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曹元弼的生平與學術

專題:曹元弼的生平與學術

曹元弼學術年譜

宫志翀[1]

一、提要

曹元弼(1867—1953),字穀孙,又字师郑,一字懿斋,号叔彦,晚号复礼老人。江苏省苏州府吴县(今苏州)人。

少受黄体芳器異,选入南菁书院肄业,从黄以周受经,在院与从兄曹元忠、唐文治、张锡恭等交善。又从管礼耕、叶昌炽问故。早岁专力於三礼之学,治经严守郑玄家法,著成《礼经校释》,为海内所推重,後以是书得赏翰林院编修。

丁酉,应张之洞聘,为两湖书院经学总教,在院与梁鼎芬、马贞榆、陈宗颖、王仁俊等相论甚得。戊戌,张之洞撰《劝学篇》,曹元弼作《原道》《述学》《守约》三篇以辅翼之,亦其所自道,尝反覆讲说此三篇。又受张之洞命,依《劝学篇》所论治经之法撰《十四经学》,闭户论撰,覃思研精。成仅及半,刊竣《礼经学》《孝经学》《周易学》三种。丁未,张之洞立湖北存古学堂,重招曹元弼为经学总教。戊申,苏省效立存古,曹氏任苏存古经学总教,与邹福保、叶昌炽、王仁俊、唐文治共襄其事,仍兼鄂学。是时,清廷开礼学馆,重修《大清通礼》,从兄曹元忠荐曹元弼入馆任纂修。曹元弼以方兼存古教事辞,仅存顾问,然与陈宝琛、张锡恭、曹元忠就议礼事多有函劄往还。辛亥六月,曹元弼辞苏存古教席,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旋即,存古议废,清帝退位,民国肇立。

自是,曹元弼为清遗民,遁世著述,以守先待後为己任。笺释《周易》《孝经》《尚书》三经郑氏学,又有《复礼堂文集》《周易集解补释》《大学通义》《中庸通义》《复礼堂述学诗》等作,一生著书二百馀卷,总三百馀万言。及门弟子金松岑、王欣夫、沈文倬等人,又尝为无锡国专唐兰、王蘧常、蒋天枢、钱仲联诸生讲授《礼经》大义。身後著作文稿由弟子王欣夫董理。

曹元弼一生纂著以全面表彰、恢复郑学为依归,然其所以刊误补遗,疏释群经,与清人分文析字、旁徵广引之汉学有别,而终构建一以人伦爱敬为宗旨,以礼为体,六艺同归共贯之经学系统,为经学史之独特景象。其少受南菁学风之浸染,长为张之洞招入幕下,先後致力於张氏设立之两湖存古等事业,以辟邪说、正人心、维世运自任。辛亥後,与遗民以故国之思相维,故旧渐凋,又为挚友刊刻保存著作。一生经历,亦为近世学术传承、学风转移轨迹之注脚,以及师儒命运浮沉之写照。

二、凡例

1.本谱记载年、时、月、日悉依夏历,须标明公历历者以()标出。

2.纪事之体,事糰於日,而日、月、时、年转相糰焉。谱主行事均力求考订至日;遇不知其日期者,糰於月末,以“是月”领起;依次类推。然其为一年中所常行者,以“本年”领起,糰於年首。

3.凡谱主所作文章、序跋、传记行状及书信、日记等,足以表见其学术气象者,酌情节录或全录。

4.凡他人年谱、传记、书信、日记等文献足徵者,酌情采入。

5.本谱旨在表见谱主之学术面貌,其相过从者,仅载有关学术之事迹,交游燕饮等概从略之,以免文烦。

6.随文略述相关背景事件及关世变之事件,俾读者知人论世,识者有取焉。

三、年譜

清穆宗同治六年 丁卯(1867) 一歲

春正月初八日(2月12日) 酉时,曹元弼生於江苏省苏州府吴县。[2]

《吴縣曹先生行狀》:“先生姓曹氏,諱元弼,字穀孫,又字師鄭,一字懿齋,號叔彦,晚號復禮老人,又號新羅仙吏。”[3]

又:“生於清同治六年丁卯正月初八日酉時。”[4]

始祖彬,仕宋,以功封平阳王,谥武惠。十世祖春楼公,世居安徽歙县。八世祖侍楼公,始迁吴县。祖名维坤,字云洲,素精岐黄,为吴下名医。父名毓俊,字锦涛,同治甲戌科考取汉誊录。母倪氏。伯兄名元恒,字智涵,以内科名冠吴中,光绪三十三年,应召入宫为光绪帝诊疾。仲兄名福元,字邃翰,癸未进士,历官至署河南布政使,护理河南巡抚。居在苏州城阊门内泰伯庙桥下塘。

师友而先出者:

黄以周,40歲;黄體芳,36歲;張之洞,31歲;陸潤庠,27歲;馬貞榆,26歲;勞乃宣,25歲;管禮耕,20歲;孫詒讓,20歲;葉昌熾,19歲;沈曾植,17歲;王樹枏,16歲;鄒福保,16歲;黄紹箕,14歲;費念慈,13歲;蒯光典,11歲;張錫恭,10歲;梁鼎芬,9歲;陳慶年,6歲;唐文治,4歲;曹元忠,3歲;王仁俊,2歲。

同治七年 戊辰(1868) 二歲

居吴县。

同治八年 己巳(1869) 三歲

居吴县。

本年,祖父曹维坤授曹元弼以八卦奇偶。

《周易鄭氏注箋釋序》:“元弼之生,當同治之初大亂削平、文治重光之日。憶三歲時,先祖考雲洲公示以八卦奇偶,頗能辨别。”[5]

《吴縣曹先生行狀》:“先生生而奇慧,三歲,雲洲公教以八卦奇偶,頗能辨别。”[6]

同治九年 庚午(1870) 四歲

居吴县。

本年,父曹毓俊授曹元弼以《易本义》前卦歌,进及於四书五经。

《周易鄭氏注箋釋序》:“四歲識方名畢,先考錦濤公府君教以《易本義》前卦歌,乃授讀四子書以及群經。朝夕趨承庭訓,依奉慈親。”[7]

《禮經纂疏序》:“四歲,教之方名。既卒業,家大人授以聖經賢傳,課讀甚嚴。……稍長,從兩昆後,不令有燕朋昵友。”[8]

同治十年 辛未(1871) 五歲

居吴县。

同治十一年 壬申(1872) 六歲

居吴县。

同治十二年 癸酉(1873) 七歲

居吴县。

夏六月,张之洞任四川乡试副考官。冬十月,任四川学政。

同治十三年 甲戌(1874) 八歲

居吴县。

春正月,张之洞议建尊经书院。

冬十二月五日,同治帝卒。清廷诏立载湉继文宗为子,入承大统为嗣皇帝。

德宗光緒元年 乙亥(1875) 九歲

居吴县。

春正月二十日,光绪帝载湉即位。

春,尊经书院建成。张之洞仿诂经精舍、学海堂例,手订学规十八条,选高材生百人肄业其中,又撰《輶轩语》《书目答问》以教士。

光緒二年 丙子(1876) 十歲

居吴县。

光緒三年 丁丑(1877) 十一歲

本年,从兄曹元忠从管礼耕学,曹元弼亦得请益。

《誥授通議大夫内閣侍讀學士君直從兄家傳》:“(曹元忠)讀書穎悟,年十三,從名儒管申季先生禮耕學。……余(曹元弼)少兄(曹元忠)二歲,自少相與論文至歡。兄既為管先生入室弟子,余亦時時從先生問故。”[9]

秋九月,张佩纶奏请广开言路以拯时艰。此後,张佩纶、张之洞、黄体芳并宝廷四人数次上奏,言辞激切,时称“翰林四谏”。

光緒四年 戊寅(1878) 十二歲

居吴县。

光緒五年 己卯(1879) 十三歲

本年,曹元弼从学於其舅倪涛。[10]

《禮經纂疏序》:“年十一[11],從舅氏倪先生濤學。先生教以多讀經史,詳為指示,勗以古大儒之業。”[12]

《復禮堂述學詩》:“元弼年十三,受業于先舅氏倪聽松先生。先生諱濤,吴縣人。秉行純篤,器識宏遠,與先君子道義切磋至相得,講學屬文為吴中大師。教弟子以敦實行、讀古書為首務,講解精詳,于經傳辭氣脈絡,纎微必辨,神與古會。元弼讀注疏,雖遇盤根錯節,而反覆推求,尚易通曉,實由於此。”[13]

光緒六年 庚辰(1880) 十四歲

居吴县。

冬十月,黄体芳接任江苏学政。

光緒七年 辛巳(1881) 十五歲

春,黄体芳主持吴县科试。是科,曹元弼以第四名入县学。[14]

《吴縣曹先生行狀》:“光緒辛巳,以幼童科試第四名入庠。”[15]

《禮經纂疏序》:“年十三[16],受知于座主督學里安黄先生體芳。時先生以經學提倡江南,示諸生以通經致用之方。元弼得聞緒論,日夜將經文尋誦,不敢廢倦。”[17]

光緒八年 壬午(1882) 十六歲

秋九月,黄体芳筹建南菁书院,仿诂经精舍例,设经学、古学两门,专课苏省经士。

光緒九年 癸未(1883) 十七歲

本年,曹元弼粗明各经师法,而治经专力在《诗》,由此始服膺郑学。

《禮經纂疏序》:“年十五[18],讀《毛詩注疏》,大好之,日夜研求,幾忘寢食。以餘力略涉各經注疏,見《儀禮》經文古懋淵懿,向所未習,慕而讀之,似有所會,潛與讀《詩》所得合記之。是時私心已嚮往鄭學,讀《後漢書》鄭君傳,想見其為人,不勝悠然千載之情。嗣見陳氏《毛詩稽古編》及惠氏《易》,江氏、孫氏《書》,孔氏《公羊》,江氏、凌氏《禮》,段氏《説文》,郝氏《爾雅》之學,粗明各經師法,而專力在《詩》。”[19]

《復禮堂述學詩》:“元弼年十七,此據實年,較應試注册多二歲,詳《述〈書〉》注。始治《詩》,讀《注疏》及《毛詩稽古編》,深好之。”[20]

春,黄体芳主持岁试,曹元弼得第一等第六名,补廪生。[21]

是春,廖平赴京会试,不第,舟车南北,始明《春秋》素王之义。

夏四月二十八日,下诏张之洞署理两广总督。

六月,南菁书院落成。黄体芳聘张文虎为山长,张锡恭随从入院肄业。[22]

冬十一月,黄体芳聘黄以周主讲南菁。

光緒十年 甲申(1884) 十八歲

本年,曹元弼治经由《诗》及《礼》,三礼中专力於《仪礼》,熟读郑注、贾疏,与众本相参校。

《禮經纂疏序》:“十六[23],家大人授以陳氏奂《毛詩傳疏》,謹受而讀之。見其舍《箋》疏《傳》,於文字、聲音、訓詁詳矣,而言禮多與鄭異,疑其説之不合於經,非毛公本義也。取鄭《箋》、孔《正義》反覆求之,竊思鄭君以禮箋《詩》,必專精三禮,乃能通《箋》。以三禮之中《儀禮》為本,又用力差多,乃取《十七篇注》熟讀深思,詳繹《疏》義。《疏》文脱訛不可讀,則求之《校勘記》所載各本,又不得,則就其原本,旁推互勘,以義讀正。日有常課,以餘力讀《周禮疏》《禮記正義》。”[24]

《復禮堂述學詩》:“十八,先君子授以陳氏《毛詩傳疏》,教以擇善而從。自是由《詩》入《禮》,以及他經。”[25]

夏,黄体芳主持苏省科试,曹元弼“四书”一门两场均为吴县一等一名。其“经古”一门覆试,作《拟进呈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表》,为黄体芳所深赏。[26]曹元弼谒之,黄体芳以学问、经济、气节三事期之,曹氏深自勉励。

《古文尚書鄭氏注箋釋序》:“我先師里安黄淑蘭先生督學江蘇,以經史實學、經濟、氣節教士。元弼不敏,竊好經術。光緒甲申科試,經古覆試命題《擬呈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與今文〈尚書〉並行表》,猥以淺學為師所激賞,評云:‘於今古源流瞭如指掌,髫年碩學,大是奇才。’”[27]

《禮經纂疏序》:“其年,黄先生選拔以備貢士。因謁先生,先生勗以學問、經濟、氣節,責以名臣之學,有體有用。因益深自奮於學。”[28]

《復禮堂述學詩》:“年十八,應科試,四書文、經解、策論均極蒙賞識。進謁時,勗以名臣事業,有體有用。”[29]

秋,曹元弼在上海求志书院参加考课,列史学超等。[30]

冬十二月初二日,叶昌炽来访仲兄曹福元,始结识曹元弼。此後,曹元弼常从叶氏问学。

《緣督廬日記鈔》:“十二月初二日,訪再韓,並晤其弟叔彦,新科拔萃也,英年好學,黄學使極賞之。”[31]

《皇清誥授通議大夫翰林院侍講甘肅學政葉公墓誌銘》:“叔彦年十七八,就公問故。公深執謙讓,然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自蒼籀訓詁,《詩》、《書》、《禮》、典章、《易》、《春秋》義例,經師家法,微言大義,有叩斯應,剖析窮根。叔彦於是知經神學海,淵源深大,而德盛禮恭尤不可及。”[32]

光緒十一年 乙酉(1885) 十九歲

本年,曹元弼校读《礼经》。母倪氏授以《仪礼正义》,曹元弼日将贾《疏》与《正义》参读,因《注疏》脱讹,《正义》亦未尽善,欲重疏《礼经》。

《復禮堂述學詩》:“十九,先太夫人授以胡竹村先生《儀禮正義》,不揣愚陋,篤好潛研,誦讀考辨,每至中夜,寒暑無間,寢食俱忘。”[33]

《禮經纂疏序》:“十七[34],問學于定海黄元同先生以周。又得交婁君子張氏錫恭,論禮甚相得,以學行交勉。歸就吴名儒管氏禮耕質諸疑義,多有所授。于時,校讀《禮經》,時有闡發,而疑難百出,憤悱相尋。先太恭人授以胡氏《正義》,受讀之下,積疑多釋,中心好之。乃取賈氏《疏》與《正義》互相參證,日有所得。誦讀考辨,每至中夜,嚴寒盛暑,未嘗廢離。……以此而論,胡氏之書盡美矣,未盡善也。於是竊取鄭君讚辨二鄭之義,有重疏《禮經》之志。”[35]

又,曹元弼未即属草《礼经纂疏》,先反覆推求《注疏》《正义》,勘定辨正,以所得汇为《仪礼正义订误》《仪礼注疏後校》二书。

《禮經纂疏序》:“然未敢遽作也,仍取《疏》《正義》反覆推求,條録所得,積二年,得若干條,”《儀禮正義訂誤》。又從管氏禮耕叚張氏敦仁所刊注疏本,其書阮氏以配《十三經注疏》,而阮本與此又有小異,張多得之,實此經注疏本之最善者。據以為本,正其一二訛文,合前所讀正,録之為《儀禮注疏後校》。”[36]

《禮經校釋序》:“憫賈氏之書,條例詳整而剥蝕叢殘,沈薶千載,平心讀之,順其上下,推其本意,正訛補脱,乙衍改錯,不下千餘處,為《賈疏後校》,而後賈免於誣。又以胡氏之書,體大思精,深恐小疵或累大醇,取其所引各説異於注者,推其致誤之由,為《正義訂誤》,而後經義不為異説所淆。弼之為《訂誤》也,非敢與胡氏立異,祛其疑所以堅其信,糾其違所以成其美。且胡氏之訂注,非求勝注也,於注義偶有未達耳。後人苟能達其所未達,固胡氏之所取也。”[37]

春正月上旬,曹元弼入南菁书院肄业,问学於黄以周。

《吴縣曹先生行狀》:“乙酉,調取江陰南菁書院肄業,從定海黄先生以周問故。”[38]

《復禮堂述學詩》卷九:“元弼少肄業南菁書院,從院長黄元同先生問故。……先生誨人不倦,因才設教,元弼嘗侍坐,承間言‘治經,當以家法為主’,先生正之曰:‘治經,當以經為主。’元弼由此不敢以株守舊説為遵家法,務由注以通經,不強經以就傳,深推諸家離合異同之故,歸於案之經而合,問之心而安。久之,乃益知鄭義之不可輕議。”[39]

正月十八日,南菁书院甄别经学科,曹元弼列名特等。[40]

正月二十日,南菁书院甄别古学科,曹元弼列名启等。[41]

在院,与张锡恭、唐文治交谊最笃。

《吴縣曹先生行狀》:“時大江南北才俊士咸集南菁,朝夕切磋,而尤與婁東張錫恭、太倉唐文治交篤。”[42]

《純儒張聞遠徵君傳》:“時先師里安黄公漱蘭先生督學江蘇,以經史實學、經濟、氣節教士,建南菁書院于江陰,以造就人才。大江南北,英儒贍聞之士,鴻筆麗藻之客,蔚然並臻。君與余均在調取中,邂逅相遇,色温神定,貌恭言從,肅然心敬,以為儒者氣象。論學甚相得,以聖賢志行、忠孝事業相勉。”[43]

《茹經先生自訂年譜》:“交吴縣曹君叔彦,……曹君精于《易》、《禮》諸學,篤守鄭君家法,尤為純實。”[44]

然曹元弼因体弱多病,居南菁未久即归。居家从管礼耕、叶昌炽等问学。

《禮經纂疏序》:“歸就吴名儒管氏禮耕質諸疑義,多有所授。”[45]

从兄曹元忠每从南菁书院假归,即与曹元弼讲论学术,甚相得。

《誥授通議大夫内閣侍讀學士君直從兄家傳》:“然余從定海師質正諸大義不久即歸,而兄止宿南菁有年,每假旋相就論學,各舉心得相證,往往不謀而合。爾雅辨言,斷斷如也;相説以解,怡怡如也。蓋自是終身以為常。”[46]

又:“迨弱冠後,兄每自南菁歸,與余及故執友王虞笙廣文大綸考辨經史,縱論古今得失之林,天下興衰治亂之故,其味醰醰,其芬鬱鬱,其聲洋洋。古人所謂漸離擊築,旁若無人,高鳳讀書,不知暴雨者,真未足喻其樂也。”[47]

春、夏间,黄体芳主持苏省拔贡试,曹元弼得第一名。

《吴縣曹先生行狀》:“是年選充拔貢生第一名。學政里安黄公體芳奇賞之,於卷後加批云:‘他日當以經濟氣節名世。’”[48]秋八月,乡试,曹元弼中式第二十七名举人。

《吴縣曹先生行狀》:“旋中式本省鄉試第二十七名舉人。”[49]

九月初五日[50],张锡恭第一次致函曹元弼,自叙从姚春木学,以《大学》为始基与归宿。

乙酉九月初五日《張聞遠致曹叔彦書》略謂:“叔彦仁兄同年大人我師,白下瀕行,彼此相候不值,悵悵。展玩惠書,勉以書問往還,講明斯道,此則錫恭有志未逮,而願請益于吾兄者。……姚先生師桐城姚氏,宗宋學,而參以漢,持論極大而正,錫恭嘗反覆其遺言,略曉為學之大概,以為學者所學,不外《大學》一書。考據訓詁為格物致知之導源,學之始基也。窮理力行為身心家國之大要,學之歸宿也。平生之志,盡在於斯,惟大君子有以誨正之。”[51]

九月二十日,曹氏访叶昌炽谈,有郑玄非马融弟子之论。

《緣督廬日記鈔》:“二十日,曹叔彦來,力辨鄭康成非馬融弟子。”[52]

是秋,黄体芳选岁、科试及南菁课艺之优者,刊成《江左校士录》六卷,曹元弼甲申科试三篇及试帖一篇入选。[53]

冬十二月初六日,叶昌炽来访,曹元弼以所作《南交解》示之。

《緣督廬日記鈔》:“初六日,午後訪叔彦,方讀《士禮》,出示所作《南交解》,不主交趾之説。又見淮安秦其增伯厚、六合唐思益女虞二函,皆與叔彦論學,並能實事求是。”[54]

是冬,曹元弼在上海求志书院参加考课,列经学特等,史学超等,掌故超等。[55]

光緒十二年 丙戌(1886) 二十歲

春,张锡恭来函,言欲从事专精之学,以义理、典礼为主,兼及史学舆地。

丙戌春《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去歲九月,接奉手牋,教誨諄諄,甚為感悚。韓子不云乎:‘吾師道也,庸知其年之先後生於吾乎?’兄真弟之師矣。……兄所論急就之章程,固當奉為圭臬矣,然恭之鄙意,與其博覽,不如專精。平生所願學者,敢輙敶君子之前,幸賜教正:一曰義理,一曰典禮。非義理無以立人道之端,非典禮無以考王政之要,是二者途轍雖殊,未嘗不體用兼資,所願探究以為正課者也。行有餘力則為史學,史學以輿地為大綱,地理諸書,又願從事以為餘課者也。守此三者,奉以終身,不敢誇多,為庶其一藝成名,不知兄尚以為可教否。”[56]

三月初六日,张之洞开广雅书局,延梁鼎芬等为总校。

三、四月间,曹元弼赴京应礼部试,於黄体芳座上结识孙诒让,并与黄体芳之子黄绍箕订交。

《吴縣曹先生行狀》:“明年,應禮部試赴京,於里安客座識孫先生詒讓,論《禮》甚相得,並與公子紹箕訂昆弟交。”[57]

《孫衣言孫詒讓父子年譜》:“時吴縣曹叔彦元弼亦入都應試,始識詒讓于黄淑蘭侍郎客席,侍郎即以詒讓所著《古籀拾遺》一書贈之。”[58]

《復禮堂述學詩》:“年二十,應禮部試,謁先生(黄體芳)于京邸,退見世兄仲弢前輩紹箕,論學甚相得,出所著《尚書今古文篇目考》見示,折衷群言,至為精核。”[59]

夏六月初一日,廖平成《今古学考》二卷。

秋八月初七日,曹元弼访叶昌炽谈,言近补正胡培翬《丧服正义》事,并向其介绍张锡恭。

《緣督廬日記鈔》:“初七日,叔彦來,竟日談。為言近補正胡氏《喪服正義》百餘條。又言婁縣張錫恭聞遠,年二十四,苦志劬學,作《父在為母服期辨》《兩漢廟制考》,皆博通可據。”[60]

九月二十九日,叶昌炽来信,称许《子郑子非马融弟子考》一文。[61]

丙戌九月晦《葉昌熾與曹叔彦書》略謂:“在寓伏讀大著,援據賅洽,足為高密辨誣。以《月令注》證成《别傳》,尤為確不可易,無任傾倒。原件謹繳,即希察入。”[62]

冬十一月二十六日,汪凤瀛来函,代陈庆年请与曹元弼订交。

丙戌十一月二十六日《汪荃台與曹叔彦書》:“弟有好友曰陳善余,慶年,丹徒庠。博聞強識,篤志研經。今歲亦肄業南菁,為元同師所商異,久慕大雅,欲訂神交,將來質疑問難,彼此付之郵筒,不啻(面。屬弟以一言為介,想亦執事之所樂。”[63]

冬,曹元弼娶妻唐氏。

光緒十三年 丁亥(1887) 二十一歲

於时,曹元弼校读《礼经》已三年,《後校》《订误》二书粗有端绪。

《禮經纂疏序》:“於是專治《禮經》三年矣。校賈《疏》之訛,十得七八;正胡氏所引諸家之誤,十得五六。確然知鄭注之萬不可易。”[64]

春二月初一日,曹元弼定《礼经纂疏》条例,为撰《礼经纂疏》之始。先著《十七篇释疑》为《礼经纂疏》之长编,由《丧服》篇始。

《禮經校釋序》:“校訂既有端緒,欲删合賈、胡之書,貫穿經傳,捃摭祕逸,撰《禮經纂疏》。先為《十七篇釋疑》,自《喪服》始,詳考博辨,覃思研精。”[65]

《禮經纂疏序》略謂:“確然知鄭注之萬不可易。而自量竭畢生之力,尚足以發明之。乃于光緒十三年丁亥二月初吉,定《禮疏》條例。依鄭注解經文,據賈氏、胡氏為本,備載其是,刊去其非,隱惡揚善,增簡削繁,屏絶肅、繼公、敬邪説,以正人心,閑聖道。自《周官》、二《戴》、《易》、《書》、《詩》、《春秋》三傳、《國語》、《論語》、《孝經》、《孟子》、《荀子》、《爾雅》、《説文》、《鄭志》、《禘祫義》以及毖緯逸書,周秦兩漢至唐以前古籍,列代《禮書》、《禮樂志》,《通典》、《玉海》等篤實可據之書,有涉此經一字一義為賈氏、胡氏所未及引者,搜輯靡遺。以經證經,以注證注,補凌氏之《例》,正張氏之《圖》,博采通人,稽譔其説。於經之正例、變例,注之曲達經意、迥異俗説之處,精思而詳辨之。一器物之陳設,一行禮之節次,必推求其義,以合乎人心之所同然,由名物訓詁以達聖人作述之原,所以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辭讓、去争奪,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之故。俾學者知禮之所尊,尊其義,帝王質文,世有損益,而尊尊、親親、長長、男女有别,不可得與民變革。為之,人也;舍之,禽獸也。真積力久,以行其義,則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一以貫之也。大意既定,乃先為《十七篇釋疑》,備引各家之説,别其是非,為《禮疏》長編。以《喪服》一篇,五禮之本,聖人精義之學,彝倫攸),於是乎在,賈、胡疏義亦最精詳,首從事焉。”[66]

闰四月十五日,张之洞委王秉恩等督建广雅书院。

夏,母倪氏病,曹元弼与妹重刊《太上感应篇惠氏注》,以祈母愈。

秋八月,《太上感应篇惠氏注》刊竣,曹元弼序之。[67]

光緒十四年 戊子(1888) 二十二歲

春三月十四日,叶昌炽来访,曹元弼出示《礼服释疑》稿及张锡恭《读士礼注疏日记》,并言欲撰《经儒法则篇》。

《緣督廬日記鈔》:“十四日,……造叔彦齋,見所作《禮服釋疑》稿。又欲撰《經儒法則編》,斷自《孔子世家》始,次《仲尼弟子列傳》,次《孟荀列傳》,漢以下經師嘉言懿行,無不登焉。又見婁縣張錫恭聞遠所著《讀士禮注疏日記》。”[68]

按:曹元弼尝於先圣前誓以《礼经纂疏》《孝经纂疏》《历代经儒法则篇》三书自任。

《禮經纂疏序》:“元弼嘗於先聖前自誓,願為《禮疏》《孝經纂疏》《歷代經儒法則篇》三書,以闡明聖道于萬一。以《孝經》者,製作禮樂,仁之本。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至德,孝弟也,要道,禮樂也。古之君子盡愛敬於事親,而後推以及人,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謂之有禮。後儒不務躬行,孝弟之道寖薄,禮俗日壞,記問之學不足以為人師。故撰集前言往行,輔翼聖經。三書者,殊途而同歸。”[69]

又按:《孝经纂疏》之前,曹元弼有《孝经郑氏注後定》之作,二书今均未得见。兹略录曹氏自述撰《後定》并《孝经纂疏》之旨意、条例,以备稽考。

《吴刻孝經鄭氏注序》:“元弼不敏,治鄭氏禮學十餘年,夙興必莊誦《孝經》。竊歎冠、婚、喪、祭、聘、覲、射、鄉無一非因嚴教敬、因親教愛,與《孝經》之旨融合無間,通《孝經》而後知禮之協乎天性,順乎人情。以鄭君之注,百世不易,惜其殘闕失次,據近儒臧氏庸、嚴氏可均輯本拾遺訂誤,削《群書治要》偽文,為《孝經鄭氏注後定》。因+輯經傳、周秦漢古籍、各經師注涉《孝經》義者為之箋,而博采魏,以來《孝經》説之有師法、應禮道者,貫以積思所得疏之。約之以《禮》,達之以《春秋》,合之以《論語》,考之以《易》《詩》《書》。疏文有所不盡,則師黄氏之意而擴充之,兼采史傳孝行足裨補經意者,别為《孝經證》。往時,敬其此書與《禮疏》《經儒法則篇》同於先聖前立誓自任。此書與《禮疏》相須成體,功亦相亞,《禮疏》成則亦成。”[70]

夏四月二十六日,曹元弼同费念慈访叶昌炽,言读凌廷堪《校礼堂文集·黄钟考》,不满其尊崇西学,至有“西方有圣人”之语。

《緣督廬日記鈔》:“廿六日,屺懷、叔彦偕來暢談。叔彦讀凌次仲《校禮堂集·黄鐘考》,尊崇西學,有‘西方有聖人’一語,憤不能平,為之廢寢。”[71]

六月初一日,叶昌炽来访,曹元弼出示欲著书目,三十馀种,如《许氏礼》《郑氏雅》等。

《緣督廬日記鈔》:“初一日,訪叔彦暢談,見示欲著書目,約三十餘種,勇哉不可及。《許氏禮》《鄭氏雅》二種如卒業,不刊之作也。”[72]

按:据王大纶《礼经校释跋》,此间曹氏“著《周易郑氏注集笺》《尚书集疏》《诗笺释例》《礼注释例》《许氏礼》《郑氏雅》等书,不下数十种,类能创通大义,嘉惠来喆”[73]

是夏,梁鼎芬受张之洞聘,主讲两湖书院。

秋七月初二日,曹元弼访叶氏谈,言欲添著《榖梁诂》一种,及欲刻章二枚。

《緣督廬日記鈔》:“初二日,叔彦來談,云欲著書目又添《穀梁詁》一種。又云欲刻印章二,一曰:‘入則孝,出則弟,守先王之道,以待後之學者’,一曰:‘憂深思遠’。”[74]

冬十一、二月间,张锡恭来书,论吴嘉宾《丧服会通》。

戊子年末《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委查吴氏嘉賓《喪服會通》,此君禮學弟未能測其淺深。如論姊妹服一條,以為姊妹無期服,未嫁則為之服殤服大功,已嫁則出而降服大功,唯無主者為之服期。此論聞所未聞,按之經傳,皆不能合。《小記》云:‘婦人而不為殤’,《雜記》云:‘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笄’,是婦人未嫁而不殤之明證也。乃云未嫁之姊妹盡為之殤服大功,不亦誣乎?彼其意以為在厚男女之别,不知内外雖異居,而骨肉無異體,不厚其别於生前,而厚其别於死後之持服,何其傎也!餘條未及細視,其不恪《注疏》,則概可知矣。”[75]

光緒十五年 己丑(1889) 二十三歲

春一、二月间,曹元弼覆张锡恭函,论吴嘉宾书,并以圣人之道相许。

己丑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所示駁正吴氏嘉賓説,至精至當。吴氏書弟後見之,真如兄所謂聞所未聞者,不獨此一條而已。《禮經疏》讀至何卷,心得有幾何條?周公、孔子、鄭君、朱子之道,當賴吾兄明之,千秋大業,擔荷至重也。拙著諒蒙垂閲,其中紕繆,千萬指示。”[76]

秋七月,张之洞任湖广总督。

九月初一日,母倪氏去世,曹元弼哀毁甚。其居丧守礼甚严,日读丧祭之礼以自警,疏《礼》之业亦暂辍。[77]

《禮經纂疏序》:“如是者一期有半,而先太恭人抱恙,輟《禮疏》業。不意奉侍無狀,天降鞠凶,又越一年餘,太恭人竟棄養,苫塊餘生,心摧氣絶。”[78]

庚寅四月二十八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弟自去年上書後,日將兄所賜兩書,與所上書稿,及《禮經》《記》中喪禮若干篇讀之,以自警惕。”[79]

辛卯二月晦《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疏《禮》之功久輟。”[80]

光緒十六年 庚寅(1890) 二十四歲

本年,居家服丧。

春正月,费念慈延请曹元弼为其子授经。

庚寅四月二十八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今年正月,因費屺懷兄固請,至其家授其子經兩月。”[81]

夏四月,曹元弼拟撰《北堂立言记》,以志其母之嘉言懿行。[82]

庚寅四月二十八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先慈行述尚未作成,弼擬更作一書,名《北堂立言記》,纂述先慈一生嘉言懿行,成後當録副呈政。”[83]

《吴縣曹先生行狀》:“己丑,倪太夫人棄養,先生哀毁甚,撰《北堂侍立記》,以志懿德。”[84]

光緒十七年 辛卯(1891) 二十五歲

本年,居家服丧。

秋七月,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刊成。

按:康氏是书最具破坏力者,在论《周礼》为刘歆伪造以助莽篡。曹元弼当时何以辨之今不得见,然其《复礼堂述学诗》有数处针对康氏此论,兹录二则,以窥其大旨。

《復禮堂述學詩》:“子政校《周禮》,即已録而奏之,時歆年尚幼,去莽篡時甚遠,且歆但有助莽篡逆,並無改竄古書之罪,漢人所共知。當時不信《周禮》者,林孝存不過以為瀆亂不驗,何休不過以為六國陰謀,其言固皆不足信,然從未有以為莽、歆增竄者。後儒歸獄亡新,直齊東野語,無稽不更之尤者耳。非聖誣經,貽禍後世,其極至於康有為《新學偽經考》。”[85]

又:“近康有為學不及王安石,而堅僻躁妄,言偽而辯,欺罔朝廷,流毒天下,遂致四海分崩,三綱橫決。新莽篡禍,暴秦焚坑之禍,倉猝並起,生民糜爛,乾坤或息,大亂蔓延,未知所厎。而始作俑者之邪説餘毒,猶將盡圓顱方趾之民,剥其膚而喋其血,籲可悲夫。安石假《周禮》,有為毁《周禮》,而皆以私智矜言變法。夫法非不可變,其在《易》,每卦六爻失位者當變,得位者不可變。‘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器可變也,道不可變也。其在禮,立權度量衡考文章之等,可與民變革者也,尊尊、親親、長長、男女有别,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若安石、若有為,直以不法之尤者耳,何足以變法?……昔孔子作《春秋》,一秉《周禮》。安石假《周禮》而廢《春秋》,有為誣《春秋》而毁《周禮》。其為貪饕權利、壞法亂紀之小人,則一而已矣。”[86]

