乐园》——里,老阿尔弗雷多给年轻的托托讲了一个士兵爱上公主,天天在宫外守候她的故事。阿尔弗雷多的意思是,即使有青春的热情,也不要追逐太虚幻的东西。但托托以假为真,夜夜守望女孩的窗口。他的结局和士兵不同:他把幻想抱在怀里,享受了一段虚假的时光。
生活不是这样的。生活没有应该和不应该。超越死亡的唯一方式,是更多的预设。超越理想也一样。英明神武的人,不屑于预设,也就无从超越。事实上,也不需要超越。
马尔罗说:“我们与艺术最深刻的关系,离不开我们与死亡的关系。”一个多次与死神擦身而过的人,才会有这样的体验。而我们这些一直在轻佻地活着的人,却在艺术中期望永恒。
永恒,对于我们今天在美术馆拥挤着去看梵高的人,对于我们面对着不过一尺多高的画框既觉惊讶又恍然大悟的人,是夏日手中的一杯冷饮。对于梵高,全然没有意义。而一旦我们走出生活,哪怕只是走出一点点,它也将毫无意义。
梵高在给弟弟提奥的信里写道:
我想尽力表现出夜间的咖啡馆是一个能使人毁掉自己、使人发狂、使人忍不住犯罪的地方。我通过柔和的粉红色、血红色、深红的酒色和一种甜蜜的绿色互相对照来达到目的。这一切表现出一种火热的地狱气氛,惨白的痛苦和黑暗,压制着昏昏入睡的人们。
亲爱的兄弟,我在生活和艺术里没有那亲爱的上帝也很能过得去,但我作为受苦难的人,不能缺少一件比我强大的事物,它是我真正的生命,也是创造的力量……在画面里我想说出事物,像音乐那样安慰着:我想用这个“永恒”来画男人和女人,这永恒的符号在从前是圣者的光环,而我如今在光的放射里寻找,在我们色彩的灿烂里寻找。
在每个形象里都是戏剧,甚至那些平凡的房屋,被风吹雨淋,也有独自的性格,我在它里面看到的是象征。所以,一个具有平凡形式和轮廓的人,只要真切的苦痛抓住了他,他也将成为一个独特的戏剧性人物。我有时想到今天的社会,尽管它正在没落中,而当人们把它放在任何一种变革面前来观察时,它会突然升起,成为一幅伟大的阴暗的剪影。
什么是真切的苦痛?
是赢得生命之独特价值的众多方式之一,还是唯一的方式?
回到梵高,我又想起梵高那些像外层空间的星云一样旋转着的星星,他的星星比平原上裸露的房子还大,飘浮在夜空的表面,是肆意开张的,同时极其静谧。旋转是动的感觉,舞动,或者散射。在旋转中,花萼绽吐,衣摆飞扬。旋转的线条如果漫散开来,伸长,就成了扭曲,一种缠绕的神态。有人说那显示了他的神经质、迷惘和痛苦的感觉,是自知而不能抑制的。蓝色的鸢尾花看久了使人头晕,同样扭曲的向日葵却带着狂放的喜悦。
但在自画像中,梵高把自己的狂乱画成了复杂颜色交织下的平静。他用了很多暖色,表情是自信的平静——火山炽烈的岩浆上面盛开着油菜花和紫云英花的土地的平静。
梵高以痛苦为食,尼采鄙视黑暗。他们内心温柔,有如孩童。只有在梵高,以及尼采这里,我才愿意说,所谓“精神错乱”,不妨是一种美德。
现在很少在夜间喝咖啡了,即使是夏夜。
自从来到纽约,没在家里煮过咖啡。我连这点耐心都没有。觉得困倦的时候,只好喝茶。满屋飘着新煮的咖啡的香味,是很可惦念的情景,和满屋飘着音乐一样。事实上,在家里连音乐也很少放了。音量太小,没有感觉;音量过大,会影响别人。
中国人的饼屋,咖啡难以下咽。那不是咖啡,是一杯略带咖啡颜色和味道的加了很多糖的牛奶。到中国人的饼屋,只好点柠檬茶。两家星巴克,是我所在的这个中国人社区里最好的咖啡馆了。从星巴克门外走过,清晰地闻到咖啡的香味。从中国人和韩国人的饼屋走过,什么味道也没有。直至走进去,坐下来,即使满屋坐客一人面前一杯咖啡,还是闻不到一点香味。
慢慢的,习惯了那些根本不是咖啡的咖啡,吃早点,用它把面包和松饼冲下去,同时暖胃。不管怎么说,咖啡总是消掉了昨天最后残存的睡意,确定了一天的开始。
世界虽大,人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
时间中的一个点,可以逗留,可以相逢,可以回转,可以告别。
我怀念在布莱恩特公园的春风里浅斟哥伦比亚咖啡的日子,人声嘈杂,我觉得安详。事情的开端都容易美好,如果起点太高,必然要滑落。我们不该把自己假装得太好:试想咖啡的第一口,那种舒适的热烫,怎么可能持久?到最后一口,不仅凉下来,而且索然无味了。如果我们能假装一辈子,又像隐修者在荒漠,能够经受得住清泉、美酒、声色、荣誉、权势的诱惑,并且无惧于死亡和痛苦的威胁,那么很好,你是在意气中生活,你用虚构把与生俱来的虚弱本质掩盖了,你创造了另一个自己。
一个人的单纯如果不可避免地造就他的肤浅,他是否应该放弃单纯而走向深刻?深刻是不是一定来自复杂,而以心性的沉落为代价?当然还有另外的可能性。那就是,愈是单纯,愈是深刻。单纯包含了一个入神的飞跃。
其实,单纯,深刻,都很难说清楚。杜甫单纯吗?李白深刻吗?李商隐呢?
