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当我身强体健时

第一部 当我身强体健时

耶和华的手在我身上,借他的灵带我出去,将我放在布满骸骨的山谷里,使我绕骸骨而行:看啊,这开阔山谷中,骸骨如此之多;神啊,它们多么干枯。

他对我说:“人子啊,这些骸骨可复活吗?”

——《圣经·以西结书》

我曾经斩钉截铁地认为,自己永远也不会成为医生。阳光下,我舒展着身体,躺在一片荒凉的高原上,我家房子就在下面。那天,我那个当医生的叔叔和很多亲戚一样,问即将上大学的我未来想做什么工作,但我没好好回答这个问题。要是有谁非要逼我说出个明确的答案,我可能会说作家吧。但是坦白说,这时候想工作啊事业啊,感觉都挺荒唐的。几个星期以后,我就要离开这个亚利桑那州的小镇了,一点也没有要去闯荡事业、节节高升的感觉,反而像一个忙碌嘈杂的电子,即将达到逃逸速度,要飞向一片陌生而星光闪烁的宇宙。

我躺在尘土之中,阳光笼罩周身,回忆如潮水汹涌而来。这个只有一万五千人口的小镇显得愈发逼仄。而将近一千公里以外,斯坦福大学,我的新宿舍,似乎充满了闪闪发光的希望。

我对医学的了解,大概就是“缺席”,确切地说,是从小到大父亲的缺席。他每天天不亮就去上班,天黑才回家,把盘子里已经冷了的饭菜热一热吃掉。之前我家住在纽约的布朗士区,就在曼哈顿北边,一个人多热闹、富裕优越的郊区。我十岁的时候,和十四岁的哥哥、八岁的弟弟,一起跟着父亲搬到了亚利桑那州的金曼,这个位于两道山脉之间的沙漠谷地。外界对这个小镇,所知最多的,也就是开车经过时,顺道停下来加油的地方。吸引父亲的,是这里灿烂的阳光,当然还有很低的生活成本。不然,他如何实现夙愿,把三个儿子都送到梦寐以求的大学呢?这里还有个好机会,可以亲手创建一个他自己的地区性心脏专科诊所。对病人的尽心尽力与对医学事业的执着,很快让他成为备受尊重的社区成员。有时我们还是能见到他的,一般是深夜或者周末。他总是对我们满含关切的父爱,同时又有严苛的要求。拥抱我们,亲吻我们,又总是语气严厉地对我们进行教育:“做第一很容易:找到那个第一名,然后比他多得一分。”他可能在内心对自己有所妥协,做父亲,可以做得“短小精悍”,和孩子们相处时间虽然短,但高强度(又真诚)的爆发完全比得上……比得上其他父亲做的所有事情。而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如果这就是当医生的代价,那简直太高了。

从这个荒凉的高原,我能看到家里的房子,就在市区边缘,瑟巴特山脉脚下,周围是绵延的红岩沙漠,零星点缀着一些豆科灌木、风滚草和船桨一样的仙人掌。在这个地方,尘土如恶魔,不知来处,腾旋而起,模糊视线,继而又不知所终。绵延的旷野消失在无穷无尽之处。我家的两条宠物狗,曼克斯和尼普,对这广阔天地的自由自在从未厌倦过。每天,它们都会勇敢地出发,把沙漠新的“馈赠”带回家,比如一条鹿腿,没吃完的长耳野兔的残尸,这些都是存着以后吃的,还有被阳光晒得发白的马头盖骨,以及野狼的颚骨。

我和伙伴们也热爱这里的自由。下午的时候,我们经常四处探索、漫步,到处搜寻动物的骨头和沙漠里少见的溪流。生命的头十年我都是在东北部一个绿化很好的郊区里度过的,主街两旁绿树成荫,糖果店里甜甜蜜蜜,这风沙肆虐的狂野沙漠既奇异又诱人。十岁的我第一次出门远足,发现了一个老旧的灌溉炉箅,用手指撬开盖子,抬起来,就在我眼前,出现了三张网,像白丝线编织的一样。每张网上都有黑色球状的虫子,迈着细长的腿前进。这些蜘蛛的外壳黑得发亮,体内似乎有个闪亮的血红色沙漏,十分可怕。每只蜘蛛旁边都有一个跳动着的苍白液囊,不断鼓胀,马上就将有无数“黑寡妇”幼虫降临世界。恐惧袭来,我猛地盖上炉箅,踉跄后退。恐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学到的“乡村生存知识”告诉我,被黑寡妇蜘蛛咬一口,就别想活命了。还有蜘蛛那种骇人的可怕姿态,黑亮的外壳,体内的血红色沙漏。多年后,这个场景还不时进入我的噩梦中。

沙漠堪称是一个“恐怖万神殿”:毒蛛、狼蛛、提琴背蜘蛛、木蝎子、鞭尾蝎、蜈蚣、菱背响尾蛇、侧进蛇、莫哈维绿蛇,等等。渐渐地,我和它们都熟悉起来,甚至习惯这些小东西的存在。我和伙伴们喜欢以此为乐子,只要找到狼蛛的窝,就逮只蚂蚁丢在窝边,看它在那错综复杂之间挣扎着逃跑,让那绸线一般的蜘蛛丝颤抖起来,延伸到蜘蛛黑洞的中央。蜘蛛会从那空洞里冲出来,逮住那蚂蚁的下颌,后者是必死无疑。我们都很期待紧张刺激的高潮时刻。在我心里,“乡村生存知识”变得跟城市里那些传奇差不多。一开始听别人叮嘱这些事情,那些沙漠里的生物仿佛有无边的魔力,让之前在城里听到的什么鬼啊怪啊相形见绌。只有在沙漠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才意识到,有些话真的是危言耸听,就像说“鹿角兔子”是真的一样,都是当地人故意编出来骗“城里人”,给自己找找乐子的。

我曾经费了一个小时的口舌,对一群来自柏林的交换生说,仙人掌丛中住着一种特别的野狼,会跳个将近十米去攻击猎物(嗯,就像德国人似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然而,也没有谁真正知道,那漫天飞沙背后的真相究竟如何。有多少荒诞无稽的乡村知识,就有多少听上去十分真实可信的。比如,穿鞋之前一定要看看里面有没有蝎子,这听上去就是个能保命的好习惯。

十六岁的时候,我开始负责开车送弟弟吉旺去上学。一天早上,像往常一样,我又晚了。吉旺很不耐烦地站在门厅,大喊着说他可不想又因为我动作慢被留堂,所以问我能不能快一点。我用冲刺的速度下了楼,一把推开前门……差点踩到一条正在打盹的响尾蛇,差不多有两米长呢。这又涉及一条“乡村生存知识”,如果你在自己门前弄死了一条响尾蛇,它的伴侣和后代就会到原地筑巢,永久扎根,就像戈兰德尔的母亲报杀子之仇。于是我跟吉旺抽签决定,赢的那个就拿铁铲,输的那个戴上厚厚的园艺手套,再拿一个枕头套。一阵庄严又搞笑的“手舞足蹈”之后,我们终于把响尾蛇弄进了枕头套。接着,我使出奥运链球运动员的劲儿,把手上的东西拼命扔到沙漠里去,还计划好下午晚点再去把枕头套捡回来,免得被妈妈发现了挨骂。

童年时代众多神秘难解的事件中,最主要的并非父亲为什么举家迁到亚利桑那州金曼这个沙漠小镇,反正逐渐长大的我们也越来越喜欢这里了,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是怎么说服妈妈的。这两个相爱的人越过大半个地球,从印度南部私奔到纽约(他是基督教徒,她是印度教徒,他们的结合在两边都受到谴责,而且导致多年的家庭纷争——母亲的母亲从未承认过我的名字“保罗”,而坚持叫我的中间名“苏希尔”),再到亚利桑那。母亲本来就特别害怕蛇,对蛇有完全克制不住的恐惧,但到这里来就被迫要面对。就算那种最小、最可爱、完全无毒的小红蛇,都能让她尖叫着冲进屋里,锁上所有的门,抄起手边任何尖锐锋利的大家伙,比如耙子、劈刀、斧头什么的。

