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苹果前传

第1章 苹果前传

为什么是史蒂夫·乔布斯创办了苹果公司?他从小被收养的经历以及他孤僻、早熟、反叛的个性与他创办苹果公司存在必然的联系吗?

仔细寻味乔布斯早期的人生经历,我们会发现,其实他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经历的一切似乎都在为他以后的成功做着某种铺垫。就像他2005年6月12日,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所做的演讲所言,他的成功是关于串起来的生命中的点点滴滴。

他被收养的身份让他内心隐藏了深切的不安全感,而这种不安全感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逝,反而增加了他想出人头地的愿望;他反叛、孤僻的个性,让他有机会对电子产品产生浓厚的兴趣;他狂热、放纵、一往直前的性格让任何困难都无法阻挡他……

第1节 对电子产品“情有独钟”的小男孩

乔布斯10岁时,就对电子产品产生了非凡兴趣。他总是被一些小型的电子产品深深吸引,为了弄明白这些电子产品的工作原理,他经常不厌其烦地拆卸这些小对象。到乔布斯11岁的时候,他已经成功说服父母搬家到另外的城市。而童年的乔布斯显得叛逆、早熟、沉默、孤僻……乔布斯童年所经历的一切,与他后来创办苹果公司存在着必然联系吗?

1955年2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出生在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他的母亲是一名未婚先孕的大学生,那个年代在美国堕胎是违法的,所以乔布斯的母亲只能生下他,并将他交给他人抚养。在他出生前,乔布斯的母亲满心希望他能被一对具有大学学历的夫妇收养。所以,乔布斯的母亲颇费一番心思才找到一对律师夫妇收养乔布斯。可是当乔布斯出生的时候,这对律师夫妇却改变了主意,决定收养一名女孩。

这个改变让乔布斯的母亲猝不及防,她只得另选他人。此时,一对十多年来都想收养孩子、但始终没有实现愿望的夫妇找到了乔布斯的亲生母亲。可是,这对夫妇却是美国典型的蓝领阶层,丈夫甚至没有读过高中。因此,乔布斯的母亲拒绝在领养书上签字。可是,这对蓝领夫妇却很喜欢这个小家伙,并向他的亲生母亲保证,他们会倾尽所有照顾好他,并将他送入大学。就这样,刚刚出生的乔布斯成为了这个普通美国家庭中的一员。

乔布斯在很小的时候,就显现出了与普通小孩的不同。他在三岁时,就开始搞恶作剧,他曾经把发卡放入电源插座的孔里,仅仅是想闻一闻这样做发出的气味。等到了上学的年龄,他个性显得叛逆、孤僻。他上课从来不听讲,也不会完成家庭作业,还在课堂上顶撞老师,从来不向学校里任何有“权势”的人屈服。乔布斯曾经回忆说,在他上小学的时候,曾经有一位老师对他影响深刻,甚至影响了他的一生。那名老师在了解乔布斯后,对他说:“如果你能完成这些作业,你就能得到五美分。”经过老师这样的激励,乔布斯内心点燃了学习的热情。乔布斯说那一年他学到的东西比以往每年都要多很多。

在同龄人当中,乔布斯因为早熟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就像他的老师所回忆的:“有点不合群,他看事物的方式与众不同。”他的一位同学曾这样描述他:“史蒂夫是一个孤单的、相当爱哭的男孩。我们曾参加过同一支游泳队,如果比赛失败了,他就会跑到一边哭泣,他和别的同学很难协调。”史蒂夫虽然孤僻,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聪明,就像他的一位中学同学所言:“我对乔布斯印象非常深刻。他对事物估计准确,往往用别人一半的工夫就能把整件工作做得非常成功。”

尽管这样,这个孤僻的小男孩并没有因此而失去童年的快乐。10岁的时候,乔布斯就对电子产品产生了非凡的兴趣。他总是被一些小型的电子产品深深吸引,为了弄明白这些电子产品的工作原理,他经常拆卸这些小对象。尽管在“捣腾”这些电子产品的过程中,乔布斯也被电到过,也受过伤。可是他却兴趣不减。

