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园地

自己的园地

自己的园地

一百五十年前,法国的福禄特尔做了一本小说《亢迭特》(Candide),叙述人世的苦难,嘲笑“全舌博士”的乐天哲学。亢迭特与他的老师全舌博士经了许多忧患,终于在土耳其的一角里住下,种园过活,才能得到安住。亢迭特对于全舌博士的始终不渝的乐天说,下结论道,“这些都是很好,但我们还不如去耕种自己的园地”。这句格言现在已经是“脍炙人口”,意思也很明白,不必再等我下什么注脚。但是现在把他抄来,却有一点别的意义。所谓自己的园地,本来是范围很宽,并不限定于某一种:种果蔬也罢,种药材也罢,——种蔷薇地丁也罢,只要本了他个人的自觉,在人认的不论大小的地面上,用[1]了力量去耕种,便都是尽了他的天职了。在这平淡无奇的说话中间,我所想要特地申明的,只是在于种蔷薇地丁也是耕种我们自己的园地,与种果蔬药材,虽是种类不同而有同一的价值。

我们自己的园地是文艺,这是要在先声明的。我并非厌薄别种活动而不屑为,——我平常承认各种活动于生活都是必要,实在是小半由于没有这种的材能,大半由于缺少这样的趣味,所以不得不在这中间定一个去就。但我对于这个选择并不后悔,并不惭愧园地的小与出产的薄弱而且似乎无用。依了自己的心的倾向,去种蔷薇地丁,这是尊重个性的正当办法,即使如别人所说各人果真应报社会的恩,我也相信已经报答了,因为社会不但需要果蔬药材,却也一样迫切的需要蔷薇与地丁,——如有蔑视这些的社会,那便是白痴的,只有形体而没有精神生活的社会,我们没有去顾视他的必要。倘若用了什么名义,强迫人牺牲了个性去侍奉白痴的社会,——美其名曰迎合社会心理,——那简直与借了伦常之名强人忠君,借了国家之名强人战争一样的不合理了。

有人说道,据你所说,那么你所主张的文艺,一定是人生派的艺术了。泛称人生派的艺术,我当然是没有什么反对,但是普通所谓人生派是主张“为人生的艺术”的,对于这个我却略有一点意见。“为艺术的艺术”将艺术与人生分离,并且将人生附属于艺术,至于如王尔德的提倡人生之艺术化,固然不很妥当;“为人生的艺术”以艺术附属于人生,将艺术当作改造生活的工具而非终极,也何尝不把艺术与人生分离呢?我以为艺术当然是人生的,因为他本是我们感情生活的表现,叫他怎能与人生分离?“为人生”——于人生有实利,当然也是艺术本有的一种作用,但并非唯一的职务。总之艺术是独立的,却又原来是人性的,所以既不必使他隔离人生,又不必使他服侍人生,只任他成为浑然的人生的艺术便好了。“为艺术”派以个人为艺术的工匠,“为人生”派以艺术为人生的仆役,现在却以个人为主人,表现情思而成艺术,即为其生活之一部,初不为福利他人而作,而他人接触这艺术,得到一种共鸣与感兴,使其精神生活充实而丰富,又即以为实生活的基本;这是人生的艺术的要点,有独立的艺术美与无形的功利。我所说的蔷薇地丁的种作,便是如此。有些人种花聊以消遣,有些人种花志在卖钱;真种花者以种花为其生活,——而花亦未尝不美,未尝于人无益。

(1922年1月22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文艺上的宽容

英国伯利(Bury)教授著《思想自由史》第四章上有几句话道,“新派对于罗马教会的反叛之理智上的根据,是私人判断的权利,便是宗教自由的要义。但是那改革家只对于他们自己这样主张,而且一到他们将自己的信条造成了之后,又将这主张取消了。”这个情形不但在宗教上是如此,每逢文艺上一种新派起来的时候,必定有许多人,——自己是前一次革命成功的英雄,拿了批评上的许多大道理,来堵塞新潮流的进行。我们在文艺的历史上看见这种情形的反复出现,不免要笑,觉得聪明的批评家之希有,实不下于创作的天才。主张自己的判断的权利而不承认他人中的自我,为一切不宽容的原因,文学家过于尊信自己的流别,以为是唯一的“道”,至于蔑视别派为异端,虽然也无足怪,然而与文艺的本性实在很相违背了。

文艺以自己表现为主体,以感染他人为作用,是个人的而亦为人类的,所以文艺的条件是自己表现,其馀思想与技术上的派别都在其次,——是研究的人便宜上的分类,不是文艺本质上判分优劣的标准。各人的个性既然是各各不同,(虽然在终极仍有相同之一点,即是人性,)那么发现出来的文艺,当然是不相同。现在倘若拿了批评上的大道理要去强迫统一,即使这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实现了,这样文艺作品已经失了他唯一的条件,其实不能成为文艺了。因为文艺的生命是自由不是平等,是分离不是合并,所以宽容是文艺发达的必要的条件。

然而宽容决不是忍受。不滥用权威去阻遏他人的自由发展是宽容,任凭权威来阻遏自己的自由发展而不反抗是忍受。正当的规则是,当自己求自由发展时对于迫压的势力,不应取忍受的态度;当自己成了已成势力之后,对于他人的自由发展,不可不取宽容的态度。聪明的批评家自己不妨属于已成势力的一分子,但同时应有对于新兴潮流的理解与承认。他的批评是印象的鉴赏,不是法理的判决,是诗人的而非学者的批评。文学固然可以成为科学的研究,但只是已往事实的综合与分析,不能作为未来的无限发展的轨范。文艺上的激变不是破坏(文艺的)法律,乃是增加条文,譬如无韵诗的提倡,似乎是破坏了“诗必须有韵”的法令,其实他只是改定了旧时狭隘的范围,将他放大,以为“诗可以无韵”罢了。表示生命之颤动的文学,当然没有不变的科律;历代的文艺在自己的时代都是一代的成就,在全体上只是一个过程。要问文艺到什么程度是大成了,那犹如问文化怎样是极顶一样,都是不能回答的事,因为进化是没有止境的。许多人错把全体的一过程认做永久的完成,所以才有那些无聊的争执,其实只是自扰,何不将这白费的力气去做正当的事,走自己的路程呢。

近来有一群守旧[2]的新学者,常拿了新文学家的“发挥个性,注重创造”的话做挡牌,以为他们不应该“而对于为文言者仇雠视之”;这意思似乎和我所说的宽容有点相象,但其实是全不相干的。宽容者对于过去的文艺固然予以相当的承认与尊重,但是无所用其宽容,因为这种文艺已经过去了,不是现在的势力所能干涉,便再没有宽容的问题了。所谓宽容乃是说已成势力对于新兴流派的态度,正如壮年人的听任青年的活动:其重要的根据,在于活动变化是生命的本质,无论流派怎么不同,但其发展个性注重创造,同是人生的文学的方向,现象上或是反抗,在全体上实是继续,所以应该宽容,听其自由发育。若是“为文言”或拟古(无论拟古典或拟传奇派)的人们,既然不是新兴的更进一步的流派,当然不在宽容之列。——这句话或者有点语病,当然不是说可以“仇雠视之”,不过说用不着人家的宽容罢了。他们遵守过去的权威的人,背后得有大多数人的拥护,还怕谁去迫害他们呢。老实说,在中国现在文艺界上宽容旧派还不成为问题,倒是新派究竟已否成为势力,应否忍受旧派的迫压,却是未可疏忽的一个问题。

临末还有一句附加的说明,旧派的不在宽容之列的理由,是他们不合发展个性的条件。服从权威正是把个性汩没了,还发展什么来。新古典派——并非英国十八世纪的——与新传奇派,是融和而非模拟,所以仍是有个性的。至于现代的古文派,却只有一个拟古的通性罢了。

(1922年2月5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国粹与欧化

在《学衡》上的一篇文章里,梅光迪君说,“实则模仿西人与模仿古人,其所模仿者不同,其为奴隶则一也。况彼等模仿西人,仅得糟粕,国人之模仿古人者,时多得其神髓乎”。我因此引起一种对于模仿与影响,国粹与欧化问题的感想。梅君以为模仿都是奴隶,但模仿而能得其神髓,也是可取的。我的意见则以为模仿都是奴隶,但影响却是可以的;国粹只是趣味的遗传,无所用其模仿,欧化是一种外缘,可以尽量的容受他的影响,当然不以模仿了事。

倘若国粹这一个字,不是单指那选学桐城的文章和纲常名教的思想,却包括国民性的全部,那么我所假定遗传这一个释名,觉得还没有什么不妥。我们主张尊重各人的个性,对于个性的综合的国民性自然一样尊重,而且很希望其在文艺上能够发展起来,造成有生命的国民文学。但是我们的尊重与希望无论怎样的深厚,也只能以听其自然长发为止,用不着多事的帮助,正如一颗小小的稻或麦的种子,里边原自含有长成一株稻或麦的能力,所需要的只是自然的养护,倘加以宋人的揠苗助长,便反不免要使他“则苗槁矣”了。我相信凡是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以不模仿什么人为唯一的条件,听凭他自发的用任何种的文字,写任何种的思想,他的结果仍是一篇“中国的”文艺作品,有他的特殊的个性与共通的国民性相并存在,虽然这上边可以有许多外来的影响。这样的国粹直沁进在我们的脑神经里,用不着保存,自然永久存在,也本不会消灭的;他只有一个敌人,便是“模仿”。模仿者成了人家的奴隶,只有主人的命令,更无自己的意志,于是国粹便跟了自性死了。好古家却以为保守国粹在于模仿古人,岂不是自相矛盾么?他们的错误,由于以选学桐城的文章、纲常名教的思想为国粹,因为这些都是一时的现象,不能永久的自然的附着于人心,所以要勉强的保存,便不得不以模仿为唯一的手段,奉模仿古人而能得其神髓者为文学正宗了。其实既然是模仿了,决不会再有“得其神髓”这一回事;创作的古人自有他的神髓,但模仿者的所得却只有皮毛,便是所谓糟粕。奴隶无论怎样的遵守主人的话,终于是一个奴隶而非主人;主人的神髓在于自主,而奴隶的本分在于服从,叫他怎样的去得呢?他想做主人,除了从不做奴隶入手以外,再没有别的方法了。

我们反对模仿古人,同时也就反对模仿西人;所反对的是一切的模仿,并不是有中外古今的区别与成见。模仿杜少陵或太戈尔,模仿苏东坡或胡适之,都不是我们所赞成的,但是受他们的影响是可以的,也是有益的,这便是我对于欧化问题的态度。我们欢迎欧化是喜得有一种新空气,可以供我们的享用,造成新的活力,并不是注射到血管里去,就替代血液之用。向来有一种乡愿的调和说,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或者有人要疑我的反对模仿欢迎影响说和他有点相似,但其间有这一个差异:他们有一种国粹优胜的偏见,只在这条件之上才容纳若干无伤大体的改革,我却以遗传的国民性为素地,尽他本质上的可能的量去承受各方面的影响,使其融和沁透,合为一体,连续变化下去,造成一个永久而常新的国民性,正如人的遗传之逐代增入异分子而不失其根本的性格。譬如国语问题,在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者的意见,大抵以废弃周秦古文而用今日之古文为最大的让步了;我的主张则就单音的汉字的本性上尽最大可能的限度,容纳“欧化”,增加他表现的力量,却也不强他所不能做到的事情。照这样看来,现在各派的国语改革运动都是在正轨上走着,或者还可以逼紧一步,只不必到“三株们的红们的牡丹花们”的地步:曲折语的语尾变化虽然是极便利,但在汉文的能力之外了。我们一面不赞成现代人的做骈文律诗,但也并不忽视国语中字义声音两重的对偶的可能性,觉得骈律的发达正是运命的必然,非全由于人为,所以国语文学的趋势虽然向着自由的发展,而这个自然的倾向也大可以利用,炼成音乐与色彩的言语,只要不以词害意就好了。总之我觉得国粹欧化之争是无用的;人不能改变本性,也不能拒绝外缘,到底非大胆的是认两面不可。倘若偏执一面,以为彻底,有如两个学者,一说诗也有本能,一说要“取消本能”,大家高论一番,聊以快意,其实有什么用呢?

