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央集权施铁腕
一、三削相权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除了尊儒尚法之外,汉武帝决定改革官制,拿相权开刀,以独揽朝政大权。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丞相乃百官之长,是封建朝廷中唯一能与皇权相抗衡的势力。
秦朝时正式设置丞相官制,设有左右丞相。丞相掌紫色绶带金印,帮助皇帝处理朝廷各种事务。表面上,丞相要秉承皇帝的旨意办事,实际上是整个政权的负责人。
皇帝在宫廷内接见大臣,处理国政,称为“内廷”;宫廷之外的事,都由丞相掌握,称为“外廷”。丞相参与政事的决策、法令的制定、百官的管理等事务,甚至有权决定其他官吏的生死。
西汉建立初期,丞相一职大多由开国功臣担任,如萧何、曹参、陈平等。对于这些帮助自己夺取江山的有功之臣,汉高祖刘邦向来敬重有加,而百官们对之也是恭谨从命。当时的丞相,实际上是朝廷中掌握实权的总理大臣。丞相终身在位,必然分散皇帝的权力。据史籍记载,文帝有一位宠臣叫邓通,邓通在文帝面前很随便,时常与文帝开玩笑。有一次,邓通又跟文帝开玩笑,文帝丝毫没放在心上,但丞相申屠嘉知道这件事后,想要治邓通对皇帝不恭敬之罪。文帝说:“不用太较真,我很喜欢他。”
申屠嘉当时没说什么,回到相府后就命人将邓通召来,斥责他说:“你这个贱臣,竟然拿皇帝寻开心,真是胆大包天,这是对皇帝的大不敬,按律当斩!”邓通吓得一个劲地叩头认罪,后来还是文帝出面讲情,邓通才免于一死。
汉武帝即位时,朝廷正处于屈君伸臣、君弱臣强的局面中,对于朝中大臣甚至像内史这样的高官,只要丞相认为有过失,就可以先斩后奏。与皇帝商议国事时,丞相的意见也是备受尊重,丞相推荐的官员甚至一出任就可以担任九卿郡守品级的大官。而且丞相没有大的过错,是不能随便更换的。
汉武帝的第一任丞相是卫绾,卫绾忠厚老实、谨小慎微,没有太大的权力欲,而且他是武帝幼时的老师,与武帝没有什么矛盾冲突,但窦太后不喜欢他,要免其相职,汉武帝就做了个顺水人情,以体弱多病为名免了卫绾之职。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汉武帝相继免去魏其侯窦婴和柏至侯许昌的相职。6年中连免三相。丞相一职素来是终身制的,汉武帝的做法无疑是对相权的一次重大打击。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六月,汉武帝任命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田蚡背后有王太后撑腰,又结交了诸侯来扩大自己的权力,使丞相的权力又一次得到了助长,百官都对他趋迎奉承。
田蚡身材短小,长相难看,为人奸诈贪婪,既无德又无才,他之所以能登上相位,完全是因为他是王太后的弟弟。朝中政务均由他所豢养的宾客为他谋划。田蚡自恃有王太后为靠山,非常骄横、奢侈。
据《史记》记载,每次进宫奏事,田蚡总是讲个没完没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因而武帝只得一一采纳他的奏请。除此之外,田蚡还独揽任官除吏的大权,根本不把年轻的皇帝放在眼里,他所推荐的人,有的甚至从平民一下子便成为俸禄二千石的高官。大小官员都纷纷向田蚡示好,就连在郡国任事的学士们也陆续攀附他。
田蚡喜好儒术,汉武帝任用他为相,原本是让他帮自己打理国事,没想到竟然落了个大权旁落的下场,这让年轻气盛的汉武帝情何以堪?
有一次,田蚡又拿来一大串任官的名单,汉武帝终于忍无可忍,问道:“你要任命的人员说完了吗?如果说完了,朕也想要任命几个呢!”
就这样,汉武帝把丞相“主臣”用人的权力收了回来。作为朝廷首脑,丞相最主要的权力就是主臣和除吏。汉武帝的做法使丞相失去了人事任免权,至此,丞相一职就与奉行天子旨意的传话员、大管家、幕僚长没什么区别了,而汉武帝也从一名垂拱无为的国家元首变成了过问一切政事的统治者,成为真正的政府首脑,走上了皇权专制统治的道路。
迫于王太后的压力,汉武帝并没有置田蚡于死地,田蚡最后是病死的,其中还发生了一件事:
窦太后在世时,窦婴官居大将军,封魏其侯,权倾朝野。当时田蚡只是一个郎官,对窦婴极力巴结,说话、敬酒时总是跪着,恭敬如父。为此,窦婴对他也全力栽培。
窦太后死后,窦婴失势,以侯爵闲居在家。朝中的官吏、士人都转而去趋附新任丞相田蚡,只有曾担任中郎将和燕国之相的灌夫仍然和窦婴要好。
田蚡为相后,再也不把窦婴放在眼里,还想夺取窦婴的田地。灌夫是一个军功卓著、性格耿直、疾恶如仇的老将军,他见田蚡如此忘恩负义,仗势欺人,心中愤愤不平。
在一次宴会上,灌夫借着酒劲,指桑骂槐地把田蚡大骂了一番。田蚡怀恨在心,便捏造罪名,串通王太后,逼迫汉武帝于元光四年(公元前131年)冬,将灌夫和救护他的窦婴处死。而田蚡也以诛杀公卿进一步树立了自己的淫威。
田蚡害死窦婴和灌夫后,不久自己也病死了。据说是窦婴和灌夫这两个屈死的冤魂,在阴曹地府仍和田蚡作对,想把他也拉到阎王爷那里。
一天,田蚡突然说浑身疼,身上如被鞭子抽打一般,疼得他叫唤不已。侍从请来大夫,结果许多名医检查后,连病情也诊断不清,急得他那100多个美人哭哭啼啼,宅府大院哭声一片。
王太后听说弟弟患病,许多名医诊治又不见效,于是请来一位方士。
方士请下神来,神灵附了方士的身体说:“丞相曾杀害两位大臣,是这两位大臣用鞭子在他身上狠抽,发泄他们的一腔怨气。”
田蚡听了十分害怕,怀疑方士胡说,于是命人调查这个方士是不是窦、灌二人的奸党。结果,没有几天,他身上果然如鞭抽一般红肿起来。不久,田蚡便奄奄一息,昏迷之中连喊几声:“饶命!饶命!”之后便一命呜呼了。
田蚡死后,汉武帝不再任用任何外戚为相,开始从“贤良文学”以及直接上书的文士中选拔贤才,又将少府属下主管文书档案的机构“尚书”作为审阅公文、谋划政事、起草诏令的日常工作机关,与侍中、中书组成中朝。这里聚集了大批智囊人物,如才华卓著的庄助、朱买臣、吾丘寿王、主父偃、严安等人。在他们的本职工作以外,汉武帝又任命他们担任侍中、常侍、给事中等职,让他们出入宫廷,随侍左右,商量朝中大事。汉武帝还任用宦官为中书,掌尚书之职。内政官吏掌握着所有文书、奏章、政令等事宜,而丞相只是奉旨行事。九卿不再通过丞相而直接上奏给皇帝,以丞相为首的政权机关完全成了空架子,丞相的权力和地位大大削弱,再也不像过去那样威风凛凛、高高在上了。这是汉武帝对丞相制度的第一次改革。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十一月,汉武帝对丞相制度进行了第二次改革。
汉武帝这次改革主要是为了改变军功贵族专权的情况。西汉建立初期,通常以列侯为丞相,因为列侯有的是功臣,有的是功臣之后,拥有食邑,凭功劳升迁为丞相是很自然的事情。这样的丞相以自己的功臣势力为政治、权力背景,又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导致汉初出现了相权过重的现象。丞相田蚡死后,薛泽担任丞相。薛泽是高祖功臣广平侯薛欧之孙,景帝时期被封为平棘侯,景帝对他十分恭敬,不敢颐指气使。汉武帝对于这种列侯世袭、顽固不化的不合理体制感到不满,于是决定任用“文德”的儒生为相,而没有爵位、出身贫寒的儒生公孙弘正是一个理想的人选。汉武帝先任命公孙弘为丞相,然后又封其为平津侯。
公孙弘本是一介贫民,一没有宫廷、列侯背景,二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没有可以依恃的贵族心理,也没有傲人的功臣气魄,这种人的地位功过完全由皇帝说了算。公孙弘显然也有自知之明,因而首先向皇权低了头,他一上任,就顺从皇帝的旨意,用诗书礼乐的词句来文饰政事,不与皇帝争权。
一天,公孙弘奉汉武帝之命去赴宴。进宫后,他马上发现武帝穿着不整,而且没有戴冠冕,他心里明白自己跟天子远没有亲近到这种程度,这一定是武帝在嘲讽和鄙视自己。宴会开始后,他坐了一会儿便给武帝敬酒,但武帝假装没看见,只和别的官员谈笑。随后,武帝又命宫廷乐手奏乐,舞女们也出来献舞。
沉浸在声色中的汉武帝,忘了丞相公孙弘的存在。待到月上中天,他才好像刚刚明白过来,说道:“丞相,你怎么还在这里作陪?”