九、十月间,曹元弼以《仪礼注疏後校》、《仪礼正义订误》及《十七篇释疑》未成稿三种合编,删定为《礼经校释》二十二卷。

《禮經校釋序》:“燧火再更,讀《禮》之下,檢視舊稿,以《正義》之書太恭人所手授,考正已得十九,乃取《後校》、《訂誤》及《釋疑》未成稿合編之,補其闕略,去其未安,寫成二十二卷。”[87]

《禮經纂疏序》:“日征月邁,及將再期,乃於讀《祭禮》外,粗理舊稿。竊念《儀禮正義》為太恭人手澤所存,元弼歷年考正,粗有端緒。謹取往時《後校》、《訂誤》及《釋疑》未成稿合而編之,補其闕漏,刊其乖違,勒成一書,名為《禮經校釋》。”[88]

按:“校释”之体,曹氏自叙云:“校者,校经注疏之讹文;释者,释经注疏之隐义,务求按之经而合,问之心而安。先儒说已是者,不复繁文,凡所辨证者,皆於义难明者也。”[89]

冬十一月,《礼经校释》编成,父曹毓俊命以授梓。仲兄曹福元及友王大纶助其校雠。

《禮經纂疏序》:“寫成清本,以呈家君。家君以為近得其正,命授梓人,以質當世達於禮者。又與兩昆詳論可否,無所疑滯,乃鋟諸版。……《禮經校釋》始於光緒九年[90],成於十七年十有一月。”[91]

《禮經校釋·條例》:“校勘之功,仲昆及執友王氏大綸為多。《燕禮》一卷,仲昆所繕録,文義之間多所是正。”[92]

光緒十八年 壬辰(1892) 二十六歲

春正月九日,曹元弼作《礼经纂疏序》[93]。十一日,作《礼经校释序》[94]

本月,《礼经校释》刊成。

《吴縣曹先生行狀》:“越歲,刊成以質當世。會稽李慈銘、長洲王頌蔚感推為高密功臣。”[95]

按:曹元弼晚年尝撰《礼经校释补正》一册,由王欣夫校录,未详何年,姑记於此。[96]

夏,张锡恭来函,订正《礼经校释》数条。[97]

春、夏时,梁鼎芬致函曹元弼,有《小雅》尽废,中国衰微之歎。[98]

《復禮堂述學詩》:“往余初識文忠於費屺懷前輩客席,論學甚合。别後年餘,自焦山寄余書云:‘《小雅》盡廢,則四夷交侵,中國微矣。風雨淒淒,君子不改其度,願與君同誦之也。’”[99]

秋九月十一日[100],张锡恭致函曹元弼,辨正《仪礼正义》从敖继公说之误一条。

壬辰九月十一日《張聞遠致曹叔彦書》略謂:“弟索居翫日,每誦尊諭,則悚然如臨師保,使人不敢自暴棄。切切偲偲,感人深矣。所論禮者理也,識議精到,證以傳、記,俾弟之錮蔽曠若發蒙,自當濯去舊見,敬佩尊訓。大著《禮經喪服正義訂誤》,屬稿已定否?竹邨先生禮學,《喪服》尤精。但其論為人後者服其本宗,從敖氏君善説,唯為其父母兄弟姊妹由本服降一等,餘悉以所後之親疏為斷,所言似誤。《喪服記》‘為人後於兄弟降一等’,按,《傳》曰:‘小功以下為兄弟。’注于上文‘于兄弟降一等’云:‘兄弟者,族親也。’《記》言‘于兄弟降一等’,言為小功者降服緦麻。推此而大功以上皆降一等可知,舉輕以概重也。此條録在《小功》章,且記者補經之未備。經于為人後者止言父母昆弟姊妹,故記此補之。胡氏言,此兄弟即昆弟,則非經所未備矣。胡氏又從段氏若膺説,經未言報,故記補言報。按,《不杖期》章‘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則為其昆弟姊妹皆報,義可互明,無須補言報也。又,《小功》章‘為人後者為其姊妹適人者’,注不言姑者,舉其親者,而恩輕者降可知。賈《疏》于‘為人後者為其昆弟皆降一等’,由此注推之也。《開元禮》有為人後者為其姑在室大功,適人小功,中殤、下殤緦麻,為其從父昆弟之長殤緦麻。《政和禮》有為人後者為其從父兄弟小功,女適人者為其姪之為人後者小功,近人《吾學録》據律例及道光四年大學士托津等奏議,創‘為人後者為其本宗服圖’,皆本鄭氏此注以推之。鄭義固得乎人心之同爾。胡氏力宗敖説,轉厈注義為非,未免昧於所蔽矣。且其言曰:‘為後有受重之義,抑其本宗之親,使厚於所後之親。孟子曰“天之生物,使之一本”是也。若本宗之親悉以本服推之,一一為降等之服,非二本而何?’是亦未之思也。夫以服其本宗為二本乎?則為其父母、為其昆弟姊妹何以不為二本?如云降其本服即不為二本,則于餘親之服,鄭、賈亦云降一等,非如馬氏不降之説也。且一本之義,于父母為尤切,服父母不為二本,服餘親乃反為二本乎?此亦胡氏千慮一失矣。知吾兄著《訂誤》,敢質所疑,幸詳教之。”[101]

是秋,梁鼎芬赴鄂主讲两湖书院,入张之洞幕。

光緒十九年 癸巳(1893) 二十七歲

春二月十日,曹元弼覆张锡恭函,改正张氏所示《校释》之误。

癸巳二月十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承示訂正拙著數事,精確之至。弟半年中亦自悟違失數條,容再録呈兄前。言近人成書大易,弟正中此病。惟望執事理而董之,俾得隨時更正,且《纂疏》不至遂非,則弟他日詭亂聖經、疑誤後學之罪稍可末/者,皆大君子之賜也。……‘宗婦’節‘亨者’,校曰云云,來示謂毛本於‘尸卒食’上有圈,當云‘尸卒食’節,甚是。張氏、胡氏亦以‘尸卒食’句别為一節。拙著分節,但依嚴本及張刻注疏,有注間之,即以為節,惟疏明標某某至某某者,乃依疏分之,以後儒分節皆以義定,互有異同,不如據本之畫一也。然古經本意實不如此,作《纂疏》時當悉如尊意,參酌先儒更定之。《少牢》‘羹定’節疏:‘魚臘爨在廟門外東南,魚臘爨在其南。’來示謂‘在廟門’上脱‘亞之’。又,《特牲記》云,‘牲爨’九字,按之《士虞》《特牲》兩經及本疏吻合無間,至當不易,已於拙著引尊説改定矣。《有司》‘司士’節謂,‘上司士所設於豕鼎之西’,來示謂‘司士’當為‘雍人’,未經校出。按,上注言之甚明,而弼失校,疏略已甚,兄言至確,即引‘補辨受爵’節注,‘位不繼于主人’云云,拙著此條駁疏,來示據《特牲》經正之,確然無疑。然則此亦封建尊尊之制,於此益歎疏之未可輕議也。敬即引改。”[102]

是春,曹元弼赴京,预备会试。

三月初一日,梁鼎芬来函,询在京见闻,并寄《东塾集》一部。

癸巳三月朔《梁節庵致曹叔彦書》略謂:“數年之隔,至得一面,又當乖離,使人罔罔。北上可喜,早脱場屋之苦,可省舟車之勞,非謂志士必當科第也。此回到京,有所聞見否。苕華之箋,想不勝歎,《小雅》盡廢,不必四夷交侵,已可危矣。先師文集刻成,奉寄一部。”[103]

秋,曹元弼妹发愿刻《孝经》以祈妹舅病愈,欲以其《孝经郑氏注後定》授梓。曹元弼以未写定,为之刊臧庸辑本《孝经郑注》。

《吴刻孝經鄭氏注序》:“去秋,余以刊《孝經》祈舅疾。既效,欲以余《後定》授梓,以文字未定,先取臧氏鄭注輯本刊之。讀《孝經》者必治鄭注,鄭注世無專行本,今而後可家置一編。注文闕佚,通人達士自當即單辭只義推見,童蒙之流,則成句可讀者讀之,不成句不可讀者暫置之可也。”[104]

光緒二十年 甲午(1894) 二十八歲

春正月十五日,曹元弼作《吴刻孝经郑氏注序》《跋》。[105]

二月十二日,康有为、梁启超入京会试。

夏四月十二日,曹元弼会试中式[106],後以目疾未与殿试。

《吴縣曹先生行狀》:“甲午會試中式,以目疾未與廷試。”[107]

五月初六日,康有为离京返粤。

按:本年曹元弼致梁鼎芬书,叙在京见闻,其中怒斥康有为。惜为残劄,无从其时月,姑附记於此。

《曹叔彦致梁節庵書》:“去夏見寸手教,意氣肫摯,誨以所不逮,誠感誠荷。承賜《東塾集》,謹敬受讀。側聞講席近在鐘山,大江南北得張制君以為帥,得執事以為師,孤獨困窮之士,顛越奸宄之民,復性遂生,在今日矣。弼在京年餘,蒿目時艱,言之痛心。小人陵君子,夷狄侵中國,滄海横流,至斯而極。賊民康有為貪天之禍,以匹夫熒惑天子,崇飾惡言,助夷猾夏,其意以為羲、農、堯、舜、周、孔皆不足法,而惟夷狄是從。人頭畜鳴,豈不哀哉!夫法久則弊生,設法救弊,似也然,必以聖賢至公無利、至正無邪之心處之……”[108]

秋七月一日,清廷对日宣战,甲午战争爆发。

七月四日,清廷命两广总督李瀚章销毁康有为《新学伪经考》。

冬十月,张之洞赴江宁,署理两江总督。

光緒二十一年 乙未(1895) 二十九歲

春正月十六日,日本攻陷威海卫,北洋海军覆没。

夏四月初八日,康有为发起公车上书。

是月,曹元弼补行殿试。

五月初五日,曹元弼因试卷字迹模糊,由二等降列三等五十名。

《吴縣曹先生行狀》:“乙未,補行殿試,時殿廷試競尚書法,習以成風。先生自幼以用精太過,目疾甚,不能作楷。閲卷者既列二等矣,有御史熙麟參奏,奉旨提卷呈覽。常熟翁文恭公方入直,面奏曹元弼雖寫不成字,實大江以南通經博覽之士。卒以字跡模糊,降列三等五十名,以中書用。文恭嘗太息謂:經生安能與時流争筆劃之工哉!”[109]

六月初,曹元弼返苏。[110]

六月十二日,曹元弼始记《懿斋日记》。[111]

《懿齋日記》:“夏六月十有二日,令月吉日,始記茲簡。”[112]

秋七月初,康有为在京师发起强学会,张之洞捐五千金襄助。

七月中旬,曹元弼致梁鼎芬函,痛论中国将渐入於夷狄禽兽,并言即赴金陵谒见张之洞。

乙未七月中《曹叔彦與梁節庵書》略謂:“嗚呼,洪水而後,為中國患者,莫如夷狄禽獸。然必中國先夷狄,而後夷狄入之;民人先禽獸,而後禽獸乘之。今天下滔滔,日趨於夷狄,相率為禽獸矣。民我同胞,物我與也,有心人能不赴水蹈火而救之乎。六月上旬,返自京師,擬即泝江而上,與執事痛論,且因執事以見於張制軍。因途中觸暑遇疾,困滯月餘,近始獲愈。將以明日買棹前往,以慰積年風雨之思。張制軍處,望為先容。《禮相見》之辭曰:‘某也願見,無由達,某子以命命某見。’鄭君曰:‘某子,今所因緣之姓名也。以命者,稱述主人之意。’博選方正廉潔有道之人,就所長任以事,審權勢之宜,折常變之中,方能救法弊而不至滋弊,豈患得患失之鄙夫所能徼幸而為之乎。雖然,有為其著聞者,其貪冒詖邪、包藏禍心而未經暴露者,奚啻千百其人。弼常謂今日天下之患,在於無人才。所以無人才者,由於無人心。所以無人心者,由於無學術。所望大君子閑聖道,息邪説,發揮許鄭之徽言,張惶程朱之精義,俾孔孟彝訓昭昭,揭日月而行,為天地蘇人心,為國家培元氣。弼亦當勉竭駑鈍,隨執事後,與子言子,與弟言弟,與臣言忠,堅持古訓,理申正道。”[113]

七月十九日,曹元弼至金陵,送李文田致张之洞书。

《懿齋日記》:“十九日,至金陵,送石農師所屬致香帥書。”[114]

七月二十三日,曹元弼谒见张之洞。

《懿齋日記》:“二十三日,見香帥。”[115]

七月二十四日,柯逢时来访。

《懿齋日記》:“二十四日,巽庵見過。……至下關。夕始入城,從巽庵飲。”[116]

七月二十八日,曹元弼访王树’,以著作互赠。

《懿齋日記》:“二十八日,訪王,卿大令,以拙著就正。大令亦出所著各書見貽。”[117]

按:《復禮堂述學詩》:“余又于金陵識王君,卿,以所著《大戴禮記補注劄記》見貽。”[118]或即此時事。

八月十六日,曹元弼自金陵返。

《懿齋日記》;“十六日,由金陵返,次於鎮江。”[119]

九月二十九日,曹元弼再赴金陵。

《懿齋日記》:“二十九日,如金陵。”[120]

冬十月八日,曹元弼谒黄体芳。

《懿齋日記》:“八日,見黄漱蘭師。”[121]

十月十二日,梁鼎芬来访。

《懿齋日記》:“十二日,星海見過。”[122]

十月十五日,张之洞聘曹元弼为书局总校。

《懿齋日記》:“十五日,香帥延為書局總校。”[123]

《吴縣曹先生行狀》:“時南皮張文襄公方督兩江,延為書局總校。”[124]

十月十七日,蒯光典来访。

《懿齋日記》:“十七日,禮卿見過。”[125]

十一月六日,杨模来访。

《懿齋日記》:“六日,楊範夫見過。”[126]

十一月十日,父曹毓俊殁,曹元弼得家电,即归。十四日,至家。

《懿齋日記》:“十日……夕得家中電,云‘父病即歸’。方寸大亂,不知所出。翼日曉發。十四日,至家,則父親已于十日辰刻棄養。”[127]

十一月二十八日,《强学报》第一号刊发光绪帝闰五月二十七日廷寄,并用孔子纪年。後张之洞数电强学会戒之,康有为及其弟子固执不改,遂相决裂。

十二月朔,曹元弼日记别为《倚庐纪痛》。[128]

光緒二十二年 丙申(1896) 三十歲

本年,居丧,日诵《金刚经》,读《孝经》《论语》《易》《礼》与朱子书。

本年日记有《明发庐日记》。[129]

光緒二十三年 丁酉(1897) 三十一歲

本年日记有《不远复斋日记》《潛圣斋日记》。[130]

春二月朔,曹元弼得汪鸣銮转送张之洞电,聘为两湖书院经学总教。

《不遠復齋日記》:“二月朔,讀《孝經》。汪師來書,以香帥電並所寄行用見貽。即定於初六日啓行。”[131]

二月初六日,曹元弼启程赴鄂。十四日,至武昌。

《不遠復齋日記》:“六日,如楚啓行。……十四日,至武昌。香帥授館機器公所。”[132]

二月十五日,曹元弼谒张之洞未见,见王秉恩、姚圻、张孝谦、刘洪烈等人。[133]

《不遠復齋日記》:“十五日,……謁香帥未見,約十七往。見提調王戍臣觀察名秉恩、張勝之同年名孝謙,語久,甚相得。見史學分教姚□□主政名□□、監院劉聘之名宏烈、謝□□名□□。兩廣文見過。是日,香帥致饗。”[134]

二月二十三日,曹元弼拜见楚地官长,见瞿廷韶。又访蒯光典。

《不遠復齋日記》:“二十三日,拜楚地當道,見瞿廉訪廷韶。訪蒯禮卿同年。”[135]

三月初六日,曹元弼谒见张之洞,并晤陈庆年等人。梁鼎芬来访。

《不遠復齋日記》:“六日,見香帥。晤陳善余、盧海田、潘樾堂、馬□□。星海見過。”[136]

三月八日,曹元弼访蒯光典。陈宗颖来访。

《不遠復齋日記》:“訪禮卿。陳孝堅名宗穎見過。蘭浦先生哲嗣也。”[137]

三月十日,曹元弼作《孝经疏》。

《不遠復齋日記》:“十日,讀《孝經》、朱子書、《説文》、《詩》、《周禮》。疏《孝經》。讀古文。講《説文》。”[138]

三月十一日,蒯光典命其兄子来学,曹元弼授之《说文》。

《不遠復齋日記》:“十一日,……禮卿同年命其兄子壽民、若木來受業,以《説文》授之。”[139]

三月二十五日,两湖书院开馆。

《不遠復齋日記》:“二十五日,兩湖書院開館。”[140]

夏四月初八日,曹元弼始上堂,为诸生讲六经大义。

《不遠復齋日記》:“八日,兩湖書院始教,講六經大義。諸生屬以所講筆之於書,從之。”[141]

四月初九日,曹元弼始为诸生讲《说文》。

《不遠復齋日記》:“九日,始以《説文》授諸生。本日講《序》四葉,依段注。”[142]

四月二十六日,曹元弼自筮得与斯文否,遇《大有》之《乾》。

《不遠復齋日記》:“二十六日,自筮終得與於斯文否,遇《大有》之《乾》。”[143]

夏六月,《湘学报》刊出“素王改制”之说。

七月十二日,张之洞致电湖南学政江标,戒勿陈此义。

《張文襄公年譜》:“《湘學報》卷首即有素王改制云云,嗣後又復兩見。此説乃近日《公羊》家新説,創始于四川廖平,而大盛於廣東康有為。其説過奇,甚駭人聽。竊思孔子新周王魯、為漢製作,乃漢代經生附會增出之説,傳文並無此語,先儒已多議之。然猶僅就《春秋》本經言。今日廖、康之説,乃竟謂六經皆孔子所自造,唐、虞、夏、商一切制度事實,皆孔子所定治世之法,託名於二帝三王,此所謂素王改制也,是聖人僭妄而有作偽,似不近理。”[144]

按:张之洞极恶《公羊》学素王改制、黜周王鲁等说,辟康、廖之谬论邪说,盖为张氏幕府中一主题,曹元弼当亦参与其中。其後,曹氏作《周易学》,於《会通》一节专论素王、王鲁等说乃汉《公羊》家有为言之,非《春秋》本义,与张之洞诫江标电云“孔子新周王鲁、为汉緻作,乃汉代经生附会增出之说”,若合符节,其辟康党之意甚显白。兹节录一则:

《周易學·會通》:“漢儒當秦糜爛生民、創舉痛深之後,喜天下之有王,急欲以孔子之道活夷滅創殘之余民,賈生、董子之徒務引其君以當道,志於仁,蕩亡秦之毒螯,復三代之善治。董子治《公羊春秋》,以為《春秋》孔子為萬世而作,漢繼周而王,萬世之始,則《春秋》即為漢作。故推衍《春秋》,以備時王制禮作樂、興太平之用。太史公曰:‘上大夫董仲舒推《春秋》義’,可謂知言。《春秋》尊周,故《公羊》家推以尊漢。所謂‘黜周王魯’者,黜周王漢也,以漢繼周,不以漢繼秦也;所謂‘以《春秋》當新王’者,以《春秋》當漢也;所謂‘素王’者,謂孔子有王德,已為漢立王法,猶孟子所謂王者師,班孟堅所謂孔佐也;所謂‘改制’者,《春秋》為漢製作,漢當准之以作禮樂、興太平也。《春秋》通三統,周存夏、殷之後,在漢則當存殷、周,故曰‘黜杞、新周、故宋’,王跡熄于周而興於《春秋》。《春秋》尊周,則中興之象也;漢儒謂《春秋》為漢作,則異姓之象也。于時漢未興,不可云王漢,以《春秋》魯史,故假魯為受命王,當漢處。……《春秋》之義,莫著乎《中庸》。《中庸》曰:‘為下不倍’‘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不敢作禮樂’‘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春秋》之謹嚴如此。故素王也,王魯也,以《春秋》當新王也,漢儒始言之,《春秋》絶無是義也,《公羊》亦無是文也,周人絶無是説也。”[145]

夏、秋间,曹元弼归家。

秋九月二十七日,曹元弼赴楚。冬十月九日,抵武昌。

《潛聖齋日記》:“二十七日,啓程赴楚。……九日,濟江,抵鄂城既濟宫。謁香丈未見。”[146]

十月十一日,王仁俊来访,痛论学术人心之弊,曹元弼深韪之。

《潛聖齋日記》:“十一日,王幹臣兄見過,痛論學術人心之弊,慨然以拯衰銷逆、斥佞黜邪為己任,君子哉。”[147]

十月十二日,陈庆年、王仁俊各赠书两种。

《潛聖齋日記》:“十二日,善餘貽書兩種。幹臣貽自著書兩種,意在息邪説,正人心。風雨雞鳴,足以振聾發聵。”[148]

十月二十日,王仁俊致函曹元弼,约请为《实学报》撰文。

丁酉十月二十日《王幹臣與曹叔彦書》略謂:“近日横議滔天,名教掃地,得執事振臂一呼,孔聖正學,如日中天,風雨如晦,雞鳴不已,詎惟三楚人文之幸。敝館設報,宗旨在尊君權、扶聖教,是以于民主之弊、改制之謬,皆齗齗致辨。近廣雅尚書深以為然,並及改制邪説。《湘報》現已改正,知恥會)兩湖縣為厲禁,見《湘學新報補正》並兩湖書院告示。光氣大開,群邪漸息。先生盍著一議,綜述敝報大旨、南皮扶持世教之苦心,並執事主講專宗綱常之宗旨,並略及西政之流弊,乘興為之,即當照刊敝報,以張吾軍何如?節庵先生,吾道干城也,盍慫恿其論撰乎?”[149]

十一月十七日,曹元弼与梁鼎芬结为兄弟,兄事梁氏。

《潛聖齋日記》:“十七日,與星海先生通譜,事以兄禮。”[150]

十二月初五日,马贞榆致曹元弼函,议效朱一新掌教广雅之法,改定学堂章程。

丁酉十二月初五日《馬貞榆與曹叔彦函》略謂:“故不如使諸生各執一藝,經、史、圖、地、算各擬執一書。而我輩提綱挈領以教之。如用功先後之節目,經史之要義、難義之類。今日講授,明日諸生各貢所疑,或各抒所見,我輩不必即答,退堂檢書,詳明答之。即抄所答、所問存在院中,以為學案。朱蓉生侍御在廣雅掌教時如此,故成《無邪堂答問》。則可以知諸生材力之高下,其獲益勝於每日課程百倍,收效又捷於每日課程百倍也。弟懷此欲言之甚久,今乘此會,請吾兄及姚、陳三兄堅力持此議上聞如何。”[151]

光緒二十四年 戊戌(1898) 三十二歲

春正月元日,《孔子改制考》刊成,康有为序之。

按:曹元弼後於《周易学·会通》力辟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之说[152],兹录其言,以窥曹氏当时反应:

《周易學·會通》:“我國家尊行孔子之道,如天之仁,覆育萬物,作人養士,三百餘年。方今中原多故,士之感憤報禮宜何如?而彼賊臣者,乃乘國步艱難之際,挾其無厭叵測之亂心,拔本塞源,狂狺反噬,先變亂聖經,淆惑人心,而後公然致難於君父,奸詐逆惡,至此而極。此《春秋》所當首誅之亂臣賊子也。嗚呼,君子小人處心之不同,其順逆相去豈止天壤耶?文王不稱王,而周人推尊以為王,是周人尊周也。魯實諸侯,而魯之儒者以成王賜魯重祭謂魯為王禮,是魯人尊魯也。孔子為萬世明王法,而漢人以為漢作,以《春秋》當新王,且因孔子豫為漢立法,而謂孔子為素王,是漢人尊漢也。雖其説不合於《春秋》,不合於《公羊》,而其意則勤勤至忠以尊其君,是固《春秋》尊周之義也。古人推《春秋》以尊君,賊臣乃巧藉以誣《春秋》、以叛國家。是賊臣者,非惟我孔子致罪人,《春秋》之罪人,《公羊》之罪人,乃尊周之周人、尊魯之魯人、尊漢之漢人之罪人也。孟子曰:‘世衰道微,邪説暴行有作’,暴行必以邪説為先驅。夫天下之所以尊尊親親者,以孔子六經三綱之教深入人心也。賊臣欲致難於國家,必先摇惑人心,-裂三綱,必先廢六經,排孔子。《春秋》專為正人倫而作,又賊臣所深忌而欲去其籍者,適有《公羊》家有為言之之説,可以巧借而倒持之。賊臣以為謗毁孔子,以激眾怒,不如誣衊孔子,以惑人心。於是騰其奸言,以誣《公羊》,以誣《春秋》,以誣孔子,使漢儒抱無窮之憾於千載之上。其餘六經與《春秋》相表裏足以破其奸言者,概斥以爲僞,而豈知《春秋》之文具在,《公羊》之文具在,漢儒之説其意昭然,萬萬非賊臣之所得而誣借者乎?亂臣賊子,非一朝一夕之故,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153]

正月初四日,张之洞致电曹元弼询张锡恭,拟延其为两湖经学分教。

《致蘇州閶門内翰林院内閣曹叔彦》:“知初十日後來鄂,慰甚。務望早臨,以便豫商課程,早向諸君議定,免致久延,切禱。除服時仍可回蘇。聞松江孝廉張君錫恭經學甚深,與閣下至好。張君系治何經?能兼通諸經否?祈示知。擬延請來鄂作幫分教,以為閣下之助。尊體稍可節勞,束脩擬六百金,即望速作專函詢商。如有意願來,請即同來,商酌一切,尤感。張君川資當即寄,關聘到鄂再送,祈即電復。支。”[154]

正月初五日,光绪帝召见康有为。

正月初七日,张之洞再来电,闻张锡恭讲《公羊》,则不必来,另请寻史学分教一位。

《致蘇州閶門内内閣曹叔彦》:“聞張君錫恭系講《公羊》,如此則於書院既不相宜,前電請作罷論。如閣下知有博通史學之人,祈速示。擬添延史學分教一位,以助姚、陳兩君,務即示覆。陽。”[155]

二月初一日,梁启超、谭嗣同、唐才常在湘创设南学会,皮锡瑞为学长。

三月末,张之洞撰成《劝学篇》,以辟邪说,正学术,维世道。曹元弼因撰《原道》《述学》《守约》三篇广之,以示诸生治学之方,亦其所自道。

《吴縣曹先生行狀》:“先生撰《原道》《述學》《守約》三篇,示諸生治學之方,亦先生所以自道也。”[156]

《復禮堂述學詩序》:“公既為《勸學篇》,又屬元弼編《十四經學》。先為《原道》《述學》《守約》三篇,以提其綱。”[157]

是时,由守约之法,曹元弼撰《孝经六艺大道录》一书,以《孝经》会通群经,先作《述孝》篇,并列纲目百则。

《孝經鄭氏注箋釋》:“承閣師張文襄公見商,竊欲以《孝經》會通群經,撰《孝經六藝大道録》一書,以明聖教,挽狂瀾,先爲《述孝》一篇。公然之。”[158]

《復禮堂述學詩》:“戊戌間,邪説横流,暴行將作。學非而博,言偽而辯之徒,謀亂天下,先亂聖經。張文襄師與余商榷,欲將經義提綱挈領,昭示學林,以閑聖道,放淫辭。余謂六經之本在《孝經》,因静思窮神,為《述孝》一篇,以《孝經》貫通群經,列目凡百,公深然之。”[159]

又,张之洞属曹元弼依《劝学篇·守约》所立七目,经别为书,撰《十四经学》,立治经提要钩玄之法。

《周易鄭氏注箋釋》:“文襄師以世道衰微,人心陷溺,邪説横行,敗綱斁倫,作《勸學篇》以拯世心,内有《守約》一章,立治經提要鉤元之法,約以明例、要旨、圖表、會通、解紛、闕疑、流别七目,冀事少功多,人人有經義數千條在心,則終身可無離經叛道之患,屬元弼依類撰集《十四經學》。”[160]

《吴縣曹先生行狀》:“未幾,文襄命編《十四經學》,立治經提要鉤玄之法,約以明例、要旨、圖表、會通、解紛、闕疑、流别七目。”[161]

夏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戊戌变法开始。

五月十一日,沈曾植应张之洞聘,来鄂主讲两湖书院史学。

六月初七日,黄绍箕进张之洞所著《劝学篇》,颁各省。

是夏,张之洞拟刊《正学报》,辟诸报谬论。先作《正学报序例》,曹元弼与梁鼎芬、王仁俊等两湖同人列名焉。[162]

是夏,沈曾植读《孝经六艺大道录》後,言当以“弟”“顺”义作文,辅翼此书。

戊戌十二月十二日《沈制植與黄穆琴書》:“夏間曾與叔彦言而太息,謂暇時當以弟字、順字貫串作一文字,與渠書相為表裏。”[163]

秋八月初六日,慈禧下旨捉拿康有为等人,戊戌变法失败。

按: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论及康有为戊戌变法事云:“我朝列圣厚泽深仁,浃民肌髓,皇祚历年,当过殷周。孝钦显皇后任用贤将相,戡夷大乱,宏济苍生。德宗景皇帝励精图治,明目达聪,亲政之初,庶绩咸熙,将成中兴莫大之业。遭时艰厄,不得已而通变作新,为我民(捍患。时大学士翁同龢延揽人才,既得识时务之豪傑,而康有为以一知半解,卤莽灭裂,乱次以济,贻误大政,遂为奸臣袁世凯上诬圣王、下愚黔首、反易天常、窥窃神器之资。如尧忧洪水,四嶽荐鲧,而神奸於共、驩,敷治未得舜、禹,五行汩陈,乱靡有定。此非独我朝之不幸,乃万万生灵之大不幸,五帝、三王以来中国人伦之大不幸也。”[164]

冬十一月二十二日,《孝经六艺大道录》之《述孝》篇及其目录刊竣。

《篤信齋日記》:“二十二日,《孝經六藝大道録》首篇及目録刊成。”[165]

十一月二十三日,梁鼎芬请曹元弼为其子开蒙。

《篤信齋日記》:“二十三日,節庵命為其長子學蠡開學成禮。”[166]

戊戌十二月十二日《沈制植與黄穆琴書》:“節庵書院中極忙,前月其郎入塾,請曹叔彦開蒙,自言此十六年來第一稱心事。”[167]

十一月二十九日,曹元弼将归,谒张之洞论学。

《篤信齋日記》:“二十九日,……謁香丈論學。”[168]

十二月初一日,曹元弼自鄂归家。

《篤信齋日記》:“十二月朔,節庵招飲。與孝堅、海田同行歸。”[169]

十二月十二日,沈曾植致函黄绍箕,信中盛赞曹元弼《孝经六艺大道录》。

戊戌十二月十二日《沈制植與黄穆琴書》:“叔彦新著《孝經六藝大道録》,粹然儒言,有關世教,而此間名士多輕之訕笑之者,漢宋之障,乃至於此乎?今日世道知大患在少陵長,賤犯貴,其捄之術曰: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論語》開章首言學,舉世知之;第二章重言孝弟,乃舉世忽之。犯上之與作亂相去幾何?而有子之言警切如此。”[170]

是年,曹元弼与梁鼎芬感於近世文义破碎,经术晦亡,因同辑《经学文钞》,以明大义、正人心。先成《周易文钞》两册。

《經學文鈔序》:“道咸以來,考據之學漸流破碎,小言害義,耗心絶氣於一名一物。既于先王大道經世之務,扞格不入,迷惑無聞,而巧説騁辭,變本加厲,遂以倡狂怪誕之言,蕩眾心而召世禍。近復雜以支離鄙倍之名詞,奇袤不衷生於其心,發於其言。文義亂則古訓亡,經術晦,是非無正,三綱五常無不可横-倒懸。揆厥由來,未始非分文析字,説不急之言,不能使學者因文見道,明體達用,階之厲也。光緒戊戌,元弼應閣師南皮張相國聘,主講兩湖書院經學,與執友梁節庵先生慨論此事,不勝斯文墜地之懼。節庵以為不興其藝,不能樂學,造就人才自正人心始,正人心自明經術始,明經術自深通文義、好之樂之始。因撰集自漢以來經師指説大義之文,足以羽翼聖經,扶持名教感發人之善心者,匯為一編,淺闇一得,亦蒙采録。復屬元弼更加搜補。”[171]

《周易鄭氏注箋釋序》:“光緒丁酉、戊戌間,應閣師張文襄公聘,主講兩湖書院經學。與執友梁文忠公同編《經學文鈔》,先成《周易》二冊,皆發明大義,通貫源流之文。”[172]

《復禮堂述學詩》:“尋文襄移節兩湖,節庵游吴中,避暑鎮江焦山海西菴。臨江讀《易》,俯仰乾坤,清氣浩然,取法亭林,熟復程傳,遇切中學術治道利病處,輒連圈識别之。光緒戊戌,與余同掌兩湖書院教事,出此編見示,想與極論世運否泰之由,深慨學術文體之壞,約與余同編《經學文鈔》。當時即成《易鈔》兩冊,商榷去取,具有微意。”[173]

是年,曹元弼用力在《易》,欲著《周易郑氏义》,先作序,定义例。[174]

《周易鄭氏注箋釋》:“余功兼及諸經,而于《易》用功較多……與執友梁文忠公同編《經學文鈔》,先成《周易》二冊,皆發明大義,通貫源流之文。講授之暇,恭讀《周易折中》,每卦以《注疏》,《集解》,惠、張、姚三家之書,及其他《易》説之善者比次觀之。欲為《周易鄭氏義》,先作序文,定義例。”[175]

光緒二十五年 己亥(1899) 三十三歲

本年日记为《笃信斋日记》。[176]