说不清楚。
某一天,从唐人街得到一尊大理石佛头,半尺高下,虽然略显粗糙,但面相慈悲。五十年前之物,算不得古董。店主人说:那时工细,虽然是批量加工,还能一丝不苟,现在不行了,比不了。搁在窗边的小几上,懒得找人做一个支架,就这么放着,不平的地方,用一卷纸垫平。捧回家时正是深秋,心想,如果两边摆上菊花,佛在菊花丛中,照出来,那照片效果一定很棒吧。
好几年,我都在街上一家一家看花店,想找一盆半开的深黄色小菊花,不那么紧凑,略为舒展疏放些,还要有较多的叶子,和一段无花的斜枝。我没有找到:它们都开得太热闹了。
我老家那一带,各种野生的菊花,菊科的各种植物,包括像紫菀那样的,随处即是。那些细小的花朵,经过时看,毫不起眼,菊科植物特有的香味也闻不到。只有当你累了,坐下来,带花的小枝横在眼前,你一把揪住,拉近了细细看,才看出那些花瓣、花蕊、花托,枝上的纹理,叶柄,叶子的弧度、质地、茸毛,叶缘上的缺裂,以及花萼通向花心时颜色的过渡,都是何等精致。我喜欢随手扯断一棵草,一段细枝,揉碎一片叶子,然后,植物鲜活的气味便弥漫在周围。它们不仅有好闻的味道,也有苦涩的,更有苦臭的,沾在手上,久久不散,但所有味道都是干净的,至少我觉得,而且觉得它们是安全的。事实上当然不是,不少植物有毒,有一种叫猫儿眼的,形状可爱,然而折断处的白浆,皮肤触过,就很不舒服。
植物使人安静,不会骚扰你,一切由着你,有毒的植物也不会主动攻击,死活要钻进你嘴里或鼻孔里。你离开的时候,它们不会追逐,更不会抱怨。除了极少数例外,植物都是美的。
回家,读到支遁的诗:
端坐邻孤影,眇罔玄思劬。
偃蹇收神辔,领略综名书。
涉老咍双玄,披庄玩太初。
咏发清风集,触思皆恬愉。
俯欣质文蔚,仰悲二匠徂。
萧萧柱下迥,寂寂蒙邑虚。
廓矣千载事,消液归空无。
无矣复何伤,万殊归一途。
他是僧人,用典几乎全部出自老庄书中,沉稳,洒脱。他身上纯然名士风度,爱马,有豪爽之气,但归根结底,还是僧人。情怀在郭璞和阮籍之间。若生在唐初,当在陈子昂和张九龄之间。若在今天,他就成了我,一个无所事事的人,在相当多的事情上,一个废物。
在北京,第一次学会喝咖啡的时候,是用一个大的搪瓷缸子,把咖啡放进去煮,煮好,丢进几块方糖,就着缸子喝。咖啡渣子有一些浮在面上,吹不开,一起喝下去。单身宿舍,室无长物,连电视也没有。在机关食堂吃过晚饭,留在办公室看电视,听音乐,经常很晚才回去。煮咖啡总是等到夜深,有些困,又有些饿的时候。一大杯浓咖啡喝下去,人不困,也不饿了,精神十足地继续读书。我记得枕头边总搁着一本中文版的《大英百科全书》——人家赠送的——临睡前读几条或几页。但直到离开北京,那套书也没读完,连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都没读完。
那是我一生中最躁动不安同时又最充实的一段岁月,毕竟无忧无虑,是跌倒了还可以爬起来的岁月,擦伤,骨折,疼痛,都可以不在乎。
