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情节:故事中的故事

第二章 情节:故事中的故事

文学作品有不同的要素:情节、人物、主题、视角、风格、象征和背景等。情节即事件的顺序,它要符合因果关系、逻辑关系。

完整的情节由开头、中间和结尾构成。情节的发展要有原因、高潮和后果。各部分之间要有起承转合。高潮部分是作品人物冲突最激烈、矛盾最激化的部分。在高潮部分,人物性格得到最集中的展示,它是作品的转折点。高潮过后,故事要么急转直下,要么揭示原来隐藏的人物关系或使事情真相大白。高潮的位置不同,能带来不同的效果。

高潮在最后的作品居多,如《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姆雷特》、《麦琪的礼物》和《警察与赞美诗》。高潮在中间的作品如《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一位女士的画像》和《老人与海》。高潮在最开始、甚至在作品开始之前,则多见于反思性的作品,如《红字》和《古舟子吟》。

文学欣赏先从作品的要素开始。要素就是构成文学作品的主要因素,指情节、人物、主题、视角、象征、风格和背景等。下面我们结合具体文学作品,逐一展开论述。

文学作品的第一要素是情节。无论小说还是戏剧,都要讲故事。情节和故事并不一样。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说,“故事是关于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一个个事件的叙述。情节也是关于一个个事件的叙述,但是它强调的是事件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他举例说,“一个国王死了,然后王后也死了。”这是故事(story),它讲出了事情发生的顺序。那么什么叫情节呢?他说:“国王死了,然而王后因哀伤而死。”这则是情节(plot)(福斯特著、朱乃长译:《小说面面观》,231页,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小说处理两件事,它必然有一个前后的顺序。这两个顺序之间必然有一个因果关系,而且这种因果必须合理。因为喝水了,所以他被呛到了。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叙述顺序。他呛到了,因为他喝水了,这种表述也可以。只要能说明事件的关系,事件的顺序可以颠倒。

情节的构成

完整的情节包括三个部分:开头、中间和结尾,分别讲述故事的缘由、发展和结果。构成情节的事件可以有不同的组合方法。换句话说,故事情节的高潮可以设置在作品的不同位置。所谓高潮部分,就是作品中人物冲突最激烈、各种矛盾最激化的部分。有时候也是化解矛盾,真相大白的部分。在高潮部分,人物的性格可以得到最集中的展示。高潮过后,故事要么急转直下,要么原来隐藏的一些人物关系、掩盖的事情真相得以揭示。

根据高潮的位置,一般的情节安排有三种。第一种是开头、发展和高潮(结尾),高潮在最后。即采取平铺直叙的方法,在故事的开头交代缘由,中间经过了很多发展,作品结束时恰好故事达到高潮。第二种安排是开头、高潮(中间)和结尾,高潮在中间。第三种是在小说开头就描写高潮,然后慢慢地再交代事件的原因,比如刚才说的例子,他被呛到了,因为他喝水了,接着再详细描写他喝水的情况,喝水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这是安排情节的三种方式。总而言之,情节要符合因果关系,要有逻辑关系。一个完整的情节构成应该有开头、中间和结尾;有它的原因、高潮和后果,有起承转合。

我们读作品的第一个印象是这个作品好不好看,即故事情节能不能吸引人。一般的作品阅读,主要看它的开头、中间和结尾三个部分。如果加上高潮前后的过渡部分,即高潮之前故事情节的推进与上升,高潮过后的平缓和下降,就是五个部分。在上升部分,情节渐次展开,人物关系逐一交代,人物性格慢慢表露。比如一开始认为这个人很好,经过一段发展之后,或经过一个什么事件,很多矛盾集中爆发,就感觉这个人跟原来的想象不一样。下降部分就是在矛盾冲突之后的一种比较平缓的过程,可以重新梳理人物关系,对人物性格重新认识。

这是叙事性文学作品的基本结构,但并不是每个作品都要具备这五个部分。根据作品情节的设置,高潮可以出现在不同的位置。比如《哈姆雷特》的高潮在最后,《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高潮在中间,《红字》的高潮在作品开始之前就结束了。高潮的位置不同,能够带来不同的效果。

高潮在最后

第一种情节设置是作品的高潮在最后。这是最常见的情形。作品一开始平铺直叙,然后故事逐渐展开,最后出现高潮。

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这样。作品一开始,描述主人公汤姆是一个村庄里的小顽童,调皮捣蛋,聪明机灵,讲的都是一些很简单的故事,采用平铺直叙的方式,把他生活中发生的事一件件罗列出来。目的是为了交代他的性格特点,展现他具备将来做哪些事情的可能性。他这种聪明顽皮的孩子,肯定会做出一些异于常人的事情,遇到一般人遇不到的惊险,经历一般人不会有的奇遇。但是他肯定能够克服这些困难,因为他很好奇,所以他敢于探险;又因为他很聪明,所以他能够摆脱困境。这样,在小说前半部分,他的一件件生活趣事都是在展现他的性格。比如他用奇思妙想让小朋友帮助他刷墙;在女同学贝奇家门口倒立,扮鬼脸吸引贝奇注意到他;和流浪儿哈克交往,带领孩子们做密林深处的罗宾汉和快乐的海盗游戏等,都是各个方面的性格展示。这些事情放在小说主要情节展开之前,没有什么意外和惊奇,就是描写他跟所有的孩子一样,只不过比一般的孩子更调皮、更机灵、更勇敢。

通过对主人公这些性格特点的展示,故事慢慢推向高潮。在推向高潮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他与众不同的历险。先是汤姆和他的伙伴们在午夜坟场目睹了凶杀案的发生。在凶犯逍遥法外时,他挺身而出,当庭作证,揭露真正的凶手,成为全镇的英雄。而后在寻找宝藏的探险中,他在鬼屋看到强盗,一路追踪。到“汤姆和贝奇在山洞中迷路了”这一章,故事到了最高潮。在离开了野炊的小伙伴之后,他和贝奇在迷宫一样的山洞里迷路了。两个人又困又饿:

两个孩子把眼睛盯在了他们剩余的那一段蜡烛上,注视着它慢慢融化,一直无情地燃烧下去。他们看着最后只剩下半寸长的蜡烛芯孤零零地立着,看着那微弱的火苗一起一落,顺着一缕细细的轻烟向上蹿动,在那顶上停留了一会儿,随即——一切都笼罩在令人恐怖的黑暗之中了!(马克·吐温著、刁克利译:《汤姆·索亚历险记》,249~250页,北京,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7。)