(1922年2月12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12

贵族的与平民的

关于文艺上贵族的与平民的精神这个问题,已经有许多人讨论过,大都以为平民的最好,贵族的是全坏的。我自己以前也是这样想,现在却觉得有点怀疑。变动而相连续的文艺,是否可以这样截然的划分;或者拿来代表一时代的趋势,未尝不可,但是可以这样显然的判出优劣么?我想这不免有点不妥,因为我们离开了实际的社会问题,只就文艺上说,贵族的与平民的精神,都是人的表现,不能指定谁是谁非,正如规律的普遍的古典精神与自由的特殊的传奇精神,虽似相反而实并存,没有消灭的时候。

人家说近代文学是平民的,十九世纪以前的文学是贵族的,虽然也是事实,但未免有点皮相。在文艺不能维持生活的时代,固然只有那些贵族或中产阶级才能去弄文学,但是推上去到了古代,却见文艺的初期又是平民的了。我们看见史诗的歌咏神人英雄的事迹,容易误解以为“歌功颂德”,是贵族文学的滥觞,其实他正是平民的文学的真鼎呢。所以拿了社会阶级上的贵族与平民这两个称号,照着本义移用到文学上来,想划分两种阶级的作品,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即使如我先前在《平民的文学》一篇文里,用普遍与真挚两个条件,去做区分平民的与贵族的文学的标准,也觉得不很妥当。我觉得古代的贵族文学里并不缺乏真挚的作品,而真挚的作品便自有普遍的可能性,不论思想与形式的如何。我现在的意见,以为在文艺上可以假定有贵族的与平民的这两种精神,但只是对于人生的两样态度,是人类共通的,并不专属于某一阶级,虽然他的分布最初与经济状况有关,——这便是两个名称的来源。

平民的精神可以说是淑本好耳所说的求生意志,贵族的精神便是尼采所说的求胜意志了。前者是要求有限的平凡的存在,后者是要求无限的超越的发展;前者完全是入世的,后者却几乎有点出世的了。这些渺茫的话,我们倘引中国文学的例,略略比较,就可以得到具体的释解。中国汉晋六朝的诗歌,大家承认是贵族文学,元代的戏剧是平民文学。两者的差异,不仅在于一是用古文所写,一是用白话所写,也不在于一是士大夫所作,一是无名的人所作,乃是在于两者的人生观的不同。我们倘以历史的眼光看去,觉得这是国语文学发达的正轨,但是我们将这两者比较的读去,总觉得对于后者有一种漠然的不满足。这当然是因个人的气质而异,但我同我的朋友疑古君谈及,他也是这样感想。我们所不满足的,是这一代里平民文学的思想,大是现世的利禄的了,没有超越现代的精神;他们是认人生,只是太乐天了,就是对于现状太满意了。贵族阶级在社会上凭借了自己的特殊权利,世间一切可能的幸福都得享受,更没有什么歆羡与留恋,因此引起一种超越的追求,在诗歌上的隐逸神仙的思想即是这样精神的表现。至于平民,于人们应得的生活的悦乐还不能得到,他的理想自然是限于这可望而不可即的贵族生活,此外更没有别的希冀,所以在文学上表现出来的是那些功名妻妾的团圆思想了。我并不想因此来判分那两种精神的优劣,因为求生意志原是人性的,只是这一种意志不能包括人生的全体,却也是自明的事实。

我不相信某一时代的某一倾向可以做文艺上永久的模范,但我相信真正的文学发达的时代必须多少含有贵族的精神。求生意志固然是生活的根据,但如没有求胜意志叫人努力的去求“全而善美”的生活,则适应的生存容易是退化的而非进化的了。人们赞美文艺上的平民的精神,却竭力的反对旧剧,其实旧剧正是平民文学的极峰,只因他的缺点大显露了,所以遭大家的攻击。贵族的精神走进歧路,要变成威廉第二的态度,当然也应该注意。我想文艺当以平民的精神为基调,再加以贵族的洗礼,这才能够造成真正的人的文学。倘若把社会上一时的阶级争斗硬移到艺术上来,要实行劳农专政,他的结果一定与经济政治上的相反,是一种退化的现象,旧剧就是他的一个影子。从文艺上说来,最好的事是平民的贵族化,——凡人的超人化,因为凡人如不想化为超人,便要化为末人了。

(1922年2月19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诗的效用

在《诗》第一号里读到俞平伯君的《诗底进化的还原论》,对于他的“好的诗底效用是能深刻地感多数人向善的”这个定义,略有怀疑的地方,现在分作三项,将我的意见写了出来。

第一,诗的效用,我以为是难以计算的。文艺的问题固然是可以用了社会学的眼光去研究,但不能以此作为唯一的定论。我始终承认文学是个人的,但因“他能叫出人人所要说而苦于说不出的话”。所以我又说即是人类的。然而在他说的时候,只是主观的叫出他自己所要说的话,并不是客观的去体察了大众的心情,意识的替他们做通事,这也是真确的事实。我曾同一个朋友说过,诗的创造是一种非意识的冲动,几乎是生理上的需要,仿佛是性欲一般;这在当时虽然只是戏语,实在也颇有道理。个人将所感受的表现出来,即是达到了目的,有了他的效用,此外功利的批评,说他耗废无数的金钱精力时间,得不偿失,都是不相干的话。在个人的恋爱生活里,常有不惜供献大的牺牲的人,我们不能去质问他的在社会上的效用;在文艺上也是一样。真的艺术家本了他的本性与外缘的总合,诚实的表现他的情思,自然的成为有价值的文艺,便是他的效用。功利的批评也有一面的理由,但是过于重视艺术的社会的意义,忽略原来的文艺的性质,他虽声言叫文学家做指导社会的先驱者,实际上容易驱使他们去做侍奉民众的乐人,这是较量文学在人生上的效用的人所最应注意的地方了。

第二,“感人向善是诗底第二条件”,这善字似乎还有可商的馀地,因为他的概念也是游移惝恍,没有标准,正如托尔斯泰所攻击的美一样。将他解作现代通行的道德观念里的所谓善,这只是不合理的社会上的一时的习惯,决不能当做判断艺术价值的标准,现在更不必多说也已明白了。倘若指那不分利己利人,于个体种族都是幸福的,如克鲁泡特金所说的道德,当然是很对的了,但是“全而善美”的生活范围很广,除了真正的不道德文学以外,一切的文艺作品差不多都在这范围里边,因为据克鲁泡特金的说法,只有资本主义迷信等等几件妨害人的生活的东西是恶,所以凡非是咏叹这些恶的文艺便都不是恶的花。托尔斯泰所反对的波特来耳的《恶之华》因此也不能不说是向善的,批评家说他是想走逆路去求自己的得救,正是很确当的话。他吃印度大麻去造“人工的乐园”,在绅士们看来是一件怪僻丑陋的行为,但他的寻求超现世的乐土的欲望,却要比绅士们的饱满的乐天主义更为人性的,更为善的了。这样看来,向善的即是人的,不向善的即是非人的文学:这也是一种说法,但是字面上似乎还可修改,因为善字的意义不定,容易误会,以为文学必须劝人为善,象《明圣经》《阴骘文》一般才行,——岂知这些讲名分功过的“善书”里,多含着不向善的吃人思想的分子,最容易使人陷到非人的生活里去呢?

第三,托尔斯泰论艺术的价值,是以能懂的人的多少为标准,克鲁泡特金对于他的主张,加以批评道,“各种艺术都有一种特用的表现法,这便是将作者的感情感染与别人的方法,所以要想懂得他,须有相当的一番训练。即使是最简单的艺术品,要正当的理解他,也非经过若干习练不可。托尔斯泰把这事忽略了,似乎不很妥当,他的普遍理解的标准也不免有点牵强了。”这一节话很有道理。虽然托尔斯泰在《艺术论》里引了多数的人明白《圣经》上的故事等等的例,来证明他们也一定能够了解艺术的高尚作品,其实是不尽然的。《圣经》上的故事诚然是艺术的高尚作品,但是大多数的人是否真能艺术的了解赏鉴,不免是个疑问。我们参照中国人读经书的实例,推测基督救国的民众的读圣经,恐怕他的结果也只在文句之末,即使感受到若干印象,也为教条的传统所拘,仍旧貌似而神非了。譬如中国的《诗经》,凡是“读书人”无不读过一遍,自己以为明白了,但真是知道《关雎》这一篇是什么诗的人,一千人里还不晓得有没有一个呢。说到民谣,流行的范围更广,似乎是很被赏识了,其实也还是可疑。我虽然未曾详细研究,不能断定,总觉得中国小调的流行,是音乐的而非文学的,换一句话说即是以音调为重而意义为轻。《十八摸》是中国现代最大民谣之一,但其魅人的力似在“嗳嗳吓”的声调而非在肉体美的赞叹,否则那种描画应当更为精密,——那倒又有可取了。中国人的爱好谐调真是奇异的事实,大多数的喜听旧戏而厌看新剧,便是一个好例,在诗文界内也全然相同。常见文理不通的人虽然古文白话一样的不懂,却总是喜读古文,反对白话,当初颇以为奇,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念古文还有声调可以悦耳,看白话则意义与声调一无所得,所以兴味索然。文艺作品的作用当然不止是悦耳,所以经过他们的鉴定,不能就判定他的感染的力量。即使更进一层,多数的人真能了解意义,也不能以多数决的方法来下文艺的判决。君师的统一思想,定于一尊,固然应该反对,民众的统一思想,定于一尊,也是应该反对的。在不背于营求全而善美的生活之道德的范围内,思想与行动不妨各各自由与分离。文学家虽希望民众能了解自己的艺术,却不必强将自己的艺术去迁就民众;因为据我的意见,文艺本是著者感情生活的表现,感人乃其自然的效用,现在倘若舍己从人,去求大多数的了解,结果最好也只是“通俗文学”的标本,不是他真的自己的表现了。

(1922年2月26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古文学

研究本国的古文学,不是国民的义务,乃是国民的权利。艺术上的造诣,本来要有天才做基础,但是思想与技工的涵养也很重要,前人的经验与积贮便是他必要的材料,我的一个朋友近来从西京写信来说道,“……叹息前人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绫罗绸缎,只没有剪制成衣,此时正应该利用他,下一番裁缝工夫,莫只作那裂帛撕扇的快意事。蔑视经验,是我们的愚陋;抹杀前人,是我们的罪过。”实在很是确当。这前人的经验与积贮当然并不限于本国,只是在研究的便宜上,外国的文学因为言语及资料的关系,直接的研究较为困难,所以利用了自己国语的知识进去研究古代的文学,涵养创作力或鉴赏文艺的趣味,是最上算的事,这正是国民所享的一种权利了。

我们既然认定研究古文学为权利而非义务,所以没有服从传统的必要。我们读古代文学,最妨碍我们的享乐,使我们失了正解或者堕入魔道的,是历来那些“业儒”的人的解说,正如玉帛钟鼓本是正当的礼乐,他们却要另外加上一个名分的意义一般,于是在一切叙事抒情的诗文上也到处加了一层纲常名教的涂饰。《关关雎鸠》原是好好的一首恋爱诗,他们却说这是“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南有樛木》也是结婚歌,却说是“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也”。经了这样的一番解说,那业儒者所崇拜的多妻主义似乎得了一重拥护,但是已经把诗的真意完全抹杀,倘若不是我们将他订正,这两篇诗的真价便不会出现了。希伯来的《雅歌》以前也被收入犹太教以及基督教的圣经里,说是歌咏灵魂与神之爱的,现在早已改正,大家承认他作一卷结婚歌集了。我们若是将《诗经》旧说订正,把《国风》当作一部古代民谣去读,于现在的歌谣研究或新诗创作上一定很有效用,这是可以断言的。中国历代的诗未尝不受《诗经》的影响,只因有传统关系,仍旧囚在“美刺”的束缚里,那正与小说的讲劝惩相同,完全成了名教的奴隶了。还有些人将忠君爱国当做评诗的标准,对于《古诗十九首》,觉得他们与这标准有点不合,却又舍不得屏弃,于是奇想天开,将这些诗都解做“思君之作”。这自然都是假的,——并非因为我们憎恶君主政治所以反对他们,实在因为这解说是不合事理的。世上有君主叫臣下替他尽忠的事实,但在文学上讲来,那些忠爱的诗文,(如果显然是属于这一类的东西,)倘若不是故意的欺人,便是非意识的自欺,不能说是真的文艺。中国文艺上传统的主张,正是这虚的“为名教的艺术”,这个主张倘不先行打破,冒冒失失的研究古代文学,非但得不到好处,而且还要上当,走入迷途,这是不可不用心警戒的事。

