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恩用狂轰滥炸捍卫自由,雅各·库切以枪支宣告文明的到来。在有一点上后者似乎更善于自省。雅各·库切带了五个霍屯督仆人来到纳马夸地区,牛车上那些用来物物交换的廉价小玩意儿被当地好奇的居民截下了,他又生起病来,只得住在营地听天由命。仆从整日跟自己的同胞厮混,让他十分不快。雅各·库切在仆人克劳厄和当地一位老妇的照料下渐渐康复,一天他走到溪流中央,脱下裤子,发狠劲挤掉臀部一处痈疽的脓液。这时他感到几个少年在旁边奚落他,不由大怒,把他们狠狠打了一顿,甚至咬掉其中一个的耳朵,为此他受到部落的集体惩处。奇怪的是纳马夸的霍屯督人并没有一心要从心理、肉体上击垮他。雅各·库切自问:“他们为什么护理我?他们为什么放了我?他们为什么不杀了我?他们对我的折磨为什么那么马虎甚至随意?”他注意到,他们给他留一条生路,并不是表示一种高贵的漠视或慈善的胸怀。他们不会预谋,也没有远大的目标,“生活只不过是一件件的事情而已”,它们不相连贯。读者在雅各·库切的带领下认识了一种完全异质的文明[1],本质上并不野蛮的文明。只见雅各·库切这样分析野蛮:

野蛮是一种生活方式,蔑视人的生命的价值,从别人的痛苦中得到感官的快乐。可是从他们对我的护理,有什么证据可以指向他们蔑视生命或以别人的痛苦为乐?

这段文字与生性残暴的雅各·库切不大相称,但对我们理解《幽暗之地》的主旨是非常有帮助的。雅各·库切由此断定纳马夸地区的居民并不野蛮,他自己见过比他们更野蛮的人。那么真正的野蛮人又是谁呢?[2]也许受到潜意识的提示,他打断了自己的思绪,重新进入行动者的角色:“是时候了,该出发了。”

雅各·库切在自知的门前怯懦地止步,在蔑视生命之路上越走越远,并从别人的痛苦中得到更多感官上的快乐。他曾把黑色甲虫的腿一一拔掉,还使它身首异处,察看轻微的悸动如何掠过昆虫的躯体。黑人的命运并不比这黑色甲虫好多少。雅各·库切在回家路上甜滋滋地品味复仇的快感。他要召集一支探险队回到纳马夸地区,“我一直在想象着这充斥着报复与死亡的一天。在这一天,我犹如风暴云般回来,在世上这一小块地方密布我的正义之云。”在他即将到家前,他见到了人烟,一些温驯的牛见他大步走来就散开让路,此刻他说,“我的身心便仿佛注入了新的生命”,只见他无端刺杀一头离群的牛,还拔箭射中牧羊人的臀部。他为自己举行的回家仪式是“整整一天的嗜血和混乱”。他暗示,那天的成果中有一些不幸的布须曼人的头颅。在为杀戮的杀戮中他寻回了他所理解的人性的尊严。读者最难忘记的场景是他见到自家厨房里温暖灯火的那一幕。他第一个反应居然是杀生的动机:“犹如上帝一阵旋风降临一般,我扑向一只羊,割开了它的喉咙。”

雅各·库切回到殖民点后半年多,又参加了亨德里克·霍普上尉率领的远征。远征队嘚嘚的马蹄声敲碎了他上次造访过的纳马夸地区的平静。清晨,一个漂亮的女孩头顶水罐到营地边的小溪取水,她突然意识到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转身就逃。“一声枪响……击中了她肩胛骨之间,就像马匹猛踢,把她击倒在地。”雅各·库切由衷赞叹道:“美丽的死亡。”他上次离开时,五个仆人中有四个留在营地。他即将对这几个“叛逆者”施暴,“心里像海上漂浮着的瓶子那样,有一种晃晃悠悠的愉悦感”。这次他们被他一一羞辱,并处以死刑,处死前故意拖沓的场面极其残忍,纯粹是“从别人的痛苦中得到感官的快乐”。对种种暴行,雅各·库切有着现成的解释:他不比别人更嗜血,他只是历史长河中上帝手中的工具而已,“上帝的判决就是正义,高深莫测,无可指责。上帝的仁慈并不关乎美德。”


[1] 库切是描写异质文明的老手。《迈克尔·K的生活和时代》中的主人公也透出一种异质的价值观,他是真正遗世独立的。《耻》讲述的是种族隔离政策被废除后在南非发生的故事。书里的黑人彼得鲁斯为获取更多的财产算计昔日的白人东家,他已在很大程度上被压迫者同化,凶残阴险,长于计谋,目标远大,因此不具异质。

[2] 库切在小说《等待野蛮人》中对此做了更深入的探讨。读者不难就“谁是真正的野蛮人”这一问题达成共识。书中的暴力场景是用来烘托主题,绝不是什么“商业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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