经历了饥饿、疲劳和恐惧之后,贝奇奄奄一息,让汤姆离开她去探路,只求他过一会儿回来一趟,答应她在死亡的时刻一定要留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这时,人物的处境濒临绝境,人物的心境充满绝望,人性的坚韧和柔弱也都达到了极致:

汤姆吻了她,喉咙里有一种哽咽的感觉,可是仍然表现得很有信心能找到搜寻的人或找到洞的出口。然后他手里拿着那根风筝线,手脚并用沿着一条通道往前爬去,饥饿使他饱受煎熬,死亡将至的感觉又让他心如刀绞。(同上,252页。)

情节高潮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集中展现主人公的性格特征,也就是把他的每种个性都推向极致。在那个山洞里,汤姆的性格特点得到了充分展现。一是探险精神,由于洞里地形复杂,曲径蜿蜒,岔道无数,在别的小朋友不敢走、不愿意走的地方,他却愿意冒险前行,一探究竟。二是敢于担当,曾经只在心爱的女同学面前耍小聪明,好像为了展示男子气概,但是关键时刻能够承担危险,叫女孩原地守候,自己一个人去找出口。这种行为很有责任心。他的其他性格特点,比如勇敢、好奇、聪明、机智等,也都得到了展示。

从这个角度再看前面的情节铺陈,会发现汤姆的成长是一个过程。小说一开始描写人物的性格、人物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姨妈怎么疼爱他,他的小伙伴怎样看待他,他在女同学眼里、在老师眼里、在村民眼里是个什么样的人等,渐次交代。等到各种性格特征、各种人物关系以及社会背景都交代清楚之后,才是故事主要情节的展开,最后抵达高潮。

高潮的第二个特征是故事发展到此就结束了。贝奇获救,汤姆和哈克找到金币,村里人皆大欢喜。那个一直让汤姆提心吊胆的强盗被困在山洞里边,在看到出口的地方给活活饿死。为什么眼睁睁看着出口,就是扒不开门、出不去呢?因为贝奇和汤姆被救出来之后,贝奇的爸爸带人把那个洞口给封死了,以免别的孩子再在里面迷路,所以那个强盗到了洞口出不来。他已经看见了外面的天光,向前跨一步就能出去,可他就是爬不出去。看到了希望,实际上是绝望,这是对坏人最大的惩罚。

所有的故事和人物都有了一个结局,这就是高潮,全书戛然而止。此时主人公的性格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示,各种人物关系有了明确的交代,所有的矛盾都得到了最终的解决,各种情节的发展也有了一个彻底的了断。

再举一个同样类型的例子,莎士比亚的戏剧《哈姆雷特》。它的情节结构和《汤姆·索亚历险记》大致相似。一开始展示的是哈姆雷特的身份和他的性格特征。他很有才华,又有些优柔寡断;有几个朋友,又喜欢独自思考。通过这些展示,你会发现,他博学、优雅、文武双全,关键时刻能够应对危机,具备成为一个伟大的战士、王子和领袖的所有潜在品质。只不过他的这些品质被一种东西笼罩、抑制着,好像发挥不出来。他就像汤姆·索亚一样,具备种种潜质,有待于未来某一件大事发生,可以充分地施展出来。但是目前很难把它发挥出来,总要等到故事推进到某一个阶段,集中于某一个事件,他才能够充分发挥。

等到我们对他的性格特征了解清楚之后,主要情节就会展开,他发挥的舞台会一步步搭建好,围绕着他周围的一切人、一切谜团、一切事件都会得到一个集中展示的时刻。所有的人物亮相、所有隐蔽的关系被揭开、矛盾得到解决的时刻,就是高潮。经过了开始阶段的性格展示之后,哈姆雷特一步步走向了命运预期的高潮。他先后经过了和鬼魂的对话,和同学的商议,对命运的拷问,对叔父的怀疑,对母亲的探试。冲突正面展开,他叔父派他去另外一个国家,想在海上结束他的性命。他成功逃脱。于是,所有的真相都清楚了,他知道了害死父亲的元凶,知道了叔父的歹毒,知道了母亲受到的诱惑,也知道了他作为一个王子和儿子应该承担的责任。至此,一切的犹豫不决全部终止,所有的顾虑都被抛在脑后。等他再踏上故国的土地,他已成为一个勇敢的、义无反顾的斗士。

最后那场决斗是全剧的最高潮。他拔剑而起,坏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该死的人全部死掉,一切矛盾都结束了。干净利索,无牵无挂。高潮在最后的特征是,一切问题都得到彻底解决。

再以欧·亨利的两个短篇小说为例。他的小说结尾总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这种设置最能说明高潮在最后所带来的强烈效果。

第一个例子是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讲一对贫困的青年夫妻,在圣诞节临近时,都想送给对方一份珍贵的礼物。可是,家里太穷了,妻子德拉千辛万苦,从日常开销中只能节省出一元八角七分钱。小说开头写道:

一块八角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有明说,自己总觉得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未免太吝啬,当时脸都臊红了。德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角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欧·亨利著、王永年译:《欧·亨利小说全集》(第一卷),11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夫妇俩各有一件特别引以为豪的东西。丈夫吉姆有一块金表,是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但是,这只怀表没有表链。怀表是要时不时拿出来看的,那个表链很有用处,可以把怀表从口袋里掏出来,握在手里看。他缺少这样一条表链。圣诞节前,两个人都开始准备礼物。妻子想给丈夫买一条表链,这样,就能让他非常自豪,可以把他的传家宝在人前亮出来。妻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妻子德拉有一头浓密的秀发。“微波起伏,闪耀光芒,犹如那褐色的瀑布。她的美发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吉姆觉得妻子美丽的头发值得特别保护,而保护头发最好的办法是给她买一套配上她秀发的玳瑁发梳。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只是因为价格太过昂贵,当时买不起。丈夫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两个人心照不宣地开始分头准备礼物。到了圣诞节那一天,他们把各自的礼物都拿了出来。丈夫献给妻子的正是这一套美妙的发梳,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色彩正好和她的美发相配。妻子给丈夫买了一条白金表链。结果,两个人发现,因为生活的贫困,妻子把漂亮的长头发卖掉,才买了一条表链。丈夫则把他的金表当掉,才换钱为她买了发梳。两个人都给对方买了最中意的礼物,但是也做出了自己能够做出的最大牺牲。

