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史镜像与现实隐喻

第二节 历史镜像与现实隐喻

一 帷幕背后:历史、小说、现实的对话互动

“主旋律”历史小说这个概念的意涵无疑是众声喧哗的,任何表面化的理解都可能导致误读的发生。“多重逻辑的复杂缠绕”意味着概念内部多重面向之间的张力与矛盾:历史与小说、小说与现实、历史与现实之间的混杂形态,同时值得注意的还有隐藏在叙事行为背后徘徊不去的意识形态幽灵。

首先要拆解的是历史与小说之间的二元对立。历史(作为教科书的历史)是真实的吗?是否存在一个真空的、纯净的历史?对于“历史是信史”的迷信导致的是另一种歧见的发生:历史小说也必须是符合历史真实的。这可以从大众对“主旋律”历史小说不符合真实历史情况或历史小说虚构了历史的指责中看出来。

但后现代理论其实早已在历史学科内部打破了“历史是信史”的铁律。新历史主义代表人物海登·怀特认为,“历史修撰就所涉及的史实性材料而言,与其他方式的写作没有什么区别。历史修撰中最重要的不是内容,而是文本形式,而形式说到底就是语言,因此,历史‘是以叙事散文话语为形式的语言结构’”。“新历史主义”的立场在起源上强调了历史书写之中蕴含的文学性因素,也就是在历史书写过程中重现了叙事操作的可能。叙事的想象与虚构不再专属于文学领域,而是参与了历史学的建构。历史书写只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叙事装置与话语形式而存在,历史叙事所具有的终极真理倾向荡然无存。于是,历史学方法论的真实性被解构了,“历史整体性”转化为碎片化的段落和任人摆弄的拼图游戏。

历史的表述中必然存在人为添加的因素。事实上,以历史素材为依托的历史学家根本无法摆脱主体的叙事冲动——将琐碎的历史材料串联成整体性的历史叙述需要叙事的想象与虚构。而当历史的真实被消解,被转换成另一种“拟史”的叙事策略,历史小说的真实性也就更岌岌可危了。就其本质而言,“历史小说”的概念本身就充满漏洞:小说的本质是虚构,那么历史小说作为小说类型的一种,在逻辑学三段论的意义上自然属于虚构。那么,我们对历史小说真实性的诉求又从何谈起?小说家强烈的主体性比历史学家尤胜——他离不开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并将之放置在人物关系与历史情境之中,从而叙事虚构不可避免。在这个意义上,历史与小说之间只是签署了一份关于临界点的保密契约而已:小说借由历史产生知识上的“拟真”效果,历史借由小说构成完整的故事链条。

小说叙述行为又何曾不是一个透明的界面?经由它可以看到历史材料的原初样貌,怎样叙述或以哪种角度叙述,获得的效果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在这里,作家的立场、意识形态的观念对叙事方式与叙事立场的采用具有重要作用。而主流意识形态正是在文本的被操作层面和历史材料被组织、历史人物被塑造的过程中完成了自己的意识形态腹语术。

其次值得讨论的就是“主旋律”历史小说中小说与现实、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如果摆脱庸俗社会学那种粗糙的文学反映论,现实主义的叙事其实可以重获生机。在现实生活与小说叙事之间,始终存在着亲和关系。任何叙事都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作家因现实生活的触动,提笔写人生的比比皆是。现实中的种种社会问题可以是激发作家创作心理的“触媒”,从而构成小说的主题;也可以直接参与到小说文本的内在肌理,成为叙事单元和情节主线。而在受众方面,根据阐释学中的“视域融合”理论,读者在对作品进行解读时,都是从自己生活的语境出发,使用自己的前理解来投入文本世界的。这就意味着,作者与读者之间存在“心有灵犀”的契约关系,他们共享了一个文本生产的文化环境,也就对现实有了共同的想象方式。小说的虚构,不过是转移了讨论当代议题的讨论场域而已。