那时,乔布斯一家已经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山景市的一个半岛上,他的父亲保罗依然做着回收欠款的工作。在邻近的帕洛阿尔托市,电子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于是,很多电子工程师包括惠普公司的工程师都住到了乔布斯家所在的街区。

“深爱”电子产品的乔布斯在这里找到了老师,就是那些电子公司的工程师。一次,一位工程师从公司给乔布斯带回了一个麦克风。乔布斯对这个会发声的电子产品很感兴趣,还问了很多关于麦克风的“专业”问题。工程师对这个孤单、聪明、好学的小男孩非常喜欢。于是,就将这个麦克风送给了乔布斯。

伴随着史蒂夫的成长,他对电子产品的兴趣有增无减。

在乔布斯11岁大的时候,他甚至说服了父亲搬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斯阿尔托斯市。原因仅仅是他不想在加利福尼亚山景市上中学。“他说他实在不想去了,”保罗回忆说:“因此我们只好搬家。”就这样,11岁的乔布斯就以超凡的说服能力说服了父母搬到洛斯阿尔托斯市。

这里相较于以前居住的城市,更令乔布斯着迷、兴奋。因为在曼哈顿计划实施以来,这里设立了更多的电子公司。聚集了更多的电子工程师。这里,随处都可以看到被电子公司丢弃的电子组件。乔布斯总是到路边的垃圾场里将一些被丢弃的电子产品捡回家。然后再仔细研究这些电子组件的电路板。

因为被这些“废弃”的电子器件深深吸引,乔布斯在学校里显得更加孤僻和郁郁寡欢。他鄙视学校里的同学对老师们的“讨好”,讨厌他们所谈论的一切话题,不喜欢参加各种活动。他被同学们视为局外人,被他们排斥。

可是,这并没有改变乔布斯,他依然痴迷于电子产品,独自“沉醉”在电子产品的世界里。进入新学校一个学期后,乔布斯结识了比尔·费尔南德斯,他是一位律师的儿子。费尔南德斯从本质上讲是和乔布斯一样的孩子。他们都个性鲜明、特立独行,从来不会为了得到什么而去讨好任何人。所以,在学校,费尔南德斯也是不讨人喜欢的学生。可是,他却和乔布斯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原因仅仅是费尔南德斯也是一个电子迷。

其实,乔布斯的童年经历,对他以后的成功有着必然的影响。就像他2005年6月12日,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所做的演讲所言,他的成功是关于串起来的生命中的点点滴滴。

如果乔布斯童年像其他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天真快乐,他就不会有时间和心思将精力放在研究电子产品上。如果不是他儿时形成的叛逆、反叛传统的个性,他也不会开创属于他和苹果公司的个人计算机时代。如果乔布斯没有在11岁的时候成功说服父母搬家,或许他在以后的日子,也不会有能力说服苹果公司的CEO阿梅里奥,收购他的举步维艰的NeXT公司,从而使他成功“返回”苹果。如果乔布斯不是电子迷,他也不会和费尔南德斯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而如果不认识费尔南德斯,他就没有机会结识一个叫沃兹尼亚克的技术天才,也就不会有后来的苹果公司了……而乔布斯童年所经历的一切,似乎都在为他以后的成功做着某种铺垫。

第2节 给罗马教皇打电话的“坏小子”

高中时代的乔布斯已经知道了自己被收养的身份,这使得他内心充满了不安全感,他希望自己能够出去闯荡以此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有了这个决定后,他开始了和沃兹的第一次合作,研发一种可以盗打电话的“蓝匣子”。或许,此时谁也不会预见到:这两个利用“蓝匣子”戏弄罗马教皇的恶作剧高手今后会成为世界级领袖……

谈到创业故事时,我们喜欢说“一个好汉三个帮”。喜欢说如果没有保罗·艾伦就不会成就曾经的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如果没有鲍勃·迈纳也不会有数据库巨头甲骨文;如果没有戴维·保罗或许也不会有雅虎酋长杨致远。的确,相较于比尔·盖茨、拉里·埃里森、杨致远的风光无限,保罗·艾伦、鲍勃·迈纳、戴维·保罗则显得多少有些“黯淡”, 他们成为了背后的“英雄”。

从他们的创业经历中,我们可以发现,尽管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人,所成立的公司性质也不同,公司所孕育的文化也完全不同……但他们都有着相同的创业模式:创立者的构成都是一个有梦想精神的技术企业家加一个技术天才。那么,苹果公司的成立会遵循这样的“潜规则”吗?谁又能成为狂妄不羁的乔布斯眼中的技术天才?他们为什么会“心心相惜”?