在纽约,只有偶尔几次在夜晚聚餐后换到咖啡馆里继续聊天。回程的地铁上,总是迷迷糊糊的,以至于觉得,聊天的时候,也许说了很多话,也许一直魂不守舍地想着别的事。过些日子,记忆慢慢清楚起来,各自说的话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身上随时带着一枚古钱,手插进裤袋的时候,捻着它,仿佛接通了一长串我惦记着的时代,纽约便有了故乡的感觉。某一次,聊得尽兴,身子在椅子上后靠,动作幅度大,而衣袋甚浅,结果回家发现,那枚心爱的靖康通宝大钱滑出口袋,丢了。这是我“牺牲”在咖啡馆的最珍贵的一枚古钱。在后来又发生过两次同样的事(其中一枚西夏钱遗忘在一条很少穿的西裤口袋底部,多年后重获,大出意外)之后,一钱相伴的习惯就改掉了。
九十年代,我和清角兄在北京一起逛琉璃厂,他买了一些宋徽宗亲笔书写钱文的大观当十钱,我买到那枚老熟坑的北宋亡国年号的折二钱;二十年后,我把它丢失在曼哈顿上西城的夜店,它成为垃圾,不知被填进了纽约周边的哪一块荒地。
一晃,都过去很久了。
我在深夜听着你的声音,窗外的风雪就要停息,我在风雪的声音里听到了沼泽地芦苇的瑟瑟声。初三的夜晚,弯月如弓,防火梯锈烂的铁条上缀满闪耀的珍珠。你的声音缓慢而轻,带着南方口音的轻柔,甚至不乏怯意。那么多年过去,你已离去很久,你的声音留了下来。播放录音的沙沙声充实了本来令人昏昏欲睡的午后教室。我忽然就坐到了你的门前,从一个岛到另一个岛,从北方到南方,从我所有的菊花和海棠花下,到你凯尔特式的昏暗的薄暮。我是从很远的朝代来的,一个不能喝酒的人,一个笑起来无所顾忌的人,但没有人知道我偶尔的失眠,和失眠中无穷无尽的漫游。我总是在道路的某个点驻足不前,因为前方的景色充满不确定感,或是每况愈下地重复,或是日益旷远。我后退,退到一定的点,然后重新出发。一次又一次,我走回原先抵达的地方:又一次可能的终结。但我成功地把时间填满了,而且感到了疲劳,这使我满足,因为疲劳至少表明,你是某种积极的存在。一辈子没有见过夜莺和云雀,也没听过它们的歌唱。但在记忆里,那是你的声音。时间不能折转,不能反复,我又怎么能亲近你?仅仅一本书在你手里,在我手里,就是我们所能有的全部交集?
“故乡是不朽的,只因为你也要不朽,
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无数陌生人的故乡。”
平常的时刻,平常的人,相互看到在心愿所营造的神话后的简单真相,不要幻想,不去美化,在语言之后,我们有着最普遍的弱点和最世俗的禀性。
这些,和美好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因此并不美好了么?
学者风度的艾略特也写过看似矫情的诗句:
我是用咖啡匙子量走了我的生命——
多像何其芳的诗。或许年轻人才会发出如此感叹吧。比如:燃在静寂中的白蜡烛,是我从胸间压出的叹息。比如:我昔自以为有一片乐土,藏之记忆里最幽暗的角隅。比如:在那古老的落寞的屋子里,我亦其一草一木,静静地长,静静地青……
因为我已经熟悉了她们,熟悉了她们所有的人——
熟悉了那些黄昏,和上下午的情景,
而且我已熟悉了那些眼睛,熟悉了她们所有的眼睛——
那些眼睛能用一句成语的公式把你盯住,
当我被公式化了,在别针下趴伏,
那我怎么能开始吐出
我的生活和习惯的全部剩烟头?
我又怎么敢开口?
