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管所长李斯的发迹史
李国文
李斯(?—前208),楚国上蔡人。早年在本地是掌管文书的小吏。《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李斯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遇人或狗到厕所来,它们都赶快逃走;但在米仓看到的老鼠,一只只吃得又大又肥,优哉游哉地在米堆中嬉戏交配,没有人或狗带来的威胁和惊恐。于是,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一个人有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李斯认为人无所谓能干不能干,聪明才智本来就差不多,富贵与贫贱,全看自己是否能抓住机会和选择环境。在战国时期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李斯也是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辞去小吏,离家去寿春投师,从学荀卿。荀卿乃大师,能收他为门墙弟子,说明李斯非泛泛之徒。在班上,荀卿比较得意、比较器重的两位尖子生,一为李斯,一为韩非。这两位弟子,第一,聪明;第二,能干;第三,有点子;第四,敢作敢为。学业结束以后,身为韩国贵族的韩非,自然是要回国任要职的。荀卿知道李斯是小县城来的小人物,没有什么政治资源,但看他是块料,有治国理政的才能,便为他在楚国政府里谋了一份差事。
儒家看人,往往注重好的一面,荀卿没有发觉这位未来的法家,除了上述四个特点外,比韩非还要多出一点,那就是他的居心叵测,野心勃勃。不过,李斯有他农民的狡猾,藏而不露罢了。经荀卿的推荐,能够留在楚国首都寿春,在机关里当一名公务员,也就相当不错了。可他婉谢了老师的这份好意,虽然当国家干部,比在上蔡县城关粮库以工代干强上百倍。但他不想在楚国虚度光阴,混吃等死。这一来,荀卿才知道这个河南汉子乃是一个具大抱负,有大志向的学生,不觉肃然起敬。李斯认为,“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他对荀卿说,老师啊,天底下最可怕的事就是卑贱,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穷困,我卑贱到极点,我穷困到极点,当今之务,我不能待在寿春以混日子而满足,而是应该赶紧搭上西行列车,到咸阳去求发达。他相信:“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乃辞别荀卿,西入秦。俗话说得好,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老师也就只好祝他一路顺风了。
人生道路,对平庸的人来说,走对走错是无所谓的,走对,也好不到哪儿,走错,也坏不到哪儿。而对李斯这样一个敢下大赌注,敢冒大风险的强人,就要看入秦是对还是错了。
他到秦国以后,历任廷尉、丞相等重要职位,为秦王上“皇帝”封号,废分封而行郡县制,统一六国文字为“秦篆”,禁绝私学及百家论著,“以吏为师”,以免文人儒士颂古非今,谤议朝政。铸铜人,收缴武器,以防造反;坑儒生,焚《诗》《书》,钳制文化,这一系列的暴政,大都是这位上蔡县小人物的点子。因此,秦始皇视之为膀臂,授之以重任,其官运也就亨通起来。从此顺风顺水,一路发达,他的官也做到了极点,如此说来,李斯的这一步路是对的。