那时,乔布斯与费尔南德斯成为了好朋友。他们经常利用放学的时间,到学校周围捡别人丢弃的电子组件,然后找个废弃的车库在那里专心研究怎样把这些电子组件组装成电子产品。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就会找人来帮助。

而凑巧的是,费尔南德斯家对面住的就是沃兹尼亚克一家。杰里·沃兹尼亚克是一家之主,他是一名技术工程师,所以当费尔南德斯遇到电子学的技术难题时,就会跑到沃兹尼亚克的家里,请教杰里,就这样杰里成了费尔南德斯的指导老师。

而杰里的儿子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对电子产品也有着天生的兴趣。他同乔布斯和费尔南德斯一样,也喜欢聚精会神地研究电路板。而沃兹尼亚克对电子产品的痴迷程度和专业程度绝对在乔布斯和费尔南德斯之上。就像沃兹尼亚克的妈妈所回忆的:“他在设计电路板的时候精神高度集中,别人在这个时候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引起他的注意,我要想让他注意一下别的事情,就要用铅笔戳一下他的脑袋,只有这样,他才会将眼神转移到其它的事情上。”

沃兹尼亚克在电子产品方面的悟性显然比乔布斯要高。就连他的工程师父亲都表示:“沃兹尼亚克是一个电子科学领域的天才。”沃兹尼亚克在10岁时就自己设计并组装了一台晶体管收音机。11岁时,他又自己组装了一台业余无线电台和计算器。13岁时,他已掌握了电子计算机的大部分原理,并设计出一台电子游戏机。

因为对电子产品的同样痴迷,所以每当费尔南德斯来到家里向杰里请教问题时,沃兹尼亚克也会加入到讨论之中,并提出解决方案。沃兹尼亚克比费尔南德斯大五岁,家里人习惯称呼他沃兹。这样沃兹和费尔南德斯就渐渐熟识起来了。

沃兹同乔布斯的性格有几分相似。同样孤僻、专注于电子产品、对老师所说的话不屑一顾,喜欢搞恶作剧,是学校里调皮捣蛋的高手。沃兹在学校里的惊人之举是让学校的校长在操场上慌张的奔跑,手上还拎着一个笨重的大包,里面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校长发现这个黑色的大包后,怀疑里面装的是定时炸弹,于是拿起包就向操场跑去。而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沃兹搞得恶作剧,他将砖块和闹钟放在包里,然后再将它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以此戏弄校长。

即便沃兹爱搞恶作剧、学习成绩也不怎么样、喜欢由着性子做事,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名优秀的程序设计员和成为费尔南德斯这些小家伙崇拜的偶像。

1969年夏天的时候,沃兹决定把更多时间放在研究电子产品上,于是他邀请费尔南德斯加入他的团队。“我想设计一种能达成某种特定目标的装置。比如,打开电视只需要旋转一下按钮,对于计算机,我也想设计一个按钮,一按下去,指示灯就会亮。”沃兹对费尔南德斯兴奋地说

为了在计算机上安装沃兹所说的机械装置,费尔南德斯和沃兹在车库里没日没夜的做实验,尽管在炎热的夏日他们总是汗流浃背,可是这并不能浇灭他们研发这种装置的热情。他们不厌其烦地做实验、向专业的电子工程师请教问题、用低廉的价格购买各种他们所需的电子组件。最后,他们成功了,一个18岁的大男生和一个13岁的小男孩设计了类似电视按钮的设备。这令他们兴奋不已。

在完成这项设计后,沃兹还把这项发明向当地报纸《圣何塞信使报》的记者展示,这名记者看完沃兹的演示后,认为这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创新。于是,在第二天的《圣何塞信使报》上,他用大篇幅描述了沃兹研究的机械装置的工作原理,并不惜笔墨盛赞沃兹是一名技术天才。报纸上还刊登了沃兹的大幅照片。实际上,沃兹设计的机械设置比打入市场的第一台功能相同的计算机装置早了五年。

