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给你委屈的人,也给你治愈

第一章 给你委屈的人,也给你治愈

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玫玫的情敌,瓜子脸,梳两条麻花辫,辫梢总搭在锁骨下两寸处。

那时,大学校园里只有情敌一人坚持麻花辫的造型,所以,在食堂、操场,或是林荫道上,只要看见麻花辫子闪过,玫玫的心就会抽紧——情敌来了。


一切都源于当时的男朋友。

男朋友是玫玫的师兄兼老乡,他亲手把玫玫接入大学的门——不到一个月,两人就陷入热恋,不到两个月,情敌就堵在了玫玫的教室门口。

那天,穿白裙子、梳麻花辫的情敌赢来玫玫男同学的一片口哨声,可她却径直走向玫玫,厉声说:“唐玫,你破坏了我的幸福!”

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玫玫手足无措,哭着去找男朋友。

他解释,情敌是他的同班同学,暧昧过,却还没进展到男女朋友——是玫玫的出现将他们的暧昧打回原形。


当年,刚上大学的玫玫被同系的情敌师姐折腾得够呛:

上自习,情敌总出现在玫玫和男朋友常去的教室。

看电影,玫玫总能在出口或进口处与情敌相逢,而她总高傲又鄙视地看玫玫一眼。

系里有活动,情敌总联合其他师姐,与在座所有人大声谈笑,把玫玫晾在一边。

学生会竞选,玫玫表现得再出众,情敌也有办法四处打招呼,死活不让她出线。


当时当地,玫玫觉得被挑衅,她开始反击:

她苦心经营爱情,一碰到情敌就秀恩爱。

她努力和每个人搞好关系,直到把男朋友的同学都拉入自己的阵营。

她次次考第一,每学期都拿一等奖学金,学生会终于主动邀请她加入。

她载歌载舞于每一场系办、校办的晚会上,有时甚至和情敌同台。


也许没有情敌,玫玫的大学生活就不会那么丰富多彩。

她的好人缘、好成绩,她得的那些奖项,她参加的每一场比赛,都因和情敌赌气,变得寸土必争。

玫玫后来回忆起那段时光的爱情,反倒没什么印象。

男朋友在他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与玫玫分手,而那时,玫玫正忙着考研,因为情敌考到了本校研究生院。

玫玫给我看情敌的照片。十几年了,她还没有忘记情敌。

那是一次大合唱。玫玫站在第二排左侧第二位,情敌站在第一排右侧第四位。照片上,两人的面孔都只有指甲盖点大,她们穿着一式的印着活动名称的黄色大T恤,如果不是两条麻花辫,我真的看不出情敌和玫玫有什么区别。

玫玫在一旁等着我对情敌的评价,我敷衍她:“看起来很一般。”她仿佛有点失望:“噢,这张照得不清楚,其实她本人挺漂亮的。”

我后来才注意到这就是玫玫对情敌的态度。

她提起情敌,结束语总是情敌“其实”如何如何——“其实挺漂亮的”“其实挺优秀的”“其实挺多人追她的”。

玫玫说得诚恳,丝毫看不出有一丁点敌意或醋意。

或许是时间让她淡忘了?可是又不像。

起码好几次在KTV,我听玫玫说过同样的话:“我至死不唱《麻花辫子》,也不许你们唱。”

每当此时,我都想说,要是你不提,谁又会想起《麻花辫子》这样的老歌呢?

玫玫和情敌邂逅于地铁。

那天,我走进办公室,发现玫玫坐在转椅上,转椅被她拖得离办公桌有一丈远。

她焦躁地翻报纸,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一会儿又把报纸扔到一边,站起来走一圈。等她终于消停,在我面前坐下,她说:“我今天遇到情敌了。”

我吓了一跳,看着她。

她说,情敌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和玫玫的儿子差不多大。

情敌穿烟灰色大衣,系红色掺金线围巾,烫卷发。

情敌不见得比大学时代胖,脸上的妆却有些浮,腰也明显粗了。

情敌的眼神有点木,不再黑白分明,要不是情敌的女儿梳着两条麻花辫,轮廓依稀有情敌当年的影子——“我都快认不出她了!”