古文学的研究,于现代文艺的形式上也有重大的利益。虽然现在诗文著作都用语体文,异于所谓古文了,但终是同一来源,其表现力之优劣在根本上总是一致,所以就古文学里去查考前人的经验,在创作的体裁上可以得到不少的帮助。譬如讨论无韵诗的这个问题,我们倘若参照历来韵文的成绩,自《国风》以至小调,——民众文学虽然多是新作,但其传袭的格调源流甚古,——可以知道中国言文的有韵诗的成绩及其所能变化的种种形式,以后新作的东西,纵使思想有点不同,只要一用韵,格调便都逃不出这个范围。试看几年来的有韵新诗,有的是“白话唐诗”,有的是词曲,有的是——小调,而且那旧诗里最不幸的“挂脚韵”与“趁韵”也常常出现了。那些不叶韵的,虽然也有种种缺点,倒还不失为一种新体——有新生活的诗,因为他只重在“自然的音节”,所以能够写得较为真切。这无尾韵而有内面的谐律的诗的好例,在时调俗歌里常能得到。我们因此可以悟出做白话诗的两条路:一是不必押韵的新体诗,一是押韵的“白话唐诗”以至小调。这是一般的说法,至于有大才力能做有韵的新诗的人,当然是可以自由去做,但以不要象“白话唐诗”以至小调为条件。有才力能做旧诗的人,我以为也可以自由去做,但也仍以不要象李杜苏黄或任何人为条件。只有古文还未通顺的人,不必去赞叹旧诗,更不配去做了。——然而现在偏是文理不通的人愈喜欢做古文做旧诗,这真可以说是“自然的嘲弄”了。

(1922年3月5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文艺的统一

在《文学旬刊》第四十一期杂谈上见到郑振铎君的一节话,很有意思。他说:

“鼓吹血和泪的文学,不是便叫一切的作家都弃了他素来的主义,齐向这方面努力;也不是便以为除了血和泪的作品以外,更没有别的好文学。文学是情绪的作品。我们不能强欢乐的人哭泣,正如不能叫那些哭泣的人强为欢笑。”

许华天君在《学灯》上《创作底自由》一篇文章里,也曾有几句话说得很好:

“我想文学的世界里,应当绝对自由。有情感忍不住了须发泄时,就自然给他发泄出来罢了。千万不用有人来特别制定一个樊篱,应当个个作者都须在樊篱内写作。在我们看起来,现世是万分悲哀的了;但也说不定有些睡在情人膝头的人,全未觉得呢?你就不准他自由创作情爱的诗歌么?推而极之,我们想要哭时,就自由的哭罢;有人想要笑时,就自由的笑罢。谁在文学的世界上,规定只准有哭的作品而不准有笑的作品呢?”

以上所说的话都很确当,足以表明文艺上统一的不应有与不可能,但是世间有一派评论家,凭了社会或人类之名,建立社会文学的正宗,无形中厉行一种统一。在创始的人,如居友,别林斯奇,托尔斯泰等,原也自成一家言,有相当的价值,到得后来却正如凡有的统一派一般,不免有许多流弊了。近来在《平民》第一百九期上见到马庆川君的《文学家底愉快与苦闷》,他的论旨现在没有关系可以不必讨论,其中有一节话却很可以代表这一派的极端的论调。他说:

“……若不能感受这种普遍的苦闷,安慰普遍的精神,只在自己底抑郁牢骚上做工夫,那就空无所有。因为他所感受的苦闷,是自己个人底境遇,他所得到的愉快,也是自己个人底安慰,全然与人生无涉。换句话说,他所表现的不过是著者个人底荣枯,不是人类公同的感情。”

这一节里的要点是极端的注重人类共同的感情而轻视自己个人的感情,以为与人生无涉。“其实人类或社会本来是个人的总体,抽去了个人便空洞无物,个人也只在社会中才能安全的生活,离开了社会便难以存在,所以个人外的社会和社会外的个人都是不可想象的东西”,至于在各个人的生活之外去找别的整个的人生,其困难也正是一样。文学是情绪的作品,而著者所能最切迫的感到者又只有自己的情绪,那么文学以个人自己为本位,正是当然的事。个人既然是人类的一分子,个人的生活即是人生的河流的一滴,个人的感情当然没有与人类不共同的地方。在现今以多数决为神圣的时代,习惯上以为个人的意见以至其苦乐是无足轻重的,必须是合唱的呼噪始有意义,这种思想现在虽然仍有势力,却是没有道理的。一个人的苦乐与千人的苦乐,其差别只是数的问题,不是质的问题;文学上写千人的苦乐固可,写一人的苦乐亦无不可,这都是著者的自由,我们不能规定至少须写若干人的苦乐才算合格,因为所谓普遍的感情,乃是质的而非数的问题。个人所感到的愉快或苦闷,只要是纯真切迫的,便是普遍的感情,即使超越群众的一时的感受以外,也终不损其为普遍。反过来说,迎合社会心理,到处得到欢迎的《礼拜六》派的小册子,其文学价值仍然可以直等于零。因此根据为人生的艺术说,以社会的意义的标准来统一文学,其不应与不可能还是一样。据我的意见,文艺是人生的,不是为人生的,是个人的,因此也即是人类的;文艺的生命是自由而非平等,是分离而非合并。一切主张倘若与这相背,无论凭了什么神圣的名字,其结果便是破坏文艺的生命,造成呆板虚假的作品,即为本主张颓废的始基。欧洲文学史上的陈迹,指出许多同样的兴衰,到了二十世纪才算觉悟,不复有统一文学潮流的企画,听各派自由发展,日益趋于繁盛。这个情形很足供我们的借鉴,我希望大家弃舍了统一的空想,去各行其是的实地工作,做得一分是一分,这才是充实自己的一生的道路。

(1922年7月11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文艺上的异物

古今的传奇文学里,多有异物——怪异精灵出现,在唯物的人们看来,都是些荒唐无稽的话,即使不必立刻排除,也总是了无价值的东西了。但是唯物的论断不能为文艺批评的标准,而且赏识文艺不用心神体会,却“胶柱鼓瑟”的把一切叙说的都认作真理与事实,当作历史与科学去研究他,原是自己走错了路,无怪不能得到正当的理解。传奇文学尽有他的许多缺点,但是跳出因袭轨范,自由的采用任何奇异的材料,以能达到所欲得的效力为其目的,这却不能不说是一个大的改革,文艺进化上的一块显著的里程碑。这种例证甚多,现在姑取异物中的最可怕的东西——僵尸——作为一例。

在中国小说上出现的僵尸,计有两种。一种是尸变,新死的人忽然“感了戾气”,起来作怪,常把活人弄死,所以他的性质是很凶残的。一种是普通的僵尸,据说是久殡不葬的死人所化,性质也是凶残,又常被当作旱魃,能够阻止天雨,但是一方面又有恋爱事件的传说,性质上更带了一点温暖的彩色了。中国的僵尸故事大抵很能感染恐怖的情绪,舍意义而论技工,却是成功的了;《聊斋志异》里有一则“尸变”,纪旅客独宿,为新死的旅馆子妇所袭,逃到野外,躲在一棵大树后面,互相撑拒,末后惊恐倒地,尸亦抱树而僵。我读这篇虽然已在二十多年前,那时恐怖的心情还未忘记,这可以算是一篇有力的鬼怪故事了。儿童文学里的恐怖分子,确是不甚适宜,若在平常文艺作品本来也是应有的东西,美国亚伦坡的小说含这种分子很多,便是莫泊桑也作有若干鬼怪故事,不过他们多用心理的内面描写,方法有点不同罢了。

外国的僵尸思想,可以分作南欧与北欧两派,以希腊及塞耳比亚为其代表。北派的通称凡披耳(Vampyr),从墓中出,迷魇生人,吸其血液,被吸者死复成凡披耳;又患狼狂病(Lycanthropia)者,俗以为能化狼,死后亦成僵尸,故或又混称“人狼”(Vljkodlak),性质凶残,与中国的僵尸相似。南派的在希腊古代称亚拉思妥耳(Alastor),在现代虽袭用斯拉夫的名称“苻吕科拉加思”(Vrykolakas,原意云人狼),但从方言“鼓状”(Tympaniaios)“张口者”(Katachanas)等名称看来,不过是不坏而能行动的尸身,虽然也是妖异而性质却是和平的,民间传说里常说他回家起居如常人,所以正是一种“活尸”罢了。他的死后重来的缘因,大抵由于精气未尽或怨恨未报,以横死或夭亡的人为多。古希腊的亚拉思妥耳的意思本是游行者,但其游行的目的大半在于追寻他的仇敌,后人便将这字解作“报复者”,因此也加上多少杀伐的气质了。希腊悲剧上常见这类的思想,如爱斯吉洛思(Aischylos)的“慈惠女神”(Eumenides)中最为显著,厄林奴思(Erinys)所歌“为了你所流的血,你将使我吸你活的肢体的红汁。你自身必将为我的肉,我的酒”,即是好例。阿勒思德斯(Orestes)为父报仇而杀其母,母之怨灵乃借手厄林奴思以图报复,在民间思想图报者本为其母的僵尸,唯以艺术的关系故代以报仇之神厄林奴思,这是希腊中和之德的一例,但恐怖仍然存在,运用民间信仰以表示正义,这可以说是爱斯吉洛思的一种特长了。近代欧洲各国亦有类似“游行者”的一种思想,易卜生的戏剧《群鬼》里便联带说及,他这篇名本是《重来者》(Gengangere),即指死而复出的僵尸,并非与肉体分离了的鬼魂,第一幕里阿尔文夫人看见儿子和使女调戏,叫道“鬼,鬼!”意思就是这个,这鬼(Ghosts)字实在当解作“从(死人里)回来的人们”(Revenants)。条顿族的叙事民歌(Popular ballad)里也很多这些“重来者”,如《门子井的妻》一篇,纪死者因了母子之爱,兄弟三人同来访问他们的老母;但是因恋爱而重来的尤多,《可爱的威廉的鬼》从墓中出来,问他的情人要还他的信誓,造成一首极凄婉美艳的民歌。威廉说,“倘若死者为生人而来,我亦将为你而重来”。这死者来迎取后死的情人的趣意,便成了《色勿克的奇迹》的中心,并引起许多近代著名的诗篇,运用怪异的事情表示比死更强的爱力。在这些民歌里,表面上似乎只说鬼魂,实在都是那“游行者”一类的异物,《门子井的妻》里老母听说她的儿子死在海里了,她诅咒说,“我愿风不会停止,浪不会平静,直到我的三个儿子回到我这里来,带了(他们的)现世的血肉的身体”,便是很明白的证据了。

民间的习俗大抵本于精灵信仰(Animism),在事实上于文化发展颇有障害,但从艺术上平心静气的看去,我们能够于怪异的传说的里面瞥见人类共通的悲哀或恐怖,不是无意义的事情。科学思想可以加入文艺里去,使他发生若干变化,却决不能完全占有他,因为科学与艺术的领域是迥异的。明器里人面兽身独角有翼的守坟的异物,常识都知道是虚假的偶像,但是当作艺术,自有他的价值,不好用唯物的判断去论定的。文艺上的异物思想也正是如此。我想各人在文艺上不妨各有他的一种主张,但是同时不可不有宽阔的心胸与理解的精神去赏鉴一切的作品,庶几能够贯通,了解文艺的真意。安特来夫在《七个绞死者的故事》的序上说的好,“我们的不幸,便是大家对于别人的心灵生命苦痛习惯意向愿望,都很少理解,而且几于全无。我是治文学的,我之所以觉得文学可尊者,便因其最高上的功业是拭去一切的界限与距离”。

(1922年4月16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神话与传说

近来时常有人说起神话,但是他们用了科学的知识,不作历史的研究,却去下法律的判断,以为神话都是荒唐无稽的话,不但没有研究的价值,而且还有排斥的必要。这样的意见,实在不得不说是错误的。神话在民俗学研究上的价值大家多已知道,就是在文艺方面也是很有关系,现在且只就这一面略略加以说明。