公孙弘听了,马上磕头告退。回到府中后,他当即气得口吐鲜血,却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躺在床上,难以入眠,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玩物,任凭皇帝揉捏,什么时候天子玩腻了,就会把他丢弃,说不定还会摔碎后丢弃。
第二天,有下属的郡国到丞相府来汇报工作,公孙弘看完,叹息道:“你们先回去吧,过几天我批后就给你们消息。”
来人一走,公孙弘马上穿上朝服,坐轿直奔皇宫,以便把上书亲自交给汉武帝。这时的公孙弘已失去了以往由丞相直接控制地方长官的职权。他觉得自己毫无价值,仕途一片渺茫。他想称病辞职,回老家过一段安安稳稳的日子。但是他也只能想想而已,等见到皇帝,他丝毫不敢流露半点内心的真情实感,仍然卑微地叩首,恭敬地说道:“卑臣愿在有生之年为皇上效犬马之劳。”汉武帝说:“朕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想养病了?”“臣没有病,只是为国事担忧。”“难得你一片忠心,为奖赏你的功劳,以后有什么重大的文书,就直接送到朕这里好了。”“臣遵旨!”“你可以回去了,但要牢记你的丞相之位是谁封的。”“当然是陛下封的。”汉武帝听了哈哈大笑。公孙弘步履蹒跚地回到家,一下子瘫倒在地,不久就忧劳成疾,一命归西了。
可以说,从公孙弘担任丞相开始,丞相制度便从列侯拜相制,转变成先拜相再封侯,相权被大大削弱,必须绝对地服从皇权,不能有丝毫逾越。“屈君伸臣、君弱臣强”的局面终于不复存在,变成了“仰君屈臣、君强臣弱”。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三月,汉武帝第三次改革丞相制度。他在泰山明堂朝见诸侯王、列侯,接受郡国上计。西汉初期,接受郡国上计是丞相的一项职责,如今转变成由皇帝亲自受计,可以说是一项重大变革,也是对相权的一种削弱。由此,汉武帝不但亲自掌握了全国的经济命脉,而且可以直接控制郡国长吏及其佐治官吏,这两方面的权力原本属于丞相,现在则由皇帝亲自掌控。
自从汉武帝对丞相制度进行第二次改革后,丞相便不再参与朝廷大事,公孙弘死后,李蔡、庄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相继担任丞相,这一时期的丞相府变成了“客馆丘虚而已”,丞相没有权力召除官吏,更不能参与政事的决策,完全失去了匡救时弊的作用。
至此,相权愈发低弱,皇权则越来越强大,丞相别说有效约束、抑制皇权,就连自己的相位、性命都无法保障。据说公孙弘经常打着“天子的病在不广大,臣子的病在不俭节”的口号,与主爵都尉汲黯一同面奏皇帝。汲黯性格耿直,每次上奏都直言不讳,搞得汉武帝对他十分忌惮。所以,每次廷奏,公孙弘都让汲黯先发言,而后才进行附议。汲黯上奏时,他就在一旁观察汉武帝的脸色,揣度其心意。如果汲黯的进言不合帝意,他就主动奉迎汉武帝的心意,以讨皇帝欢心,避免触犯龙颜。公卿们为此经常骂公孙弘背信弃义,但公孙弘这样做也实属无奈。
尽管丞相没有了实权,但他毕竟是百官之长,是仅次于皇帝的大臣,相应的责任还是要担的。所以,每逢天下有事,汉武帝都要循名责实,将罪责归于丞相。这样一来,丞相成了名副其实的替罪羊,各任丞相都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比如布衣丞相公孙弘便时常处于惊恐不安之中,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举兵谋反后,他吓得赶紧上书引咎辞官。石庆也是如此,由于不参与议政,他想归还丞相印和侯印,告老还乡,结果被汉武帝骂得狗血淋头。由此可见,汉武帝时期的丞相再也没有了汉初的威风八面、权高位重,只剩下胆战心惊与小心翼翼了。
到汉武帝后期,丞相不仅没有任何实权,而且成了死亡的代名词。纵观汉武帝时期的丞相们,基本都被以不同的罪名而斩杀处死,只有石庆免于一死,这是因为石庆只有虚位,不参与政事,等于没给皇帝治他罪的机会,即便如此,石庆也时常遭受汉武帝的责骂。
太初二年(公元前103年),汉武帝任命公孙贺为丞相。公孙贺是将门之子,与汉武帝有旧交,汉武帝当太子时,公孙贺为太子舍人,经常随侍左右,汉武帝即位后提升他为太仆。当侍者将相印捧到公孙贺面前时,公孙贺吓得连连后退,不肯接受,而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痛哭流涕,不住磕头,声称自己只是边地骑马射箭的粗人,才能鄙陋,难以担当丞相重任,请求皇帝另择贤人。汉武帝则感动地说了句“把丞相扶起来吧”。公孙贺闻言,跪在地上怎么都不肯起身。汉武帝见状,一言不发,拂袖而去,只留下公孙贺呆呆地跪在那里。公孙贺无奈,只得接过相印。走出殿门后,他摇头叹息道:“我性命忧矣!”果然,没过几年,公孙贺就因儿子犯罪受到株连,夷灭三族。
由此可见,汉武帝时期丞相的日子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丞相虽然为百官之首,但谁也不愿担此重任。
通过三次改革丞相制度,汉武帝极大地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完成了他走向皇权专制统治的第一步。
二、 建立内朝
汉武帝竭力剥夺相权,将朝政大权总揽到自己手中,但军国大政总要有人来处理,难道他要像秦始皇那样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军政大事一人独断,使丞相只旨圣意吗?当然不是,汉武帝是一个贪玩的皇帝,怎么肯如此劳神费思?他只想揽权,并不想事事独断,所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又不让大权旁落,他重新组织了一个机构——内朝,来帮助自己决策。其实,内朝是与削弱相权相伴相生的,也是汉武帝裁抑相权的一种手段。
内朝又叫中朝,是指在宫中、内廷设置的理政机构,侍奉于皇帝左右。与之对应的是外朝,指以丞相为首的公卿百官。
西汉初期,皇帝身边便有中大夫之类的官员,参与一些军国大政的讨论,但这类官员人数很少,而且隶属于三公九卿系统,还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中朝算是汉武帝首创,它具有两个特征:一是自成体系,直接听从皇帝的命令;二是参赞机要,帮助皇帝决策。
当时整个朝廷划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国家政务官,即丞相实际领导的政府官员,后来称为外臣;一是官署设在宫内、专管宫廷事务的皇室私务官,称为内臣,或叫天子近臣。
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是秦汉官制中的上层结构,是外臣系统的官长。卿为中层结构,但大部分为内臣系统,其中掌管刑法治狱的廷尉、掌管谷货田租供给朝廷公费的治粟内史、掌管宫门以外的警卫及维持京师治安的中尉三卿,都属于直接供职国家的朝廷官员;太常、郎中令、少府、内尉、太仆、典客、中正七卿都是听从皇帝直接下达命令,实际上是皇帝的奴仆、差使。其中,郎中令和少府成为后来汉武帝建立中朝的秘密机构。
汉武帝时期,丞相表面上为百官之长,但根本管不了内廷供奉。皇权大于相权,内臣们因为有皇帝撑腰,根本不把丞相放在眼中。
建元初年,汉武帝召用原为郎中令属员的诸大夫和诸郎、宫中的文学之士庄助、司马相如、枚皋、东方朔等人,担任他的高级顾问和私人助理,帮助他直接控制、驾驭和驱使全国上下的文武官员,配合他侵夺相权、总揽朝政,与丞相领导的外廷分庭抗衡。这样一来,朝廷分为内外二廷,丞相随之从百官之长变成了不治宫中的外廷首长,原为内臣的列卿们也渐趋外廷化。
内朝是建立了,但这些内臣只是皇帝身边的辅臣,没有真正的官职,并没有正式脱离正常官制的列卿系统而完全摆脱丞相的管治和影响,最起码当时的官员们心里是这样认为的。为了使内朝合法化、系统化、制度化,汉武帝设置脱离正常官制系统的加官,使之参与政治决策。
所谓加官,就是本官外再加官职,本职外再兼差。从称谓上即可推知,受加官者以本官为主职,加官为辅职。如《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
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太官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中黄门有给事黄门,位从将大夫。皆秦制。
也就是说,汉武帝的加官是承秦制。不过,汉武帝对秦加官制也做了很大的修改。因为秦朝根本没有内朝制,秦始皇完全是由自己衡石量书,亲自理事,直接让丞相和诸大臣们皆受成事,倚办于上。
实际上,汉武帝设置的新加官制,就是针对《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提到的原先多为内臣的官职,使之脱离公卿系统,然后再作为特殊职称,由他本人直接赐授亲信的官员。汉武帝通过加官大大加强了自己在朝廷中的发言权和控制权。
加官制度始设于建元中期,加官的人有庄助、主父偃、徐乐、严安等人,他们经常在一起诘难大臣。这些人原本官卑职小,就连其中位次最前的侍中也不过是皇帝家奴,为天子分掌乘舆服物的宫廷贱臣,有捧唾壶的,有管溲器的,随从左右服役。据《通典》记载:
汉侍中为加官……直侍左右,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武帝时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唾壶,朝廷荣之。
由于侍中人卑言轻,无法与丞相的势力相抗衡,所以汉武帝提高他们的官职,设侍中加官,使一部分资历浅、品位低的官员成为内臣,享有特权。侍中入侍禁中,常伴皇帝左右,脱离相府的控制,地位得到了迅速提升,以内朝臣的身份越权而治,这使原来品位森严的朝廷中又树立起了一支直接承接皇帝意旨的新生力量。
汉武帝充分利用近侍内朝,参与政事,左右政局,从而掌握了朝政大权,垄断了决策程序。这样就把以丞相为代表的“外朝”逐步降为完全伏首听命、忠实贯彻皇帝意志的单纯的“执行机关”。
不过,汉武帝通过加官所形成的内朝,其性质与作为官职的内臣并不相同。比如,桑弘羊13岁为侍中,霍去病18岁为侍中,这里的侍中是本职,而非加官。加官内臣并不帮皇帝做拿唾壶这样的杂事,而是为皇帝出谋划策、参议朝政,被视为皇帝的心腹,是内臣系统中的高层结构。
汉武帝设置内朝,从组织形式上加强了中央集权。
为了使内朝制度更趋健全,汉武帝又设置中书令,总揽政务。
尚书原属少府之下官员,掌章奏诏令,设置于秦朝初期。尚书有尚书令,秩六百石;尚书仆射,署尚书事。如果尚书令不在,尚书事务就由尚书仆射负责。尚书其实是皇帝的收发吏,只是职权较重。大臣上书都要一式两份,一份为副本交由尚书处,由负责尚书事务的官员检查上书的内容,如果发现所言不宜或不当,就可摒弃,不上呈皇帝。这样一来,尚书就可以在大臣上书中做文章,给权臣们蒙蔽皇帝留下了空子。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直接控制章奏事宜,汉武帝决定让宦官担任尚书令,美其名曰“中尚书令”,又称中书令。中,即禁中,以前章奏先送到宫中的尚书处,再由尚书转交禁中,现在则直接送到禁中。由于中书令深居禁中,与外臣鲜有联系,这就减少了内外勾结的可能性。
