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叁月

MARCH 叁月

☼几首小情诗 ☼梦见的人,醒来就去见他 ☼不懂欣赏一个人的好,你就休想拥抱爱 ☼你敢不敢,与我相互亏欠 ☼爱情的模样:狼吞虎咽,百看不厌 ☼没辙!手把手教你怎么找对象 ☼不好意思,我的人生必须恋爱 ☼吃过的每顿饭,都提醒我爱过你

几首小情诗

野象小姐

桃子刨冰

第一口总要深呼吸的

那种温度像心上人给你个冷脸

一触即发的哆嗦

夏夜突降大暴雨

我在冰店遇见你

别慌,追涌上来的桃子味

一下子释放一泳池的清甜

勺子舀下,切开粉红果肉

必须沁入每一片刨冰碴碴

草莓太惹眼,杧果太普遍

车厘子洋气是洋气,但贵

桃子与刨冰的夏日CP

不惭愧地说就是我配你

莫吉托酒

莫吉托是船长的酒

你想载谁驶向哪里

又或者更愿意在加勒比

将这杯黄瓜薄荷汽水酒

你我,痛饮

西瓜

吃西瓜的时候,不只是在吃瓜

而是,看剧、乘凉、想你

一个一个夏天

甜腻腻的秘密

想看星星,萤火虫窜不停

想偶遇你,你只给我背影

冰汽水儿

握手里,“滋滋”

撬开盖,“扑哧”

灌一口,“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透过玻璃瓶看你

球服上“7”鼓鼓的

流川枫是11号,但我比较喜欢7号的你

有人抛给你脉动,你只喝我送的冰汽水

落日余晖落在你肩膀

它们和夏日一起发亮

梦见的人,醒来就去见他

“那个人都入了梦,你还在等什么通关口令呢?”

野象小姐

我很少做梦。如果半夜打雷闪电,一概不知。睡得别提多实了。大学时,汶川余震波及我们学校,饮水机晃倒了,室友惊慌地往外蹿,拍不醒我,我嘟囔了一句“小点声呀”,翻身继续睡。长辈说这是福气,“牛鬼蛇神休想入梦惊扰我”。

于是,我也无缘见故人。

做梦技能为零,唯一记得的一个,几乎耗尽我毕生美貌与才华。梦里我和喜欢的人去露营。下雪的山顶,头顶是漫无边际的星海。他升篝火,我们穿着厚冲锋衣,盘腿坐下喝温热的酒。他是科幻迷,我说我早年小说写过“梦中梦中梦”结构,后来好几部科幻电影导演学我。他哈哈大笑说那你很红哦。

我问,明天你几点飞机?他说,先别提明天呗。

醒来太郁闷了。那种话他绝对不会说,他最在乎“明天”了。

都说见面不能改变什么,相见不如怀念。但话说回来,现在已经形同陌路,情况不会比这更糟。大不了见完再拉黑。重要的是,此时此刻你想见的人是他吧。

由于种种误会,我们断了联系。我很,醒来没敢去找他。告诉自己要优雅、要高贵、要宠辱不惊,后来就更没勇气了。

我们被孤独吞噬,努力沉浮,羞于成为太感性的人。好像谁先表达想念,谁先缴械投降,谁就输。拜托,梦醒更添烦恼。被这不退不进的爱煎熬,赢了体面又有多了不起呢?

我对自己的胆小感到无力。天越来越冷,人人渴望冬天来临捂一杯热茶。醒来不去见,我们活着的诗意就消失殆尽。麦克斯·埃尔曼在他的一首诗《我们需要的》中写道:“对待自己温柔一点。你只不过是宇宙的孩子,与植物、星辰没什么两样。”

梦见故人,也是“生活暂停键”的提醒。去见他,或许只是吃顿饭。最坏的打算是无话可说,又甚至连邀约也被拒绝。如果你们开撕,恭喜你还有戏,互撕需要热情啊。如果反目成仇,拉黑拉黑拉黑。拉得腻了这个人也无关紧要了。

记得《星际迷航》导演艾布拉姆斯曾说,年轻时曾迷恋《超级玛丽》,把看到通关界面风景当成毕生重要的事。有一天他的超级玛丽有20条命,却卡在了一片云里,他跳啊跳,只剩下5条命!他气急败坏,冒死再试,终于只剩最后一条命的超级玛丽通了关。可是,他好沮丧,因为只顾通关,忘记了欣赏那来之不易的通关界面。

原来只有耐心,才配得上最美的人生游戏通关风景。

生活很艰辛。想梦见谁还不一定如愿。那个人都入了梦,你还在等什么通关口令呢?