当费尔南德斯与沃兹兴致勃勃地研发他们的电子设置时,乔布斯已经是霍姆斯特德高中的一名学生。这所学校也是沃兹当年上学的地方。在这里,乔布斯知道了沃兹的鼎鼎大名。在乔布斯和费尔南德斯加入的电子学课程中,该课程的老师不断向他们提及沃兹。说沃兹是最优秀的学生,他几乎获得了所有科学比赛中的奖项。

出于对沃兹的好奇和不服气,乔布斯早就想见见这位别人眼中的“天才式”人物了。于是,费尔南德斯将乔布斯带到了他们工作的车库。在这里,乔布斯第一次见到了沃兹。在观看完沃兹研制的设备后,乔布斯兴奋异常,就像他后来回忆所言:“我简直惊呆了,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在电子学方面的知识是无人可比的,可是,当我见到沃兹的时候我的想法改变了。在电子学方面沃兹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水平比我高的人。”

相较于乔布斯的异常兴奋,沃兹却多少显得有些“冷淡”,因为在他看来,乔布斯也只不过是一个对各种电子器件感兴趣而在实际操作方面一无所知的小男孩。但是,在后来的接触中,沃兹发现,乔布斯同样是一位恶作剧高手,正在因为他们在恶作剧方面的共同“癖好”,才奠定了他们之间最初的友谊。

接触沃兹后,乔布斯已经知道了自己被收养的身份,这让他变得更加落寞而忧郁,为了排遣心中的惆怅,他甚至吸起了“大麻”。而在他心中,因为被收养的身份而充满了深切的不安全感,这就使得他想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同时,在乔布斯的性格里,他天生具有成功所必要的勇往直前的勇气。当他决定一件事情后,所有事情都不能阻止他前进。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让别人敬佩的大人物。而这一点,乔布斯在以后的人生中从未改变。那么,究竟做点什么才能证明自己呢?

乔布斯开始琢磨着设计一个机械装置,他把精力全放在了设计频率计数器上。在制作过程中,乔布斯遇到了一些技术难题。于是,他抓起了计算机,拨通了比尔·休利特的电话,比尔·休利特当时是惠普的总裁。休利特并没有拒绝好学的乔布斯,他耐心回答了乔布斯的所有难题,并且邀请他到惠普实习。“我只是在电话簿上看到了他的电话,他是个好人,并没有拒绝我,我们聊了二十多分钟,我向他咨询了计算机的专业知识,他耐心的回答了我,并邀请我夏天的时候去那里工作。”史蒂夫后来回忆说。后来,乔布斯真的到惠普去实习了。

1971年10月,16岁的乔布斯在杂志上看到一个关于“蓝匣子”的报导。报导中称这个名为“蓝匣子”的设备,可以盗取电话线路,使拥有蓝匣子的用户可以免费拨打电话。因为这套装置外观是一个蓝色的匣子,所以称为“蓝匣子”。出于好奇,乔布斯将这则消息拿给了沃兹,沃兹看完后,用肯定地语气告诉乔布斯,他也可以制造这种设备。

于是,乔布斯和沃兹开始了“蓝匣子”的设计。尽管在设计蓝匣子的过程中,他们遭遇了无数次的失败,可是他们都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人。经过改进,他们也设计了一套可以免费盗打电话的设备。而沃兹设计的这套设备比之前的蓝匣子更为先进。其中最大的优点就是,它不需要开关,当有人拨打电话时,这个装置就会被自动启动。“我们简直入迷了,一个小小的匣子就能把电话打到世界各地。”乔布斯得意地说。

此时,爱搞恶作剧的沃兹和乔布斯仍然没有改变。沃兹曾经使用蓝匣子给罗马教廷所在地梵蒂冈打电话,声称自己是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为了增加可信度,沃兹打电话的时候还特别模仿了基辛格的德国口音。他要求和当时的罗马教皇通话。被告知罗马教皇正在睡觉时,沃兹假装生气地挂了电话。