本年,曹元弼居家论撰《十四经学》,自《周易学》始。

《周易鄭氏注箋釋》:“屬元弼依類撰集《十四經學》,自《周易》始,積年沉思。”[177]

《吴縣曹先生行狀》:“先生以茲事體大物博,任重道遠,發憤覃思,閉户論撰,寢食俱忘,晷刻必争,冀速撰于成。”[178]

春一、二月间,张之洞、梁鼎芬属曹元弼延张锡恭为两湖书院经学分教。

《純儒張文遠徵君傳》:“余夙與梁文忠公言君行高學深,當世罕儔。文忠以語張文襄師。己亥,師及文忠屬余轉延君為兩湖書院經學分教。”[179]

二月十日,张锡恭来函,言先受松江府聘,不能就两湖分教。曹元弼欲电告梁鼎芬,并作函详述之。

《篤信齋日記》:“十日,聞遠來書,以先受松江府聘,不能就兩湖分教。其不失信若此,可敬也。當專電復星海,並作書詳述厥故。”[180]

三月初六日,张之洞电招曹元弼赴两湖任教。七日,曹元弼以《十四经学》之编辑任重道远,辞两湖讲席。

《篤信齋日記》:“六日,……南皮公來電見招。七日,……復南皮公電。”[181]

《經學文鈔序》:“其明年(己亥),元弼以南皮師命編《十三經學》,辭講席,歸杜門著書。”[182]

三月二十四日,张之洞来电,允曹元弼辞两湖教席。

《篤信齋日記》:“二十四日,……南皮先生來電,辭分教得命矣。”[183]

三、四月间,黄绍箕致信曹元弼,以京师大学堂讲席相邀。

己亥七月《黄仲弢與曹叔彦書》:“嗣又為大學堂事所牽,率曾有書奉,懇高賢屈臨講席,以培植闔堂中西諸學之根本。徑寄鄂渚,不審曾否轉達台端。”[184]

夏四月初六日,张锡恭来函,言初七日赴鄂应两湖教席。

《篤信齋日記》:“六日,聞遠來書,言初七日啓行赴鄂矣。”[185]

五月初九日,黄体芳卒。曹元弼悲痛甚,为作挽联一幅。

《黄體芳集》載曹元弼挽聯:“為天下紀綱人才教化國運,為挽狂瀾,身在社稷,功在斯民,江漢秋陽,明德必祀百世;與海内忠臣孝子義士仁人,同聲痛哭,生我父母,成我夫子,天高地厚,心喪豈獨三年。”[186]

自春及夏,曹元弼居家选《经学文钞》,并校疏《礼经》。

《篤信齋日記》:“二十五日,……選《經學文鈔》。

“二十六日……每日自八點至十二點,編《禮》,述而不作,即有深悟卓見,亦俟暇日補之;十二點至一點,疏《禮》;一至二,讀《孝經》及他經,並選先儒説經文;二至四,校《禮》;四至五,讀詩古文,陶寫性情,或縱筆所之,發抒藴蓄;五點後,講書;六點至七點,閉目數息。”[187]

己亥夏《曹叔彦與張聞遠書》:“弟編書邇來始得續前業,努力為之。”[188]

六、七月间,曹元弼致信张锡恭,询两湖书院近状。

己亥夏《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兄此行宣教明化,楚士之幸,天下之幸也。聞有大著數篇,乞見示。節庵古之君子,與兄以道義相切磋,其視脂韋面諛之交,相去奚啻天壤。我輩求友,固惟責善救過是望。其勸兄為羅(原誤‘盧’)忠節,尤深合鄙見。忠節自言兵法在‘知止而後有定’一節,名言至言,非兄其孰能與於斯。鄂中情形如何,同事尤相得者幾人?乞示知以慰懸思。”[189]

秋七月,张锡恭覆函,自述师罗忠节从“宏毅”二字著眼,并及两湖书院近状。

《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節庵教以師羅忠節公,弟未知下手處。近因讀《羅山遺集》,竊謂忠節之學,宏毅二字盡之。蓋其以《西銘》為標準,而於理一中知其分殊,站定腳根,硬著脊樑做去,非所謂仁以為己任者乎?觀其處貧困而益堅,風雨如晦,雞鳴不已,傷病瀕危,神思不亂,非所謂死而後已者乎?師忠節者,宜在此等處著眼。……自到鄂時,節庵令紓所見,即草《經學大指》四篇。前日即擬録稿呈政,因稿本為父執顧香遠先生攜去,今尚未擲還。一俟還下,即當録呈。……弟之到鄂,為兄攝館也。南皮關聘須兄到鄂後-之。同事諸君馬季立先生最相得,馬君與李仲約夫子友善。弟以兄長之禮事之。陳君善餘則固素友善者也。承詢及,附聞。”[190]

七月二十三日,曹元弼覆函张锡恭,言八月二十前启程赴鄂,并劝张氏代己主讲经学教席等事。

己亥七月二十三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尊論學羅忠節在宏毅二字,精當切實,願相與免之。弟雖不才,敢不自力。大著《經説》,急思一讀,如不及付鈔,請攜至鄂中。……大約極遲至八月二十必起程,盡八月必能相),快承大教,且讀尊著也。執事主講經學一席,學術行誼皆足上紹先賢,下法多士,弟所萬不能及。弟一事且恐不給,兩事斷難勝任,請兄萬勿固執謙讓。弟到鄂後當以此面達南皮公及節庵先生。”[191]

秋八月下旬,曹元弼赴鄂。

光緒二十六年 庚子(1900) 三十四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论撰《十四经学》。

夏五月二十五日,清廷对八国联军宣战。

五月三十日,张之洞、刘坤一派代表共订《东南保护约款》。

秋七月二十一日,慈禧太后一行仓皇西逃,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城。

光緒二十七年 辛丑(1901) 三十五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论撰《十四经学》。

光緒二十八年 壬寅(1902) 三十六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论撰《十四经学》。

夏秋间,曹元弼以内表弟丁吉庵之请,作《丁氏重修族谱序》,大善此举敦睦亲族,挽救世道。[192]

是年,正谊书院改办为苏省中学堂,学堂总办刘体乾请曹元弼主讲经学,曹氏以《孝经》《说文》为教。

《復禮堂述學詩》:“往者吾吴正誼書院初改學堂,劉健之觀察體乾固請余主講經學。余以《孝經》大義、《説文》要旨授諸生,作《轉注説》一篇示之。”[193]

光緒二十九年 癸卯(1903) 三十七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论撰《十四经学》。

冬十一月二十六日,清廷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

光緒三十年 甲辰(1904) 三十八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论撰《十四经学》。

春,曹元弼为吴县学子说《原道》《述学》《守约》三篇,并刊行之。

《經學通義開宗》:“甲辰春,授吾黨學人經義,開張宗本,説此三篇。”[194]

《復禮堂文集·守約》篇末:“光緒甲辰,為吾鄉後進説此三篇,刊行之。”[195]

光緒三十一年 乙巳(1905) 三十九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论撰《十四经学》。

本年日记有《日知後录》《寻孔颜乐斋日记》。[196]

夏,张锡恭来函,言松江将办中学堂,请曹元弼荐教员。

癸卯夏《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敝地現欲起辦中學堂,而居近申江,尨言喧雜,聘請分教尤難其人。吾兄意中如有品學端方,兼通算術、圖畫、物理、化學者,幸舉以相高。弟意欲求名師,當不惜重費,苟無其人,科不必備。若使非聖無法之人倡鳴邪説,縱嫻欲藝,其如非道藝何?惟兄取友必端平,日以閑先聖之道為己任,伏祈詳示"幸。”[197]

六月二十三日,曹元弼覆张锡恭函,荐汪仲嘉、唐尧栋等人,并言可选两湖旧生充任教习。

癸卯六月二十三日《曹叔彦與張聞遠函》略謂:“離索四年,風雨之思,靡日去懷。其間中原變故,心折骨驚,兄悲家事,弟困身病。……弟編書歲月半為病侵,所成過半,爽諾已久,欲速不能,實深慚歉。目光益短,百事廢弛,欲求養身、讀書兩不相妨之術而卒未能。……承屬代延圖算各門教習。弟意中有兩人,一世丈汪仲嘉明經,……其一,小徒唐樸丞堯棟,即唐蔚之之從弟,……如兩人或以他事不能遠出,弟意可致書梁節庵或黄仲弢,招兄兩湖書院舊徒來充教習。兩湖諸生素無離經非聖惡習,又兼通經史圖算,一人可兼兩三人之用。修脯從豐,亦不至有支絀之慮,兄意以為何?”[198]

秋七月初,张锡恭来访,畅谈。

癸卯七月二十九日《張聞遠與曹叔彦書》:“月初暢聆雅教,一洗塵襟。”[199]

秋八月四日,清廷准张之洞、袁世凯奏,自明年废科举,推广学堂。

八月九日,曹元弼思定撰著日程。

《日知後録》:“九日,獨坐沈思,日月逾邁,如水東流,喟然大息。思所以補既往而策將來者,度精力,計時日,定程期,自一日以迄没身,無惑心無棄言焉。”[200]

八月十日,曹元弼撰《孝经学》“要旨”一节,并辨图书先天後天等。

《日知後録》:“十日,八點至九點,究《孝經》大義;九至兩,辨河圖洛書先天後天;兩至三,讀古人文詩,若經師文,以暢懷導氣;三至四,作友朋書問;四至五,温《周禮》;五以後,百家。”[201]

八月十一日,曹元弼撰《孝经学·明例》一节。

《日知後録》:“十一日,八至九,釋《孝經》例;至十三日畢。九至兩以後,同前。”[202]

八月十三日,曹元弼撰《周易学》“图表”一节,并定即日起撰著《十四经学》日程。

《日知後録》:“十三日,九至兩,定《易》圖。餘如前。

“十四日,八至九,輯《孝經》與群經相通之義;九至兩,校補《周易》‘會通’;十九日畢。餘同前。

“二十日,八至九,解《孝經》難義數事;九至兩,前數日有未竟之緒則補之。餘同前。

“二十一日,八至九,定《孝經》條例目録;九至兩,定《周易》條例目録,並群經通例;約二十五日畢。餘同前。

“二十六日,自朝至暮作《易》序,約二十八日畢。

“二十九日,作《孝經》序,約九月初二日畢。

“(九月)初三日,作群經總序,約初五日畢。

“初六日,作上張宫保書,約初九日畢。

“初十日,作致梁星海書,約十一日畢。

“十二日,作致汪荃台書。自二十六日至此,每夜温經史古文能背誦者。

“十三、十四兩日,校《孝經》《周易》校改處。

“十五日,八至兩,校《禮》説,至月杪畢,隨定條例目録;兩至三,讀古文、《周禮》,致友朋書如前。

“十月朔,作《禮》序,至初三日畢。

“初四日,八至兩,定《禮》圖,餘讀古文等如前。

“初五日,八至兩,温《禮經》,掇其與群經相通之義,約二十五日畢;餘讀古文、《周禮》等如前。

“二十六、二十七日,容有未備,補之。

“二十八日,八至兩,讀《周禮》;兩至三,讀古文;三至四,作友朋書問;四至五,讀《孟子》。至十一月十八日畢。

“(十一月)十九日,九至兩,讀《禮書綱目》。至十二月初八日畢,《周官》‘明例’始無遺憾。餘讀古文、《孟子》如前。

“(十二月)初九、初十日,刪友孫仲容書。

“十一日,八至兩,校《周禮》説,隨定條例目録,約二十日畢。

“二十一日,考正數事,約來年正月初十畢。月半前定圖,十六至十八作序,十九、二十定流别、闕疑。

“(丙午)正月二十一日,八至兩,校《孟子》説,月杪畢。例目即定。

“二月朔,考正孟子事,約八日畢。

“初九日,刪《孟子字義疏證》,兩日畢。月半前,序《孟子》,並定流别。

“以上各經均于明年二月望前告成,如今年至楚,則須於後一月或兩月。

“以上各經成後,當以四十五日粗讀《易》一過。

“六月朔,八至兩,治天文地理;兩至五;治古文算學,與友朋書。約八月畢。

“九月至丁未正月杪,治《尚書》成。“丁未二月至四月,二戴《禮記》成。

“五月至歲杪,《春秋》三傳、《國語》成。

“戊申正月,治《論語》,一月畢。二月治《詩》,五月畢。至己酉,《爾雅》《説文》畢。《易》《禮》書成。

“庚戌、辛亥,《孝經六藝大道録》餘成,《孝經注》成。

“壬子以後,編《經儒法則》。觀古詩文及養生書,為老而自息計矣。”[203]

八月下旬,张锡恭来函,言著《周礼官联表》及校正《孔子世家》等事。

癸卯八月下旬《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承示勉成《周禮官聯表》,敢不祗承。已成者,有養民、教民之聯事小記,俟有寫手當就正有道。弟近日亦苦小疾,輟課已久。常思欲副前日面諭點勘《孔子世家》之意,全録原文,注其疑信於其下,又旁采經子之可信者復益之,盡削《家語》及鄙俗之誣。因病而輟,病起必當踵成。”[204]

光緒三十二年 丙午(1906) 四十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论撰《十四经学》,编订《经学文钞》。

本年日记有《丙午学记》《礼堂写经记》。[205]

夏六月,张锡恭来函,辨正《校释》论“绅”字义,并呈近作《世族论》一篇。

丙午六月《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弟近讀任侍御《弁服釋例》,心醉焉。中有論‘紳’為申重之義,與大著《禮經校釋》中説為申束之義不同。然以《雜記》‘申加大帶于上’鄭君注義考之,雖非釋‘紳’字義,而大帶在革帶上,鄭君已有明文,不識兄釋鄭君《雜記》此注有别説耶,抑偶不憶此注耶?且革帶以系韍佩,使在大帶之上,則佩韍系綴之處人人得見之,似與古人盡飾之道亦有不合。乞兄再詳思之。如弟言紕繆,乞即加镌正,一豁愚蒙。如或幸中,亦望示明,使得自信其説也。近讀《左傳》,以管窺所得作《世族論》一篇,茲特録呈,乞為賜閲,並祈批示,駁其紕繆。日月逝矣,批誠求道,猶恐不及,幸兄勿為客氣也。弟于兄言,罔不奉之如師箴,讀《禮》必宗鄭注,實自兄啓之,故敢誠意以質正,惟鑒詧之。”[206]

秋七月十三日,清廷颁诏预备立宪。

七月下旬,曹元弼覆函张锡恭,称许《世族论》,并述近日撰著。

丙午七月下旬《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拜讀祗領,莫名欣感。方今人心陷逆,日深一日,(蠻髧之成俗,懼乾坤之或息,言念君子,頃刻不忘。大著《世族論》,深通沈懿,語語至理。或有以伯鯀生禹,堯、舜生朱、均,文王生管、蔡為難。不知此偶然之事,大德大凶間有不擇地而生者,要不可因此而疑族類為無憑。猶之上知下愚,非習所能移,要不可因此而疑教化為無益也。聖人制禮,經傳立言,多就常者同者論之,所以為萬世不易之典。大著已載入《經師文録》。人情不相遠,即棄禮背本者見之,倘亦有憮然為間之機乎?……日月逝矣,歲不我與,四十無聞,重自悲憾。六月以後,董理舊業,將《婦人不杖》《大夫尊降服》《女子子擬降旁親服》細加商訂。又將《大學注疏》與朱子《章句》合讀,略有所得,擬次第托人録出寄呈,求兄審定是非。茲先附上《大夫尊降服辨》一篇。此事關係禮教人心甚大,弟積思良久,終不敢自信,務祈指教。所示《雜記》中‘加大帶’一義,弟往時實疏忽未及,當再更定呈教。歷年於《春秋》似有所會,已托人抄録若干條,録畢續寄。當今儒者風頽,人倫師友幾乎息矣。一髮千鈞,中流砥柱,惟賴我兄,碩果不食,天地之心,終有時而復,惟當貞固以俟之耳。”[207]

光緒三十三年 丁未(1907) 四十一歲

春正月二十二日,曹元弼赠叶昌炽《孝经六艺大道录》《经学通义开宗》两书。

《緣督廬日記鈔》:“廿二日,……叔彦贈《孝經六藝大道録》一冊、《經學通義開宗》一冊。”[208]

正月二十四日,清廷允岑春煊、溥良等奏,开设礼学馆。

夏五月二十九日,张之洞奏立湖北存古学堂,并定《存古学堂章程》。

秋七月十六日,曹元弼作《书张相国奏立湖北存古学堂摺後》成。[209]

是时,张之洞电招曹元弼为鄂存古经学总教,谓但发明大义,指示纲领,不必驻堂。

丁未十二月《上南皮張孝達相國書》:“秋七月,蒙電招命为存古學堂總教。”[210]

辛亥正月《與張次珊前輩書》:“張文襄師見招時,本云但請發明大義,指示綱領,不必常川駐堂。”[211]

七月末,曹元弼至鄂,面呈张之洞《书张相国奏立湖北存古学堂摺後》一篇,及写定《周易学》《礼经学》《孝经学》三种。[212]

《藝風老人日記》:“(七月)卅日,己未,晴,……抱冰師招飲于員警學堂,□□□□卿、曹叔彦、葉奂彬、席□生、黄樂□□席。”[213]

庚戌《與張君立京卿書》:“憶丁未之秋,先師重招至鄂,面呈《書後》一篇,及《周易》《禮經》《孝經學》三種。師覽《書後》篇一周,深加獎許,三《學》均約略賜覽,嘉其得經意,不負指授,仍發還,命將各《經學》次第論撰,俾可速刊,以正人心。”[214]

八月初三日,张之洞渡江北上,履任军机大臣,曹元弼率学堂诸生往送。是夕,曹元弼归苏省。

丁未十二月《上南皮張孝達相國書》:“八月初,敬率學堂諸生送旌旟。……元弼八月三日夕自漢皋返省。”[215]

八月初六日,曹元弼见梁鼎芬、黄绍箕,商榷存古学堂授经章程,商讨注释张之洞《学堂经学教法》。

丁未十二月《上南皮張孝達相國書》:“越三日,見節庵廉訪、鮮庵提學,商榷授經詳細章程,謹將尊定《學堂經學教法》不揣愚昧為之注,以往復商論未定,未即寄呈。”[216]

九月初,曹元弼赴汴省仲兄曹福元。在汴将《原道》《述学》《守约》三篇再加删改,并《书张相国奏立湖北存古学堂摺後》及曹福元《正宗旨以祛学界流弊说》付印,以示鄂诸生。

丁未十二月《上南皮張孝達相國書》:“時學生考録尚未齊,元弼無事,省家兄福元于汴梁。……元弼在汴將拙撰《書後》付印。又家兄福元有《正宗旨以祛學界流弊説》一篇,請而印之,回鄂並以示諸生。又舊作《原道》《述學》《守約》三篇略加刪改付印,印就當寄呈。”[217]

九月十三日,清廷命各省速设谘议局。

九月十九日,《申报》刊出《礼学馆延聘顾问官绅、纂修人员名单》,孙诒让、曹元忠、张锡恭等列名纂修。[218]

是月,曹元弼致书黄绍箕,叙豫省高等学堂近状,并言撰辑存古讲义事。

丁未九月《曹叔彦與黄仲弢書》略謂:“方今扶危濟否,發奮自立,莫急興學,而一或不慎,又適以速天下大亂,抱薪救火,愈甚無益,失之毫厘,謬以千里。二十二行省主持學務,如公之博通萬方,深正大本,囊括網羅,折中至當者,蓋景星慶雲,不能有二。元弼昔奉教于先師,粗聞大道之要,至理之極。今又得承序左右,以所示轉授諸生,用抒憂世扶教之,愚心何幸如之。到汴後,以盛教高義語家兄,相與歎慕欽仰不置。豫中客藉高等學堂,由家兄董理,舉六經大義以教忠孝、遏逆亂。一通文辭,自一話一言必求明白通達,不得以支離轇轕、不可通之新名詞於亂雅言。一求事實,凡各科西藝必憑實驗精進講求,不得徒説空理。規模雖未能如鄂省宏遠,而宗旨一與大雅相符。去年曾代陳中丞作記一首,擬檢出呈政。元弼所編《易》《禮》《孝經》義三書,在此鳩工繕寫,寫畢回鄂,就公快談。越一二日即治江而歸,行笈無書,拙刻《通説大義》諸篇亦已散盡。亟擬抵里後編輯講義,以備學堂課本。”[219]

冬十一月,曹元弼至存古,上书张之洞,并寄《书张相国奏立湖北存古学堂摺後》十册。

丁未十二月《上南皮張孝達相國書》:“前月中,初至舍,以有微恙,不能動心,授意學友代草一啓,並在豫所印拙書大疏後十冊寄京,由伯兄元恒轉呈。”[220]

十二月二十三日,黄绍箕卒於任。

按:曹元弼为黄绍箕撰挽联云:“惟先生懿德大雅,博学为政,仪型海内,施及方外,異域致我国有人,惊歎中朝来麟凤;嗟後死陨涕摧心,感时伤事,远悼周、孔,近痛师传,哭寝问苍天何意,忍将厄运促龙蛇。”[221]

是月,曹元弼以前书有所未尽,更上一书与张之洞。[222]

年末,江苏巡抚陈启泰、布政使朱之榛议设苏省存古学堂。

是年,曹元弼在院为诸生讲《原道》《述学》《守约》三篇,并同梁鼎芬重新审定《经学文钞》。

《復禮堂文集·守約》篇末:“丁未,主講鄂存古學堂,稍潤色(《原道》《述學》《守約》)以授楚士。”[223]

《經學文鈔序》:“去年又以師命總教湖北存古學堂,至鄂與節庵商量舊學,重將此編審定。”[224]

光緒三十四年 戊申(1908) 四十二歲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温故录》《复礼堂日记》。[225]

本年,朱之榛聘曹元弼为存古经学总教,仍兼鄂学。

《經學文鈔序》:“今年我省中丞陳公先各省放立存古,朱竹石師主持其事,以紹吴中鄉先輩之絶學,挽近來士習之披猖。元弼復承乏為總教。”[226]

本年,礼学馆修《大清通礼》,从兄曹元忠为纂修,推荐曹元弼入馆。曹元弼以兼苏、鄂存古教事辞,仅存顾问。

《誥授通議大夫内閣侍讀學士君直從兄家傳》:“戊申,朝廷立禮學館修《大清通禮》,溥玉岑尚書奏派兄為纂修,規劃條例,延聘師儒,悉諮訪焉。兄由是薦林,霞大令頤山、張聞遠同年錫恭、錢復初孝廉同壽及余。余以蘇、鄂存古學堂事,未能入京。”[227]

《純儒張聞遠徵君傳》:“丁未、戊申間,朝廷開禮學館,徵天下有道之人修《大清通禮》。溥玉岑尚書奏保君與復初、君直兄及余。余以方任湖北、江蘇存古學堂事,未能應徵。”[228]

春正月十五日,曹元弼致函张锡恭,言如不就礼学馆之招,可来掌教存古学堂。

戊申正月十五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兄如入都就禮學館,光贊大猷,扶植名教,固大善。如憚遠行,則此間存古學堂相需甚殷,能否蒞止,千乞賜示。”[229]

正月十六日,曹元弼致函叶昌炽,代朱之榛聘叶氏为存古学堂总教。

《緣督廬日記鈔》:“正月十六日,得叔彦一函,述朱竹石方伯之命,存古學堂將以不佞為總教。其宗旨在正人心、尊經學、扶植倫常、挽回風俗,何敢當!何敢當!自維晚節頽唐,修名不立,記問荒落猶其次也。忝顔皋比,謗立至矣。”[230]

是日,曹元弼启程赴鄂。

戊申正月《張聞遠與曹叔彦書》:“旋即奉兄十五日手書,知已赴鄂。”[231]

是日,张锡恭致函曹元弼,言已应礼学馆之招,不能赴存古。[232]

正月二十五日,曹元弼定今年读书、编书日程。

《復禮堂温故録》:“正月二十五日始,《孝經疏》兩日。《孝經集傳》。日二十五葉,約六日畢,盡二月初八前終此兩書。《周易虞氏義》。日六葉,約四十日畢。校《周易學》。日十葉,約四十日畢。三月前盡《易學》。《禮經》。日六葉。校《禮學》。日十葉,六十日畢。五月盡《禮學》。《説文》。日十六葉。以上皆午前事。經本文。每日四五葉。古文。隨意閲。養生書。隨意閲。書問。日必□。《經學文鈔》。選校。以上皆午後事。盡明年四月為此。”[233]

是日,叶昌炽覆函曹元弼却聘。[234]

《緣督廬日記鈔》:“廿五日,寄叔彦書却聘,並剿中丞照會一角。”[235]

是月,曹元弼同马贞榆、杨守敬、王仁俊等存古同人率诸生祭黄绍箕。

《為湖北存古學堂公祭黄仲弢提學文》:“維光緒三十四年正月某日,存古學堂經學總教馬貞榆、曹叔彦,史學總教楊守敬,教務長王仁俊,暨各教員管理員,率諸生敬以清酌庶羞致祭於故提學黄公之靈。”[236]

是月,张锡恭致曹元弼两函,言修礼欲从《丧服》入手,并论纂修次第,且促曹氏来礼学馆。

戊申正月《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禮學館得君直兄調護其間,大綱尚正。……竊以為異言喧豗之日,最宜力守所因之大體,故必須從《喪服》入手,使人人知有親親、尊君之誼,與夫尊親之等差,並暢明天之生物使之一本之理,以祛近日之邪説。然後冠、婚、喪、祭准此以出,至於節文,當此物力艱難,宜遵聖人寧儉寧戚之訓以行之。但弟略知大意如此,願兄有以詳教之。近聞仲容先生以疾辭,此間主持何人?兄又不來,弟將何所秉承?甚盼手翰之下賁也。”[237]

又一函略謂:“正月中旬承招入存古學堂,弟以曾應禮學館之召,泐函奉告,迨到館後,又以修禮之事乞指示。先後達覽矣。弟到館後,意欲將先乾隆、道光二《通禮》校其同異,繼以道光以後三朝聖訓,及今上諭旨,恭籀其關涉典禮者,則夫現行之禮與《通禮》有不同者,皆可考其損益之源流矣。至於現行之禮為通儒所議及者,一一簽出,乞禮部堂官臚陳奏聞,請旨定奪,然後筆之於書。其書既成,别擇民間之冠、婚、喪、祭為簡要一編,並發明其所以然,以激發其良心,並存寧儉寧戚之意,俾易於遵循。……此間望兄如望歲,而弟私心尤甚。兄若不來,弟無所折衷,恐亦難於從事。伏望兄為世道人心強起一出,如何!如何!”[238]

二月十五日,曹元弼致函叶昌炽劝就存古之聘。

《緣督廬日記鈔》:“十五日,存古學堂叔彦又以函來縶維,致當途之意。一月到堂兩次,宣講大義,課程閲卷皆以分校代理,如書院山長之例。體諒至此,勢難拒絶。但分校難得,此分校不啻代總校,尤不易物色。即有其人,非三十金一月可延致,而毛遂自薦者更拒不勝拒,真進退維谷。”[239]

二月二十四日,叶昌炽来访略谈。是日,叶昌炽得孙宗弼函,劝却存古聘。

《緣督廬日記鈔》:“廿四日……訪叔彦略談。……伯南忽有函來,茹鯁在喉,欲吐不吐,蓋諷存古之輕出也。不佞何嘗願出哉,横來干涉,大惑不解。”[240]

二月二十七日,叶昌炽与孙宗弼谈存古之去就,不悦。本欲函致曹元弼,留未发。

《緣督廬日記鈔》:“廿七日,伯南自城來留午餐,詰其前函宗旨,則以不佞出應存古之聘,學界大嘩,將有鳴鼓之攻。並言保粹之事尚有什佰重要於此者,盍不改圖,以慰眾望。詰以何事,以藏書樓對,詰以何人主持,從何籌款欸,畫餅充飢,徒托空談而已。又出示蔣季和、吴訥士公函,與朱廉訪反對,伯南謹願來為紹介,不過偃師之傭人耳。即以叔彦函示之,又告以若為薪水計,歸田之後早已迫不暇擇,何待今日。即作叔彦函,既思盛怒作函,易於失辭,留未發。”[241]

二月二十九日,叶昌炽致函曹元弼。

《緣督廬日記鈔》:“廿九日,昨改定叔彦函,今晨付航。”[242]

三月初三日,曹元弼覆叶昌炽函。

《緣督廬日記鈔》:“初三,得叔彦函,力言存古干城聖道,必能成立,群鴟仰視而赫,可無置懷。”[243]

三月二十三日,曹元弼与王仁俊同作函致叶昌炽,属为开列史学书目,并议定教学方法。

《緣督廬日記鈔》:“廿三日,王扞鄭太守已自鄂返蘇,與叔彦同作一函來,並寄貽所著《正學編》一冊……又寄示存古學堂簡章,及張中堂在鄂奏辦原摺。……屬開史學書目,並商定教授法。”[244]

夏四月二十三日,曹元弼、叶昌炽到存古学堂会商。

《緣督廬日記鈔》:“廿三日,……午後赴存古學堂與叔彦會商校事,第一次到堂也。”[245]

四月二十五日,苏省存古学堂开学。

《吴縣曹先生行狀》:“是年江蘇亦奏設存古學堂,延為經學總教,仍兼鄂學。同時長洲葉昌熾為史學總教,元和鄒福保及王仁俊、唐文治先後為詞章總教,同郡孫宗弼、沈修、孫德謙為協教,皆一時碩學通儒,師資稱極盛焉。”[246]

五月二十六日,曹元弼经陈启泰荐举,以《礼经校释》得翰林院编修。

《復禮堂日記》:“前月,元弼蒙蘇撫陳伯平中丞奏保經明行修,進呈所著《禮經校釋》。二十六日,奉上諭,加恩賞給翰林院編修,書發交禮部禮學館。”[247]

《復禮堂述學詩》:“光緒三十四年五月廿六日,内閣奉上諭:‘前據江蘇巡撫陳啓泰奏進在籍分部郎中曹元弼所撰《禮經校釋》一書,當交南書房閲看。茲據奏稱“該員所著《禮經校釋》,疏通證明,持論頗多可采。後附《禮經纂疏序》,於《禮》學源流,言之綦詳”等語,曹元弼著加恩賞,給翰林院編修,用示嘉獎。原書著發交禮部禮學館以備參考。欽此。’”[248]

六月,《孝经学》刊成。

秋八月初一日,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议院选举法要领》等,定预备立宪期为九年。

八月,江苏教育会公推张謇为宁属谘议局总理,王同愈为苏属谘议局总理。[249]

九月二十八日,张锡恭来函,贺曹氏得清秩,促来礼学馆,并订正《礼经校释》两则。

戊申五月《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前日詣府,是時尚未知兄拜賜命,回里後忽忽入都,見邸報始得知之,曷勝歡喜。朝廷所以待兄者,不啻如戴東原、張皋文兩先生,在兄自宜委身供職,以展生平忠孝之思,而禮館亦得藉兄議-,以成一朝之令典,誠盛事也。欲潔其身而亂大倫,豈所望于兄乎?……弟在此承修《喪禮》,近讀徐氏《讀禮通考》,參以大著《禮經校釋》,于‘次孫持重’之章,及‘有地大夫為兄後’之義,頗有所疑,敬録管見,以請裁正焉。按,《通典》載適孫亡無後者甚眾,而統歸於三條。其一,或人問適孫承重在喪中,亡而無後,疑于祭祀,徐邈答云:使一孫攝主,攝主則本服如故,若周既除,當以素服臨祭,此則居喪而亡者。庾蔚之申之云:猶父為適,居喪孫不傳重也。其義致確,弟固無所疑矣。其一為范宣答蔣萬問,是適孫先亡而無後者也。范宣云:禮,為祖後者三年,不言適庶,則通之矣。是次孫可以為後,可以持重者也。弟以為,使適孫而殤者也,則次孫居殤者之處,後殤者之父,而承祖重焉可也。若適孫非殤,而次孫承重,得無使次孫奪嫡耶!其一,裴松之答何承天書,以范宣説為非,而謂次孫宜為喪主,終竟三年,不得服三年之服,弟以為此説似確。按,《喪大記》云,喪有無後無主,此即無後而有主者矣。而大著《校釋》所云士庶人大宗無後而無子行孫行可立者,昆弟用攝主之禮,與此義亦相合,而攝主以待當嗣者,生自無奪適之失。鄙見欲主裴議,不知然否?乞兄一言正之。又,諸父昆弟為後,天子、諸侯禮也。段氏作《明世宗非禮論》,以為有地大夫與之同,而大著《校釋》一遵段氏,無所從違。竊以為,段氏諸論皆確,而惟此一條不能無疑。按,何氏注《公羊春秋》,於僖公不書即位,云‘禮,諸侯臣諸父昆弟,以臣之繼君,猶子之繼父也,其服皆斬衰,故《傳》稱臣子一例’,而注‘仲嬰齊卒’云‘弟無後兄之義,為亂昭穆之序,失父子之親’,是天子、諸侯可以諸父昆弟為後,而大夫則不可。何氏之説甚分明也。段氏破字,是削足適履。蓋天子、諸侯盡臣諸父昆弟,其生也可為之臣,則其没而無後也可為之子。大夫不臣諸父昆弟,其生也不得以為臣,則其没而無後也,不得以為子。昔先王之制禮也,親親與尊尊並重,惟所在而致其隆焉。天子者,天下之共主也;諸侯者,一國之君也。尊無二上,旁親之親輕,而君天下、君一國之尊重。故兄弟皆為之臣,而喪則服斬衰,其無後也雖棄其倫之親,而為之子焉可也。大夫之尊則貶矣,其所臣者惟家臣耳。然家臣于大夫拜不稽首稱子,若生而不稱臣,喪雖斬衰,而眾臣布帶繩屨,示不得同於正君也。家主之尊不掩其旁親之親,故兄弟不為之臣。假令有棄其倫而為之子者,不得不為亂昭穆也。且天子于諸侯有不純臣之義,而諸侯于大夫不問有地無地,皆純臣也。大夫于大夫不問有地無地,皆非異爵也,敵也。是諸侯與大夫其分殊絶,有地大夫與無地大夫,其别甚微,今為後之義不分於分之殊絶者,而分於别之甚微者,似非禮之所安。鄙見如此,伏乞兄再細心核之,賜之覆音,教以所不及,幸甚幸甚。弟近于《喪服》粗有考覈,俟有寫手,當録以呈政。近日屢與令兄君直兄談論,開發良多。若得文f北來,則獲益更無量矣。”[250]