小说开始,写两个人如何相爱,经过中间情节的不断发展,两个人怎样分头准备礼物。直到最后一刻,故事的高潮到来,真相大白。两个人更加相爱,两颗心贴得更近。故事到此结束,这也正是最令人感动的时刻,让人怦然心动。仔细品味,这种结局的安排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这就是高潮在作品最后带给读者的强烈的情感冲击。

欧·亨利是这方面的高手,他另外一个短篇小说《警察和赞美诗》也是这样。小说写流浪汉苏贝无家可归,饥寒交迫,为了抵御即将来临的严寒,他想寄食宿于监狱中熬过严冬。有饭吃,有床睡,不受寒风和警察的侵扰,这是他最大的愿望。于是,他想方设法,想让警察把他抓走,关进监狱。他先是打算到一个咖啡馆白吃饭不给钱,可是他的脚刚踏进门,就被侍者一眼识破,推了出去。他又捡起一块鹅卵石,砸向商店玻璃橱窗,留在现场等警察来抓他,警察却没有把他当成作案人。他又到一家餐馆白吃,侍者把他推倒在人行道上,却不打算叫警察。他甚至故意装作调戏女人,结果那女人只要他肯给买一杯啤酒就心甘情愿跟他走。然后他又狂呼乱叫试图以“扰乱治安罪”被捕,还偷走别人放在雪茄店里的雨伞,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

最后他心灰意冷,来到教堂外,无意中旋律优美的赞美诗合唱声传到了他的耳边,丧失已久的自尊心重新充盈着他的内心。他打算振作精神,洗心革面,开始积极地面对不如意的人生。小说的这一段描写非常动人:

一刹那间,他的内心对这种新的感受起了深切的反应。一股迅疾而强有力的冲动促使他要向坎坷的命运抗争。他要把自己拖出泥沼;他要重新做人;他要征服那已经控制了他的邪恶。时候还不晚;他算来还年轻;他要唤起当年那热切的志向,不含糊地努力追求。庄严而亲切的风琴乐使他内心有了转变。明天他要到热闹的市区里去找工作。有个皮货进口商曾经叫他去当赶车的。明天他要去找那个商人,申请那个职务。他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要——(欧·亨利著、王永年译:《欧·亨利小说全集》(第一卷),69~70页。)

可就在此时,警察不合时宜地出现在他的面前。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

第二天早晨,法官宣判说,“在布莱克韦尔岛上监禁三个月。”(欧·亨利著、王永年译:《欧·亨利小说全集》(第一卷),69~70页。)

这是用幽默的笔触描写一个流浪汉凄凉而无奈的生活。故事的结尾令人啼笑皆非,但又发人深省。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劳伦斯的小说《儿子与情人》。它的高潮也在最后。小说写的是主人公保罗的成长,在成长过程中,他如何理解和调整他与母亲、他与父亲,以及他与恋人之间的关系,怎样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小说一开始交代他的家庭环境、人物关系,重点写他怎样憎恨他的父亲、依恋他的母亲,怎样交女朋友。和女朋友交往到一定程度,终于有一天,他对女朋友说,因为母亲的存在,他不可能全身心地爱任何一个女孩。这让他的女朋友很伤心。围绕着主人公的矛盾很明显地集中在他和母亲之间过于强烈的母子关系上,这阻碍了他作为一个男孩心理的正常发展。

随着故事的推进和主人公的长大,这个矛盾逐渐凸显出来,这就需要解决。故事高潮的到来就是这种母子关系的解决,要么男主人公成熟起来,彰显他作为成年人的独立;要么采取某种方式切断这种超乎寻常的母子关系。总之不能再这样维持下去。小说中出现的是后者。母亲身染重病,疼痛难忍,命在旦夕。保罗和姐姐实在不忍心看着母亲那么痛苦,两个人在母亲的药里加了过量的吗啡,于是母亲死掉了。

小说接近尾声,他那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又来找他,说现在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了吧。母亲刚刚去世,他被巨大的悲痛填充着,感觉心里没有空间接纳她。他还是不能摆脱母亲的巨大影响,不能摆脱这种一直存在的依赖情感。他需要时间来平复。所以他最后的选择是让恋人黯然离去,自己则犹豫彷徨。他离开故乡,向灯火通明的城市走去。他还需要继续探索,寻找自己的道路。小说的结尾写道:

“母亲!”他轻声呼唤——

她是他唯一的支柱,在这一切之中支撑着他。可是,她已经去了,她独自去了。他希望她碰一碰他,让他呆在她的身边。

但是,不,他绝不屈服。他猛地转过身,对着城市金色的粼光走去。他握紧双拳,咬紧牙关。他不会朝着那无际的黑暗,随她而去。他向着那隐约传来嗡嗡声响、放射着光芒的城市,快步走去。

这样的高潮只能说主人公解决了表面的母子情感纠结,但是在内心他需要很长时间来克服。通过劳伦斯后来的创作,我们会发现这不是一部小说能够解决的问题。从母子关系、父子关系,到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关系,他探索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深。所以,他不断地写下去,一部接一部,直到最后一部作品:《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可以说,他用了一辈子来解决这些问题。

这就像作家的人生,有些作家创作生涯的高峰在最后,即生命结束前,在整个创作生涯中他一直在探索某一个问题。有些作家创作生涯的高峰在中间,前半生可以看做是为创作而进行的准备,而写出代表作之后,后半生就过得较为平庸。还有些作家的创作高峰出现在文学生涯之初,其处女作即其代表作,以后的作品乏善可陈。不同作家的创作高峰也像作品情节的高潮一样,会出现在人生的不同时期。

高潮在中间

另一种情节安排是高潮在中间。我们也可以举出很多例子。先看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小说《哈克贝利·芬历险记》。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往下写的,开头部分讲哈克和汤姆发现了强盗藏的钱,两人平分之后,哈克得到六千块钱,变成了有钱人。他被道格拉斯寡妇收养,送到学校接受教育,每天听她读《圣经》,而且在每顿饭前祷告,过着一种富足家庭乖孩子的生活,居有定所,一日三餐都有着落。但是他自己感觉很别扭。

