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凡例

一、 本書所收人物,上起自隋入唐而主要事迹在唐代者,下至五代十國入宋而主要事迹在入宋以前者。全書收入近二千七百人。

二、 本書人物編排次序,首列唐代諸帝及后妃、宗室、王子、公主,次列唐代各朝人物,再列五代諸帝及家人、五代人物、十國人物,均以活動時代先後爲序;末列不易確定具體時代者,則以所出資料之年代爲序。

三、 本書以人爲目,每一條目均加以編號,主要事迹依時間先後爲序排列,年代不詳者則大體按類編排。

四、 本書所收資料,一事而涉及數人者,悉列於主要人物名下,其他人物處則酌情以參見法提示。

五、 本書不録正史,蒐採範圍以唐宋人撰雜史、傳記、故事、小説爲主。與正史記載類同之資料,其成書在正史之前者則録入,以見正史來源;其成書在正史之後而顯係採自正史者則不收。明清以來資料,除真實可信、未見更早記載者外,一般不再收入。類書從嚴。

六、 本書不録志怪、傳奇或語涉迷信之荒誕記載,其記録名人佳話與反映社會風氣者,則酌情採用。

七、 本書於每條後均注明出處。記載相近者,僅録其首出文字或記述較完備者,其他則將書名卷次附後。

八、 本書採録書籍,選較好版本一種爲主。一般僅録原文,不作校勘。遇有顯誤者或異體字、避諱字等則徑改。誤文加圓括號( ),改正或補足文義之字加方括號〔 〕。偶有考辨,則附於後。

九、 書後附引用書目表,凡原書已佚、佚文僅見於他書引録而未單行者,則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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