是月,《经学文钞》纂成,曹元弼序之。是编由苏存古学堂刊印,并授鄂学。

《經學文鈔序》:“六經之道與文至矣。《易·彖》《象》《繫辭》《文言》,《詩序》,《春秋傳》,《禮》七十子後學之記,皆所以發明前聖製作精意。其文章之懿,清明象天,廣大象地,窮高極遠而盡精微,溥博淵泉而道中庸,見天地之心,著人情之實。是用六經之道,昭炳光明,夫子之文章,永億萬世,可得而聞。所謂‘文王既没,文不在茲’者,此其大彰明較著者也。孟、荀二儒,吐辭為經,迨乎漢師,賈、董、許、鄭以王道聖法、群經精理為文,微言大義,不絶不乖。魏,而下,斯道稍衰,儒風陵替,文薄之弊,意為辭掩。幸有言明且清之義疏出於其間,雖辭訓古質或傷煩瑣,而清深透達,實開昌黎起衰之先。唐宋至今,學術文體悉以此為大路之椎輪,雲門之土鼓。國朝稽古右文,崇尚經學,風氣精博,超軼漢唐,名儒蔚起,著作極盛。……元弼復承乏為總教,因將此編就蘇學印行,印成以授鄂學,俾吴楚英髦咸誦習焉。孟子曰:‘經正則庶民興。’又曰:‘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延叔堅之説讀書曰:‘洋洋乎其盈耳也,涣爛兮其溢目也,芬芬欣欣兮其獨樂也。’因文辭之美,以歆動其慕尚經術、希聖希賢之心,覃精研思,優柔厭飫,仁、義、禮、智生於心,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藴之為德行,措之為事業。聖道之明,人才之盛,將於是基之。文辭云乎哉?”[251]

冬十月二十一日,光绪帝卒。清廷立载沣子溥仪为嗣皇帝。

十一月初九日,宣统帝溥仪即位。

十二月初八日,苏抚陈启泰上书荐举曹元弼、陈庆年、张锡恭等人。

戊申十二月二十三日《申報》載《蘇撫奏舉耆儒碩彦》略謂:“又翰林院編修曹元弼,江蘇吴縣進士,學術淵懿,議論正大,于三禮致力最深,著有《禮經校釋》等書,淹貫深邃。其為説務闡明古誼,用維世變,尤以扶翼名敎為競競,於邪慝不經之談,緣飾亂真之論,辨之尤明。言及時政,忠愛之悃,藹然流露,而操行端嚴,居家孝友,恂恂有古儒者之風。”[252]

十二月十四日,曹元弼定撰《易》疏之次第。

《復禮堂日記》:“十四日,……治《易》次第:一校《易學文鈔》;一校所編《周易學》;一作《周易學序》,定條例目録;一作《周易箋疏序》;一編閲諸家説《易》綱領;一閲《乾》《坤》《屯》《蒙》諸家説及元弼舊説,分别去取,為長編始基;一定《易疏》條例;一循序編纂,薈萃群言,擇善而從,貫以心得。”[253]

十二月末,曹元弼作《苏省当遵旨专设谘议局不当附属宁局议》,驳苏局附合於宁局之说。并预定《孝经》讲程、《文王受命改元称王辨》、《答宋翰飞论文王受命书》、《江苏存古学堂经学策程说先君之思》等数种为明年学堂讲义。

《復禮堂日記》:“二十一日,……前數日辨諮議局設立處,約四千餘言。當屬毛上真將《孝經》講程、《文王受命》上中兩篇釘一冊,下篇及《答宋生書》、《“先君之思”篇講程》為一冊,每冊五十餘分,俟來歲開學給諸生;又釘三十分備寄鄂分送。《尊尊親親五大義》篇當多釘三十餘分,《經學文鈔》三十分,《孝經學》十分,印《諮議局議》一百五十分。”[254]

遜帝宣統元年 己酉(1909) 四十三歲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日记》《清夜焚香录》。[255]

本年,曹元弼执教苏、鄂存古学堂。

春正月初一日,曹元弼定本月《孝经》学、《毛诗》学读书程课。

《復禮堂日記》:“宣統元年正月初一日,……是月讀《孝經》《論語》。閲《孝經提要》、《校勘記序》、邢叔明《序》、舊作《臧輯孝經鄭注吴刻本序跋》。《鄭注臧輯本序》即可為《孝經纂疏序》底本。閲《毛詩提要》《正義序》《校勘記序》。某日校《孝經學·明例》。”[256]

正月初五、初七日,曹元弼定撰著《孝经纂疏》《易疏》《诗疏》体例。

《復禮堂日記》:“五日,《孝經纂疏》當首列大誼一卷,鄭注當録其成句者,其零問碎誼用小字旁注,略加申釋。采前人説,務擷精要,足發經大誼,有功世道人心者,若無甚切要之言,悉置不録。此與向日疏家體例略疏。《易疏》當放孔憲公作論數首冠于簡端,約《明例》及《要旨》首章,兼采《解紛》數章。《詩疏》自《詩譜》始可也。凡諸經疏,宜多采微言大義、古書證據,其牽連辨駁之説宜省。經文須語語解釋,注文難解者解之。

“七日,《易論》《易贊》當列《易疏》首。《孝經序論》列《孝經疏》首。”[257]

闰二月中旬,曹元弼致叶昌炽函,言黄绍箕有《尚书今古文篇目考》,可编入遗文。

己酉春《葉昌熾與曹叔彦書》:“昨得浭陽電,為仲弢學使編刊遺文,甚盛舉也。……尊處午帥想亦有電,有仲弢遺文否,並乞示,感甚。”[258]

《緣督廬日記鈔》:“閏二月十九日,得叔彦函,言黄仲弢著有《尚書今古文篇目考》,極精塙。黄氏在日本時曾與東人論宗教,推明孔氏,累數千言,未知其稿存否,當轉告浭陽尚書。”[259]

闰二月二十一日,叶昌炽覆函曹元弼,称赞曹氏《问卫风拟策》,并言黄仲弢遗文事。

己酉閏二月二十一日《葉昌熾與曹叔彦書》略謂:“展誦賜書,謙光踰格。講程四a,敬領感謝。前在高齋,僅見《問衛風擬策》一通,忩忩批讀,媿未窺見美富。須伏案莊誦,涵泳紬繹,始知訓詞深厚,極深研幾,以高密之綜貫群經,闡程朱之理奥,秉質含章,式浮振靡。劉彦和云:‘辭之所以能鼓天下者,乃道之文也。’曷勝欽服。……仲弢前輩天不假年,正學方微,又弱一個,黄壚之痛,豈惟友生。承示《尚書今古文篇目考》,當轉告浭陽。弟僅搜得《克鼎釋》一篇,又孫仲容《墨子間詁跋》亦精意之作,世有刻本,浭陽想已見之。潘仲午允録寄《古塤釋文》,尚未來也。”[260]

三月十八日,宪政编查馆允苏、宁谘议局合并。

三月二十五日,马贞榆来函,称许《文王受命改元称王辨》《孝经疏》校文等作。

己酉三月二十五日《馬貞榆與曹叔彦書》:“大著《孝經》‘聖人因嚴以教敬’二句《疏》校文,並申舊注一篇,《文王受命改元稱王辨》三篇。《孝經疏》校文體勘入微,足稱經神。《文王受命改元稱王辨》袪秦漢之遊詞,為後世之為人臣者立之坊,真是有功名教矣。”[261]

夏四月二十七日,礼学馆续选纂修及顾问,曹元弼及叶昌炽、沈曾植、唐文治等列名顾问。[262]

《緣督廬日記》:“四月廿八日,……閲報章,禮學館奏調七員充纂修官,胡綏之首列,並有孫叔盉、王扞鄭。顧問官紳二十五員,唐蔚芝、志伯愚、馮夢華、沈子培、劉仲魯、陳松珊、鄭蘇龕、汪子淵,皆舊雨也。叔彦與下走亦在列。”[263]

秋七月十八日,马贞榆来函,称许《原道》《述学》《守约》三篇。

己酉七月十八日《馬貞榆與曹叔彦書》略謂:“前日始獲讀大著《原道》《述學》《守約》三篇。《原道》探性命之原,明天人之奥,精深博大,明白易行,所謂約六經之旨以成文者也。惟“蓋六經者”句之前只舉五經,宜補入《樂經》一條否?《述學》一篇貫通百氏,師法謹嚴,其進退諸家皆非淺人能道其隻字。《守約》一篇言治經有二法,一為略觀大要之學,一為究極經義之學,此等文字義理固是完足,而光焰亦上沖霄漢矣。維持聖教,沮遏横流,公以贈貞榆者,貞榆還以奉公也。”[264]

八月二十一日,张之洞卒。

八月二十四日,曹元弼闻张之洞讣告,悲恸难支,誓愿编成《十四经学》。

《復禮堂日記》:“二十四日,聞南皮相國薨。天禍中國,天禍斯文,一至此邪?弼自是無心於世矣。《十四經學》當依舊編纂,以無墜南皮師遺教。他日此書能于世道人心有益,則《勸學篇》之立法指授為不虚,我師維持名教之功與六經無終極,而國士之知差可無負矣。”[265]

是秋,张锡恭致函曹元弼,言张之洞之丧,勉以学统之大任,并讨论《校释》“继母嫁”节句读。

己酉秋《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天不憖遺,張文襄公又捐館矣。在公仁以為己任,死而後已,固可無憾,而人之云亡,心之憂矣。治道學統,關係匪淺,代公任治道之責,在上者之事;而學統之危,如一髮引千鈞,代公任其責者,非兄而誰?歲云秋矣,北地早寒,兄尚能不憚跋涉,哭奠繐帷之下乎?拙著求镌正,尚未見一字之賜,得暇希即批示。‘繼母嫁’節不讀‘從’為絶句,更得一證。齊衰杖期為正統同體者之服,故惟為母為妻而已。今若讀‘從’字絶句,從則服之,不從則不服,是服之之誼起於寄育之恩也。夫為寄育之恩而服,為之期可也,為之杖不可也。惟繼母有如母之誼,今雖改嫁,而必終其如母之恩,是以為之期而杖,故曰:嘗為母子,貴終其恩。願兄再平心審之。古人寄育之恩不杖期而止,昌黎于嫂、袁昂於從父兄、馮熙于養母,莫不皆然。畢構之妹服兄三年,賢者之過,不足法也。而謂經于改嫁繼母獨隆其寄育之恩,無是理也。”[266]

冬十一月初一日,刘体乾来函,欲在湘刊曹元弼《孝经讲义》,乞赐序并定书名。

己酉十一月初一日《劉健之與曹叔彦書》略謂:“尊著《孝經講義》,弟曾録副本,藏之有年,奉為圭臬。竊意有宋諸儒以講義列入全集者遜此宏通,我朝諸儒經術雜羼又遜此純粹。當此蔑棄經訓之時,弟欲在湘中敬為剞劂,廣為流播,以存人教之大防。敬乞賜序文冠首,並求酌定書名,以便付梓。”[267]

是年,礼学馆总裁陈宝琛致函曹元弼,请示以修礼因革损益之方。

宣統元年《陳寶琛與曹叔彦書》略謂:“竊維禮時為大,自昔所傳如《開元禮》《政和五禮新儀》《大金集禮》《明集禮》,代有編輯,要必隨其本俗以為因革損益之方。乾隆、道光兩次修禮,皆斟酌古今,務臻美善。本屆奉旨重修,自當遵率列聖成規,綴輯附益,而於民禮加詳。謹將原奏所擬凡例十九條奉呈鑒政,就中容有商榷之處。及各處禮俗不同,應如何整齊變易,使覯然同出於一途,以與憲政、法律相貫通而無窒礙。惟望隨時隨事餉以論議,賜以糾繩,俾有遵循,以上贊朝廷修明禮教、移風易俗之盛治。”[268]

是年,《周易学》《礼经学》刊成。[269]

《〈周易〉〈禮經〉〈孝經〉三學合刻序》:“戊申,遂奏立江蘇存古學堂,延余掌教,竹石師又以余三經學授梓。越一年刊成。”[270]

按:曹元弼撰《十四经学》尚有刊而未成之《毛诗学》《周礼学》《孟子学》三种,其红样本存王欣夫处。详见附录《曹元弼著作未成与未见表》。

宣統二年 庚戌(1910) 四十四歲

本年日记有《清夜焚香录》《无忝录》《希圣潛天室存养记》《定隐庐日记》《复礼堂日记》《明刚自毖斋学志》。[271]

本年,曹元弼执教苏、鄂存古学堂。

春二月十三日,曹元弼覆张尔田书,赠以《礼经校释》,并与苏提学使樊恭煦商请唐文治为文科监督。

《明剛自毖齋學志》:“十三日,應治事。覆幼蓴書,贈以《校釋》。與提學商請蔚芝為文科監督。”[272]

三月初九日,曹元弼与樊恭煦商,拟为存古添科学一门。

《明剛自毖齋學志》:“九日,……侯介老,商添科學。”[273]

三、四月间,曹元弼随樊恭煦赴沪,请唐文治任存古史学教习。

《茹經先生自訂年譜》:“蘇提學使樊介軒先生名恭煦,偕弟曹君叔彦來滬,請余為蘇州存古學校史學教習。余因史學非所長,辭之。先生與叔彦堅請不肯去,不得已,允其寄卷評閲。旋赴存古學校講學一日,勗勉諸生。”[274]

夏五月,曹元弼覆陈宝琛去岁函,论三纲五伦百世不可变革,并礼为宪政、法律之本等义。

庚戌五月《覆陳伯潛閣學論修禮書》略謂:“夫禮時為大,帝王質文,代有因革,而大本大原,則董子有言‘天不變道亦不變’,尊尊、親親、長長、男女有别,此百世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孔子所謂殷于夏禮、周于殷禮損益可知,而此則其所因者也。先王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因人父子慈孝出於天性,而為之定夫婦以正其本,立君臣以會其極,於是乎有三綱。父子定則兄弟相親,君臣正則朋友相任,於是乎有五倫。有三綱五倫,於是乎有冠、昏、喪、祭、聘、覲、射、鄉、相見。有冠、昏、喪、祭、聘、覲、射、鄉、相見,於是乎有節文等弑、制度名物,漸仁摩義,涵育薰陶,而孝弟忠順、廉恥信義深入民心,鬥囂虣亂、邪説詖行不戢自止。合敬同愛,聚百順以事君親;合智同力,立成器以利天下。三代以上,中國所以為普天大地中至富至強至安者,禮其本也。嫚秦以來,禮教陵夷,士大夫于先王製作精義既茫乎未窺,而當代典章更漫不留意,大失孔子從周之義。民不興行,非一朝一夕之故。邇來世變日亟,莠民乘機拔本塞源,裂冠毁冕,至公然倡廢三綱之説。勢將率天下之人而盡陷於禽獸鬼魅、放恣黷亂,弱肉強食,以召禽獮草薙之禍。

“朝廷深惟救亂以禮之義,廣徵方聞之士,修輯禮書,命宿德重臣理而董之,因乾隆、道光《通禮》更加厘訂。天語煌煌,以移風易俗為訓,德意至深厚。又奉命與法部憲政館商議,誠以禮為政刑之本,本禮以權憲政,則太阿不至倒持,而憸人不能僭竊威福以播惡斂怨於民。本禮以定法律,則天敘有典,天討有罪,互相表裏而教戒明,六親固,四維張,民志乃定。禮部原奏及凡例十九條宣上德民厚俗,綱舉目張,詳審精密。愚竊以為古禮可存者必存之,可復者必復之,非徒愛禮存羊,將以明尊親之大義,消逆亂之萌漸,鼓舞天下忠孝之精神,杜塞譎觚附會之藉口。”[275]

六月二十二日,张锡恭属草《丧服郑氏学》。

秋八月,张次珊赴鄂主持存古,曹元弼致函,期以继承南皮之遗业,并寄呈《周礼文钞》。

庚戌八月《曹叔彦與張次珊前輩書》略謂:“文襄前作《勸學篇》以明綱教忠,繼立存古學堂以存國粹,遏亂源。此楊墨交亂時之孟子,李斯焚坑時之伏生,魏晉清談將作時之鄭君,唐佛老盛行時之韓子。任重道遠,關係至大,苟非其人,道不虚行。今得名德大師主持存古,與績學通儒馬君季立及在堂諸君,循循善誘,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蒙彪養正,必為傾否反泰,成既濟之本。惜弼也久疾,精力虚備,不獲常追隨石經閣與聞大論耳。拙編《易》、《書》、《詩文鈔》暨《孝經學》聞已由鄂學重印,茲寄呈《周禮文鈔》兩冊。”[276]

冬十月初十日,曹元弼访叶昌炽谈,言存古学生为流风侵染,当匡正之。

《緣督廬日記鈔》:“初十日,午後,叔彦來。為縮短國會全城軍商學界,自十三至十五夜提燈慶祝,腥聞所染,存古生徒隨風而靡,意在匡而正之。”[277]

是月,苏省谘议局有废存古或改设於宁之议,曹元弼致函学部尚书唐景崇、体仁阁大学士陆润庠,辩诸说之谬以竭力维持之。

《上唐春卿尚書師書》略謂:“夫存古非存舊也,有時而敝者謂之舊,無時而敝者謂之古。度量、器械如人衣服、宫室,本不求舊,此可得與民變革者也。六經之教,三綱五常,如天地日月江河,萬古常新,此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時文試帖等往日科舉之學,有時而敝,舊也;聖經大訓,歷代史志成敗法戒,無時而敝,古也。……故存古者,立憲之本也。夫如是,則反側何由逞其志以傾覆我國家。今聞諸道路,洶洶有欲廢存古之説。……或者以為京師有經科大學、文科大學,則各省存古可以不設。……或又以各省存古固當設,而蘇省存古則宜改設于江寧,此尤無理妄言。……”[278]

《上陸鳳石相國書》略謂:“今議者多欲廢存古,尤欲廢蘇省存古。……若謂財政艱窘,則所見殊小。況蘇學經費至省,何苦而毁已成之局,敗將成之才。揆之中堂教忠遏亂,培植天下人才,愛惜鄉里善俗之心,當必不忍聞此謬論。幸唐尚書師學為儒宗,三吴英才夙被教澤,如中堂晤語時轉達蘇學情形,息邪崇正,當有同心,名教綱常實嘉賴之。”[279]

十月二十日,叶昌炽致函曹元弼、邹福保,请辞存古教习。

《緣督廬日記鈔》:“二十日,……諸君子方宣戰,衰朽不足抗顔,行也。”[280]

庚戌十月二十日《葉昌熾與鄒芸巢、曹叔彦書》略謂:“國粹一綫,惟存古是賴。稼公維持盛意,可敬可感。又得萃、雪兩帥提倡而扶翼之,公道在人,此議當可轉圜。惟如下走老病頽唐,終年不常到校,上媿師友,下慚同學,雖蒙諸君子曲恕,内返未嘗不訐下。存古事關奏案,且列憲政籌備單内,原無議廢之理,但當力求整頓。如下走之腐敗,自知甚審,惟有據實瀝陳,請即引退以塞議者之口。”[281]

十一月初五日,马贞榆来函,称扬《书孙氏〈周礼正义〉後》一篇,并许梁鼎芬、曹元弼、张锡恭可为帝师。

庚戌十一月初五日《馬貞榆與曹叔彦書》略謂:“大著《〈周禮正義〉書後》以《孟子》‘亦盍反其本’、《洪範》‘皇建其有極’證《周禮》六官之以為民極,説《周禮》者從未有及此者,洞徹本原,切中時弊,非公之識不及此,而發揚蹈厲之中,有正笏垂紳之度,公之學宜為帝王師也。……今皇帝幼沖,左右宜得毓德之臣,貞榆竊得三人焉,一則梁節庵,一則公,一則張聞遠,區區存古學堂,豈足以位置公哉!”[282]

十一月二十二日,张仲炘覆曹元弼函,深许《书孙氏〈周礼正义〉後》一篇。

庚戌十一月二十二日《張次珊與曹叔彦書》略謂:“八月二十八日,展奉賜書,猥以承乏鄙省存古學堂,過蒙推許,以世道之凌夷,人心之偷墮,欲使繼胡文忠、張文襄之後,救弊扶衰,作狂瀾之砥柱,任重道遠非所克當。雒誦之餘,只增媿悚。承寄示《周禮文鈔》二卷,抉擇精微,而大著《書孫氏〈周禮正義〉後》一篇,探本立論,尤所心折。蓋先王治天下,曰政曰教,經緯萬端,而所以出治之本,則惟倫理而已。孟子曰:‘聖人,人倫之至也。’又曰:‘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子思子曰:‘天下之達道五,而所以行之者三。’蓋必有智、仁、勇三達德,而後能行五達道;能行五達道,而後能推其所為以及於天下。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豈不以此哉?今天子本躬行以出治,足以遠紹古昔,而因積弱之故,下詔維新,兼采西法。夫西法多與《周禮》相合,而其所以為治者,固仍有其本也。乃一二奇邪之士,厭故喜新,遂謂西法既行,綱常可廢,至欲盡棄所學,誠有可為痛哭流涕者。閣下探古聖之心,鑒今世之失,於勸學之中,尤以明德為急,一篇之中,三致意焉。此則足以補孫氏詒讓之所未備,而後生小子所當書萬本而誦萬遍者也。”[283]

十一月二十四日,马贞榆闻苏存古为谘议局议废,函询曹元弼。

庚戌十一月二十四日《馬貞榆與曹叔彦書》:“十一月十七日時報,言貴省存古已為諮議局議決廢去,果爾則中國之大變也。今日中國存古,惟貴省及湖北,所費比之,各學堂不及百中之一,而保存國粹者無限,不審議者何心,此其人必當永永墮入地獄,終無轉入人道之日,然後可也。”[284]

十二月初一日,曹元弼访叶昌炽谈,言存古史学教习由唐文治接替,邹福保亦请辞等事。

《緣督廬日記鈔》:“十二月初一日,叔彦日昳來,長談,黄昏始去,史學一席已聘定唐蔚芝侍郎,不禁色喜,三年尸素,可冀後來者為吾補過。又聞芸巢亦請退,稼公尚在縶維,知其去志甚堅也。”[285]

十二月初五日,曹元弼致函马贞榆,言苏存古维持之艰难。

庚戌十二月十一日《馬貞榆與曹叔彦書》:“接公本月初五函問,……來函言與群隊豺狼為敵,以少擊眾,百折不回,尚能延一綫之命。來歲尚有大戰。”[286]

宣統三年 辛亥(1911) 四十五歲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日记》《孔思堂日誌》。[287]

春正月初二日,张锡恭致函曹元弼,呈议礼文字二篇,并言撰《丧服郑氏学》事。

辛亥正月初二日《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弟在禮館,惟知以禮為學。去歲略有議禮文字,敬録二篇以求正,其論‘父之本親’一首,未敢自信,欲得直筆以-之。學統之禍亟矣,非專門治學,精研而固守,不足以保殘守缺。弟擬撰《喪服鄭氏學》,臚陳各説,合者發其微,違者辨其失。去歲草創《喪服》首節之稿,所見書尚少,已及七十餘紙,暇當將稿陸續謄出,歸將呈政。陳弢庵先生佐勞學使争新《刑律》甚力,僉以為聖朝三百年養士之澤也。”[288]

正月二十日,存古学堂开学。[289]

正月末,曹元弼致函张次珊辞鄂存古经学总教。

辛亥正月《與張次珊前輩書》略謂:“今蘇學如此,勢難分身。度今年又不能到鄂,日征月邁,伐檀之誚於何可逃,不得已敬縷述鄙情,辭謝經學總教一席,非敢自外,實求少疚。否則心懸兩地,愈久愈歉。”[290]

二月十二日,曹元弼覆函张锡恭,论张氏著作,并叙存古近状。

辛亥二月十二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禮書將告成,天經地義賴以維持。國家養士二百餘年,得兄與陳閣學、勞學使及胡侍御思敬、劉京卿廷臣諸公力障狂瀾,俾人心不死,亂黨有所忌憚,否極泰來,足以為中興之資。天下志士仁人同深企望。家夔一兄與0正協力,弟雖不敏,亦遥為回應,息邪距詖,惟力是視。承示大著兩首,《父之本親篇》精發禮意,聖人復起,不易斯言。拙著《校釋》‘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條下論及此事,亦從王氏彪之説,而疏證未詳,今讀大著,始覺無疑義。《婦人不杖篇》與拙著《禮經學》所見大同小異,足正《校釋》之誤。此事推闡至此,已得八九分,小有遷就亦無可如何。記文參錯,難以畫一,但求天理人情不爽而已。《喪服鄭氏學》討論不厭其詳,宋賢所謂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在今日當以此學為第一要義,否則人倫絶滅,大亂必起,生民之禍將不忍言。此救世急務,仁為己任,舍兄其誰?此間存古學堂幾為惡其害己者之所去,弟苦心堅持,百折不回,幸以綿延至今。倘得在位君子憫斯文之將墜,不惜讜言援之以道,俾蘇省正學不絶,各省聞風應之,天秩民彝,庶幾勿替。”[291]

二月二十八日,樊恭煦示曹元弼学部电,允存古学堂继续开办。

《復禮堂日記》:“二十八日,介公見時學部覆電,古必存矣。”[292]

三月初五日,学部颁《修订存古学堂章程》。

三月十二日,劳乃宣到苏,欲访曹元弼。

《復禮堂日記》:“十二日,介公來書,言勞玉初提學到蘇,欲枉顧。並以玉公《律議》見示。即函復。”[293]

三月十四日,曹元弼到学堂,与劳乃宣谈。

《復禮堂日記》:“十四日,候程中丞。遇玉初提學,同至舟,語移時。”[294]

夏四月二十五日,曹元弼始著《周易郑氏注笺释》。

《復禮堂日記》:“二十五日,《周易鄭氏注箋釋》始屬草。”[295]

《周易鄭氏注箋釋序》:“横覽中原,禍機四伏,念天地之悠悠,愴然而涕下,吾不忍斯人之遂淪于禽獸而莫之覺也,弑機日熾,人將相食而莫之救,遂泯泯以俱盡也。閑先聖之道,以待後之學者,不敢不引為己任。於是深念洪荒初辟以來中國聖教王道所自始,人類所以孳生不絶之由,反本復始,潛心學《易》。以前儒之説猶有未盡,更定體例,以鄭注為主,采荀、虞諸家及古《易》説為之箋,而以己意貫串惠、張、姚氏及各家説釋之。”[296]

五月中,唐文治致函苏抚辞存古教习。

五月十三日,曹元弼致函唐文治挽留,请任学堂监督。[297]

《孔思堂日誌》:“十三日,……兩得蔚兄書,即復之,堅請其勿辭,且任監督。”[298]

五月二十八日,曹元弼致函樊恭煦,请辞存古经学总教。

《孔思堂日誌》:“二十八日,作書致介公,辭存古學堂經學總教。”[299]

六月初一日,樊恭煦挽留,曹元弼暂许不离。

《孔思堂日誌》:“六月朔,面交,介公固留。審時度勢,不得已權許之。”[300]

是月,曹元弼致书苏抚程德全辞存古教习,言辞峻厉。[301]

秋七月,张锡恭修订新《通礼》之《丧礼》竣事,告假归乡。[302]

八月十九日(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

八月二十日,曹元弼访叶昌炽谈,叶氏请鉴定《惕斋经说》。

《緣督廬日記鈔》:“廿日,叔彦日晡來,長談至暮。架上有《惕齋經説》殘本三冊,《易》《詩》《禮》。閩惠安孫經世撰,三十年前香生太守寄示,以其非足本,未付刊。然孫君在嘉道間亦學者,而名字翳如,傳本亦寥寥罕見,鳳毛麟角,彌自可珍。即請彦老論定與漢經師家法是否密合,可為傳刻否,以其一言為表准。”[303]

九月初二日,曹元弼访叶昌炽,谈时局,以道义相勉。

《緣督廬日記鈔》:“九月初二日,叔彦來,以道義相切劘,韋絃可佩。旋乾轉坤,惓惓于項城之一出,則未敢信為篤論也。”[304]

九月初六日,清廷任命袁世凯为钦差大臣。

九月十三日,江苏巡抚程德全奏《存古学堂暂行停办摺》。

是时,曹元弼以苏城将陷,偕妻唐氏避地上海。

九月十五日,程德全易帜,苏省成立军政府,宣布独立。

冬十一月十三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布中华民国成立。

十二月二十五日,清帝溥仪退位,授权袁世凯组织临时共和政府。

自是,曹元弼遁世著述,为清遗民。书问著作,均奉清帝正朔。

《吴縣曹先生行狀》:“宣統辛亥,辭存古總教,旋即致政詔下,先生心摧氣絶,飲恨吞聲。……自此閉户絶世,殫心著述。所往來者,葉昌熾、鄒福保、張錫恭、朱祖謀、王季烈、劉錦藻、劉承幹數君子而已。”[305]

《周易鄭氏注箋釋序》:“(《周易鄭氏注箋釋》)論次方及《坤》之六四,而禍水滔天,孽火燎原,三綱絶紐,大陸遂沉。天地閉,賢人隱,流離轉徙,潛伏海濱,上維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之義,下念周余黎民,靡有孑遺之慘,痛哭呼天,拭涕著書。”[306]

中華民國元年 壬子(1912) 四十六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随成随刊。

夏四月二十七日,曹元弼访叶昌炽谈,自诵述怀诗,有“天地有时或再清”之句。

《緣督廬日記鈔》:“四月廿五日,……叔彦先以一函來,日晡自至,坐談甚久。自誦其述懷詩有云:‘君親罔極知難報,天地有時或再清。’藹然仁者之言。”[307]

五月,邹福保《倩沟诗》成,曹元弼为作题辞,举《易》以论人伦道理之百世不变。

《鄒芸巢倩溝詩家集題辭》略謂:“每讀大《易》,謂天運周流,數千年往往一大變。自唐虞迄周末二千餘年,其間洪水猛獸夷狄之禍不一,而莫甚於春秋之亂賊横行,戰國之楊墨塞路,以至於秦而有焚書坑儒、積血暴骨之敗。漢撥秦亂,迄今又二千年矣,天乎天乎,其又將變乎,抑有萬古不變者存乎?《剥》之上九曰:‘碩果不食’,此所以能孕《坤》息《復》也。六十四卦終《未濟》,而孔子之《彖傳》曰:‘雖不當位,剛柔應也’,言未濟之可以濟也。《雜卦傳》于《歸妹》‘女之終未濟男之窮’下系之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夬》息則復為《乾》,於此見天經地義萬世不能與民變革。假使横目之民一旦盡變而為蹏迒,則衣猿狙以周、孔之服,吾知其不可,若猶是戴天而履地也,則聖人之道斷乎其不終晦也。”[308]

秋八月二十七日,陈焕章在上海成立孔教会。

冬十月二十六日,曹元弼访叶昌炽谈,劝其避居上海。

《緣督廬日記鈔》:“十月廿六日,叔彦來,出《冬至夜半聞鶴鳴圖自題長古一首》,並徵蕪詞。勸避地海上,其情可感,其為謀至忠也。”[309]

民國二年 癸丑(1913) 四十七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随成随刊。

春,曹元弼仿《匪风》《下泉》之意作诗一首,伤清室之衰微。

《緣督廬日記鈔》:“二月廿一日……佩鶴函寄示,……叔彦古詩一章,其題曰:大乘禪,《匪風》《下泉》之變調也。”[310]

夏五月十六日,张锡恭撰《丧服郑氏学》初稿毕。[311]

秋七月三十日,夫人唐氏卒。

九月五日,张锡恭致函吊慰,并言《丧服郑氏学》已完稿,後当呈正。

癸丑九月五日《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八月初君直兄道兄喪偶,即欲為一書以唁。弟旋發肝病,又内人亦病,逮弟夫婦病癒,又遭從祖叔父之喪,是以遲遲至今,敬惟節哀,為道自重,不勝惓惓。中年喪偶,人生最苦之境,不幸弟與兄皆躬逢之。……又,年嫂夫人懿德,想兄必有所撰述,當詣靈筵左右一展讀之。拙著《喪服鄭氏學》初稿已完,必當就兄勉求是正,此時尚未能也。”[312]

九月十七日,曹元弼覆张锡恭函,谢其厚意慰劝,并以崇礼明伦、以道觉民相勉。

癸丑九月十七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前日君直家兄歸,得讀手書,慰唁殷勤,至誠懇惻。承賜隆禮,有道之貺,泉讓增重,感謝感謝。……世道日非,乾坤幾息,撥亂反正,首在崇禮明倫、以道覺民,惟兄是賴。君直兄與弟謹當黽勉以從。《喪服鄭氏學》寫定後,早賜讀為幸,校刻行世,以早為貴。亂之所生,惟禮可以已之,及此人心未盡死之時,補救挽回,或有萬一之希冀也。”[313]

九月二十四日,张锡恭始属草《丧礼郑氏学》。[314]

秋冬间,秦绶章来函问《通礼》五则,曹元弼答之。

十月朔《秦佩鶴與曹叔彦書》略謂:“前呈遺文數事,獲奉明教開示五條,剖析精詳,其間循名核實,因時制宜,觀乎古制之通,達乎人情之順,自是折衷至當,而加厚一語,尤寓維世苦心。”[315]

冬十月,曹元弼作《皇清诰封宜人晋封恭人先室唐恭人哀辞》。[316]

十一、十二月,曹元弼兄弟与叶昌炽唱和往来不绝。[317]