这时,他那个流浪汉爸爸听说儿子发财了,就过来找他。爸爸找到他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他退学,然后领着他到河边的树林里去,重新像个野孩子一样生活。哈克觉得这样的生活很自在。唯一不自在的事情是,爸爸一喝醉了就揍他,而且越揍越厉害。后来他终于想办法摆脱父亲的控制,逃到密西西比河上。逃亡过程中,他遇见了同村的一个黑人奴隶吉姆。因为吉姆听说他的女主人华森小姐要把他卖掉,而且是把他一家人拆散卖到不同的地方,所以逃掉了。这样,一个躲避父亲毒打的白人小孩,和一个躲避被主人卖掉的黑人奴隶,结伴流浪,沿着大河乘坐木排顺流而下。

这部小说前七章讲的都是哈克在村里的生活——他如何受不了社会的约束、文明的教化,一直有一种逃亡的冲动。故事中间展开部分是两人在逃亡过程中,一路上见到的形形色色的人物,经历的各种社会现象,包括世族仇杀,还有两个冒充“国王”与“公爵”的骗子、小镇醉鬼等等,可谓阅尽人间百态,看惯世态炎凉。

小说的第一个高潮出现在第十五章“大雾弥漫”,表明哈克和吉姆两个人的关系达到一个高峰。两人乘坐木排向大河下游漂流,因为吉姆想在下游的渡口凯罗上岸,卖掉木排,坐上轮船,到上游没有黑奴买卖的自由州去,等到他恢复自由之后,再回来解救家人。不巧的是,在漂流的过程中,一天夜里大雾弥漫,哈克坐着独木舟划到木排前头,想拿缆绳栓木排时,一股急流过来,把木排冲走了。他和木排上的吉姆在大雾中被急流冲散。两人各自奋力与大雾和急流搏斗了一个晚上,哈克才追上木排。

我赶上木排时,吉姆正坐在那里,头垂在两膝当中,人睡着了,右手还挎在转舵浆上。另一只浆撞丢了,木排上撒满了树叶、树枝和泥浆。看得出,他也历经了一番凶险。(马克·吐温著、刁克利译:《哈克贝利·芬历险记》,91页,北京,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7。)

吉姆醒来,看到哈克后欢天喜地。哈克却骗吉姆说自己一直都在他身边,吉姆只是睡着了,做梦遇见了大雾和两人失散。对于哈克恶意的玩笑,吉姆大失所望。他这样对哈克说:

当我拼命地划着木排,还大声喊着你,都快累死了,累得只想睡觉的时候,我的心都要碎了,因为你不见了,我于是再也不想管我自己还有木排会怎么样了。当我醒过来,看见你又回来了,平平安安、活蹦乱跳的时候,我的眼泪都流下来了,我简直想跪下来,亲亲你的脚,我真是谢天谢地。可是,你就只想着怎么编个瞎话,拿老吉姆开玩笑。那些垃圾就是垃圾;垃圾就是往朋友头上抹脏东西,叫他们丢人现眼的那号人。(马克·吐温著、刁克利译:《哈克贝利·芬历险记》,94页。)

听了吉姆的一番话,哈克后悔了。他知道吉姆始终都在关心他。他也终于鼓足勇气向吉姆低头认错,从此两人建立了真正的友谊。这是两个人性格发展的一个高峰。在那个时代,因为种族隔阂,白人和黑人之间很难平等相处,更别提形成朋友关系。

小说的最高潮出现在第三十一章“下地狱就下地狱吧”。在两个骗子“国王”和“公爵”将吉姆当逃跑奴隶卖掉之后,哈克一度想向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告发吉姆的去向。因为当时奴隶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他觉得应该告发吉姆,写一封信给他的主人,这样可以让吉姆回到主人的身旁,而不至于让她的财产流失。但是,当他把信写好,又想到吉姆的各种好处:

不知不觉反复想到我们顺着大河漂下来走过的这一段历程。我总是看见吉姆在我眼前,在白天,在夜晚,有时候在月光下,有时候在暴风雨里,我们一直漂啊漂,说着话,唱着歌,又一块儿哈哈大笑。可是不知怎么的,我好像挑不出一点儿地方能叫我狠起心来对他,想到的反而都是他的好处。我总是看见他值完了他的班,又接着替我值班,不去叫醒我,这样我就能继续睡觉;看见他见到我从那场大雾里回来时是多么高兴;还有我在沼泽地里,就在遇到家族世仇的地方又重新找到他的时候;还有好多这样的时候,他总是叫我宝贝,对我那么亲热,为我做他能做到的一切,他总是那么好……(马克·吐温著、刁克利译:《哈克贝利·芬历险记》,234页。)

哈克左右为难。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想到一路上两个人经过了这么多的风险和困难,同甘苦共患难,好不容易才一起走到现在。最后他决定不但不告发吉姆,还要帮助他再次逃走。

我在发抖,因为我必须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永不反悔,这我看得很清楚。我思考了一分钟,有点儿连气都憋不住了,然后,我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随手把纸撕掉了。(同上,235页。)

根据当时白人的教育,如果协助黑人逃跑的话,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情。按照宗教的教义,那就应该下地狱。

哈克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终于摆脱了世俗的偏见,摆脱了所谓的文明教化和一般白人认可的那些社会准则,选择依照自己的良心,做出自己的判断。他因此成长为一个有自我觉悟、有自知之明、能够独立决断并勇于承担后果的人。

这是主人公心理斗争最大的高潮,也是小说情节最大的高潮和转折点。之前一切的描写都在展示两个人的关系和处境,他们为什么走到一起,他们经历的遭遇和面临的问题,由此一步步推向这个转折点,一个考验两人关系的关口。这样就把哈克的本性、教化对他的影响,从要不要告发吉姆这一个关键点上展露出来。作者选择让哈克听从自己的内心,服从自己的本性,抛开社会准则和道德教化,下定决心,帮助吉姆逃跑。高潮过后,小说后几章急转直下,一切顺理成章。在路上,哈克遇到了汤姆,汤姆也从老家来到了这个地方,而且带来一个消息:吉姆被他的主人赦免,已经成为一个自由人了。也就是说,没有人能够卖他,他不用再东躲西藏了。

事情有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小说到这里似乎就可以结束了。实际上,作者在这之后又写了十章。小说从第三十四章到最后,比如“用刀挖地洞”、“妖魔大饼”、“滚磨石刻题词”、“匿名信”、“大逃亡”等,写了很多儿童游戏。汤姆成了主角,想出种种办法营救根本不需要被营救的吉姆。小说在高潮之后又写了很多,这样高潮就成了中间部分,而不是结尾。形成对称结构,把高潮放在中间,前面七章写哈克和汤姆在村里的游戏,后边几章也是写少年的游戏。