在满足了好奇心后,具有商业天赋的乔布斯开始到处兜售他的蓝匣子,开始蓝匣子的价格只有40美元,但是看到蓝匣子销售紧俏后,他把价格提升到了150美元。乔布斯每卖出一个蓝匣子,还要附送给一张卡片,卡片上写着“全世界掌握在你手中”,这不仅成为了蓝匣子的宣传广告也成为了保修卡。但是,随着盗打电话的人数越来越多,电话公司开始采取严厉措施清查这些盗打电话者和贩卖这种设备的人。乔布斯在经历几次险些被警察抓住的危险后,决定关门大吉。

此时,谁能预见到这两个戏弄罗马教皇的恶作剧高手今后会成为世界级领袖?谁又会想到这两个别人眼中的“坏小子”会开创风起云涌的个人计算机时代?并在1985年获得里根总统亲自授予的“全国技术模范”称号?

第3节 又一个退学生

1972年,乔布斯进入里德学院读书,里德学院和美国所有大学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所处处充满了自由思想的学校。而这也是叛逆的乔布斯“看上”里德学院的惟一原因。可是,进入里德学院一个学期后,他却果断地选择了退学。当他的父母倾尽所有,让他在这里学习时,他却选择了退学。显然乔布斯对自己的决定从来没有后悔过,就像他自己所说的:“现在回头去看,这是我一生所做出的最正确的决定之一。”……

乔布斯在成功推销出第200个“蓝匣子”后决定收手。此时,他已经高中毕业,正在考虑该去一所什么样的大学。那时,反叛的乔布斯已经深受美国嬉皮士文化影响,他自己已与那些长发披肩、行为怪异、思想反叛的嬉皮士们相差无几了。可以说,美国这种独特的嬉皮士文化深深影响了乔布斯的所作所为,以至他在选择大学的时候也深受影响。

经过深思熟虑后,乔布斯决定到波特兰市的里德学院开始他的大学生活。里德学院创建于1908年,学校距俄勒冈州最大的城市波特兰仅有15分钟的车程。这所学校与美国其它大学相比的最大特点,并不是它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优美独特的校园环境,而是它是美国西北部一所崇尚自由思想的学校。这也是乔布斯选择里德学院的惟一理由。

当乔布斯把自己的决定告诉父母时,他们感到极其震惊。因为里德学院是一所价格昂贵的私人学院,那样的学校并不是他们这样的蓝领家庭可以负担的。可是,乔布斯却像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坚持到里德学院读大学。“史蒂夫当时说,里德学院是他惟一想去的大学,如果他不能就读里德学院,其它任何学校他都不去了。”史蒂夫的母亲回忆道。就这样,乔布斯说服了父母,将全部积蓄为他交了学费。1972年,乔布斯开始了在里德学院的学习。

到了大学,乔布斯依然本性不改。他并没有把心思放在读书上,哪怕是一丁点。他的成绩依然很糟糕。在里德学院自由的氛围中,乔布斯的反叛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他不仅头发和两肩齐平,而且经常赤脚,穿邋遢、破旧的衣服,以此在外表来显示自己与其他所有人的不同。他的教务长杜德曼曾这样回忆乔布斯:“他除了那副伶牙俐齿令人难以招架之外,还拒绝接受一般人早已信服的真理。简单地说,他是一个十足的叛逆者!他不会巧言令色、投机取巧,他对一切事实也不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任何东西他都想亲自检查一下。”

因为在学业上的荒废,到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乔布斯的成绩依然没有任何起色。此时,乔布斯似乎对大学的生活已经厌烦。于是,他果断地决定从里德学院退学。从学校退学后,乔布斯并没有真正离开里德学院,而是住在了其他同学的宿舍。因为这个,乔布斯成为了里德学院的“名人”。

对于从学校退学,乔布斯似乎从来没有后悔过,就像他在2005年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的演讲所言:“因为年幼无知,我选择了一所和斯坦福一样昂贵的大学,我的父母都是工人阶级,他们倾其所有资助我的学业。在6个月之后,我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这样念下去究竟有什么用。当时,我的人生漫无目标,也不知道大学对我能起到什么帮助,为了念书,还花光了父母毕生的积蓄,所以我决定退学。当时作这个决定的时候非常害怕,但现在回头去看,这是我一生所做出的最正确的决定之一。从我退学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不用去上那些我毫无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开始旁听那些看来比较有意思的科目。”

