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绪论

法,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诗歌创作中自然也有一个技巧与方法的问题。中国传统诗学有诗选、诗评、诗话与诗论等多种不同形式,但“就现有文献来看,中国诗学的主要内容是诗法,即关于诗歌写作的法则和技巧”[1]。中国古代诗学著作中有一大类就是诗格、诗式等诗法著述。

在唐五代时期,那些专门归纳总结诗歌写作技巧的著作一般被命名为“诗格”或者“诗式”。从宋代开始,“诗法”一词在诗论话语中逐渐兴起。到了元代以后,人们在撰著诗歌写作方法的专书时,开始在书名中大规模地使用“诗法”一词。因为“诗法”一词具有明确的含义、宽泛的涵盖范围、广泛的认知和传播基础,所以本书就以“诗法著述”来统指总结诗歌具体写作方法的这类著作。在本书中,诗法著述就是那些以总结诗歌写作具体方法与技巧为内容的专门诗学之书。

因为诗歌写作在古代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古人非常热衷于诗法著述的编纂,史上传承下来的诗法著述篇帙浩大。目前,仅笔者接触到的诗法著述就有一百五十余部。一般认为唐代上官仪的《笔札华梁》、元兢的《诗髓脑》、崔融的《唐朝新定诗格》、王昌龄的《诗格》是存世较早的诗法作品。随后,中唐的诗法著述有僧皎然的《诗式》、日僧空海的《文镜秘府论》、题名白居易的《金针诗格》和《文苑诗格》等。晚唐五代是诗法著述的繁荣期,这时出现了旧题贾岛的《二南密旨》、王叡的《炙毂子诗格》、齐己的《风骚旨格》、徐夤的《雅道机要》、徐衍的《风骚要式》、僧神彧的《诗格》等作品。宋代的诗法著述有僧保暹的《处囊诀》、李淑的《诗苑类格》、题名梅尧臣的《续金针诗格》、僧惠洪的《天厨禁脔》、阎苑的《风骚格》、陈应行的《吟窗杂录》、魏庆之的《诗人玉屑》、周弼的《唐诗三体家法》等。随后的元明清三代,诗法著述的编撰越来越兴盛。元代的重要诗法之书有题名元人杨载的《诗法家数》、题名范德机的《木天禁语》等。“明初诗话以诗法为主。”[2]如朱权的《西江诗法》、谢天瑞辑《诗法》、释怀悦编《诗法源流》等。明代最有代表性的诗法著述是梁桥的《冰川诗式》,其篇章安排是明代以来诗法著述发展乃至专门化的重要结果。清代的诗法著述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科举恢复试诗后,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徐文弼的《诗法度针》、李锳的《诗法易简录》、朱绍本的《定风轩活句参》等,都是篇帙巨大的诗法著述。近代以来,诗法著述的编纂依然绵续不绝,比较知名的有刘铁冷的《作诗百法》、谢无量的《诗学指南》、徐英的《诗法通微》等。一千多年来,历代诗人亲身写作,众多诗学家们前赴后继地编纂,大小书坊反复翻刻,后人又对前朝的诗法著述不断汇编,形成了蔚为大观的诗法之学。

但令人遗憾的是,大量诗法文献长期被归入诗话范畴之中,没有被单设一类进行共性研究,使得这批史料的价值远不如“纯正”诗话类更受学人关注,沦落为“边缘史料”。本书就以这些“边缘史料”为对象,尽可能地搜集它们在唐、五代、两宋的存世之作,研究它们的作者与成书、内容特征、体系设置和诗法内涵、理论特征以及版本与流传情况,并对它们在中国诗学史上的地位与价值给予客观的总结与评价。