“她怎么变得这么老……”玫玫像文艺版的祥林嫂,一遍遍重复着。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她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已经是孩子他妈,你还指望能怎么样……”

玫玫看起来有点落寞。

半晌,她很文艺腔地说:“我们都老了。”

她的神态可笑又可怜,我走过去拍拍她,想给她安慰。我只听说老情人见面会生出许多感慨,没想到老情敌重逢也会如此。

“你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和她比。”玫玫说。

我知道。

我知道,和情敌比已经成为玫玫的一种惯性,从学生时代持续到现在——她升学、找工作,无一不是将情敌作为假想敌;我知道,她经常浏览校友录,登录前男友所在的班级,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看有没有情敌的最新消息。

情敌一直是玫玫的假想敌,是她青春期最深刻的记忆。起码玫玫和我提过不下十五遍情敌的故事,每一次玫玫提起情敌都是神采飞扬,似乎自己还是少女,有姿色争风吃醋,有力气争强好胜。

玫玫的心理很微妙,她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差,因为那是她的对手,但她也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好,最起码不能比她好。

现在玫玫发现情敌老了,就仿佛在情敌的身上看出自己也不再年轻。

于是,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很久没提起情敌。

我在地铁上,翻看《红玫瑰与白玫瑰》,突然想到玫玫和情敌的故事。

也许再次见到红玫瑰的不是振保,而是白玫瑰,白玫瑰也会伤心。

每个年轻又好胜的女孩,都曾有过一个或更多的假想敌。她可能是你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也可能是你最势均力敌的对手。她是你的影子,你是她的镜子。她盛开,你也正当花季;她衰败,你离凋零也不远,所以你惦记她,其实只是惦记自己。

我给玫玫发短信,可是她一直没有回应。

那个弃你的人,那个渡你的人

逸兰读书时,成绩很一般。

一日,她翻杂志,杂志用了两个整版介绍一位诗人。

诗人剃寸头,戴眼镜,T恤衫下的两条胳臂上肱二头肌鼓鼓的;再看他的诗作,才华横溢,逸兰瞬间被吸引了。

这时,逸兰17岁,高三。对未来,她突然有了清晰的目标——去西北,直指诗人执教的高校。

整整一年,那本杂志都被她压在枕下,她曾指着诗人的照片对闺密说:“这个人,我一定要和他谈恋爱。”

竭尽全力,心想事成。这年9月,读会计的逸兰在中文系旁听时遇见诗人。

她还加入学校的诗社,着意研究、模仿诗人的作品。

一次,诗社成员郊游,诗人作为嘉宾也参加了,当诗社主席介绍到逸兰时,用“小李杜”代称——“李杜”是诗人的笔名。


两年后,逸兰终于和诗人出双入对。

当然是她发起的攻击。她旁听了诗人的所有课,总坐在第一排;她每周都拿着新诗去求教。“有灵气、用心。”诗人赞她。持续不断地一对一辅导,诗人爱上了她。


许多年后,逸兰笑称,诗人影响了她一生。

说这话时,逸兰正端坐在茶室的一角,宽袍大袖,皓腕凝雪,澄黄的茶汤被她抛成一条好看的弧线。

其实,逸兰很多地方像诗人的复制品。

和诗人在一起后,逸兰陆续发表诗作,在当地的诗歌圈成了名人。她毕业后,先当会计,彼时,诗人下海,办杂志做主编,她帮着、看着,后来干脆转行——为避嫌,诗人推荐她去一个朋友那儿当了编辑。

逸兰在新岗位上兢兢业业,她的两任领导都对她青眼有加,第一任有一半是为了诗人,另一任则纯为她的工作能力。

逸兰唯一一次挨批,还是和诗人分手时。诗人坦言有了别人,但他没和“别人”分手,也没说要离开逸兰。僵持了半年,逸兰快疯了,一日,在单位,她抓起电话,一边哭一边骂,最后她把话筒掼掉,电话线拽着话机咣当落在地上。

“再这样下去,只能走人了。”领导把她叫进办公室。

“走人就走人!”逸兰的心情糟到极点,再一想,本来这份工作就是诗人给的,“都还给他!”一个声音对她喊道。

逸兰离职前,将潮湿的手心按在办公桌的左右两角良久,一如多年前,她在诗人的宿舍里嬉笑着模仿他在讲台上的模样。

电脑前的仙人掌,用来练字的字帖、毛笔,是诗人送的。

座位隔板上贴着作者、同行的联系方式——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诗人介绍的。

左侧柜子第三个抽屉里的伞,是诗人上次下雨接她时带来的,他说:“特地多拿一把,放在办公室,留着备用。”那时,他们多么要好,她曾惊叹于他的细心、体贴,全然没想过,这些他也会用在别人身上。