是年,金天翮来受业,曹元弼授之以荀、虞氏《易》及《丧服》。

《文言·答孔笙三書》:“少觀史傳,喜談河渠兵事,其餘經術,通章句,不信守家法,固已闊略矣。當病博涉,不為純儒。近者執贄曹先生之門,先生東南一大儒也。北面從受荀、虞《易》,鄭氏《禮·喪服》。痛自鋤任俠之氣,思為五經學究以自慰。”[318]

是年,《孝经学》刊在:《孔教会杂誌》第一卷第一至十二期(2月至12月),《宗圣汇志》第一卷第一期(5月),《文史杂誌》第七、八期(9、10月)。

民國三年 甲寅(1914) 四十八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随成随刊。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日记》。[319]

本年,曹元弼兄弟依三十韵日课一诗以遣怀,与友朋唱和不绝。[320]

《緣督廬日記鈔》:“午後復書來,亦以兩律見貺,但非原韻,聞其昆仲依上下平三十韻日課一詩。此兩首東冬韻,當是終而復始矣。”[321]

正月十三日,曹元弼作祝嘏诗一首。

《復禮堂日記》:“皇上萬壽,臣元弼隨臣元恒、福元望闕九敂,恭祝天地再清聖壽無疆,禮成,恭紀和臣福元。韻。垂裳出治望羲軒,仁虎書祥六紀元。春雨如膏流帝澤,壽星有耀炳宸垣。蚩蚩氓庶消千劫,翼翼皇居定一尊。萬物懷新咸錫福,蔥蘢嘉氣震東原。”[322]

是日,侄曹崧乔自申归,告以梁鼎芬近状。

《復禮堂日記》:“昨崧姪自申歸,言晤王旭莊觀察,知梁節庵前輩見赴崇陵,敬謹種樹,書問可由旭公轉達。”[323]

正月十七日,梁鼎芬以崇陵祭品寄与曹元弼兄弟。

甲寅正月十七日《梁節庵與曹叔彦書》:“先後周年,崇陵大祭祭品餑餑十件、梨三顆敬寄叔彦仁弟館丈。鼎芬再拜。大哥、二哥同此,不别書。”[324]

正月二十二日,曹元弼刊《唐恭人哀辞》,为刻文集之始。[325]

《復禮堂日記》:“二十二日,……略閲《易箋》《孝經學》,……以《唐恭人哀辭》付刊,即為刻文集之始。”[326]

正月三十日,曹元弼访叶昌炽谈,赠叶氏诗一首,并示寄梁鼎芬诗。

《緣督廬日記鈔》:“三十日,飯後仲午來談。叔彦繼之,攜七律一首見贈,過情之譽:室有奇書,門無俗客。讀之不無慚汗,至以鄒孟蜀嚴為況,則更芒刺在背矣。又見示寄梁節庵兩律,有云:凡同血氣皆知敬,亦有心肝媿不才。其言沉痛,令人肅然起敬。節庵吾故人,奉本朝之命守護崇陵,今之烈士亦奇士也,長談至暮。”[327]

二月中旬,张锡恭致函曹元弼,以《丧服郑氏学》初稿来质正。

甲寅花朝日《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前日已將拙著托君直兄帶上求鑒,伏祈直筆箴砭。兄如不得多暇,乞將按語一覽。内‘繼母如母’發揮注誼,‘父卒繼母嫁’節附《修禮芻議》一篇,‘外祖父母’節附《繼母之党非徒從辨》一篇,皆與如母之誼互相發明。又,六命夫、六命婦服大夫之子不以尊降,夫使為大夫子,服可如大夫,則大夫之子之庶昆弟亦大夫之子也,何以為之不得如大夫,而降在大功。又,“為人後者為之子”與大著《校釋》同者什八,異者什二。此等乞兄先賜箴砭。頃君直兄為人輯刊叢書,徵及拙著,必得兄鑒定,乃敢付刊也。伏希諒詧。”[328]

二月二十七日,曹元弼赴沪。

《緣督廬日記鈔》:“二十七日,……午後(曹元弼)復書來……又言即日赴滬晤梁節庵前輩。”[329]

二月三十日,曹元弼访沈曾植,见罗振玉。访缪荃孙,长谈。

甲寅三月初一日《羅振玉致王國維劄》:“三月一日:昨午見沈乙老,暢談二時許。座中見曹叔彦。今日梁節老來,略悉近來情狀。乙老堅持‘非無可挽’四字,節老則痛禽獸之充斥。…節老辮髮竟被其學生剪去,今安一假辮。沈、曹則不復他出,故倖免。”[330]

《藝風老人日記》:“卅日,辛亥,晴,……曹叔彦來,長談。”[331]

三月初五日,曹元弼访叶昌炽,谈沪上见梁鼎芬、沈曾植事。

《緣督廬日記鈔》:“初五,飯後叔彦來,長談至暮。在滬上見節庵、子培。歸未久,復以七律兩首見貽。用江、支韻,合前東、冬二首共七律四首,一日一詩一韻,信而有徵矣。”[332]

三月,曹元弼覆张锡恭函,称许《丧服郑氏学》,并为筹划付刊事。

甲寅三月《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大著十巨a,略讀一周,加按語處逐條i繹。如‘婦人不杖’‘繼母慈母’‘女子兩出不再降’‘外親無出降’‘為人後者為之子’,説《公羊》何注駁段氏義,‘殤服中從上’‘中從下’兩傳駁程氏義,及其他禮議各篇,皆至精至確,得乎天命民彝之正大。‘夫之子為昆弟’‘昆弟之子為大夫者服期報’此條只得存疑,然如兄所言,較之各家已最為近之。‘繼母嫁,從,為之服’大著就人子之情言,以篤母子之義,拙著就制禮者言,以立夫婦之防,雖可並存,而兄説尤長。禮疑從重,況當此世道衰微,吾輩立言尤當從其厚,不可從其薄也。全書網羅眾家,條分縷析,融會貫通,天經地義,昭若揭日月而行,急宜付刊,以維禮教而遏横流。弟與兄道義血性之交,此言為世道計,絶非阿私溢美。君直家兄即日赴申,與繆筱珊年丈商定授梓,弟等當力任校勘。前日弟曾至申,已先與繆丈言之,又晤梁節庵兄,問起居,極相念,弟以兄近況對。”[333]

是春,唐文治正撰《周易大义》,曹元弼以《易笺释》稿本示之,互相质正。

《茹經先生自訂年譜》:“春,為諸生講《易》,採用《程傳》,並項平甫先生《周易玩辭》《御纂周易折中》及近代《易》師説。擬編《周易大義》,先作《易微言》三篇,寄曹叔彦譜弟指正。叔彦亦寄余《易箋》稿本,互相質證。”[334]

按:《茹经堂文集二编》卷四,有唐文治《与曹君叔彦书》,商榷《易笺释》体例。今附录之:

謹啓者,大著《易箋釋》奉讀一過,探賾索隱,鉤深致遠,有功世道人心,實非淺鮮,曷勝拜倒之至。惟有獻疑者,《易箋》《易釋》似應分作兩書。漢儒釋經,首重家法,昔讀惠氏《易》,嘗病其徵引龐雜,如一卦初爻引虞義,二爻引荀義,三、四爻或又引他家之説,實屬未合。至張氏出,而後《易》師家法燦然具明。現大著《易箋》系箋鄭君注,似應專申鄭義,于鄭義外不著一字。《易釋》一書則應排比眾説,别下己意,似于體例較為完善。管窺之見,未識有當萬一否,敬祈教正。兄所撰《周易大義》,系以程傳作主,而别采漢宋諸儒之説作為集説,其體例之不純,較大著為尤甚。蓋弟書改正甚易,兄書則改正尤難,審思再三,無善法也。[335]

春、夏间,张锡恭覆曹元弼函,言《丧服郑氏学》尚需修饰。

甲寅春夏間《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拙著幸蒙鑒許,藉以自信,君直兄之友現在不願刻此,弟亦欲自修飾一過,聞朱高安有説《喪服》書,姚春木先生家有之,今其孫世兄尚能世守,擬借來細讀。又,孫、嚴共輯《全漢魏六朝文》,近已刻成。亦當訪借大著。又有《駁喪服文足徵記》,緩日詣尊處細讀,當必有獲益處也。藉此數書,釋疑糾謬,修飾潤色,再謀付梓,特不知滔滔天下,容我輩托足以修業否耳。”[336]

夏五月,袁世凯设礼制馆,以书币来聘,曹元弼竣拒之。

《吴縣曹先生行狀》:“其後袁世凱設禮制館,以書幣來聘,則竣拒之。”[337]

《復禮堂述學詩》:“自天常反易,中原陸沉,余伏處海濱,以待天下之清。不意袁世凱僭設禮制館,以書幣來浼,矢死力拒之。嗚呼!禮所以明人倫,亂臣賊子,禮於何有?其所謂‘禮制’,不過粉飾僭偽而已。”[338]

秋七月二十四日,曹元弼访叶昌炽,未见,留以梁鼎芬所寄盛昱《郁华阁遗集》《梁祠图书馆章程》等。

《緣督廬日記鈔》:“二十四日,叔彦至,留宗室伯羲祭酒《郁華閣遺集》一冊,《梁祠圖書館章》一冊、五約附,又梁星海前輩鄂臬間缺謝恩稿一首,即辭去。所留諸冊大約自節庵子寄來,惜未能見之也。”[339]

是秋,张锡恭致函曹元弼,言近考髻等制,以《释总》一篇来质正。

甲寅秋《張聞遠與曹叔彦書》:“近因考髺髮等制,覺得總為不冠者之所服,作《釋總》一篇,今録呈乞賜教正,並乞交君兄一閲。尚有《釋髺髮》《釋免》《釋髽》《釋鬠》,容得暇再為録呈。總之與冠連言者,有《内則》首節及《鄘·柏舟》箋,弟因此未敢自信,乞兄直言箴砭。”[340]

冬十一月七日,梁鼎芬来函,赠以崇陵冬至祭品。[341]

甲寅十一月七日《梁節庵與曹叔彦書》略謂:“冬至,崇陵隆恩殿大祭,天明雪,鼎芬謹隨班行禮,分得祭品,謹以奉寄賢兄弟,祀先以慰孝思。”[342]

民國四年 乙卯(1915) 四十九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随成随刊。

春正月,曹元弼兄弟以诗文自遣,与叶昌炽唱和。[343]

是春,曹元弼续娶王氏。

秋八月初七日(9月15日),陈独秀主编《新青年》创刊。

冬十一月初六日(12月12日),袁世凯窃位称帝。

是冬,马贞榆卒。

民國五年 丙辰(1916) 五十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随成随刊。

春二月十九日(3月22日),袁世凯宣布取消帝制。

夏五月二十八日,邹福保卒。

秋七月,刘承为曹元忠刊其在礼学馆时作《礼议》,曹元弼作《书从兄君直阁读〈礼议〉後》一篇。

《復禮堂述學詩》:“君直兄在禮館時,有《禮議》兩卷,闡明經義,甄綜史文,摧陷群邪,力閑聖道。劉翰怡京卿為刊行之,沈子培、勞玉初兩公為之序跋,余亦次列微辭,載《復禮堂文集》。”[344]

《書從兄君直閣讀〈禮議〉後》略謂:“今讀是編,喟然歎曰:禮,止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以舊坊為無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嗚呼!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禮也,使天生斯民自今以後遂同禽獸,互相搏噬,以至於種類澌滅也,則禮道已矣。如曰不然,則必有剥極而復之時。”[345]

冬,唐文治以《大学大义》来质正,曹元弼深许其序文。

《唐文治年譜》:“冬,編《大學大義》成。用鄭注本,參以朱注及劉蕺山、孫夏峰、李二曲諸先生説,共一卷。又可編入《曾子大義》中也。其)文頗為叔彦所推重,貽書謂可資誦讀云。”[346]

民國六年 丁巳(1917) 五十一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随成随刊。

夏五月十三日(7月1日),张勳拥立清帝溥仪复辟。

五月二十五日(7月13日),清帝溥仪二次宣布退位。曹元弼同张锡恭、曹元忠相对泣涕累日。

《純儒張聞遠徵君傳》:“丁巳夏,君在蘇,適日中見沫,城闕煙塵之變,相與流涕嗚咽,心折骨驚累日。”[347]

《誥授通議大夫内閣侍讀學士君直從兄家傳》:“丁丑五月之變,日夜焦急,憂心如焚,時聞遠適至,余與同在兄所,聞孽火燎原,相對雨泣,歸見兩兄,並嗚咽椎胸。”[348]

秋九月二十二日,叶昌炽卒。

九月,曹元弼始作《复礼堂述学诗》,每经各为诗若干,明大义、详源流,以提纲挈领,开示来学。

《復禮堂述學詩序》:“一日讀《説文》,喟然而歎,微吟一詩,有‘九千文字歸忠孝,不數楊雄拜叔重’之句。先仲兄綺園逸史見而善之,謂盍放此例,每經各為詩若干首,提挈綱維,開示來學,使記誦易而感發深,于經學人心蓋非小補。余敬諾,乃勉定心氣,綜括數十年治經心得,日作數詩,每經先舉大義,正宗旨也,次詳源流,明傳信也。述往事,思來者,率天常,正人倫,閑聖道,息邪説,幾人心一日復歸於正,而天心厭亂也,王化一旦福行,而弑運可止也。竊取高密《詩譜》之意,藉抒靈均《離騷》之哀。每日詩成,輒就兄與伯兄蘭雪老人審正推敲,因相與揚榷古今,慨論世變,以無忝君親、無負生平志學相慰勉。”[349]

冬十月中,《复礼堂文集》刊成,曹元弼序之。

《復禮堂文集序》略謂:“元弼讀聖人書,深愧受國厚恩,無尺寸效,惟是治經三十餘年,粗識天經地義、至德要道、先聖元意所在,作《十四經學》以發明之。復第録平日説經大義之文,都為一編,其餘雜著,義足相成亦附存之。昔孔子論政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又曰:‘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孔子之道不著,則率獸食人,人將相食,吾為此懼,正人心,息邪説,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守先王之道,待天下之清,拯圓顱方趾、直題横目之民於獸蹄鳥跡之中,以復天地之性,願與天下志士仁人勉之而已。”[350]

是年,曹元弼成《述学诗》六百馀首。

《復禮堂述學詩序》:“自九月至歲終,得詩六百數十首,蓋處人道之窮,鬱無可奈何之孤憤,抱萬不得已之苦心,求存絶學於一綫,以俟天地之再清,此《述學詩》所為作也。”[351]

民國七年 戊午(1918) 五十二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随成随刊。

秋,张锡恭《丧服郑氏学》刊成。

是年,曹元弼为叶昌炽撰《皇清诰授通议大夫翰林院侍讲甘肃学政叶公墓誌铭》。

是年,王欣夫来受业。[352]

民國八年 己未(1919) 五十三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随成随刊。

夏四月初五日(5月4日),五四运动爆发。

冬十一月十三日,梁鼎芬卒。

民國九年 庚申(1920) 五十四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随成随刊。

冬十二月,曹元弼《笺释》撰至《离》卦,始撰《周易集解补释》,以为《易》学由浅入深、由博返约之法。此後,下经每卦《笺释》《补释》同编。[353]

《周易集解補釋序》:“積將十年,至上經之末,忽轉一念曰:是書也,詳則詳矣,每卦合《彖》《象傳》,輒文累萬言,無乃使學者惛然不能待乎?是非設一易簡之法,以為由淺入深之階梯,由博反約之歸宿不可。於是就唐資州李君鼎祚《集解》,校各本異文,擇善而從,定其句讀。又據孫氏星衍所集眾家遺説,更博采《禮記》、《春秋傳》、周秦諸子、《史記》、《漢書》等説《易》古義補之。而以己意申其疑滯,辨其得失。放張稷若《儀禮鄭注句讀》摘録賈《疏》之例,酌取《箋釋》十之三四,俾足以解經注而止,名曰《周易集解補釋》。其生蓍立卦、生爻繫辭宏綱細目之詳,與夫探賾索隱、極深研幾之神恉,通德類情,道濟天下之大用,具詳《箋釋》及余向所為《周易學》。是書惟指説大略,不復繁文。自《離卦》以下,每卦《箋釋》屬草畢,隨編是書,又於其間寫定《乾》卦。”[354]

是年,曹元弼授王欣夫群经源流。

《古文尚書鄭氏注箋釋》叙録:“余年二十,從復禮師受經,為述群經傳授源流。”[355]

民國十年 辛酉(1921) 五十五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周易集解补释》,随成随刊。

夏六月十九日(7月23日),中共一大召开。

秋八月,仲兄曹福元卒。

是年,侄曹崧乔、曹惕寅与吴县士绅创设苏州隐贫会。

是年,《孝经学》刊在《亚洲学术杂誌》第一卷第一、二期(9、11月),《礼经纂疏序》刊在《亚洲学术杂誌》第一卷第二期(11月),《皇清诰授通议大夫翰林院侍讲甘肃学政叶公墓誌铭》,刊在《亚洲学术杂誌》第一卷第一期(9月)。

民國十一年 壬戌(1922) 五十六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周易集解补释》,随成随刊。

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唐文治致曹元弼函,拟请明春到无锡国专讲授礼学。

壬戌十一月二十七日《唐蔚芝與曹叔彦書》略謂:“方今禮教淪胥,天下滔滔,莫知所屆,守先待後,一髮千鈞,敝館創設以來,幾及兩載,學文習禮,均屬切要之圖。夙仰吾弟為當代禮學大儒,高山景行,莫不傾向,際此風雨雞鳴之會,胥賴名宿廣衍緒餘,俾後進奉為圭臬,庶傳薪有自,不至瓠落。敝館諸生不乏高才承學之士,談經缺席,飢渴同深,茲特囑畢生壽頤、唐生蘭詣前代致悃忱。擬於明春正月開館時,謹訂吾弟屈臨敝館,講授《儀禮》諸經,以宏樂育。倘蒙俯允,惠然肯來,實于轉移人心風俗關係非淺,全館幸甚,世道幸甚。余囑畢、唐二生面陳,敬祈示覆。”[356]

是年,清逊帝溥仪赐曹元弼“言合雅谟”匾额。

《周易鄭氏注箋釋序》:“惟宣統壬戌,蒙我皇上特賜御書‘言合雅謨’匾額,喜悦感悚。”[357]

是年,《孝经学》续刊在《亚洲学术杂誌》第一卷三、四期(4、9月)。

民國十二年 癸亥(1923) 五十七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周易集解补释》,随成随刊。

春正月初一日,从兄曹元忠卒。

正月二十七日,唐文治致曹元弼函,遣毕寿颐、蒋庭曜、唐兰、王蘧常、侯堮、吴其昌六人来受《礼经》大义。

按:诸生每一二星期即赴苏受业,後唐文治又增派钱仲联、蒋天枢等生,约至1926年秋止。[358]除《礼经》外,唐文治请曹氏亦授以《周易》《孝经》。[359]

癸亥正月二十七日《唐蔚芝與曹叔彦書》略謂:“敝館現已開學,諸生已陸續到齊。茲遣畢生壽頤、蔣生庭曜、唐生蘭、王生蘧常、侯生鄂、吴生其昌共六名,擬於出月初二日趨前執贄受教。該生等品行敦朴,尚可造就,決無時下習氣,惟祈進而教之,俾先聖不傳之緒得以光昌,則兄與諸生感篆無窮矣。”[360]

又按:诸生每次分任笔录,印出後寄与曹氏校订,後汇为《礼经大义》一卷。[361]然曹氏初仅口授其义,自《乡射》至《觐》六篇,乃联缀成文以授之,而《丧服》至《特牲馈食》五篇更悉心撰定为讲义。曹氏自撰讲义於己卯年为弟子讲《礼经》时修订,成《礼经大义》二卷。

《復禮堂述學詩》:“余為諸生講《禮》,初授《冠》《昏》等四篇,隨口説義,不盡文言。繼思言之無文,行之不遠,宋儒語録,横渠之語,朱子已不能盡曉。且忽促記録,或退而潤色,豈能無毫厘之差?《鄉射》以下,乃聯綴成文授之。而諸生月僅一來,來僅數時,經義淵深,倉猝勢難盡舉。時方覃思釋《易》,頃刻少間,不得已自《喪服》以下,於講期前三日,作講義一篇,至期為之指説。而世變愈亟,戰禍靡已,《少牢》《有司徹》兩篇,竟不克從容指授。今忽忽十餘年矣。計十七篇中,《喪服》《士喪》《既夕》《士虞》《特牲饋食》五篇皆悉心撰定,今統稱《禮經大義》,掇要引入此編各詩之下。《鄉射》《燕》《大射》《聘》《公食大夫》《覲》六篇刊改補苴引之,謂之某篇略説。”[362]

夏五月,曹元弼撰《丧服郑氏学序》。

《喪服鄭氏學序》略謂:“元弼束髮治禮,不揆檮昧,覃精研思且十年,成《禮經校釋》。時同年執友張君聞遠同研是經,以學問道德、躬行實踐相勖,每有論著輒相示,具引《校釋》中。厥後,元弼旁涉他經,别成《禮經學》七卷,《纂疏》長編至今未就。而君沈研n極,真積力久,博稽精思,心知其意,自大經大法以至一字一句,靡不探索窮源,折衷至當,平心以求其安,反身以體其實,專篤沈潛,無欲速意必之失,孟子所謂‘深造之以道’,‘自得之’而‘居安資深’者,故其學為精。光緒戊申,朝廷立禮學館,修《大清通禮》,君奉徵命,分編凶禮。時世變已亟,彝倫將斁,議者多欲變亂舊章,君與先從兄君直及錢復初孝廉,援據大義,力辟邪説,以維天常、塞逆源。宣統辛亥,書成。假旋猝遭大亂,獨抱遺經,廬墓而居,攀柏哀號,訴天欲泣,大懼周公、孔子禮教從此墜地,炎、黄裔胄盡淪蹏迒,於是寫定舊稿,歷數年成《喪服鄭氏學》,以守先待後。君直從兄以語劉翰怡京卿,京卿肅然起敬,授之梓人。校刊既竣,屬序于余。余以為,此書囊括大典,網羅眾家,刪裁繁誣,刊改漏失,精微廣大,直與鄭注、賈疏並重,其至理名言,足以感發仁人孝子之心,杜犯上作亂之漸,有功名教綱常、世道人心至大。翰怡京卿刊佈,以嘉惠學子,誠輔世翼教之盛心也。《傳》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聞遠與翰怡,皆忠孝人也。惟聞遠為能成此學,惟翰怡為宜刊此書。貧而樂道,富而好禮,相得益彰,君子人與?君子人也。書中引余《校釋》甚備,閑有數事異同,蓋我兩人講學,實事求是,絶無唯阿。君所辨正,如‘婦人不杖’及釋《公羊》仲嬰齊卒傳,皆至確當,余《禮經學》中已自駁之。惟‘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余讀‘從’字絶句,據制服者言,本婦人從一而終之義,君讀‘從為之服’四字為句,據服者言,本孝子不敢殊之義,似可兩説並存。然禮疑從厚,則君義為尤善。《喪服》雖止禮之一篇,然自伏羲、堯、舜以來,人倫之教,至周公而毫髮無遺憾者,其大本具在於是。《喪服》明則六經明,而天經地義,聖教王政,晦而可復明,廢而可復舉,則是書之所系為何如哉!”[363]

六月,张锡恭致函曹元弼,言拟作《丧礼郑氏学自序》,合之《留穷文》,以见平生志学所在。

癸亥六月《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前日論作自述一篇,弟自顧無行可述,今擬作《喪禮鄭氏學自序》,以記志與學所在。又平生師友皆名德碩學,亦擬作一文以記之,而未得其題目。合之前所作《留窮文》,則平生志學略可睹矣。特恐晚節不終,徒托空言,增愧怍耳。”[364]

秋七月初四日,曹元弼致函张锡恭,寄上《丧服郑氏学序》,并谢其编辑校正曹元忠遗著。

癸亥七月初四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兄所撰《喪禮鄭氏學自序》,得便寄示為盼。弟擬撰自述,遷延未果。五月間,謹撰大著《喪服鄭氏學序》一篇,本擬寄上請正,再行付刊,因鄭子蘭言劉翰怡京卿急欲印行,恐郵局往返稽遲時日,遂率爾授之,茲因尊使帶上一部拙序,有無失當,乞指教為幸。弟此序之意,蓄之有年,愈慎重則愈遲延,今乃發之,兄書極深研,幾至當不易。當今經術道息,知此者希,拙序但略言其大用以示初學,未能及其精微也。賤體托庇觕適,而目困益甚,肝腸易升。《易箋釋》甫至《漸》卦,來歲當可告成。君直從兄遺集兄為校正,至感,《禮議》印本一時尋檢不得,適子蘭處有翰怡校正樣本,茲附上。”[365]

七月十三日,张锡恭覆函,谢曹氏赐序,言《丧礼郑氏学自序》未成,并曹元忠遗著均照收。

癸亥七月初四日《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承賜弁言拙著,雒誦再三,益增感愧,稱美溢量,得無為大君子立言之累乎?弟擬撰《喪禮鄭氏學自序》,尚未屬稿,心手拙鈍,思乙乙其若抽,恐未能克日成也。辱交君子四十年矣,每念四十年中,欣戚皆成陳跡。今歲又喪君直兄,生平知交零落殆盡矣,遭逢不辰,不得不一揚眉吐氣,所可與談心者,惟兄與復初兄耳。……前日承君兄家伯母大人賜物及各書籍,均照來信點收不誤,今有一信,乞飭人送去為感。君兄遺著,自當悉心校勘,惟精神日衰,未識能不負亡友否。”[366]

九月初四日,张锡恭撰《丧礼郑氏学》毕。[367]

是月,张锡恭致函曹元弼,商刊曹元忠遗稿事。

癸亥九月癸巳[368]《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君直兄遺文,裝訂成a者,讀過一遍,内中題跋最多,又有論醫各書。弟擬以題跋别為一書,而論醫者次為外集,其説經論事之文則為文集。最難刻資。曩韓生子穀一力任之,今聞其大興土木,費累巨萬。君兄遺文已付鈔胥者僅四十篇,而尚未繳到弟處,因此手稿未敢陸續付去,且觀後效如何。弟所以欲别為題跋、外集者,亦以分作三書,可分任而易成,未知兄意以為何如?君兄所為題跋,劉君聚卿處必多有之,弟與聚翁不習,兄能設法以致之否?”[369]

民國十三年 甲子(1924) 五十八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周易集解补释》,随成随刊。

春正月二十四日,曹元弼致函张锡恭,劝其为道自珍。

甲子正月二十四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前日得手書,捧緘極喜,展誦後,悉兄上年九月以來,時有不舒,極深懸念,讀大著詩篇字挾風霜,浩氣流行,知貞固元神,不減往昔。我輩遭此厄運,剥傷摧殘,自是日衰之勢,然斯道所系,當體聖賢樂天知命之意,善自珍攝。兄學問道德當時罕儔,周、孔神靈,實式憑之。弟風雨晦明,無日不念,尚望加意調護,俾日臻康強,至盼至禱。君直家兄文集蒙兄厘定,至感至感。舍妹見手書及詩,極感極佩。……拙著《易箋釋》至《節》卦,大約今年可望成書。”[370]

二月十一日,张锡恭致函曹元弼,言分曹元忠遗著为三,并序其别集。

甲子二月十一日《張聞遠與曹叔彦書》略謂:“君直兄遺著擬分為三,取剞劂資可分任,一文集,二題跋,三論醫諸文為别集,上月甲子作别集序一篇。是日也肝陽上升,悲從中來,淚和墨下,振筆疾書,一氣呵成,初不計文之工拙也。今將稿呈上,由兄視之,尚有萬分之一似《西台慟哭記》否?”[371]

三月二十九日,曹元弼致函张锡恭,感谢其校订曹元忠著作并撰序,言《易笺释》可望竣事。

甲子三月二十九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夔一家兄文集蒙兄厘定,分為三類,甚善,至感。尊序獨見其大,所謂立言必有關於世道人心者,讀之甚佩。……拙著《易箋釋》現至《既濟》卦,而目力心神日非一日,為山一簣,告成亦殊不易。大約竭今年之力當可竣事,隨纂隨刻,書成刻亦成,屆時當將印本首先呈教。”[372]

秋七月初一日,曹元弼致函张锡恭,言收到曹元忠遗著,並嘱善自调养。

甲子七月初一日《曹叔彦與張聞遠書》略謂:“正極懸念,刻得手書,並夔一先從兄遺著兩包,照收無誤,此集蒙公選定,足以信今傳後,至感至感。貴恙雖劇,以天理聖道卜之,定當轉危為安,千乞静心休養,以立元神而臻康復,至盼至禱。”[373]

七月二十六日,曹元弼避地上海。

是月,松江战起,张锡恭避乱於封衡甫家,病卒。

八月,曹元弼致函唐文治,订正《十三经读本序》刘歆羼伪《左传》之说。

甲子八月二十四日《唐蔚芝與曹叔彦書》略謂:“拙著《十三經讀本序》系為世俗人説法,為文殊少深潛純粹氣象,過蒙藻飾,媿恧殊甚。《左傳》中兄幼時所最致疑者,如襄九年傳‘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注家遂謂古者國君十五生子,禮必冠而後娶,文王十三生伯邑考,是十二可行冠禮也。竊以為古禮二十二冠,三十而娶,何以歧異若此?後考方望溪先生文集云:新莽有女欲嫁漢平帝,十三歲而娶,古劉歆羼入此言以坿莽云云,故序文中有語,實不免失之太快。吾弟為杜絶後世疑經起見,直言規正,敬佩之至。”[374]

九、十月间,曹元弼闻张锡恭丧,与刘承商刊《丧礼郑氏学》,并欲为作传。

甲子九月二十六日《曹叔彦與封衡甫書》略謂:“昨由舍下寄來手教,驚悉聞遠同年凶耗,四十餘年道義神交,一旦永訣,痛有極耶!……聞兄有《喪禮鄭氏學》寫定本及所著詩文稿,未識攜出否?公能為收録,弟當商之劉翰怡京卿並付剞劂,以垂不朽。……並乞我公將聞兄生平事蹟詳悉開示,不愧檮昧,當為作傳。”[375]

甲子十月十七日《曹叔彦與封衡甫書》略謂:“聞兄任禮學館纂修時,有無加銜,世系三代及生平經歷事蹟,弟雖知之而不能詳,恐有纏誤,乞兄詳示,當為作傳也。《喪禮鄭氏學》劉翰怡兄已力任刊刻,可感之至。喪事畢後,兄能蒞蘇帶來最妙。”[376]

冬十月初九日(11月5日),冯玉祥将清帝溥仪等驱逐出宫。

民國十四年 乙丑(1925) 五十九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周易郑氏注笺释》《周易集解补释》,随成随刊。

春三月,曹元弼自申返苏。[377]

夏四月,侄曹崧乔欲发行《苏州隐贫会旬刊》,首讲明《四书》大义,曹元弼为撰《圣学挽狂录》,随撰随刊。

按:《复礼堂述学诗》云:“元弼有《圣学挽狂录》,自《学而》至《雍也》六篇,馀俟续纂,附识於此。”[378]则曹氏於民国二十七年(1938)仅撰定六篇。《苏州隐贫会旬刊》自乙丑(1925)闰四月十六日创刊,由六月初一日第一号至丙寅(1926)十二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五号,每期刊《圣学挽狂录》数章,至《八佾》篇“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章。然隐贫会仅将《圣学挽狂录·学而》《为政》两卷上版付刊。

又按:曹元弼《十四经学》有《论语学》一种,而《圣学挽狂录·条例》有“元弼向有《论语学》、《孟子学》及《礼记学》中《中庸》、《大学》两篇说。今斟酌损益,散)先儒成训之末”[379]云云,又王欣夫《行状》云:“其《论语学》则後改题《圣学挽狂录》者也”[380],苏州图书馆藏《圣学挽狂录》稿本与隐贫会刊本均又题为《论语学》,故今可借《圣学挽狂录》二卷想见《论语学》之貌。

《聖學挽狂録序》:“元弼自宣統辛亥以後,誓與世絶,不見一人,獨抱遺經以俟死,不以一言聞於人間。今觀弑機日急,萬萬生靈皆將有利兵在頸、烈火燃眉之痛,每誦夫子之言‘吾非斯人之與而誰與’,仰天揮淚,不能自已,不勝區區愚誠,愛敬吾顛連之兄弟,欲以仲尼元氣、顔子春生,消宇宙之患氣,挽弑運而與之並生並育,相生相養相保。謹將《四子書》依據朱子《章句集注》之義,博采群言,兼下己意,屬中表弟金智詮明經第而録之。務使一覽而悟,感人易入,庶幾聖學明而人心正,人心正而弑運弭,障百川而東之,挽狂瀾於既倒,使天下皆明倫理、敦仁讓。……今欲發行旬刊,立養正堂,以正人心,造人才,首講明《四書》大義,余慨然與智詮任之,名曰《聖學挽狂録》。”[381]

民國十五年 丙寅(1926) 六十歲

本年,曹元弼为《苏州隐贫会旬刊》撰《圣学挽狂录》,随撰随刊。

春正月,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撰成,伯兄曹元恒为之题词。

《周易鄭氏注箋釋題辭》略謂:“《周易鄭氏注箋釋》,叔彦三弟積學四十餘年,論次十餘年,自宣統辛亥六月至丙寅正月而始成。弟之學,以忠孝為本,於人無不愛無不敬,視天下之人皆可與為善,而憫其誤入於不善,所著書皆藹然仁義之言。此書深思明辨,窮源竟委,百萬餘言,歸於天地之大德曰生,人之生生於倫,聖人體天地、立人倫,使人相愛相敬,以相生相養相保而不相弑,人類所以孳生不已,中國所以為普天大地中文明首出之國,六經同歸,百世同道。憂深而思遠,心重而語長,憂患之中,忍淚看天,拭涕著書。每自歎曰:‘惠松崖先生有言“聖人贊化育以天地萬物為坎離,道家養精氣以一身為坎離”,吾治《易》無日不言既濟,而忍痛沈思,心血日耗,目力大困,離火日熾,則坎水愈結,日趨於未濟而不自恤,豈非大愚?然使斯道由吾而粗明,乃吾之既濟也。’此可見其處心之仁矣。……”[382]