经常出现的蛇总是让她焦虑不已,但母亲最担心的,当然是孩子们的未来。搬来这里之前,我哥哥苏曼就快要高中毕业了,他就读的那所中学在威彻斯特县堪称好大学的“直通车”。搬家到金曼不久,他就被斯坦福录取了,于是很快就离家去读大学了。而我们都知道,金曼不是威彻斯特。妈妈研究了一下莫哈维县公立学校系统,四处走访了一番,变得心烦意乱。最近,美国的人口普查将金曼定性为美国人口接受教育程度最低的地区,高中辍学率比平均水平高出大概30%。能上大学的都是凤毛麟角,当然肯定没有去哈佛的了,而哈佛又恰好是我父亲心中优秀的标准。妈妈打电话给自己那些居住在东海岸富裕郊区的朋友和亲戚征求意见,结果发现有的倒是真心对她表示同情,有的则很高兴——卡拉尼什的孩子们突然接受不了良好的教育了,他们的孩子又少了两个竞争对手。

晚上,妈妈经常默默流泪,独自在床上啜泣。她害怕这里落后的教育条件会让她的孩子变成“废人”,于是不知从哪里找来了“大学学前书单”。她在印度主修的是生理学,二十三岁就结了婚,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家,生活的重心完全转移到三个孩子身上,所以书单上很多书她自己也没读过。但她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这上面。十岁的时候,她就让我读《1984》,里面关于性的描写让我震惊不已,然而,也是这样点点滴滴的潜移默化,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语言文字。

《1984》之后,我们按照书单,非常系统地读了无数作家的作品:《基督山伯爵》、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鲁滨孙漂流记》、《艾凡赫》、果戈理的戏剧、《最后的莫希干人》、狄更斯、马克·吐温、简·奥斯丁、《水手比利·巴德》……十二岁的时候,我开始自己挑书看了。哥哥苏曼又给我寄来大学里读的书:《君主论》、《堂·吉诃德》、《老实人》、《亚瑟之死》、《贝奥武甫》以及梭罗、萨特、加缪等人的作品,等等。有的印象不深,有的则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美丽新世界》奠定了我初期的道德哲学,还成为我申请大学时论述文的主题,我在文中提出,快乐幸福并非生命的意义。在必经的青春期烦恼中,《哈姆雷特》无数次陪伴着我走过。《致羞涩的情人》和其他浪漫的诗歌让我和我的朋友在整个高中生涯经历了不少“快乐的倒霉事”。比如,晚上,我们经常偷偷溜出去,在啦啦队队长的窗户下面唱《美国派》。(我们理直气壮地认为,她爸爸是当地一名牧师,不大可能贸然开枪。)搞完这种深夜恶作剧回去的时候,要是被抓住了,我忧心忡忡的母亲就会详细地盘问我是否吸毒,把每种青少年可能吸食的毒品都细细数过一遍。但她从未意识到,于我而言,毒品没有吸引力,最最令人上瘾的,是上周她递给我的那套浪漫诗歌选集。书籍成为我最形影不离的密友,就像精心制作的镜头,为我展开新世界的大好风景。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都受到良好的教育,妈妈开车带我们来到位于金曼北边将近两百公里,也是离金曼最近的大城市拉斯维加斯,我们在那里进行了“学业能力倾向初步测验”(PSAT)、“学术能力评估测试”(SAT)和“大学入学考试”(ACT)。她加入学校董事会,重整了教师队伍,要求课程设置加入大学预修课程(AP)。她在这方面实在太出色了,视改革金曼教育系统为己任,并且付诸实践。突然间,我们那所高中就感觉视野开阔了,不再局限于那两道山脊之间,而是翻山越岭,向外探索。

我高中最好的朋友叫里奥,也是毕业典礼上的学生致辞代表和我认识的家里最穷的孩子。高中最后一年,学校辅导员建议他:“你很聪明,应该去参军。”

之后他跟我说起这事。“去他的,”他说,“要是你会去上哈佛、耶鲁或者斯坦福,我也要去。”

我去了斯坦福,里奥去了耶鲁。这两件事带给我的喜悦程度实在不分伯仲。

暑假过去了。斯坦福开学比其他大学都要晚一个月,所以我的朋友全都四散而去,把我一个人留了下来。很多个下午,我都独自深入沙漠,找个地方打个小盹,等着我的女朋友艾比盖尔从金曼唯一的咖啡馆下班。沙漠是穿过山野进入城镇的捷径,步行也远比驾车来得有趣。艾比盖尔二十出头,就读于斯克里普斯学院。她不想申请助学贷款,所以休学一个学期,好存点学费。她身上那种世俗气深深吸引了我。她知道的那些秘密,只有大学生才知道。她还上过心理学的课呢!我们经常在她下班以后见面。她就是甜蜜爱情与美好生活的先兆,是几个星期后我即将进入的新世界的预告。一天下午,我打盹醒来,抬头一看,秃鹰就在我头顶盘旋,可能错把我当成了一具尸体。我看了看表,快三点了,要迟到了。我拍拍牛仔裤上的尘土,一路小跑着穿越沙漠,直到黄沙尽头,抵达道路起点,建筑开始映入眼帘,我跑到街角,看到艾比盖尔手里拿着一把扫帚,在清扫咖啡馆外面的地板。

“浓缩咖啡机我已经洗了,”她说,“所以你今天没有冰咖啡喝啦。”

她扫完地,我们就到里面去了。艾比盖尔走到收银机那儿,拿起一本她放在那儿的平装书。“拿着,”她朝我扔过来,“这本书你该看看的。你一直在读那些特别有文化的破书,怎么就不可以看看低级趣味的东西?”

那是一本五百页的小说,《撒旦:不幸的卡斯勒医生的心理疗法与治愈》,作者杰里米·莱文。我把书拿回家,一天就看完了。这书没什么内涵,本应该很有趣的,但真的没什么意思。不过里面倒是漫不经心地提出了一个假设:思想不过就是大脑运转的产物。我被这个想法震撼了,甚至动摇了我对这个世界幼稚的理解。当然这个假说一定是正确的,否则要我们的大脑干什么用呢?尽管我们拥有自由的意志,但仍然是有机生物体,大脑是我们的器官,也遵循一切物理定律!文学是人类的一大财富和意义,而通过某种方式实现文学价值的,就是大脑这个机器。这真是神奇的魔法。那天晚上,在自己房间里,我打开已经翻来覆去看过好几十遍的红色斯坦福课程总目录,手里拿着一支荧光笔。之前我已经标记了很多文学课程。现在,我开始寻找生物和神经系统科学的相关课程了。

几年后,我仍然没怎么去想工作和事业,但已经快要拿到英语文学和人体生物学的学位了。我学习的最大动力,不是成就感,而是一种求知欲,我非常认真地想要探究,是什么让人类的生命充满意义?我仍然认为,文学是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而神经系统科学则探索大脑最为优雅的规律。“意义”这个概念,很是让人捉摸不定,但也难以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道德价值观割裂开来。T.S.艾略特的《荒原》中就有令人难忘的诗句,深刻地表明了孤独隔绝的生活没有意义,以及对人情纽带的强烈渴望。艾略特那些比喻也渗透进我自己的写作语言。其他作家也让我产生共鸣。比如纳博科夫,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遭遇世事变迁之后,会对别人的遭遇麻木无情。康拉德,他坚定地认为人与人之间错误的交流沟通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在我眼里,文学不仅描写了别人的生活,还为我们提供了道德反思最丰富的资料。我几次试图涉足分析哲学,但非常枯燥,没有那种乱糟糟的兴奋感,也没有真实生活的分量。