尚书本无大权,只是从事管理收藏诏书等低微的工作,但是汉武帝对之加中书令官,提高了其权力和地位。
尚书受到加官,自然就要从少府中分离开来,不再受公卿的任何束缚。从此,尚书可以与众多内臣一起参与议政,分曹理事。汉武帝身边又多了一个可以委以重任的专门参政、办事的心腹。
内朝制度的建立完善,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汉武帝不再需要像对田蚡那样,亲自出面与丞相争权,皇权与相权的冲突完全可以采取隐蔽的非正式的形式解决。他可以退居后宫,君临内外,导演外朝与内朝的倾轧斗争,操纵政治,伸张皇帝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外朝的独立性日渐衰微,对皇权的依附性则逐渐加强。汉武帝将处理政务的实权由外朝转移到自己直接控制的内朝,大大加强了皇权专制统治。
三、 打击豪强
在加强皇权专制统治的同时,汉武帝对地方豪强也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削弱,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西汉的政权。
豪强,又称豪族、强宗大姓、豪民、豪右等,是指那些横行不法、鱼肉百姓的地方势力。有的豪强本身就是贵族、官僚;有的虽然无官无职,却占有大量土地和宗族、宾客等依附人口;有的还从事冶铁、煮盐、铸钱等工商业活动。
这些豪强势力一般都是聚族而居,仗着自身强大的势力,违法乱纪,以致谋反中央,成为中央政权的极大隐患。
汉武帝决定采取两种措施来对付地方豪强:一是迁徙,二是诛杀。
迁徙豪强势力到关中,调整关中与关东地区的人口结构,是西汉之初的一项基本国策。
西汉建立初期,齐人刘敬建议刘邦把六国贵族后裔和豪强大族强行迁到关中地区,这样做,当国内平安无事的时候,可以依靠他们防备匈奴;如果所封诸侯发生叛乱,也能率领他们进行讨伐。不过,当时高祖迁徙的主要对象是齐国的田氏各族,楚国的昭、屈、景三大宗族,韩、赵、魏、燕等国的后裔以及开国元勋的家族。高祖时期,这些人被迁入关中,安置在长陵邑(今陕西咸阳东北)。惠帝又将关东倡优乐人5000户迁至安陵邑(今陕西咸阳东北)。但是,汉初禁网疏漏,减轻刑罚,地方豪强仍然大有发展,各地出现了一批横行乡里的地主恶势力、横行霸道的强宗豪右和地方官僚。他们有的与诸侯王相勾结,利用封建宗法关系,拉帮结伙,招纳宾客,独霸一方。这种现象的出现必然不利于中央集权统治,不利于朝廷政策的实行和社会安定。
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汉武帝开始为自己修建茂陵。第二年,他效仿先祖的做法,将一批人迁至茂陵邑,并下令赐给每户钱二十万、田二顷。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主父偃建议迁豪强大族于茂陵,据《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记载:
茂陵初立,天下豪杰兼并之家,乱众之民,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销奸猾,此所谓不诛而害除。
汉武帝欣然表示同意,并于当年夏天下诏将郡国豪强及家资在三百万钱以上的迁到茂陵。这是汉武帝第一次迁徙关东豪强,后来还有两次,一次是在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迁天下奸猾之人到边地。所谓奸猾之人,是指贪官污吏、巨富、游侠之类的人。另一次是太始元年(公元前96年),又迁郡国吏民豪杰到茂陵、云阳(今陕西淳化西北)。
西汉一朝共迁徙过八次豪强,其中,高祖一次,武帝三次,昭帝一次,宣帝三次。他们把移民迁到关中,赏赐钱、田宅,并从中选拔一些有才之士到朝廷中任职,使他们成了西汉朝的支持者、拥护者。
据史料记载,汉武帝期间的许多重要官员就是从这些移民后裔中选拔的,比如董仲舒,迁到茂陵后,先后为江都相、中大夫、胶西相;袁盎,楚国盗贼之子,迁到安陵后,历任陇西都尉、齐相、楚相;杜周,原是南阳人,在武帝时迁到茂陵,先后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之后,这种现象得到进一步发展,不少人从关东迁到昭帝杜陵后担任高官,如杜延年、尹翁归、朱博、张安世、萧望之等。
统治者将关东地区的豪强、富户等迁到关中后,这些人大部分转化成维护汉王朝统治的坚实力量,同时也使关中地区的劳动力、经济实力等都得到了明显的增长。事实证明,迁徙豪强这一政策对加强中央集权是非常有利的。
在汉武帝往关中迁徙豪强的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即对游侠郭解的迁徙与诛杀。
郭解,河内轵县(今河南济源市南)人,他的父亲也曾是一位游侠,在文帝时被杀。郭解自小就形成了狠毒残忍的性格。他身材矮小,但是蛮性十足,既能为朋友两肋插刀,也能残忍地杀害朋友。他屡屡窝藏亡命之徒,又私自盗铸钱币、偷掘坟墓盗取殉葬财物,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湖浪子,令官府头疼不已。郭解长大后,性格有所改变,学会了以德报怨,常常给人以无私的帮助,有时救了人也不夸耀自己的功劳,但是他的内心仍然残忍狠辣。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汉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议,迁徙关东豪强及家资三百万钱以上者到茂陵。郭解的家财本来达不到迁徙的标准,但是地方官都害怕郭解,便把他列入迁徙名单。郭解不愿背井离乡,迁往外地,于是托将军卫青向汉武帝求情:“郭解家中贫寒,根本够不上迁徙的标准。”但是汉武帝却摇头说:“一介草夫竟然能让将军替他说请,说明他家不贫,而且还挺有势力。”由此可见,汉武帝并不是以钱财为标准,而是以势力为标准。像郭解这种人,虽然家业不大,但是他的势力和影响却远比那些家资三百万钱以上的富翁大得多,这种人正是汉武帝打击的重点对象。
既然皇帝发话了,那就不得不执行,郭解全家最终被迁到了茂陵。郭解临走时,亲朋好友纷纷前去看望,赠送的路费达千余万。
后来郭解了解到自己之所以被迁徙,是因为轵县杨季主在县里当官的儿子从中捣鬼,但他还没来得及动手,他的侄子就把杨秀主的儿子杀了。从此,郭、杨两家结下了仇怨。
郭解到关中后,关中的豪强们争相巴结他。不久,杨季主又被人杀害。杨家的人去京城告状,也在宫前阙下被杀死。汉武帝得知此事后,下令逮捕郭解。郭解将家属安置在夏阳(陕西省韩城境),自己逃到临晋(陕西省左冯翊境)。过了很长时间,郭解终于被官府抓住,经追查他的罪行,发现他所犯的案子都在大赦以前。
郭解虽然被关进了大牢,但是他的同伙仍然逍遥法外。有一次,河内轵县有个儒生陪同前来查办郭解案件的使者闲坐,其中有人称赞郭解为人仗义,这个儒生说:“郭解专做作奸犯科、违背律法的事情,怎么称得上是贤士呢?”这话被郭解的同伙听到,几天之后,人们在街头发现了这个儒生的尸体,不仅脑袋搬了家,连舌头也被割掉了。郭解也不知道是谁杀了儒生,官府追查不到凶手,只得判郭解无罪。御史大夫公孙弘说:“郭解以平民身份为任侠,玩弄权诈之术,因为一点小事就杀人,进行报复。这件事郭解虽然不知道,但是比郭解亲自杀人还要严重,说明他已经成为地方上的严重隐患,应该判大逆不道之罪。”汉武帝觉得公孙弘言之有理,于是下令诛灭郭解全家,郭解本人也被腰斩于城门之下。
郭解作为一个典型例子,给豪强们敲响了警钟,其他如郭解那样的人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行为。
迁徙关东豪强到关中算是打击地方势力的一种柔和政策,而任用酷吏诛杀豪强就比较残酷了。
景帝时,济南大族氏奸猾不法,令郡守头疼不已,又无可奈何。于是,景帝任命酷吏郅都为济南郡守。郅都一到任便肃杀氏首恶,杀一儆百,济南从此大治,郡中路不拾遗。汉武帝决定学习父皇的做法,任用酷吏打击奸猾不法的豪强大族。
义纵,河东(今山西夏县西北)人,年轻时是一名强盗。他的姐姐义姁精通医术,受到王太后赏识。武帝秉承母后之意,召义纵为中郎,不久便让他到上党(今山西长治)做县令。义纵以严刑峻法管理治所,县无逋事,后又到长陵当县令,再调长安令。这两个地方有很多贵戚近臣,但义纵毫不畏惧,执法不避贵戚,依法收捕了王太后的外孙(汉武帝的姐姐修成君之子)。汉武帝见他忠诚能干,提拔他为河风(今河南武陟西南)都尉。义纵到任后族灭了穰氏等豪强大族。接着,汉武帝又擢升他为南阳(今河南南阳)太守。南阳也是一个很难治理的地方,义纵上任后仍以杀伐立威。当时有一个被罢官的富豪叫宁成,购陂田千余顷,又转租给贫民,从中获取丰厚的利润。宁成仗着强大的财力横行乡里,威重郡守。义纵依法诛灭宁成全家。另外两家豪强大族孔氏、暴氏闻风仓皇逃到外地,再也不敢为非作歹。
与义纵同一时期的王温舒也是一位酷吏。王温舒是阳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年轻时也是个打家劫舍的强盗,后来被县令任命为亭长,累官至广平(今河北曲周北)都尉。他选了十几个豪强大族的家人为手下,让他们逐捕盗贼,谁不愿意就灭其宗族,很快广平便安定下来。汉武帝听说王温舒的事迹后,派他到河内担任太守。
王温舒在广平都尉任内便知道河内有不少豪奸之家,他到达河内后,准备了从河内到长安的驿马50匹,逮捕郡中豪猾,连坐千余家。与此同时,他还上书请示处理“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农产全部没收偿赃。由于他事先准备好了驿马,这次从上奏到审批仅用了两天时间。皇上的奏折刚批下来,王温舒就开杀了,行动极为迅速,以致那些想走后门托关系的还没来得及行动就人头落地。王温舒这次杀的人很多,以至于“流血十余里”。经过这次重击,河内的治安明显好转,郡内再无盗匪出现。
东郡茌平(今山东茌平西南)人尹齐,起初只是个刀笔小吏,后迁至御史,督捕盗贼,杀伐不避权贵。后来,尹齐出任淮阳(今河南淮阳)都尉。前任淮阳太守是灌夫,灌夫为人耿直,不避权贵,但是用法不严。尹齐到淮阳后,诛杀了很多豪强。后来,武帝又派酷吏田广明治淮阳。
打击地方豪强势力,就是打击分裂割据势力的社会基础,是从政治、经济上加强中央集权的不可缺少的措施。汉武帝对于豪强的打击,不仅在政治、经济上加强了中央集权,而且对社会安定、缓和阶级矛盾、削弱地方豪强对农民的压迫和盘剥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 推恩削藩
当时除了地方豪强,地方诸侯也是一个不安定的因素。