谈恋爱真的好好哦。

5月去上海了一趟。5月不恋爱,对不起5月天。男生长久地看着喜欢的人,慢慢笑起来的样子好酥哦。

安东尼说晚上9点没什么事就一起吃饭,还有两个朋友。见面给我一个大拥抱。他穿了件软糯的黑色高领毛衣,我说这么厚热不热。他说我是突然飞来上海的,没来得及好好收拾行李,没带什么衣服。

我打趣,为爱走天涯?

他说是啊。哈哈哈。

我夸他皮肤好,人也精神,恋爱中的人果然很滋润。我们喝了点酒。聊天时他一直盯着他喜欢的人看,那眼神太粉红了。

回去时,他打车顺便载我。我说看你恋爱,我也想恋爱了。他莫名其妙拍了下我胳膊肘子:“传输恋爱能量给你。”

好幼稚哦,又不是动感冲击波。哈哈。蹭着他的毛衣觉得上海的夏天快到了。他掏出手机放了首Heartbeats。我说看你手机歌单就知道这个人在恋爱。他说是吗,又乐了,转头看了一眼心上人。

这狗粮吃得心服口服。由衷感叹喜欢一个人一定要飞奔去跟他说有多喜欢啊。那种坦坦荡荡、光明正大、金光闪闪的恋爱感觉,太美好了。不要把时间浪费在互相猜疑上,浪费在午夜憔悴上,浪费在号啕买醉上。

晚上预订的民宿在宋园路上。下车独自走了一段。这一带马路极安静,空旷没车,树影绰绰。去便利店买了冰激凌,借着微醺,心要飞起来了。

许多人爱得不明不白。

知道吗?暧昧很棒,但恋爱更棒啊。梦见一个人,可想而知有多喜欢,只是你自己不肯承认罢了,请一定要飞奔到他面前去说喜欢。

想跟你手牵手走在大马路上,不遮遮掩掩,迎面走来一个人你也不松开我的手。

我们可以去旅行,去吃好吃的美食,去吹一吹不同城市的夜风。

不论是在梦里还是梦外,都去愉快地浪费时间。

不懂欣赏一个人的好,你就休想拥抱爱

“你刚好能欣赏我的利落,我刚好能欣赏你的和和气气。”

野象小姐

魏老师讲,某部美国老电影里,两个刚毕业的穷记者互相喜欢。忙完采访去餐厅吃饭。女孩吃不饱,她从兜里掏出一颗螺丝钉丢进汤里,如愿地让服务员换了一碗新的,继续津津有味地吃。

救命,太尴尬了!在喜欢的人面前好歹装一下嘛!男生也许会想,咦……好失态。

可是,男记者做了一个超有风度的可爱举动。他对女孩耳语:“Hey,你还有螺丝钉吗?”

我们项目中负责财务的阿珍姐,除了严谨认真的职业气质,私下聊天,举手投足间都是藏不住的亲切、天真和善意。有一回周末,我们在花卉世界的仓库开会。她先生来看她。空间内有许多植物盆栽围绕着我们,文竹、铜钱草、多肉、薄荷,高高低低、茂茂密密,地上全是泥土……进进出出人都踮着脚,杂乱无章。

会议结束,我们看到她先生安安静静地背着手在欣赏长势喜人的植物。他悄悄把地扫了,把地板上黏着的一块巨难看的大胶纸铲干净了,桌子、椅子、箱子归顺整齐。

阿珍姐说,我先生很爱养这些。我们每年春节去花市,他负责挑、买、养,还害羞地说:“我很笨的,养植物我不会,养什么死什么。”