二月,曹元弼撰《周易郑氏注笺释序》并《後序》,洋洋万五千馀言。

按:曹氏《易笺释序》极长,兹截取其论“伏羲作《易》以定人伦”并“六经同归”两节,略见其以人伦爱敬解《易》之法。

《周易鄭氏注箋釋序》略謂:“上古聖人何為而作《易》也?曰:《易》者,元也。太極元氣,函三為一,一陰一陽,壹壹渾淪,中德和氣,純粹至善,包囊萬有,誠一無為,是之謂《易》。分為天地,乾元統天,坤元順承,二氣交亨,化生萬物,各正性命,保合大和,萬物資始。乾元由坤而生,而人為萬物之靈,天地之性莫此為貴。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得天地生物之心以為心,莫不有仁、義、禮、智之性以為生生之本。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太極也;‘繼之者善’,乾元、坤元;‘成之者性’,萬物資始資生,而物得其偏,人得其全,故人之性善。此天地所以生人,而使人人得以各全其生之本也。然遂古之初,屯蒙未啓,水土荒沈,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與禽獸雜處,無爪牙角革之&,茹毛飲血,與絶有力飛走之倫争一日之命,則其生視萬物為獨難。雖有聰明精粹,可以自濟其生之性,而不能自覺。

“天生上聖,作之君師,包羲氏出,先知先覺,繼天立極,知人之超絶乎萬物,可參天地而為三才也。其所受乎天性之純,體天地生生之德,即其所以各全其生之本。蓋仁,人心也。人不能離人而獨生,必與人以相生,而相生之本由於相愛,相愛之本出於父母之愛其子,與子之愛敬其父母。此人心之元,推而行之,可以普天地生生之德於無窮者。然民之初生,男女無定偶,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則生之本不立而愛之理易窮也。包羲氏知人性之善,大異乎禽獸之雌雄牝牡不能以相别也,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贊神明變化之數,明察日月消息之象,知天地之經,民是則之,人道之興,自别男女始。於是作八卦,垂憲象,畫乾以象天而稱乎父,畫坤以象地而稱乎母,示男女必有定偶,以正生生之本,而夫婦之道立矣。乾坤三索成六子,夫婦有别,生生之本正,則父子之道立矣。夫婦别,父子正,則必使天下之為父者皆得子其子,為子者皆得父其父,老有所終,幼有所長,無弱肉強食、侵陵争奪之患。於是因父子之道,起君臣之義,乾為君,坤為臣,父君道,子臣道,聖王在上,舉天下之賢人,以興利除害、保育群黎,而君臣之道立矣。是謂三綱。有夫婦父子則有昆弟六子,長幼有序,無相奪倫;有君臣則有朋友,陰陽類聚,群分相求相應。是謂五倫。三綱五倫,互相經緯,終始相維,八卦重為六十四,類族辨物,則人類别於禽獸,而生生之本終古不亂,備物致用,則草昧變為文明,而生生之道日進無疆。設卦既備,本日月之行以起消息,發揮旁通,乾元周行,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歸於《既濟》,復太極之體。明王開元,建始以孝治天下,則四海之内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有順、君仁臣忠、朋友相任,合敬同愛以通天下之志,合智同力以成天下之務,致中和,天地位,萬物育矣。此包羲作《易》之大略,所謂‘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

“在天為道,由元而亨,亨而利,利則貞,得于人為德,生生之謂仁,生生而條理之謂義,條理燦著成體之謂禮,知此之謂智,守此之謂信。聖人因人性固有之德以立道設教,夫婦之愚可以與知,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易知易能’,所謂《易》也。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網罟耒耜等十二,蓋取相繼而起,因時制宜以利民用,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所謂‘變易’也。天下之變無窮,而天秩人倫尊尊、親親、長長、賢賢、男女有别,不可得與民變革。順是為善,反是為惡;順是為吉,反是為凶;順是為息,反是為消;順是為治,反是為亂;順是為君子,反是為小人;順是則相生,反是則相弑。六十四卦,變化不同,而同歸既濟,所謂‘不易’也。故曰:‘《易》者,所以經天地,理人倫,而明王道。’又曰:‘《易》者,天地之所變化,政教之所生。’此天開地辟以來第一大經大法,所以開神農、黄帝、堯、舜百世聖人之先,使人類相愛相敬,相生相養相保而不相弑,綿綿延延以至今日,可與天地無終極者也。故曰:‘生生之謂易,六十四卦一太極也,三百八十四爻一乾元生氣之流行也。’”[383]

又:“蓋六經同歸,其指在禮,聖人生養天下萬世之道在愛敬,而愛敬之本在人倫。天下之達道五,自伏羲作《易》,繼天而定之,堯、舜、禹、湯、文、武,《詩》《書》所述政教皆由此出。周公制《禮》,其極則也。孔子作《春秋》,其大法也;作《孝經》,其大本也;《論語》《孟子》,其微言也。自伏羲至孔子,歷年之久,不盡可得而記聞,而道之若合符節,如此所謂‘天不變道亦不變’,‘雖百世可知也’。”[384]

後,曹元弼续撰《周易集解补释》之《坤》卦以下二十八卦。

《周易集解補釋序》:“自《離》卦以下,每卦《箋釋》屬草畢,隨編是書,又於其間寫定《乾》卦。去年春,《箋釋》成,乃補《坤》卦以下二十八卦。”[385]

夏五月初六日,唐文治来函,商论《易》理。

丙寅五月初六日《唐蔚芝與曹叔彦書》略謂:“日前接奉書並《周易鄭注箋釋序》,敬悉一切。書來適值端午節假,亟命同學讀之。上下千古,綱紀人倫,推本生生之意,洞究聖人微旨,吉凶與民同患,貫串群經,發揮微言大義,幾無餘藴。自來説《易》者,得未曾有其中説《剥》《復》二卦持義精極。而以‘迷復’為指紂而言,尤與聖傳‘反君道也’義合。説《晉》《明夷》二卦與鄙見相合,而以《明夷》之‘利艱貞’為深有望於箕子,《,》之‘順而麗乎大明’為文王事紂之順,皆先儒所未發,深合聖意,曲當人心,可謂石破天驚矣。竊疑《坤·彖辭》之‘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所謂得主者,亦語冀君之一悟,《小畜》《大畜》二卦為以陰畜陽,而《小畜·彖辭》自我西郊,《大畜·彖辭》‘不家食,吉,利涉大川’皆為勤於事君,不遑暇食之意。故《小畜》之《大象傳》曰:‘君子以懿文德’,即《書》所謂‘徽柔懿恭’也。至《蠱》卦初六爻辭見周公繼志述事之義,上九之‘不事王侯’明指夷、齊而言則殷為不亡矣。故《彖傳》曰‘終則有始天行也’此天行之義,兼指聖人之維持世運而言。《剥》《復》卦傳天行之義,兼指聖人之維持人心而言。不識尊意以為然否?至大序謂神農以《艮》為首,黄帝以《坤》為首,未知何本,便乞賜知。”[386]

是月,曹元弼覆唐文治函。

丙寅五月《覆唐蔚芝書》略謂:“尊論之《易》義數條皆極精確。《坤》‘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冀君之一悟,與惠氏以‘君子’謂坤元由《剥》反《復》義合。《小畜》‘自我西郊’,謂文王冀紂能用其道以施澤於民,與劉子政説合。《蠱》‘幹父之事’,即周公繼志述事,與九家義合。上九‘不事王侯’指夷、齊而言,姚仲虞已發其端,《剥》《復》天行,見聖人維持人心世道之意,尤為至論。蓋天行消息,皆生生大德,而在人事則有終始之異,有生弑之異,有治亂之異。聖人自&不息,使天下治不復亂,亂可復治,遏弑機而遂生理,以協乎天行之本,所謂贊化育者此也。凡此諸義,非兄見道之深,真積力久,觀其會通,烏能及此?承詢神農《易》首《艮》,黄帝《易》首《坤》,此事漢儒雖無明説,然孔氏《易正義》八論據《世譜》等書,神農一曰連山氏,黄帝一曰歸藏氏,蓋皆因《易》而得名。《禮記》《左傳》稱神農為歷山氏,為烈山氏,連、歷、烈一聲之轉,則其説所自來舊矣。賈氏《周禮·太卜疏》謂‘《連山》首艮,《歸藏》首坤’,《禮運》孔子稱我得《坤乾》,鄭君以為即《歸藏》,是其明證。吴姚元直云:連山氏得河圖,夏人因之曰《連山》;歸藏氏得河圖,殷人因之曰《歸藏》;伏羲得河圖,周人因之曰《周易》。元直去古未遠,治孟氏《易》,其説必有所本。以此而言,《連山》本神農首艮,夏人系之辭;《歸藏》本黄帝首坤,殷人系之辭。故儒者多稱夏易《連山》,殷易《歸藏》,《周易》始復伏羲之次首《乾》,故於《乾》用九云:‘見群龍,無首,吉’。宋仲子以‘見群龍’為句,‘無首’為句,最當。‘無首’者,言天德為萬物之始,莫之能先。《傳》曰‘天德不可為首’,明《坤》《艮》不可先《乾》。《連山》《歸藏》皆一王時措之宜,非萬世之通訓。惟伏羲原次首《乾》次《坤》,崇天卑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為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義也。鄭注《周禮》引杜子春説以《連山》屬伏羲,但以廣異聞,非即據為典要。《六藝論》稱‘夏曰《連山》,殷曰《歸藏》,而伏羲無文字,但謂之《易》’,則鄭意不從子春説審矣。區區之見,未識當否,伏希指正。”[387]

五月二十二日(7月1日),国民政府发动北伐战争。

六月初五日,张仲仁组织平旦学社讲习会,拟聘曹元弼於十四日主讲经学。[388]

是月,曹元弼为唐文治《茹经堂文集》作序。[389]

秋九月,《周易学》《礼经学》《孝经学》合刻重刊竣,曹元弼序之。

《〈周易〉、〈禮經〉、〈孝經〉三學合刻序》:“余憂患餘生,萬念俱灰,惟求一死。余氣未盡,杜門學《易》,與天為徒,以寫我憂,忽忽不知老之已至。今年春,《易鄭注箋釋》既成,念《十四經學》文襄師所屬也,《易》《禮》《孝經》三學竹石師之所刊也。此書既于世道人心有補,蹉跎歲月,久置不印,謂古人何,謂學者何?於是覆更校勘印而行之。噫,此三學者,于文襄所屬才十四之三耳,其餘或未刊或未成。昊天孔昭,我生靡樂,衰年荏苒,舊稿從殘,其尚能卒業否耶?雖然,道一而已。《易》者,天道至教,聖法人倫王政之本也;《禮》者,尊尊、親親、長長、賢賢、男女有别,天下之達道五,生人相愛相敬、相生相養相保之極則也;《孝經》者,百行之本,道之根原,六藝之總會也。由此三者引而申之,十四經大義一以貫之矣。”[390]

民國十六年 丁卯(1927) 六十一歲

春二月二十八日,康有为卒。

三月十七日(4月18日),蒋介石建立南京国民政府。

是春,姚文栋来苏州,与曹元弼、汪钟霖等共立国学保存会。[391]

夏五月,曹元弼《周易集解补释》刊成。[392]

本月,孙德谦来函,请教正《太史公书义法》,并言感於王国维投湖作《三末谣》一首。

丁卯五月《孫德謙與曹叔彦書》略謂:“拙著《太史公書義法》,近始刻成,前日有便,交于令侄容甫兄,懇其寄蘇代贈,未知已蒙賜覽否。此書闡發龍門史學,即用其所云‘好學深思,心知其意’二語以為之法,私謂頗有剏獲。實則子長作史,早經説明,特自來學者不能觀其會通,讀未精審耳。……舊好王静安,與弟學問途轍不同,精於考據,確守高郵家法。本月初投昆明湖死,得諡為忠愨,完節以終。弟于欽敬之餘,不免生媿。弟同姓名者金元末造各得一人,嘗撰《三末謡》一首,其句云:‘金末能詩壽未長,元末平章為國亡。及今而三又清末,不夭不節守其常。’吾公亦可知弟之人格矣。”[393]

六月,曹元弼撰《周易集解补释序》。

按:《易》学大义、源流均已备载《周易郑氏注笺释序》,故此序曹氏不复赘言。然其中自叙《补释》異於《笺释》者八,可供稽览,兹录於下。

《周易集解補釋序》略謂:“《箋釋》篇第依《漢志·易》十二篇之舊,此據《集解》,同王弼本,一也。《箋釋》以鄭為主,經學一依鄭本,此據李氏本,二也。《箋釋》采荀、虞、宋、陸諸家,間有刪裁,王弼學行以後各家,采入箋者尤少,此據《集解》為本,遵其例補之。雖王弼、王肅等説,無所遐棄,惟於釋中别其是非,三也。《箋釋》於諸家異文擇要採取,此則備引而釋之,以明聲通義轉,同源分流之故,四也。《箋釋》每卦每爻,統論大義,而後逐句疏解,此依李氏分節,當句發揮,其全卦全爻之義,各因文便略著之使貫串,五也。《箋釋》於《集解》引荀、虞注和兩條為義者,多審度文義,分系經傳,此則一如其舊,而於釋語中識别之,經傳兩注異義,則明其以何説為主,七也。《箋釋》於惠、張、姚異義,委曲申明,使一書有眾書之用,此則惟取所主一説著之,餘不及,或略一及之,八也。凡此八者,皆兩書體例當然,至訓釋經義,則同條共理,一以貫之。”[394]

冬十月末,曹元弼覆函孙德谦,於《史记》“正《易传》”一语有所质正。

丁卯十月《孫德謙與曹叔彦書》:“《史記》‘正《易傳》’語,弟以自昔學者皆未討論及此,再三推闡,乃悟與托始黄帝極有關係,決非衍文,故於此書中撰有專篇,蓋以《易傳》者,必指《繫辭》而言。今公謂當時《易》家多陰陽災異之説,厥後京房《易傳》正其類,史公所載,皆孔子《十翼》,光明正大,非禨祥家所得混,《自序》謂之正者,實在於此。深識閎裁,龍門可免正經之嫌,而弟亦當如游夏之徒,不贊一辭矣。”[395]

十月三十日,孙德谦覆函曹元弼,於曹说再献疑。

丁卯十月《孫德謙與曹叔彦書》略謂:“然竊有疑焉,敢情訓誨。經學之盛,莫若兩漢,惟在武帝時,不過剏興伊始,《漢書·儒林傳》:‘漢興,田何以齊田徙杜陵,號杜田生,授東武王同子中、雒陽周王孫、丁寬、齊服生,皆著《易傳》數篇。’今只丁寬尚有輯佚本,可考遺説。據本傳,從周王孫受古義,訓詁舉大義而已,並無陰陽災異。至《高相傳》云:‘治《易》與費公同時,其學亦亡章句,專説陰陽災異,自言出丁將軍。’稱為自言,則是高相假託,而寬之説《易》不主陰陽災異也。《史記·儒林傳》中且無丁寬姓名,可見王同諸家《易傳》,-不重陰陽災異者,子長父子何容取而正之。《易》家之陰陽災異,班氏惟于《孟喜傳》言之,《傳》云:‘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詐言師田生且死時枕喜膝,獨喜傳。’直書之曰詐言,曰獨傳,亦足證陰陽r異為孟喜之學,而非傳自田氏者也。漢初言《易》,則為田何,其實陰陽災異猶未行於世,必謂史公之正《易傳》在彼諸家,殆不然與。又史公作史年歲,弟考訂剏始于太初元年,成於太始二年,《義法》中有《考年篇》,私謂鄙説無可刊易。觀《序》於篇目總數,以及全書若干字,而故作《黄帝本紀第一》,故作《夏本紀第二》之類,斷非未成之書。《報任少卿》又曰:‘僕誠以著此書為十表,本紀十二,書八章,世家三十,列傳七十,凡百三十篇。’惟其書成,故能詳述之,若是長編未定之稿,何能算及字數,而為之已著乎?孟堅所云‘疏略抵牾,是非謬于聖人’,彼全襲其文,而反加謗毁。弟最為子長抱冤者,自其書出而為之學者甚眾,《史記》注家無多,幾被一言而喪。弟生平著書宗旨,上為古人辨誣,下為來學析惑,今於《史記》猶此志也。”[396]

民國十七年 戊辰(1928) 六十二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大学通义》《中庸通义》。

《大學通義序》:“《易》學既成,欲依次論撰此篇及《中庸》義,以著聖學源流。日征月邁,忽忽數期,盡當令原。深痛之餘,百病交攻,萬感俱集。藥廬茶竈間,倚枕口授《大學》心得,屬從弟金智詮廣文録之,疾瘳,校勘增續以成此編,名曰《大學通義》。”[397]

夏五、六月间,军阀孙殿英盗取清东陵。

民國十八年 己巳(1929) 六十三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大学通义》《中庸通义》。

民國十九年 庚午(1930) 六十四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大学通义》《中庸通义》。

夏五月,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中原大战之曲阜战役,曲阜孔庙、孔林并周公庙、颜子庙被炮火严重损毁。

民國二十年 辛未(1931) 六十五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大学通义》《中庸通义》。

春正、二月间,清昭西陵被盗。

二、三月间,曹元弼同唐文治等人筹划修复孔庙、孔林事,函呈政府,请拨款修复。[398]

《茹經先生自訂年譜》:“去年,中央軍與閻錫山、馮玉祥戰争。曲阜孔廟、孔林為炮火所毁,周公、顔子廟亦遭灰燼。爰約徐君固卿名紹楨、曹君叔彦等二十餘人,具呈政府,請撥款修復。旋得復,不過一紙空文,遂致擱置,可痛矣哉。”[399]

夏、秋间,曹元弼与唐文治商讨修复清东西陵并稽查、保护之事。

《茹經先生自訂年譜》:“上年閲報章,先朝高宗暨孝欽后陵寢迭為盜匪掘竊殉具。至是復有太宗母后陵墓被掘之事,慘痛已極。爰約曹君叔彦、周君敬甫等具呈北京張學良副司令暨于學忠軍長,請嚴緝盜犯,一面派兵保護。旋敬甫寄來復函,照議辦理。”[400]

秋八月初七日(9月18日),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

是年,曹元弼命王欣夫整理曹元忠文稿。

《箋經室遺集·跋》:“世丈曹君直先生既没之八年,叔彦吾師以叢稿一束命大隆校理編次。”[401]

是年,王欣夫於《约翰声》杂誌刊发《募刻张闻远先生〈丧礼郑氏学〉启》,曹元弼列名发起人之首,以应者寥寥,事遂不举。[402]

民國二十一年 壬申(1932) 六十六歲

春正月,时淞沪抗战爆发,伯兄曹元恒避难上海病逝。

秋七月二十二日,《大学通义》刊成,曹元弼序之。

按:兹节录《大学通义序》自述义例一节。

《大學通義序》略謂:“《大學》本文,首尾完具,語晋相承,無少舛誤。鄭注鈎聯瀆會,融洽分明,非獨治經精審,神與古會,亦由禮家師説,傳述有本。孔《疏》依注解經,能得要領。宋朱子《章句》更以精理實之,惟移易篇章,區分經傳,學者不無疑議。然其純義至言,實足闡揚聖文,垂法後學,世教人心賴以維持數百年矣。竊以《注疏》與《章句》比而讀之,自更定數處外,異義絶鮮。今謹遵《欽定禮記義疏》之本,一仍孔壁舊文,依據鄭注,酌取孔疏,詳引朱注,附以各家,貫以己意,將以率天常,閑聖道,正學術,覺人心,沮遏狂瀾,膠固王道,待後之君子輔世長民,成大儒之效也。”[403]

冬十月初三日,施肇曾来函,请为震泽高级中学尊经阁撰碑记。

壬申十月初三日《施肇曾與曹叔彦書》略謂:“茲有懇者,肇曾因鑒於歐風東漸、科學繁興以後,所有國内學校相率棄舊從新,捨本逐末,結果一無所得,而使數千年相承不絶之聖學幾於墜地,貽誤青年,實非淺尟。肇曾(茲滄海之横流,深懼斯文之將喪,自忘譾陋,爰於去歲在敝鄉震澤剏辦育英高級中學,校址即在初級中學之西,免收學費,以助寒畯。因須向教育廳立案,故學制不得不照現行者辦理,而實則延聘名師,注重讀經,以正心修身、入孝出弟為主旨。敝鄉僻處湖濱,土風尚淳樸,因勢利導,冀挽頽風。舍弟肇基植之,肇祥丙之,力贊斯舉。並以今春適值肇曾七十賤辰,乃相與發起,建尊經閣於兩校之間。經始三月,竣工於九秋。閣之上層庋藏十三經暨四部圖書,旁及内典等籍,下為大禮堂,立石恭摹唐吴道子所繪先師聖像,俾諸生朝夕瞻仰,藉正祈向,春秋釋奠,習于威儀。區區微尚,定荷嘉納。第念茲事體大,竊恐日久就湮,非有鴻文钜制不足以垂久遠而勉來茲。我公海内儒宗,吴中耆宿,開來繼往,巋然靈光,擬懇椽筆,錫以碑記,庶幾觀聽所集,咸知感奮,風行草偃,化被無垠。”[404]

民國二十二年 癸酉(1933) 六十七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中庸通义》《孝经郑氏注笺释》《孝经校释》。

按:《孝经校释》仿刘文淇《左传旧疏考证》之法,《复礼堂述学诗》云:“刘孟瞻《左传旧疏考证》至为精核,各经疏皆以此法读之,则尽善矣。余撰《礼经校释》,推贾氏增损黄、李之跡,略启其端。《孝经校释》将元疏邢校,旧文新意,一一厘剔,即此意。”[405]

春三月初十日,唐文治同陈衍来访曹元弼谈。

癸酉三月初十日《唐蔚芝與曹叔彦書》略謂:“茲兄定于三月初八日帶同三小兒赴瀏河掃墓,約初十日到蘇。已與石老訂定,屆時同詣尊府一譚,藉解沉鬱,諒吾弟聞之當為一喜。”[406]

夏闰五月初七日,曹元弼撰定《中庸通义序》。

按:兹节录《中庸通义序》自述义例一节。

《中庸通義序》略謂:“鄭注淵源深大,文約道純,確得先聖元意,孔疏皆本師師相傳之説,朱子從而精之,脈絡分明,義理深美,為百世學者準繩。朱子嘗言‘性命之説惟鄭注為正’,又謂‘“仁者人也”,注讀如相人偶之人,最有意味’,又謂‘“徵則悠遠”,注謂至誠之德著于四方,最為確當’。逐條比觀,多相引申,異義數端,各有精意。學者虚心觀理,兼得古賢之益,以會道德之元,斯為真讀書者。元弼早歲受經父師,講解至為精詳,玩味《章句》,欣然有慕,既讀《注疏》,沈潛經文,考詳異同之由。積歲累久,所得漸多,温尋故學,啓發新知,博稽群經,觸類而長,月征日邁,忽忽不知老之將至。道拂而隱,獨居深念,自顧蓼莪鮮民之生,永言葵藿傾陽之願,際茲禮樂分崩之厄,不勝文、武道盡之憂。比又常棣枝殘,兩昆俱逝,桑榆景迫,百病交攻,懼數十年心得,隨臣精而銷亡。去年撰《大學通義》既畢,更從事《中庸》。謹遵《欽定義疏》,依據鄭本,而約取疏義,詳引朱注,兼綜諸家,貫以己意,覃思研精,稽譔其説。寒暑將周,成《通義》上下二卷。經文分十七章,參合《正義》《章句》之本,深考語脈而折衷之,分合微意,各著當章。往者元弼釋《周易·繫辭》,竊取朱子注《中庸》之法,提綱挈領,析縷分條,探索旁通,語不厭詳。今撰是編,其則不遠,但恐淺末,無當高深耳。”[407]

秋八月二十五日,唐文治应金天翮等约赴苏讲演後,来访曹元弼谈。

《茹經先生自訂年譜》:“八月初,蘇州國學會李君印泉名根源、金松岑名天翮等約余赴蘇演講。爰於是月二十四日到蘇,住福州同年陳君石遺家。講《論語》、《孟子》並《性理學大義》。二十五日早,訪叔彦一談。”[408]

民國二十三年 甲戌(1934) 六十八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孝经郑氏注笺释》《孝经校释》。

秋九月,曹元弼作《孝经郑氏注笺释序》。

按:《孝经郑氏注笺释序》六千馀言,兹节录其开篇申郑氏论《孝经》一节,借窥全豹。

《孝經鄭氏注箋釋序》略謂:“昔孔子兼包堯、舜之聖德,著之《春秋》以俟後聖,遂檃栝六藝大道,探本窮源而作《孝經》。《孝經》之義,本乾元、坤元化育萬物,所命生人之性,統上古以來聖神繼天立極、保民無疆之大經大法,約以躬行至德、崇人倫之實行,極憂患生民、愛敬萬世之仁,揭其大原而質直言之。其道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施之後世而無朝夕,萬物並育,美利無窮,而其實不過由孩提赤子之良知良能,存養而擴充之。蓋天所以生人,人所以繼天而生生,聖人所以普天地生德于天地萬世者,道一而已。自孔子作經以授曾子,三千之徒備聞其説,歷子思、孟子而其道益明。自漢以來,儒者治經皆通習《孝經》《論語》。是以二千餘年名教綱常維持不墜,人類相生以至今日。然《孝經》古訓多亡,百家是非雜糅,其能開示藴奥,提挈綱維,于天道至教、聖人至德洞徹其本原者,莫如漢鄭君,及明黄氏道周、國朝阮氏元。

“鄭君之言曰:‘《孝經》者,三才之經緯,五行之綱紀。孝為百行之首,經者不易之稱。’又曰:‘至德,孝弟也;要道,禮樂也。’又曰:‘孝弟恭敬,民皆樂之。’又曰:‘孝行於内,其化自流於外。’又曰:‘孔子以六藝題目不同,指意殊别,恐道離散,後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經》以總會之。’蓋孝者,元氣也,生德也。太極元氣,函三為一,天道陰陽,地道剛柔,人道仁義。陰陽,生氣也;剛柔,生質也;仁義,生德也。天地之大德曰生,民受天地之中以生,三才合於一元。元者,天地之所以為天地也,即人之所以為人。陰陽轉而為五行,人秉五行之精為五常之性,五常皆出於仁,仁本於孝,孝弟同體。孩提愛親,少長敬兄。仁之實,事親;義之實,從兄;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樂之實,樂斯二者。人之行莫大於孝,而弟即由此起,忠即由此資,因嚴教敬,因親教愛,萬善皆由此生。人類由此相生相養、相保不相弑,而天下國家可治。故曰:‘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天不變,道亦不變。人無智愚賢不肖,見孝弟恭敬之行,無不憮然動其天良,肅然慕為善道。是以孔子‘行在《孝經》’,見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説。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聖人先得人心之所同然。故上古天地初開,伏羲作《易》定人倫,而人類即别于禽獸,萬世孝治天下由此始。自是聖帝明王則天順民,立政立教,百世一揆。故堯、舜之道,孝弟而已。三代之學,皆所以明人倫,至周公制禮而大備。《春秋》以元之氣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五始大義,如天地無不持載覆幬,無非肫肫之仁由大本而來。蓋六經之教,一歸於使人相生相養相保,而相生相養必由於相愛相敬,相愛相敬之本出於愛親敬親。惟愛敬盡於事親,故能於天下之人無不愛、無不敬,而使天下之人無不愛吾親、敬吾親。此明王所以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而天下和平,r害不生,禍亂不作也。此其道求之六經,觸處皆是,而統宗會元,在於《孝經》。陳氏澧謂:‘鄭君《六藝論》已佚,而倖存數言,使學者知《孝經》為道之根源,六藝之總會。此微言未絶,更好大義未乖者矣。’”[409]

按:《孝经郑氏注笺释》每册刊成,曹元弼即寄与唐文治质正,唐氏极许之。兹略录唐氏致曹氏论《笺释》数函。

《唐蔚芝與曹叔彦書》略謂:“承示《孝經鄭氏注箋釋》首冊,抉經之心,執聖之權,補入鄭注零文,苦心孤詣,尤為獨得,津逮後學,厥功甚巨,至佩至佩。兄日來往復展讀‘身體髮膚’節並《天子章》《士章》,探索無遺藴,可謂擴之極其大,析之極其精,裨益世道非淺。第二冊刻成後仍祈賜讀。首冊第三十一頁,‘因其固有’句‘因’誤‘固’,又六十三頁‘叛亂’之‘叛’缺筆可飭手民修正。此外紅圖缺字諒已補正矣。”[410]

又:“惠賜大著《孝經鄭氏注箋釋》第二冊,業經拜讀。《聖治》《孝知》二章博大精深,引證確鑿,實歎觀止。讀至‘治家者’尊釋一段,德門累代,孝友傳諸家乘,千古同揆,尤令人肅然起敬。兄前著《孝經大義》未得聖意十之二三,迺迭荷采及葑菲,幾汗透重裘矣。”[411]

又:“兩奉教言,並讀尊著《孝經鄭氏注箋釋》第三卷又序言條例,言念君子,立德立言,自強不息,曷勝快佩之至。兄自先後奉到大著樣本後,按日詳細聽讀。昨始讀畢,遲復為歉。序言前半文氣樸茂醇厚,後段至性至情,語語從肺腑流出。《箋釋》體大思精,《感應章》實與《中庸》‘達孝’章義通貫,《喪親章》不忍卒讀,至條例蒙厚恩為文治表微,免後世指摘,我知獨深,感激隕涕。《箋釋》内十八頁‘孝乎惟孝’句‘乎’誤刻‘於’,三十九頁‘《詩行葦》序’句‘詩’誤刻‘諸’。拙著《孝經大義》屢荷採擇,附列先儒後,殊覺恧然。”[412]

是年,《中庸通义》二卷刊成。

民國二十四年 乙亥(1935) 六十九歲

春二月,《孝经郑氏注笺释》三卷并《孝经校释》一卷刊成。

民國二十五年 丙子(1936) 七十歲

本年,曹元弼增补校注《复礼堂述学诗》。

《復禮堂述學詩序》:“然經義淵深,經師家法源遠末分,百家得失,參錯不齊。每一事以二十八字括之,其勢非注不明。戊午春,續《周易鄭氏注箋釋稿》,欲以餘力為之,而《易》理微妙,思不可分,臣精銷亡,力又不及。先其難者,乃姑舍是。歲不我與,忽忽二十年,家國之感,身世之悲,不忍復言。而天動星迴,機旋輪轉,《未濟》之窮,受之以《夬》,十五《國風》,殿《豳》近《雅》,數極於亥,復從一起。君子益信定理之不誣,自顧衰病殘年,尚幸須臾能待。前此《周易孝經箋釋》《大學》《中庸通義》,皆已卒業。乃從事此書,略加修改,增補數詩,博引群書,稽譔其説。”[413]

春正月初八日,曹元弼与夫人王氏七秩双寿,唐文治作《谱弟曹君叔彦七秩双寿序》,以《易》理为贺寿赠言。[414]

夏四月二十五日,章太炎卒。

秋,金松岑募刻张锡恭《丧礼郑氏学》,於《国学论衡》杂誌刊《募刻张闻远先生〈丧礼郑氏学〉启》,眾推曹元弼为发起人之首,王欣夫等任其事。

《喪禮鄭氏學》四十四卷本附《通禮案語》一卷叙録:“一九三六年吾師金松岑先生主持國學會,議刊前賢遺書,以廣其傳,僉謂先生禮學專家,《喪服》尤為絶學,是書卷帙既钜,慮有散失,宜亟謀刊佈,與《喪服鄭氏學》並行。乃撰啓籌資,促衡甫清寫定稿,于吴中付梓,而余與汪君柏年任校字之役。”[415]

《喪禮鄭氏學》十卷本叙録:“會員有建議刊佈前賢遺著,以廣流傳者,僉以聞遠先生此書為禮學钜著,一代絶業,有功經術,而卷帙繁重,非眾擎莫舉。於是撰啓募資,推曹復禮師為首,題名發起者若而人。”[416]

是秋,唐文治以《孝经救世编》来质正,曹元弼许其救世之意。

《茹經先生自訂年譜》:“本學期,余為補習班講《孝經》,覺其文廣大精微,初學頗難領會。爰摘其要端,别編講義,……爰改名《孝經救世編》。惟因為初學講解,隨講隨編,如朱子所謂急迫之意多,沉潛之味少。質諸譜弟曹君叔彦,復云:‘凡立教,有為萬世者,有救一時者。君之書,殆救一時者也。’余深愧其言。”[417]

是年,曹元弼撰《素王说》一篇。

丙子《唐蔚芝與曹叔彦書》:“尊著《禮經》上下五、六兩卷並《素王説》一篇均經收到。《素王説》一篇義正詞嚴,筆挾風霜,為萬世人心世道計,雒誦拜服。”[418]

按:《素王说》载《复礼堂文二集》,暂未寓目。然《复礼堂述学诗》卷十有论“素王”之义者,兹录於下,借窥全豹。

《復禮堂述學詩》:“《左傳》曰:‘王周正月。’《公羊》曰:‘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當時王跡熄,周天子守府之謂多,而在《春秋》,則赫然大一統之氣象。故《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也。’趙氏云:‘孔子懼王道遂滅,故作《春秋》,因魯史記,設素王之法,謂天子之事。’素王者,聖人不得位,空存王法之稱。故《莊子·天道篇》曰:‘以此處下,玄聖素王之道。’《史記·殷本紀》稱伊尹從湯言素王之事。孔子作《春秋》,尊周天子以臨諸侯,示惇典庸禮、命德討罪之法,以俟後聖。王道燦然分明,周綱弛而復張,是謂素王之法。聖人,人倫之至,《春秋》尊周,乃素王之法第一義。使獲麟之後,天子能用孔子,即如伊尹以素王之事説湯,撥亂反正,文、武之道復興東周矣。孔子終不見用,而空存其法以繼往,豫定其法以開來,是則《莊子》所謂‘玄聖素王之道’而已。子曰:‘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從周,使王跡不熄,天子之事行而亂賊懼,所謂‘《春秋》經世先王之志’也。《左傳》哀十四年《正義》稱賈逵、服虔、穎容等皆以為孔子自衛反魯,考正禮樂,修《春秋》,約以周禮,可謂微言未絶,大義未乖。餘詳元弼所為《素王説》。載《復禮堂文二集》。”[419]