西汉建立初期,刘邦论功行赏,不仅封了皇族同姓王,还封了8个异姓王。8个异姓王占据了汉王朝的半壁江山。王是封了不少,也留下了诸多祸根,天下安定后,朝廷与地方诸侯互相猜忌,矛盾四起。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七月,燕王臧荼起兵谋反,刘邦亲自领兵平叛;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刘邦亲征韩王信,韩王信兵败逃往匈奴;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冬,赵王张耳的儿子张敖被贬为宣平侯,刘邦又派人攻打燕王卢绾,卢绾败走匈奴;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七月,淮南王英布谋反……7个诸侯或灭或贬或逃,只有长沙王吴芮势力薄弱,平安传到文王时无嗣而绝。
铲除异姓王后,刘邦激动异常,杀了一匹白马,与诸位大臣歃血为盟,声称:“非刘氏而王者,与天下共击之。”然后又分封了几个同姓王:楚王刘交、悼惠王刘肥、荆王刘贾、赵隐王刘如意、淮南厉王刘长、淮阳王刘友、梁王刘恢,代王刘恒、燕王刘建。一时间,诸侯占据全国大片领土,其中齐、楚、吴土地最大,几乎与中央平分天下。当时,全国54个郡,诸侯国占39个,仅齐国就占7个郡,归朝廷管辖的只有15个郡。这样一来,在西汉的领土中,中、西部的一小半地区听命于朝廷,而北、东、南的大片地区则归属诸侯。
汉高祖这样大分天下,而且“非王姓不封”,是想依靠亲情和血缘来坚固汉室江山,使社稷永存。然而现实很残酷,刘邦的美梦很快就破灭了。
这些诸侯王被分封时,有的年纪小,有的势力弱,都构不成威胁,但是到文帝时,诸侯王的势力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大的藩镇横跨州郡,连着数十城,藩王营建的宫室、设置的百官等与朝廷的规制一样。有的诸侯国甚至不再使用汉法,而是自立法令,跟天子没什么区别。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封建王朝的统一,削弱了中央集权。
汉文帝三年(公元前177年),文帝到太原督战匈奴,济北王刘兴居趁机反叛,打响了诸侯犯上作乱的第一枪。3年后,淮南王刘长渐露反意,在封国内不用汉法,出入都要清道,俨然以天子身份发号施令,驱逐朝廷命官,公然与朝廷对抗。文帝把他流放到蜀都,刘长绝食而亡。
随着诸侯势力的逐渐增强,朝廷与地方诸侯的矛盾日益激化,朝野上下人心浮动,惴惴不安。这时,贾谊向文帝进言,痛陈天下形势,认为必须立即削弱诸侯势力,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文帝采纳其言,将齐国一分为六,淮南一分为三。
景帝时,晁错提出“削藩”口号,企图削弱诸侯国的势力,各路诸侯对此十分不满,打出“清君侧”的旗帜,蓄意谋反,由此引发了名著史册的“七国之乱”。
其实,早在惠帝、高后时期,吴王刘濞为笼络人心,刘濞不仅保护各地逃犯,还替民众出钱代朝廷的徭役。
如此经营三十来年,吴国的经济、政治势力日益增强,直接威胁着中央政权。晁错看出了刘濞的反意,于是上奏削藩策,建议景帝通过削藩来诱使刘濞尽早暴露反意,以减轻祸患。景帝对晁错甚为信任,便采纳他的建议,开始着手削藩。
刘濞见朝廷削地不已,连忙串通楚、赵、胶西、胶东、淄川、济南六国诸侯密谋叛乱,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七国之乱”。
前线纷飞的战火令景帝内心深为不安,焦虑万分。这时,吴相袁盎献计说:“此乱皆因晁错削藩引起的,要想平乱,只有杀掉晁错,然后派使者赦免七国,恢复其封地,这样兵不血刃就能熄灭战火。”一心想要平乱的景帝觉得不能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得罪天下,只得下令杀了晁错。
晁错死后,景帝坐等吴楚罢兵,没想到吴楚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诛晁错,这时景帝才后悔错杀了晁错,但事已至此,后悔也没有用了,唯有派出得力武将率军前去平叛。历时三个月,吴楚之乱终于平息。之后,景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钳制诸侯的势力。
但是,诸侯的强大势力仍令大臣们心有余悸,汉武帝即位后,大臣们推行前朝抑制、打击诸侯王的政策,经常汇报和揭发诸侯王的过失和劣迹,有时还叫来诸侯王的部下,迫使他们检举诸侯王的罪过,以进一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自贾谊、晁错以后,大臣们一致认为,要强化皇权,就必须削弱王国。这一形势着实令各诸侯王心惊胆战,惶惶不可终日。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冬十月,代王刘登公元前162年继承代王爵位。、长沙王刘发、中山王刘胜、洛川王刘明来京朝见汉武帝,汉武帝设宴加以款待。在宴会上,刘胜突然大声痛哭,向武帝哭诉官吏侵夺、欺凌诸侯王的种种恶行。
刚刚继承皇位的汉武帝,既要限制诸侯王势力的膨胀,防止他们对自己的帝位造成威胁,又要利用血缘关系来维护统治。为了笼络宗室,他故作深受感动的样子,当即下诏优待诸侯王,废除有关官吏检举诸侯王不法行为的文书,以示天子对宗室的亲属之情。对此,诸侯王们心中甚为欢喜。
然而,正是在汉武帝这个恩惠政策的怂恿和鼓励下,有些诸侯王的内心又骚动起来,开始进行不法活动,交结公卿,觊觎皇位,在封国不奉汉法,淫佚乱伦,残杀无辜,造成了社会的不安、皇权的动摇。汉武帝既愤懑,又忧心,他知道要想加强中央集权,必须继续削弱封国的权力。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他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清除分封制。
主父偃早年学“长短纵横”辩士之说,企图像苏秦、张仪那样游说诸侯,从而取得功名。他在齐国广泛结交了各个学派、各个领域、各个阶层的人物,但没有人赏识他,给予他施展才华的机会,而且当地的儒生还极力排挤他。后来,他听说菑川人公孙弘以儒学获得了功名,于是改学儒家经书及百家之言,但是仍然没有找到出路。当时他家非常贫寒,又没有后台,在齐地混不下去,只得到燕、赵、中山等诸侯国游说,结果同样遭到了别人的冷眼。
在连连碰壁的情况下,主父偃按下心中的惆怅分析天下形势,发现在诸侯国很难找到施展抱负的机会,也许京师才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主父偃来到长安,投奔到大将军卫青门下。当时卫青是汉武帝身边的大红人,位极人臣,他非常欣赏主父偃的才干,多次向汉武帝举荐。
但是,汉武帝似乎看不上这位学习纵横之术的人才。主父偃既伤感又着急,但他没有灰心丧气,内心的功名欲望促使他孤注一掷,上书自荐。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的一天,主父偃经过深思熟虑,鼓起勇气提笔写下自己的平生所识以及对时政的看法,并直接送进了中宫。据史书记载,他“所言九事,其八事为律令,一事谏伐匈奴”。
这些谏言顿时让汉武帝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下令:“朝奏,暮召入见。”召见后大有相见恨晚之意,立即拜他为郎中。
主父偃从此尝到了上奏章的甜头,每隔几天就会上奏,而且每次上奏都能说中汉武帝的心思,以致一年之中被汉武帝破例提拔了4次,从郎中到谒者、中郎,再到中大夫,成为汉武帝的心腹之臣。在主父偃的奏书中,最打动汉武帝的是下面的一段内容:
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
意思是以“推恩”的方式来分化、削弱诸侯王。其实,主父偃的主张并非新创,文帝时贾谊就曾提出“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文帝纳之分齐为七、分淮南为三;景帝继续推行这一政策,分梁为五。主父偃的主张其实与贾谊如出一辙,只不过他冠以“推恩”的美名,使之不再那么残酷罢了。
汉武帝一直在为诸侯王的事情而头疼,眼看着诸王为非作歹,危害皇权,又无计可施,如今这一大难题竟然被主父偃一封奏书就解决了,而且这个提议很合乎汉武帝“外施仁义”的策略,因此,他欣然接受下来,很快下诏:“诸侯王中有人想推广自己所享受的恩惠,分封领地给众子弟者,可一一奏报,朕将亲自给他们确定封邑的名号。”这就是著名的推恩令。
推恩令颁布后,在汉武帝的暗示下,梁王刘襄、城阳王刘延先做出表率。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正月,梁王刘襄、城阳王刘延共同上书,上奏请愿将部分属邑分给其弟。汉武帝马上予以批准。有人带头,各诸侯王也纷纷跟随,请求推恩。按照推恩制度,他们的子弟必须由皇帝以“推恩”的名义授封,封土是从诸侯王的领地中分割出去的,而不是朝廷直接掌握的县邑。如此推恩,推到后来,诸侯封地自然越分越小,诸侯的势力日益削弱,再也不足以与朝廷抗衡,只能心甘情愿地接受朝廷的控制和支配,才能生存下去。
从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至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汉武帝共推恩分封王侯178人。有的诸侯王国最多分封为33个侯国,一般的也分封为10多个侯国。
推恩令名义上是皇帝施以恩德,实际上是剥夺了诸侯王的政治、军事权力,缩小了诸侯王的地盘,此后“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数十里”。推恩分封的小侯国,只能“衣食租税”,不再享有政治特权。这就使很多有权有势的诸侯王势力大为减弱,对加强中央集权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要想让诸侯王自行消失,不是一件短期能做到的事情,需要经过几代人的时间。但汉武帝可没这么大的耐心,他要立竿见影,想在自己有生之年解决诸侯王国的问题。在此,他在对待诸侯王的问题上做了两手准备,一边推恩,一边对公然反抗推恩令、图谋不轨的诸侯王施以重锤,一击置之于死地。
淮南王刘安就是抵制推恩令的诸侯王之一,而且他正图谋不轨,伺机举事。
刘安是汉武帝的堂叔,他有两个儿子,即太子刘迁、庶长子刘不害。刘迁是法定的王国继承人,而刘不害及其儿子刘建则得不到尺寸封地,心中十分不满。刘安之所以不推恩,确实是因为有保存实力的想法。早在“七国之乱”时,刘安就想要发兵响应,只是因为操作失误才侥幸逃过一劫。景帝去世后,他以汉武帝的长辈自居,以好读诗、善鼓琴、礼贤下士来收拢人心、求取名声,广致四方亲杰宾客几千人,并积极著书立说,编成《淮南子》一书,大谈道家神仙、修身养性之术,这显然是想与尊儒的武帝唱对台戏。
