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在中国文学史上,《楚辞》是继《诗经》而起的诗歌发展中的又一个高潮。尤其是它的代表作者,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更在中国人民心中留有不可磨灭的印象。而作为他的斗争实录,由他的丹心碧血所凝结而成的一系列光辉辞作,则不仅在文学史上产生了衣被百代的深远影响;而且其中所表现的诗人屈原的精神气质也已深入到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对我们的民族性格、民族心态的形成与发展都起过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我们认为,在当前振兴中华的伟大进程中,让更多的人了解屈原及其光辉辞作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楚辞”这个名词,最早见于汉代司马迁的《史记·酷吏列传》,它本来是一种诗体的名称。这种诗体和它以前的《诗经》相比颇有不同。例如《诗经》以四字句为典型句式,句中节奏为“二二”;楚辞的典型句式则有六字与五字两种(语气词“兮”除外),句中为“三三”、“三二”节奏。又如语气词“兮”,在《诗经》虽已出现,但数量不多;而楚辞运用“兮”却是有规律的,因而成了语言形式的一个显著特征。再如楚辞有浓郁的地方色彩,这也和经过周王朝乐官统一加工的《诗经》有所不同。宋人黄伯思说:“屈宋诸骚,皆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故可谓之楚词。”(《东观馀论·校定楚词序》)这不但较为全面地指出了楚辞的地方色彩,而且说明楚辞的得名还是与它的地方色彩有关的。

楚辞这种诗体本来是在民间产生的。虽然最初的情况已失传无考,但早在公元前六世纪中叶,楚国就出现了从越人土语翻译成楚辞形式的《越人歌》(见《说苑·善说》篇)。稍后数十年,又出现了同为楚辞形式的《孺子歌》(见《孟子·离娄下》)。再有就是《楚辞》中的《九歌》,一般研究者都认为它本是楚国的民间祭歌,后来才由屈原作了修改和加工。根据祭歌的传承具有稳定性这一点来推想,原来的《九歌》很可能曾经流传了相当长的时间。由此可见,楚辞这种诗体在楚国民间早已形成,流行的范围也相当广泛。伟大的诗人屈原就是在学习楚国民歌的基础上,接受并发展了这一新的诗体,写出了一系列光辉的辞作。而在屈原之后,楚国又有宋玉、唐勒、景差等人,“皆好辞而以赋见称”(《史记·屈原列传》)。到了汉代,贾谊等人继续以楚辞这种诗体来写作。在这种情况下,“楚辞”一词又成为屈原以下一些作者所作诗歌的名称。

屈原等人所作的楚辞,本为单篇流传。到西汉末年刘向编校群书,把屈原、宋玉、贾谊、淮南小山、东方朔、庄忌、王褒诸人所作的楚辞,加上他自己的一篇《九叹》,编成一集。于是,《楚辞》便成为一部书的专名。后来,东汉王逸给刘向所编的《楚辞》作注,并加进他自己写的一篇《九思》,并命名全书为《楚辞章句》,这就是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楚辞》注本。汉代以后,给《楚辞》作注的人很多,其中最有影响的注本是南宋洪兴祖的《楚辞补注》和朱熹的《楚辞集注》。楚辞之所以得到流传,并为人们所深刻了解,是与各个时代的注释研究工作分不开的。

下面着重说说伟大诗人屈原的情况。

屈原名平,字原,是战国时代楚王室的远房宗族。他出生在公元前353年(即楚宣王十七年,周显王十六年)[1]。根据《史记·屈原列传》及其它有关材料的记载,屈原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他“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在楚怀王时期,他担任过左徒和三闾大夫两项官职。三闾大夫掌管五族三姓(昭、屈、景)之事,屈原在这个职位上曾努力栽培王族子弟,希望他们成为优秀人才,为国效力。当他任职左徒时,更受到楚怀王的重用,“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所以屈原很想利用这些条件来实现他的远大政治理想,即首先是使楚国富强壮大,最终达到统一全中国的目的。

在屈原的心目中,全中国无论从疆域上、历史上、文化上来说,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以当他为了给楚国探寻正确的治国之道而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时,就很自然地着眼于整个中国的历史。例如他谈到夏、商、周三代开国之君任用众贤,谈到唐尧、虞舜遵道得路;也谈到夏启王康娱自纵,羿与寒浞乱流鲜终,夏桀、商纣捷径窘步。当他遭到谗害而要求公正裁决时,便想象去向虞舜陈词。当他极端孤立而寻求伴侣时,便想象去结交宓妃、简狄和二姚。当他假设要离开楚国故宇时,也是在想象中周游全中国的大地与太空(以上均见《离骚》)。这些都说明屈原是充分自觉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中国终于要重新恢复统一,并出现唐虞三代那样的盛世,这也正是屈原所一心向往的远大目标。