神话一类大同小异的东西,大约可以依照它们性质分作下列四种:

一 神话(Mythos=Myth)

二 传说(Saga=Legend)

三 故事(Logos=Anecdote)

四 童话(Maerchen=Fairy tale)

神话与传说形式相同,但神话中所讲者是神的事情,传说是人的事情;其性质一是宗教的,一是历史的。传说与故事亦相同,但传说中所讲的是半神的英雄,故事中所讲的是世间的名人;其性质一是历史的,一是传记的。这三种可以归作一类,人与事并重,时地亦多有着落,与重事不重人的童话相对。童话的性质是文学的,与上边三种之别方面转入文学者不同,但这不过是它们原来性质上的区别,至于其中的成分别无什么大差,在我们现今拿来鉴赏,又原是一样的文艺作品,分不出轻重来了。

对于神话等中间的怪诞分子,古来便很有人注意,加以种种解说,但都不很确切,直至十九世纪末英人安特路阑(Andrew Lang)以人类学法解释,才能豁然贯通,为现代民俗学家作采用。新旧学说总凡五家,可以分为退化说与进化说两派。

退化说

(一)历史学派 此派学说以为一切神话等皆本于历史的事实,因年代久远,遂致传讹流于怪诞。

(二)譬喻派 此派谓神话等系假借具体事物,寄托抽象的道德教训者,因传讹失其本意,成为怪诞的故事。

(三)神学派 此派谓神话等皆系《旧约》中故事之变化。

(四)言语学派 此派谓神话等皆起源于“言语之病”,用自然现象解释一切。他们以为自然现象原有许多名称,后来旧名废弃而成语留存,意义已经不明,便以为是神灵的专名,为一切神话的根源。以上四派中以此派为最有势力,至人类学派起,才被推倒了。

进化说

(五)人类学派 此派以人类学为根据,证明一切神话等的起源在于习俗。现代的文明人觉得怪诞的故事,在他发生的时地,正与社会上的思想制度相调和,并不觉得什么不合。譬如人兽通婚,似乎是背谬的思想,但在相信人物皆精灵,能互易形体的社会里,当然不以为奇了。他们征引古代或蛮族及乡民的信仰习惯,考证各式神话的原始,大概都已得到解决。

我们依了这人类学派的学说,能够正当了解神话的意义,知道他并非完全是荒诞不经的东西,并不是几个特殊阶级的人任意编造出来,用以愚民,更不是大人随口胡诌骗小孩子的了。我们有这一点预备知识,才有去鉴赏文学上的神话的资格,譬如古希腊的所谓荷马的史诗,便充满了许多无稽的话,非从这方面去看是无从索解的。真有吃人的“圆目”(Kyklops)吗?伊泰加的太上皇真在那里躬耕么?都是似乎无稽的问题,但我们如参照阑氏的学说读去,不但觉得并不无稽,而且反是很有趣味了。

离开了科学的解说,即使单从文学的立脚点看去,神话也自有其独立的价值,不是可以轻蔑的东西。本来现在的所谓神话等,原是文学,出在古代原民的史诗史传及小说里边,他们做出这些东西,本不是存心作伪以欺骗民众,实在只是真诚的表现出他们质朴的感想,无论其内容与外形如何奇异,但在表现自己这一点上与现代人的著作并无什么距离。文学的进化上,虽有连接的反动(即运动)造成种种的派别,但如根本的人性没有改变,各派里的共通的文艺之力,一样的能感动人,区区的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只足加上一层异样的纹彩,不能遮住他的波动。中国望夫石的传说,与希腊神话里的尼阿倍(Niobe)痛子化石的话,在现今用科学眼光看去,都是诳话了,但这于他的文艺的价值决没有损伤,因为它所给与者并不是人变石头这件事实,却是比死更强的男女间及母子间的爱情,化石这一句差不多是文艺上的象征作用罢了。文艺不是历史或科学的记载,大家都是知道的。如见了化石的故事,便相信人真能变石头,固然是个愚人;或者又背着科学来破除迷信,龂龂的争论化石故事之不合真理,也未免成为笨伯了。我们决不相信在事实上人能变成石头,但在望夫石等故事里,觉得他能够表示一种心情,自有特殊的光热,我们也就能离开了科学问题,了解而且赏鉴他的美。研究文学的人运用现代的科学知识,能够分析文学的成分,探讨时代的背景,个人的生活与心理的动因,成为极精密的研究,唯在文艺本体的赏鉴,还不得不求诸一己的心,便是受过科学洗礼而仍无束缚的情感,不是科学知识自己。中国凡事多是两极端的,一部分的人现在还抱着神话里的信仰,一部分的人便以神话为不合科学的诳话,非排斥不可。我想如把神话等提出在崇信与攻击之外,还他一个中立的位置,加以学术的考订,归入文化史里去,一方面当作古代文学看,用历史批评或艺术赏鉴去对待他,可以收获相当的好结果:这个办法,庶几得中,也是世界通行的对于神话的办法。好广大肥沃的田地摊放在那里,只等人去耕种。国内有能耐劳苦与寂寞的这样的农夫么?

在本文中列举神话、传说、故事、童话四种,标题却只写神话与传说,后边又常单举神话,其实都是包括四者在内,因便利上故从简略。

(1922年6月26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歌谣

歌谣这个名称,照字义上说来只是口唱及合乐的歌,但平常用在学术上与“民歌”是同一的意义,民谣的界说,据英国吉特生(Kidson)说[3]是一种诗歌,“生于民间,为民间所用以表现情绪,或为抒情的叙述者。他又大抵是传说的,而且正如一切的传说一样,易于传讹或改变。他的起源不能确定知道,关于他的时代也只能约略知道一个大概。”他的种类的发生,大约是由于原始社会的即兴歌,《诗序》所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云云,即是这种情形的说明,所以民谣可以说是原始的——而又不老的诗。在文化很低的社会里,个人即兴口占,表现当时的感情或叙述事件,但唱过随即完了,没有保存的机会,到得文化稍进,于即兴之外才有传说的歌谣,原本也是即兴,却被社会所采用,因而就流传下来了。吉特生说,“有人很巧妙地说,谚是一人的机锋,多人的智慧。对于民歌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界说,便是由一个人的力将一件史事,一件传说或一种感情,放在可感觉的形式里(表现出来),这些东西本为民众普通所知道或感到的,但少有人能够将他造成定形。我们可以推想,个人的这种著作或是粗糙,或是精炼,但这关系很小,倘若这感情事大家所共感到的,因为通用之后自能渐就精炼,不然也总多少磨去它的棱角(使他稍为圆润)了。”

民歌是原始社会的诗,但我们的研究却有两个方面,一是文艺的,一是历史的。从文艺的方面我们可以供诗的变迁的研究,或做新诗创作的参考。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现存的民歌比旧的更为重要,古文书里不少好的歌谣,但是经了文人的润色,不是本来的真相了。民歌与新诗的关系,或者有人怀疑,其实是很自然的,因为民歌的最强烈最有价值的特色是他的真挚与诚信,这是艺术品的共通的精魂,于文艺趣味的养成极是有益的。吉特生说,“民歌作者并不因职业上的理由而创作,他唱歌,因为他是不能不唱,而且有时候他还是不甚适于这个工作。但是他的作品,因为是真挚地做成的,所以有那一种感人的力,不但适合于同阶级,而且能感及较高文化的社会。”这个力便是最足供新诗的汲取的。意大利人威大利(Vitale)在所编的《北京儿歌》序上指点出读者的三项益处,第三项是“在中国民歌中可以寻到一点真的诗”,后边又说,“这些东西虽然都是不懂文言的不学的人所作,却有一种诗的规律,与欧洲诸国类似,与意大利诗法几乎完全相合。根于这些歌谣和人民的真的感情,新的一种国民的诗或者可以发生出来。”这一节话我觉得极有见解,而且那还是一八九六年说的,又不可不说他是先见之明了。

历史的研究一方面,大抵是属于民俗学的,便是从民歌里去考见国民的思想,风俗与迷信等,言语学上也可以得到多少参考的材料。其资料固然很需要新的流行的歌谣,但旧的也一样重要,虽然文人的润色也须注意分别的。这是一件很大的事业,不过属于文艺的范围以外,现在就不多说了。

在民歌这个总名之下,可以约略分作这几大类:

一情歌

二生活歌 包括各种职业劳动的歌,以及描写社会家庭生活者,如童养媳及姑妇的歌皆是。

三滑稽歌 嘲弄讽刺及“没有意思”的歌皆属之,唯后者殊不多,大抵可以归到儿歌里去。

四叙事歌 即韵文的故事,《孔雀东南飞》及《木兰行》是最好的例,但现在通行的似不多见。又有一种“即事”的民歌,叙述当代的事情,如此地通行的“不剃辫子没法混,剃了辫子怕张顺”便是。中国史书上所载有应验的“童谣”,有一部分是这些歌谣,其大多数原是普通的儿歌,经古人附会作荧惑的神示罢了。

五仪式歌 如结婚的撒帐歌等,行禁厌时的祝语亦属之。占候歌诀也应该附在这里。谚语是理知的产物,本与主情的歌谣殊异,但因也用歌谣的形式,又与仪式占候歌有连带的关系,所以附在末尾;古代的诗的哲学书都归在诗里,这正是相同的例了。

六儿歌 儿歌的性质与普通的民歌颇有不同,所以别立一类。也有本是大人的歌而儿童学唱者,虽然依照通行的范围可以作成儿歌,但严格的说来应归入民歌部门才对。欧洲编儿歌集的人普遍分作母戏母歌与儿戏儿歌两部,以母亲或而儿童自己主动为断,其次序先儿童本身,次及其关系者与熟习的事物,次及其他各事物。现在只就歌的性质上分作两项:

(1)事物歌

(2)游戏歌

事物歌包含一切抒情叙事的歌,谜语其实是一种咏物诗,所以也收在里面。唱歌而伴以动作者则为游戏歌,实即叙事的扮演,可以说是原始的戏曲,——据现代民俗学的考据,这些游戏的确起源于先民的仪式。游戏时选定担任苦役的人,常用一种完全没有意思的歌词,这便称作抉择歌(Countingout Song),也属游戏歌项下;还有一种只用作歌唱,虽亦没有意思而各句尚连贯者,那是趁韵的滑稽歌,当属于第一项了。儿歌研究的效用,除上面所说的两件以外,还有儿童教育的一方面,但是他的益处也是艺术的而非教训的,如吕新吾作《演小儿语》,想改作儿歌以教“义理身心之学”,道理固然讲不明白,而儿歌也就很可惜的白白地糟掉了。

(1922年4月13日刊于《晨报》,署名仲密)

谜语

民间歌谣中有一种谜语,用韵语隐射事物,儿童以及乡民多喜互猜,以角胜负。近人著《棣萼室谈虎》曾有说及云,“童时喜以用物为谜,因其浅近易猜,而村妪牧竖恒有传述之作,互相夸炫,词虽鄙俚,亦间有足取者”。但他也未曾将他们著录。故人陈懋棠君为小学教师,在八年前,曾为我抄集越中小儿所说的谜语,共百七十馀则;近来又见常维钧君所辑的北京谜语,有四百则以上,要算是最大的搜集了。

谜语之中,除寻常事物谜之外,还有字谜与难问等,也是同一种类。他们在文艺上是属于赋(叙事诗)的一类,因为叙事咏物说理原是赋的三方面,但是原始的制作,常具有丰富的想象,新鲜的感觉,醇璞而奇妙的联想与滑稽,所以多含诗的趣味,与后来文人的灯谜专以纤巧与双关及暗射见长者不同:谜语是原始的诗,灯谜却只是文章工场里的细工罢了。在儿童教育上谜语也有其相当的价值,一九一三年我在地方杂志上做过一篇《儿歌之研究》,关于谜语曾说过这几句话:“谜语体物入微,情思奇巧,幼儿知识初启,考索推寻,足以开发其心思。且所述皆习见事物,象形疏状,深切著明,在幼稚时代,不啻一部天物志疏,言其效用,殆可比于近世所提倡之自然研究欤?”