民國二十六年 丁丑(1937) 七十一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增补校注《复礼堂述学诗》。

夏五月二十九日(7月7日),卢沟桥事变,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

民國二十七年 戊寅(1938) 七十二歲

春,王欣夫致曹元弼函,以周广业谓《尚书传》为东晉孔愉之子孔安国作,并马瑞辰谓《子夏易传》为邓彭祖作二说请疑。

《復禮堂書牘》二卷叙録:“大隆受業禮堂,諸經大義,多出口授。自客滬上,見周廣業《讀相台五經隨筆》稿本,謂《尚書傳》之作,系東,孔愉之子字安國者,非漢之孔安國。馬瑞辰序之,亦謂《易子夏傳》系鄧彭祖所為,辨證極博。喜其新奇,偶以函聞。”[420]

戊寅七月二十六日《曹叔彦與王欣夫書》:“春間得手書,悉獲見海寧周氏、桐城馬氏經説稿本,其中必多精處。”[421]

夏六月,《复礼堂述学诗》注成[422],曹元弼序之。

按:《复礼堂述学诗序》七千馀言,今取其论“经学为人伦之学”二节,藉窥全豹。

《復禮堂述學詩序》略謂:“自伏羲氏開闢草昧,作《易》八卦,象法乾坤,以立君臣、父子、夫婦之義。人倫正,王道興,而孝弟、忠順、友恭、貞信、神明之德通,合敬同愛,備物致用,相生相養相保萬物之情類,實為天地剖判、開元建始、政教之本。聖作物覩,天下文明,六經之學,於是權輿。歷神農、黄帝以至堯、舜,開物成務,創制顯庸,利濟萬世,而《連山》《歸藏》之教,丹書之戒,成均之法,倉頡文字之義,皆由蒼牙通靈引而申之。法始于伏羲而成于堯,唐虞所以平地成天,夏後殷周所以禦r捍患、長治久安,聖學聖治,著在《詩》《書》。堯、舜之道,不外孝弟,三代之學,皆明人倫。至周公制禮作樂,而人道立極,天地之大,無復有憾。孔子修定前聖典文,本之作《春秋》,以治萬世之天下,而六學於是乎大成。是故古之所以治天下,學而已矣;古之所以學,經而已矣;經之所以為經,人倫而已矣。《論語》發首言‘學而時習之’,‘之’字即指所學,所學者六經也。首章言學,次章言‘孝弟不好犯上作亂’,學以明倫,所以仁天下也。《孝經》言‘夫孝,天之經’,此經之所由起。又言‘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上之所以教,即下之所以學,此學之所由起。《大學》檃栝六經之旨,而顯揭其道,以文王止仁、止敬、止孝、止慈、止信,明止至善之義,學以明倫也。《中庸》言‘天下之達道五’,其下即言好學力行,又言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明倫由學也。

“孔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天下所以治也。孟子曰:‘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天下所以亂也。’又曰:‘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此憂亂望治之君子所以不得不自任以反經也。經者,常也,所以禦變。經者,經也,所以統緯。形而上為道,形而下為器。自生民以來,天下之變多矣。聖人因時制變之器各不同,而其道則一。道者,經也。是故網罟耒耜、衣裳宫室、舟楫弧矢,不同制也,而本於作八卦,定人倫,使人類相愛相敬,以養生送死、除害興利則同。夏尚忠,商尚質,周尚文,《春秋》引衰世之事,明先王經世之志,不同法也。而三綱五常,殷因于夏,周因于殷,其或繼周,百世可知者同。蓋王者知天下之具,緯也,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者也。其本,經也,天不變,道亦不變者也。道之大原出於天,聖人則天因地,以立萬世不易之常經,後聖學先聖,後覺效先覺。故堯、舜稽古,周公思兼三王,孔子祖述憲章,信而好古,六經之文,千聖同道,萬古不變。徵諸周官,天文、地理、兵法、工事之學多矣,而教民必以六德六行、中禮和樂為本。徵諸漢史,藝文所載諸子百家之學多矣,而折衷必以六藝。徵諸歷代為政與天下之法,自漢以來各異矣,而致治必由尊經明倫。我朝列聖以堯、舜、周、孔之道治天下,經學昌明,遠過漢唐,故道一風同,媲隆唐虞。國於天地,必有與立,學術正則人心正,而人才皆用於忠孝仁義,經文緯武,以造天下莫大之福。學術亂則人心亂,而人才皆趨於悖逆詐*,貪暴殘弑,以貽蒼生無窮之憂。故經者,天地之心,生民之命,崇德廣業、立功立事之大本,舍是無所謂學也。”[423]

秋七月二十六日,曹元弼覆函王欣夫,辨正周氏、马氏经说二条。

戊寅七月二十六日《曹叔彦與王欣夫書》略謂:“惟所舉兩條,雖系創獲,恐非確據。周氏謂《尚書傳》之作,系東,孔愉之子字安國者,非漢之孔安國。然序文明托之棘下生,不知周氏何以解之。馬氏謂《易子夏傳》系鄧彭祖所為,似較可據。然觀《集解》所引,文氣卑弱,不類西漢人。張皋文以為六朝治《易》者聚斂舊説而為之,當得其實。……再,《尚書》偽傳序明托之子安國,周氏無容不察,其立説之意,豈以為孔愉之子既襲前人之名以為字,因偽撰其書耶?果爾,未免纖巧臆説矣。且皇甫謐在西,時已用偽古文,故先儒以為王肅作,或以為即謐所為,未必過信孔愉之子書耶。《子夏傳》或以為出韓太傅,或以為出丁將軍,皆無確據。觀其文義,但較勝王世將輩,尚不逮九家,蓋非出漢人筆。大抵經注作述源流,乾嘉諸老考證已極詳備,道咸間儒者往往探索孤證,似是而非,馬、周二家在當時皆為樸學,無弊,而馬尤勝於周,全稿中當並多精確之文,不能以此二條概之。吾弟篤信好學,博綜元覽,當必以吾言為然,故復贅及之。”[424]

是年,王欣夫与曹元忠故交冒鹤亭、叶揆初、刘承集资刊印《笺经室遗集》。

民國二十八年 己卯(1939) 七十三歲

本年,曹元弼为弟子讲说《礼经》,撰成《礼经大义》二卷。

《吴縣曹先生行狀》:“己卯,為諸弟子講説《禮經》,以為威儀三千,乃政教典則之詳,人倫日用之實,上下通行,師儒講習。《禮記》則其傳,冠昏諸義,皆七十子會通經文,親受聖旨,提綱挈領,為後學舉隅。乃引而申之,觸類而長之,為《禮經大義》二卷。”[425]

《禮經大義》鈔稿本二卷叙録:“癸亥、甲子間,唐蔚芝先生于無錫創辦國學專修館,選高材生吴其昌、唐蘭、王蘧常等七人至蘇城受教。退則各就口授筆録,但多t促未審。自《喪服》至《特牲》五篇,始先自撰大義,以便講誦。後乃續將《士冠禮》至《覲禮》十篇,《少牢》《有司》二篇,重加論次,合成完書,而自序之。由博返約,言簡旨遠,誠禮學之鈐鍵也。殁後,檢點遺稿,闕《士昏禮》《士相見》《鄉飲酒》《少牢饋食》《有司徹》五篇,懼再佚散,亟繕寫清本,以資世之考封建制度者。”[426]

《復禮堂述學詩》:“今忽忽十餘年矣。計十七篇中,《喪服》《士喪》《既夕》《士虞》《特牲饋食》五篇皆悉心撰定,今統稱《禮經大義》,掇要引入此編各詩之下。《鄉射》《燕》《大射》《聘》《公食大夫》《覲》六篇刊改補苴引之,謂之某篇略説。此書以指日可成者,而一經遷延,遂至於今。余各書未成稿甚多,然治人之道,莫急於禮,六經同歸,皆所以明人倫。況今日大坊盡-,滄海横流,挽既倒之狂瀾,拯人心之陷溺,萬難繚緩。明年,當先將《冠》《昏》《相見》《鄉飲》《少牢》《有司》六篇補著其説,《鄉射》至《覲》六篇理董其文,與《喪服》至《特牲》五篇合為《禮經大義》,庶于世道人心不無小補云。”[427]

是年,沈文倬来受业。[428]

民國二十九年 庚辰(1940) 七十四歲

本年,居吴县。

民國三十年 辛巳(1941) 七十五歲

夏四月,曹元弼始属草《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并校补《尚书今古文注疏》。

《吴縣曹先生行狀》:“念《尚書》為前聖施於政治,道濟天下之實,乃于辛巳四月創稿,據鄭注為本,集合《大傳》《史記》《説文》稱《書》古文,馬氏佚注,及《禮記》、《左傳》、《論語》、《孟子》、周秦諸子、兩《漢書》等所載書説為之箋,而博觀約取,近師胡、江、王、段、孫、陳、王、皮諸家義,反復深思,彌縫變易釋之。義有絲毫未愜,輒數易其稿,必問心無憾而後已,耳校口授,諄復不厭,必一字無誤而後已。蓋以目瞑意倦,桑榆困病之餘,著書之苦,未有若是者也。”[429]

《古文尚書鄭氏注箋釋》四十卷叙録:“至一九四一年四月,始取前人所集鄭注,並酌取諸家之説,辨章古訓,會通典禮,討論時世,句詮字釋,章分節解,目存心歷,尋繹其語脈,發皇其精神,為之箋釋。務使文從字順,一覽而悟。日與金君智詮、嚴君鹿蘋兀然對坐,口授筆録,雖目瞑意倦,寒暑無間。”[430]

《尚書今古文注疏》三十卷叙録:“吾師年將八十,撰《古文尚書鄭氏義箋釋》,兼為是書作補正。每見與金君智詮對座屬草,此書不離左右,有得即書於眉,正誤補脱,為之焕然改觀,豈僅為孫氏諍友而已。”[431]

五月初,曹元忠遗文近刊竣,曹元弼作《诰授通议大夫内阁侍读学士君直从兄家传》。

五月末,曹元弼致函王欣夫,寄《家传》並嘱校改其中文字四处。

辛巳五月《曹叔彦與王欣夫書》略謂:“茲先將君直從兄傳稿寄上,以備付印。……傳中凡自旁兩圈者,須提行;一圈者,須空兩格;其只須空一格者,已自空矣。請屬寫者勿誤,寫就後並乞一校。文内措語,皆直筆信史,不悦俗目,拙集内無篇不然,先從兄志節亦非此不能達。惟此間數處,請與同人商之。别録於後。……‘直隸總督袁世凱’,‘袁世凱’三字或改為‘某某’二字;‘聞起用袁世凱’,‘袁世凱’三字或改為‘某大臣’三字;‘及世凱到院’,‘世凱’二字或改為‘某大臣’三字;末條年月或改為龍集辛巳五月。凡四事,于大義及史例當直書,拙集正如此。然此書冀其廣行,或遜辭以免駭俗招忌亦可。”[432]

闰六月十五日,曹元弼致函王欣夫,嘱改《家传》两处。

辛巳閏六月朔《曹叔彦與王欣夫書》略謂:“覆示《箋經室集》行將印成,甚慰。‘莽篡既成’四字可改‘天鳳地皇之際’六字,‘大盜移國’可改為‘大陸既沉’。”[433]

是夏,唐文治覆函曹元弼,讨论《尚书》学,并称许《中庸通义》。

辛巳夏《唐蔚芝與曹叔彦書》略謂:“昨奉覆書,欣審一是,左右研究《尚書》學,至為佩仰。竊惟典謨訓誥以敬天為宗旨,堯曰:‘欽若昊天’,舜曰:‘敕天之命’,禹曰:‘天其申命用休’,道統相傳,皆以畏天為主宰,故宣聖亦曰:‘畏天命’。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孟子》言畏天者保其國,引《詩》‘于時保之’為證,今久晦矣。兄于《書》中每喜讀《金縢》《召誥》《無逸》三篇,而《召誥》‘節性日邁’以‘敬’字為本,召公之以引以翼,壽至二百餘歲,一‘敬’足以該之,質之吾弟以為何如?茲寄奉拙著《尚書大義》一冊,祈切實指正,承賜《中庸通義》,已讀數過,序文‘抉經之心,執聖之權’,本經‘肫肫其仁’三句可作《通義》定評。”[434]

秋八月,曹元忠《笺经室遗集》刊成。

民國三十一年 壬午(1942) 七十六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并校补《尚书今古文注疏》。

民國三十二年 癸未(1943) 七十七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并校补《尚书今古文注疏》。

冬十月十五日,曹元弼撰《孝经集注》成。

《孝經集注序》略謂:“余既撰《孝經學》《孝經鄭氏注箋釋》以極論天道至教,聖人至德,吾夫之至誠贊化育,經綸六經,立天下大本,仁覆萬世之宏恉。庶幾聖君賢相、命世大儒以道覺民,撥亂反正,或有取於斯。然文累十餘萬言,可語成人通學,難以誥教小子。夫《孝經》之書,全體大用,固蟠天際地以治萬世之天下而有餘,而其立教之本,實出於民之初生良知良能。保抱之兒,不言而喻;孩提之童,語之即知。蒙以養正,聖功之本,童子束髮受書,首當授以《孝經》,為之字解句釋。因其親嚴父母之天良,擴充其仁、義、禮、智之端,立愛敬之本,絶惡慢之源。使他日成才,智、勇、藝、能皆用以生人養人,而不用以弑人,養順氣而銷逆節,基百善而遏萬惡,所謂‘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者。再次,經文如乾坤易簡,至明且清,而訓詁旨趣,要待指説。舊注精深者,難示初學,淺近者,無當經旨。間又取舊日論撰,刪繁就簡,約之又約,存十之二三,取足明經義大略而止。不揆檮昧,放朱子注四書之法,集高密鄭子以下百家之注,並自著之書,融合為一辭,名曰《孝經集注》。務使教者易講,學者易明,非敢竊比紫陽,聊備家塾課讀而已。”[435]

民國三十三年 甲申(1944) 七十八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并校补《尚书今古文注疏》。

冬十月,唐文治八十寿辰,曹元弼赠以寿序,以道义相勉。[436]

是年,曹元弼所撰《清翰林院撰文吴公神道碑》刊在《江苏文献》。

民國三十四年 乙酉(1945) 七十九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并校补《尚书今古文注疏》。

春三月十二日,侄曹崧乔卒。

秋七月初八日(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结束。

是年,曹元弼所撰《孙得之孝廉暨子伯南明经传》刊在《江苏文献》续编第一卷,第九、十期,《永安月刊》第七十七期。

民國三十五年 丙戌(1946) 八十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并校补《尚书今古文注疏》。

春二、三月间,刘承拟联合曹元弼、唐文治、张元济等人致函蒋介石,要求苏联优待扣留的清废帝溥仪。[437]

夏五月二十七日(6月26日),全面内战爆发。

冬十二月,金松岑卒。

民國三十六年 丁亥(1947) 八十一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并校补《尚书今古文注疏》。

是年,曹元弼所撰《书孙氏〈周礼正义〉後》载《浙江学报》第一卷第一期。

民國三十七年 戊子(1948) 八十二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并校补《尚书今古文注疏》。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俟命录》。[438]

春正月初十日,从妹曹元燕卒。

三月十三日,曹元弼始记《复礼堂俟命录》。

《復禮堂俟命録》:“我生不辰,未壯而蓼莪銜哀,將艾而黍離遘閔,數十年間,迭遭一妹、兩兄、元配、繼室之喪,率十年左右而一遇凶禍。加以師友凋零,道義神交知己,深感惻惻悲懷。而三年來賢弟子如汪青在、金松岑、嚴鹿蘋相繼云亡,不勝天喪予之歎。孰意今年正月初十日,又喪我篤友高義,十年來姓名相依頃刻不離之從妹。八旬衰齡,兩目殆瞽,孑然仄影,號咷無聞,何辜於天,使我至於此極邪?予既為妹傳,又成其壙,乃強定心氣,以所行事記於冊。自今日始,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君子行法以俟命,不怨天,不尤人,強為善而已矣。”[439]

三月二十七日,曹元弼始笺释《尚书·康诰》。

《復禮堂俟命録》:“二十七日,……始釋《康誥》。”[440]

夏四月中,唐文治来函,论《易》理以劝慰曹氏。

《復禮堂俟命録》:“初九日,寄蔚芝書。……得蔚芝書,殷勤慰勸,詳論《易》理,以解我悶。”[441]

戊子四月《唐蔚芝與曹叔彦書》略謂:“自春徂夏,言念君子,我心如痗。昨奉四月十日手書,藉念邇來道體安康而心緒悶損,至為敬念。譜妹劍秋女士,天性孝友,兼擅才華,天不永年,吾弟失左右手,同深惋惜。來書異常沉痛,讀之憮然。大著傳文及哀輓詩定多傷心怵目之語,譜妹自此可不朽矣。竊意至性中人,固難太上忘情,但氣數適然,雖聖賢亦不能免耄耋之年。精、氣、神三者尤宜葆攝。尊體素有肝陽,慎防觸引,務祈達觀自玉,切禱切禱。兄僑寓滬濱,仍前講學,讀經救國四字永矢弗諼。平居惟以《易》憂患九卦心誦心維,藉以自遣。而于《履》之初、二兩爻,及《復》之初爻尤往復不置。先儒謂《論語》‘我欲仁,斯仁至矣’二語即本心之一陽來復,此境最為有味。又‘井以辨義’一語,深造之,使物各得其所,即精義入神之域,故曰‘過此以往,未之或知’。《孟子》所謂‘聖而不可知之為神’,故下文云:‘窮神知化,德之盛也’。若《大有》之‘自天佑之’二句,其根柢全在積善,《大象傳》曰:‘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善者,天之所命。二爻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即積善也。《孟子》‘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即《大有》《同人》二卦。曾文正欲以取人為善、與人為善八字每日作為常課,載諸日記,實為學聖基礎。絮絮言之,非敢云自道心得,冀稍解吾弟之憂悶耳。”[442]

夏五月初七日,曹元弼致函王欣夫,言妹殁後恐《尚书笺释》不能成,以遗稿相托。

戊子五月初七日《曹叔彦與王欣夫書》略謂:“嗚呼,余垂死而妹活之,今妹為余盡瘁死,悠悠我心,悠悠蒼天,孑然一身,何以生為。惟君親大德未報,聖賢名教綱常一髮千鈞,責無旁貸,不得不勉定心氣,留此木石餘生。然生意已盡,恐必不能久,《尚書箋釋》能成否,實不敢知,他日遺稿叢殘,當惟弟是賴。”[443]

五月二十八日,曹元弼续娶柴氏。

《復禮堂俟命録》:“二十八日,余處無可奈何之時,為萬不得已之舉,聯姻柴氏。是日,備禮往迎,交拜廟見,一如古禮及《大清通禮》。”[444]

六月二十三日,曹元弼始笺释《尚书·酒诰》。

《復禮堂俟命録》:“二十三日,釋《酒誥》。”[445]

七月初六日,王欣夫来访,取《复礼堂文二集》录副。

《復禮堂俟命録》:“七月初七日,……昨欣夫來,持《復禮堂文二集》去,約數月内録一副本。”[446]

按:王欣夫有《复礼堂文二集》钞本八卷,曹氏殁後,王氏又编辑《三集》六卷,详见附录《曹元弼著作未成与未见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 己丑(1949) 八十三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撰《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并校补《尚书今古文注疏》。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俟命录》《复礼堂日记》。[447]

春二、三月,曹元弼撰《云间两徵君集序》《纯儒张闻远徵君传》。

《復禮堂俟命録》:“二、三月間,撰《張、錢二徵君合集)》,寄欣夫印行。撰張聞遠同年傳,交欣夫攜之申,亦交印書諸君子冠《張集》卷端印行。”[448]

己丑二月《曹叔彦與王欣夫書》略謂:“張、錢兩同年遺文,由同人集資刊行,即日命工,發潛闡幽,扶植教道,厥功至大。病中聞此,喜極如誦枚叔《七發》卒章,當此時而有此舉,真如大旱之甘雨,阻饑之穀種。屬撰序文及張同年傳,定於一月内草就寄上,請轉告諸君子,並達佩仰忱。”[449]

夏四月初二日,曹元弼释《尚书·君奭》毕。

《復禮堂俟命録》:“二日,釋《君奭》畢。”[450]

四月初七日,曹元弼始释《尚书·多方》。

《復禮堂俟命録》:“七日,始釋《多方》。”[451]

四月二十六日,曹元弼始释《尚书·立政》。

《復禮堂俟命録》:“二十六日,始釋《立政》。”[452]

秋闰七月初七日,曹元弼释《吕刑》“皇帝清问”以下。

《復禮堂日記》:“是日釋《吕刑》‘皇帝清問’以下。”[453]

八月初十日(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八月三十日,曹元弼《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脱稿。

《復禮堂日記》:“八月三十日,《古文尚書鄭氏注箋釋》全書脱稿。”[454]

九月初十日,《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尚书今古文注疏校补》二书首册均校毕。

《復禮堂日記》:“初十日,《書箋釋》《校補》首a均校畢。”[455]

冬十二月,曹元弼覆校《尚书郑氏注笺释》一周,撰序一篇。

《復禮堂日記》:“十二月,《尚書鄭氏注箋釋》並《序》成。”[456]己丑十一月二十九日《曹叔彦與王欣夫書》:“《尚書箋釋》及《孫疏校補》覆勘初周,未審正者,當徐圖之。”[457]

庚寅正月二十五日《曹叔彦與王欣夫書》:“《尚書鄭氏注箋釋》全書已成,撰序一篇,約近八千字,標舉全書大意,似與學術人心有關。他日校印,將重煩吾弟,想必為先聖後學力任其難也。”[458]

中華人民共和國 庚寅(1950) 八十四歲

本年,曹元弼居家校《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写定清本。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日记》。[459]

夏五月初十日,曹元弼校订誊清《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至《召诰》。

《復禮堂日記》:“五月初十日,……《尚書》清本已寫至《召誥》,逐字精校,當無大誤。”[460]

五月二十五日,李根源来访曹元弼谈。

《復禮堂日記》:“二十五日,李印泉自北京來蘇,十年久别,邂逅相遇,慨論世變,且喜且悲,其言聖道絶無中絶之理,辭氣甚壯,實獲我心。”[461]

秋七月初四日,曹元弼写定《多士》。

《復禮堂日記》:“七月初四日,校《多士》寫定本畢。”[462]

九月初四日,曹元弼写定《立政》。

《復禮堂日記》:“九月初四日,校《尚書箋釋》至《立政》得半。”[463]

中華人民共和國 辛卯(1951) 八十五歲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日记》。[464]

春二、三月,曹元弼按日整理历年诗文。

《復禮堂日記》:“(三月)二十五日,自二月中旬抱恙,至月初方愈,將歷年詩文及六妹詩按日整理。……二十七日,覆閲壬子、癸丑兩年詩已裝裱者,凡二十三頁。”[465]

夏四月,《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成,曹元弼作序并後序二篇。[466]

按:是序万馀言,於《古文尚书》诸篇经义、传述源流、注家得失言之綦详,兹不烦具,仅录其论圣王之道一贯而《书》具其之实事一节。

《古文尚書鄭氏注箋釋序》略謂:“昔孔子贊《易》述伏羲,刪《書》首《堯典》,法始於伏羲而成於堯。吾治《尚書》沈研鑽極久,博稽群經、傳記、子史,而知上古聖神繼天出治,因性立教,别人類於禽獸,變草昧于文明,備物致用以利天下,保我子孫黎民於無窮,其功至難。自伏羲氏以聰明睿智,乾曜合元之上聖,嗣古天皇、地皇、遂皇而作,建立八卦重為六十四,以先覺覺民。因人孩提愛親天性良知,教之相愛相敬以相生相養相保,合敬同愛,合智同力。除去天地之災,輔相天地之宜,人倫正,王道興,萬世治法於是權輿。神農氏繼之,黄帝氏又繼之,歷金天、高陽、高辛,創制顯庸,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至乎帝堯,其仁如天,其智如神,聰明文思,光宅天下,而伏羲氏體仁嘉會,美利利天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成既濟之功,於是乃大定。凡《易大傳》、《禮·五帝德》、《武王踐祚》、《祭法》諸記、《春秋》内外傳所述三皇五帝聖德聖治,於是集大成。而洪荒以來夏巢冬窟、茹毛飲血救死不暇之民,皆安其居、甘其事、美其服,萬國協和,黎民于變時庸,所謂天地位,萬物育。……蓋古聖帝明王立政立教,一本於天命之性,率之以為天下之達道,時之相去數千年,而先聖後聖若合符節。故伊尹樂堯、舜之道,《湯誥》逸文述禹、皋陶、后稷之功,文王作《易》,根本伏羲,兼包《連》《歸》,武王受丹書于太公,受《洪范》於箕子,周制禮‘單文祖德’,言包五帝以來治法,故曰‘文、武之道同伏羲’。降及穆王,由陳古帝命重黎命三後之功,監伯夷播刑之迪。蓋帝王質文,雖世有損益,而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大本,則天不變,道亦不變,雖百世可知也。天下之生,一治一亂。周衰,王跡熄,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賊臣篡子滋起,生民將罹戰國紛争、弑人盈野、詖邪交亂、率獸食人,終於□狼秦獨夫政窮、窮凶極暴、咥人吮血、焚書坑儒之大厄。上天至仁,不忍創殘殄戮孑遺餘黎,從此澌滅而不可救,先篤生大聖孔子,包囊古先聖王至德要道大政大教,以肫肫之仁體天地生生之大德,論撰《易》《詩》《書》《禮》《樂》,製作《春秋》,總會於《孝經》,為萬世預立撥亂興治有治無亂之法,教授天下英才,世以相傳,俟有王者興,舉而措之,以重活我民。六經之道同歸,而《易》之崇德廣業,《詩·南》《豳》《雅》《頌》之化,《禮》養欲給求,《樂》象功昭德,《春秋》祖述憲章,《孝經》博愛廣敬之實事,具在於《書》。孔子刪《書》,蓋取帝王聖賢之道至美而文完備,及可考見世變,足作後王之鑒者,凡百篇。又每篇取古史舊序審定之,總為上下二篇,故師説以為取百二篇為《尚書》。”[467]

按:《尚书今古文注疏校补》之《太誓》以下未成,遗命以书稿授王欣夫。

《吴縣曹先生行狀》:“又别為《孫氏尚書今古文注疏校補》,《太誓》以下未成,遺命以二書稿授弟子王大隆。”[468]

五月初二日,曹元弼拟释郑玄《书赞》。

《復禮堂日記》:“初二日,擬釋鄭君《書贊》,整理舊稿。”[469]

秋九月,曹元弼突患中风,病中自拟挽联数则。

《復禮堂日記》:“九月初一日,先慈忌辰,祭畢忽患中風,幸而轉機,可望調養復元,殆先靈籲天拯之,俾得更生邪?病困時擬自挽數聯:

戴仁而行,抱義而處,常恨君親恩未報;抉經之心,執聖之權,所慚民物濟無功。

守先王,俟後聖,敢希伏鄭;學孔子,頌伯夷,私淑孟韓。

先帝以國士待臣,無一毫報答朝廷恩,終身負罪;後王于吾書有取,使百姓重被堯、舜澤,雖死猶生。

自古皆有死,百歲須臾耳。非曰豫凶事,聊以見吾志。”[470]

冬十一月十三日,王欣夫来访,曹元弼以身後事相托。

《復禮堂日記》:“十三日,欣夫來,屬其一切,慨然許諾,深感之。”[471]

十二月朔,曹元弼为严载如《渊雷室文集》作序。

《復禮堂日記》:“十二月朔,為嚴載如作《淵雷室文集序》。”[472]

中華人民共和國 壬辰(1952) 八十六歲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日记》。[473]

春正月,曹元弼为王欣夫父王次欧作传。

壬辰正月十九日《曹叔彦與王欣夫書》:“尊公傳敬撰已就,勉竭固陋,闡發懿行,凡二千三百餘字。”[474]

中華人民共和國 癸巳(1953) 八十七歲

本年日记有《复礼堂日记》。[475]

夏四月,冒广生推荐曹元弼入南京市文史馆。

《冒鶴亭先生年譜》:“先生得南京談月色來信,言欲入南京文史館事,先生即致書冷禦秋(名遹),附談月色介紹信。又推薦曹叔彦入館事,促其發表。後談、曹兩人皆已入館,先生‘慰之,慰之,不負亡友矣。”[476]

秋八、九月间,张元济、顾廷龙为推荐曹元弼入南京文史馆事多方奔走,以周其穷厄。

癸巳八月初六日《張元濟致顧廷龍函》略謂:“再,曹叔彦先生事細想轉托叔通過于周折。叔通事忙,或恐錯過該館會議,又次耽擱一月。故擬改易方針,由弟逕向館方提出。特此陳明。”[477]

癸巳八月十八日《張元濟致陳敬第函》略謂:“顧起潛來,出視本月二十一日手書,知前上一函,為曹叔彦先生事,已邀清覽。譚震林任華東行政會主席系在中風之後,故從未見面,但為曹君推薦江蘇文史館,弟當遵命去信。仍望得兄一信,不必寄下,附入弟信,能由京逕寄尤佳。”[478]

癸巳九月二十八日《張元濟致陳敬第函》略謂:“再,前為曹叔彦先生與譚震林君信,請推薦蘇省文史館。於九月二十九日去信,不答;十月十六日又去信,仍不答。”[479]

九月初三日,曹元弼得严载如信并《复礼堂二集序》。

《復禮堂日記》:“九月初三日,得載如來書,並為我作《復禮堂二集序》,純茂淵懿,渾灝流轉,深得我心。又見和詩一首,神韻悠然。”[480]

九月十五日,丑时,曹元弼卒,享年八十有七。[481]

冬,曹元弼葬於穹窿山祖茔之次。

曹元弼身後,王欣夫为撰《吴县曹先生行状》。其中综括曹氏一生学术曰:

先生説經,一以高密鄭氏為宗,而亦兼采程、朱二子,平質通達,與番禺陳氏為近,而著書二百餘卷,總三百餘萬言,則又過之。同縣吴文安公嘗謂:“吾蘇二百六十年,前後得兩人焉,昆山則有亭林先生,吴縣則為吾叔彦先生,振綱常,扶名教,為宇宙間特立獨行之真儒。”識者謂為千古之公論。……自辛亥以來,歷世多變,憂傷憔悴,晚更窮乏,饔飱不繼,而惟以著書立教,孜孜不倦,雖疾病呻吟,不廢簡畢,斯真所謂守死善道者非耶![482]

按:王氏又为蒐集董理《复礼堂文三集》《复礼堂诗集》《复礼堂日记》《复礼堂书牍》《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其《复礼堂文三集》《诗集》,见下附录《曹元弼著作未成与未见表》。兹摘取《日记》《书牍》《朋旧书牍录存》三书叙录,以备稽考。

《復禮堂日記》不分卷)録:“案之年歷,所失者多矣。就存者核之,亦頗凌亂。凡讀書有得則記,著書有暇則記,故所闕或數日至數月,亦有一冊僅書一二葉者,列目雖繁,綜録之不過兩冊。我師為學推服陳蘭甫之漢宋兼采,嘗與張聞遠書曰:‘多讀書,以見諸實行,實為弟痛下箴砭。自得此語後,弟書日記,不敢有一事稍略以自欺其心。’故所記皆為自治身心,繩過糾愆,鞭策極嚴。”[483]

《復禮堂書牘》二卷一册叙録:“我師與人書牘不留稿,散在四方,不易蒐集。生前執友婁縣張聞遠先生錫恭所藏數十通,輾轉歸余。又向封君耐公借得致其尊公衡甫先生文權者,合鈔為卷上,而以歷年寄大隆者鈔為卷下。雖僅六十餘通,于師之立身行己,道德文章,可窺一斑。師與張先生相契至深,同以聖賢之道自任,嘗稱:‘沉潛道德,獨精三禮,篤學力行,足為人倫師表,莫如張先生。’時正纂《喪服鄭氏學》,師以舊撰《禮經校釋》為質,張先生為校其脱誤。……皆為師所深服,引以改正。大隆受業禮堂,諸經大義,多出口授。……其他多言著書刻書事,以及垂教之殷,期望之切,言之藹然。恩義綢繆,視同骨肉。乃寢門之慟,倏逾十年,披卷雒誦,如親謦咳,不自覺其汍瀾沾襟而已。”[484]

《復禮堂朋舊書牘録存》不分卷四册叙録:“先師夙敦風誼,於朋好所投尺牘,必謹藏之。自歸道山,家人視為廢紙,頗有散失。及余收拾遺稿,得一束於v角。沈君勤廬又于冷攤購得若干家,承其見惠,於是整理排比,自俞曲園以次,得六十五家。少或一簡,多至數十,辜較不下五六百通。皆在位通人,處逸大儒。雖屬殘餘,已為大觀。其中如張聞遠、葉鞠裳、江建霞、梁節庵、馬季立、唐蔚芝皆以經術道義相切磋,各存數十牘,餘亦無一作酬應浮泛語。别録為四冊。”[485]

四、附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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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元弼著作未成與未見表[486]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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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488] [489] [490] [491] [492] [493]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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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495] [496] [497] [498] [499] [500] [501]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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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503]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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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505] [506] [507] [508] [509]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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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511] [512] [513] [514]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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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516] [517] [518] [519] [520]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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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522] [523] [524] [525]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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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527]