《史记·李斯传》中记载,这个管文书的小吏到了咸阳以后,官运发达到连他自己也吃不消了。“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三川守李由告归咸阳,李斯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廷车骑以千数。李斯喟然叹曰:‘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为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唐司马贞在《素隐》中解释“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李斯言己今日富贵已极,然未知向后吉凶止泊在何处也”。然而,树大招风,高处不胜寒,若是急流勇退不了,在官场绞肉机中,谁也不可能成为永远的幸运儿。问题在于他明白得很,清醒得很,爬得越高,跌得越重,混得越红,倒霉越大,可就是不肯收手,不肯刹车,不肯罢休,不肯回头是岸,只能像中外古今所有利欲熏心之徒、作恶多端之辈一样,一步步走向生命的终点。只不过他的最后下场要更惨一点,那就是押赴他亲自设计,亲自监工,可以施行从刖、劓、辟、闭,到凌迟等各类刑法的刑场,“具五刑,论腰斩”。
《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牾天下,一人有罪,延及三族。”按李贤的注释,“三族”应该是“父族,母族,妻族”。这时,李斯终于明白为他权力狂人的一生,要付出多少代价。至少,好几百条性命,受其株连,与其父子同时同地遭到屠灭。当他为秦始皇的铁杆屠夫时,在骊山脚下坑掉数百名儒生,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此刻,身边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场面,大概唤醒了他早已泯灭的人性,这位秦国丞相,《大秦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不由得为这个残酷暴虐的政府痛心疾首。人,只有一死,施以五刑(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于市),已经足够死上好几次,而且最后还要剁成肉酱,又如何再来进行腰斩?可这种匪夷所思的刑罚,没准还是他任廷尉那阵颁行天下的呢!想到这里,他也只能没屁好放。
在中国历史上,他不是第一个被腰斩者,但他却是第一位被腰斩而死的名人。他最终得到这样一个下场,回想他的西行决策,到底是对还是错,又得两说着了。
如果他不迈出这一步,继续在上蔡县当个小干部,到点退休,领养老金,一样也活得自在,至少落一个正常死亡。腰斩,将身体切为八段,是仅次于凌迟的毒刑,这是中国封建社会里最黑暗的一面。中国古人之残忍,把人之不当人,从这处死的刑法上,便可想见。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有一组《行路难》的诗,其中《之三》提到了李斯在腰斩前一刻的后悔,这厮得意时,肯定没少腰斩别人,现在轮到他自己来领教这一刑法,悔也晚矣!“陆机雄才岂自保,李斯税驾苦不早,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现在通行的《史记》版本,只有“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这一句,而从王琦注引《太平御览》曰“《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不可得矣。’考今本《史记·李斯传》中,无‘臂苍鹰’字,而李白诗中屡用其事,当另有所本。”看来,李白所据的古本《史记》,今已佚失。
一般来讲,在田野里捕猎狡兔,鹰比犬更有用些。今本《史记》删节“臂苍鹰”,也许并无道理。不过,由此可知,李斯未发迹前,在家乡上蔡那个小城里,携子出东门,放鹰平川,纵犬丘陵,兔奔人追,驰骋荒野,还是满自在的。尤其,夕阳西下,满载而归,尤其,鹰飞狗叫,人欢马跃,尤其,烧烤爆炒,慢锅烂炖,尤其,四两烧酒,合家共酌。这种其乐融融、自由自在的日子,老此一生,虽然平常,平淡,可平安,不比享尽荣华富贵,最后得一个腰斩咸阳的结果强得多?因为那是真的快乐,发自内心的快乐,绝对放松的快乐,无忧无虑的老百姓的快乐,最最底层的普通人的快乐。可在他走出老家上蔡,来到秦国为相,就不再拥有这样自由自在的快乐。获得权力,自然是大快乐,但是,这种紧张和恐惧的快乐,疑虑和忐忑的快乐,随时会被剥夺、随时降临灾难的快乐,物质虽丰富、精神却是苦痛的快乐,到了马上掉脑袋的此时此刻,面对着与他同死的儿子,除了“牵犬东门”的那一份至真的快乐,还有什么值得回味,值得怀念呢?