大学生涯中,我对人生意义进行的研究,一直非常学术,如同僧侣修道。而形成这种意义的,恰恰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想要去建立和加强这种关系,就和我的研究方式发生了冲突。如果说没有自省的人生不值得过,那么没有真正活过的人生还值得自省吗?大二的暑假快到了,我申请了两份工作:一个是在科学氛围浓厚的亚特兰大国家灵长类研究中心做实习研究员;一个是在塞拉高山营厨房打下手。塞拉高山营是一个斯坦福校友的家庭度假营地,在原始高山湖落叶湖的岸边,紧临埃尔多拉多国家森林公园的荒芜原野保护区,可以饱览荒凉空旷之美。关于这个营地,有很多文学描写,看上去我会度过一生中最棒的暑假。说实话,申请成功的时候,我真是受宠若惊。不过,我又了解到,猕猴已经有了初级的文化形式,这让我十分想去灵长类研究中心一探生命意义的自然起源。换句话说,我要么去研究生命的意义,要么就去亲自经历和体验生命的意义。

我犹豫了很久,拖延到最后时刻,才选择了营地的工作。之后,我到生物系指导老师的办公室去告诉他自己的决定。进门的时候,他正坐在办公桌前,和往常一样,埋头于一本学术期刊。这个大眼袋的男人平时很安静,和蔼可亲。不过,我跟他说了自己的暑假计划以后,他完全变了个人:双目圆睁,脸迅速涨红了,开始唾沫飞溅地教训我。

“什么?”他说,“你以后是想当科学家还是……厨子?”

期末还是来了,我迎着山路上的风,走向营地,心里还是有点担心这一步是不是走错了,走偏了。然而,我的怀疑很快就烟消云散。营地真是名副其实,好一派年轻人畅想中的田园美景:湖、山、人都美不胜收;经历、对话与友谊实在是丰富多彩。满月的夜晚,月光洒满旷野,不戴头灯也能远足。我们从凌晨两点启程,赶在日出前爬到附近的塔拉克峰。布满星星的晴朗夜空,倒映在脚下广阔深邃、水平如镜的湖中。在海拔三千多米的高峰,我们穿着睡袋相互偎依。有人很贴心地带了热咖啡,驱散了狂风带来的刺骨寒意。接着我们就静静地坐着,看一抹轻微的天蓝从东方地平线微微显露,这是太阳的先遣队,慢慢擦去了闪烁的星星。天光渐明,天空升得高远辽阔,接着第一缕阳光便现身了。远处南太浩湖边的道路上,清早通勤的人们渐次增多,一日之计,生机初现。然而,转过头,还能看见退去一半却依旧徘徊在空中的深蓝夜幕,据守西天,不肯离去,空中依然星光闪烁,满月还是悬挂天边。东边已是青天白日,阳光扑面而来,西边的黑夜却毫无屈服之意。黑夜与白天的分界,这景象如此崇高伟大,大概也没有哲学家能很好地用言语来解释。每当此时,就仿佛上帝在说:“要有光!”在高山、大地、宇宙这无限的辽远广阔之中,你情不自禁地觉得自己是渺小的一粒微尘,然而还是能感觉自己的双脚踩在大地上,确信自己存在于这庄严宏伟的天地之间。

这就是塞拉高山营的暑假。这里也许和其他高山营地没什么不同,但我每一天都觉得充实美好,生机勃勃。我和不同的人与事物建立联系,赋予自己生命丰富的意义。某些夜晚,我们一堆人会围坐在餐厅桌边,和营地的助理主管同饮威士忌。他叫莫,是斯坦福校友,暂时休学的英文博士。我们畅谈文学,畅谈壮年人生各种沉甸甸的责任。第二年他回去读博士,后来寄给我自己发表的第一部短篇,写的就是我们共度的那段时光:

此时此刻,电光石火,我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我希望这里的工作人员能堆起柴堆……让我的骨灰在风中飘落,与沙尘混杂;让我的尸骨随浮木一起漂流;让我的牙齿消隐在沙土之间……我不相信孩子或长者的智慧。当下便是风口浪尖,人生积累的经验,被生存的细节磨损消耗。我们智慧的高峰,便是生活的当下。

回到校园以后,我也没有过多思念山中的岁月。校园生活丰富充实,接下来的两年我也一直坚持探索,致力于更深入地了解精神世界。我学习文学与哲学,探究生活的意义;我学习神经科学,在一个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实验室工作,了解大脑的运行机制,比如如何赋予一个有机体探索世界深意的能力,如何让我和一群亲密的朋友通过恶作剧加深友情。我们打扮成蒙古人,突袭学校食堂;我们建立了一个完全虚假的兄弟会,找了间房子,开展了一系列装模作样的开学活动;我们装扮成大猩猩,在白金汉宫门前搔首弄姿;我们午夜闯入大学纪念教堂,躺在地上,听我们的声音在拱顶之间回荡……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不过,接着我就读到弗吉尼亚·伍尔夫曾经乔装成阿比西亚皇室成员登上一艘军舰的轶事,再加上旁人的斥责,也就停止大肆吹嘘我们那些微不足道的小把戏了。)

大学最后一年,神经学课程快上完了,有一堂课讲神经科学与道德,我们去了一所疗养院,专门接收遭受过重度脑损伤的人。一走进接待区,就听到一阵忧伤的哭号。女导览三十多岁,亲切友好,向大家做了自我介绍。但我一直在搜寻哭号的来源。接待处的柜台后面有一台大屏幕电视,放着肥皂剧,但电视是静音状态。屏幕上有个蓝眼睛、浅黑肤色的女人,她的头发精心修饰过,有些激动地晃着头,哀求着画面外的某个人。镜头拉远,原来是她的情人,大大的下巴,一看就是那种声音沙哑粗重的男人。他们激情相拥。哭号声更大了。我走到近旁,往柜台下面看,电视机前铺着一块蓝色垫子,上面坐着个年轻女人,穿着家常的印花裙子,二十岁左右,双手握拳,压在眼睛上,身子剧烈地来回摇晃,哭啊哭啊哭啊。随着她的摇晃,我瞥见她的后脑勺,那里没有头发,只剩下一大片光秃秃的苍白头皮。

大家要去参观疗养院的其他地方了,我赶紧归队。和导览谈起来,我才知道,住在这里的很多人小时候都有过差点被淹死的经历。我环视四周,发现除了我们没有其他外人来访。我问导览是不是通常都如此。

导览解释说,病人刚送来的时候,家人会经常来,有的每天都来,有的甚至一天两次。然后可能慢慢变成隔天来一次。后来就只有周末才来了。时间长了,过几个月才来,甚至几年才来看一次。反正次数是逐渐减少的,可能每年就是在病人的生日和圣诞节,象征性地来探望一下。最后,大多数家人都搬家了,似乎离得越远越好。

“我不怪他们,”导览说,“照顾这些孩子很难的。”

我胸中怒气翻滚。难?当然很难啊,但那些做父母的,怎么能抛弃这些孩子呢?一间房里,病人们都躺在简易床上,几乎一动不动,整整齐齐躺成一排,像营房里的士兵。我顺着一排小床走,突然和其中一个病人四目相对。她大概十几岁,快满二十的样子,一头黑发蓬乱纠结。我停下来,努力朝她微笑,想告诉她我是关心他们的。我握住她的一只手,软塌塌的,原来有残疾。但她喉咙里咕噜一声,直视着我,露出微笑。

“我觉得她笑了。”我对看护说。

“可能是,”她说,“有时候也说不清楚。”

但我很肯定,她是在笑。

回到学校,大家都走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教授。“嗯,你有什么想法?”他问。

我一股脑儿地把心里想的全说出来了,说我完全无法相信那些父母就这样把可怜的孩子抛弃了,也无法相信有个孩子竟然朝我笑了。

这位教授是一位良师益友,他对于科学和道德之间的联系,有很深邃的思考。我满心以为他和我想法一致。

“是啊,”他说,“很好,你这么想很好。但有时候,嗯,我觉得他们死了倒还好些。”

我抓起书包,扬长而去。

她明明笑了啊,是不是?