后来,他俩离开。阿珍姐又一路小跑回来捏着一包抽纸,说“哎呀,我先生说咱们这里没有纸,我从车里拿一包放这里了”,小跑着挥手再见了。

养植物需要耐心,我不会所以你很会。

我周末加班,你不抱怨,有空就来陪我,没空也没事。

我忙我的,你就自得其乐,把一切料理好,安安静静刷存在感。

这样的先生也经常被诟病“小男人”“太居家”“格局小”。不过,过日子是你和我两个人,你刚好能欣赏我的利落,我刚好能欣赏你的和和气气,这不是最温暖、有序、恒久的情感吗?

要知道,一切人格都是有好有坏的。

一个人很强势,颇具攻击性,那他做事大概利落漂亮。

你担心他花言巧语,也许他当初吸引你的就是聪明睿智。

如果他刚好很磨叽,很慢动作,我猜他有耐心、好脾气。

我们常常在恋爱、朋友、亲子甚至宠物这些亲密关系中失去耐心。处着处着,觉得对方没有刚开始有意思了。那么,你为什么记不得当初是如何被深深吸引的呢?

千万不要成为挑剔又无用的人。理想主义者最危险,不知不觉就变得挑剔招人烦了。我以前写过,你遇见A就是A,遇见B就是B了。错过就重来,失去就拜拜,但是你不可能一直有选择权。没有逾期不候,也没有此生真爱。

缘分就是这么简单、随机、粗暴的事。

周迅有一首歌唱道:

这世界唯一的你,

温暖着我不安的心,

你拥有最善良的眼睛。

不喜欢“Mr.Right”“100%女孩”言论,仿佛上帝为每个人配对好了另一半,当Wi-Fi信号强劲,电力满格,总会在一个罗曼蒂克的时间连接上。

最魔幻、最酷的,是分享这世界所有喜悦与不堪。

我们都努力去不断发掘身边的人新的闪光点吧。

而他一定总有新的闪光点。

你敢不敢,与我相互亏欠

“相爱必有遗憾。”

野象小姐

过年回家见高中闺密,她与小5岁的男生在交往。当时心中弹屏是“天哪天哪天哪”。打趣她,看,年纪大了知道新鲜肉体的价值了吧。她说现在还没跨过心中障碍。常常在男朋友搂她时冷不丁冒一句:“你小学一年级时我六年级哎,你的红领巾搞不好是我系的。”

男朋友平时爱看车,她说,你要更努力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生活。人家买了块奢侈品牌男表,过了三天,她提问,那么现在它带给你的快乐,还像当初你渴望它一样吗?

我耳边仿佛飘来面试考官的声音,你的职业规划是什么?对未来有哪些期许?我们会考虑,三天后再来吧……

我震惊地问:“姑奶奶你谈恋爱好好的,为什么要教他做人?遇到一个俊朗乖巧舒心的男子不知是转发了多少锦鲤才修来的运气。”她说,如果因为自己影响了他的未来,会很歉疚。

好想揪住她的衣领告诉她,他选择与你在一起,没有被威逼利诱,没有刀架脖子,是因为非常喜欢你吧。他是成年人,不是任何人的乖宝宝,有自己的判断与认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也是他需要学习的功课。

他的未来你别操心,你就安心负责让现在美妙吧。

电影《爱情与灵药》中,麦琪得了帕金森病,害怕牵连J的人生,因此主动拒绝与他继续相爱,因为这种病会偷走他爱她的一切——她的身体、微笑与记忆。她迟早不能自己穿衣,他还要清理她的粪便。

摊上这事儿,换谁谁糟心。J经过挣扎,从大巴上把她拦下来。她哭着说:“我需要你胜过你需要我,这样不公平。”

不知道最终J是不是能永远爱下去,不离不弃,也不知道麦琪那一刻扑进他怀中,是敞开患病的自卑心相信男人会真的兑现承诺,还是仅被那一刻的幻象打动,甘愿沉沦。这像一针爱情麻醉剂。

爱啊,人生啊,原本就很虚无寂寥啊。你会因为老了无法下床、屎尿不禁,而在青春时拒绝璀璨际遇吗?拥有过,好像才比较好。

相爱必有遗憾。

你敢不敢,理直气壮地与我相互亏欠呢?