最后,逸兰只用文件袋装走从业以来所有的获奖证书。


剪碎诗人所有的领带,逸兰拖着行李去了另一个城市。

从租房到买房,从几人一间的办公室到专享一间,逸兰的这几年,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事业成功,生活孤单。

她和诗人彻底失去了联系。

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已无交集。

比如,今天,她收到最新的诗歌年选,第24页是她的作品,而扉页的评委名单中,赫然印着“李杜”。


时间能够治愈一切伤痛,此时的逸兰已不介意提起当年之事。

但转角遇到旧爱,哪怕在纸上,她还是有些恍惚,她将自己的名字和“李杜”二字看了又看:不知道,他在案头看到她的诗作、她的名字时,有无一样的感慨?

逸兰拨通了他们之间共同的朋友的电话。

她问起李杜。

“李杜一直说,在不同场合都说过,你是他见过最有灵气、最用心的。”

评价一如当年。

“他后来总说对不起你……”朋友稍后的话逸兰都自动忽略了,被她忽略的还有朋友对她的恭喜,她的一本新书在图书排行榜上创造了佳绩。


“最有灵气、最用心的。”

逸兰想起,诗人第一次这么说时,还是在大学诗社,那一刻,她站在众位女生面前,带着征服的窃喜。

是的,最初,她只为吸引他的注意才不断地写,把自己掏空了去写;后来恋爱结束,她发现和诗人在一起时迎合、复制的种种,包括诗、职业、事业、爱好、习惯,早变成她自己的。

朋友问:“你要不要李杜的手机号……反正,你们现在都还是单身。”朋友干笑着。

“不不不……”一句话将逸兰拉回现实,她极力推辞着,仓皇地挂断了电话。

几天后,逸兰在茶馆等人,看到一本杂志。

杂志的情感信箱里,有女生问专家,怎么解决对前男友的恨。

专家答:“换个角度想,他可能是那个促成你离开故乡到大城市闯荡的原因,你取得今天的成就,很多因素可能是因为他不经意的促成,他即使不是陪你终老的人,也是你的命运派来渡你的人……”


事实上,这几天,逸兰无时无刻不在想她和诗人的旧事。

这段话让她沉默,她想起一本类似的杂志。

杂志上,那个寸头、戴眼镜的诗人后来真的和她恋爱了——没有他,她也许连大学都考不上,也许正在某家公司当会计……

分手后长达一年,她夜夜恸哭到天明,她如碎片,如她亲手剪掉的那些领带。但不可否认,这些年在她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的途中,他曾推过她一把,她因之多看了风景、多体验了精彩。


手起壶倾,姿势娴熟,面前的人问她:“嘿,你什么时候开始精于茶道的?”“因为前男友,一个诗人,他爱喝茶。”“哇!那……写诗也和他有关?”

“是。”逸兰笑着说,“他算是影响了我一生。”


多年来的怨恨也该放下了。

第三次表白

陈丹17岁时就向齐星表白过。

可惜,因为表白方式太隐晦,时隔七年齐星才明了。

此时已是2004年6月,在北京。齐星邀陈丹去看演唱会,散场后,出工体,人山人海。打不着车,两人便一路走一路聊,忽然,齐星说,今天是我生日;陈丹笑,我知道。

齐星愕然,他没提过他的生日是哪天。

陈丹歪头看他,笑了一会儿:“我真知道,我还送过你生日礼物,只是你不清楚是我送的罢了。”齐星挠了半天脑门,也没在记忆里搜出所谓的礼物。陈丹提示着:“高二”“小熊”“早操后”“座位上”,几个关键词拼接起来后,齐星如拨开层层迷雾,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一天,他恍然大悟:“原来是你!”眼睛瞬间蒙眬起来。


七年前,陈丹是青涩的,更是羞涩的,尤其是在齐星面前。她喜欢齐星,却从未和齐星单独说过话;她总在每天早上广播体操转体运动那一节,一回身,在人群中慌乱地撞上齐星的眼睛——到此为止,仅此而已。