而不直接使用当代生活场景,将历史作为叙事空间的设置,则是作家出于叙事策略的考虑。其优势如下:其一,历史上的真实事件可以作为叙事的材料,历史小说只需将历史材料加以当代的阐释,不需要自己构思情节;其二,历史世界的“去政治化”是“安全”的保证,既可以使某些社会议题得以讨论,又可以将其限定在历史视域中,从而避免可能导致的意识形态的危险;其三,公众对于历史的强烈兴趣是小说市场的保证,写作行为可以得到良好的回报。因此,历史小说与当代小说同样具有鲜明的现实关怀,只是将生活世界挪移到古代场景中。“重要的不是神话讲述的时代,而是讲述神话的时代”,历史叙述是被建构的叙述,与当代生活密切相关:“当前的历史题材大众文化与历史政治和现实政治的关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它已经成为大众日常政治的一个重要形式。……当人们希望能人治国、社会稳定时,便有了《雍正王朝》和《康熙王朝》等‘明君戏’;……当国家进行粮食购销系统改革时,便有了《天下粮仓》等‘重农戏’;当人们对民族复兴、再造盛世充满热情时,便有了《汉武大帝》等‘盛世戏剧’。”从上述例证可看出,历史绝非现实生活的绝缘体,而是与现实在社会问题的讨论上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主旋律”历史小说在艺术与生活的辩证关系中达到了平衡:当艺术模仿生活,现实为小说创作提供了生活的养料;当生活模仿艺术,小说作品则为生活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可能。

但是,我们依然不能对“主旋律”历史小说做出更为积极的想象。写作固然是作家的个人行为,但我们不能忽视其“身处于主流意识形态之中的作家”的身份。事实上,“主旋律”历史小说从来没有脱离“新意识形态”的规训,将历史镜像作为现实隐喻的结果,只是在“想象中解决”和转移现实中日益矛盾的社会问题而没有直面问题本身。这是一次在脱逃中的落网、一个悖论:作家因使用历史作为转喻空间而得以“安全”地揭示社会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案;而在另一方面,因为社会问题被禁锢在历史世界之中,只能是压抑了现实的实践可能,而只能作为“政治无意识”存在。

过度的历史拟像的生产则可能导致文本的内爆。通过采用新的阐释路线,主流意识形态在“主旋律”历史小说中架构了一套新的叙事策略与历史表述,而这种阐释方式就是“耦合”(articulation)。在英国伯明翰学派斯图尔特·霍尔的理论表述中,耦合理论指的是“一种理解方式,即理解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何以在一定条件下通过一种话语聚合在一起”。“主旋律”历史小说文本内部话语众声喧哗的原因正在于此,耦合了历史记忆、小说叙述、现实生活的“主旋律”历史小说,其实是作为话语表述的“平台”呈现在受众眼前的。而历史记忆则是这一表象系统中最关键的一环,与所指意义的滑动与延异(différance)相比,历史世界本身是一个巨大而空洞的能指符号。

二 盛世怀想:身份认同与记忆的仪式

“主旋律”历史小说通过挪用历史世界的符号,完成了自身的话语建构。但是,历史世界本身并不是主流意识形态进行表意实践(signifying practice)的理想场所——它意义含混、歧义丛生——可能导致公众对“前现代”的指认、封建专制与暴力的无端联想以及对历史叙述价值观的质疑,从而在历史世界内部解构自身的叙事整体性和意识形态编码。

事实上,“主旋律”历史小说所选择的人物与涉及的朝代都极具争议性:诸如清世宗雍正、汉武帝刘彻、唐太宗李世民等皇帝虽然开创了一个个盛世帝国,但他们夺权的过程和施政方针都具有严重的道德问题。负载着这些正义与法理的论辩,历史世界的合法性其实已经摇摇欲坠,而要在这个能指符号上建立新的叙事想象,更是难上加难。但正是这样充满吊诡的情境才迫使我们进入问题的核心:面对举步维艰的叙事,主流意识形态为何依然坚持使用历史世界作为叙事背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叙事框架?

想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辨析的就是小说、历史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在感世忧国(夏志清语)、涕泪交零(刘绍铭语)的中国白话文学传统中,小说叙事从“五四”运动起就具有鲜明的政治意味,与民族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小说之类的虚构模式,往往是我们想象、叙述‘中国’的开端。国家的建立与成长,少不了鲜血兵戎或常态的政治律动。但谈到国魂的召唤、国体的凝聚、国格的塑造,乃至国史的编纂,我们不能不说叙述之必要,想象之必要,小说(虚构!)之必要。”因此,小说“以虚击实”的民族国家想象与政治意识形态的文学表意实践之间具有互文性关系。由于与国族命运之间紧密联系,中国的小说就不再是作为文本内部的“认识世界”的自洽性行为,而是在修辞层面上进行的“改变世界”的文化实践。“文学被赋予了重大的政治使命,这是中国文学特殊的现代性进向。”正是小说所承载的国族关怀与人文意识,意识形态才对小说叙事格外重视和关注。