爱情的模样:狼吞虎咽,百看不厌

“如果他嫌你吃相难看,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野象小姐

大美妈妈曾经给她张罗相亲,对方是大美不喜欢的自命不凡的那类。但妈妈逼得紧,只好硬着头皮赴约。我给她出馊主意,你约他吃鸭骨架啊,啃得一脸酱油,对方肯定吓跑。

他俩真的去啃鸭骨架了。对方委婉地问,是不是很饿,是不是很喜欢吃鸭骨架?大美不说话,挑眉示意,你不吃啊?吃尽兴了往椅子上一靠,双手插兜:“我吃得多,我请客。”

故事结局没有逆转,对方没有因此就觉得她很独特,从而喜欢上她。这在现实生活中是几乎不可能的。初次见面,这样给人感觉是缺乏修养,相亲态度不认真。从坐下点鸭骨架那一刻开始,就摆明了吃完这顿我们老死不相往来。

不喜欢一个人,才会吃相难看把对方吓跑,喜欢一个人,怎么敢冒啃鸭骨架的风险呢?

怎么就不能呢?

喜欢一个人,更应该一起去吃手撕鸡,啃鸭骨架,喝胡辣汤,张大嘴吃巨无霸汉堡。如果他也喜欢你,一定觉得你可爱。这姑娘很能吃嘛,够快乐,百无禁忌。彼此喜欢的两个人怎么看对方怎么顺眼,狼吞虎咽,百看不厌。

如果他嫌你吃相难看,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有一部美剧,名字我忘记了。丈夫对身边昏昏欲睡的妻子问道,你知道我是在哪一刻爱上你的吗?妻子迷迷糊糊地答,是第一次我们认识,我走T台?

丈夫摇了摇头。

妻子问,那是什么时候?

丈夫说,有一次我们约在一家烤羊肉的餐厅,你穿着一件吊带裙子,手里抓着一个很大的羊骨头,汤汁流到手肘了,笑得很大声。服务员走过来问,需要纸巾吗?你摆摆手说不用不用。那一刻我心想,我一定要娶她,这个女孩让整个餐厅都快乐起来了。

妻子笑着问道,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确定想跟你过一辈子吗?

丈夫说,我求婚的时候?

妻子摇摇头:“就在刚刚。”说完吻了他。

喜欢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感觉?怎么看都看不够,无论他在干什么都想掏手机给他偷拍两张。我们往往喜欢一个人就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出错。那种不松弛,很寻常,是因为我们没有把握对方100%喜欢自己,不知道那一星点喜欢可不可以酿成甜酒。可是,这样下去哪怕成功了,你收获的也会是小心翼翼的爱情啊。

人在爱情中折射的全是自己。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就代表了你的品位;你喜欢什么样的相处,就意味着那样的生活节奏能让你舒服。

我们都渴望有一个人,在你崩溃的时候,能用厚外套裹住你,隔绝路人看热闹的眼神。在你陷入困境时,哪怕不能第一时间赶到,也能脱口而出“有我呢”,让你感到安心。

人只有在热恋做作期有耐心保持精致甜美。我们不可能一辈子戴美瞳、卷头发、喷香水去见心上人,除非两个人永远小心翼翼,永远满足于精致的表象。可是假如永远光鲜、永远甜蜜、永远不出错,爱情的维度未免太乏味了。

爱一个人,理应爱她灿烂如花,也爱她一塌糊涂。

阿丽莎·纳汀在《脏工作》里的一段描述,我觉得非常可爱:“我和另外五个人被放在壶里,五花大绑,肠子和嘴里塞满了香料和大蒜,但依然可以说话。虽然很煎熬,但我们闻起来香极了。”