习惯了的事物与好坏无关,一个习惯而已。大多数早晨,当我小口啜饮着滚烫的咖啡时,我根本没有意识到是在喝咖啡,那只是上班前的例行公事,甚至连翻开的书页亦然:一首带注解的诗,可能是黄庭坚的,可能是欧阳修的,可能是一个无名诗人的,有什么区别呢?他们看到的,是同一弯月亮,喜欢的,是同一棵菊花,他们的情感,在何其芳身上,在艾略特身上,在你和我身上,在你们和我们身上,毫无二致。
走很远的路,只是为了回到原来的地方,像倦鸟归巢。
心外无安身立命之所。半偈藏心图一世,远离战火和洪水,自做道场,安心歌舞,无以欺世,也无从救世。事实上,这些都说不上,只是面对而已。
约翰·弥尔顿笔下那位失去了荣光的大天使说:与其在天堂为奴,不如在地狱称王。又说:以心为家,则天堂与地狱何有?天堂即地狱,地狱即天堂。这句话,与苏东坡称赏的“此心安处是吾乡”几乎相同。
岁末,雨后和暖,一路菊花尤盛,小樱争开,大树沉寂,想起陈与义的诗:天机衮衮山新瘦,世事悠悠日自斜。
君子,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
连环
博尔赫斯在小说里说,世界是我们无从认识的存在者的一个梦。梦醒了,我们化为乌有。按照同样的道理,即使我们不过是在他人的梦里,仍将通过自己的梦继续创造现实。我们是依附者,同时供他人依附。
无非是无数层的象牙球中再多出一层而已。
马尔克斯有一篇没写出的小说,说一个人穿行在梦的无数层次的彼此相似的房间里,忘记了哪一个房间才是他所来之处,最后死在一个他完全不明白的地方。
博尔赫斯的诡辩貌似复杂,其实这个博学的老头非常幼稚。只有心地单纯的人才能想象世间不可能的奇迹。关于他的幼稚,还有一个更具说服力的证据:据说他在六十多岁,而且双目已盲的情况下,爱上二十多岁的女秘书,指望对方嫁给他。女孩自然不肯,而博尔赫斯,孩子似的,恨恨地,去医生那里拔掉了一颗牙。
在南柯记、黄粱炊、樱桃青衣那些梦里,关键的一点是时间的相对性,是不同世界里时间的不同尺度。时间是感觉。以感觉为尺度,则一天,一年,都是一生。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我们觉得短暂,它们不觉得。它们照样有生老病死,喜怒哀乐,在一尺方圆的天地里,它们照样有旷世伟业。我们在一秒钟里迈出一步,它们在一秒钟里经历了春夏秋冬。山中七日,世上千年。世上千年,我们觉得永久,他们不觉得。山中的他们,不过开罢了几次酒宴,不过读完一部书而已。
幸福的人生活在好人的梦中,不幸的人则相反。
如此,死亡就还不够纯粹。事物的结束,是那么拖泥带水。
仅仅存在于现实中的事物是微不足道的
有一天,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博尔赫斯穿过大街时,有人拦住他说:“你是博尔赫斯!”博尔赫斯回答说:“有时候是。”这个故事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讲的。一个画蛇添足的解释是:仅仅存在于现实中的事物是微不足道的,或者说,仅仅存在于现在的事物是微不足道的。
马尔克斯说:理想的小说是绝对自由的小说,它不但以其政治和社会的内容使读者忧虑,而且以其深入现实的力量使读者不安。如果它能够把现实翻转过来,让读者看到另一面的情形,那就更好了。现实不仅仅表现在西红柿的价格上(更表现在想象之中)。
直待莲花劫后株
印度的神话说,在两劫之间,一个世界消亡,一个世界再生,这个过程,长达几万年。其间天地不分,黑暗笼罩,唯在浩渺的湖心,一朵莲花无日无夜,静悄悄地开放。这开放的过程,也是几万年。这时候,世界不仅没有光,也没有声音。时间是静止的,但又确实在流淌——我不能肯定记忆的正确,唯有莲花真实无疑。
不能想象生命像太阳系最外围的星球那样,永久在荒寂中运行。它们无可等待,除非太阳率领整个星系,投入另一个更大星系的洪炉。
这就是关于永恒的悖论。我们宁愿人生乃至一切,都更短促些吧,短促到我们的想象可以容纳,可以环抱。
一尘已坠莫开眼,直待莲花劫后株。
远离和延续
虽然一如往昔,实际已在远离,像行星走过了近日点,将沿着它椭圆形的轨道遁入看不见的空间。最后的斜照不是告别,更像是一个安慰。离开是不需要告别的,也不需要仪式。而到来总是伴随着庄严的宣告:礼炮响起,马蹄踏踏,从远处出现的剪影在欢呼声中一步步趋近。告别不是一个瞬间,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总有一个节点,变化发生了,我们未能自知。这不是智慧的问题,是因为情感还在依恋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