历史世界作为小说叙事背景的意义,正是在国族想象的层面上被凸显出来。作为记忆的容器,关于历史世界的叙述与其说是一种客观的知识系统,不如说是负载了公共想象的情感载体,是作用于读者或受众的国族召唤;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对于历史世界的改写与挪用,则表明了历史作为知识与权力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权力以知识传播与再生产的方式完成对历史的想象,并以操作阅读与观看行为来对公众进行教育与规训。历史世界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在于:共同体想象是民族国家建立的根本,个体通过共时性的文化想象来构筑对国家的认同,而历史记忆则是共同体想象的重要来源。

由于民族主义的文化无意识,个体与历史记忆构成了一种想象的文化共同体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历史记忆是自我认同与自我身份确认的“认识装置”,个体不再是现代性状况下分裂的原子式的个体,而是一个具有向心力与凝聚力的社群。由此,历史记忆具有了抽象意义上的“纪念碑”(monument)意味,是带有纪念性和礼仪性的:历史记忆被放置在某种“神性”的纬度中,接受国民的祭祀,并产生集体心理上的共同体幻觉。这是记忆的仪式与文化的招魂术——在文本的阅读或观看中,受众遭遇的是宗教弥撒般的感情。毫无疑问,历史记忆是汇聚身份认同并诉诸情感的灵药。

这是关乎身份认同、民族主义话语以及意识形态内部向心力的重大命题。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信息与资本的跨国流通与跨国公司的去地域化趋势十分普遍——与之相应的是身份认同危机的来临。具体到中国语境,在转型时代发展主义的“新意识形态”和与之对应的迅速变更的文化语境中,主流意识形态越来越难以通过原有的文化资源来整合社会族群,从而将民众询唤为国族主体。而历史世界无疑是构筑共同体的最好资源,这一具有号召力的文化记忆成为主流意识形态表述的工具。

在“主旋律”历史小说中,主流意识形态对历史世界的想象第一个重要的表征是清世宗雍正、汉武帝刘彻、唐太宗李世民等皇帝形象的征用。这些形象如同幽灵般重现的原因是:他们是带有神话性质的帝王与英雄,他们的历史是作为中华民族祖先的历史。“那些希望自己的国家有所作为的人必须告诉人们,应该以什么而自豪,为什么而耻辱。他们必须讲述富有启迪性的故事,叙说自己民族过去的历史事件和英雄人物——任何国家都必须忠于自己的过去和历史上的英雄人物。”在中国儒教的文化传统中,祖先崇拜具有核心价值。对祖先的尊崇意味着个人从未消失在历史之中,而是在历史川流中获得不朽,这是建立个人与历史认同的关键。

带有历史记忆的祖先崇拜无疑是带有宗教意味的,“神圣的东西从来都离政治不远”,宗教不仅为权力提供了上对下的合法性来源,还提供了下对上的深层机构、信仰与传统。根据王明珂的人类学研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传统帝制向共和体制转型的过程中,“炎黄子孙”与“英雄徙边记”传说的使用,构造了主流与边缘、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新的共同体联系,使得华夏社会与政治边缘地区的联系加强,虽处于一个大动荡的时代却形构了新的国族主体。而“主旋律”历史小说中皇帝形象无疑也具有相同的意识形态功能。

祖先崇拜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功用更为直接地表现在血缘与族裔的表达上。在民族主义多元混杂的声音中,基于族裔的发声是最具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族裔民族主义,它强调由历史,甚至是基因决定共同体的自决,这种共同体具有文化上和渊源上的归属感。”祖先崇拜意味着血缘上不可分割的关系,皇帝形象是基于家族血缘的图腾符号;借助皇帝形象的翻案与重构,个体、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之间构成了一个不可拆解的链条,主流意识形态整合了基于血缘、地域、民族等现代社会中多元的原子式的个体,夯实了自身政权的统治基础。

而主流意识形态对历史世界的想象更为显著的表征则是对盛世帝国表象的征用。汉唐与满清等中国历史上的盛世帝国是一段如同纪念碑式的历史,它们对意识形态表意实践的功能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盛世帝国作为历史的镜像,表征的是当下民族自信心增长的集体无意识。“主旋律”历史小说中对于盛世帝国的怀想与当下社会对“中国崛起”的呼唤构成了对位关系。主流意识形态征用“中国崛起”的情感诉求,并将其吸收到自身的表意系统之中,从而掌握了对这一思潮的话语权与阐释权。这一文化领导权的获取使得民族主义思潮带有了国家主义的性质。