当我们被喂得饱饱的,爱恨情仇就会被虚化,隔着汉堡、鸡汤、烤肉、芝士、比萨,那种爱简直妙不可言。

张智霖被问到,生命中还剩24小时会对袁咏仪说什么?他说:“我死了你钱够不够花啊?你说够,我就安心了。”这种爱呢,是永远在问你钱够不够花,穿得够不够暖,肚子吃不吃得饱,等你死了我才敢放心死。这种爱是秋衣扎进秋裤里,秋裤扎进袜子里的踏实。

希望我们都能找到暖烘烘的人,一起在冬日共进晚餐。

没辙!手把手教你怎么找对象

“别再寄希望于‘猿粪’了,努力找对象不一定有,但不努力就一定没有。”

野象小姐

我有一天在想,找对象这件事,虽然天注定的因素很大,但一定有什么方法是可以加大概率的吧。按照某种定律去努力,一定会比整天宅着的人容易一点吧。

比如,随便培养个爱好。

一切不以找对象为目的的爱好,都是自己跟自己玩儿。我的朋友大美爱看韩剧,但韩剧只能收获一大拨抢你老公的女性朋友。于是,她去学跳舞了。

她的舞种多样,爵士、Hiphop、日韩。前阵子在舞池与某男子斗舞,全场围观喝彩。结束后,大美以自由女神的姿势举杯,甩裙而去,可以想象她欠揍的神气脸。跟她斗舞的男子追着要了好久电话号码,大美说,萍水相逢您还是回去吧。

哎哟!大美出息了。

虽说酒吧出现良人的概率甚小,但至少增强了自信。就算注册婚恋网站,贴几个跳舞视频也能增加好几个直男阅读量啊。培养个爱好,增加个人魅力值。先不说弹钢琴、跳热舞、画油画这些厉害的,即使玩游戏练级到一定水平也能碰上微微一笑很倾城的肖奈大神,学巴西柔术能遇见黄景瑜,学围棋可以碰见星星眼阿泽啊!

如果有条件,房子腾出一个房间,做Airbnb。我有个朋友,家在蛇口,隔海望过去就是香港。自从做了Airbnb,成了地陪,朋友圈整天都发带外国帅哥房客去深圳之窗、东部华侨城、铜锣湾等。

世界之大,最重要的就是创造彼此遇见的机会啊。Airbnb、小猪短租、朋友家这些APP用起来。要我说,世界分享经济的真正社会意义,就是世界范围交朋友。

还比如,参加直男扎堆的户外运动。

我早就想明白了,身为女人,我们爱待的场合是不会出现帅哥的。

直男不会宅在家看韩剧,逛商场在专柜买衣服的不是陪女朋友的就肯定是男闺密,在咖啡厅坐一下午的大多是装小资的而且还是初级的,而在甜品店吃吃吃的除了胖子还能是什么啊!优质直男只出现在办公室、会议厅,业余时间肯定在爬山、极限运动、玩滑翔伞啊。这一切阳光优质直男扎堆的场合,你不去,只能给比你体力好的女生留机会了。

有个朋友,28岁找了还在念大学的小鲜肉,1米83,约吃饭,他们迎面走来挽着手感觉是流动的偶像剧。她恋爱之后整个人都少女起来。人家说,你命真好啊!她说,我下楼买个水果都喷祖·马龙、拎古驰,我找到优质男友不是应该的吗?

原来,最重要的不是去哪里找对象,而是变成自己都忍不住爱上自己的对象。

前几天跟高雪聊天,我们一致认为恋爱最重要的价值是令自己成长。如果你在上一段恋爱中是个变态黏人精,那么在下一段恋爱之前请先学会自己把自己伺候高兴。如果在之前你是不懂表达爱的闷葫芦,那么在新恋爱之前请克服不敢说“我想你”的心理障碍。

如果把“找对象”当作一个任务课题来攻克,不妨尝试用各种方式去接近目标值。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修炼自己,检索失败原因,也不要掺杂太多个人情绪,不要动不动就丧,说不定会有好事发生哦。

得了,先不乱教大家了,第一步要做的是自己先找个对象。

不好意思,我的人生必须恋爱

“没有恋爱的人生,一切奇妙都不能打动你,所有的游乐园都是大门紧闭。”