起初,汉武帝对这位博学善文的堂叔非常谨慎,每每朝见宴会,都是礼遇有加;凡发往淮南的诏令赐书,多由司马相如过目审读后再发出,以免出现纰漏。但刘安一直有夺位之心,他门下的宾客也是经常妄言鼓吹。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秋八月,东方出现了彗星。有门客对刘安说:“先前吴军起兵时,彗星出现仅长数尺,而兵战仍然血流千里。现在彗星长至满天,天下兵战应当大兴。”刘安听了十分心动,下令加紧训练人马,制造兵械,联络四方。同时派聪明过人、能言善辩的爱女刘陵入长安,争取汉宫内应,他自己则日夜与谋士加紧策划、布置。
刘安的同胞兄弟衡山王刘赐也与刘安串通,企图借支持刘安夺取皇位来为自己谋求江淮一带的地盘。他们甚至私下刻制了登基用的天子玉玺和文武百官的印绶,但这次叛乱还没来得及发动就被人告发了,而告发人正是因刘安拒绝推恩而怀恨在心的孙子刘建。
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淮南、衡山二王谋反之事彻底败露,汉武帝召集群臣商议此事,大臣们都认为谋反者应该伏法。结果,刘安、刘赐畏罪自杀,二国被除,淮南国改为九江郡,衡山国改为江夏郡,均收归朝廷。当时卷入叛乱阴谋的株连者达数万人。
第二年,江都王刘建也被卷入此事,同样遭到灭顶之灾。刘建是老江都王刘非的儿子、汉武帝的侄子。他荒淫无道,自知罪大,担心被杀,就让越地女巫诅咒武帝早死。他早就听说刘安想要谋反,一来害怕刘安起兵后兼并他的封地,二来也想浑水摸鱼,抢夺帝位,于是也制作了皇帝的玉玺、将军印等。汉武帝处理刘安案时,有人举报了刘建。刘建拿钱买通一些大臣,得以逃脱制裁。刘安案平息后,刘建以为自己平安无事了,又狂傲起来,出入打着天子的旗帜。汉武帝知道后,立即派人去查证,果然搜出玉玺、官印等。汉武帝十分愤怒,派廷尉张汤去处理,刘建畏罪自杀,江都国改为广陵郡。
经过这一场空前株连大狱,有谋逆迹象的诸侯全部被肃清。汉武帝意识到有必要加强对诸侯王的控制,于是又重申了《左官律》《阿党法》《附益法》,用以限制和打击王国势力。
在“左官”等三法的限制下,诸侯王国的经济实力越来越弱,人才资源趋向枯竭,再也构不成对中央朝廷的威胁。不过,汉武帝仍然不敢掉以轻心,又采取了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国势力的措施。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南越发生叛乱,齐相卜式上书给武帝,愿父子从军,效死疆场。汉武帝下诏表扬卜式,并封他为关内侯,布告全国,号召各诸侯向他学习。但是没有几人响应,全国几百列侯无一人要求从军。汉武帝非常生气,在这一年进行年度祭祀时,他利用“酎金事件”,狠狠整了一下业已无权的诸侯王。
当时,按照汉朝制度,皇帝每年八月都要到宗庙主持大祭,叫作“饮酎”。“酎”是一种在正月开始酿造,到八月饮用的醇酒。饮酎时,所有参加祭祀的诸侯王,都要奉献助祭的黄金,称为“酎金”。
酎金要有一定的分量和成色,数量以百姓人口数计算,每千口奉金4两,人口越多,酎金量越大。这对诸侯王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为了减轻负担,诸侯王便开始偷工减料,以少弃多,以次充好。他们认为这些酎金最终会进入国库,根本分不出是谁献的。这种事以前发生过多次,只是没有当作大事来抓,所以也就混过去了。
在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八月的祭祀中,诸侯王又如法炮制。正在找他们碴儿的汉武帝早有准备,立即抓住此事作为口实。西汉以孝治天下,对祖宗祭祀不诚是最大的不孝,这一罪名不容小觑。汉武帝叫少府官吏测定每个王侯酎金的成色和分量,王侯们大惊失色,面面相觑,但一切已无可挽回。
抓住真凭实据后,汉武帝在九月里宣布:夺去“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的106位王侯的爵位,收其封国归于汉郡。
另外,因无嗣而除国的也有很多,比如清河王刘乘、山阳王刘定、胶西王刘端等。侯国越来越少,到武帝太初年间,高祖刘邦当年封的100多名列侯已寥寥无几。
这样看来,汉武帝不愧是个谋略家,他恩威并施,有效地解决了延续近一个世纪的诸侯王问题,巩固了中央集权的体制。
五、选贤用能
为了巩固皇权、加强中央集权,汉武帝还大胆改革选官制度,直接或间接地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
汉朝建立初期,选官制度很不完善,官吏通常从封建诸侯、军功贵族集团中选拔。上至宫廷的公卿,下至地方俸二千石的长吏几乎都从列侯以下的军功贵族中选任,比如丞相的选用,从高祖到景帝,汉朝12任丞相都是由列侯一类的军功贵族来担任。御史大夫也一样,除晁错是博士出身外,其余大部分都是列侯。这样的选官制度称为选贵制。
当时的官吏选拔还有任子制和资选制。所谓任子制,是指凡俸二千石以上的高级官员,且官龄满三年以上的,可以恩荫子弟一人选入中央郎署为郎。这种制度就是一种变相的世袭制,根本没有改变封建贵族世代为官的现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迹象。
资选制是指根据家庭财产多少而选官的制度,高资为郎,低资为吏。这种制度是文帝兴起的,当时的资选标准为十算,即家产10万钱。到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资历选取标准降为四算,即家产4万钱。从当时的情况来看,10万钱相当于中产之家,4万钱则是中产以下。景帝时,一些家境较为贫寒的人也有机会被选拔为官,算是比文帝时有所进步。
以上几种以富、贵、亲为原则的任官制和选官制虽然也选拔了一些公卿名臣,但没有改变人才参差不齐、滋生弊病的整体现象,还造成众多具有真才实学的人被埋没乃至流失,终身得不到重用的后果。
不过,汉初君臣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尊贤重士的,继承了选贤择能的古代选官用人传统。比如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刘邦下诏说:“上古时代称王称霸、有所作为者如周文王、齐桓公等,都是依赖于贤能之士的帮助。现在汉朝建立不久,需要大批人才帮忙治国安邦,而且到处都有贤能,大家踊跃地站出来为我们出力吧,国家不会亏待大家的。”他这样说的目的是想从社会上广泛选举贤士。
求贤诏由相国转发至各诸侯王,由御史中丞转发到各地郡守,命令他们在自己的辖区发掘人才,必要时还应亲往劝勉,并举荐到相国府,后用公车送到京师,入朝为官。这就是察举制与征召制的雏形。
汉文帝时期,察举制度大体形成。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文帝下诏:“举荐才能出众、品行端方、能以正直的言论进谏之人。”汉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他又下诏:“由地方郡守和诸侯王考察荐举贤能之人到中央来。”并且定下了考试和等第。
但是,由于汉初招贤举士没有被制度化、常规化,自高祖以后到武帝即位的几十年间,只举贤良两次、选举孝廉两次。直到汉武帝时,察举制才完备,相继推出各种规定。
汉武帝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极为重视贤士大夫的选用,他刚即位就派使者用安车蒲轮征召文学家枚乘入仕,只可惜枚乘年迈,死于途中。随后,汉武帝又召枚乘之子枚皋到京城,让他担任只有贵族和高官子弟才有资格担任的高级侍卫郎官。由此可见,少年天子决心改变朝廷中的官员构成,打破军功贵族垄断政权的局面,向贤士大夫、文人术士敞开入仕的大门。
汉武帝屡下诏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大胆改革用人制度,废除旧日取贵、积久致官的陋习,彻底打破列侯拜相制,逐渐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选官系统。这套系统包括两种选官制度:一是察举制,二是太学养士制。
察举制由周代的乡举里选“秀士”和诸侯每岁“贡士于天子”的制度演绎而来,类似于后来的选举制,是通过朝中文武百官的选举与考试相结合的一种选官制度。察举制初分贤良与孝廉两科。
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文帝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初开贤良科;汉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文帝又开孝廉吏。
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即位不久便下令“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并亲自策试。董仲舒上“贤良对策”,提议兴建太学,培养人才,革除陋习。汉武帝采纳了这个建议,并制定了选官用人的方针:“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通一伎之士咸得自效,绝伦超奇者为右,无所阿私。”也就是说,只要有技艺和才能,都可以为国家效力。
这条方针的实施,打破了论资排辈的陋习和军功贵族独占朝廷要职的局面。
汉武帝非常重视察举制,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几次要求郡国推举孝廉、贤良之士,并规定未举孝廉者罪,允许官民上书言政,还下诏表示要将这些“有非常之功”的“非常之人”,破格任用为将相或出使外国的使臣。
贤良科重学识才干,为优秀人才;孝廉科重德行,为模范人才。贤良科通常只在国家有大事时,比如旧主去世或新主初立,或有大庆典、大灾荒等的时候下诏各地选举贤良,不定期选举。孝廉科则定期举行。刚开始时,孝廉科并不被郡守重视,全国各郡中竟然没有一个孝子、廉吏被举进京,汉武帝为此十分恼怒,于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下诏,要求把举孝廉定为郡守考核内容,不举孝便是不奉诏,将以不敬罪论处;不察廉便是不称职,将处以罢官免职的惩罚。从此,各郡国再也不敢懈怠,察举制度终于可以顺利推行。被举的孝廉,多在郎署供职,由郎迁为尚书、侍中、侍御史,或外迁任县的令、长、丞、尉,再迁为刺史、太守等。
汉武帝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官员不荐贤有罪,荐贤有赏,使察举制度进一步得到了完善,渐渐成为汉代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汉武帝一朝,大体上完成了由“功臣政治”向“贤臣政治”或“能臣政治”的转变。