那天,是齐星的生日。

陈丹不知怎的打听了来,在精品屋买了只小熊玩偶和同样图案的发卡。大伙儿都去做操了,她从书包里掏出小熊放在齐星的座位上。她摸摸小熊胸口上写着的红色花体字“I love you”,又摸摸后脑勺上的粉蓝发卡上凸起的图案,然后小跑着奔向操场,小熊在她后脑勺上一晃一晃的。

一整天,同学们都在打趣齐星,但直至放学,也没人注意到玩偶和发卡的巧合。晚上,陈丹辗转难眠:“齐星看都没看我一眼,想都没往我这儿想,可见心里没有我。”少女的心在寂静的夜散发着淡淡的哀伤。

“没想到吧?”陈丹笑,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齐星十分尴尬,不知该怎么回答。是啊,他是说“谢谢你的爱”还是“现在才告诉我,你好坏”?还是陈丹一语化解了尴尬:“现在想想小时候的事儿,真有意思。”


这是他们在异乡重逢的第114天,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失去联系好几年。

若不是那日在国家图书馆复印资料的时候,陈丹张口便喊出齐星的名字,两人便擦肩而过了。当时,齐星身边还站着个高个女孩,她微微笑着,静静看着齐星和陈丹的相认。齐星突然想起来,把她推到陈丹面前:“我女朋友。”

一直没打到车,走到陈丹的学校时已是凌晨一点。

眼看要到宿舍楼了,陈丹却跺着脚喊糟糕——这个时间宿舍楼早锁门了。齐星抱歉地说:“都怪我,拉你去看演唱会。”他提议,反正第二天是周末,不如去看通宵电影打发时间。陈丹看看他,一晚上一直在嘴边徘徊的问题——“你女朋友呢”——终究没说出口。

两人穿过校园,只听见彼此的脚步声。

半年后的一天,陈丹决定和齐星做个了断。

她受不了自己——每天期待着齐星上线,更受不了齐星——他总是不经意地出现。虽说齐星每次都只是路过,顺便叫她吃个饭,但只要电话响,他的声音传来,陈丹就会手足无措。

陈丹更讨厌控制不了自己。

现在,她最控制不了的就是胡思乱想,想齐星是不是只当她是普通朋友,想齐星对她究竟是什么意思,还有,他会和女朋友分手吗?


陈丹又失眠了,一如1997年齐星生日那晚。

第二天,她被齐星的电话叫醒。齐星问她,去不去周老师家拜年。周老师是他们高中时的班主任。

晚上回来,雪花纷飞,同去的同学一一作别。齐星说,我送你。陈丹一伸手,雪花飘在她的掌心,她说:“好。”心里想的却是:好,就在今晚说个清楚吧。

出租车上,齐星还在回味着刚才的聚会。什么周老师不显老啊,什么没想到葛斌和邓虹是一对啊,忽然,他问:“对了,你高三时数学怎么突然好起来了,别说周老师了,连我都吃惊。”

陈丹一直没说话,这时,她突然伸出手,将掌心贴在齐星的手背上。齐星刚还在高谈阔论,现在却戛然而止。过了一会儿,他不动声色地佯装掏什么,把手抽出来。陈丹心里咯噔一下,久违的哀伤穿过时光杀回来,撕破淡淡的外衣,变得浓烈、灼心。

直到走到陈丹家楼下,两人始终保持着沉默。

最后,还是齐星打破僵局:“回去吧,太晚了。”陈丹内心的无限委屈让她迸发出无限的勇气和激情,齐星一转身,她就从背后抱住了他:“我喜欢你。”齐星的背在一瞬间僵住了,一瞬如万年,他慢慢转过来,陈丹还是不放手,把头埋在他胸口:“我喜欢你。”

齐星的呼吸重了,他说,陈丹,别这样。我把你当作在北京最亲的人,我们做朋友不是很好吗?