的确如乔布斯所言,从里德学院退学后,他不必再为那些恼人的学科和学分烦恼,他有大量的时间和心情去选修自己喜欢的科目。为此,他在里德学院又多呆了18个月。“史蒂夫选择留在里德学院是因为在这里他能学到他想学习的知识,又不必为了学分所累,同时,在业余时间他还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乔布斯的好友在回忆起他退学时解释说。

乔布斯在演讲中还提到:那个时候,里德大学提供了全美国最好的书法教育。整个学校的每一张海报,每一个抽屉上的标签,都是漂亮的手写体。由于他已经退学,不用再去上那些常规的课程,于是乔布斯就选择了一个书法班,想学学怎么写出一手漂亮字。在这个班上,他学习了各种字体,如何改变不同字体组合之间的字间距,以及如何做出漂亮的版式。

当时,乔布斯是完全凭兴趣学习这些书法知识的,没有想过这些会在他以后的生命中产生什么样的实用价值。可是,当他设计Macintosh计算机的时候,这些东西全派上了用场。就像乔布斯所言:“如果当时我在大学里没有旁听这门课程的话,Mac就不会提供各种字体和等间距字体。自从窗口系统抄袭了Mac以后,所有的个人计算机都有了这些东西。如果我没有退学,我就不会去书法班旁听,而今天的个人计算机大概也就不会有出色的版式功能。”

乔布斯退学后,除了在书法上的浓厚兴趣,他还痴迷于东方哲学。在学校里选修了宗教课程,利用学院的图书馆阅读关于宗教和哲学的书籍,他对佛教尤其感兴趣。为此,他还成为了一个素食主义者。

或许深受宗教的影响,退学后的乔布斯显得更加沉默、不合群,常常坐在角落里沉默不语,似乎总在思考着什么。同时,乔布斯此时的生活是窘迫的,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退学后,因为没有自己的宿舍,我只能睡在朋友房间的地板上;可乐瓶的押金是5分钱,我把瓶子还回去好用押金买吃的;在每个周日的晚上,我都会步行7英里穿越市区,到Hare Krishna教堂吃顿大餐。我一周只能吃上这一顿饱饭。”

可是,即便生活再窘迫,也没能改变乔布斯对于佛教的迷恋,他经常到当地一个印度教寺庙打坐、参禅。他此时或许已经陷入到佛教的神秘和博大精深中不能自拔……

第4节 做禅师还是企业家?

毫无经验的乔布斯被当地知名的电子游戏研发公司录用了,没有能力开发电子游戏的乔布斯却开发出了阿塔里的主要游戏“突破”。然而,在成功的背后,乔布斯所采取的途径让人想到了“不择手段”,就像沃兹所说的:“史蒂夫·乔布斯会利用对自己有利的任何人,你永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1974年,由于生活所迫,乔布斯不得不回到父母身边。有一次,乔布斯在翻阅《圣何塞信使报》时,看到了阿塔里公司的招聘广告。阿塔里公司在当地是一家知名的电子游戏开发公司,他们在报纸上贴出的招聘信息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是受过正规教育、拥有知名电子游戏开发作品的人。可是,毫无经验而言的乔布斯看到这则招聘信息时,还是去应聘了。让家人和朋友惊讶的是,乔布斯居然被阿塔里雇用了。

当然,乔布斯不是凭借他在电子游戏开发方面的娴熟经验和独到眼光被阿塔里雇用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因为他的“死缠烂打”和“厚颜无耻”。

乔布斯去阿塔里公司应聘的当天,人事主管并未决定录用乔布斯。可是他却死缠烂打,就像这名人事主管向阿塔里的首席工程师奥尔康所抱怨的:“一个非常奇怪的家伙来这里应聘,他说他不会走,除非我们录用他。我看,我们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让警察带走,一种是我们只能雇用他了。”