阿飞

野象介绍:

阿飞,我最要好的男闺密,青春路上的灵魂挚友。

一个非常臭美,热爱穿搭,痴迷发财,同时拥有老灵魂与逗趣人格的大帅哥。

许多无聊又紧张的日子,我们一起陪伴度过。见证了彼此的心碎与心动、神经与神奇、落魄与落泪、不堪与不可一世、优秀与优柔寡断、无奈与无所畏惧,我们之间最大的默契是永远不会爱上彼此。

希望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们去首尔玩儿的时候,阿天说想去南山塔许愿。我们笑她,爱又不是求来的,而且韩国的神不知道管不管得了中国少女的事哦。

后来我们还是陪她去了。太冷了,那晚南山塔人不多,阿天一个人神神秘秘地抛下我们去买锁挂锁。等所有仪式完成,她满脸幸福感地回来,说如果许愿成功就让男朋友请我们来韩国再玩一趟,还愿。

原来她不是许愿,她是心有所属。在我看来阿天整个人都是粉色的、发光的。

人啊,只有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才叫恋爱。

最怕别人说,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你试一试。

感情的确可以培养,你去山区支教两个月,走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寄养在你家的宠物找到了新的主人,你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确认它是不是过得很好。但爱情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前两天看《奇葩来了》,里面有个22岁的大女孩——赵大晴,她说在她21岁的时候,和一个只见过6次面的人结婚了,那个男孩比她还小1岁。他们一见钟情,还在迪士尼对着米奇、米妮下跪结拜成兄弟。因为他们不仅要成为爱人,还要成为彼此最好的朋友、最棒的兄弟。

最动人的是,她也不知道他们会走多远,但她知道如果当时不和他结婚,她一定会痛苦,会后悔,会蒙头痛哭,也许还会成为她一辈子的心结。她带着从淘宝上买的20元的头纱,就直接去美国结婚了,当时的她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孩。

但是两个月以前,他俩离婚了。

这并不意味着之前做的事就是蠢事。因为所有的热恋最终总有现实要面对,但这并不代表这一切不值得。和放肆爱同样重要的是勇敢面对。

康永哥问她:“你还会害怕婚姻吗?”

她说不会。

尝过最好的滋味,承担最坏的结果,不损坏对爱的希望。好的恋爱教人成长。

恋爱到底是什么啊?也许是幸福按钮再乘以一万倍的触感,也许是有一刻脑子坏掉相信了这个世界上有永恒,也许是暂时不管这个世界而只要你。

前段时间因为一段还没开始就结束的恋情烦心,和Magic喝酒。她一直热心关注我的婚事,哦不,我的恋爱。毕竟朋友里单身的也没几个了。

喝多了,她说以前和老赵谈恋爱的时候,第一次喝大,吐到不能自理,但整个人非常兴奋,大吼大叫还会赏老赵耳光,当然不是真的打……我问她,你又吐又吵,老赵不烦吗?

她一脸无解。为什么会嫌我烦?他喜欢我还来不及呢。最让她感动的是,她醒来的时候,她问老赵自己昨晚的情况,老赵就会说:你昨晚超可爱,还硬要和别人比美,骂别人脏话。我可是都录下来了,要是你下次不乖的时候,我就把这些公布于众!脸上的得意啊,是我翻十个白眼都抑制不住的嫌弃。

后来Amiee来了,刚喝一杯就大手一挥告诉我,不恋爱怎么行?喝醉就被讨厌那一定不要在一起啊。她说她很少大醉,但有一次,醉到不行,回家之后完全不能自理,妆没法卸,澡也不能洗,连头发都吐脏了。半夜总觉得有人在旁边吵,稍微清醒一点发现是自己笨手笨脚的男友帮她洗完头在给她吹干。她用仅存的意志在心头给男友打了个红钩,然后就睡死过去了。虽然第二天她花了平时洗头的三倍时间才把打结的头发打开。

她俩面对不知所措的我,义正词严地说,千千万万要恋爱,只有恋爱的时候才能感受到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喜欢你。

恋爱不是一开始就过日子的,一开始一定是你足够喜欢他,他足够喜欢你,你们才能够把对方看进眼里,才能把对方的缺点都当作可爱。

毕竟热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你们是要慢慢磨日子的。

没有恋爱的人生就是一潭死水,这个世界的一切奇妙都不能打动你,所有的游乐园对你来说都是大门紧闭。如果没有一个能让你心动又心碎的人,让你变诗人又变醉鬼,让你感受极致又跌落谷底,那为什么不一个人生活呢?