陈丹想,大不了以后不见了,也好过现在每天猜心度日受折磨。她呢喃着:“不,我不要和你做朋友。”她抬起头,吻了齐星。

齐星并没有拒绝她。甚至,陈丹发觉,不知何时,齐星的手已放在她的背上,开始还只是搭在她的身体两侧,慢慢地已在她身后合拢。齐星说:“我也喜欢你。”

接下来,竟是漫长的谈判。

谈判持续了一个月,从故乡到异乡。他们成夜成夜地打电话,打到握着话筒就睡着了,齐星总说,对不起,是我昏了头,我有女朋友了。一日,陈丹回:“我知道你们之间有问题。”她还想继续分析下去,却被齐星堵住了:“那也是属于我们的问题,和你没关系。”


春暖花开时,齐星最后一次来看陈丹。

在一家叫“水穿石”的咖啡馆,他们各叫了一杯牛奶。齐星笑:“别人一定觉得我们很奇怪,在咖啡馆喝牛奶。”陈丹一点也没开玩笑的兴头,窗外来来往往都是背着书包的学生,她想起有个晚上,他们穿过校园去看电影,她还记得那一刻的虫鸣和星星,可惜那时两人间轻松的氛围再也寻觅不到。

齐星说:“春节的事,我很抱歉。我想来想去,我们还是好朋友。”

陈丹盯着他,好半天,问:“你真的不考虑我?”

齐星用指肚来回摩挲着牛奶杯,没有抬头:“我没法考虑,我女朋友跟我很多年了。”陈丹忽然激动起来:“你明明说过你也喜欢我的……”齐星答:“也许那天……我只是……生理反应。”

陈丹离席而去。

陈丹后来感到十分后悔,和齐星最后一次见面她表现得很失礼。

不过也无所谓,反正都老死不相往来了,再说,年轻时谁没有任性、无理过几回?

只是有时在网上看到帖子讨论小三和正室,陈丹总和朋友们打趣:“我还做过小三呢,不过没成功。”

说这话时,她早成了某人的正室,没多久,又做了某小人儿的母亲。


她和齐星没有再联系,一过又是七年。

最初,是她决绝,把地址、号码换了个遍;后来,事情过去了,想恢复联系也无从恢复起。

所以,陈丹在李梅家遇到齐星时,两人都大吃一惊。

当是时,李梅和丈夫正招呼着人生各阶段的朋友,共庆乔迁之喜。李梅介绍:“陈丹,我小学同学;齐星,我老公的大学……”话没说完,齐星就笑了:“我俩是高中同学。”“世界真小!”与座众人惊呼道。

陈丹的儿子乐乐满屋乱跑,直至另一个同龄孩子出现,陈丹才得空靠在沙发上喝杯茶。茶杯空了,续水的是齐星。

“谢谢。”不知为何,陈丹脸红了。

“这几年好吗?”齐星坐在她身边,倾身去茶几上摸了一个开心果剥,陈丹说“好”,对着他宽阔的背。


屋里一片喧嚣,李梅带着几个热心观众上上下下地参观着。

只有陈丹和齐星间维持着令人窒息的安静。突然,齐星说:“我后来打你电话不通,给你写邮件你不回,我还去过你家……谁知道,你已经搬家了。”

陈丹明知故问:“噢,找我有事?”

“没事,只是发现找不到你了,心里就缺了一块。”齐星的开心果始终没有剥开。


陈丹心里轰的一下炸开了,她猜到齐星之后联系过她,却没想到会有这样的表白。

“你什么时候结婚的?”齐星问。

陈丹没吭声,前尘往事齐聚眼前,她有千万句想问齐星,一一过滤后都不想再问,最后,她只问了最关心的:“你喜欢过我吗?”

这时,乐乐扑了过来,照例重复问道:“妈妈,你喜欢我吗?”“喜欢。”陈丹照例重复回答。她塞了一粒话梅在乐乐嘴里,乐乐欢呼着跑开了。

“喜欢。”齐星重复着她刚才的回答。

他的眼泪流下来,有人招呼他们入席,直至饭局结束,两人都没再说话。

结束后,陈丹的老公打电话来,说他也在附近,说好一个地点和他们母子会合。李梅盛情邀请陈丹老公上来坐坐,被陈丹婉拒了,她抱着乐乐,说:“先告辞了,来日再聚。”她远远地和齐星打了个招呼。

稍后,陈丹收到条短信,陌生的号码:“当年我只是觉得那样不道德。后来想,起码等我结束了上一段感情,再和你开始。不过,那时,我已经找不到你了。”