在现代各国,谜语不过作为老妪小儿消遣之用,但在古代原始社会里却更有重大的意义。说到谜语,大抵最先想起的,便是希腊神话里的肿足王(Oidipos)的故事。人头狮身的斯芬克思(Sphinx)伏在路旁,叫路过的人猜谜,猜不着者便被他弄死。他的谜是“早晨用四只脚,中午两只脚,傍晚三只脚走的是什么?”肿足王答说这是一个人,因为幼时匍匐,老年用拐杖。斯芬克思见谜被猜着,便投身岩下把自己碰死了。《旧约》里也有两件事,参孙的谜被猜出而失败(《士师记》),所罗门王能答示巴女王的问,得到赞美与厚赠(《列王纪》上)。其次在伊思阑古书《呃达》里有两篇诗,说伐夫忒路特尼耳(Vafthrudnir)给阿廷(Odin)大神猜谜,都被猜破,因此为他所克服,又亚耳微思(Alvis)因为猜不出妥耳(Thorr)的谜,也就失败,不能得妥耳的女儿为妻。在别一篇传说里,亚斯劳格(Aslaug)受王的试验,叫她到他那里去,须是穿衣而仍是裸体,带着同伴却仍是单身,吃了却仍是空肚;她便散发覆体,牵着狗,嚼着一片蒜叶,到王那里,遂被赏识,立为王后:这正与上边的两件相反,是因为有解答难题的智慧而成功的例。

英国的民间叙事歌中间,也有许多谜歌及抗答歌(Flytings)。《猜谜的武士》里的季女因为能够解答比海更深的是什么,所以为武士所选取。别一篇说死人重来,叫他的恋人同去,或者能做几件难事,可以放免。他叫她去从地洞里取火,从石头绞出水,从没有婴孩的处女的胸前挤出乳汁来,她用火石开火,握冰柱使融化,又折断蒲公英挤出白汁,总算完成了她的工作。《妖精武士》里的主人公设了若干难问,却被女人提出更难的题目,反被克服,只能放她自由,独自进回地下去了。

中国古史上曾说齐威王之时喜隐,淳于髡说之以隐(《史记》),又齐无盐女亦以隐见宜王(《新序》),可以算是谜语成功的记录。小说戏剧中这类的例也常遇见,如《今古奇观》里的《李谪仙醉草吓蛮书》,那是解答难题的变相。朝鲜传说,在新罗时代(中国唐代)中国将一只白玉箱送去,叫他们猜箱中是什么东西,借此试探国人的能力。崔致远写了一首诗作答云,“团团玉函里,半玉半黄金;夜夜知时鸟,含精未吐音”。箱中本来是个鸡卵,中途孵化,却已经死了。(据三轮环编《传说之朝鲜》。)难题已被解答,中国知道朝鲜还有人才,自然便不去想侵略朝鲜了。

以上所引故事,都足以证明在人间意识上的谜语的重要,谜语解答的能否,于个人有极大的关系,生命自由与幸福之存亡往往因此而定。这奇异的事情却并非偶然的类似,其中颇有意义可以寻讨。据英国贝林戈尔特(Baring Gould)在《奇异的遗迹》中的研究,在有史前的社会里谜语大约是一种智力测量的标准,裁判人的运命的指针。古人及野蛮部落都是实行择种留良的,他们见有残废衰弱不适于人生战斗的儿童,大抵都弃舍了;这虽然是专以体质的根据,但我们推想或者也有以智力为根据的。谜语有左右人的运命的能力,可以说即是这件事的反影。这样的脑力的决斗,事实上还有正面的证明,据说十三世纪初德国曾经行过歌人的竞技,其败于猜谜答歌的人即执行死刑。十四世纪中有《华忒堡之战》(Kriec von Wartburg)一诗纪其事。贝林戈尔特说,“基督教的武士与夫人们能够(冷淡的)看着性命交关的比武,而且基督教的武士与夫人们在十四世纪对于不能解答谜语的人应当把他的颈子去受刽子手的刀的事,并不觉得什么奇怪。这样的思想状态,只能认作古代的一种遗迹,才可以讲得过去,——在那时候,人要生活在同类中间,须是证明他具有智力上的以及体质上的资格。”这虽然只是假说,但颇能说明许多关于谜语的疑问,于我们涉猎或采集歌谣的人也可以作参考之用,至于各国文人的谜原是游戏之作,当然在这个问题以外了。

(1922年7月1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论小诗[4]

所谓小诗,是指现今流行的一行至四行的新诗。这种小诗在形式上似乎有点新奇,其实只是一种很普通的抒情诗,自古以来便已存在的。本来诗是“言志”的东西,虽然也可用以叙事或说理,但其本质以抒情为主。情之热烈深切者,如恋爱的苦甜,离合生死的悲喜,自然可以造成种种的长篇巨制,但是我们日常的生活里,充满着没有这样迫切而也一样的真实的感情;他们忽然而起,忽然而灭,不能长久持续,结成一块文艺的精华,然而足以代表我们这刹那的内生活的变迁,在或一意义上这倒是我们的真的生活。如果我们“怀着爱惜这在忙碌的生活之中浮到心头又复随即消失的刹那的感觉之心”,想将他表现出来,那么数行的小诗便是最好的工具了。中国古代的诗,如传说的周以前的歌谣,差不多都很简单,不过三四句。《诗经》里有许多篇用叠句式的,每章改换几个字,重复咏叹,也就是小诗的一种变体。后来文学进化,诗体渐趋于复杂,到于唐代算是极盛,而小诗这种自然的要求还是存在,绝句的成立与其后词里的小令等的出现都可以说是这个要求的结果。别一方面从民歌里变化出来的子夜歌懊侬歌等,也继续发达,可以算是小诗的别一派,不过经文人采用,于是乐府这种歌词又变成了长篇巨制了。

由此可见小诗在中国文学里也是“古已有之”,只因他同别的诗词一样,被拘束在文言与韵的两重束缚里,不能自由发展,所以也不免和他们一样同受到湮没的命运。近年新诗发生以后,诗的老树上抽了新芽,很有复荣的希望;思想形式,逐渐改变,又觉得思想与形式之间有重大的相互关系,不能勉强牵就,我们固然不能用了轻快短促的句调写庄重的情思,也不能将简洁含蓄的童思拉成一篇长歌:适当的方法唯有为内容去定外形,在这时候那抒情的小诗应了需要而兴起正是当然的事情了。

中国现代的小诗的发达,很受外国的影响,是一个明了的事实。欧洲本有一种二行以上的小诗,起于希腊,由罗马传入西欧,大抵为讽刺或说理之用,因为罗马诗人的这两种才能,似乎出于抒情以上,所以他们定“诗铭”的界说道:

诗铭同蜜蜂,应具三件事,

一刺,二蜜,三是小身体。但是诗铭在希腊,如其名字Epigramma所示,原是墓志及造象之铭,其特性在短而不在有刺。希腊人自己的界说是这样说:

诗铭必要的是一联(Distichon);倘若是过了三行,那么你是咏史诗,不是做诗铭了。所以这种小诗的特色是精炼,如西摩尼台思(Simonides,500 B.C.)的《斯巴达国殇墓铭》云:

客为告拉该台蒙人们,

我们卧在这里,遵着他们的礼法。又如柏拉图(Platon,400 B.C.)的咏星云:

你看着星么,我的星?

我愿为天空,得以无数的眼看你。都可以作小诗的模范。但是中国的新诗在各方面都受欧洲的影响,独有小诗仿佛是在例外,因为他的来源是在东方的,这里边又有两种潮流,便是印度与日本,在思想上是冥想与享乐。

印度古来的宗教哲学诗里有一种短诗,中国称他为“偈”或“伽陀”,多是四行,虽然也有很长的。后来伊斯兰教势力兴盛,波斯文学在那里发生影响,唵玛哈扬(Omma Khayam,十世纪时诗人)一流的四行诗(Rubai)大约也就移植过去,加上一点飘逸与神秘的风味。这个详细的变迁我们不很知道,但是在最近的收获,泰谷尔(Tagore)的诗,尤其是《迷途的鸟》里,我们能够见到印度的代表的小诗,他的在中国诗上的影响是极著明的。日本古代的歌原是长短不等,但近来流行的只是三十一音和十七音的这两种;三十一音的名短歌,十七音的名俳句,还有一种川柳,是十七音的讽刺诗,因为不曾介绍过,所以在中国是毫无影响的。此外有子夜歌一流的小呗,多用二十六音,是民间的文学,其流布比别的更为广远。这几种的区别,短歌大抵是长于抒情,俳句是即景寄情,小呗也以写情为主而更为质朴;至于简洁含蓄则为一切的共同点。从这里看来,日本的歌实在可以说是理想的小诗了。在中国新诗上他也略有影响,但是与印度的不同,因为其态度是现世的。如泰谷尔在《迷途的鸟》里说:

流水唱道,“我唱我的歌,那时我得我的自由”。

——用王靖君译文

与谢野晶子的短歌之一云:

拿了咒诅的歌稿,按住了黑色的胡蝶。

在这里,大约可以看出他们的不同,因此受他们影响的中国小诗当然也可以分成两派了。

冰心女士的《繁星》,自己说明是受泰谷尔影响的,其中如六六及七四这两首云:

深林里的黄昏

是第一次么?

又好似是几时经历过。

婴儿

是伟大的诗人:

在不完全的言语中,

吐出最完全的诗句。

可以算是代表的著作,其后辗转模仿的很多,现在都无须列举了。俞平伯君的《忆游杂诗》——在《冬夜》中——虽然序中说及日本的短诗,但实际上是别无关系的,即如其中最近似的《南宋六陵》一首:

牛郎花,黄满山,

不见冬青树,红杜鹃儿血斑斑。

也是真正的乐府精神,不是俳句的趣味。《湖畔》中汪静之君的小诗,如其一云:

你该觉得罢——

仅仅是我自由的梦魂儿,

夜夜萦绕着你么?

却颇有短歌的意思。这一派诗的要点在于有弹力的集中,在汉语性质上或者是不很容易的事情,所以这派诗的成功比较的为难了。

我平常主张对于无论什么流派,都可以受影响,虽然不可模仿:因此我于这小诗的兴起,是很赞成,而且很有兴趣的看着他的生长。这种小幅的描写,在画大堂山水的人看去,或者是觉得无聊也未可知,但是如上面说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都有感兴,自然便有适于写一地的景色,一时的情调的小诗之需要。不过在这里有一个条件,这便是须成为一首小诗,——说明一句,可以说是真实简炼的诗。本来凡诗都非真实简炼不可,但在小诗尤为紧要。所谓真实并不单是非虚伪,还须有切迫的情思才行,否则只是谈话而非诗歌了。我们表现的欲求原是本能的,但是因了欲求的切迫与否,所表现的便成为诗歌或是谈话。譬如一颗火须燃烧至某一程度才能发出光焰,人的情思也须燃烧至某一程度才能变成诗料,在这程度之下不过是普通的说话,犹如盘香的火虽然维持着火的生命,却不能有大光焰了。所谓某一程度,即是平凡的特殊化,现代小说家康拉特(Joseph Conrad)所说的人生的比现实更真切的认知:诗人见了常人所习见的事物,犹能比常人更锐敏的受到一种铭感,将他艺术地表现出来,这便是诗。“倘若是很平凡浮浅的思想,外面披上诗歌形式的衣裳,那是没有实质的东西,别无足取。如将这两首短歌比较起来,便可以看出高下:

樵夫踏坏的山溪的朽木的桥上,有萤火飞着。

——香川景树

心里怀念着人,见了泽上的萤火,也疑是从自己身里出来的梦游的魂。

——和泉式部

第一首只是平凡无聊的事,第二首描写一种特殊的情绪,就能感人;同是一首咏萤的歌,价值却大不相同了。”(见《日本的诗歌》中)所以小诗的第一条件是须表现实感,便是将切迫地感到的对于平凡的事物之特殊的感兴,迸跃地倾吐出来,几乎是迫于生理的冲动,在那时候这事物无论如何平凡,但已由作者分与新的生命,成为活的诗歌了。至于简炼这一层,比较的更易明了,可以不必多说。诗的效用本来不在明说而在暗示,所以最重含蓄,在篇幅短小的诗里自然更非讲字句的经济不可了。

对于现在发表的小诗,我们只能赏鉴,或者再将所得的印象写出来给别人看,却不易批评,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这个权威,因为个人的赏鉴的标准多是主观的,不免为性情及境遇所限,未必能体会一切变化无穷的情境,这在天才的批评家或者可以,但在常人们是不可能的了。所以我们见了这些诗,觉得那几首好,那几首不好,可以当作个人的意见去发表,但读者要承认这并没有法律上的判决的力。如《繁星》第七五云:

父亲呵,

出来坐在月明里,

我要听你说你的海。

《湖畔》中冯雪峰君的《清明日》云:

插在门上的柳枝下,

仿佛地看见簪豆花的小妹妹底影子。

何植三君的《农家短歌》之三云:

新谷收了,

田事忙了,

萤火虫照着他夜归了。

又其五云:

自然合韵的水车声,

把劳苦如水的车去了。

汪馥泉君《妹嫁》之十四云:

谁还逐日开这小钟呢!