到后来,我才意识到,这次参观让我对大脑作用的理解又增添了一个新的维度。是的,大脑可以赋予我们建立关系,让生命充满意义的能力。但有时候,大脑也会破坏这种能力。

不久就要毕业了,我却有种坐立不安的感觉,似乎有很多问题还没解决,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习。我申请了斯坦福的英语文学硕士,被录取了。我已经把语言视作一种几乎超自然的力量,存在于人与人之间,让我们那一厘米厚头盖骨下隐藏的大脑沟通共享。只有在人与人之间,一个单词才有意义。而生命是否有意义,某种程度上要看我们建立的关系的深度。就是人类的关联性加强了生命的意义。不过,不知怎么地,这个过程存在于大脑和身体里,也受生理原因的驱使,可能被打破,可能会失败。我一直在思考,我们所经历的人生的“语言”,比如激情、饥饿与爱,一定通过某种方式,与神经元、消化道和心脏的跳动产生联系,不管这联系多么错综复杂。

在斯坦福,我很幸运地师从理查德·罗蒂,他大概是同时代在世哲学家中最伟大的一位。在他的指导下,我开始看清构建语汇系统的所有原则,并掌握一系列工具,能用特定的方法、从特定的角度去理解人类的生命。伟大的文学作品能提供属于它本身的工具,吸引和催促读者去运用它们的语汇系统。我的论文研究的是沃尔特·惠特曼的作品。一个世纪前,这位诗人也和我一样,被同样的问题缠绕困扰,上下求索,努力去理解和描述他所说的“生理与精神共存之人”。

论文收尾,我只得出一个结论:和我们一样,惠特曼也没能建立一个连贯完整的“生理与精神共存”的语汇系统。不过,至少他失败的各种方式都很有启发性。我也越来越确定,自己已经不想继续文学研究了,因为我猛然意识到,文学研究主要关注的很多东西,都太政治化,而且反科学。我的一位论文导师说,我想在文学界为自己找到一个圈子是很难的,因为,大多数英语文学博士对科学的反应,“就像猿猴看到火,特别恐惧”。我有点找不到人生的方向了。我的论文《惠特曼和人格的医疗化》收获了好评,但太“异端”了,精神病学与神经学历史的内容和文学批评所占比例一样多。这篇文章在英语系显得格格不入,我也是。

我大学里最好的一些朋友准备前往纽约,开始混艺术圈,有的去演喜剧,有的去做记者、搞电视。我也曾简单考虑过和他们一起,从头开始新生活。但我还是放不下那个问题:生理、道德、文学和哲学,在什么地方相融交会?一天下午,橄榄球比赛后,我步行回家,秋日的微风中,任由思绪飘散。花园里的奥古斯丁教导我们手不释卷,“捧起书本阅读”,但我听到的声音却发出完全相悖的召唤:“放下书,弃文从医。”突然间,一切都明朗起来。虽然(或者说因为)我父亲、叔叔和哥哥都是医生,但我从来没认真考虑过从医的可能。但惠特曼本人不是也写过,只有医师才能真正理解“生理与精神并存的人”吗?

第二天,我找到医学预科班的指导老师,询问了一下必要的流程。上医学院之前,需要大概一年高强度的学习来准备,再加上申请的时间,又多了十八个月。那就意味着,我的朋友们都去纽约了,继续去加强各种各样的关系,而我不在其中;也意味着,要把文学放置一旁。但这也给了我新的机会,可以找到书里找不到的答案,寻觅另一种方式的崇高,和那些备受煎熬的人建立联系,在直面死亡与衰弱的同时,继续追寻“什么让人生有意义”的问题。

我开始学习必修的医学院预科课程,恶补化学和物理。我不想去做兼职,这样会拖慢学习的速度,但又付不起帕洛阿尔托的房租,于是找了间窗户开着的空宿舍,爬了进去。蜗居几个星期后,我被管理员发现了,她居然是我的一个朋友。她给了我房间钥匙,还提供了相当有用的信息,比如高中女啦啦队员们什么时候会来参加夏令营之类的。我当然不想留性犯罪的案底。时间一到,我就带上一个帐篷,几本书和早餐麦片,来到太浩湖,等安全了再回去。

医学院的申请流程要持续十八个月。课一上完,我就有了一年空闲的时间。好几个教授都建议我,在完全脱离学术界之前,可以再读一个科学医药历史与哲学的学位。于是我就申请了剑桥的科学史与哲学专业,也被录取了。接下来的一年,我都在英伦乡间的教室里度过。我越来越强烈地认为,要对生与死的问题有实质性的道德意见,关键在于对其有直接体验。我开始觉得言语和说出言语时的空气一样,轻飘飘的。一番审视和反省之后,我意识到,自己仅仅是在确认已经明确的事实:我想要直接的体验。只有从医,我才能追寻严肃的生理哲学。从道德的角度来讲,比起行动,思考实在是微不足道。我完成学位攻读,回到美国。我要去耶鲁医学院了。

你也许会觉得,第一次解剖尸体,大概会有点滑稽。然而,奇怪的是,我觉得一切都特别正常和自然。明晃晃的手术灯,不锈钢的解剖台和戴着领结的教授们都带着一种庄严的礼节。即便如此,从颈背一直割到腰背的第一刀,也是永生难忘的。

手术刀很锋利,感觉不是割开皮肤,只是拉开一个顺滑的拉链,皮囊包裹之下本无从得见的筋骨展露在眼前。就算之前做了很多准备,你仍然会有种出其不意的感觉,羞愧与兴奋并存。尸体解剖是医学生的重大仪式,但也侵犯了圣洁的神明,令人刹那间百感交集:嫌恶、愉悦、恶心、沮丧与敬畏。然而时日长久之后,这只不过是枯燥沉闷的课堂练习。一切都仿佛在跷跷板上忽高忽低,有时悲痛感伤到无以复加,有时又想些琐碎平常的小事。你看看你,违反着最基本的社会禁忌,但手术室里的甲醛能让人胃口大开,所以又特别想吃个玉米卷饼。最终,当你解剖了正中神经,把骨盆锯成两半,割开心脏,完成任务之后,心里想的就完全是那些小事了:侵犯圣洁的神明又如何?这就是医学院课堂的常态啊。班上也有书呆子,有开心果,有和常人别无二致的同学。很多人认为,正是尸体解剖,将有着正常人悲欢情绪与恭敬礼貌的学生,转变成冷酷无情、傲慢自大的医生。

医学这种“罪大恶极”的道德使命,让我这个满怀崇高理想的医学院新生经历了一个急速下坠的过程。尸体解剖之前,第一天是心肺复苏训练,也是我的第二次训练。第一次是在本科的时候,当时场面很滑稽,很不严肃,大家都嬉皮笑脸的。教学视频粗制滥造,用来练习的塑料模特连手脚都没有,真是假得不能再假了。然而,现在,这些东西我们某一天可能真的用得上,气氛完全变了,人人都跃跃欲试。我不断用手掌按压着一个塑料小孩的胸,耳边是同学们有一搭没一搭的笑话,但仿佛还是听到这个孩子的肋骨被我一个不小心弄断了。

尸体解剖则恰恰相反。心肺复苏用的假模特,你假装那是真的,而尸体解剖用的真尸体,你却要假装那是假的。但第一天的时候,你完全做不到。我面对的属于自己的那具尸体,有点发青,有点肿胀,但他曾经是个活生生的人,已经死亡,这样的事实无可否认。一想到接下来的四个月,我将用一把钢锯给这男人的脑袋做个对角线平分,我就觉得良心受到深深的谴责。

这就轮到解剖学教授出场了。他们建议我们,好好看一眼尸体的脸,然后用布盖上,这样更容易下手。我们不断深呼吸,眼神里带着认真与热切,准备割开尸体的头。恰好一个外科医生过来聊天,他斜着身子,手肘就撑在尸体的脸上。他指着光溜溜的尸体躯干上好几处瘢痕和伤疤,为我们构建了尸体的病史。这条伤疤,来自腹股沟疝气手术;这条来自颈动脉内膜切除手术;这些瘢痕,是他不断抓挠留下的;病人生前可能有黄疸,胆红素很高;他可能是得了胰腺癌去世的,不过没有相关手术的伤疤,也许还没来得及动手术就死了。他滔滔不绝地讲着,我的眼睛却离不开他的手肘。每说一条新的医学假设,教一点新的医学词汇,他的手肘就在尸体被遮住的脸上挪来挪去。我在心里默念:脸盲症,一种神经障碍疾病,患者对人脸会失去辨别能力。很快我也会得这种病,手里拿着钢锯,心里轻松无比。