其次,对盛世帝国的想象与民族主义的激情互为表里,以诉诸情感的方式表达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一种乌托邦建构:“焦虑与希望是同一种集体意识的两个面孔,所以,大众文化的作品,即使其功能是让现存的秩序——或者比现存秩序更糟的一种秩序——合法化,而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它就不能不倾斜于最深层的、最基本的集体性的希望与幻想,由此,不管它们采取何其扭曲的方式,也是为这些东西提供了传达的机会。”由此,这种想象方式遮蔽了现代性图景中发展主义导致的弊端,以凸显希望的方式强化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来源,以暗度陈仓的方式完成了现实政治的合理化书写。

最后,主流意识形态借助于盛世帝国的想象,在后现代的历史碎片中重新拼贴出“文化中国”的形象,将各个阶层整合在一个史诗性的宏大叙述之中。较之“一体化”时代的宰制性意识形态,“文化中国”更具包容性与柔和性,它建构在民族主义这一现代社会最大的政治之上,并且奠基于“自然法”——对历史的怀旧与对原乡的乡愁,更有合理性与合法性。事实上,“文化中国”意识形态的有效性在于用一种情感诉求取代了政治诉求,从而以偷换概念的方式完成意识形态的替代性方案。它在全球化的语境中,搭建了一座历史的浮桥,以民族主义的名义完成了社会主义的国家认同向民族国家的共同体认同的过渡。

历史世界对于“主旋律”历史小说来说,正是这样一份债务与遗产,一份危险的礼物。经由复杂而暧昧的叙事编码,“主旋律”历史小说完成了自身的“知识—权力”的诗学践行。通过对盛世帝国的阐释与再生产,主流意识形态创造性使用话语资源,生产了民族主义的超验主体,也规训与整合了社会各个阶层的诉求,从而在历史世界中完成了自身的表意实践。

  1. 小标题来自康慨:《意识形态的帷幕与21世纪的迷茫》,《中华读书报》(2010年10月27日04版)。此文中,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借用米兰·昆德拉随笔集“帷幕”的比喻,认为意识形态如同“厚重的帷幕”,让人们“视而不见”,这一比喻说明了意识形态的“幻影性”。
  2. 〔美〕海登·怀特:《后现代历史叙事学》,陈永国、张万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第1—2页。
  3. 此处受杜赞奇论述的启发,他认为:“与以往的进化历史相比,我所强调的是历史演员是怎样以某些特定的民族或共同体的表述来抵制另外一些表述,又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把散失的意义和过去据为己有。”参见〔美〕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王宪明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第14页。
  4. 姚爱斌:《暧昧时代的历史镜像》,载陶东风主编《当代中国文艺思潮与文化热点》,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335页。
  5. “身处于主流意识形态之中的作家”的概念来自刘复生:《历史的浮桥——世纪之交“主旋律”小说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第30页,在其理解中,这类并不意味着作家具有官方身份,“意识形态成为他们思考与写作的基点,虽然他们未必有这种清晰的理性认识与自我感觉”。
  6. 斯图尔特·霍尔:《接合理论与后马克思主义:斯图尔特·霍尔访谈》,载周凡主编《后马克思主义》,周凡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第196页。
  7. 王德威:《想象中国的方法:历史·小说·叙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第1页。
  8. 陈晓明:《中国当代文学主潮》,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74—75页。
  9. 此处受巫鸿关于美术史中“纪念碑性”的论述的启发:“一座有功能的纪念碑,不管它的形状和质地如何,总要承担保存记忆、构造历史的功能,总试图使某位人物、某个事件或某种制度不朽,总要巩固某种社会关系或某个共同体的纽带,总要界定某个政治活动或礼制行为的中心,总要实现生者与死者的交通,或是现在和未来的联系。”参见《九鼎传说与中国古代美术中的“纪念碑性”》,载巫鸿著,郑岩等译:《礼仪中的美术:巫鸿中国古代美术史文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第48页。
  10. 〔美〕罗蒂著,黄宗英译:《筑就我们的国家:20世纪美国左派思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第1—2页。
  11. 〔英〕特德·C.卢埃林著,朱伦译:《政治人类学导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第80—81页。
  12. 参见《近代中国炎黄论述》,载王明珂《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中华书局,2009,第189—190页。
  13. 〔英〕爱德华·莫迪默、罗伯特·法恩主编,刘泓、黄海慧译:《人民·民族·国家——族性与民族主义的含义》,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第151页。
  14. 〔美〕道格拉斯·凯尔纳著,丁宁译:《媒体文化:介于现代与后现代之间的文化研究认同性与政治》,商务印书馆,2004,第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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