在我个人的意见,这几篇都可以算是小诗之佳者,其馀还有,现在不多举了。至于附和之作大约好的很少,福禄特尔曾说,第一个将花比女子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说这话的便是呆子了。

现在对于小诗颇有怀疑的人,虽然也尽有理由,但总是未免责望太深了。正如馥泉君所说,“做诗,原是为我自己要做诗而做的”,做诗的人只要有一种强烈的感兴,觉得不能不说出来,而且有恰好的句调,可以尽量的表现这种心情,此外没有第二样的说法,那么这在作者就是真正的诗,他的生活之一片,他就可以自信的将他发表出去了。有没有永久的价值,在当时实在没有计较的工夫与馀地,在批评家希望得见永久价值的作品,这原是当然的,但这种佳作是数年中难得一见的;现在想每天每月都遇到,岂不是过大的要求么?我的意见以为最好任各人自由去做他们自己的诗,做的好了,由个人的诗人而成为国民的诗人,由一时的诗而成为永久的诗,固然是最所希望的,即使不然,让各人发抒情思,满足自己的要求也是很好的事情。如有贤明的批评家给他们指示正当的途径,自然很是有益,但是我们未能自信有这贤明的见识,而且前进的路也不止一条,——除了倒退的路以外都是可以走的,因此这件事便颇有点为难了。做诗的人要做怎样的诗,什么形式,什么内容,什么方法,只能听他自己完全的自由,但有一个限制的条件,便是须用自己的话来写自己的情思。

(1922年6月21、22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情诗

读汪静之君的诗集《蕙的风》,便想到了“情诗”这一个题目。

这所谓情,当然是指两性间的恋慕。古人论诗本来也不抹杀情字,有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说;照道理上说来,礼义原是本于人情的,但是现在社会上所说的礼义却并不然,只是旧习惯的一种不自然的遗留,处处阻碍人性的自由活动,所以在他范围里,情也就没有生长的馀地了。我的意见以为只应“发乎情,止乎情”,就是以恋爱之自然的范围为范围;在这个范围以内我承认一切的情诗。倘若过了这界限,流于玩世或溺惑,那便是变态的病理的,在诗的价值上就有点疑问了。

我先将“学究的”说明对于性爱的意见。《爱之成年》的作者凯本德说,“性是自然界里的爱之譬喻”,这是一句似乎玄妙而很是确实的说明。生殖崇拜(Phallicism)这句话用到现今已经变成全坏的名字,专属于猥俗的仪式,但是我们未始不可把他回复到庄严的地位,用作现代性爱的思想的名称,而一切的情歌也就不妨仍加以古昔的Asmata Phallika(原意生殖颂歌)的徽号。凯本德在《爱与死之戏剧》内,根据近代细胞学的研究,声言“恋爱最初(或者毕竟)大抵只是两方元质的互换”,爱伦凯的《恋爱与结婚》上也说,“恋爱要求结合,不但为了别一新生命的创造,还因为两个人互相因缘的成为一个新的而且比独自存在更大的生命”。所以性爱是生的无差别与绝对的结合的欲求之表现,这就是宇宙间的爱的目的。凯本德有《婴儿》一诗,末尾这么说:

完全的三品:男,女,与婴儿:

在这里是一切的创造了。

……不知爱曾旅行到什么地方

他带这个回来,——这最甜美的意义的话:

两个生命作成一个,看似一个,

在这里是一切的创造了。

恋爱因此可以说是宇宙的意义,个体与种族的完成与继续。我们不信有人格的神,但因了恋爱而能了解“求神者”的心情,领会“入神”(Eothousiasmos)与“忘我”(Ekstasia)的幸福的境地。我们不愿意把《雅歌》一类的诗加以精神的解释,但也承认恋爱的神秘主义[5]的存在,对于波斯“毛衣派”诗人表示尊重。我相信这二者很有关系,实在恋爱可以说是一种宗教感情。爱慕,配偶与生产:这是极平凡极自然,但也是极神秘的事情。凡是愈平凡愈自然的,便愈神秘,所以在现代科学上的性的知识日渐明了,性爱的价值也益增高,正因为知道了微妙重大的意义,自然兴起严肃的感情,更没有从前那戏弄的态度了。

诗本是人情迸发的声音,所以情诗占着其中的极大地位,正是当然的,但是社会上还流行着半开化时代的不自然的意见,以为性爱只是消遣的娱乐而非生活的经历,所以富有年老的人尽可耽溺,若是少年的男女在文字上质直的表示本怀,便算是犯了道德的律。还有一层,性爱是不可免的罪恶与污秽,虽然公许,但是说不得的,至少也不得见诸文学。在别一方面却又可惊的宽纵,曾见一个老道学家的公刊的笔记,卷首高谈理气,在后半的记载里含有许多不愉快的关于性的暗示的话。正如老人容易有变态性欲一样,旧社会的意见也多是不健全的。路易士(E.Lewis)在《凯本德传》里说,“社会把恋爱关在门里,从街上驱逐他去,说他无耻;扪住他的嘴,遏止他的狂喜的歌;用了卑猥的礼法将他围住;又因了经济状况,使健全的少年人们不得在父母的创造之欢喜里成就了爱的目的;这样的社会在内部已经腐烂,已受了死刑的宣告了。”在这社会里不能理解情诗的意义,原是当然的,所以我们要说情诗,非先把这种大多数的公意完全排斥不可。

我们对于情诗,当先看其性质如何,再论其艺术如何。情诗可以艳冶,但不可涉于轻薄;可以亲密,但不可流于狎亵;质言之,可以一切,只要不及于乱。这所谓乱,与从来的意思有点不同,因为这是指过分,——过了情的分限,即是性的游戏的态度,不以对手当做对等的人,自己之半的态度。简单的举一个例,私情不能算乱,而蓄妾是乱;私情的俗歌是情诗,而咏“金莲”的词曲是淫诗。在艺术上,同是情诗也可以分出优劣,在别一方面淫诗中也未尝没有以技工胜者,这是应该承认的,虽然我不想把他邀到艺术之宫里去。照这样看来,静之的情诗即使艺术的价值不一样,(如胡序里所详说,)但是可以相信没有“不道德的嫌疑”。不过这个道德是依照我自己的定义,倘若由传统的权威看去,不特是有嫌疑,确实是不道德的了。这旧道德上的不道德,正是情诗的精神,用不着我的什么辩解。静之因为年岁与境遇的关系,还未有热烈之作,但在他那缠绵宛转的情诗里却尽有许多佳句。我对于这些诗的印象,仿佛是散在太空里的宇宙之爱的霞彩,被静之用了捉胡蝶的网兜住了多少,在放射微细的电光。所以见了《蕙的风》里的“放情地唱”,我们应该认为诗坛解放的一种呼声,期望他精进成就,倘若大惊小怪,以为“革命也不能革到这个地步”,那有如见了小象还怪他比牛大,未免眼光太短了。

(1922年10月12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作人)

阿丽思漫游奇境记

近来看到一本很好的书,便是赵元任先生所译的《阿丽思漫游奇境记》。这是“一部给小孩子看的书”,但正如金圣叹所说又是一部“绝世妙文”,就是大人——曾经做过小孩子的大人,也不可不看,看了必定使他得到一种快乐的。世上太多的大人虽然都亲自做过小孩子,却早失了“赤子之心”,好象“毛毛虫”的变了胡蝶,前后完全是两种情状:这是很不幸的。他们忘却了自己的儿童时代的心情,对于正在儿童时代的儿童的心情于是不独不能理解,与以相当的保育调护,而且反要加以妨害;儿童倘若不幸有这种的人做他的父母师长,他的一部分的生活便被损坏,后来的影响更不必说了。我们不要误会,这只有顽固的塾师及道学家才如此,其实那些不懂感情教育的价值而专讲实用的新教育家,所种的恶因也并不小,即使没有比他们更大。我对于少数的还保有一点儿童的心情的大人们,郑重的介绍这本名著请他们一读,并且给他们的小孩子读。

这部书的特色,正如译者序里所说,是在于他的有意味的“没有意思”。英国政治家辟忒(Pitt)曾说,“你不要告诉我说一个人能够讲得有意思;各人都能够讲得有意思。但是他能够讲得没有意思么?”文学家特坤西(De Quincey)也说,只是有异常的才能的人,才能写没有意思的作品。儿童大抵是天才的诗人,所以他们独能赏鉴这些东西。最初是那些近于“无意味不通的好例”的决择歌,如《古今风谣》里的“脚驴斑斑”,以及“夹雨夹雪冻死老鳖”一类的趁韵歌,再进一步便是那些滑稽的叙事歌了。英国儿歌中《赫巴特老母和她的奇怪的狗》与《黎的威更斯太太和她的七只奇怪的猫》,都是这派的代表著作,专以天真而奇妙的“没有意思”娱乐儿童的。这《威更斯太太》是夏普夫人原作,经了拉斯庚的增订,所以可以说是文学的滑稽儿歌的代表,后来利亚(Lear)做有“没有意思的诗”的专集,于是更其完成了。散文的一面,始于高尔斯密的《二鞋老婆子的历史》,到了加乐尔而完成,于是文学的滑稽童话也侵入英国文学史里了。欧洲大陆的作家,如丹麦的安徒生在《伊达的花》与《阿来锁眼》里,荷兰的蔼覃在他的《小约翰》里,也有这类的写法,不过他们较为有点意思,所以在“没有意思”这一点上,似乎很少有人能够赶得上加乐尔的了。然而这没有意思决不是无意义,他这著作是实在有哲学的意义的。麦格那思在《十九世纪英国文学论》上说:“利亚的没有意思的诗与加乐尔的阿丽思的冒险,都非常分明的表示超越主义观点的滑稽。他们似乎是说,‘你们到这世界里来住罢,在这里物质是一个消融的梦,现实是在幕后’。阿丽思走到镜子的后面,于是进奇境去。在他们的图案上,正经的(分子)都删去,矛盾的事情很使儿童喜悦;但是觉着他自己的限量的大人中之永久的儿童的喜悦,却比(普通的)儿童的喜悦为更高了。”我的本意在推举他在儿童文学上的价值,这些评论本是题外的话,但我想表明他在(成人的)文学上也有价值,所以抄来作个引证。译者在序里说:“我相信这书的文学的价值,比莎士比亚最正经的书亦比得上,不过又是一派罢了。”这大胆而公平的批评,实在很使我佩服。普通的人常常相信文学只有一派是正宗,而在西洋文学上又只有莎士比亚是正宗,给小孩子看的书既然不是这一派,当然不是文学了。或者又相信给小孩子的书必须本于实在或是可能的经验,才算是文学,如《国语月刊》上勃朗的译文所主张,因此排斥空想的作品,以为不切实用,欧洲大战时候科学能够发明战具,神话与民间故事毫无益处,即是证据。两者之中,第一种拟古主义的意见虽然偏执,只要给他说明文学中本来可以有多派的,如译者那样的声明,这问题也可以解决了;第二种军国主义的实用教育的意见却更为有害。我们姑且不论任何不可能的奇妙的空想,原只是集合实在的事物的经验的分子综错而成,但就儿童本身上说,在他想象力发展的时代确有这种空想作品的需要,我们大人无论凭了什么神呀皇帝呀国家呀的神圣之名,都没有剥夺他们的这需要的权利,正如我们没有剥夺他们衣食的权利一样。人间所同具的智与情应该平匀发达才是,否则便是精神的畸形。刘伯明先生在《学衡》第二期上攻击毫无人性人情的“化学化”的学者,我很是同意。我相信对于精神的中毒,空想——体会与同情之母——的文学正是一服对症的解药。所以我推举这部《漫游奇境记》给心情没有完全化学化的大人们,特别请已为或将为人们的父母师长的大人们看,——若是看了觉得有趣,我便庆贺他有了给人家做这些人的资格了。