现当代以来,古典诗法著述的文献搜集与整理工作,可以追溯到郭绍虞1934年完稿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在该书中他曾以“论格论例之著”为标题探讨了唐五代的诗文赋格类作品,书中分为存、佚两类情况对这些著作做了叙录,这是诗法著述第一次被近现代学界所认识。1936年,罗根泽的《五代前后诗格书叙录》(《文哲月刊》1936年第1卷第4期)一文又对晚唐五代的诗格著作做了系统的整理。1975年,周维德点校出版了日僧空海的诗法著述《文镜秘府论》,该书中汇编的都是国内失传许久的初盛唐诗法著述,得到了国内诗学研究者的普遍欢迎。1983年,王利器校注出版了《文镜秘府论校注》,其中注释详细、卓有新见,大大推动了唐代诗法文献的研究。到了90年代,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校考》(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3]一书是对唐五代诗格文献的辑录和考释,是书首次将目光投向了历来不为人注意的诗格文献的汇辑、考订,为唐五代时期的诗法研究提供了文献保障。此外又有张健《元代诗法校考》(北京大学2001年版)一书,编集、考证了元代的二十五部诗法,为系统了解元代诗法提供了文献支持。蒋寅《清诗话考》(中华书局2005年版)将作者搜集经眼的清代诗学著述作了目录与提要,其中第三类即是“专讲诗格诗律之诗法”。再有张寅彭《民国诗学书目辑考》(载《中国诗学》第七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孙小力《明代诗学书目汇考》(载《中国诗学》第九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文章,在对现存明代、民国诗学著述做全面考索的过程中,都涉及了对部分诗法著述的论述与评价。卢盛江《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中华书局2006年版)一书,“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汉字文化圈《文镜秘府论》的研究成果,所用版本最全,注释最详尽,资料最完备,考释最精确,是国际汉学研究的又一典范性成果”[4]。此外,范新阳、杨颖整理的《诗法三种》(河南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中收录了民国时期的《诗法捷要》《诗钥》《诗法通微》三种讲述诗歌作法的著作。汪梦川主编的《民国诗词作法丛书》(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十二册汇编了游子六《诗法入门》、朱宝莹《诗式》、谢无量《诗学指南》、刘铁冷《作诗百法》、徐谦《诗词学》等四十部诗法著述,基本上将这一时期的诗法著述囊括无遗,为研究民国诗法的纂集与传授提供了丰厚的文献基础。

关于古典诗法著述的研究专著方面,20世纪以来有罗根泽40年代在《中国文学批评史·晚唐五代文学批评史》中对唐五代的诗法著述进行了详细的探讨。“毋庸置疑,罗根泽是对晚唐五代诗格进行全面整理与深入研究的第一人。”[5]70年代,台湾地区学者王梦鸥《初唐诗学著述考》(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许清云《现存唐人诗格著述初探》(东吴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1978年硕士学位论文)等著作也是关于唐代诗法著述的研究。90年代,王运熙、杨明《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隋唐五代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中对晚唐五代的诗法著述有专门的章节进行讨论。21世纪以来,诗法研究以其独特的魅力依然吸引着学人。易闻晓《中国古代诗法纲要》(齐鲁书社2005年版)一书,从题意、篇法、字法、句法、属对、用事、脱化、声律、用韵、手法等十方面对古代诗法进行了系统研究。陈如江《中国古典诗法举要》(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版)一书将诗法按感情、意象、语言、结构、诗趣、声韵六个方面大致分类,然后分别列出细目进行论述与阐释。张静《器中有道——历代诗法著作中的诗法名目研究》(凤凰出版社2017年版)一书,以历代诗法著述中所载的具体“诗法名目”为研究中心,将古典诗法体系建构为结体法、命意法、声法、字法、句法、章法六大层面,然后在每一层面,选择经典的诗法名目按照历史梳理、语言技巧与美学内蕴三个维度展开论述。再有李江峰《晚唐五代诗格研究》(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是书以晚唐五代为中心,将四十种诗格作品作为研究对象,从文献考释和理论诠解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其中,理论篇对研究对象从著作环境、作者群体构成以及诗论宗旨等方面进行了整体把握,文献篇是对《二南密旨》《风骚旨格》的考辨和绎解。此外,还有一批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也是围绕着诗法著述展开,例如许连军《皎然〈诗式〉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刘伏玲《佛教对全唐五代诗格影响之研究》(江西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李悦《〈诗人玉屑〉之诗法考论》(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任家贤《〈沧浪诗话〉诗法性质新探》(中山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杨星丽《唐五代诗格理论研究》(南京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论文)、高晓成《从“法之格”到“意之格”——唐五代“诗格”理论核心的转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等。