因为,几个星期后,情绪上的大起大落就逐渐消散了。我发现,跟非医学生聊天,讲有关尸体的事情时,我会强调这事有多怪异,多可怕,多荒谬可笑,好像要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们:看,虽然我每周六个小时都在切割尸体,但我是正常人。有时候我会跟他们讲,有一次上课,我回过身,看到一个平时用的马克杯上都会有大团大团彩漆的女同学,正开开心心地用锤子和凿子凿进一具女尸的脊椎骨,碎片在空中四处飞溅。我讲这个故事,就是想和这样的人划清界限。但我身在其中,无处可逃。毕竟,我刚刚不是还很急切地拿一对断线钳拆解了一个男人的胸腔吗?就算切的是死人,脸也蒙上了,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你还是会感觉他们身为人的特性扑面而来。我打开尸体的胃,发现两片还未消化的吗啡,这说明他是在痛苦中死去的。也许当时正孤身一人,手忙脚乱地抓着药瓶。

当然,活着的时候,这些病人是自愿免费捐献遗体的——我们面对这些尸体,用词也很快变成这种现实的反映。教授告诉我们,不要再“尸体尸体”地叫,最好说“捐献者”。当然,如今的解剖课堂比过去那些黑暗的年代进步很多了。(首先,现在的学生不用像十九世纪那样,自己带尸体来。医学院也不再支持去挖人家的坟找尸体。不过挖坟的行为本身,相比直接谋杀已经是巨大进步了。后者曾经特别流行,甚至有个词应运而生,“burke”,《牛津英语词典》上的解释是:“用勒颈或使人窒息的方式秘密杀人,或为了将受害者尸体卖为解剖之用而秘密杀人。”)然而,知道个中细节最多的人,也就是医生们,几乎很少捐献自己的遗体。那捐献者们到底又知道多少呢?一位解剖学教授对我说:“如果血淋淋的过程细节会让病人不同意手术,那你一个字都不能说。”

不过这只是一个解剖学教授说的话,捐献者们知道的信息应该还是足够多的。不过就算他们知道了,真正感到屈辱的,不是这些最终被解剖的人,而是他们的亲属。你想想,你的母亲、你的父亲、你的祖父母,被一群插科打诨的二十二岁医学生给大卸八块。每次我读实验前的计划,看到“骨锯”这一类的词汇,都会想,这堂课上我是不是最终会吐出来。然而,真正走进实验室,我却很少烦恼,就算发现此前令我坐立不安的“骨锯”不过就是一把生锈的普通木头锯子。有一次我真的快吐了,但离实验室很远,是祖母去世二十周年,我去纽约给她扫墓时的事。当时我情不自禁地弯下腰,几乎要哭了,不停地道歉,不是对我曾经解剖过的尸体,而是对那具尸体的孙辈。事实上,就在我们实验的过程中,有位儿子就希望把他母亲解剖到一半的尸体要回去。是的,母亲是签了同意书的,但儿子接受不了。我觉得我也和他一样。(尸体最后还给他了。)

解剖实验中,死者被具体化,真正被分解成器官、组织、神经、肌肉。第一天,你的确无法否认尸体身上的人性。然而,等到你给他们的手脚剥了皮,割开碍事的肌肉,拿出肺脏,剖开心脏,摘除一片肺叶,你很难再说这一堆东西是“人”了。最终,你会觉得,与其说解剖实验是对神明的冒犯,倒不如说这是欢乐时光中一件不那么愉快的事情。这种意识令人产生挫败感。很偶尔地,我们可能会反思,大家都在默默地向尸体道歉,并非出于罪恶感,而是出于我们没有罪恶感。

然而,这也不是简单的罪恶。不仅尸体解剖,医学的一切,都是对神圣的冒犯。医生们以一切可以想象得到的方式入侵人体。他们看到的,都是人们最脆弱、最恐惧、最私密的时候。他们治愈病人,护送他们重新回到滚滚红尘,自己却转身离开。将尸体看作平常的物体和机器,恰恰是为了缓解人类最深的痛苦。同样地,人类最深的痛苦,也仅仅是一种教学工具。解剖学教授大概是这种关系的最终端,然而他们仍然与尸体保持着割不断的联系。刚开始不久,我在我的捐赠者的横膈膜上划了长长的一刀,就为了快点找到脾动脉,搞得在场的学监既生气又惊骇。不是因为我破坏了重要的组织结构,没搞清楚基本的概念,或者搞砸了未来的解剖,而是因为我做这一切时如此漫不经心。他脸上那种表情,那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忧伤,比任何讲座都更深刻地让我理解到医学的真谛。我解释说,是一个解剖学教授让我这么做的,学监的悲伤变成狂怒,一些教授突然涨红了脸,被学监拖到走廊上去了。

其他时候,这种割舍不下的联系要简单很多。一次,教授给我们展示捐献者罹患胰腺癌之后留下的满目疮痍,问:“这人多大年纪?”

“七十四。”我们回答。

“我也是。”他说着,放下激光笔,走开了。

医学院的经历,让我加深了对意义、生命与死亡三者关系的理解,变得更为敏锐。我亲眼见证了自己读本科时写下的那些与人性关联的文字,在医患关系中变成了现实。作为医学生,我们要直面死亡与痛苦,我们以后的工作就是照顾病患,同时又暂不会感受到责任带来的真正冲击,这些充其量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医学院的头两年,基本上就是上课、社交、学习和阅读,就是在继续本科的生活而已。然而,我在医学院的第一年认识了女友露西(就是我后来的妻子),她能看透学术生活究竟意味着什么。她内心的爱几乎无穷无尽,这也教会了我一些东西。有一天,她在我公寓的沙发上,研究着心电图的那些波动起伏,经过冥思苦想后,她正确地指出了其中致命的心律不齐的状况。然后她忽然明白过来了,并在一瞬间流下了眼泪:从这张不知从何而来的“练习用”心电图可以看出,这位病人已经不在人世了。纸上这些弯弯曲曲的线条,不只是简单的线条,还是从心颤再到心跳停止的全过程,这些会让看懂的人心痛落泪。

露西和我在耶鲁医学院上学时,谢普·纽兰德还在开课,但当时我只是拜读过他的一些作品。纽兰德是著名的外科医生兼哲学家,写了一本极具开创性的书,探讨死亡,名为《我们如何死去》,在我读高中时出版。但一直到进了医学院,我才得以捧读此书。在我读过的书里,少有像这本一样,能直接而全面地指出生存的基本事实:一切生物,不管是金鱼,还是可爱的小孩,都难逃一死。晚上,我在房间里聚精会神地拜读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他对祖母病情的描述,一件事情竟然能如此淋漓尽致地展现身体上、医学上和精神上的混杂纠葛。纽兰德回忆起孩提时代常常玩的一个游戏——伸出手指去戳祖母的皮肤,看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原状。这是她慢慢变老的一个征兆。后来祖母又新添了呼吸急促的毛病,这些都说明她“逐渐走向充血性心力衰竭……老化的血液从老化的肺、老化的组织中能运送的氧气大大减少”。但“最明显的是”,他接着写道,“是她慢慢失去了生命力……祖母停止了祷告,也基本上停止了其他所有事情”。祖母因为中风最终去世时,纽兰德想起托马斯·布朗的《一个医生的信仰》:“我们无从得知降生世上将遭遇怎样的冲突与痛苦,但通常来说我们很难脱身其外。”