但是屈原又是生活在战国时代的楚国,并且还与楚王朝有着宗族关系。所以,他很自然地认为:为了实现结束分裂战乱,统一全中国的远大理想,就必须首先使楚国富强起来。同时,屈原又清楚地认识到:为了使楚国富强壮大,就必须在内政上进行巨大的变革,即实行法治以改变旧贵族“背法度而心治”的局面,举贤授能以破除腐朽的世袭制度。同时在外交上则要运用联齐抗秦的策略,以对付秦国远交近攻、逐个击破的方针。为此,屈原在内外两方面都进行了艰巨激烈的斗争。

《史记·屈原列传》说楚怀王让屈原制订“宪令”,还没有定稿,代表旧贵族势力的上官大夫就想把它夺过来。屈原不答应,上官大夫就向怀王进谗,屈原因此遭到怀王的疏远。这是一场重大的政治斗争在史书上留下的影子。虽然我们现在已经不能看到“宪令”的内容,但从后来屈原所写的一系列辞作中却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所强烈坚持的两项主要原则就是实行法治和举贤授能,这也就是在楚国变革旧的政治法律以适应当时已在全中国范围内出现的经济制度的变化(即由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然而实行法治和举贤授能势必大大触犯旧贵族集团的利益,所以“制宪夺稿”实际上并非屈原与上官大夫个人之间的斗争,而是楚国新、旧两派政治势力进行搏斗的一种表现。正因为这样,屈原才遭到整个旧贵族势力的排挤与打击,终于失去了楚怀王的信任。尽管屈原进行了坚韧顽强的斗争,但他所遭受的却只有越来越严重的迫害。

在外交方面,屈原联齐抗秦的主张也一再受到挫折。楚怀王十六年,秦国派张仪至楚,离间楚国与齐国的关系。怀王受张仪的欺骗而与齐国绝交。后来当他发现受骗时又出兵攻秦,结果一再大败;齐国又不来救援,其它诸国也乘机攻楚,使楚国陷于困境。虽然这中间怀王曾命屈原使齐,恢复了齐楚邦交,但总的说来楚国此时兵挫地削,国势已受到严重的打击。

正是在内政、外交两方面都遭到挫折的情况下,大概在楚怀王二十四、二十五年之间,屈原从楚国的政治中心郢都(今湖北省江陵县)被谪贬到汉北(今湖北省襄阳市一带)。又大约在屈原外放于汉北之前,他创作了一生中最重要的政治抒情诗《离骚》。在《离骚》中,屈原怀着强烈的感情叙写了他的理想和斗争、探索与追求,以及怎样遭到谗害而陷于极端孤立的处境。《离骚》对楚国的政治现实特别是腐朽的旧贵族势力进行了尖锐的揭露,而对广大楚国人的命运则表现了深刻的关心与同情。作者为了坚持自己的进步理想和高尚节操,一再表示无论遭受多大的打击与迫害也决不调和妥协,同流合污。他在痛苦思索各种出路的过程中,也曾想到离开楚国,到别处去寻求明君,施展抱负。这在战国时代本来是相当普遍的事情;然而作为一个坚强纯贞的爱国者,屈原最终还是宁死而不愿离开故国。在《离骚》最后屈原明确声称:“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所以不久他便离开郢都,往汉北去了。

屈原在谪居汉北期间,曾写了一篇感人至深的辞作,就是收在《九章》中的《抽思》。《抽思》在追述楚怀王与屈原说定要实行变革,后来又改变方针;以及屈原反复进谏,怀王拒绝不采纳等方面,都和《离骚》所说的一致。但屈原此时已经远居汉北,因此对郢都的思念便成为极其强烈的感情:初夏的夜本来是短的,但诗人却觉得从天黑到天明犹如经年。他思念郢都,却只能在梦中频频探顾。他又描述自己的灵魂在楚国原野寻觅路途,依着月亮和星星指引的方向驰往郢都。屈原在其辞作中,曾不止一次写到梦中的活动,以加强思想的表述和情感的抒发。《抽思》所刻画的梦境最为深刻而感人,它突出表现了诗人对郢都的强烈思念,而这主要就因为那里正进行着关系到楚国命运的重大斗争。

屈原在汉北并没有呆很长时间。因为据《史记·屈原列传》所记,在楚怀王三十年,秦昭王约楚怀王会于武关时,屈原已经在朝了。他劝怀王不要到武关去,因为“秦虎狼之国不可信”。然而怀王的幼子子兰却力劝怀王赴会,以免失掉秦国的欢心。结果怀王前去赴会,却被秦国扣留拘禁,三年之后终于死在秦国。楚顷襄王即位后,子兰反而当上了令尹(宰相),就在他的谗害下,屈原被放逐到楚国的江南地区,此后便再也没有返回郢都。