除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亨利·詹姆斯的《一位女士的画像》也是把高潮放在故事中间的作品。

小说讲一个美国姑娘伊莎贝尔·阿切尔来到英国之后,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故事。前一部分主要讲她怎样在几个追求者中挑选未来的丈夫。她年轻大胆,天真勇敢,最大的梦想就是要看世界。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人生,是她认为最大的幸福。

在这种情况下,她被姑妈带到了英国。伊莎贝尔到了英国之后,她的表兄拉尔夫,也就是她姑妈的儿子,对她一见钟情。但拉尔夫已经得了肺病,病入膏肓。这在那个年代是不治之症。他的生活就是等死,以及如何处置他父亲要留给他的一大笔遗产和他自己的财产。现在,他喜欢上了他的表妹,但是爱在心里口难开。处于这样一种境地,他的生活有了另外一个乐趣:看他的表妹如何追求自己的幸福,如何按照自己的意志生活。拉尔夫想,这样一个女孩,胆大无畏,勇于追求自由,如果给她追求自由的条件,看她能够追求到什么样的自由,经历一种什么样的人生。平淡、普通、循规蹈矩的生活肯定不适合她,她注定要过一种激动人心、自由自主的生活。

拉尔夫劝说父亲把原本该自己继承的遗产的一半转给了他的表妹。这给她带来了命运的转机。伊莎贝尔本来身无分文,按照当时上流社会的一句话,身无分文的女孩谈不上自由,没有钱,只能被选择,而不可能自主选择。

在恋爱上,伊莎贝尔很幸运,她有三个求婚者。第一个是来自美国的年轻人古德伍德,他是个精力充沛的百万富翁。他从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一直追到英国,想跟她结婚。第二个求婚者是英国贵族沃伯顿勋爵,他是拉尔夫在当地的朋友。勋爵风度翩翩,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是一般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这两个人都出现在伊莎贝尔获得遗赠之前,也就是说他们都不计较她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他们只爱她这个人,因为两个人本身都有足够的生活保障——美国青年足够富有,英国勋爵也有足够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力,都能够改变她的人生道路。第三个追求者吉尔伯特·奥斯蒙德出现在伊莎贝尔有钱之后。他是个侨居意大利的美国人,显得很有文化教养,但比较落寞,没有固定的职业和收入,跟他的女儿生活在一起,没有人知道他女儿的母亲是谁。

在三个求婚者当中,女主人公选择了最后一个。这和她的人生信条有关。她的朋友告诫她说,那个奥斯蒙德喜欢你是因为你有钱。而伊莎贝尔却说,我很高兴我的钱能够帮助需要钱的人。

伊莎贝尔对那个美国男青年的感觉是他身体太健壮,态度也太强势。伊莎贝尔的内心非常自由和独立,她不喜欢被人控制。她为什么不接受那个英国勋爵呢?因为她觉得社会地位意味着义务、道德和约束,也是对她自由的一种妨碍。嫁给这两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她未来的日子、未来的人生,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她知道自己的人生将遇到哪些问题,也知道她的丈夫会竭尽全力替她清除一切障碍,让她过得优裕而富足。然而,万事无忧的生活不适合她。

那么她为什么嫁给奥斯蒙德?因为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奥斯蒙德总是告诉她自己受过多大的苦、还有多少人生的不确定因素在等着他。每一次说他自己不好的时候,伊莎贝尔就觉得,这个人身上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显得特别有魅力。这个男人越诉苦,这个女孩就越有保护他的欲望,也就越激发了她那种母性的感觉。对于一个独立自强、很有能力的女孩,这是有可能发生的。换句话说,这个中年男子采取的策略非常有针对性,他让自己在伊莎贝尔眼里,好像一个坠落的、受伤的天使,一个误入人间的受害者,一个应该得到保护的人。之所以在前半生过得落寞,是因为没有遇到合适的女人来安慰他、保护他。伊莎贝尔觉得自己年轻,有活力,可以帮助他、拯救他,自己所具备的各方面条件恰恰能够满足这个男人的最大需要。也就是说,她从他那里感到自己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伊莎贝尔选择了她的亲戚、朋友最不希望她选择的人。这是故事的前半部分,主要展示她的性格特征和她的选择。小说的后半部分写伊莎贝尔对丈夫的妥协、斗争和决断。高潮和转折点在第四十章。有这样一段描写:

伊莎贝尔刚跨进客厅的门槛,便站住了,原因是她看到了一个场面。严格说,这场面也不是以前没有过的,但她总觉得它包含着一种新的意义。由于她的脚步极轻,没有一点声息,因此在她进入这个场面之前,有时间对它进行仔细观察。梅尔夫人戴着帽子站在那里,吉尔伯特·奥斯蒙德正在跟她谈话。一时间,他们没觉得她进来。当然,这情景也是伊莎贝尔以前常常见到的,她没有见到过,或者至少她没有注意过的,却是他们的谈话陷入了不拘礼节的沉默,这使她立即意识到,她的到来会使他们感到惊慌。梅尔夫人站在离壁炉不远的一块小地毯上,奥斯蒙德坐在一张高背椅子里,身子靠在椅背上,眼睛望着她。她像平时一样,昂起了头,但眼睛却垂下去对着他的目光。伊莎贝尔感到诧异的第一个印象是他坐着,梅尔夫人却站着,这种不寻常的状态吸引了她的注意力。随后她看出,他们是在交换意见当中临时停顿的,现在正带着老朋友无拘无束的神情,面对面陷入了沉思,因为老朋友之间的谈心有时候是不用依靠语言的。这不值得惊奇,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老朋友嘛。但这仅仅在一刹那造成的印象,却像闪电一样照亮了她的心。他们彼此的位置,他们那聚精会神地面对面的注视,使她觉得好像发现了什么。(亨利·詹姆斯著、向星耀译:《一位女士的画像》,494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这个情景写的是在伊莎贝尔和奥斯蒙德结婚三年之后,一次外出郊游回到家,伊莎贝尔看到丈夫在客厅的椅子上坐着,身边有一个女人在站着。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现在,也许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但是若理解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化背景,就会明白为什么这样一个画面能让伊莎贝尔浮想联翩。在那个讲究女士优先的背景下,根据尊重客人的准则,男主人坐着,女客人站立一旁,绝对有悖礼节、有违常态。女士优先,客人优先,这是一个基本的交往礼节。这样一个文化背景所体现出来的细节对故事的主题展开起到了关键作用。