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在斯坦福研究文学,在剑桥探索医学史,想要对死亡的特性有更好的了解,结果却更觉疏离,始终懵懵懂懂,不得其道。而纽兰德的描述,才让我“绝知此事要躬行”。我转而学医,就是想去探寻死亡的双重神秘。死亡既带着浓烈的个人色彩,同时又丝毫不带个人色彩。这种截然相反的特性,无论从死亡的体验上,还是从其生理表现上,都表现得很充分。

我记得,纽兰德在《我们如何死去》的开头,写了一个年轻的医学生,独自待在手术室,面对一个心跳停止的病人。绝望之下,他为病人开胸,试图人工恢复他的心跳,那可真的是要起死回生。病人最终撒手人寰,最后纽兰德的导师找到了他,发现他浑身是血,垂头丧气。

我进医学院的时候,情况已然不同。上述的场景完全不可想象。我们这些医学生根本连碰都不准碰病人,更别说给他们开胸了。不过,没有改变的,是在鲜血和沮丧之间极富英雄主义精神的责任感。在我看来,这才是一个医生真正的形象。

我第一次见证出生,也是第一次见证死亡。当时我刚刚通过医师认证的第一阶段考试,整整两年,高强度的学习,埋在书山之中,在图书馆独坐到深夜,在咖啡馆聚精会神地看课堂笔记,躺在床上也不忘看自制的学习卡。而接下来的两年,我将奔波在医院和诊所,终于可以把那些理论知识付诸实践,去缓解真正的病痛。我的首要关注对象,终于要变成病人,而不是那些抽象的知识了。我的实习从妇产科开始,会经常上大夜班,在病房目睹产妇分娩、孩子出生。

日落时分,我走进医院大楼,努力回忆分娩的各个阶段和相应的子宫颈扩张程度,孩子在往外钻时各个位置的名字,反正只要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的,我都要想个遍。我这个医学生的任务就是观察学习,不要碍手碍脚。我的老师们,主要是那些已经读完医学院,并且选好专业、完成培训的住院医生,以及有着多年临床经验的护士。但我心中仍有恐惧如影随形,如同不安分的小鸟扑闪着翅膀。我害怕万一有什么意外情况,或者谁满怀期待地让我自己去接生,然后我失败了。

我来到医生休息室,见指导我的住院医生。走进去后,看到一个深色头发的年轻女人,躺在沙发上,大嚼着一块三明治,同时一边看电视,一边读着期刊上的文章。我做了个自我介绍。

“哦,好,”她说,“我是梅丽莎。需要我的话,到这儿或者值班室来找我。嗯,你最好注意一下那个叫加西亚的病人,二十二岁,早产宫缩,怀的还是双胞胎。其他人都还挺正常的。”

梅丽莎一边大口咬着三明治,一边向我简要介绍了一下情况,信息真是很密集:双胞胎还只有二十三周半大;希望能尽量帮她保胎,不管能保多久,以便让胎儿发育得更成熟一些;至少要超过二十四周,这是培养胎儿生存能力的关键时期,之后的每一天都会好很多;病人在吃很多控制宫缩的药物。这时,梅丽莎的呼机响了。

“好,”她双腿晃荡着从沙发上落了地,“我要走了。你要是愿意,就在这儿待会儿。能收到很多不错的有线电视频道。要么你就跟我来。”

我跟着梅丽莎来到护士站。一面墙上全是显示器,显示着密密麻麻的遥测曲线。

“那是什么?”我问。

“子宫分娩力计输出的图像和胎儿的心率。我带你去看看病人。她听不懂英语。你会说西班牙语吗?”

我摇摇头。梅丽莎把我带到病房,很昏暗。准妈妈躺在床上休息,很安静,肚子上缠着各种各样的监控带,检测她的宫缩情况和双胞胎的心率,将信号传输到我刚才在护士站看到的屏幕上。准爸爸站在窗边,握着妻子的手,忧虑地紧皱着眉头。梅丽莎用西班牙语朝他们小声说了几句话,然后拉着我出去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天下太平,一切顺利。梅丽莎在休息室睡着了。我努力辨认加西亚病历上那些难以辨认的潦草字迹,跟读天书似的。我最终还是看明白了,她全名叫艾琳娜·加西亚,这是第二次怀孕,没有做产前保健,也没有医疗保险。我写下她正在服的药,提醒自己待会儿要去查一下。我在医生休息室找到一本课本,了解了一点早产的知识。早产儿如果活了下来,还是有很大概率会遭遇脑溢血和脑瘫。不过,三十年前,我哥哥苏曼早产八周,现在已经正式成为一名神经内科医师了。我走到护士身边,请她教我看显示器上那些弯弯曲曲的图像。在我眼里,这跟医生写在病历上的字一样难以辨认,但显然可以预测接下来是平安无事还是大难临头。她点点头,开始指导我看宫缩数据和胎儿心跳对宫缩做出的反应:“这边,仔细看看,就能看到——”

她停下来,神情非常忧虑,一言不发地站起来,冲进艾琳娜的病房,然后又冲出来,抓起电话,呼叫了梅丽莎。一分钟后,梅丽莎赶到了,睡眼惺忪地看了一眼图表,也冲进了病房。我急匆匆地跟在她后面。她打开翻盖手机,给主治医生打电话,连珠炮似的说着各种术语,我只能听懂一部分,也大概了解了情况:双胞胎情况很危险,唯一能保住的办法,就是紧急剖腹产。

我不由自主地跟着一大群心急火燎的人进了手术室。他们让艾琳娜仰卧在手术台上,药物注入她的血管。一个护士手忙脚乱地往她隆起的腹部抹了抗菌溶液,主治医生、住院医生和我用酒精冲洗了手和前臂。我模仿着他们迅速的动作,默默地听着他们低声咒骂。麻醉师给病人插管,而主刀的主治医生则烦躁不安。“快点,”他说,“我们时间不多,动作要更快!”

我站在主治医生旁边,看他用手术刀划开那女人的肚子,在她的肚脐下面留下一道弯弯曲曲的长切口,就在她那隆起的子宫顶端的下面。我努力跟上每一个步骤,迅速在脑子里搜索课本上的解剖示意图。手术刀所到之处,皮开肉绽。医生满怀信心地切开韧性很足、包裹着肌肉的白色腹直肌筋膜,接着用双手掰开筋膜和下面的肌肉,甜瓜一样的子宫开始出现在视野里。他把子宫也割开,一张小小的脸蛋出现了,接着又被淹没在血泊中。医生伸手进去,拉出一个,又拉出另一个。两个婴儿浑身发紫,几乎一动不动,双目紧闭,像过早掉出窝的小鸟。他们的皮肤是半透明的,能看到下面的骨头,似乎不是两个真正的孩子,更像谁信笔画的素描。他们太小了,比医生的手大不了多少,抱都抱不住,立刻被交给在一边待命的新生儿重症监护医生,迅速进了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燃眉之急算是解决了,手术的步调慢了下来,大家都趋于平静,没刚才那么混乱了。电刀烧灼切口,止住了小规模喷溅的鲜血,皮肉烧焦的味道缓缓飘散开来。子宫缝合,缝起来的伤口如同一排牙齿,咬合在一起。

“教授,腹膜需要闭合吗?”梅丽莎说,“我最近读到资料说不用闭合。”

“上帝造物时闭合的,不要人为去分开,”主治医生说,“至少只能暂时分开。我喜欢把东西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我们还是把它缝合了吧。”

腹膜是包覆腹腔的一层薄膜。不知道为什么,我完全错过了刚才腹膜被切开的过程,现在也完全找不到它在哪里。在我眼里,这伤口就是一大堆杂乱无章的组织,然而在外科医生看来,这一切都是井然有序的,如同雕塑家看一块未经雕琢的大理石。

梅丽莎要了腹膜缝线,把钳子伸进伤口,扯出肌肉和组织之间一层透明的组织。突然间,腹膜和上面的大洞就这样清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她缝合了腹膜,继续处理肌肉和筋膜,把它们用一根粗针和套环缝法缝合起来。主治医生走了。最后,皮肤也做了缝合处理。梅丽莎问我想不想来缝最后两针。

我颤抖着双手,将针穿过皮下组织。拉紧缝线时,我看到针有微微的弯曲。皮肤被扯到一边,一团脂肪挤了出来。梅丽莎叹了口气。“不平整,”她说,“你弄到皮层了——看到这条薄薄的白色东西没?”

