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书总序二

丛书总序二

日军虐待、虐杀战俘是直接的战争犯罪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对德国和日本的战争犯罪分别进行了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审判对建立战后新的国际关系格局产生了重要作用。在2015年隆重纪念中国的抗日战争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后,很快将迎来战后审判的70周年。

关于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争犯罪的审判的正义性,国际社会早有定论。而日本的主流学界也承认审判否定了战前在日本的历史研究领域占统治地位的皇国史观,推动了对日本发动侵略战争责任的社会性反省,颠覆了此前基于“大东亚战争”历史观的关于战争性质的判断。而日本社会之所以形成肯定东京审判正义性的主流意识,多数日本媒体也受到东京审判结论的影响开始揭示“历史真相”,批判充斥皇国史观内容的教科书,其重要原因在于,在东京审判过程中,揭露出了大量此前不为人知的日本军队的残虐暴行。

早在1942年1月,被德国占领了国土的欧洲9个国家(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法国、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波兰、南斯拉夫)流亡政府代表就在伦敦讨论了对轴心国战争犯罪的制裁问题,发表了处罚战争犯罪宣言,即《圣詹姆斯宣言》。宣言提出:“文明诸国认为对被占领国一般市民的暴行属于政治犯罪,应将在有组织的审判手续下进行的对战争犯罪者的处罚作为主要目的,对战争罪犯进行审判。”这一宣言的意义在于表明了对战争犯罪进行审判的态度。作为观察员参加宣言签字仪式的中国代表金问泗当时曾表示:“届时将计划将这一原则应用于占领中国的日本。”到了1943年,战场的发展变化也迫使英美等国开始关注日本在亚洲战场上的战争犯罪。美国连续发表了抗议日本虐待美国俘虏和平民的声明,也针对日本使用化学武器发出了严厉的警告。

1944年5月,中国提议在重庆设立战争犯罪委员会远东太平洋地区分会,美国提议分会应将在日本策划与推行战争的战争罪犯的资料整理后送给在伦敦的总委员会。分会的第一次会议于11月29日在重庆召开,有17个国家的代表参加。委员会每隔两三周召开会议,从1945年开始,就对处罚日本的战争犯罪问题进行了证据资料的搜集和法律问题的讨论。委员会分会在重庆共召开23次会议,1946年6月,委员会转移到南京,又召开了15次会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法庭成立后,也派检察官到中国参加会议。所以,进行日本罪行调查的莫罗上校曾参加过第32次会议。也就是说,对日本战争犯罪的证据的调查,其实是在审判前,就有许多国家在进行了。

本丛书中涉及的日本在战争中的犯罪,主要是针对战俘的强迫使用、虐待、迫害甚至杀害的暴行,即《波茨坦宣言》中明确提出的“虐待吾人俘虏者”的直接战争犯罪,亦即规定在1899年《陆战法规惯例公约》中的“通例的战争犯罪”。根据此公约,战俘“必须得到人道的待遇”而不得虐待的原则,对已经放下武器或丧失自卫能力并已无条件投降的战俘不得杀、伤。但正如这些资料所证明的,日军完全违背了公约的原则。

需要说明的是,日军在战争中对中国战俘的迫害行为与本书中介绍的对西方战俘的迫害毫不逊色,甚至更加严重。但是在东京审判中却没有作为主要问题提出。所以,才出现了中国遭受迫害的中国劳工向日本政府和企业提出的诉讼。而读者通过阅读《日本远东战争罪行丛书》,可以对日本在战争中的罪行有更加全面的了解。

中国抗战史学会会长

中日历史共同研究委员会中方首席代表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

步平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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