当天夜里,伊莎贝尔独自坐在壁炉旁边,一直坐到深夜,陷入了沉思。白天看到的情景——她丈夫坐着,梅尔夫人在一旁站着——更加清晰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她把婚前婚后的事情都想了一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细节,道听途说,或者有意打听过来的消息,慢慢叠加在一起:

……恐惧困扰着她的心灵,它们一有机会,立即从她的心灵中跳了出来。为什么它们突然变得这样活跃,她不太清楚,除非这是由于她下午得到的那个奇怪的印象:她丈夫和梅尔夫人有意想不到的更直接的关系。这个印象不时回到她的眼前来,现在她甚至奇怪,她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点。(亨利·詹姆斯著、向星耀译:《一位女士的画像》,513~514页。)

通过这个细节,她觉察到了她丈夫和梅尔夫人之间不同寻常的亲密关系,想到了许多事情,把人物都联系在一起。在此之前,她丈夫和梅尔夫人要求伊莎贝尔向一直追求她的沃伯顿勋爵施加影响,利用勋爵对她的好感让勋爵向奥斯蒙德的女儿帕茜求婚。也许这次被伊莎贝尔撞见的会面,就是两人在商量如何利用伊莎贝尔帮助安排女儿的未来命运。这是高潮到来之前伊莎贝尔的处境。

她觉得自己受骗了,然后开始反省,对丈夫的本质进行深入思考。她感到从一开始,自己的婚姻就是一个陷阱,是梅尔夫人和奥斯蒙德精心设计的圈套。结婚之后,丈夫对她形成一种压迫,不断向她施加影响,而她不管多么有悖于自己的心愿,也尽量妥协。

她认识到了自己的生活真相:

婚后生活的无限远景,实际只是一条又黑又小的胡同,而且是一条没有出路的死胡同……它倒是通向下面,通向地底,通向受束缚、受压抑的领域。正是她对她丈夫的深刻的不信任,使世界变成了一片漆黑。这是一种容易指出,但不容易解释的情绪,它的性质那么复杂,以致需要经历很长时间,忍受更多的痛苦,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脱。(亨利·詹姆斯著、向星耀译:《一位女士的画像》,514~515页。)

一般人会在婚前婚后对生活有不同的认识,这种不同也许是慢慢积累形成的,也许是通过某个偶然事件引起一系列反应形成的。这种转变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个细节加速了这个过程,引起她对自己生活的反思。经历了无数的痛苦和挫折,伊莎贝尔终于认清了丈夫的本质:

在他的文化教养,在他的聪明能干,他的优雅风度下,在他的温和仪表,他的老成练达,他的生活阅历下,却隐藏着他的自私自利,就像在遍地鲜花中隐藏着一条毒蛇。(同上,520页。)

同时,她也理解了表兄拉尔夫的可贵。拉尔夫不顾自己病重,还专程从伦敦到罗马来看她:

拉尔夫的短暂访问,像黑夜中升起了一盏灯……拉尔夫的谈吐,他的笑容,甚至单单是他住在罗马这一点,似乎都包含着一种东西,使她那个死气沉沉的生活圈子一下子变得明朗了。他使她感到了世界的美好,感到了可能有的希望。(同上,525页。)

拉尔夫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帮助她。在她想要看世界的时候,拉尔夫把自己的一半钱给了她,这样她才拥有了更大的自由。在她最需要别人指导,最需要别人为她揭示真相的时候,拉尔夫又远道而来,告诉她事实的真相。两相对比,她认识到拉尔夫才是真正关心她的人,而她的丈夫只是在利用她。她认清了两个人的本质差别。

她现在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原来她以为自己是一个为爱奉献、为爱牺牲的伟大女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那个男人,提高他的生活品质。却发现自己是一个被利用、被伤害的人。后来,伊莎贝尔发现帕茜是她丈夫奥斯蒙德和他的情人梅尔夫人的私生女,梅尔夫人极力促成她和奥斯蒙德的婚姻,目的是为了给他们的女儿找到一个有身份和地位的母亲。这是故事发展的一个转折点。从此之后,人物的真实面目被揭示出来,人物的关系得到重新界定。伊莎贝尔改变了她对生活、对周围人的看法,对自己的命运也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书中第四十章的细节引发的思考对她的人生道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样的高潮没有惊心动魄的行动和引人入胜的事件,完全是伊莎贝尔的内心感受。但是,这种内心感受比外在事件的冲击更强烈,因为它影响的是主人公深层的思想意识,带来的是对人生认识的转变。作家亨利·詹姆斯说:“这次沉思成了她生命中的一个里程碑。从实质看,这不过是一种探索和评价,但它的作用却比二十件‘事件’更大。”作家本人对这一章颇为高兴,自认为这“显然是全书的最好部分”。(亨利·詹姆斯著、向星耀译:《一位女士的画像》,“作者序”,17~18页。)

高潮在中间的作品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小说开头写道:

他是个独自在湾流中一条小船上钓鱼的老人,至今已去了八十四天,一条鱼也没有逮住。(海明威著、吴劳译:《老人与海》,101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小说一下子就抓住了我们。然后小说描写这位老人的日常状态,以及一个喜欢跟着他的小男孩,两个人如何聊自己支持的球队等等。后来他出海打了一条大马林鱼,那条鱼比他的船都大。但是,那条鱼在从海上拖回来的过程中,被一群又一群的鲨鱼追着把肉都吃光了。最后他只把那条鱼的骨架给拉了回来。

故事的高潮出现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他跟那些要吃他打到的那条大鱼的鲨鱼做斗争,一个人打退了多次鲨鱼的进攻,从中他也悟出了一个人生道理:

“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不过我很痛心,把这鱼给杀了,他想。现在倒霉的时刻要来了,可是我连鱼叉也没有。那条等多索鲨是残忍、能干、强壮而聪明的。但是我比它更聪明。也许并不,他想。也许我仅仅是武器比它强。

“别想了,老家伙,”他说出声来。“顺着这航线行驶,事到临头再对付吧。”(同上,176~177页。)