对于赵先生的译法,正如对于他的选译这部书的眼力一般,我表示非常的佩服;他的纯白话的翻译,注音字母的实用,原本图画的选入,都足以表见忠实于他的工作的态度。我深望那一部姊妹书《镜里世界》能够早日出板。——译者序文里的意见,上面已经提及,很有可以佩服的地方,但就文章的全体看来,却不免是失败了。因为加乐尔式的滑稽实在是不易模拟的,赵先生给加乐尔的书做序,当然不妨模拟他,但是写的太巧了,因此也就未免稍拙了。……妄言多罪。

(1922年3月12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沉沦》

我在要谈到郁达夫先生所作的小说集《沉沦》之先,不得不对于“不道德的文学”这一问题讲几句话,因为现在颇有人认他是不道德的小说。

据美国莫台耳(Mordell)在《文学上的色情》里所说,所谓不道德的文学共有三种,其一不必定与色情相关的,其馀两种都是关于性的事情的。第一种的不道德的文学实在是反因袭思想的文学,也就可以说是新道德的文学。例如易卜生或托尔斯泰的著作,对于社会上各种名分的规律加以攻击,要重新估定价值,建立更为合理的生活,在他的本意原是“道德的”,然而从因袭的社会看来,却觉得是“离经叛道”,所以加上一个不道德的名称。这正是一切革命思想的共通的运命,耶稣,哥白尼,达尔文,尼采,克鲁泡特金都是如此;关于性的问题如惠忒曼、凯本特等的思想,在当时也被斥为不道德,但在现代看来却正是最醇净的道德的思想了。

第二种的不道德的文学应该称作不端方的文学,其中可以分作三类。(一)是自然的,在古代社会上的礼仪不很整饬的时候,言语很是率直放任,在文学里也就留下痕迹,正如现在乡下人的粗鄙的话在他的背景里实在只是放诞,并没有什么故意的挑拨。(二)是反动的,禁欲主义或伪善的清净思想盛行之后,常有反动的趋势,大抵倾向于裸露的描写,因以反抗旧潮流的威严,如文艺复兴期的法意各国的一派小说,英国王政复古时代的戏曲,可以算作这类的代表。(三)是非意识的,这一类文学的发生并不限于时代及境地,乃出于人性的本然。虽不是端方的而也并非不严肃的,虽不是劝善的而也并非诲淫的;所有自然派的小说与颓废派的著作,大抵属于此类。据“精神分析”的学说,人间的精神活动无不以(广义的)性欲为中心,即在婴孩时代,也有他的性的生活,其中主动的重要分子,便是他苦(Sadistic)自苦(Masochistic)展览(Exhibitionistic)与窥覗(Voyeuristic)的本能。这些本能得到相当的发达与满足,便造成平常的幸福的性的生活之基础,又因了升华作用而成为艺术与学问的根本;倘若因迫压而致蕴积不发,便会变成病的性欲,即所谓色情狂了。这色情在艺术上的表现,本来也是由于迫压,因为这些要求在现代文明——或好或坏——底下,常难得十分满足的机会,所以非意识的喷发出来,无论是高尚优美的抒情诗,或是不端方的(即猥亵的)小说,其动机仍是一样;讲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那色情狂的著作也同属在这一类,但我们要辨明他是病的,与平常的文学不同,正如狂人与常人的不同,虽然这交界点的区画是很难的。莫台耳说:“亚普刘思(Apuleius)彼得洛纽思(Petronius)戈谛亚(Gautiar)或左拉(Zola)等人的展览性,不但不损伤而且有时反增加他们著作的艺术的价值。”我们可以说《红楼梦》也如此,但有些中国的淫书却都是色情狂的了。猥亵只是端方的对面,并不妨害艺术的价值。天才的精神状态也本是异常的,然而在变态心理的中线以外的人与著作则不能不以狂论。但是色情狂的文学也只是狂的病的,不是不道德的,至于不端方的非即不道德,那自然是不必说了。

第三种的不道德的文学才是真正的不道德文学,因为这是破坏人间的和平,为罪恶作辩护的,如赞扬强暴诱拐的行为,或性的人身卖买者皆是。严格的说,非人道的名分思想的文章也是这一类的不道德的文学。

照上边说来,只有第三种文学是不道德的,其馀的都不是;《沉沦》是显然属于第二种的非意识的不端方的文学,虽然有猥亵的分子而并无不道德的性质。著者在自序里说:“第一篇《沉沦》是描写着一个病的青年的心理,也可以说是青年忧郁病的解剖,里边也带叙着现代人的苦闷,——便是性的要求与灵肉的冲突。……第二篇是描写一个无为的理想主义者的没落。”虽然他也说明“这两篇是一类的东西,就把他们作连续的小说看,也未始不可的”,但我想还不如综括的说,这集内所描写是青年的现代的苦闷,似乎更为确实。生的意志与现实之冲突,是这一切苦闷的基本;人不满足于现实,而复不肯遁于空虚,仍就这坚冷的现实之中,寻求其不可得的快乐与幸福。现代人的悲哀与传奇时代的不同者即在于此。理想与实社会的冲突当然也是苦闷之一,但我相信他未必能完全独立,所以《南归》的主人公的没落与《沉沦》的主人公的忧郁病终究还是一物,著者在这个描写上实在是很成功了。所谓灵肉的冲突原只是说情欲与迫压的对抗,并不含有批判的意思,以为灵优而肉劣;老实说来超凡入圣的思想倒反于我们凡夫觉得稍远了,难得十分理解,譬如中古诗里的“柏拉图的爱”,我们如不将他解作性的崇拜,便不免要疑是自欺的饰词。我们赏鉴这部小说的艺术地写出这个冲突,并不要他指点出那一面的胜利与其寓意。他的价值在于非意识的展览自己,艺术地写出升化的色情,这也就是真挚与普遍的所在。至于所谓猥亵部分,未必损伤文学的价值;即使或者有人说不免太有东方气,但我以为倘在著者觉得非如此不能表现他的气分,那么当然没有可以反对的地方。但在《留东外史》,其价值本来只足与《九尾龟》相比,却不能援这个例,因为那些描写显然是附属的,没有重要的意义,而且态度也是不诚实的。《留东外史》终是一部“说书”,而《沉沦》却是一件艺术的作品。

我临末要郑重的声明,《沉沦》是一件艺术的作品,但他是“受戒者的文学”(Literature for the initiated),而非一般人的读物。有人批评波特来耳的诗说:“他的幻景是黑而可怖的。他的著作的大部分颇不适合于少年与蒙昧者的诵读,但是明智的读者却能从这诗里得到真正希有的力。”这几句话正可以移用在这里。在已经受过人生的密戒,有他的光与影的性的生活的人,自能从这些书里得到希有的力,但是对于正需要性的教育的“儿童”们却是极不适合的。还有那些不知道人生的严肃的人们也没有诵读的资格,他们会把阿片去当饭吃的。关于这一层区别,我愿读者特别注意。

著者曾说:“不曾在日本住过的人,未必能知这书的真价。对于文艺无真挚的态度的人,没有批评这书的价值。”我这些空泛的闲话当然算不得批评,不过我不愿意人家凭了道德的名来批判文艺,所以略述个人的意见以供参考,至于这书的真价,大家知道的大约很多,也不必再要我来多说了。

(1922年3月26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王尔德童话》

近来见到穆木天先生选译的《王尔德童话》,因此想就“文学的童话”略说几句。

普通的童话是“原始社会的文学”。我在答赵景深先生童话的讨论书上说,“原始社会的故事普通分作神话传说童话三种。神话是创世以及神的故事,可以说是宗教的。传说是英雄的战争与冒险的故事,可以说是历史的。童话的实质也有许多与神话传说共通,但是有一个不同点:便是童话没有时与地的明确的指定,又其重心不在人物而在事件,因此可以说是文学的。”但是这种民间童话虽然也是文学,却与所谓文学的童话很有区别:前者是民众的,传述的,天然的;后者是个人的,创作的,人为的;前者是“小说的童年”,后者是小说的化身,抒情与叙事的合体。记录民间童话的人是民俗学者,德国的格林(Grimm)兄弟是最著名的例;创作文学的童话的是文人,王尔德便是其中之一人。

英国安特路兰在《文学的童话论》里说,“童话是文学的一种形式,原始地故旧,而又有回复他的少年的无限的力。老婆子的故事,关于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以及一个凶狠的继母,关于三个冒险的兄弟,关于友谊的或者被禁厌的兽,关于魔法的兵器与指环,关于巨人与吃人的种族的故事,是传奇的小说的最古的形式。开化的民族把这些小孩子气的说话修饰成重要的传奇的神话,如(取金羊毛的)亚尔戈船,以及赫拉克来思与阿迭修思的传说。未开化的种族如阿及贝威,爱斯吉摩与萨摩亚人,保存这老婆子的故事,形式没有那样高雅,或者因此却更与原来的形式相近。欧洲的乡里人保留这故事的形式,近于野蛮民族的而与希腊相差更多;到后来文人随从民间传述中采用了这种故事,正如他们的采用寓言一般。”婆罗门教与佛教的经典,中古基督教的传道书里,早已利用了民间传说去载他们的教义,但其本意只是宗教的教训的,并没有将他当作文学看待。这种新的倾向起于十七世纪之末,法国的贝洛尔(Perrault)可以说是这派的一个开创者。他于一六九七年刊行他的《鹅母亲的故事》,在童话文学上辟了一个新纪元;但是他这几篇小杰作虽然经过他的艺术的剪裁,却仍是依据孩儿房的传统,所以他的位置还是在格林兄弟这一边,纯粹的文学的童话界的女王却不得不让给陀耳诺夫人(Madam d’Aulnoy)了。她的四十一册的《仙灵的宫廷》真可以说是仙灵故事的大成,虽然流行于后世的只有《白猫》等若干篇,她只要得到传说里的一点提示,便能造出鲜明快活的故事,充满着十八世纪的宫廷的机智。以后这派童话更加发达,确定为文学的一支,在十九世纪里出了许多佳作,如英国庚斯来的《水孩儿》,拉斯庚的《金河之王》,麦陀那耳特的《梦幻家》,加乐耳的《阿丽思》等都是。丹麦的安徒生更是不消说了,“他在想象上与原始的民间的幻想如此相似,与童年的心的秘密如此相近”。戈斯说,“安徒生的特殊的想象使他格外和儿童的心思相亲近。小儿正如野蛮人,于一切不调和的思想分子,毫不介意,容易承受下去;安徒生的技术大半就在这里,他能很巧妙的把几种毫不相干的思想,联结在一起”。因为他是诗人,又是一个“永久的孩子”,所以在文学的童话上是没有人能够及得上的:正如兰氏所说,他的《锡兵》和《丑小鸭》等才是真正的童话。王尔德的《石榴之家》与《幸福王子》两卷书却与安徒生的不同,纯粹是诗人的诗,在这一点上颇与法国孟代的《纺轮的故事》相似。王尔德和孟代一样,是颓废的唯美主义的人,但孟代在他的故事里明显的表示出快乐主义的思想,王尔德的又有点不同。这九篇都是“空想的童话,中间贯穿着敏感而美的社会的哀怜,恰如几幅锦绣镶嵌的织物,用一条深红的线坚固地缀成一帖。”(据亨特生著《人生与现代精神的解释者》)王尔德的文艺上的特色,据我想来是在于他的丰丽的辞藻和精炼的机智,他的喜剧的价值便在这里,童话也是如此;所以安徒生童话的特点倘若是在“小儿说话一样的文体”,那么王尔德的特点可以说是在“非小儿说话一样的文体”了。因此他的童话是诗人的,而非是儿童的文学,因为在近代文艺上童话只是文学的一种形式,内容尽多变化,如王尔德、孟代等的作品便是这文学的童话的最远的变化的一例了。