注释

[1]宫志翀,北京大学哲学系2015级博士生。

[2]按:复旦大学藏曹元弼乡试卷,履历一栏填:“曹元弼,字孙,号叔彦,行三,同治己巳年正月初八日吉时生。”(《曹元弼乡试卷》,复旦大学图书馆藏,馆藏号:935018)晚清科场,虚报年龄为常事。曹元弼後自叙云:“《礼经纂疏序》据应试注册年书十三,历来风气,童子应试报名辄减两岁。此由长老爱怜至情,乐小子之有造。且以见国家教泽之深,士食旧德,易於成才,汤文正时已然。”[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一,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国家图书馆藏,馆藏号:240]故仍当以同治六年生为是。且依此例,本谱遇《礼经纂疏序》所年龄,自十一岁後径添二岁。又,坊间有记曹元弼生於光绪五年己卯(1879)者,误。(参许全胜:《沈曾植年谱长编》,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33页。冒怀苏:《冒鹤亭先生年谱》,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年,65页)

[3]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2页。

[4]同上书,524页。

[5]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民国十五年(1926)刊本,国家图书馆藏,馆藏号:1809。

[6]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2页。

[7]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

[8]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收入王有立主编:《中华文史丛书》之四十六,据民国六年(1917)刊本影印,台北:华文书局,1968年,455页。

[9]曹元弼:《诰授通议大夫内阁侍读学士君直从兄家传》,见曹元忠:《笺经室遗集》,收入《清代诗文集编》第790册,据民国三十年(1941)王氏学礼斋铅印本影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435页。

[10]按:据曹元弼《乡试履历》,前此,其受业师尚有邱雨芳夫子為、陈叔卿夫子清傑、谭建侯夫子之标等人。然未明曹氏何时受学於上述三人,姑附记於此。

[11]按:实为十三,详见本书第5页注①。

[12]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55页。

[13]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14]参《曹元弼乡试卷》,复旦大学图书馆藏。

[15]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2页。又参曹元弼:《皇清诰封宜人晋封恭人先室唐恭人哀辞》,见《复礼堂文集》卷十,993~994页。

[16]按:实为十五,详见本书第5页注①。

[17]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56页。

[18]按:实为十七,详见本书第5页注①。

[19]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56页。

[20]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又参《复礼堂述学诗》卷六。

[21]参《曹元弼乡试卷》,复旦大学图书馆藏。

[22]张锡恭:《张伊卿行述》,清光绪十五年(1889)稿本,上海图书馆藏,转引自吴飞:《风雨难推伏氏壁,弦歌终賸窦公音——张闻远先生学述》,见上海交通大学经学文献研究中心编:《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十二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4年,319~320页。

[23]按:实为十八,详见本书第5页注①。

[24]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57页。

[25]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又参《复礼堂述学诗》卷六。

[26]按:据黄体芳於光绪十一年(1885)所刻《江左校士录》,曹元弼於“四书”一门第一场题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五句》[黄体芳编:《江左校士录》卷一,清光绪十一年(1885)刊本],第二场题为《行己有恥使于四方不辱君命》(黄体芳编:《江左校士录》卷一)。又,“经古”一门第二场作《拟进呈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表》(黄体芳编:《江左校士录》卷四),与下引《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序》所言小異,今以《江左校士录》为准。

[27]曹元弼:《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见《续修四库全书》第53~5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454页。

[28]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57~458页。

[29]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二,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30]《上海求志书院甲申秋季课案》,载《申报》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31]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收入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台北:学生书局,1964年,90页。

[32]曹元弼:《皇清诰授通议大夫翰林院侍讲甘肃学政叶公墓誌铭》,见《复礼堂文集》卷十,967~968页。

[33]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34]按:实为十九,详见本书第5页注①。

[35]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58~463页。

[36]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63~464页。

[37]曹元弼:《礼经校释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22~423页。

[38]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2页。

[39]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九,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按:王欣夫《礼经大义》叙录并言及此,读者可参观之。参见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1499页。

[40]《南菁书院正月十八日甄别经学题》,载《申报》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一日。

[41]《南菁书院正月十八日甄别古学题》,载《申报》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一日。

[42]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2页。

[43]曹元弼:《纯儒张闻远徵君传》,见张锡恭:《茹荼轩续集》,收入《清代诗文集编》第768册,据民国三十年(1941)王氏学礼斋铅印本影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143页。

[44]唐文治:《茹经先生自订年谱》,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四辑,据无锡国学专修学校学生会校印版影印,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2251页。又唐文治《谱弟曹君叔彦七秩双寿序》云:“初,乙酉岁,余肄业江阴南菁书院,君访余於章字斋中。君年十九,治《诗》《礼》,余年二十一,研性理,一见如旧相识,%合无间然。”(唐文治:《茹经堂文集四编》卷五,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四辑,据无锡国学专修学校学生会校印版影印,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1665页)

[45]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58页。

[46]曹元弼:《诰授通议大夫内阁侍读学士君直从兄家传》,见曹元忠:《笺经室遗集》,收入《清代诗文集编》第790册,435页。

[47]同上书,437页。

[48][49]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2页。

[50]承吴飞先生惠示《茹荼轩复礼堂往还编年录》(未刊稿),其中据《茹荼轩日记》考订此函为本年九月初五日作。

[51]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抱蜀庐钞本,复旦大学图书馆藏,25~27页。

[52]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100页。

[53]参黄体芳编:《江左校士录》卷一、卷四及卷六。

[54]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103页。

[55]《求志书院乙酉冬季课案》,载《申报》光绪十二年六月初五日。

[5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28~29页。

[57]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2页。

[58]孙延钊撰,徐和雍、周立人整理:《孙衣言孙诒让父子年谱》,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219页。

[59]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二,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60]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117页。

[61]按:《子郑子非马融弟子考》收入《复礼堂文集》卷七,文末曹氏按语曰:“此光绪丙戌年作”(曹元弼:《子郑子非马融弟子考》,见《复礼堂文集》卷七,752页),据叶氏信,盖於本年秋写定。

[62]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三册,3页。

[63]同上书,159页。

[64]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64页。

[65]曹元弼:《礼经校释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23页。

[66]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64~466页。

[67]曹元弼:《重刊太上感应篇惠氏注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八,795页。

[68]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148页。

[69]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68~469页。

[70]曹元弼:《吴刻孝经郑氏注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六,646~647页。

[71]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150页。

[72]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155页。

[73]王大纶:《礼经校释跋》,见曹元弼:《礼经校释》,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94册,541页。

[74]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156页。

[75]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34页。

[76]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3~4页。

[77]按:先此七月末,张锡恭亦遭父丧。居丧期间,二人数次通函,自揭悖礼违义之行,可见二人循礼约身之苛刻,文烦不录。读者可参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第5~21页以及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第35~41页。

[78]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66~467页。

[79]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5页。

[80]同上书,21页。

[81]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5页。

[82]按:《北堂立言记》未刊,其稿本一册由王欣夫保藏,参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336页。

[83]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5~16页。

[84]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2页。

[85]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四,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86]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四,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87]曹元弼:《礼经校释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23~424页。

[88]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67~468页。又参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89]曹元弼:《礼经校释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24页。

[90]按:实为光绪十一年,详见本书第5页注①。

[91]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68~470页。

[92]曹元弼:《礼经校释》,见《续修四库全书》第94册,530页。

[93]同上书,541页。

[94]同上书,529页。按:本年,唐文治代程式东作《礼经校释序》,文载《茹经堂文集二编》卷五。见唐文治:《茹经堂文集》,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四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731~736页。

[95]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3页。按:李慈铭说未见,《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有王颂蔚一函,案其上下,盖称表此书,其言略谓:“承赐大著,驩忭无量,略一繙&,择精语详,谨守家法,有功郑学匪细,庸止不朽盛业乎?钦佩钦佩。近世学人若临海、南园之属,说《礼》好与郑君事異,萤爝之光奚能争明日月?下走尝持此论,今读执事书,适与鄙恉符合,喜可知矣。”(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19页)

[96]参曹元弼撰,王欣夫校录:《礼经校释补正》,收入《民国时期经学丛书》第6辑第31册,台中: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2013年。

[97]按:是函今不存,此据曹元弼光绪十九年二月十日覆函推断。见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22页。

[98]按:曹、梁二人何年相识於费念慈处,今不可考。然是秋,梁鼎芬即赴鄂主讲两湖书院,而其下年三月初一信又有“《小雅》尽废,不必四夷交侵,已可危矣”之语,隐然与此函相呼应,故此事於本年秋季前。

[99]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100]按:是函据吴飞《茹荼轩复礼堂往还编年录》(未刊稿)考订。

[101]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41~45页。

[102]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22~26页。另,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叙录亦论及此函,读者可参观之。(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399~1400页)

[103]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64页。

[104]曹元弼:《吴刻孝经郑氏注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六,647~648页。

[105]曹元弼刊,臧庸辑:《孝经郑氏解》,清光绪二十年(1894)刊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又曹元弼:《吴刻孝经郑氏注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六,635页。

[106]按:是科四月十二日放榜,曹元弼列名其中。见《电传甲午恩科会试题名全录》,载《申报》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

[107]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3页。

[108]虞和平主编:《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钞本》第135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年,509~510页。

[109]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3页。又,《翁同龢日记》云:“初四日,……熙麟封奏朝考阅卷不公,是非颠倒。奉明发一道。……臣面奏曹元弼虽写不成字,实大江以南通经博览之士。……端五日,……入时见发下试卷七本,幸无馀阅者,同人斟酌伍文跋一卷诗出韻,卓孝先一卷无疵,曹元弼(编按:原误‘炳’)一卷字跡模糊。入见,遂请志,定伍文跋已改知县毋庸议,卓孝先拔二等一百,曹元弼抑三等五十。原阅卷之汪鸣銮、启秀、徐郙皆察议。”(翁同龢撰,陈义傑整理:《翁同龢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2806~2807页)另参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224页。又见《本馆接奉电音》,载《申报》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六日、初七日。

[110]曹元弼:《皇清诰封宜人晋封恭人先室唐恭人哀辞》,见《复礼堂文集》卷十,998页。

[111]按:据王氏《复礼堂日记》叙录及张锡恭丙戌春致曹元弼信(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29页),曹氏前此已有日记,惜不传。即王氏钞辑之《复礼堂日记》,亦遗失甚多。(详见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334~1335页)又,曹氏书日记意在绳过纠愆,於交游、时事、掌故均略,本谱仅择其有关学术者录之。

[112]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抱蜀庐钞本,复旦大学图书馆藏,5页。

[113]虞和平主编:《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钞本》第135册,505~508页。

[114]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10页。

[115][116]同上书,11页。

[117]同上书,12~13页。

[118]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八,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119]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16页。

[120][121]同上书,22页。

[122][123]同上书,23页。

[124]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3页。

[125]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23页。

[126]同上书,27页。

[127]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27页。

[128]按:王欣夫所辑《懿斋日记》始夏六月十二日,至冬十一月十六日止;《倚庐纪痛》始冬十二月朔,至二十七日止。(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30~31页)

[129]按:王欣夫所辑《明发庐日记》始春正月朔,至夏四月初五日止。

[130]按:王欣夫所辑《不远复斋日记》始春二月朔,至夏四月廿九日止;《潛圣斋日记》始秋九月十七日,至冬十二月朔止。

[131]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51页。

[132]同上书,52页。

[133]按:曹元弼主讲两湖时,与诸君过从甚密,讲论不绝。本谱或标其初晤,或有关其学术之事迹、其交游燕饮等皆略之,以免文烦。

[134]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53页。

[135]同上书,54页。

[136]同上书,56页。

[137]同上书,57页。

[138]同上书,57页。按:曹元弼主讲两湖时,《孝经》、《诗正义》、《周礼疏》、《礼》二记、《说文》、朱子书、古文等为每日常课,举此一日,馀可想见。

[139]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57页。

[140]同上书,59页。

[141][142]同上书,63页。

[143]同上书,65页。

[144]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116页。

[145]曹元弼:《周易学》卷四,宣统元年(1909)刊本,国家图书馆藏,馆藏号:66377。按: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具引此节,其後回忆云:“案:汉儒推衍引申,本以求尧、舜君民,虽非经义,而立心甚善。乃近世邪说,巧借其语,以诬《春秋》,隳坏名教,妄作聪明,变乱旧章,学非而博,心达而险,其罪浮於少正卯杨朱、墨翟。适遭厄运,遂启大乱,天下苍生,並受其祸,将未有已。吾是以大声疾呼,正本清源,申《春秋》之大义,表汉儒之苦心,以告天下万世。”[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十二,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146]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70~71页。

[147][148]同上书,71页。

[149]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156~157页。

[150]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76页。

[151]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107~108页。

[152]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具引其文,下按语云:“此为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而发,力辟邪说,冀塞乱源也。有为之派,出於廖平。平之派,出於王闓运。闓运恃才傲物,倡狂无忌惮,为礼教人心害久矣。谬种流传,遂成洪水滔天,猛兽咥人之祸。上诬圣王,下害苍生,元气剥尽,权奸乘机,而大乱不可止矣。闻有为他日亦颇自悔,或天良尚未丧尽,其弥天大罪,盖由於误服狂药。学术邪正,关世运,岂不大哉?余是以上法孟子,闲先圣之道,息邪说,距詖行,放淫辞,数十年不遗馀力者,为此也。”

[153]曹元弼:《周易学》卷四,清宣统元年(1909)刊本。

[154]苑书义、孙华锋、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9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7471页。

[155]同上书,7474页。

[156]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3页。

[157]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158]曹元弼:《孝经郑氏注笺释》,民国二十三年(1934)刊本,国家图书馆藏,馆藏号:3922。

[159]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十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160]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33页。

[161]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3页。

[162]张之洞:《正学报序例》,见《张之洞诗文集》卷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218~222页。

[163]许全胜:《沈曾植年谱长编》,211页。

[164]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四,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165][166]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81页。按:梁鼎芬题是书签云:“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刻於两湖书院经学分教堂”,殆为是书付刊时日,其刊竣时日仍以曹氏日记为准。

[167]许全胜:《沈曾植年谱长编》,211页。

[168]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81页。

[169]同上书,82页。

[170]许全胜:《沈曾植年谱长编》,210~211页。

[171]曹元弼:《经学文钞序》,见《复礼堂文集》卷一,62~64页。

[172]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33页。

[173]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174]按:《周易郑氏义序》存於《复礼堂文集》卷二及《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

[175]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32~33页。

[176]按:王欣夫所辑《笃信斋日记》始春正月朔,至夏四月二十一日。

[177]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33页。

[178]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3页。

[179]曹元弼:《纯儒张闻远徵君传》,见张锡恭:《茹荼轩续集》,收入《清代诗文集编》第768册,146页。

[180]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92页。按:是函存於《茹荼轩续集》卷四,读者可参之。

[181]同上书,98页。

[182]曹元弼:《经学文钞序》,见《复礼堂文集》卷一,64页。

[183]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100页。

[184]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62页。

[185]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102页。

[186]黄体芳著,俞天舒编:《黄体芳集》,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377页。

[187]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100~101页。

[188]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28页。

[189]同上书,27~28页。

[190]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46~49页。

[191]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29~31页。

[192]曹元弼:《丁氏重修族谱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八,799~802页。

[193]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十四,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194]曹元弼:《经学通义开宗》,清光绪刊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按:《经学通义开宗》即《原道》《述学》《守约》三篇,後《周易学》民国十五年(1926)年刊本前附《十四经学开宗》,亦此三篇。疑曹氏所谓“刊行之”即合刊为《经学通义开宗》一书而已。

[195]曹元弼:《守约》,见《复礼堂文集》卷一,59页。

[196]按:王欣夫所辑《日知後录》始秋八月初五日,至冬十月初七日止;《寻孔颜乐斋日记》始十月十三日,至十二月十八日止。

[197]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55~56页。

[198]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31~33页。

[199]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56~57页。

[200]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110页。

[201]同上书,110~111页。

[202]同上书,111页。

[203]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111~116页。

[204]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57~58页。

[205]按:王欣夫所辑《丙午学记》仅春正月十二日一条,《礼堂写经记》有七月初一日至七月二十三日,以及九月二日。

[20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58~59页。

[207]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36~39页。

[208]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47页。

[209]曹元弼:《书张相国奏立湖北存古学堂摺後》,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刊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

[210]曹元弼:《上南皮张孝达相国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858页。

[211]曹元弼:《与张次珊前辈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907页。

[212]按:是时,《十四经学》成书过半,除上写定之三学外,馀有《毛诗学》《周礼学》《孟子学》《论语学》四种未写定。

[213]缪荃孙:《艺风老人日记》,1985页。

[214]曹元弼:《与张君立京卿书》,见《复礼堂文集》卷十,933页。

[215]曹元弼:《上南皮张孝达相国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859~860页。

[216]曹元弼:《上南皮张孝达相国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860页。

[217]同上书,863~866页。

[218]《礼学馆延聘顾问官绅、纂修人员名单》,载《申报》光绪丁未年九月十九日。

[219]黄绍箕著,俞天舒编:《黄绍箕集》,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345页。

[220]曹元弼:《上南皮张孝达相国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860页。

[221]《瑞安旧联今读》(上),见张瑞雯主编:《瑞安文史资料》第29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年,162页。

[222]曹元弼:《上南皮张孝达相国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868页。

[223]曹元弼:《守约》,见《复礼堂文集》卷一,64

[224]曹元弼:《经学文钞》,见《复礼堂文集》卷一,59页。

[225]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温故录》仅春正月二十五日至二月八日,《复礼堂日记》仅五月十三日至六月二十四日,以及十二月十四、二十一两日。

[226]曹元弼:《经学文钞》,见《复礼堂文集》卷一,64页。

[227]曹元弼:《诰授通议大夫内阁侍读学士君直从兄家传》,见曹元忠:《笺经室遗集》,收入《清代诗文集编》第790册,436页。

[228]曹元弼:《纯儒张闻远徵君传》,见张锡恭:《茹荼轩续集》,146页。

[229]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41页。

[230]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61页。

[231][232]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61页。

[233]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一册,134页。

[234]按:该函今存《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三册,文烦不录。

[235]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62页。

[236]曹元弼:《为湖北存古学堂公祭黄仲弢提学文》,见《复礼堂文集》卷十,957页。

[237]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61~62页。

[238]同上书,62~64页。

[239]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63页。

[240][241]同上书,464页。

[242]同上书,464页。按:该函今存《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三册,文烦不录。

[243][244]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64页。

[245]同上书,466页。

[246]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4页。

[247]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页。

[248]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249]按:张謇、王同愈素交善,二者主张合并宁、苏两局,并与端方函电往来,探听分合之事。

[250]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64~69页。

[251]曹元弼:《经学文钞》,见《复礼堂文集》卷一,64~65页。

[252]《苏抚奏举耆儒硕彦》,载《申报》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53]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5页。

[254]同上书,6页。按:《苏省当遵旨专设谘议局不当附属宁局议》见《复礼堂文集》卷六,《江苏存古学堂经学策程说先君之思》、《文王受命改元称王辨》上中下三篇、《答宋翰飞论文王受命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三。《尊尊亲亲五大义》未见。

[255]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日记》存正月初一日至二月二十九日,以及八月十一日至十二月十二日,《清夜焚香录》仅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

[256]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7页。

[257]同上书,8页。

[258]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三册,10页。

[259]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76页。

[260]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三册,11~12页。

[261]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123页。

[262]《礼学馆续选纂修人员名单》,载《申报》宣统元年四月二十七日。

[263]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78页。

[264]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130~131页。

[265]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4~15页。

[26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69~71页。

[267]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三册,164~165页。

[268]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7~8页。

[269]曹元弼:《周易学》,清宣统元年(1909)刊本;《礼经学》,清宣统元年(1909)刊本,国家图书馆藏,馆藏号:65507。

[270]曹元弼:《周易学》,民国十五年(1926)刊本,国家图书馆藏,馆藏号:160817。

[271]按:王欣夫所辑《清夜焚香录》存正月初一日至十三日,《无忝录》存二月十日至二十九日,《希圣潛天室存养记》存四月四日至二十五日,《定隐庐日记》存五月初二日至六日,《复礼堂日记》存五月十五日至二十四日、十月十三日至十二月十一日、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明刚自毖斋学志》存二月二十八日至六月五日。

[272]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49页。按:张尔田本年十月任存古学堂庶务,其覆曹氏此函尚存,见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文烦不录。

[273]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51页。

[274]唐文治:《茹经先生自订年谱》,2251页。

[275]曹元弼:《覆陈伯潛阁学论修礼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五,604~608页。

[276]曹元弼:《与张次珊前辈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899~904页。

[277]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88页。

[278]曹元弼:《上唐春卿尚书师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877~888页。

[279]曹元弼:《上陆凤石相国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893~897页。

[280]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88页。

[281]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三册,76~77页。

[282]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137~138页。

[283]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102~104页。

[284]同上书,143~144页。

[285]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89页。

[28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146~147页。

[287]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日记》存正月初一日至四月二十六日,《孔思堂日誌》存四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九日。

[288]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71~72页。

[289]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64页。

[290]曹元弼:《与张次珊前辈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905~909页。

[291]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2~13页。

[292]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69页。

[293][294]同上书,73页。

[295]同上书,84页。

[296]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34~35页。

[297]参:曹元弼:《与樊介轩提学辞江苏存古学堂经学总教书》,见《复礼堂文集》卷九,911~913页。

[298]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91页。

[299][300]同上书,96页。

[301]按:该文录存《复礼堂文集》卷九,文烦不录。然削程德全之名易以“某抚”,曹元弼书此篇後曰:“《春秋》之义,凡乱臣贼子未讨者,其名不复见於经,明当诛绝也。《诗》曰:‘如彼雨雪,先集惟霰。’《传》曰:‘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後动於恶。’《孟子》曰:‘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辛亥六月废存古,九月遂以苏城叛,自是衣冠沦为蹏跡,兰蕙渐於粪土,天秩人伦扫地尽矣,悲夫。”(曹元弼:《谘某抚辞江苏存古学堂经学总教文》,见《复礼堂文集》卷九,919~920页)又《复礼堂述学诗》云:“庚辛之间,任苏抚者为丧心负国之程德全,本不学无术,又群小邪说充耳醉心,逆节将著,而存古先废。”(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302]张锡恭:《书曹君直侍读〈礼议〉後》,见《茹荼轩续集》,收入《清代诗文集编》第768册,196页

[303]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499页。

[304]同上书,500页。

[305]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4页。

[306]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35页。

[307]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12页。

[308]曹元弼:《邹芸巢倩沟诗家集题辞》,见《复礼堂文集》卷八,808~809页。

[309]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17页。

[310]同上书,522页。

[311]张锡恭:《茹荼轩日记》,转引自林振岳:《张锡恭〈丧服郑氏学〉成书与刊刻》,见上海交通大学经学文献研究中心编:《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十二辑,315页。

[312]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89~90页。

[313]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44~45页。

[314]张锡恭:《茹荼轩日记》,转引自林振岳:《张锡恭〈丧服郑氏学〉成书与刊刻》,见上海交通大学经学文献研究中心编:《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十二辑,315页。

[315]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45~46页。曹元弼《答秦佩鹤侍郎通礼疑问》见《复礼堂文集》卷五,619~632页,文烦不录。

[316]曹元弼:《皇清诰封宜人晋封恭人先室唐恭人哀辞》,见《复礼堂文集》卷十,991~1015页。

[317]参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30、531、532页。

[318]杨友仁:《金松岑先生行年与著作简谱》,见《吴江文史资料》第3辑,吴江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4年,51页。又按:沈文倬转引曹元弼晚年语:“及我门者,松岑(金天翮)最早,他才气横溢,长於文史,经学则一无所成。”(沈文倬:《曹元弼〈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见《文献》第3辑,1980年,229页)

[319]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日记》存正月初一日至二月二十一日。

[320]详见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00~119页;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32~538页。

[321]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34页。

[322]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09页。按:曹元弼祝嘏之作每年皆有,今举一以见其心志,後文概略。

[323]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09页。

[324]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83页。

[325]按:《复礼堂文集》於民国六年(1917)刊竣,其凡例曰:“是集刊刻出入三年。”殆即始於此。

[326]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09页。

[327]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33页。

[328]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82~83页。

[329]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34页。

[330]王庆祥、萧文立校注,罗继祖审定:《罗振玉王国维往来书信》,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年,12页。

[331]缪荃孙:《艺风老人日记》,2704页。

[332]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34页。

[333]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49~51页。

[334]唐文治:《茹经先生自订年谱》,2314页。

[335]唐文治:《茹经堂文二集》,703~705页。

[33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83~85页。

[337]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4页。

[338]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九,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339]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38页。

[340]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85~87页。

[341]按:梁鼎芬驻守崇陵期间,每逢大祭即以祭品分赠故交。本谱於本年首、末两次寄赠曹氏事详书之,以示其大略,後则概省,以免文烦。

[342]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一册,92页。

[343]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546~547页。

[344]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九,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345]曹元弼:《书从兄君直阁读〈礼议〉後》,见《复礼堂文集》卷五,611~617页。

[346]唐文治:《茹经先生自订年谱》,2317页。

[347]曹元弼:《纯儒张闻远徵君传》,见张锡恭:《茹荼轩续集》,收入《清代诗文集编》第768册,147~148页。

[348]曹元弼:《诰授通议大夫内阁侍读学士君直从兄家传》,见曹元忠:《笺经室遗集》,收入《清代诗文集编》第790册,436页。

[349]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350]曹元弼:《复礼堂文集序》,见《复礼堂文集》卷首,3~4页。

[351]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352]《吴县曹先生行状》云:“大隆侍先生讲席三十五年。”(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6页)按之年月,盖於此年来受业。

[353]按:牌记题“宣统庚申十二月属草”。

[354]曹元弼:《周易集解补释》,民国十六年(1927)刊本,国家图书馆藏,馆藏号:1834,1~3页。

[355]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107页。

[35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28~29页。

[357]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37页。

[358]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16、22、41页。

[359]同上书,33页。

[360]同上书,32~33页。

[361]同上书,35、37、43、45页。

[362]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363]曹元弼:《丧服郑氏学序》,见张锡恭:《丧服郑氏学》,求恕斋丛书本,民国十二年(1923)刊。

[364]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91~92页。

[365]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56页。

[36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93~94页。

[367]张锡恭:《茹荼轩日记》,转引自林振岳:《张锡恭〈丧礼郑氏学〉成书与刊刻》,见上海交通大学经学文献研究中心编:《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十二辑,315页。

[368]按:是年十月初九日为癸巳,九月无癸巳,未知何故,或抄录之误。

[369]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98~99页。

[370]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57~58页。

[371]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96页。

[372]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54~55页。

[373]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60页。

[374]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45~46页。按:曹元弼原函已佚,今姑录唐氏覆函,以想见其大略。

[375]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66~67页。

[376]同上书,68页。

[377]同上书,69页。

[378]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十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379]曹元弼:《圣学挽狂录》,民国十四年(1925)刊本,2页。

[380]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3页。

[381]曹元弼:《圣学挽狂录》,7~8页。

[382]曹元恒:《周易郑氏注笺释题辞》,见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1页。

[383]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1~4页。

[384]曹元弼:《周易郑氏注笺释》卷首,32页。

[385]曹元弼:《周易集解补释》,2页。

[38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20~23页。

[387]曹元弼:《覆唐蔚芝书》,见唐文治:《茹经堂文集二编》卷四,707~710页。

[388]《筹办名流学术讲会》,载《申报》1926年7月14日;《苏州平旦学社第一周讲学之科目》,载《申报》1926年7月18日。

[389]曹元弼:《茹经堂文集序》,见唐文治:《茹经堂文集》,1~9页。

[390]曹元弼:《〈周易〉、〈礼经〉、〈孝经〉三学合刻序》,见《周易学》卷首。

[391]姚明辉撰,戴海斌整理:《姚文栋年谱》,见《近代史资料》总第125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222页。

[392]按:牌记题“丁卯五月刊成”。

[393]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18~19页。

[394]曹元弼:《周易集解补释》,2~4页。

[395]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13页。按:曹元弼原函未见,今录孙氏覆函概括之曹说,以想见其大略。

[39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13~16页。

[397]曹元弼:《大学通义》,民国二十一年(1932)刊本,国家图书馆藏,馆藏号:3663,6页。

[398]按:三月,曹元弼、张一麐、费树蔚、唐文治撰呈请拨款修复曲阜孔庙,该呈收入《历代尊孔记》,刊在《山东民政公报》,1935年,第235期。

[399]唐文治:《茹经先生自订年谱》,2351页。另参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73~74页。

[400]唐文治:《茹经先生自订年谱》,2352页。另参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74、85页。

[401]王欣夫:《跋》,见曹元忠:《笺经室遗集》,595页。

[402]上海圣约翰大学:《约翰声》第四十二卷,民国二十年(1931)。

[403]曹元弼:《大学通义》,6~7页。

[404]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四册,177~178页。

[405]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十,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406]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122页。

[407]曹元弼:《中庸通义》,民国二十三年(1934)刊本,19~21页。

[408]唐文治:《茹经先生自订年谱》,2360页。另参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126~127页。

[409]曹元弼:《孝经郑氏注笺释》。

[410]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113~114页。

[411]同上书,114~115页。

[412]同上书,116~117页。

[413]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2~3页。

[414]按:《谱弟曹君叔彦七秩双寿序》刊在本年《无锡国专月刊》第四卷第三期、《学术世界》第二卷第一期,後收入《茹经堂文集四编》卷五。

[415]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433页。

[416]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435页。

[417]唐文治:《茹经先生自订年谱续编》,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九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121页。

[418]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90页。

[419]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十,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420]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400页。

[421]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85页。

[422]按:苏州图书馆藏《复礼堂述学诗》三种,其一题:《复礼堂述学诗》十五卷,10册,成书年不详;其一题:《复礼堂述学诗》,稿本,10册,重2册,1940年;其一题:《复礼堂述学诗附诗注辑要》,钞本,4册,1944年。

[423]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2~5页。

[424]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85~88页。

[425]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5页。按:《礼经大义》二卷今存复旦大学图书馆,暂未寓目。

[426]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499页。

[427]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428]沈文倬:《曹元弼〈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载《文献》第3辑,1980年,228页。

[429]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5页。

[430]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108页。

[431]同上书,706~707页。

[432]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93~94页。

[433]同上书,94~95页。

[434]唐文治:《茹经堂文集四编》卷五,1673~1674页。

[435]曹元弼:《孝经集注》,复旦大学图书馆藏,1页。

[436]唐文治:《茹经先生自订年谱续编》,137页。

[437]张人凤、柳和城编著:《张元济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1242页。

[438]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俟命录》存三月十三日至七月初八日。

[439]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20~121页。

[440][441]同上书,123页。

[442]唐文治:《茹经堂文集六编》卷三,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业刊续编》第四辑第5编第94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年,2115~2116页。

[443]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00~101页。

[444]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24页。

[445]同上书,125页。

[446]同上书,125~126页。

[447]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俟命录》存正月初一日至五月初三日,《复礼堂日记》存闰七月初七日至十二月。

[448]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27页。

[449]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02~103页。

[450][451]同上书,128页。

[452]同上书,129页。

[453]同上书,131页。

[454]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31页。

[455]同上书,132页。

[456]同上书,133页。

[457]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04~105页。

[458]同上书,107页。

[459]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日记》存五月初十日至九月初四日,阙略亦多。

[460]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33页。

[461]同上书,133~134页。

[462][463]同上书,134页。

[464]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日记》存正月二十二日至十二月十六日,阙略亦多。

[465]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35页。

[466]曹元弼:《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461页。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08页。

[467]曹元弼:《古文尚书郑氏注笺释》,447~449页。

[468]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5页。

[469]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35页。

[470]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35~136页。

[471][472]同上书,138页。

[473]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日记》存三月十三日至八月十五日,阙略亦多。

[474]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16页。

[475]按:王欣夫所辑《复礼堂日记》存三月初五日至九月初七日,阙略亦多。

[476]冒怀苏:《冒鹤亭先生年谱》,550~551页。

[477]张元济:《张元济全集》第三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50页。

[478]张元济:《张元济全集》第二卷,432~433页。

[479]同上书,434页。

[480]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43页。

[481]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6页。

[482]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6页。

[483]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335页。

[484]同上书,1399~1400页。

[485]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419页。

[486]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487]曹元弼:《吴刻孝经郑氏注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六,646~647页。

[488]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68~469页。

[489]曹元弼:《吴刻孝经郑氏注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六,646~647页。

[490]曹元弼:《礼经纂疏序》,见《复礼堂文集》卷四,468~469页。

[491]王大纶:《礼经校释跋》,见曹元弼:《礼经校释》,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94册,541页。

[492]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493][494]王大纶:《礼经校释跋》,见曹元弼:《礼经校释》,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94册,541页。

[495][496]王大纶:《礼经校释跋》,见曹元弼:《礼经校释》,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94册,541页。

[497]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155页。

[498]王大纶:《礼经校释跋》,见曹元弼:《礼经校释》,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94册,541页。

[499]叶昌炽撰,王季烈钞:《缘督庐日记钞》,155页。

[500]同上书,156页。

[501]王欣夫辑:《复礼堂书牍》,15~16页。

[502]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336页。

[503]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04]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8~19页。

[505]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24~25页。

[506]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四,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07]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44页。

[508]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3页。

[509]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十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10]按:是书残损甚,待修复,馆方不予阅览。

[511]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12]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四,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13]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14]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十,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15]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三册,164~165页。

[516]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17]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六,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18]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499页。

[519]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5页。

[520]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706~707页。

[521]王欣夫:《吴县曹先生行状》,见卞孝萱、唐文权编:《民国人物碑传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525页。

[522]王欣夫辑:《复礼堂日记》第二册,125~126页,143页。

[523]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397~1398页。

[524]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三,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

[525]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七,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又见曹元弼:《孝经郑氏注笺释》卷一。

[526]曹元弼:《复礼堂述学诗》卷十,民国二十七年(1938)刊本。又见王欣夫辑:《复礼堂朋旧书牍录存》第二册,90页。

[527]王欣夫:《蛾术轩箧善本书录》,1398~13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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