陈丹明白是谁,她的手指按在手机上,不知道怎么回,也不知道该不该回。


有些事她已经知道了,但有些事齐星永远不知道,比如,研究生宿舍楼从不锁门,那晚,她只想和他多待一会儿;比如,高三时,她的数学突飞猛进,只因为他是数学课代表,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


说与不说又怎么样,这已是他们之间的第三次表白。

怀念你,还是怀念一种可能性

朋友巧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前男友发一条短信。

短信内容绝无暧昧,无非是:“你最近好吗?”“我很好。”“你那里下雨了吗?”“我这里下雪了。”

巧和前男友于十年前相恋、七年前分手、两年前重逢。彼时,两人已经各自婚嫁,如今膝下均有儿女承欢,为什么要联系,一而再再而三地联系,巧也说不清楚。


巧的家庭不可谓不美满——

丈夫在媒体工作,她在某外企任人力资源师。两人整日忙得锣鼓喧天,但于繁忙的间隙,相拥在沙发上看一张碟;或逛街时,在拥挤的人群中走散,一回头发现对方正站在高处向自己挥手,都能让他们由衷地感到幸福。

又一个深夜,巧梦见了前男友。梦到他还在女生楼下等,梦到他毕业那天,从火车窗内探出的笑脸,却分明带着一双泪眼,他说:跟我走吧……

巧拥被而坐,良久不能入眠:“难道,我还爱着前男友?”


第二天,巧在办公室借用同事南的电脑。

南要结婚了。就在南出让电脑前半小时,还在向巧娇嗔着抱怨:“准备婚礼好累哦!”可南的博客没关,巧无意间看到她的日志——

“第一次牵手的青涩,第一次接吻的心跳,第一封情书倒贴的邮票,这些都将随着婚姻的来临正式定格为过去吧?”

巧大惊,南和男友恋爱四载,四年来,他们同出同进,有商有量,就在这间办公室,南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接过了男友的大捧玫瑰和钻戒,当时,南兴奋得发晕,她没有丝毫的迟疑,就答应了男友的求婚。

巧如作贼,脸红彤彤的,但她忍不住继续滑动鼠标——这还是那个看起来很甜蜜的准新娘南吗?

南的十几篇日志都在怀念初恋,看得出,结婚的日子越近,她的怀念就越深。通过日志,巧如拼图一般拼凑出了南初恋的全貌:苏州人在澳大利亚,起初做工程师,现在开了家中国风工艺品店,与南可谓是青梅竹马。“有时候想想,如果当初和他在一起,现在的生活会怎样?在澳大利亚当个老板娘?”一篇日志的结尾处,南这样写道。


有脚步声响起,巧作贼心虚,关了网页。

可关不住思想的闸门。

接着昨晚的梦,前男友说,跟我走吧,回我的家乡……

七年前,她在梦中,说的都是同一句话:“不,我想留在上海。”

但此刻,在昨夜梦回拥被而坐的一瞬,她心里是另一句话:“如果当初和他在一起,现在的生活会怎样?”

也许和前男友一样,在他的家乡,一个南方小城,做一名大学教师。

也许和前男友的妻子一样,与他在同一间办公室,对着同样的校园风景,每天下午四点固定在操场打羽毛球,周末固定看场电影然后回父母家。

而不像现在,她每天忙忙忙,丈夫也是每天忙忙忙,过着压力大、节奏快、竞争激烈的大城市生活。要知道,最忙时,他们两人各自出各自的差,一个月只有三天是在一起的!

如南,肉身在格子间,每天朝九晚五,灵魂却叹息着“差点”去澳大利亚,截然不同的日子——旺季,做一个工艺品店的老板娘;淡季,在几十个国家留下履痕。

这个他们羡慕却永远也不可能过上的安逸生活。


脚步声近了,来者却不是南,而是另一个同事小东。

小东哈欠连天,解释昨晚和老婆又为戒烟大战:“一吵架,我就想念我以前那个女朋友,脾气那叫一个好。如果和她过,我的日子会不会安宁些?”