以上关于王尔德童话的一点意见,译者在序里也已约略说及,我现在只是略加说明罢了。译者在原本九篇里选了《渔夫与他的魂》《莺儿与玫瑰》《幸福王子》《利己的巨人》与《星孩儿》这五篇,对于这个选择我也完全同意。关于译文我没有什么话说,不过觉得地名的译义似乎还有可商的地方。如《利己的巨人》里的“谷墙地方的食人鬼”一句里的“谷墙”,现在虽然是称作康瓦尔(Cornwall),可以作这两个字解,但据贝林戈尔特的《康瓦尔地志》说,这个名称起于十世纪,当时读作科伦威勒思(Cornweales),意云(不列颠的)角上的威尔士人。这本来不过是些小事,但使我最不满意的却是纸张和印工的太坏,在看惯了粗纸错字的中国本来也不足为奇,但看到王尔德的名字,联想起他的主张和文笔,比较摊在眼前的册子,禁不住发生奇异之感。我们并不敢奢望有什么插画或图案,只求在光洁的白纸上印着清楚的黑字便满足了,因为粗纸错字是对于著者和译者——即使不是对于读者——的一种损害与侮辱。

(1922年4月2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你往何处去》

波兰显克微支的名作《你往何处去》,已由徐炳昶、乔曾劬二君译成中国语了,这是一件很可喜的事。

显克微支在本国的声名,第一是革命家,第二是小说家;小说中的声名,又以短篇居第一,历史小说居第二。但在外国恰是相反,大家只知道他是小说家,是历史小说家,而且历史小说之中又最推赏这部“描写当希腊罗马文明衰颓时候的社会状况和基督教的真精神”的《你往何处去》,至于描写波兰人的真精神的《火与剑》等三部作却在其次了。就艺术上讲,那三部作要较为优胜,因为他做《你往何处去》虽然也用该博精密的文化史知识作基本,但他描写里边的任何人,都不能象在三部曲里描写故国先人的样子,将自己和书中人物合一了去表现他,其次则因为寄托教训,于艺术便不免稍损了。但大体上总是历史小说中难得的佳作,波兰以外的国民把这部书认为显克微支的最大的著作,却也是当然的了。

这部书是表扬基督教的真精神的,但书中基督教徒的描写都不很出色,黎基与维尼胥的精神的恋爱是一件重要的插话,可是黎基的性格便很朦胧的几乎没有独立的个性。克洛福特在《外国文学之研究》上说,“黎基是小说里的一个定型的基督教处女,她的命运是从狮子圈里被救出来”,可以算是确当的评语。在全书里写得最好,又最能引起我们的同情的,还是那个“丰仪的盟主”俾东。他是一个历史上有名人物,据挞实图的历史里说,“他白天睡觉,夜里办事及行乐。别人因了他们的勤勉得成伟大,他却游惰而成名,因为他不象别的浪子一样,被人当作放荡的无赖子,但是一个奢华之专门学者(Erudito Luxu)。”挞实图生于奈龙朝,所说应该可信的。就俾东的生活及著作(现存的《嘲笑录》的一部分)看来,他确是近代的所谓颓废派诗人的祖师,这是使现代人对于他觉得有一种同情的缘故。其实那时罗马朝野上多是颓废派气味的人,便是奈龙自己也是,不过他们走到极端去了,正如教徒之走向那一个极端,所以发生那样的冲突。在或一意义上两方都可以说是幸福者,只有在这中间感到灵肉的冲突,美之终生的崇拜者,而又感知基督教的神秘之力的,如俾东那样的人,才是最可同情,因为这也是现代人所同感的情况了。显克微支自己大约也就多少如此,只是心里深固的根蒂牵挽他稍偏于这一面,正如俾东的终于偏在异教那一面罢了。

《你往何处去》中有几段有名的描写,如第一篇第一章记俾东在浴室里的情形,使我们可以想见他的生活;第三篇第十一章(译本)的写教徒的被虐杀,第十七章的虞端斯拗折牛颈,救出黎基,很有传奇的惊心动魄的力量;至于卷末彼得见基督的半神话的神秘,俾东和哀尼斯情死的悲哀而且旖旎,正是极好的对比。

显克微支的历史小说,本来源出司各得,但其手法决不下于司各得,这便是在《你往何处去》中也可以看出来的。徐、乔二君的译本据序里所说是以直译为主的;我们平常也主张直译,但是世间怀疑的还很多,现在能有这样的好成绩,可以证明直译的适用,实在是很可尊重的。卷首有一篇深切著明的序言,也是难得的;俗语说,会看书的先看序,现在可以照样的说,要知道书的好否,只须先看序。译著上边,有一篇好的序言,这是我们所长久期待而难得遇到的事。

对于这个译本要说美中不足,觉得人名音译都从法国读法,似乎不尽适当。譬如Petronirs译作彼得罗纽思或者未免稍烦,但译作俾东,也太省略。我想依了译本文体的精神,也应用全译的人名才觉相称。希腊罗马人名本来欧洲各国都照本国习惯去写读,德国一部分的学者提倡改正,大家多以为迂远,但我个人意见却以为至有道理。其次,则原书所据法国译本,似有节略。据说英译显克微支著作,以美国寇丁(Curtin)的足译本为最善,两相比较,英译还更多一点,第三篇分章也不相同,计有三十一章。在外国普通译本,对于冗长之作加以节略,似亦常有,无伤大体,或者于普及上还可以有点效用,不过我们的奢望,不免得了陇又要望蜀罢了。

(1922年9月2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魔侠传》

我好久没有读古文译本的小说了,但是这回听说林纾、陈家麟二君所译的《魔侠传》是西班牙西万提司的原作,不禁起了好奇心,搜求来一读,原来真是那部世界名著Don Quixote(《吉诃德先生》)的第一分,原本五十二章,现在却分做四段了。

西万提司(Miguel de Cervantes,1547—1616)生于西班牙的文艺复兴时代,本是一个军人,在土耳其战争里左手受伤成了残废,归途中又为海贼所掳,带往非洲做了五年苦工;后来在本国做了几年的收税官,但是官俸拖欠拿不到手,反因税银亏折,下狱追比,到了晚年,不得不靠那馀留的右手著书度日了。他的著作,各有相当的价值,但其中却以《吉诃德先生》为最佳,最有意义。据俄国都盖涅夫在《吉诃德与汉列忒》一篇论文里说,这两大名著的人物实足以包举永久的二元的人间性,为一切文化思想的本源;吉诃德代表信仰与理想,汉列忒(Hamlet)代表怀疑与分析;其一任了他的热诚,勇往直前,以就所自信之真理,虽牺牲一切而不惜;其一则凭了他的理知,批评万物,终于归到只有自己,但是对于这唯一的自己也不能深信。这两种性格虽是相反,但正因为有他们在那里互相撑拒,文化才有进步,《吉诃德先生》书内便把积极这一面的分子整个的刻画出来了。在本书里边,吉诃德先生(译本作当块克苏替)与从卒山差邦札(译本作山差邦)又是一副绝好的对照;吉诃德是理想的化身,山差便是经验的化身了。山差是富于常识的人,他的跟了主人出来冒险,并不想得什么游侠的荣名,所念念不忘者只是做海岛的总督罢了;当那武士力战的时候,他每每利用机会去喝一口酒,或是把“敌人”的粮食装到自己的口袋里去。他也知道主人有点风颠,知道自己做了武士的从卒的命运除了被捶以外是不会有什么好处的,但是他终于遍历患难,一直到吉诃德回家病死为止。都盖涅夫说,“本来民众常为运命所导引,无意的跟着曾为他们所嘲笑,所诅咒,所迫害的人而前去”,或者可以作一种说明。至于全书的精义,著者在第二分七十二章里说得很是明白:主仆末次回来的时候,山差望见村庄便跪下祝道:“我所怀慕的故乡,请你张开眼睛看他回到你这里来了,——你的儿子山差邦札,他身上满是鞭痕,倘若不是金子。请你又张了两臂,接受你的儿子吉诃德先生,他来了,虽然被别人所败,却是胜了自己了。据他告诉我,这是一切胜利中人们所最欲得的(大)胜利了……”这一句话不但是好极的格言,也就可以用作墓碑,纪念西班牙与其大著作家的辛苦而光荣的生活了。

《吉诃德先生》是一部“拟作”(Parody),讽刺当时盛行的游侠小说的,但在现今这只是文学史上的一件史实,和普通赏鉴文艺的没有什么关系了。全书凡一百八章,在现时的背景里演荒唐的事迹,用轻妙的笔致写真实的性格,又以快活健全的滑稽贯通其间,所以有永久的生命,成为世界的名著。他在第二分的序信上(一六一六年,当明朝万历末年),游戏的说道,中国皇帝有信给他,叫他把这一部小说寄去,以便作北京学校里西班牙语教科书用。他这笑话后来成为预言,中国居然也有了译本,但是因为我们的期望太大,对于译本的失望也就更甚,——倘若原来是“白髭拜”(Guy Boothby)一流人的著作,自然没有什么可惜。全部原有两分,但正如《鲁滨孙漂流记》一样,世间往往只取其上半部(虽然下半部也是同样的好),所以这一节倒还可以谅解。林君的古文颇有能传达滑稽味的力量,这是不易得的,但有时也大失败,如欧文的《拊掌录》的译文,有许多竟是恶札了。在这《魔侠传》里也不免如此,第十六章(译本第二段第二章)中云:

“骡夫在客店主人的灯光下看见他的情人是怎样的情形(案指马理多纳思被山差所打),便舍了吉诃德,跑过去帮助她。客店主人也跑过去,虽然是怀着不同的意思,因为他想去惩罚那个女人,相信她是这些和谐的唯一的原因。正如老话(案指一种儿童的复叠故事)里所说,猫向老鼠,老鼠向绳,绳向棍子,于是骡夫打山差,山差打女人,女人打他,客店主人打她,大家打得如此活泼,中间不容一刹那的停顿。”

汉译本上却是这几句话:

“而肆主人方以灯至。骡夫见其情人为山差邦所殴。则舍奎沙达。奔助马累托。奎沙达见骡夫击其弟子。亦欲力疾相助。顾不能起。肆主人见状。知衅由马累托。则力蹴马累托。而骡夫则殴山差邦。而山差邦亦助殴马累托。四人纷纠。声至杂乱。”

至于形容马理多纳思(即马累托)的一节,两本也颇有异同,今并举于下:

“这客店里唯一的仆役是一个亚斯都利亚地方的姑娘,有一个宽阔的脸,平扁的后颅,塌鼻子,一只眼斜视,那一只也不平正,虽然她的身体的柔软可以盖过这些缺点,因为她的身长不过七掌(案约四尺半),两肩颇肥,使她不由的不常看着地面。”(以上并据斯密士1914板英译本)

“此外尚有一老妪。广额而丰颐。眇其一目。然颇矫捷。盖自顶及踵。不及三尺。肩博而厚。似有肉疾自累其身。”(林译本一之二)

这一类的例,举起来还很多,但是我想这个责任,口译者还须担负大半,因为译文之不信当然是口译者之过,正如译文之不达不雅——或太雅——是笔述者之过一样。他们所用的原本似乎也不很好,大约是一种普通删改本。英译本自十七世纪以来虽然种类颇多,但好的也少,十九世纪末的阿姆斯比(Ormsby)的四卷本,华支(Watts)的五卷本,和近来的斯密士(Smith)的一卷本,算是最为可靠,只可惜不能兼有陀勒(Dore)的插画罢了。

爱西万提司的人,会外国文的都可以去得到适当的译本(日本也有全译),不会的只得去读这《魔侠传》,却也可以略见一斑,因为原作的趣味太丰厚了,正如华支在《西万提司评传》中所说,即使在不堪的译文如莫妥(Motteux)的杂译本里,他的好处还不曾完全失掉。所以我说《魔侠传》也并非全然无用,虽然我希望中国将来会有一部不辱没原作者的全译出现。

本文以外,还有几句闲话。原本三十一章(林译本三之四)中,安特勒思叫吉诃德不要再管闲事,省得使他反多吃苦,末了说,“我愿神使你老爷和生在世上的所有的侠客都倒了霉”。林君却译作:“似此等侠客在法宜骈首而诛,不留一人以害社会。”底下还加上两行小注道:“吾于党人亦然。”这种译文,这种批注,我真觉得可惊,此外再也没有什么可说了。

(1922年9月4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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