察举贤良孝廉都是由天子下诏举行的,所以又称为“制选”,因一切考核科目均由天子确定,又叫“科选”。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布衣平民,不管是治经还是治诸子百家说,只要经过诸侯王、公卿、郡守的推荐,便可被推举,取得入选竞争权,然后经过上层机构的审查,合格者便可被选任录用。
汉武帝时,举贤良孝廉限定为四科:一是德行,二是经学,三是法律人才,四是行政人才。如此一来,汉王朝的官僚机构成了一个德才齐备的强大部门。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四月,汉武帝又增加了茂材异科。因为当时杰出的军事将才卫青、霍去病及朝中重臣董仲舒、公孙弘等相继去世,而新选拔上来的官员又经验不足、良莠不齐,因此造成了全国大多数官员能力素质下降,国家缺少栋梁之材。汉武帝之所以新设茂材异科,正是为了选拔特异人才。汉武帝认为,凡要建立不平常的功业,一定需要不平常的人才。有的马虽然骑上它时狂暴踢人,但是它能驰达千里;有的士虽然被世俗嘲讽看不起,但他能建功立业。对于这样的人才,关键在于如何驾驭。因此,他下令州郡察举才干足以担任将相及出使绝远国家的茂材异等。察举茂材异等成为两汉时期一种不定期的选官制度而流传下来。
汉代选官制度还有一种叫征召制。征召制其实就是聘任制,朝廷可直接征求召见贤才高士,凡是入围应征的,皇帝要亲自召见,不需要经过策试便可授职录用,进京为官。当时汉武帝对人才的征召主要有两种形式:个别征召和普通征召。
普通征召就是从社会上征召有某种特长和品德高尚的人。比如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汉武帝向各地征召明晓当世政务、熟知古代圣王治国之道的人到朝廷任职,由地方官府供给伙食,并令其随上计的官吏一起到京师;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汉武帝下诏,派博士褚大、徐偃等6人循行天下征召,推举特立独行的君子,到皇帝巡狩所在的地方。这种征召通常一次不止一人,可能有几人、几十人,甚至更多。皇帝亲自面试被征召的人,了解其特长、志趣,然后授予其官职。
个别征召是指征召有特长之人,如枚乘、枚皋、司马相如、鲁申公等人就是如此。
此外还有太学养士制、公车上书制等一系列的选官制。太学养士制是通过国立太学详延天下之士,选拔培养郎吏,是一种教育与选官相结合的制度。公车上书制是指吏民可以乘公车直接到阙下上书言事议政,有特殊才能的人还可以直接上书自荐,朝廷从中选人才,不必擢用或试用的制度。汉武帝对吏民上书极为重视。吏民的上书质朴、直白,能够针砭时弊地提出朝廷中存在的问题。汉武帝在宫中设置了专门机构,以接待这些吏民上书。此事由卫尉一级的公车司马令受理,有时汉武帝还亲自召见公车上书的人。
通过公车上书,汉武帝掌握了许多隐匿的下情,加强了与臣民之间的联系,并且发现、收罗了许多优秀人才,如东方朔、主父偃、朱买臣等贤臣都是这样挖掘出来的,此外还有一些精通医、卜、音律、历算、方术方面的人才。
察举、太学养士是汉代常规化的入仕之道,察举侧重选举与考试,太学侧重读经与考试,能够择优选官。但是,这两种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那就是普通百姓不可能有机会上太学、被察举,这样就容易造成人才流失,而征召制和公车上书恰好能弥补察举与太学养士制度的不足。
在汉武帝的选官制度成形完备后,任子制与资选制被淘汰出局,察举制中的贤良和茂材异等成为郎吏的主要来源,这些贤良官员长期接受皇权的熏陶与培养,对皇权产生了绝对的忠诚。汉武帝根据自己的需要,量才录用,派他们去中央和地方官府任职,为至高无上的皇权效劳,有效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及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比如经学家董仲舒、政治家主父偃、文学家司马相如、军事家卫青,加上公孙弘、韩安国、郑当时等,共同构成了牢固的以皇权为中心的官僚机构,出现了“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兴造功业,制度遗文,后世莫及”的兴盛局面。
六、加强监察
汉武帝大胆改革选官制度,将选拔官吏的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为自己选拔、培养了一大批从中央到地方的忠诚官员。但是,随着职位、权势的变化以及时间的推移,再忠诚的奴仆也有可能发生变化,为此,汉武帝除了命郎署对官员们进行特殊的忠诚教育和训导外,还进一步加强监察,增设监察机关,建立了严密的督责系统,以加强对各级官吏的有效控制。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在中央设置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侍御史等属官,接受公卿奏事,行使监督、检查、弹劾权力;在地方各郡设置监御史,负责监察所辖一郡之官吏士民。这样全国便形成了一个由御史大夫领导的自上而下的监察体系,虽然不尽完备,但业已初具规模。
汉承秦制,在朝廷中仍建立御史系统来执行监察职责。
在“三公”中,御史大夫的官秩最低,丞相、太尉秩皆万石,而御史大夫仅为中二千石;丞相、太尉均佩金印紫绶,御史大夫只佩银印青绶。不过,御史大夫的职权却很大。
秦汉时期的御史大夫具有两种职能:一是作为副丞相,协助丞相处理政务;二是“典正法度”,即监督百官。皇帝的诏书首先下发给御史大夫,然后由御史大夫发给丞相,这就充分体现了他的监察权。皇帝的诏书下达后,百官负责执行,至于他们是否执行、执行得如何,由御史大夫负责监督、审查。很多史料记载,重大案件都要上报丞相、御史大夫处理;百官的治绩也由丞相、御史大夫负责评定。在这些事情上,丞相拥有决定权,但丞相权力的使用、事务处理的过程和结果,都要由御史大夫监督。
为了便于自己直接控制,皇帝往往让御史大夫在殿内办事,别居殿中的御史中丞是其最为重要的属丞。御史中丞执法中殿,是实际上的最高专职监察官,负责纠察百官和丞相,其办公地点设在宫廷中的兰台。御史中丞居于殿内,接近天子,无形中便有了接受公卿奏事的特殊权力。在武帝之前,天子诏书经御史大夫下达丞相,经中丞下达郡守,因此御史大夫有为天子监察百官之责。
但是由于西汉初期,社会几近凋敝,高祖、惠帝、文帝、景帝都实行无为而治,丞相总揽朝政,在中央有御史大夫,在地方上却不设监御史,地方监察事务改由丞相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派人深入各地随机调查。比如,汉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在丞相提议下,朝廷先在三辅地区、后又在其他州恢复监察御史;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因为御史不守法规,下面的官员不能完成职内的任务,文帝便派丞相史出任州官并督察监察御史。
在无为而治政策的治理下,当时社会平静,百姓富庶,郡国并行,似乎也没必要对全国进行监察,但是到汉武帝时期情况发生了变化。汉武帝连年兴兵,大兴土木,造成财政窘困。地方诸侯、豪强也已经成长起来,势力逐渐增强。吏治败坏,官商勾结,甚至连朝廷派出去的监察人员也被牵扯进权钱交易,许多地方民不聊生,怨声载道。人祸加上天灾,部分地方的农民破产严重,流民遍地,阶级矛盾日益尖锐。
鉴于这种情形,汉武帝决定改革监察制度,加强对臣僚的督责。他首先集中监察权,取得对文武百官的直接控制权,即在加官内朝制度中,设“诸吏得举法”,削弱御史中丞的权力,让御史中丞不再经手天子诏书、天下奏章。
诸吏是一种加官,任何官职加上诸吏,就成了监察官,职责与御史中丞相同,可以纠举百官。御史中丞秩仅千石,而诸吏秩中二千石,位高权重。诸吏不定员,可多可少,根据现实需要而定。
汉武帝通过诸吏居中检举不法,将监察大权直接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情况变得愈来愈复杂,诸吏一职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内朝干政、诸吏居中举不法,使御史中丞处处受到掣肘,要职无职,要权无权,无法正常发挥监察百官的作用。结果,豪强趁机而起,二千石长吏相互勾结,相互偏袒,结党营私,横行霸道,最终导致社会动荡、人心惶惶,皇权专制统治出现了严重危机。汉武帝设置监察机构,本来是想将之作为天子耳目,没想到层次增多,反而导致高度的官僚化,使之耳目失灵,群情壅蔽。为了适应越来越迫切的监察需要,汉武帝增设了新的监察机构。
一是绣衣直指。绣衣直指,又称绣衣御史,简称直指、使者,是御史系统中的新职。绣衣直指的具体设置时间没有明文记载,不过班固的《汉书·食货志》中有这样一段话: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于是……直指夏兰之属始出。
白金币铸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五铢钱则是第二年铸造的,再往后推5年,便是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夏兰等人便是在这一年被指命为绣衣直指的,负责查办盗铸金钱的人。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五月,在泰山(位于今山东泰安东北)、琅琊(位于今山东诸城)一带,徐勃等带领农民起义,汉武帝指派暴胜之为绣衣直指,督察郡国。
暴胜之此次奉诏出使,还为汉武帝发掘了两个人才。一是王。一天,暴胜之来到千乘郡被阳县(今山东高青东南),该县县令是济南人王,他从一名小吏经过多年奋斗才升到这个官位。暴胜之认为王办事不力,要将他斩首。王暴怒道:“使君专掌生杀大权,威震郡国,现在再杀一个王,并不能够增加您的威风,不如根据情况有所通融,以彰显您的恩德仁恕,让我尽死力报答您。”暴胜之竟然被他说动了,就没有杀他。回到长安后,暴胜之向汉武帝推荐了王,王被征为右辅都尉,守右扶风,从此踏上坦途,后来官至丞相。
另一个人是隽不疑。隽不疑,渤海(今河北沧州东南)人,自小学习《春秋》,造诣很高,且为人刚正,进退有礼,成年后任渤海郡文学。暴胜之经过渤海时,听说郡文学隽不疑品学兼优,便让人请来见面。隽不疑初次来见暴胜之时,头戴进贤冠,腰挂宝剑,褒衣博带。暴胜之的门吏让他解下佩剑,他说:“剑是君子的武器,是用来保卫自身的,不能解下,请你们退下。”门吏向暴胜之汇报后,暴胜之准许他佩剑上堂。隽不疑进来后,暴胜之见他仪表堂堂,忙起身相迎。二人坐定后,隽不疑说:“我居住在海边,久闻暴公子威名,现在才有幸见到。大凡做官的,如果太刚强就会受挫折;如果太柔和就会被罢免,应该用恩惠来推行威信,然后建立自己的功绩,远扬自己的威名,这样就能永远享受皇上的俸禄。”暴胜之深以为然,于是恭敬地采纳他的告诫,并上表将他举荐给汉武帝。汉武帝用公车征召隽不疑,拜为青州刺史,隽不疑后升至京兆尹。