荀卿的这位学生,虽然第一聪明,第二能干,第三有点子,第四敢想敢干,但是,聪明的人,不一定就是理智清醒的人;能干的人,不一定就是行事正确的人。有点子的人,不上正道的点子,是既害人又害己的,而敢想敢干的人,一旦为非作歹起来,那破坏性会更大。始皇死后,李斯为了巩固其既得利益,阿顺苟合于赵高,那是一个心毒手辣、无所不用其极的坏蛋。贪恋高官厚禄的李斯,利欲熏心,竟与魔鬼结盟,参与密谋矫诏,立胡亥而逼死扶苏。秦二世当权,自然宠信赵高。于是,李斯向二世拼命讨好,怂恿他肆意广欲,穷奢极乐,建议他独制天下,恣其所为。赵高认为这个指鹿为马的胡亥,本是他手中玩弄的傀儡,哪能任由李斯操纵。便设计构陷,令其上套,使二世嫌弃他,捏造事实,不停诬告,使二世憎恶他。加上李斯的儿子李由,先前因未能阻击吴广等起义农民军西进获罪,于是新账老账一块儿算,李斯与其子李由一起,以谋反罪腰斩于咸阳,那是公元前208年。
李斯之所以要走出上蔡,之所以要西去相秦,之所以能够发达到“富贵极矣”的富贵,“当今人臣无居臣上者”的显赫,起因说来可笑,却是由于他受到老鼠的启发。这就是《史记·李斯列传》开头所写:“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厕所中的耗子,吃的是粪便,一见人来狗叫,慌忙逃避;粮库里的耗子,无一不吃得肥头大耳,膘满体壮,而且永远没有饿肚子的恐慌,永远没有人犬的惊扰,永远没有刮风下雨的忧虑。于是,他感到自己其实的渺小,真正的不足,上蔡这巴掌大的县城,对他这只具大抱负,有大志向的耗子来讲,就是“厕所”而不是“粮仓”了。
司马迁说李斯不过是“为郡小吏”,那口气是鄙夷的。他所担任的那个职务,城关的粮管所长,在一群乡巴佬中间,也算得上是出人头地的区乡干部了。但这个相当寒碜的土老帽,目标正西方,不是乘坐动车组,也不是乘坐西北航空,愣是一步一步向咸阳走去,那绝不回头的蛮劲和冲劲,真是值得刮目相看。看起来,在风肃霜白的深秋季节,在上蔡东门外的旷野里,挥动鞭梢,催促着奔走呼啸的黄狗,打着口哨,驱使着铁喙利爪的苍鹰,大步流星捉拿野兔而练就的脚力,帮了他的忙。一开始,李斯并未想投奔秦始皇,只是不想当“厕”中之鼠,希望能够进入秦国统治集团,在那样一个“仓”中为鼠觅食,就相当满意了。但当他磨破老娘为他纳的千层底鞋,当他啃完了他老婆给他烙的烧饼馍馍,这个农民越走信心越大,自然也是越走野心越盛。中国农民,当他束缚在一亩三分地上的时候,手脚放不开,头脑也放不开,那种庄稼人的小心眼,小算盘,小天地,小格局,小农经济,小家子气,为其主调。然而,当他离开土地,离开乡村,离开太阳晒屁股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而且变成一无所有的流氓无产者之后,其中很多人马上就会成为毫无顾忌的,横冲直撞的,否定秩序的,破坏规则的强悍分子。攫取和获得,就成为他们的主旋律。李斯到达咸阳,就不再是原来一口豫东口音的粮管所长,而是满嘴地道秦腔的政坛新秀。第一步,他知道吕不韦崇拜荀卿,便以荀卿弟子的身份,“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第二步,他知道秦始皇和吕不韦的血统关系,便由吕牵线,得以向这位帝王进言:“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强,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第三步,他出主意:“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遣给之。不肯者,利剑刺之。”从则给钱,不从者送命,李斯这一手够恶的。
其实,自古以来,由于城乡差别,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由于远离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城市,由于缺乏必要的社会基础和必要的人际关系,像从上蔡县走出来的这位知识分子,获得权力的概率,较之城市出来的知识分子势必要低。所以,在权力场的争夺中,那些渴嗜权力而机遇不多的乡下人,往往比城市人更多冒险意识,更多投机心理,也更多赌徒思想,更多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悖谬做法,更多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非常行径,是可以理解的。而李斯,比他人更无顾忌一些,因为他有野心。正是这份野心,按劣币驱除良币的定律,使他在秦国权力场的斗争中,倒容易处于优势地位。