请女孩们握紧手里的少女心,遇到心上人再释放它,毕竟遇到对的人什么时候都不晚。

吃过的每顿饭,都提醒我爱过你

“那些食物,提醒我们曾抵达过何方,发生了什么。”

无聊女王

野象介绍:

无聊女王是我最百无禁忌的朋友。

她比我大5岁,家庭优渥,某闲报的闲主编,深夜跟我吐槽闲扯。

我特别爱看她骂人,没有脏字却格外过瘾。拥有很灵气的人格,自大与自卑并存,骨子里的骄傲跋扈很欠揍,被生活琐碎虐累之后,会流露出脆弱又温柔的怜悯心,某些时刻又自卑得莫名其妙。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很大原因。

我们下一步的计划是一起直播推荐好看的耳环。为此我们积极筹备了两个月,我们真是一对无聊的好朋友。

“我小时候很喜欢吃便利店的肉酱意粉。很多人都问我,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吃?它有点咸,肉也不多。喜欢,就是喜欢,我喜欢它是因为我觉得它好,它什么都好。”电影《春娇与志明》里,余春娇去北京给张志明捧出一盒从香港带去的快速肉酱意粉,杨千嬅用她特有的声线说:“又要用干冰冰住,又要hand carry,你木鸡有几麻烦!”抱怨完,杨千嬅转而娇嗔地问余文乐,“Sweet母sweet啊(是不是很sweet吧)?”

正在埋头吃意粉的张志明无话,情节交由余春娇说出了全剧金句:“我以为我很努力地摆脱张志明,最后我发现我变成了另一个张志明。”我想,无论他们是否继续相爱下去,便利店的肉酱意粉都会列入余春娇的挚爱食物清单,即使她今天还想不通它有什么好吃的。

有过那么多的前任,无论是爱到死去活来,还是撕到天昏地暗,分手后,电话删除、微信拉黑、照片烧毁,以为过往痕迹烟消云散,但其实有没有想过另一个很可怕的存在?

“和他一起有过的味觉记忆,其实已经根植在你的体内,永远无法消除。”

某一前任是宁波人,靠海的乡民,食物的日常是各种泥螺、呛蟹、血蚶、醉虾。靠山的我初次到达,着实吃不惯。不能理解带血的贝类怎么可以入口,更搞不懂生蟹怎么能用白酒、食盐腌一下就上桌。

交往中并没有审视过自己对这些食物的接受程度,也没少诟病宁波人的饮食习惯。反而是分开后很多年的一个早晨,醒来无比想念泥螺配稀饭的味道,醉鲜醉鲜的生螺肉拌着一口白稀饭落肚,哪怕菌落总数超标也是说不出的满足。

现任老公是一个湖南长大的东北人,爱吃面食,不喜辣椒,是我对他食物习性的全面认知,自诩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年已没有什么不了解的。直到有一天我吃到一碗超级赞的海南鸡饭,他开口说:“你喜欢吃,我在家做给你便是。”在惊讶“你竟然还留有这一手”之余,突然悲哀地想到“他的前任是海南人”的事实。

竟然没由来地赌气不理他长达半晌,此应该是“无名业火”的最佳注解。

人,就像一个记忆的拼图,过往的经历拼就了现如今的你。而味觉比情欲来得长情些。感情的痕迹淡去了,那人长什么样或许都已完全忘记,可是和味觉有关的记忆却深刻地留在身体里,在某一个电光石火的刹那间,乍然出现,提醒你那段爱过走过跨越过的时光。

曾经看到一个观点,食物如同《圣经》中的果子,不只是为了果腹,更为了获得生活的力量。我们的味觉总是持久过我们的记忆,不时提醒着我们,那些熟知食物的背后,我们曾抵达过何方,发生了什么。