我看到了。看来亟待训练的不仅是我的头脑,还有双眼。

“剪刀!”梅丽莎剪开我笨手笨脚打的结,重新缝合了伤口,贴上带有伤口敷料的胶贴。病人被带去了康复病房。

梅丽莎之前跟我讲过,在子宫内存活到二十四周,是培养胎儿生存能力的关键。双胞胎坚持了二十三周零六天。他们的器官已经形成,但也许还不足以负担起维持生命的责任。他们本应该再在子宫的保护下安稳地发育将近四个月,接受脐带运送来的含氧血和营养素。现在,他们必须靠脆弱的肺部吸入氧气,而小小的肺还无法进行复杂的扩张和气体转移,也就是呼吸。我到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去看他们,两个双胞胎各自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保温箱中,周围巨大的机器嘟嘟响着,显得他们那么小,几乎淹没在缠绕纠结的线和管子里。保温箱边上开了个小小的窗口,父母可以伸手进去轻轻摸摸他们的腿或者胳膊。对于小宝贝们来说,这种来自真人的触碰,是生死攸关的。

太阳升起,我的轮班结束了。我可以回家了,但双胞胎被从子宫中取出的画面让我难以成眠。我感觉自己也有点像一个未发育完全的肺脏,还没做好维系生命的准备。

那天晚上我去上班,被派给一个新的准妈妈。大家都觉得这个孕妇没什么问题。一切都按常规来,而且今天刚好就是她确定的预产期。我和护士一起跟进这个妈妈四平八稳的生产过程,宫缩频率稳定上升。护士不时报告子宫颈张开的状况,从三厘米到五厘米再到十厘米。

“好,现在可以开始了。”护士转身看着我,“别担心,快生了我们呼你。”

我在医生休息室找到梅丽莎,过了一会儿,妇产团队被召集到产房:要生了。梅丽莎在门外递给我一件长大褂、一双手套和一双很长的靴套。

“很脏的。”她说。

我们走进产房,我一直有点尴尬地站在旁边,直到梅丽莎把我推到产妇的两腿之间,主治医生的前面。

“使劲!”护士鼓励产妇,“再来一遍,就像刚才那样,不过不要尖叫了。”

尖叫当然停不下来,很快血和其他不明液体也随着尖叫一起喷薄而出。清晰整齐的医学图表完全无法表现自然的天性,不仅尖牙利爪会见血,生命的诞生也是一样。(这可不是安妮·哥蒂斯的照片。)我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在病房里真刀真枪地学做医生,和在教室里做医学生,受到的是完全不同的教育。读书和做选择题,完全不像身负重任采取行动。你也许很明白,自己要头脑清醒,往外拉孩子的头,好让肩膀一起出来,但真正干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了。万一我拉得太狠了呢?(我脑子里响起一声咆哮:那会造成无可挽回的神经损伤!)产妇每使劲一次,宝宝的头就出现一点,但歇口气的间隙,又缩回去了。每次往外三步,缩回两步。我等待着。人类的大脑承担了这个生物体最基础的任务,而生育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就是这样的大脑,想出了阵痛和分娩部门、子宫分娩和心率监测、硬脊膜外麻醉和紧急剖腹产这样的主意;同时,也是因为这样的大脑,以上这些都有必要进行。

我一动不动地站着,不确定该干些什么。主治医生口头指导我,伸手抓住露出的头,接着产妇再次使劲时,我轻轻扶住宝宝慢慢钻出来的肩膀。是个个头挺大的女孩,胖乎乎的,浑身湿透了,至少是昨天晚上那两个小鸟一样的宝宝的三倍大。梅丽莎夹住脐带,我伸手剪断。

宝宝睁开眼睛,张嘴哇哇大哭。我又抱了她一会儿,感觉到她实实在在的存在,接着把她抱给护士。护士把她抱到妈妈身边。

我走到等候室,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产妇的家人。聚集在那儿的一大家子,十几口人,全都欢呼雀跃,一阵纷乱的握手和互相拥抱。我就像个伟大的先知,从山顶带回新契约的欢乐消息!

生产带来的一切肮脏与混乱消失了。站在这里的我,刚刚抱过这个家庭的最新成员。她是这个男人的侄女,那个女孩的表妹。

回到产房,我兴高采烈地跑到梅丽莎身边。

“嘿,昨晚的双胞胎怎么样了,你知道吗?”我问。

她的脸色瞬间黯淡下来。昨天下午A宝宝去世了,B宝宝坚持了不到二十四小时,在我接生刚才那个宝宝的时候也走了。那一刻我满脑子都是塞缪尔·贝克特的隐喻,正与这对走到生命尽头的双胞胎相合:“有一天我们诞生,有一天我们死去,同样的一天,同样的一秒钟……他们让新的生命诞生在坟墓上,光明只闪现了一刹那,跟着又是黑夜。”我现在就站在“掘墓人”的旁边,他的工具是医用的钳子。这些生命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这你就接受不了了?”她说,“很多母亲明知胎死腹中,还是要经历分娩和生产。你想象得到吗?这些人至少还有过希望。”

就像火柴闪动微光,却没有燃烧起来。543号病房里,母亲在饮泣,父亲眼眶通红,泪水默默滑落:这真是和那边的欢乐形成鲜明对比;出乎意料的死亡,是那么不公平,令人无法忍受……你能去劝他们什么呢?你能说出什么安慰的话呢?

“紧急剖腹产是正确的选择吗?”我问。

“绝对是,”她说,“是他们唯一的机会。”

“如果不做,有什么后果?”

“他们会死。胎心追踪的图表显示,胎儿正遭遇酸血症。不知道是脐带出了什么问题,还是其他地方出现了很糟糕的情况。”

“但你怎么知道追踪图表的糟糕程度呢?出生太早或者生得太晚,哪个更糟糕?”

“要自己判断了。”

这个判断也太难了。我这小半辈子,最艰难的决定,也就是三明治到底要法式蘸酱还是鲁宾蘸酱。而这样的判断,我什么时候才能做,又怎么可能安心做呢?医学实践方面,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但在生与死悬而未决之时,单凭这些知识够吗?光靠脑子聪明显然行不通,道义上也需要明确的思考。

不知何故,我必须坚信,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智慧。毕竟,一天前我刚刚迈入医院大门时,生与死还不过是抽象的概念而已。现在,我已经近距离地直面二者。也许贝克特笔下的波卓说得对,生命就是转瞬即逝,太短暂,容不得多想。但我必须集中精力去扮演好迫在眉睫的角色,一心一意投入到死亡的全过程中。我就是拿着钳子的掘墓人。

不久,我在妇产科的轮转结束了,立刻就转到肿瘤外科。同期的医学生玛丽和我一起轮班。轮班了几个星期,在一个无眠的夜晚之后,她被分配去协助一台“惠普尔手术”。这是很复杂的手术,需要调整腹部的很多器官,以便切除胰腺癌。在这种手术里,医学生一般都要连续站上九个小时,通常只是旁观,顶多帮忙拉拉勾。被选中去协助这种手术,是医学生梦寐以求的事情,因为过程极度复杂,能够主刀的至少也要住院总医生的级别。但这也是会累垮人的手术,是对普外科医生技能的终极测试。手术开始后十五分钟,我看到玛丽站在走廊里哭。惠普尔手术开始时,医生要从小小的切口放进一个小小的摄像头,看有没有转移瘤。因为如果癌细胞大面积扩散,那手术就没用了,需要取消。玛丽站在手术室里,想着要站上整整九个小时,心里一直在默默地祈祷:“我太累了——上帝啊,一定要有转移啊。”的确有。病人被重新缝合,手术取消。玛丽先是松了口气,接着心灵就不断被愧疚侵蚀,越来越深,痛苦不堪。玛丽冲出手术室,她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而我恰好出现在那里。