很多人读《老人与海》,或许忘掉了故事,忘掉了人物,但是会记住这一句话:“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一种强大的心理姿态。在小说发展中,这就是高潮。有了这个认识之后,大鲨鱼再进攻,他都不屈不挠。我打的鱼,我一定要捍卫它,即使没有肉了,我也要把它拉回去。小说的最后一句是:“老人正梦见狮子。”狮子代表勇气。

通过前面几个例子,可以看出,高潮在中间这种安排在结构上是前后对称的。一个开头吸引我们,然后是一个上升阶段,到了高潮,各种人物矛盾、真相都得到展示,后半部分则慢慢地下降,一直到结尾。这种小说读起来有一种对称之美。

高潮在前面

还有一种是高潮在故事的前面,小说一上来就是高潮,之后是漫长的下降、解释、反思、结尾。这种情况的一个极端表现是:故事的高潮在作品开始之前就已经结束了,作品的主体部分写的是对这个高潮事件的后果反思和过程追述。美国作家霍桑的小说《红字》就是这样的例子。

小说故事上的高潮是牧师丁梅斯代尔和海丝特产生恋情,发生关系,并生下女儿。而这一部分在小说开始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小说开头就写海丝特站在刑台上示众。

故事发生的顺序应该是:罗杰·齐灵渥斯医生从英国到美国去,半路遇到海难,大家都认为他死了。后来证明他被印第安人捉去了。他的妻子海丝特先到达目的地,和当地年轻英俊、博学多才的牧师丁梅斯代尔相爱,还生了一个女儿。她的丈夫找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他妻子的地方不是在他家里,而是在刑台上,妻子的胸前戴一个红字A,是“Adultery”的缩写,即“通奸”的意思。他的妻子在丈夫生死未明的情况下,跟别的男人生了孩子,所以按通奸罪受到惩罚,被关在监狱里,还被拉到市场上带着耻辱的标记示众。

故事的高潮应该是通奸那件事。可是小说一开始,高潮已经过去,那么后面还有什么好写的呢?虽然一开始高潮就过去了,但是它设置了巨大的悬念。罗杰·齐灵渥斯是个聪明过人且报复心极强的人。由于他妻子宁愿自己忍受羞辱,也不向任何人吐露情人是谁,所以他下决心要把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用来查出和他妻子通奸的那个人。

小说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如果按照现在通俗小说的写法,应该在两个人如何相识相爱那一部分多着笔墨,然后在最后的结局写当事人受到惩罚就完了。可是,这部小说恰恰省略了那一部分,反而写事情过后几个当事人对事情的不同反应。经典名著和一般小说的区别在此得到体现,它对故事高潮的处理方式不同。

通过前面几个例子,我们知道,高潮部分是揭示人物关系,阐发作者的思想,表达作品的主题。在情节设置上,高潮出现的位置都是为了这些目的服务的,而不是相反。如果小说中我们通常认为的最重要的事件已经过去了,小说还写什么?——小说的主要部分写这件事情的后果和影响。

这个事件对几个人都有影响,但是影响的方式和结果不同。在这件事情之前,海丝特、她的丈夫、她的情人各自是什么角色,在社会上是什么形象?在这件事情之后,每个人又受到了什么样的影响,怎样重新确立自己的形象,怎样重新找到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怎样接受这件事情的后果?这是作家希望读者关心的问题。

受影响最深的至少有四个人。一个是海丝特那位神秘的情人。他到底是谁,他的名誉为什么那么重要?两个人发生恋情之后,海丝特受到了惩罚,只要她出现在公共场所,都要佩戴红字,她每时每刻都在为自己的罪过遭受惩罚。但是,她从来不向任何人透露她的情人到底是谁,竭尽全力保全他的名誉。

她的情人呢?难道没有受到惩罚吗?没有受到心理的折磨和道德的拷问吗?没有歉疚、负疚感吗?随着故事展开,我们知道,她的情人是牧师丁梅斯代尔。他在这件事之后变得干什么事都躲躲闪闪,有种负疚感,甚至养成了一种习惯,老是捂着胸口,好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胸口烙着不敢让人看到的东西一样。海丝特在总督家里看到的牧师是这样的:

他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只要他那古怪的神经质一发作,他就会做出这个习惯的动作。他此时的样子,比起上次海丝特示众时我们所描绘的,还要疲惫和憔悴;不管是由于他那每况愈下的健康状况,抑或其他什么原因,他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的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霍桑著、胡允桓译:《红字》,86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他的惩罚是秘密的,是一种自责、负罪的状态。他一直不能面对,一直难以改变,直到最后内疚至死。

这件事对海丝特的丈夫也有影响。随着故事的展开,我们知道,她的丈夫罗杰·齐灵渥斯是个医生,能够治疗人的身体疾病。作为丈夫,看到妻子犯下这种罪行,他可以有不同的选择:宽容或报复。那个本来应该得到同情的可怜的丈夫选择了报复。最后他变成了一个恐怖的、一心只想复仇的、像魔鬼一样的人物。大家看到他,没有一点同情心,只感觉这个人可怕、可恶,令人恐怖:

罗杰·齐灵渥斯自从在镇上定居,尤其是和丁梅斯代尔先生伙居一宅以来,外貌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起初,他外表安详而沉思,一派学者模样;而如今,他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丑陋和邪恶,而且他们对他看得越多,那丑陋和邪恶就变得越明显。按照一种粗俗的说法,他实验室中的火来自下界,而且是用炼狱的柴薪来燃烧的;因此,理所当然地,他的面孔也就给那烟熏得越来越黑了。

……这个恶魔的代理人获得神圣的特许,在一段时间里,钻入牧师的内心,阴谋破坏他的灵魂。(霍桑著、胡允桓译:《红字》,97页。)

充满仇恨的报复让海斯特的丈夫从一个令人同情的角色变成一个丑陋而邪恶的人。

对海斯特的女儿,这个所谓的罪的结晶肯定也有影响。海斯特给她的女儿起名珠儿,就是珍珠的意思:

珠儿生下来便是那婴孩天地的弃儿。她是一个邪恶的小妖精,是罪孽的标志和产物,无权跻身于受洗的婴孩之列。最值得注意的是,这孩子仿佛有一种理解自己孤独处境的本能;懂得自己周围有一条命中注定不可逾越的鸿沟;简言之,她知道自己与其他孩子迥然不同的特殊地位。(同上,69页。)