去必胜客必点大西洋珍鲑比萨,并不见得是你有多爱速食店里的日式味道。因为连你自己也分不清,你爱的到底是这款比萨还是和他一起坐在比萨店里被鲑鱼上的芥末呛到狂喝可乐的那段岁月。

不喜肥肉但最爱和兴烧味的黑叉烧,点餐时还特别强调要三分肥七分瘦。并不是黑叉烧的肥肉不腻,而是他曾经和你说过黑叉烧里的肥肉是最好的饭搭子,拌着一起吃完全不觉得像在吃肥肉。

完全没办法接受榴梿的味道,但偏偏可以独自吃完一整个乐凯撒的榴梿比萨,或许就是因为那是唯一你曾经许可的可共存于你俩空间的有关榴梿的食物。

说到底,“吃”是一件很私密的乐事,很难用语言劝服另一个人心甘情愿地进入你的味觉体系。而那些夹带着爱的私货前来的食物,却能轻而易举地攻破城门。

像《盗梦空间》里的植梦师一样,在你的内心植入了天南地北的味觉记忆,再也挥之不去。吃到心里的那一句话,感觉便可以继续爱了。

“即使爱走了,用他的眼睛和味觉去体验过的世界,这种感觉,无法删除。”

一餐一拌嘴

为什么我们这么努力还没发财?

阿飞:

我微博用户名是“会发财的iPhone 7 Plus”,让身边的朋友们不准喊我“阿飞”,要喊我“阿飞大老板”,大家听我左一句“发财”右一句“发财”都听腻了,但我还是每年都虔诚地许愿——人生唯一目标就是要发财。野象偶尔怼我,醒醒吧你,一个身兼三份工作,还要养任性爸爸的落魄公子哥就不要说大话了!我们看起来光鲜,天天凌晨3点还在开电话会议,第二天跟上班族一起汇入工作高峰的我们,别人又看不见。

首先,我们要承认自己的平凡人人设。

努力和成功之间有必然联系吗?没有。

一定不要把“努力就有收获”奉为真理,世界有很多不公平,发财是需要运气的。比如你老板是个富二代,含着金汤匙出生,开了家公司,每天只来几个小时,手握爸爸给的人脉和资金,你每天工作时长是他的三倍,但发财的却是他。不要和好命的人比!人比人,气死人。

但是,即使承认这一点也不能太悲观,这个世界上也有大把大把平凡人靠自己的努力发财致富。看看身边那些已经发财的,或者接近发财的朋友,他们真的比我们更努力。努力不一定会发财,但努力以后发财的概率更大啊!

值得小心的是,有时候你的努力只是感动自己,切记不要自嗨啊!不要一个人埋头苦干,抬头看看外面的世界吧。

野象小姐:

我过年回家,我妈幽幽地说,回来三天没说上一句话,每天醒来第一件事是对着电脑,睡前最后一件事是关电脑,你比总统还忙啊。我一时语塞。记得有一天,阿飞买了一个麻将图案“發”的手机壳,喜笑颜开,有点走火入魔的样子……午夜梦回,我也会惊醒,我这么拼,牺牲许多与家人相处或者休息的时间,我真的能发财吗?

毕竟,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没那么努力,但躺着赚钱的人啊……并不是鼓吹大家向好运的人看齐,而是应该把努力花在刀刃上,不要窝在自己的视野与天地中傻傻地努力。许多人天天熬夜加班,最后一个离开公司,赶最后一班地铁回家,觉得自己这样超级努力。靠这种“拼搏的精神优越感”感动自己……

另外,要时不时地检视自己方向有没有错。许多人在做决定之前,会花许多时间分析局面、思考策略、整合资源,在真正执行的过程中就很轻松。所以,如何高效且省力地努力,也是一门艺术。

天哪,写着写着变鸡汤了。大家才二十几岁,既有胶原蛋白又有美好生活,发财就别妄想了!还是等到50岁再说吧(50岁的老叔们摸了摸膝盖)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