就在这种权力场的不停洗牌中,李斯脱颖而出,所向披靡,攀登到权力顶峰。
他走出上蔡时,没想到会成为世界上这个顶尖强国的首相。所以,当可能的敌手韩非,他的同班同学,出现在秦国地面上,他就以他撵兔子的那肌肉发达的腿脚,坚定地要迈过这位公子哥的障碍,并踏死他。尽管李斯承认,自己无论在学养上,在谋略上,在文章的思想深度上,在决策的运筹力度上,远不如这位同窗,但在卑鄙和无耻上,在下流和捣乱上,李斯做得出的事,韩非却干不出来。这位高傲的王子,永远超凡脱俗,永远高瞻远瞩,永远扬着那思虑的头颅,注视着动乱不已的六国纷争,却从不提防脚下埋伏的地雷,和一心要算计他的、那心怀叵测的红眼耗子李斯。因为他虽然跟李斯同样,拥有聪明、能干、有点子、敢作敢为这四个特点,但却偏偏没有李斯的第五点,那就是勃勃的野心。
应该说,人,要有一点野心。虽说野心二字口碑不佳,但不完全是坏东西。野心会成为个人进取的推动力,会全身心投入,会向一个目标前进,会为之奋斗不已。不过,若是野心勃勃,野心过头,野心大到蛇吞象的地步,不择手段地去攫取,贪得无厌地去占有,无所不用其极,排除一切障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野心而成家,那就是很可怕的了。李斯相秦,厥功甚钜。应该这样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头上;同样,嬴政的万世骂名,也有一半是他出的坏主意所招来的。所以,李斯这个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因为他比韩非多出来的第五点,使得他无法容忍韩非出现在始皇帝的视野里。可韩非恰恰就少了这第五点,此人一向口吃,不善说道,本来也没有必要和盘托出。话说半句,留有余地,岂不更为主动?可这位韩国公子,学者风度,贵族派头,竟然对李斯说,学长,让咱们两个人联起手来,共同襄助始皇帝成就这番平定六国,统一天下的宏图伟业吧!
李斯想不到这位同班同学对他半点不设防,以为他还是当年班上的乡巴佬呢!于是,他做出农民式的天真无邪状,一脸质朴地问:“不知吾王意下如何?在下可是轻易不敢造次呢!”
韩非觉得不应该瞒住老同学,一点也不口吃地说出真情。“那你就无须多虑了,陛下金口玉言,说早就虚位以待,等着我的到来。”
当天晚上,李斯求见秦始皇:“陛下要委韩非以重任?”
“朕早说过,寡人若得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阴险地一笑:“陛下欲并诸侯,韩国不在其中乎?”
“哪有这一说!”
他匍伏在台阶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陛下别忘了,韩非为韩国公子,是有家国之人。最终,他的心是向着他的故土,而不是陛下。这点道理,圣明的大王啊,你要作出睿断啊!”秦始皇一皱眉头。然后挥手,示意退下。李斯走下丹墀,心里盘算,明年的这一天,该是他老同学的祭日了。雅贵出身的韩非,想不到李斯端给他的,不是羊肉泡馍,不是桂花稠酒,而是一碗鸩药。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出巡途中,在沙丘平台驾崩。在赵高一手所策划的宫廷政变中,想不到一个如此精明老到,如此能言善辩,如此才睿智捷,如此计高谋深的李斯,竟成处处挨打,事事被动,步步失着,节节败退的完全无法招架的庸人。看来大鱼吃小鱼,小鱼吃麻虾,一物降一物,此话不假。韩非败在李斯手中,因为他不具野心勃勃的第五点,只是麻虾而已。李斯败在赵高手下,倒是小鱼碰上了大鱼。赵高之所以被称为大鱼,因为他不但具有李斯的第五点,野心勃勃,而且还有李斯所无的第六点,那就是黑社会的不按规则发牌,和绝对不在乎罪恶的卑劣行径。
一个曾经纵横捭阖,兼吞六国,明申韩之术,修商君之法,入秦三十年来,无不得心应手的超级政治家,怎么能事先无远见卓识,猝不及防;事中无应变能力,仓皇失措;事后无退身之计,捉襟见肘,竟被智商不高的赵高,基本白痴的胡亥,玩弄于股掌之上?
