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明初的小说创作

第一编 明初的小说创作

(洪武至洪熙四朝 1368—1425)

小引

公元1368年农历正月,朱元璋在应天府(今南京市)即皇帝位,是为明太祖,朱明王朝的统治由此开始。这时,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南方割据势力已被消灭,而几个月后,大都(今北京市)也将被明军攻占,元顺帝逃往塞北,这意味着蒙元在全国范围内统治的结束。虽然西北、西南等地的易帜还需要再过几年,但那位开国君主毕竟可以开始将主要精力从杀伐征战移至巩固权力与治理国家方面。

经过元末二十多年的战争,人口减少与田地荒芜已成为农村的普遍现象。为了恢复凋敝的社会经济,朱元璋实行了移民垦荒、兴修水利、军队屯田以及解放工奴、简约商税等政策,而且这些措施也较快地收到成效。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全国的垦田总数增加了一倍,已恢复到北宋年间的水平,人口数超过了元世祖极盛时期,田赋收入也相应地大幅度增加。史家称其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1]。此中会有溢美成分,但社会经济迅速地得到恢复与发展却应是实情。

巩固皇权与加强封建专制统治,也是朱元璋治国日程上的重要安排。当蒙元势力在各地被逐次扫荡后,为朱明王朝扫荡障碍的功臣便开始成了被扫荡的对象。尽管“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已是政治角斗场上人所共知的通则,但朱元璋铲灭功臣时的杀戮面之广,手段之惨烈,仍然使人大为吃惊。左丞相胡惟庸被加以私通日本、蒙古罪凌迟处死,因该案牵连,“坐诛者三万余人”[2];不久又兴蓝党大狱,指大将军蓝玉谋为不轨,凌迟处死,“列侯以下坐党夷灭者不可胜数”,朱元璋自己承认的数字是“族诛者万五千人”[3]。在杀戮功臣的同时,朱元璋又废除了有一千多年历史的丞相制度和有七百多年历史的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制度,将军政大权揽于一身,成了秦始皇以来最专制、最独裁的封建帝王,而且他还将这种专制与独裁定为世世不得变更的制度。在他撰写的《皇明祖训》中就可以读到这样的警告:后世若有谁胆敢试图变更,则“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朱元璋是马上得天下的帝王,但这位原本只识干戈的开国君主却很懂得控制意识形态领域与巩固封建专制之间的关系。为此,他下令向全国臣民强行灌输程朱理学,并特别注意培养效忠于封建专制的知识分子。在登基后的第二年,朱元璋就指示中书省的大臣:“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他要求除京师的太学之外,各府、州、县也都要设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4]。这样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是遍于全国的、维系封建伦理纲常的中坚力量,政府的各级官吏,也主要是在他们中间选拔,而方式则是以八股文取士。朱元璋和刘基制定了八股文程式,以四书五经中的内容命题,并只允许依据朱熹的注作解释。八股的体制固定呆板,甚至各段的字数多寡也有严格的规定。显然,八股取士制度不仅是适应,而且还大大加强了思想文化方面的专制统治。朱元璋对付读书人的手段是恩威并施,恩者如物质方面的优待:“师生月廪食米人六斗,有司给以鱼肉”[5],秀才还可以减免田赋与徭役等;威者则是接连不断地兴起文字狱,放逐、监禁与处决了大批文士,因为他们对新王朝怀有二心或不恭顺,尽管那些罪名常常只是来自统治者的怀疑与猜测。恩也罢,威也罢,总之都是要逼士人驯服地走封建统治者所规定的道路,事实表明,朱元璋也确实基本上达到了这一目的。

朱元璋奠定了朱明王朝的统治基础,在他身后虽然发生过朱棣与建文帝争夺皇位的三年战争,但这并没有影响那些基本国策继续贯彻执行。社会由战乱走向统一与稳定,经济得到了恢复与发展,封建专制统治不断地加强,而文化氛围则日益肃杀阴冷,这便是大明朝最初几十年的总体格局,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所要讨论的明代小说开始了自己的发展历程。

从洪武朝到洪熙朝共是五十八年,在这半个多世纪里新问世的小说并不多。据目前所知,通俗小说只有《三国演义》、《水浒传》以及《隋唐两朝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义传》与《三遂平妖传》等五部作品,文言小说则是《剪灯新话》与《剪灯余话》两部作品集,以及其他零星的若干作品。不过,其数量虽然不多,但它们在明代小说史上,有的甚至在中国小说史上都有着相当高的地位。《三国演义》与《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两部长篇小说,它们的影响可以说是不仅笼罩了整个明代通俗小说的创作,而且还一直延续到清代继续发挥作用。在小说发展史上,这两部优秀巨著的问世又意味着一种飞跃性转折的完成,即从以诉诸听觉为目的而编写的话本,演进至有意识地创作供案头欣赏的作品,其实将它们视为一种新的文学体裁诞生的标志也未尝不可。《剪灯新话》与《剪灯余话》的地位不及上两部作品,但明代文言小说的创作却由它们而开始。后来的作家多心悦诚服地奉之为楷模,或坦白地承认自己的创作只是在“效颦”,或在为作品集命名时有意嵌入“剪灯”之类的字眼,以示其间的渊源关系。以上的考察表明了一个重要事实:本编将论述的不仅仅是明代最早出现的小说,它们同时又是对其后二百余年小说创作的形态与走向有着重大影响的作品。

撰写的作品能长时期地发挥影响,这样的作家无疑是天才,但同时也必须指出,努力继承数百年来小说创作的传统与充分汲取有益的经验教训,乃是他们之所以能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倘若没有宋元话本以及相关的戏曲、传说的长期准备,那么就难以想象会有《三国演义》与《水浒传》的问世;至于《剪灯新话》与《剪灯余话》,它们在文题意境等方面都明显地显示出对唐宋传奇的规摹。这些作品既对后来的创作有着重大影响,同时它们自己又是先前小说创作影响下的产物。诚然,每个历史阶段的创作都应看作是古代小说漫长的发展历程中的一个中介环节,但它们的作用、意义与地位却是各不相同。就明初的作品而言,它们开辟了整个明代的小说创作方向,制约了其发展趋势,这种作用与地位,正是本编将着重讨论研究的内容之一。

最后还应指出两个事实。首先,明初小说创作的分布极不均衡,其主要作品基本上都完成于明王朝立国之初的十来年里。此现象将促使人们去考虑那些创作与元末明初社会大动荡之间的关系,尽管当时的许多作品并没有以这场波及全国的战乱为自己的题材。其次,那些作品虽然价值甚高,但它们在问世的当时却是流传不广,自然也无法产生与作品本身相称的社会影响。《剪灯新话》成书于洪武十一年(1378),但瞿佑亲作校订本的刊行却在永乐十九年(1421)以后,其间至少相距43年,而《剪灯余话》的刊刻,则要等到下个阶段的宣德八年(1433)。至于《三国演义》与《水浒传》,它们一直要到一个半世纪后的嘉靖朝才被刊刻,较广泛地流向社会。这同样也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而且它已非纯文学动因所能说明。由此可以得到一个重要启示,即研究小说的发展史,不能只限于作家、作品的分析,还须得考察各种外在的摄动力。否则,对于小说创作的行进轨迹,就必然无法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


[1] 《明史》卷七十八。

[2] 《明史》卷三百八。

[3] 《明史》卷一百三十二。

[4] 《明史》卷六十九。

[5] 《明史》卷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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