医学院的第四年,我看着很多同学一个个选了要求不那么高的专业(比如放射科或皮肤科),并申请了住院医生。我对此困惑不已,搜集了好几个顶尖医学院的数据,发现趋势都一样:读完医学院之后,大多数学生都倾向于选择有利于“高品质生活方式”的专业,上班时间比较人性化,工资比较高,压力比较小。他们在申请医学院时写就的雄心壮志,要么打了折扣,要么消失得无影无踪。临近毕业,我们按照耶鲁的传统,坐下来,修改我们毕业典礼上要说的誓言。总之就是希波克拉底、迈蒙尼德、奥斯勒和其他几个伟大医学界前辈名言的合集。有几个同学争论说,应该去掉把病人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的句子。(其他人不允许,讨论没能持续很长时间。这些话没有去掉。在我看来,这种自我中心论是完全与医学精神相悖的,但话说回来,也是完全合理的。的确,这世上99%的人选工作都是这样的:薪水、工作环境、工作时间。事实本来就是如此,选择工作的时候,当然要把生活方式放在第一位,哪管什么使命的召唤。)

而我呢,会选神经外科。这个选择我已经考虑了一段时间了。究其发端,是一天晚上,刚刚走出手术室,在一间病房里,我带着默默的敬畏,听一个儿童神经外科医生与病人父母的谈话。他们的孩子长了个很大的脑瘤,那天晚上刚送到医院,说是头痛。医生不仅跟他们详细讲述了临床上的一些信息,也充满人情味地表达了对这种不幸的同情,并为他们提供了指导。恰巧,孩子的妈妈是一名放射科医生。肿瘤看上去是恶性的,妈妈已经研究了扫描结果,现在她坐在日光灯下的塑料椅上,完全崩溃了。

“好了,克莱尔。”医生轻轻开了口。

“有看上去那么糟糕吗?”母亲打断了他,“你觉得是癌症吗?”

“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知道你也知道,就是你的生活即将改变——已经改变了。这是一场长途旅行,你明白吗?你们必须相互陪伴支持,但需要的时候你也要好好休息。这种病要么让你们更团结亲密,要么让你们彻底决裂。所以,现在你们要给彼此前所未有的支持和陪伴。我不希望你们中任何一个整夜待在床前或者守在医院不走,好吗?”

他继续说起手术计划,可能的结果和预后,现在需要做的决定,需要开始考虑但不用立刻就做的决定,还有他们暂时完全不需要担心的决定。谈话结束时,一家人并不轻松,但看起来似乎可以面对未来了。我一直注意着两夫妻的脸,一开始毫无血色、呆滞迟钝,几乎是神游天外,后来神情越来越振作和集中。坐在那儿的我突然意识到,那些集合了生命、死亡与意义的问题,那些所有人在某个时候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通常都发生在医院里。当一个人真正遇到这些问题,这就变成了实践,有着哲学和生物学上的双重意义。人类是生命体,遵循自然法则,很遗憾的是,这些法则就包括一条:熵总是在增大的,生命是无常的。疾病,就是分子的顺序打乱了;生命的基本要求是新陈代谢,而死亡,就是新陈代谢的终止。

所有的医生都治病救人,而神经外科医生则在为病人保命与保住个性之间备受煎熬:每一次脑科手术,都不可避免地成为我们对自身本质的一次操控;每一次和经历脑科手术的病人谈话,也都迫使我们直面这个现实。另外,对于病人和家属来说,脑科手术应该是他们一生中最戏剧化的事情了,是一件会对人生产生重要影响的大事。如此紧要的关头,问题不仅仅局限于生存还是死亡,还有到底怎样的人生才值得一活。你愿意用失去说话的能力,来交换多几个月的生命,默默无声地度过余生吗(也许你要替自己的母亲做这个决定)?你愿意冒着丧失视力的危险,来排除致命脑出血的哪怕一点点可能吗?你愿意右手丧失行动能力,来停止抽搐吗?你到底要让孩子的神经承受多少痛苦,才会更愿意选择死亡呢?因为脑部控制着我们对世界的感知和经历,任何神经上的问题都迫使病人和家属去思考(理想的状况是,有医生指导他们):到底是什么,才赋予生命以意义,从而值得一活?

神经外科令我不由自主地折服,这里没有宽宥,必须追求完美。我想,这就像古希腊“arete”这个概念,是一种道德、情感、思维和身体上都至臻卓越的美德。神经外科似乎提供了最艰难的挑战,也最为直观地面对意义、个性和死亡。神经外科医生的肩膀上担负着沉重的责任,同时也是精通各个领域的“多面手”: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神经内科、放射学。我意识到,不仅要训练思维和双手,还有眼睛,也许还有其他器官。这想法来势汹汹,令我深陷其中不可自拔:也许,我也能像那些博学通才一样,跋涉在情感、科学和精神难题最茂密的荆棘丛中,找到出口,或者杀出一条血路。

医学院毕业后,我们这对新婚夫妇去加利福尼亚开始住院医生生涯。我在斯坦福,露西在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医学院正式成为过去,我们要真正承担起责任了。我很快在医院交了几个好朋友,特别是和我同期的住院医生维多利亚,还有比我们早来几年的血管外科住院医生杰夫。接下来七年的训练生涯中,我们将一起成长,一开始只是见证医院里戏剧化的一幕幕,到后来自己开始担任其中的主角。

第一年的住院医生,在生命与死亡这样厚重的背景下,真可谓卑微如蝼蚁。不过,就算这样,工作强度也是巨大的。第一天到医院,住院总医生就对我说:“神经外科的住院医生不仅仅是最好的外科医生,我们也是整个医院最好的医生。这就是你的目标。让我们为你骄傲吧。”科主任经过病房时说:“吃饭的时候记得用左手。你要学会左右开弓。”年资比较高的一位住院医生说:“给你小小提醒一下,总医生正在闹离婚,别跟他聊闲天。”带我的是个很开朗的医生,本来应该给我一些说明和指导,却只是交给我一份四十三个病人的名单:“我只需要跟你说一件事:他们可以一直给你带来更多伤害,但他们无法让时间停止向前。”说完他就走了。

接下来的两天我都没离开医院,但不久以后,这些堆积如山、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文件整理工作,只需要花一个小时就能轻松解决了。不过,医院工作中,你归档的文件可不仅仅是文件,而是各种各样充满风险与胜利的病例。比如,八岁的马修,有一天因为头痛来看医生,结果发现下丘脑附近有个肿瘤。下丘脑控制着我们的基本需求:睡眠、饥饿、口渴和性需求……那附近的任何肿瘤如果不及时彻底地处理,都会让马修的余生生活在化疗和更多的手术之中,头上还需要插着导管过活……简单来说,会毁了他的童年。完全切除肿瘤就能避免上述情况,但可能有损伤下丘脑的风险,让他染上暴饮暴食之类的毛病。手术开始,医生从马修的鼻腔里伸进一个内窥镜,钻开他的颅骨。进去以后就看到一个清晰的平面,切除了肿瘤。几天后,马修就在病房里活蹦乱跳了,还从护士那里偷糖吃。他准备回家的那天晚上,我很开心地填着他那似乎永远也填不完的出院手续。

我的第一个死亡病例,发生在一个周二。

八十二岁的一个老太太,身材娇小,自己收拾得很整洁,是普外科最健康的人。而我在普外科实习了一个月。(验尸的时候,病理医师得知她的年龄很是震惊:“她的器官年龄只有五十岁啊!”)她住院是因为轻微肠梗阻导致的便秘。我们等了六天,希望她的肠子能自行恢复。希望落空后,我们做了个小手术来进行治疗。周一晚上八点左右,我去病房查看,她神志清醒,状态良好。我一边和她聊天,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日工作计划,把最后一项(“术后检查,哈维太太”)划掉。我该回家休息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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