研究诗法著述的单篇文章有王增斌《唐末宋初“诗格书”综论》(《文史知识》1993年第2期),文中对存世的唐末宋初十一家诗格著作的理论特征进行了总体分析。张伯伟《唐五代诗格丛考》(《文献》1994年第3期)一文对唐五代的诗格作品进行了全方位的钩稽。张伯伟《古代文论中的诗格论》(《文艺理论研究》1994年第4期)对诗格这种文艺批评著述进行了全局式的把握。张伯伟《论〈吟窗杂录〉》(《中国文化》1995年第2期)一文认为《吟窗杂录》是一部汇编唐宋诗格、句图及诗论的总集;由于早期的同类著作大多已经亡佚,所以这部书具有难得的文献价值。王发国、曾明《李淑〈诗苑类格〉考略》(《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考察了《诗苑类格》的成书年代和佚文。李江峰《唐五代诗格南北宗理论探析——以王昌龄〈诗格〉和贾岛〈二南密旨〉为中心》(《长江学术》2007年第3期)指出:从王昌龄《诗格》到贾岛《二南密旨》、虚中《流类手鉴》,南北宗理论的美学内涵经历了一定的发展演变后趋于定型。谢琰《论徐夤〈雅道机要〉的理论意义及实践品格》(《中州学刊》2009年第3期)认为:《雅道机要》与晚唐五代的相关批评、创作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也是徐夤个人咏物诗创作的理论总结。王德明《从诗法传授的角度看〈沧浪诗话〉》(载《新国学》第八辑,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10年版)认为严羽《沧浪诗话》乃是一部阐述诗法传授的理论著作。卢盛江《〈文笔式〉——初唐一部重要的声病说著作》(《文学遗产》2012年第4期)认为《文笔式》中有些内容可能保留了隋以前乃至齐梁遗说甚至沈约遗说。此外还有陈斐《〈三体唐诗〉版本考》(《齐鲁学刊》2010年第2期)等考证诗法著述版本流传的文章。

以上这些学术成果,为学界能够进行全面的诗法著述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可以看到,学界还没有将研究的范围扩展并集中到整个诗法著述史上。首先是对诗法著述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对诗法著述的书名变迁、作者群体与成书形式没有综合的研究。其次,没有将诗格、诗式与诗法著述进行辨析,将诗法著述与诗话著作进行比较,尚未有系统研究历代诗法著述之特征的相关成果。再次,缺乏概括唐代、五代、两宋诗法著述的总体特征、总结诗法著述的编著特征、分析历代诗法著述的体系建构、梳理历代批评家对诗法著述的态度与评论等研究成果。最后,相对于唐五代的诗格著作来说,宋代诗法著述的文献研究和理论研究还没有得以系统展开。例如,尚未对宋代具有诗法性质的著述进行辨析,尚未对两宋现存诗法著述进行全面考述,尚未对两宋的诗法佚书进行钩沉等。

而本书的研究对象即唐代、五代与两宋存佚的六十八种诗法著述。其中唐代三十五种、五代十二种、宋代二十一种,是对唐五代两宋的诗法著述全面系统的考察与研究。本书在个案研究部分,主要按照时代顺序客观详细地考察这些“边缘文献”的著者情况、著述年代、存佚情况、在历代书目中的著录情况,并考察其编纂特征、内容构成与体系设置。这部分还会重点论述诗法名目在历代诗法著述中的总结、辑录、流传与发展变迁,考察诸多诗法著述版本的刊刻与传播情况、馆藏地情况等。在具体的论述过程中,本书注重同一朝代中诗法著述的异同点(横向比较),例如唐代题名白居易的《金针诗格》中的小标题为“诗有内外意”“诗有三本”“诗有四格”“诗有四得”“诗有五忌”等,采用的是“诗有某某”这种唐代的小标题命名方法,而旧题白居易《文苑诗格》中却是以“创结束”“依带境”“菁华章”“宣畅骚雅”“影带宗旨”“雕藻文字”“联环文藻”“杼柝入境意”“招二境意”“精颐以事”等诗法名目来做小标题的,这说明此二书很可能不是同出于一人之手,或者不是一个时期的作品。本书同时注重各个朝代诗法著述的发展与变化(纵向比较)。例如南宋魏庆之《诗人玉屑》全书整体结构安排明显继承了中唐皎然的《诗式》,《诗人玉屑》前十一卷的结构安排又启发了明代《冰川诗式》等诗法著述。本书也重视诗法著述在历代的传播与影响情况,考察了诗法著述在域外(尤其是日本与朝鲜)的传播与接受情况。例如唐代佚名的《文笔式》、杜正伦《文笔要决》、元兢《诗髓脑》、崔融《唐朝新定诗格》等诗法之书,在中国历代的书目著作中都未见著录,而在日本的书目如《日本国承和五年入唐求法目录》《日本国见在书目录》中则有所记载。再例如《诗人玉屑》在日本、朝鲜是作为“诗学指南”而获得很高评价的。还例如朝鲜人崔滋《补闲集》卷上多次提到了北宋诗法佚书《风骚格》。本书还进一步考察了《二十四诗品》与唐五代诗格著作之间的联系,认为司空图写过“诗格”类的著作,将之看成是《二十四诗品》是没有问题的;再根据唐五代诗格发展历程,认为《二十四诗品》产生于晚唐是完全有可能的。另外,本书对一些长期归类在诗话、诗选中的著述如宋代姜夔《白石诗说》、魏庆之《诗人玉屑》、严羽《沧浪诗话》、周弼《唐诗三体家法》等,进行正本清源的辨析,还原其诗法著述的本来面目。