奥尔康听到人事主管的抱怨后,出于好奇心也想见见这个奇怪的家伙。于是,乔布斯被带了进来。当时,乔布斯才18岁,就已经从里德学院退学了。穿着旧衣服、赤着脚,像个嬉皮士。可是奥尔康还是录用了他。奥尔康后来解释录用乔布斯的原因时说:“我真不知道为什么雇用他,他除了想做这份工作和有一点活力外,其它什么都没有。但我正是看中了他内心的这种活力,只要有活力他就能把工作做好。”

就这样,没有任何经验的乔布斯第二天就到阿塔里工作了。其实,从这件小事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乔布斯的毅力所在,只要他想做成的事情,没有任何人或者事物可以阻止他,而他为达到自己意愿所采用的途径或者方法也是别人无法想象的。他虽然具有狂妄不羁、反叛的个性,但他同样是一个有进取心、一往直前、充满激情和野心的年轻人。

因为乔布斯过于自大傲慢的个性,他很难和阿塔里公司的同事们和睦相处。后来,奥尔康和乔布斯达成协议,让他晚上过来工作,这样就不会打扰到公司其他的员工。

实际上,在电子游戏开发领域,乔布斯所知甚少,他在阿塔里的工作多半是他的好朋友沃兹帮助完成的。因为乔布斯在晚上工作,这样沃兹就很容易溜进阿塔里来帮助乔布斯完成工作。当时,阿塔里有一项任务:要求一个工程师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发出一套名为“突破”的游戏,并希望能用尽量少的芯片。乔布斯知道这件事后,就迫不及待地承担了下来,尽管他并不具备设计这种复杂游戏的能力。

乔布斯接到任务后,开始向沃兹求助。沃兹用了48小时就设计出了这套游戏。而在沃兹编写程序的时候,乔布斯所做的工作仅仅是买些糖果和可乐。“乔布斯并没有能力设计这样复杂的东西。他找到我说阿塔里公司要做一个游戏,并描述了游戏的工作原理,”沃兹回忆说:“这是一件令人抓狂的事: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想起来,我想是因为乔布斯需要钱在北方买农场。”

游戏完成后,乔布斯告诉沃兹他会得到350美元,因为阿塔里公司给他的酬劳是700美元。事隔多年之后,沃兹才知道乔布斯欺骗了他。那是1984年,在一次乘坐飞机的旅行中,沃兹在飞机上碰到了阿塔里公司的员工,就上前去打了招呼。这才得知乔布斯得到1000美元奖金的真相。根据沃兹朋友回忆,那个伤心的消息让沃兹大哭了一场。

从某种意义上讲,或许乔布斯利用了沃兹,他利用沃兹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赚到了足够多的钱买下了那个名为All-One的220英亩的农场。后来沃兹回忆说:“史蒂夫·乔布斯会利用对自己有利的任何人,他在讲一件事时,任何人都会认为他在说‘也许是’或‘也许不是’,你永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的确像沃兹所言,乔布斯不是别人能够看透的人。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在阿塔里工作的时候,他仍然狂热地痴迷佛教,他甚至向奥尔康请假,原因是他想去印度朝圣。

就这样,年轻的乔布斯赤着脚、穿着破旧的衣服来到了他心中的神秘国度印度。在印度,乔布斯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贫穷的绝望,第一次见到了那么多赤贫的穷人。这里的环境和加利福尼亚嬉皮士的穷困不同,因为嬉皮士的生活方式是可以选择的,而在印度,这种贫困是注定的。

乔布斯很失望,在这里他没有感受到经书上所说的祥和、平等,也没有看到佛教大师云集的盛况,人们的生活也不是像他想象的那样与世无争、其乐融融。乔布斯被眼前的残酷现实“打倒”了,他以前所信奉的事物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他更加迷惑了。

乔布斯从印度回来后,几乎变了一个人,更加沉默寡言,整天穿着橘黄色的袍子,头发也剃光了。他又回到了阿塔里工作,他甚至开始怀疑宗教。

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对自己信仰的“失望”,乔布斯变得更加现实。他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泯灭,而是变得更加深切。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想要开拓自己的事业,不仅要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还要用成功来证明他所想的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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