继暴胜之后,出任绣衣直指的还有江充等人。武帝下诏让江充负责督察三辅盗贼,监察贵戚近臣奢侈逾礼的行为。事实上,江充对一切违法之事都可以纠举。这是为了加强对京师和三辅的控制而采取的非常措施。
不过,绣衣直指并非常设机构,只是在遇到大案要案时才临时指派人担任,事情结束后就罢免。
二是丞相司直。西汉初期,丞相府的最高官吏是史,秩四百石。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新设长史,为丞相府的总管,秩千石。史和长史的官位都较低,如同丞相的仆人。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汉武帝新设司直,掌佐丞相监察,检举不法。这项权力本来属于丞相。灌夫和他的家人、宾客横行不法,丞相田蚡奏请调查此案,汉武帝说:“这是丞相的职责,何必请示?”设置司直后,这项权力就归司直了。司直秩比二千石,是秩二千石中档次最低的一级,上面还有二千石、直二千石、中二千石。但是每次朝会,司直却位居中二千石之前,即位于丞相、御史大夫之后。丞相司直拥有与御史中丞同等的权力,无所不纠。
三是司隶校尉。司隶校尉原是军官的名称,地位在将军之下,初设于周朝,是负责治安的司寇的属官,职责是率领狱卒捕盗、巡察。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汉武帝增设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持节,率领中都官徒1200人为司隶兵,捕巫蛊,督察大奸猾,负责三辅、三河(河南、河内、河东)、弘农地区的监察。汉武帝之所以设司隶校尉,是因为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丞相公孙贺父子、阳石公主等贵戚都陷入巫蛊案,第二年卫皇后、太子刘据也陷入巫蛊案,为了查明案情,才特设此职。司隶校尉督察的对象包括贵戚、丞相等高官,具有直属皇帝、直接受皇帝指挥的特殊身份,因而可以无所不纠。
绣衣直指、丞相司直、司隶校尉三者共同组成了中央监察系统,三者相互鼎立,相互监督,同时又都受制于内朝诸吏,这样,汉武帝就严密地控制了百官的一言一行。
此外,又设有十三部刺史。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监察、控制,强化中央集权,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汉武帝设置十三部刺史,即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域,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
据相关史料考证,汉武帝时期,全国有司隶校尉和十三州刺史共十四部,其中司隶校尉部辖京师附近七郡,其余十三州刺史部所监隶的郡国,分别是:
豫州刺史部,监三郡一国,即颍川郡、汝南郡、沛郡,梁国,辖境约相当于今淮河以北、伏牛山以东的豫东、皖北地。
徐州刺史部,监三郡四国,即琅邪郡、东海郡、临淮郡,泗水国、广陵国、楚国、鲁国,辖境相当于今江苏长江以北和山东东南部地区。
青州刺史部,监六郡三国,即平原郡、千乘郡、济南郡、北海郡、东莱郡、齐郡,胶东国、高密国、菑川国,辖境相当于今山东东部、北部和河北吴桥县地。
兖州刺史部,监五郡三国,即东郡、陈留郡、山阳郡、济阳郡、泰山郡,城阳国、淮阳国、东平国,辖境相当于今山东省西南部及河南省东部。
冀州刺史部,监四郡六国,即魏郡、巨鹿郡、常山郡、清河郡,广平国、真定国、中山国、信都国、河间国,赵国,辖境相当于今河北中南部、山东西端及河南北端。
荆州刺史部,监六郡一国,即南阳郡、江夏郡、桂阳郡、武陵郡、零陵郡、南郡,长沙国,辖境相当于今湖北、湖南两省及河南、贵州、广东、广西的一部。
益州刺史部,监八郡,即汉中郡、广汉郡、巴郡、蜀郡、犍为郡、越巂郡、牂柯郡、益州郡,辖境相当于四川折多山、云南怒山、哀牢山以东,甘肃武都、两当和陕西秦岭以南,湖北郧县、保康西北、贵州除东边以外地区。
扬州刺史部,监五郡一国,即庐江郡、九江郡、会稽郡、丹阳郡、豫章郡,六安国,辖境相当于今安徽淮水和江苏长江以西及江西、浙江、福建三省,湖北英山、黄梅、广济,河南固始、商城等县地。
朔方刺史部,监四郡,即朔方郡、五原郡、西河郡、上郡,辖境相当于今银川至壶口的黄河流域,北托阴山南北,南迄陕西宜川、宁县一线。
交趾刺史部,监七郡,即南海郡、郁林郡、苍梧郡、交趾郡、合浦郡、九真郡、日南郡,辖境相当于今广东、广西的大部和越南的北部、中部。
凉州刺史部,监十郡,即安定郡、北地郡、陇西郡、武威郡、金城郡、天水郡、武都郡、张掖郡、敦煌郡、酒泉郡,辖境相当于今甘肃、宁夏和青海湟水流域,陕西定边、吴旗、凤县、略阳等县。
并州刺史部,监六郡,即太原郡、上党郡、云中郡、定襄郡、雁门郡、代郡,辖境相当于今山西大部和内蒙古、河北的一部。
幽州刺史部,监九郡一国,即渤海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今河北省平县)郡、辽西郡、辽东郡、玄菟郡、乐浪郡、涿郡,广阳国,辖境相当于今河北北部、辽宁大部分及朝鲜大同江流域。
以上十三州部刺史与司隶校尉所监三辅、三河、弘农共103个郡国,形成了一张严密的监察网,使全国上下的文武百官都处于监察之中。
十三部刺史,禄六百石,按照皇帝诏令中规定的条文来监察州郡,内受御史中丞的总领督责,其管区称为刺史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中对十三部刺史监察的具体内容有记载:
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
所谓六条问事,是指在规定的六条范围内,刺史有权监察、询问有关事项。这六条是:
第一,地方上的强宗豪右所占田地、住宅超过规定,以强凌弱,借众欺寡者,可问;
第二,二千石大官不遵照皇帝诏书和国家典章制度,损害民众利益以满足私利,侵犯百姓,聚敛为恶者,可问;
第三,二千石大官不认真审理有疑问的案件,草菅人命,仅凭自己喜怒滥施刑罚,害得百姓活不下去,发生了灾害却谎报吉祥,可问;
第四,二千石大官在选拔人才时徇私舞弊,把自己喜欢的坏人捧上来,把自己讨厌的有才能的人压下去,可问;
第五,二千石大官的子弟凭借父辈的权势,在地方上横行不法,犯了罪又包庇下来,可问;
第六,二千石官员不尽心公职,反而与当地豪强勾结,收取贿赂,贪赃枉法,可问。
从以上六条可知,十三部刺史的监察对象主要是二千石级别的郡国守相及其子弟、豪强大族。对二千石长吏重在监察他们是否恪守诏令,是否公正地行使职权;对他们的子弟重在监察是否依仗父兄权势谋取私利;对豪强大族重在监察他们是否兼并民田,欺凌弱民。六条规定之外的事,刺史不得过问,否则就是越权。
刺史们每年秋八月乘传车巡行所属郡国,搜集到不法官吏作奸犯科的真凭实据之后,于年底返回京师报告。
十三部刺史脱离了皇帝的诏命就难有作为,说明他们是皇帝的忠实爪牙,只知俯首听命,没有一点独立性。汉武帝通过对监察制度的加强和完善,使天下形成了一张严密的监察网、控制网,将整个国家收入他的掌控之中,大大强化了中央集权。
七、严刑峻法
汉武帝以尊儒术和重法治相结合来治理国家,但是他的治国思想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外儒内法”,就是披着儒家“仁义道德”的外衣,骨子里却是“严刑峻法”。据《资治通鉴》记载:
上招延士大夫,常如不足。然性严峻,群臣虽素所爱信者,或小有犯法,或欺罔,辄按诛之,无所宽假。
汉武帝时期,法令严密,官吏动辄触禁;又量刑偏重,往往处以极刑。所杀之人,有的罪有应得,有的却罪不至死,这一点在诛杀丞相上表现得最为明显。
汉武帝之前有13位丞相,他们中有5人寿终正寝,2人降为太子太傅,5人被免职,1人留任到武帝时期,没有一人被诛杀,而武帝时期的丞相似乎没有一个落得好下场。
先说丞相李蔡。李蔡,成纪(今甘肃秦安西北)人,秦朝名将李信的后人。文帝时期,李蔡为郎官,到景帝时官至二千石,汉武帝即位后被拜为代国国相。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李蔡被任命为轻车将军,随卫青北伐匈奴,因功被封为乐安侯。李蔡从此弃武从政,于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被任命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授银印青绶。次年丞相公孙弘病逝,李蔡替补为丞相。李蔡在丞相任上碌碌无为。第四年,汉武帝赏赐阳陵附近一块20亩大小的墓地给他。阳陵是景帝的陵墓,汉武帝这样做是把李蔡看成先帝旧臣,让他死后入葬阳陵墓区,这对臣子来说是一种极大的荣耀。但李蔡不知珍惜,反而起了贪念,偷占了3顷,卖了40万钱。后来他又在阳陵神道旁边私自圈占了1亩土地,作为他的墓址。汉武帝知道后大怒,下诏将李蔡关进大牢。李蔡接到诏书后马上自杀了。
如果说李蔡之死是罪有应得,那么庄青翟的死就有点冤了。
庄青翟是汉王朝开国元勋庄不识之孙,庄不识随刘邦南征北战,战功赫赫,被封为武强侯,后庄青翟承袭了这一爵位。汉武帝即位后,庄青翟被任命为御史大夫。窦太后去世,庄青翟奉旨办理丧事,因不合汉武帝的心意,被免职。几年后,汉武帝又任命他为太子少傅。李蔡死后,汉武帝晋升庄青翟为丞相。
四年后,文帝的陵园被盗,汉武帝大怒。庄青翟也觉得自己有责任,便邀御史大夫张汤一起向汉武帝请罪。但张汤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应该由庄青翟一人担着。庄青翟谢罪后,汉武帝让御史查办追究庄青翟的责任,张汤负责办理此案,给庄青翟加了一个“见知故纵”的罪名。庄青翟一时惊恐万分,这个罪名按汉律与窃贼同罪。如果这个罪名成立,他就死罪难逃了。
当时庄青翟手下有三位长史——朱买臣、王朝、边通,这三个人过去的官职都比张汤高,张汤升为御史大夫后屡次兼任丞相职务,常常借机欺负压制他们。因此,他们内心都很怨恨张汤,现在见丞相庄青翟即将受到张汤的诬陷,他们实在无法忍受,就去见庄青翟,对他说:“张汤起初和你约好一起向皇上谢罪,后来却出卖了你。现在又用宗庙之事控告你,这是想取代你做丞相啊。我们知道张汤的不法隐私。”他们手中确实掌握了一些张汤不轨的证据,比如张汤把一些国家机密泄露给身边的田信等人,田信又把这些机密卖给商人,赚了钱后与张汤平分,等等。于是,庄青翟与三位长史一起上奏揭发张汤。汉武帝大为震怒,责问张汤,起初张汤不服罪。这时,御史中丞减宣也上奏揭发张汤的不法行为。汉武帝更加恼火,认为张汤狡猾奸诈,竟当面欺骗自己,便多次派人按记录在案的罪证审问张汤,张汤仍然说自己没有罪。汉武帝派赵禹审问张汤,赵禹一见张汤便责备道:“皇上哪能不知道情况?你办理案件时,有多少人被诛灭家族?现在人家告你的罪状都有证据,皇上难以处理你的案子,想让你设法自杀,何必狡辩呢?”