小小年纪就意识到自己与别人的不同和隔阂,这就是她与生俱来的命运。

受影响最直接的是海斯特本人。她因为自己的罪责公开地接受谴责和惩罚。在这个过程中,她勇敢面对,独自担当。海丝特是心智健全、勇敢坚强的女人,读到后面我们知道,她也非常善良、能干。她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着自己,也改变着别人对她的印象:

一有施惠于人的机会,她立即承认她与人类的姊妹之情。对于穷苦人的每一种需要,她比谁都快地就提供了她菲薄的支援……在镇上蔓延瘟疫的时候,谁也没有海斯特那样忘我地献身。每逢灾难,无论是普遍的还是个人的,她都会挺身而出……她胸前绣着的字母闪着非凡的光辉,将温暖舒适带给他人。那字母本来是罪恶的标记,此时在病室里却成了一只烛光。在受难者痛苦的弥留之际,那字母甚至会将其光辉跨越时间的界限:在现世的光亮迅速黯淡下去,而来世的光亮还没找到死者之前,为他照亮脚下的地方……她的胸口虽然佩着耻辱牌,对有所需要的人却是柔软的枕头……那字母成了她响应感召的象征。由于从她身上可以得到那么多的支援——她深富同情心又极肯助人——许多人都不肯再按本意来解释那红色的字母“A”了。他们说,那字母的意思是“能干”(Able);海斯特·白兰只是个弱女子,但她太有力量了。(霍桑著、胡允桓译:《红字》,123~124页。)

一个应该受到惩罚的女人,怎么变成一个能够得到大家谅解又值得尊敬的人?这个过程耐人寻味。

《红字》这部作品略去了故事的前半部分,即海丝特和牧师是如何产生恋情的,而只写了这个恋情带来的后果。这种取舍成就了一部伟大的经典名著。

因此,这部作品有深刻的立意和主题,它全部笔墨都集中在描写这件事对当事人的影响,即对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她的丈夫罗杰·齐灵渥斯、牧师丁梅斯代尔还有珠儿所带来的影响上。因为他们对待这件事的态度不同,其命运和结局各有差异。这就是小说想要阐明的主题。由于小说描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漫长的对“罪”的反思过程,它对心理的、道德的、行为的反思描写得多一些,而对人物的行为本身写得少一些。

从揭示主题的角度看,它的高潮其实也可以说是在后面,就是海丝特·白兰、牧师丁梅斯代尔还有他们的女儿珠儿,三个人一起站在当初海丝特被示众的那个刑台上,牧师在发表完长篇大论的布道词之后撩开衣襟,露出胸膛,倒地身亡。这一刻是作品主题上的高潮。

同样的例子还有英国诗人柯尔律治的叙事诗《老水手谣》,也叫《古舟子吟》。

诗歌开头,一个老水手在半路上拦住了三位正赶往婚礼现场的宾客,非要给他们讲故事。虽然婚礼的钟声已经敲响,老人炯炯闪烁的目光还是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大家感觉这个故事值得一听。他急不可耐地讲了起来: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有一条船,船上有很多船员,航行一开始很顺利,但后来遇到了风暴、浓雾和飞雪,天气突然变冷。这时,船员们看到一只信天翁在船上方盘旋,信天翁带水手破除迷雾,行驶在正确的航道上。信天翁似乎是好运的象征,它每天出现,随船飞翔。讲到这里,宾客发现这个老水手的脸色突变,好像让魔鬼折磨得痛苦不堪。老水手说:“我用弩弓射死了信天翁。”信天翁被无辜射杀之后,船只陷入死一般的静寂,困在海面动弹不得。船员置身于一种无可奈何、无以逃脱的困境。射死信天翁成了故事的转折点。

按照故事情节,这首诗歌的高潮应该是老水手杀死了信天翁。但实际叙述时这一情节在诗开始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这种讲故事的方法即倒叙,故事的高潮或者故事本身实际已经结束,是在作品的开头讲一个已经结束的故事。

他为什么见人就讲这个故事呢?作品的主题肯定不是说杀死信天翁这件事本身那么简单,而是想说杀死它之后的后果。当时的后果是航船一下陷入绝境,船上别的水手都死去了,只剩下老水手一个人。

作为幸存者,他生不如死。这是这件事留给他的一个深远而难以磨灭的影响。他一直要面对孤独的痛苦和灵魂的拷问:“我面对谴责,七天七夜/自己恨不得死去。”这是一种幸存者讲故事的叙事顺序。他对故事不断反思,讲到他对大自然的敬畏,对美丽而快乐生物的祝福,讲到自己的忏悔和祈祷:“我心中像燃烧一样痛苦,直到故事讲完方休。”也就是说,他之所以硬要拉住参加婚礼的宾客听他讲杀死信天翁之后的海上经历,实际上是把讲述当做一种赎罪的方式。他不得不讲。在讲述的过程中,在对这件事的漫长的回忆和反思中,他经历了恐惧、惩罚,到赎罪、祈祷,再到心灵的净化和感恩。

他慢慢地认识到,不应该做那件事情,他要把他的教训告诉每一个人:

别了,别了,参加婚礼的客人,

但有句话我要告诉你:

只有爱人,爱鸟,爱兽的人

祈祷才有效力。(吕千飞译。转引自王佐良:《英国史诗》,267页,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本书作者稍有改动。)

从毫无道理地射杀海鸟,到领悟到要爱惜万物生灵,诗人通过老水手的忏悔与救赎,探索了罪与罚的深刻主题,突出了爱的力量,传达了丰富的道德寓意。听完水手的故事后,本来要参加婚礼宴会的宾客陷入了沉思。

从叙述模式上讲,柯尔律治这首长诗有点像鲁迅先生的《祝福》,老水手讲故事的情节有点像祥林嫂问人死后灵魂是否存在,用意都在话外。在这样讲述的过程中,人物形象慢慢变得清晰,故事的内容和细节一点一点地展示出来。二者的不同在于:追问和讲述的对象与结果有别。《古舟子咏》的讲述对讲述者和听者都起到了心灵的洗涤、反思和启示的效果,而《祝福》中追问人则陷入更大的心理恐慌,被追问者愈发觉得无奈和叹息。

这种故事高潮在开始的情形,一般都是对某件事情的回顾和长久沉淀之后的思考,揭示了一种比较深刻的主题,启示我们重新看待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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