他吧啦吧啦地叙述着老婆有多得理不饶人,然后举例,说相同情况下,他之前的女朋友如何温柔以对。

巧笑了,稍顷,她又坐回电脑前,在南的博客下匿名留言——

如一切有过选择,并选择过的人,有时,我们会思考当年的决定:如果不,现在会怎样?我们怀念前一个爱人,有时未必是因为还爱着他,只是怀念一种生活的可能性。

性格、脾气、际遇、环境……与他有关的一切,都是我们失之交臂、没法回头的人生,关注、想念、保持联系,不过是想离那个曾经可能的生活近点,仿佛还有选择的权利。

恋人未满

张瞳和艾贾绝交,缘于艾贾拒绝了她。

当初,张瞳力排众议,不顾闺密张“骑驴找马”、闺密杨“谁主动谁就更被动”的劝告,张口向艾贾表白了。

表白地点就选在人艺小剧场的门口。散场时,艾贾说:“我还有个饭局。”张瞳心下一慌,关于今晚,她准备了好久。

“能不去吗?”

艾贾没作声,张瞳决定豁出去,周围人声嘈杂,她突然嘀咕一句:“我、我、我……喜欢你。”

也许是表白的时间、场地不对,表白本身就成了一件滑稽的事。

艾贾先是没听清,听清后,第一反应是你开玩笑吧,然后打车绝尘而去。


再见面时,两人便有了尴尬。艾贾为那晚先走的事情感到抱歉,但态度仍是坚决的。他表示,只把张瞳当妹妹、当朋友,至于男女之情,“真的没想过。”

张瞳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嘴瘪瘪,把想说的话咽回去,说:“好吧。”其实心里已做了决定:绝交。


当晚,她开始收拾东西。艾贾借给她的书、碟,还有一盒国际象棋。水晶发卡是新年礼物,墨镜呢?是生日礼物。一叠话剧票、电影票的票根,仔细看间隔期,最远离得有半个月,最近的仅一天……张瞳颓然坐在沙发上,难道真的是我自作多情?

张瞳将那一大包东西——除了票根——以快递的形式发还给艾贾,快递员才出门,张瞳又把他叫了回来。是啊,还给艾贾又能怎样?只会让他笑话,此时此刻,唯有沉默和冷漠才能挽回一些尊严了。

说到做到,她封了艾贾的MSN,共同的朋友有两个,她分别与他们吃了饭,心里也道了别。如果不是工作需要,她还打算换掉手机号——反正,艾贾打来,她也不会再接了。

做这一切,张瞳是在赌气,和艾贾赌气,也和自己赌气。

她还去烫了个大波浪,艾贾说过,他对一头直发的女孩有好感。

“我其实没那么喜欢你!”镜子里,对着美发师都觉得惨不忍睹的发型,张瞳胜利地笑,但心下黯然:可惜,艾贾不在乎,也不会知道喽。

烫过的头发用发卡夹,不如直发时服帖,有发丝滚入发卡缝里,扯下来生疼。那疼如走在大街上,看到熟悉的景物,身边人却不再——张瞳就走在单位附近的大街上,两种相似的疼加在一起,她的鼻子像被芥末呛了一般。


于是,从这条街开始,张瞳把他们共同吃过的馆子都吃了个遍。她还去国家图书馆借了一次书,去大觉寺喝了一次茶,路过甘家口商场西边第一个红绿灯时解开鞋带又系上。当她直起腰,心里一阵火:艾贾啊艾贾,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帮我系鞋带?如果是误会,为什么要让我误会得那么深?

终于,在天安门看升旗并感冒后,张瞳重走“长征路”的运动宣告结束。擤着鼻涕,张瞳想,该去的都去了,这下,不会再触景伤情了吧?


春去秋来,绝交一年。

这一年,张瞳相过四五回亲。艾贾的MSN头像有时会亮,早在半年前张瞳就解封了他,但没和他说过话。通过签名,张瞳对艾贾的状态了如指掌:他出国培训了仨月,去三亚参加了行业会议,最近还中了回暑。

张瞳的签名、微博起初为艾贾定制,为表示“没你,我也过得好”,她成天写些好朋友、好心情,但渐渐地,她又回归过去,满是抱怨和自嘲。

某天,张瞳突发奇想,把一首著名的歌重新填了词,自弹自唱,传到微博上。歌中,她列举自己的缺点,如不会发嗲、不会做饭,检讨为什么男人把她当哥们儿却不爱她,“不是每个梁兄都能正视英台的女儿身……”

转发无数,她红了,红到艾贾也不能无视,主动和她说话。张瞳反倒十分平静,“干吗?”“呵呵!”“去洗澡。”……三言两语打发了他。

“这是快好了吗?”张瞳想。


一日,闺密迷茫,为什么某帅哥一直跟她电话、短信不断,却在她表白后一再咬定绝无他意?“第一,和你聊天也许只是他的习惯;第二,有种状态叫恋人未满;第三,恋人未满,你又太急……”分析和开导中,张瞳顿悟:咦,这不就是一年前的我?