张汤这才彻底绝望,提笔给汉武帝写了最后一道奏疏:“张汤没有尺寸之功,起初只是一个文书小吏,承蒙陛下厚爱才得以位列三公,今无法推卸罪责,然而阴谋陷害张汤的罪人是三位长史。”写完张汤就自杀了。张汤的子弟想厚葬他,他的母亲愤怒地说:“张汤是天子的大臣,遭受恶言诬陷而死,为什么要厚葬呢?”于是就用牛车拉着棺材,没有外椁,草草安葬。汉武帝得知此事后,说:“没有这样的母亲,生不出这样的儿子啊!”他对张汤的死深感惋惜,下令追查此案,将三位长史全杀了。丞相庄青翟也被迫自杀。
同样冤死的丞相还有公孙贺。公孙贺在被迫接受丞相印时就曾感叹自己性命堪忧,结果不幸被他言中。公孙贺出任丞相后,他的儿子公孙敬声代父为太仆。这是一个地道的纨绔子弟,自以为父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母亲又是皇后的姐姐,自己在皇上身边侍奉多年,便骄横无比,无视王法,挪用北军军费1900万钱。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因事情败露,公孙敬声被捕入狱。当时汉武帝正在通缉阳陵大盗朱安世,公孙贺主动上疏奏请由他办理此案,逮捕朱安世以赎自己儿子的罪,汉武帝同意了。后来公孙贺成功抓到了朱安世,朱安世听说丞相逮捕他是为了给儿子赎罪,恨恨地说:“丞相把祸事引到自己家族里了。我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罪过就是用尽终南山的竹子也书写不完,也不在乎多一条诬陷之罪。”他在狱中向汉武帝上了道奏折,揭露公孙敬声与汉武帝的女儿阳石公主私通,并在皇帝专用驰道上埋藏木人以诅咒皇帝等罪行。汉武帝阅后怒气冲天,严令穷究其事。就这样,公孙贺父子被逮捕下狱,处死,公孙贺一家被满门抄斩。
从几位丞相之死可以看出,汉武帝尊儒的背后是以严刑峻法来管理属下的。这还表现在他任用酷吏上。
为了使《汉律》能够彻底执行,强化中央政权,汉武帝选拔了一大批铁腕人物来运用、执行法律,打击诸侯王叛乱、豪强、商人、农民起义,史称“酷吏”。
张汤便是酷吏的代表人物之一。张汤是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他的父亲曾经担任长安丞。有一次父亲外出,让张汤在家看门。父亲回来后,发现家里的肉被老鼠偷吃了,于是对张汤大发雷霆,用鞭子打了他。事后张汤掘开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并找到了老鼠吃剩的肉,然后立案拷打审讯这只老鼠,并记录审问过程,彻底追查,并且把老鼠及其吃剩的肉都取来,罪名确定,将老鼠在堂下处以磔刑。
他的父亲看到这一情景,又见判决辞如同办案多年的老狱吏所写,非常惊讶,于是让他学写断案的文书。父亲死后,张汤做了长安小吏,曾为守城内史府的下属,由宁成介绍给丞相府,为丞相史,后来又经丞相田蚡推荐,补侍御史。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汉武帝命张汤治陈皇后巫蛊案。所谓“巫蛊”,就是埋木偶人于地下,诅咒害人的一种巫术。迷信的汉武帝疑心陈皇后要诅咒他。
张汤接了这个案子后,不敢不用心。他见汉武帝不是一般的愤怒,心里明白皇上不仅是在疑心陈皇后,同时也因为她年老色衰,想利用这一事件趁机铲除陈皇后。
张汤心中暗喜,他知道只要自己下得了手,不仅能讨皇上欢心,而且能加官晋爵。第二天,张汤升堂,他用尽所有刑罚,陈皇后终因忍受不了酷刑,屈打成招。
张汤捧着带血的口供,连夜奔到皇宫交差。汉武帝看后点头赞许,马上下令把陈皇后的亲属等一并擒获。这一案件共判处300多人死刑。张汤也因此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升为太中大夫。
此后,为了讨取皇帝的欢心,张汤更加仔细揣摩皇帝的意图,以皇上的好恶为是非准绳,玩弄刀笔,随意解释法律条文。凡遇到疑难案情,他必定奏上不同的处理意见,任由汉武帝选择,然后再确定处理方式。他说:“这是天子之意,不是臣下高明。”
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汉武帝拜张汤为廷尉,掌司法平狱,审断郡国议定报请的疑罪。当时汉武帝正醉心于儒术,一心提倡经学,而且董仲舒已致仕,汉武帝多次派遣张汤亲自到董仲舒家中咨询天下得失。董仲舒以万能的《春秋》为审案依据,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然后提供给廷尉作为决狱的标准。张汤由此受到启发,奏请汉武帝以博士弟子补廷尉史,附会《尚书》《春秋》经义治狱量刑。
《尚书》《春秋》经义集中体现了统治者的道德观念和统治意志,以此为标准来治狱,也就抛开了一切法律束缚,可以随心所欲地镇压臣民。汉武帝认为这是一个颇有新意的创举,于是马上将其制度化。文雅的历史学家称之为“以礼入法”。
所以,“阳儒阴法”的汉武帝没有将先秦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精神发扬光大,而是将儒家的“亲亲、尊尊”的血缘宗法观念与法家以严刑峻法治民的思想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社会怪胎。
张汤是善于揣测皇上心意的高手,如果汉武帝有意宽释某人,他就交给平和的监吏审理;如果汉武帝有意严惩某人,他就交给苛酷的监吏审理。遇有疑难案件,他必然事先向汉武帝报告,并为之理清头绪,得到允许后再书于法令《谳法挈令》,以作为日后量刑的标准。
在审理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三大谋反案中,张汤穷究党羽,任意杀戮。他最痛恨地方豪强,必舞文巧诋,而对羸弱之民往往呵护有加。他拜访诸公卿大僚不避寒暑,对故人子弟为吏者及其“穷兄弟”,也给予很多照应。因此,张汤虽然用法苛酷,仁义之声却传于朝野,与“阳儒阴法”的精神完全一致。这也使张汤越来越得到汉武帝的赏识,他将儒、法这一软一硬的两把刀子挥舞得非常娴熟,忠心耿耿、绞尽脑汁地为君王剪除异己、镇压百姓,在君王的周围架起了一道密不透风的刀山。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汉武帝提拔张汤为御史大夫。当时北部边塞,长城内外,农业文明的保护者汉军正与游牧文明的代表匈奴连年大战。在汉军的沉重打击下,游牧文明的前沿开始崩溃,浑邪王率数万兵马投降汉朝。适逢山东水、旱连年,人民背井离乡,兴兵、安降、赈灾,要粮、要款、要车马,奏章如潮水般源源不断地涌到京师。汉武帝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不知该如何应对。
张汤不愧是股肱之臣,给汉武帝想出了一系列的好办法:请铸造银钱和五铢钱,垄断天下的盐铁经营权,打击富商大贾,发布告缗令,铲除豪强兼并之家的势力。
在张汤的帮助下,汉武帝广开财路,大发利市。但是,这条“黄道”并非一帆风顺,富商大贾、豪强大族纷纷表示反对,许多奸吏也趁此机会贪赃枉法,侵吞获利。
因此,汉武帝授意张汤严厉镇压。大司农颜异对铸造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差很大的皮币持反对意见,汉武帝为此很不高兴。颜异的宾客曾在颜异面前批评汉武帝的这些措施,而颜异身为九卿,见措施中有不当之处,却不入朝当面阐述自己的意见,反而加以“腹诽”。张汤察觉了汉武帝的心意,以这个罪名论定颜异死罪。
此事震惊朝野,白发苍苍的汲黯质问张汤:“你身为朝廷九卿之一,上不能继先帝的功业,下不能化天下之邪心,让你这样的人来当政,百姓们真是没法过日子了。”
张汤不理他,径自走了。后来,有人启禀汉武帝,问大司农位居九卿被张汤判为腹诽罪处死的原因是什么,汉武帝便让张汤自己回答。
张汤说:“皇上,腹诽罪就是论心定罪,臣问大司农颜异对皇上颁布的农桑法令有何意见,他嘴唇动了动,虽然话未出口,但臣可以断定他心里对朝廷不满,所以判他死罪。”这以后就出现了“腹诽之法”。办案量刑根本不用证据,只需要说你“腹诽”君主就足够横尸东市。
一时间,朝野上下布满了血腥之气,百姓有冤无处申诉,苦不堪言。
酷吏中还有一个叫杜周,他被张汤欣赏,然后举荐为廷尉的南阳酷吏。杜周一年办理上千个案件,大的案子能同时逮捕株连几百人,小的案子也要牵连几十人,远者几千里,近者数百里。被拘捕到廷尉府的人,凡是不服的,都要加以黥笞刑讯,按事先规定的罪状认供,大部分被诬告为“不道”以上的罪名,判以死刑。
丞相公孙弘曾多次称赞张汤,对汉武帝更是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只有敢作敢为、刚直不阿的汲黯,仍然对朝政横挑鼻子竖挑眼。他虽然被张汤和公孙弘排挤出朝,但仍然公开宣言:御史大夫张汤对皇上极尽溜须拍马之能事。
当然,汲黯一个人的抗议根本无济于事,酷吏们因为有天子撑腰,依然肆意而为。张汤奏事时喋喋不休,汉武帝听得入迷,竟然连饭都忘了吃。丞相名存实亡,汉武帝处理内政外交时只听张汤一个人的意见。酷吏政治完全形成,君主专制稳若磐石,安如泰山。
《汉书·酷吏传》中立传的酷吏有14人,汉武帝一朝就占了9人,他们是宁成、周阳由、赵禹、义纵、王温舒、尹齐、杨仆、咸宣、田广明。加上单独立传的张汤、杜周二人,汉武帝一朝的有名的酷吏就有11人。
酷吏们以皇权为后盾,以酷杀而著称,不仅诛杀地方豪强大族,也穷治犯罪官吏。他们的活动,对于抑制豪强地主的气焰,加强专制皇权,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是有一些酷吏也绝对不是清官廉吏,他们往往以酷行贪,以酷掩贪,这既是他们聚敛财富的主要方式,也是这一时期贪官的重要特点。因此,一批豪强地主被打下去了,一批酷吏贪官却滋生起来,这是汉武帝没有预料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