赵高对李斯说:“上崩,赐长子书,与丧会咸阳而立为嗣。书未行,今上崩,未有知者也。所赐长子书及符玺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与高之口耳。事终如何?”李斯一听,立马魂不守舍。“安得亡国之言,此非人臣所当议也!”从李斯这番话,说明他至少还有所谓“人臣”的禁条和纲纪,尽管野心勃勃,什么当做,什么不当做,还是有分际的。矫诏,岂是人臣敢为之事,连想都不敢想的。但绝对不怕天打五雷轰的赵高,即使是意大利西西里岛上那班黑帮教父,对他的黑手之狠之毒,也望尘莫及。赵高看着李斯那张不以为然的脸,接连抛出五句话,如同五把钢刀,刺在这位上蔡小吏的心口上。“你觉得你的才能超过蒙恬?你的功劳高过蒙恬?你的谋略胜过蒙恬?你的声望名誉好过蒙恬?你与扶苏的私人情谊比得过蒙恬?”虽然,李斯明白,扶苏嗣位,他就得谢幕,而且,必用蒙恬,他是一点戏都没有的。但是,他觉得西出潼关,这多年来,扶摇直上,秦始皇待他不薄。“俺不过是河南上蔡的一个平头百姓,现在成为丞相,位列诸侯,子孙显贵,家有万贯,这全拜始皇帝所赐,我是不会背叛的,你就别再说了,我可不愿意跟着你犯错误。”赵高那张不长胡子的脸,不阴不阳地笑了两声:“阁下怎么就不明白呢?就变从时,圣人之道,你我同心,鬼神不知。”接下来,面孔一板:“你要是听我的安排,保管你吃香喝辣,荣华富贵,你要是不肯合作的话,祸及子孙,我想想都替你寒心啊!”
粮管所长最擅长的本领,就是在斤两上打算盘。这个被挟持住了的李斯,心中小九九算了好几遍,要不要与魔鬼签约,从此一切归零,只有共同作恶,才是唯一生路。呜呼,他打心里愿意吗?他不愿意。可不愿意的结果是什么,他太了解这个被劁的黑社会教父,又岂能饶了他?“仰天而叹,垂泪太息曰:‘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这一下,李斯碰上赵高,野心家斗不过黑社会,交手不过一两回合,便溃不成军,败下阵来。《史记》这样写道:“于是,斯乃听高。高乃报胡亥曰:‘臣请奉太子之明命以报丞相,丞相斯敢不奉命!’”
赵高吃准了这个李斯,他绝不肯交出权杖。权杖是他的命,他能不要命吗?李斯往日的杀伐果断也不知跑哪里去了,其实他拥有这个国家举世不二的权力,却无法反扑这个割了男根的阴阳人,只好举手投降。有什么办法呢?古代知识分子,十之有九,或十之有九点五,对于权力场有着异常的亲和力。近代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如此这般,不敢妄说。但我认识的一些作家、诗人、批评家,和什么也不是的混迹于文坛的人物,那强烈的权癖,那沉重的官瘾,也不让古人。这倒不是孔夫子“学而优则仕”的金科玉律所影响,所诱使,而是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从一开始读书识字,便要出人头地的基因在作祟。正是这种基因,才产生谋取权力和崇拜权力的冲动,以及随之而来的阿谀奉承,磕头巴结,膝行匍伏,诚惶诚恐的奴才相;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削尖脑袋,抢班夺权的恶棍相;失去顶子,如丧考妣,致仕回家,痛苦万分的无赖相。一个文人,倘若耽迷于权力场中,自以为得意,就少不了这三相。
中国人,中国士人,他们的智商未必低,他们的头脑未必傻,他们对于形势,对于时事,对于大局,对于前景,未必就看不清楚,问题在于权力这东西,易上瘾,难丢手,而使得他们在行、止、进、退上拿不定主意。他何尝不想急流勇退,他何尝不想平安降落,但要他作出决断,立刻斩断与官场的牵连,马上割绝与权力的纽结,再做回早先的平头百姓,再回去上蔡东门外,遛狗放鹰逮兔子,那真比宰了他还要痛苦,还要难受。不要说丞相李斯了,就那些其实也不过芝麻绿豆大小官位的文坛诸公,也同样不会主动迈出这一步,肯将纱帽翅痛快利落地交出去的。
其实,郡小吏李斯的发迹史,与我们这个世界上所有成功的人,走的是同一条路。第一,善于抓住机遇,第二,敢于把握机遇,第三,充分利用机遇。但是,人的最可贵之处,就是有一份自知之明,人的最糟糕之处,就是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有自知之明者,能懂得什么时候该行,什么时候该止,而没有自知之明者,或欠缺自知之明者,或一帆风顺失去自知之明者,往往掌控不了自己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