通过对唐五代两宋共六十八种诗法著述进行个体考察,本书总结出唐代、五代、两宋三个阶段诗法著述的总体特征。现存的唐代诗法著述大多残佚不全,篇幅短小;因为依托名人的问题,很多唐代诗法著述曾被怀疑为伪书伪撰;唐代诗法著述的繁荣和发展,乃是由于初唐律诗定型、晚唐兵乱中诗教观兴盛、整个唐代诗赋取士等;唐代诗法著述独特的命名方式和小标题形式,深刻地影响了后世诗法著述的成书形式。在宋代诗话产生之前,唐代的诗法著述除了有总结作诗技巧的主要任务之外,也承担了论诗评诗的诗学功能。

五代诗法著述的具体创作时间大多难以判定,本书中十二种诗法著述的创作时代并不能完全确定为五代,不少作品乃是笔者姑且系时于此。五代诗法著述佚名和佚书较多,这个时期的诗法著述,都是靠被南宋陈应行的《吟窗杂录》收录才得以保存下来。但即便是存世的诗法之书,其保存下来的内容篇幅较之唐代更为短小不全。继承晚唐诗法著述的遗风,五代的诗法著述更喜欢谈论诗道政教与美刺观,这跟五代时期混乱的政治现实背景是分不开的。但五代诗法著述在继承晚唐余绪中,也有不少创新。例如,五代时出现了“某某范”这种新式书题,如《诗林句范》《律诗洪范》;“物象”之说,在徐夤《雅道机要》中又有新的技巧阐释;王梦简《诗格要律》中首次将诗歌门类与六义结合在一起;神彧《诗格》中又有“风动势”“离合势”这种三个字的势名。这些都算得上是新创造。

相比于唐五代,宋代诗法著述进入了衰微期,一些诗法著述只能依附于类书或者大型学术笔记才得以行世。但宋代诗法著述出现了很多新变,例如诗法之书的题名中首次出现了“法”字,严羽《沧浪诗话》已经专辟一章为“诗法”,魏庆之《诗人玉屑》中也有明确的大小标题记载诗法,如“诚斋翻案法”“诚斋又法”“赵章泉诗法”“沧浪诗法”等,这些都反映了宋人对“诗法”概念认识的加深;诗法名目的命名不断深化成熟;诗法著述的内在形式越来越完备;首次出现了诗法汇编著作《吟窗杂录》。此外,宋代的诗法著述往往一书而兼二体:或是将诗法著述与诗话著作杂糅,如姜夔《白石诗说》;或是将诗法与品评合编,如魏庆之《诗人玉屑》;或是将诗法与诗选结合,如周弼《唐诗三体家法》。