可悟归悟,伤心还是难免的。坐在美发室,戴着电帽子,等着长发从曲变直,张瞳睡着了,她梦到艾贾和一个女孩牵着手边走边笑,梦里没觉得什么,醒来,她还是哭了。


真正的大哭是在一个月后。

这天,张瞳收到一张明信片,发自台湾,落款是艾贾。当初,看完《海角七号》,听说有同名的邮局,他们曾约定,以后要是谁去了,都要记得在那儿给对方发张明信片。

当晚,张瞳在电话中向艾贾道谢,艾贾呵呵笑,说要送张瞳一本书——他刚出版的简笔画。张瞳想起,最初还是她玩简笔画软件,教会了艾贾。

“我画简笔画还因为你呢!”艾贾说。


挂断电话,张瞳眼泪如倾。一年多来,她极力平复的伤,与其说是失恋,不如说是受挫,这受挫中还包含着疑惑——究竟是不是她会错意;究竟,从头到尾,是不是她一个人在唱独角戏。

现在,她确信,自己在艾贾的生活里确实留下过痕迹,只是这痕迹没她过去想得那么深,也没她后来想得那么浅。“原来你并非不记得,原来我不是没来过。”她念叨着,受挫感削减一半,委屈、怨念的结也渐渐消解。


“还是朋友。”张瞳一骨碌爬起来,抓起手机便给艾贾发短信,像个二愣子。

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逛街,系鞋带,收礼物……其实张瞳心里还是疑惑的,疑惑当初是习惯呢,还是恋人未满。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终于释然了,这事儿也算了结了,了结了一桩模糊不清的暧昧,一场像二愣子一样勇猛地去爱,然后奋力疗伤的乌龙青春,还有不断论证又不断反证的自我怀疑之路。

错过不是过错

男生版

陈青的博客更新了,她说,今晚去看《暗恋桃花源》。

我记得去年她看过一遍,还在剧场哭了。我在网上查到北京会在8月上演这场话剧,就给自己订了张票。

她大一报到时,我去接新生。在北京站,我看着她向我走过来,没等她走到我跟前,已经被别人接过箱子。等我上了校车,她已经找到了座位,我从她旁边走过,走到车厢最后才有位子。

那时,她扎着马尾,穿着一件黑白条纹的连衣裙,人极清丽。

社团招聘时,我又看到她,她过来填表,并不像其他新生一样问东问西的。

她走后,我把表拿过来,看她叫什么名字。

后来,有一次值班的时候,她和我排在一起。她问我是哪里人。我知道她的家乡,她的表格上填了,那两个字和我的一样。所以我说出来后,她笑得温暖亲切。此后,我们熟了,值完班还出去吃夜宵,每次她都要AA,我喝酒,她也来一杯,我带她去见我的兄弟,说她是我的小妹。

一次,我写信,被她看到,她问我写给谁,我说,女朋友。我想看她的反应,她却笑嘻嘻地说,替她向嫂子问好。我不清楚她对我是什么意思,便把信纸揉揉扔掉了。信是写给我姐的——讨教下我该怎么跟女孩子表白。

过了一段时间,我在学校西门碰到她和于飞。于飞是我最好的朋友。晚上,于飞请我喝酒,他说,如果不是我,他不可能追到陈青。我这才想起,他俩第一次见面,还是因为我。

朋友妻,唉。那晚,我酩酊大醉。

再后来,我研一、她大四的时候,于飞出国了。

她和于飞分手,看起来却并不难过。暑假,我们一起坐火车回家,睡在相对的铺位。

她在卧铺上趴着,我也是。我们对着窗外,月亮又大又圆。正说着话,她突然哭了,我想安慰她,便伸出手,她抓住了我。我的胳膊瞬间麻了。我喜欢她,但我不想乘人之危。


她去了上海,我留在北京。她在外企工作,我成了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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