屈原被放江南,在《九章》的《哀郢》、《涉江》等篇中有清楚的记述。多数研究者认为《哀郢》作于顷襄王二十一年,这年秦将白起攻破郢都,楚王朝迁于陈城(今河南省淮阳县)。此时屈原被放已有九年,他既因久放不返而极其愁苦,又深感故都破灭的悲痛,因此才声泪俱下地写了这篇《哀郢》。他在篇中痛苦地回忆当年被放离郢的情况,沿着长江、夏水到达现在的武汉地区,再一直东下直到陵阳(在今安徽省南部青阳县以南陵阳镇附近)。他在陵阳呆了九年,当获悉郢都被秦军攻陷时,不能不为之心碎;严重的国难更加深了他对故都的思念,也触发了长期被放逐的悲愤。在整个《哀郢》中,屈原对腐朽的旧贵族势力作了极其尖锐有力的揭露,而对国家人民以至楚国的山川风物则倾注了深刻的眷恋之情。

《哀郢》之后,屈原又写了《涉江》,从中可以推测屈原在写了《哀郢》之后不久即离开陵阳,溯江西上,重新到了今武汉地区;然后折向西南而行,穿过洞庭,由沅江而至辰阳,再向南入于溆浦(辰阳、溆浦均在今湖南西部沅江中游)。在这个地区,他是独处深山,与世隔绝。但从诗中也可以看出,无论处境多么严酷,他仍然保持了坚强的斗争性格,同时也坚信他所为之而斗争了一生的进步理想,将“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光”。

屈原流放到湘西地区的深山穷谷之后,本来是无法再迁移了。然而在顷襄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77年),秦国又攻陷楚国黔中郡(在今湖南省沅陵西),离屈原的放地非常之近。为了不当俘虏,他只得再下沅江,穿过洞庭湖而至湘水流域,最后就在长沙东北的汨罗江投水自杀,以身殉国。在自杀之前,他写了《怀沙》、《惜往日》两篇最后的辞作(均见《楚辞·九章》)。《怀沙》一开头说“滔滔孟夏兮,草木莽莽”,这说明他是在四月间到达长沙附近的。因此,古代民间相传屈原于五月初五投汨罗江而死,是很有可能的。《怀沙》末尾说“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可见这一篇的确表现了自杀的决心;但真正的“绝命书”却是《惜往日》。在《惜往日》中,屈原对他一生的斗争作了最终的概括,使人清楚地看到他最根本的思想主张,就是出于爱国主义而强烈要求在楚国实行法治,使国家富强起来。在一开始当他得到楚怀王的信任时,这个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达到了的:“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时。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娭。”然而由于楚国的旧贵族势力极其强大,他们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私利,是必须坚持“背法度而心治”的。因此双方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而由于具体历史条件所形成的力量对比极其悬殊,所以屈原的理想与主张尽管体现了历史发展的趋势,具有进步意义,还是被反动的旧贵族势力所摧残以至于扼杀了。这就是屈原战斗一生的悲剧意义之所在,也是他的诗篇充满了悲壮之美的原因。这一历史悲剧之所以是美的,就因为在一次具体的历史较量中屈原虽然失败了,但从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时期来看,屈原的法治主张、爱国主义和统一全中国的理想,却都有进步意义的,是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所以他那战斗的一生,坚强的性格和壮美的诗篇才长期受到人民群众的尊敬与喜爱,焕发出永不磨灭的光彩。

最后,对本书的译注情况作几点说明:

(一)本书共译注《楚辞》十六篇,原文均照《四部备要》排印明代汲古阁本《楚辞补注》过录。在过录中对个别字句作了校改,并在注中说明校改的根据。对于原书中的繁体字、古体字则一律改为通行简化字。

(二)本书既有译文,注释理应从简,但考虑到楚辞中较多长篇,原文与译文相隔多页,读者难以一一对照,所以仍酌增注释,以便读者即在当页读懂原文。又各篇注释不避重复,也是为了读者免于翻检。

(三)本书的翻译基本上采用严格的直译。因为在译者看来,《楚辞》译成现代汉语,本已不可能保留原来的诗味;加以译者修养有限,更不敢以自己的“再创作”来替代原作。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通过直译帮助读者阅读和欣赏原作。为了做到严格的直译,许多译句不免啰唆以至于笨拙。全书错误不当之处,敬希读者批评指正。

徐建华

金舒年(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1]关于屈原的生年,研究者多有歧说,这里采用的是胡念贻说,见其所著《屈原生年新考》,刊《文史》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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