收束全文,笔者对唐五代两宋的诗法著述进行了综合性、系统性的总论。首先总结其编著特征。诗法著述在编著时,会伴随一定的神秘性。古典诗法著述的主体内容是一个个诗法名目。诗法名目的命名显示出形象性的特征。一些作者为了追求新颖性,可能会穿凿附会,以至于不少诗法的命名也具有模糊性。另外,在历代诗法著述中,由于著书者的理解不同,同一诗歌技巧会有不同的诗法名称。与之相对的另一种情况是,同一名称也可以指示不同的诗歌技巧,这反映的是人们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理解。虽然诗法著述以总结罗列技巧为主,但其中也有一定的理论探索与突破。如王昌龄《诗格》中的“三境”说[6]是中国古代意境论形成过程中的奠基性学说。皎然《诗式》中关于“物象”和“取境”的理论,在诗论史上影响深远。还有著名的“磨炼”理论,便是来源于唐五代诗格著作。诗论中的南北宗理论,就形成于唐代的诗法著述。宋代江西诗派著名理论纲领的“换骨法”“夺胎法”即应来自北宋惠洪的诗法著述《天厨禁脔》。著名的“起承转合”之说,其实来源于元代题名杨载的《诗法家数》与傅若金的《诗法正论》,后来人所共知的八股文法就是出自诗法中的这一结构论。[7]元代佚名《诗家模范》中就有初唐、盛唐、中唐、晚唐的论述,要早于明人高棅。由此看来,诗法著述虽为“器用”一端,但对诗歌之“道”,也有不少理论贡献。

其次,笔者发现,诗法著述在著述形式上零缣散珠、琐屑繁复,难免显得“丛脞冗杂”[8],但中国古典诗法著述在从唐代到民国的漫长发展过程中,逐渐地实现了诗学体系的设置与建构。具体表现为:唐五代尚未重视诗法体系的建构;宋元时期开始尝试体系建设;明代诗法的体系设置加强;清代以来诗法体系设置呈现多样化的局面。

最后,书中考察了古人对于诗法著述的各色评价。中国古代对于诗法著述有不少肯定与推崇的评价,但这些肯定之语最终还是很大程度上被淹没于批评的洪潮之中。笔者梳理了历代对诗法著述的批评,其主要观点无外有四:曰穿凿附会、妄立格法;曰浅稚谬误、品格低下;曰假托名人、伪书伪撰;曰画地成牢、书塾死法。笔者认为这些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值得进一步商榷。实际上,我们对待诗法应该有正确的态度。正如赵昌平在《上官体及其历史承担》中所言:“要想将唐诗研究推向深入,必须重视这部分著作。……其一,虽然成熟后的诗人必不按图索骥,但唐人学诗却多从此类著作入门,因此后人在研究中就不能因其难读而简单摈斥。其二,诗格类著作讲述的其实是诗歌的语言结构。……语言的结构问题,诗歌语言不同于日常语言的特殊结构研究,是诗学的中心问题。”[9]诗歌是艺术性的存在,但不能否认写诗是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与操作手段的。诗法之学本来就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它和诗的艺术之“道”并不矛盾。当然,诗法的研究需要形成“悟不废法”“由法开悟”的正确认识,“善用法而不为法所困”“有法而不拘泥于法”的态度,是中国古典诗法研究中必须要明确的。[10]


[1] 蒋寅:《至法无法:中国诗学的技巧观》,《文艺研究》2000年第6期。

[2] 周维德集校《全明诗话》,齐鲁书社,2005,第6页。

[3] 该书后修订易名为《全唐五代诗格汇考》,于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出版。

[4] 曹旭、杨赛:《新经典与新批评——读〈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书品》2006年第6期。

[5] 李江峰:《晚唐五代诗格研究》,人民出版社,2017,第21页。

[6] 王昌龄《诗格》:“诗有三境:一曰物境。二曰情境。三曰意境。物境一。欲为山水诗,则张泉石云峰之境,极丽绝秀者,神之于心。处身于境,视境于心、莹然掌中,然后用思,了然境象,故得形似。情境二。娱乐愁怨,皆张于意而处于身,然后驰思,深得其情。意境三。亦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汇考》,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第172~173页。)

[7] 具体论述可参见蒋寅《起承转合:机械结构论的消长——兼论八股文法与诗学的关系》,《文学遗产》1998年第3期。

[8] 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97,第2766页。

[9] 赵昌平:《赵昌平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第54页。

[10] 具体论述可参见张静、唐元《古典诗法的方法、规则及其研究价值》,《中国文化研究》2013年春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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