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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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郊祀歌留存状况考论

闫运利(北京,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100089)

摘要:南朝政权更迭频繁,各君主热衷郊祀天地。郊祀歌乃天子郊祀天地神灵所用乐歌,《乐府诗集》收录南朝郊祀乐歌七十六首。学人研究南朝郊祀乐歌集中于郊祀制度的探讨。文章旨在厘清宋、齐、梁、陈郊祀活动及郊祀乐歌留存状况,并从乐府学角度对此时期郊祀歌辞创作、表演等情况略作考察。

关键词:南朝 郊祀歌 留存状况

作者简介:闫运利,女,1987年1月生,河北邢台人。现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2014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文学及乐府学。

郊祀活动是一个国家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郊祀歌是天子郊祀天地神灵所用的乐歌。南朝社会动荡不安,政权更迭频繁。各朝君主出于维护政治威严的现实考虑,热衷于郊祀天地。祭天祀神逐渐成为维护政治权利的一种手段,大多与精神追求和宗教信仰无关。宋郭茂倩《乐府诗集》收录南朝郊祀歌七十六首,宋十二首,齐四十四首,梁二十首,无陈郊祀歌。学人研究南朝郊祀乐歌主要集中于郊祀制度,如徐迎花《梁武帝时期郊祀制度问题研究》等。本文旨在厘清宋、齐、梁、陈郊祀活动及郊祀歌留存状况,并从乐府学角度对此时期郊祀歌辞创作、表演等情况略作考察。

刘宋王朝近六十年,郊祀告天约十八次。集中于文帝、孝武帝朝,以南郊祭天为主。武帝永初元年即位,柴燎告天。二年正月辛酉,亲祠南郊,大赦天下,所用郊祀乐不见文献记载。《宋书·乐志》仅载撰宗庙歌、改燕射乐及《正德》、《大豫》舞: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庙祀应设雅乐,太常郑鲜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黄门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辞七首,并合施用。”诏可。十二月,有司又奏:“依旧正旦设乐,参详属三省改太乐诸哥舞诗。黄门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试,日近,宜逆诵习。辄申摄施行。”诏可。又改《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后舞》。

宋《前舞》、《后舞》改自西晋《正德》、《大豫》舞,使用场合及舞人服饰等应均依晋仪,通用于郊庙祭祀。

景平元年正月辛丑,少帝亲祠南郊。虽“善骑射,解音律”,但因嬉戏无度,两年即被废。至文帝,七次亲祀南郊。《宋书·文帝本纪》载六次:

(元嘉)二年春正月丙寅,司徒徐羡之、尚书令傅亮奉表归政,上始亲览。辛未,车驾祠南郊。

(元嘉)四年春正月辛巳,车驾亲祠南郊。

(元嘉)六年正月辛丑,车驾亲祠南郊。

(元嘉)十二年春辛酉,大赦天下。辛未,车驾亲祠南郊。

(元嘉)十四年春正月辛卯,车驾亲祠南郊,大赦天下。文武赐位一等;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人赐谷五斛。

(元嘉)二十六年春正月辛巳,车驾亲祠南郊。

《南朝宋会要》另载一次:

(元嘉)二十年正月辛亥。

大赦天下,赏赐文武、百姓,南郊祀天逐渐成为君主施行教化、凝聚民心的重要政治手段。这也是南朝郊祀活动的显著特征。

元嘉十八年,集众臣商议制郊祀歌。《宋书·乐志》载:

元嘉十八年九月,有司奏:“二郊宜奏登歌。”

但因战事,此提议暂未实行。二十二年,开始设南郊登歌。《宋书·乐志》载:

二十二年,南郊,始设登歌,诏御史中丞颜延之造哥诗,庙舞犹缺。

颜延之所造歌诗,《宋书·乐志》辑为《宋南郊雅乐登歌三篇》——《天地郊夕牲歌》《天地郊迎送神歌》《天地飨神歌》,《乐府诗集》录为《宋南郊登歌》——《夕牲歌》《迎送神歌》《飨神歌》。《文选》选前两首《夕牲歌》《迎送神歌》,名为《宋郊祀歌二首》。现将第三首《飨神歌》完整歌辞录于下:

营泰畤,定天衷。思心睿,谋筮从。建表蕴,设郊宫。田烛置,权火通。历元旬,集首吉。饰阶坛,坎列室。中星兆,六宗秩。乾宇晏,地区谧。大孝昭,祭礼供。牲日展,盛自躬。具陈器,备礼容。形舞缀,被歌钟。望帝阍,从神跸。灵之来,辰光溢。洁粢酌,娱太一。明辉夜,华皙日。祼既始,献又终。煙薌鬯,报清穹。飨宋德,祚王功,休命永,福履充。

《初学记·礼部上》载前十二句为晋郊祀歌:

晋郊祀歌曰:整泰坛,祀皇神。精气感,百灵宾。蕴朱火,燎芳薪。紫烟游,冠青云。又曰:营泰畤,定天衷。思心睿,谋筮从。建表蕴,设郊宫。田烛置,权火通。历元旬,集首吉。饰阶坛,坎列室。

逯钦立将之进一步归入傅玄名下,而《宋书·乐志》《乐府诗集》均未作收录。从目前掌握材料看,颜延之确曾作《天郊飨神歌》,但其歌辞原貌今不可考。如谢超宗删改《天郊飨神歌》歌辞,作《文德宣烈之乐》:

营泰畤,定天衷。思心睿,谋筮从。此下除二句。田烛置,权火通。大孝昭,国礼融。此一句改,余皆颜辞,此下又除二十二句。

若依《宋书·乐志》所载颜辞,“田烛置,权火通”下还有“历元旬……地区谧”八句,《南齐书·乐志》并未注明“此下除八句”。可能萧子显所见《天郊飨神歌》歌辞与《宋书·乐志》载录的并不完全相同,暂以《宋书·乐志》为准。

《宋北郊雅乐登歌三篇》前两首与南郊同,第三首《地郊飨神歌》歌辞不见记载。但可通过谢超宗《地德凯容之乐》略观其歌辞内容:

缮方丘,端国阴。掩圭晷,仰灵心。诏源委,遍丘林。此下除八句。礼献物,乐荐音。此下除二十二句,余皆颜辞。

关于两组登歌的具体表演方式,《宋书·乐志》载:

有司又奏:“元会及二庙斋祠,登哥依旧并于殿庭设作。寻庙祠,依新仪注,登哥人上殿,弦管在下;今元会,登哥人亦上殿,弦管在下。”并诏可。

故奏南郊、北郊登歌,也可能人在坛上,弦管在下。郑玄曰:“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汉高祖时,登歌独唱。《汉书·礼乐志》载:

乾豆上,奏登歌,独上歌,不以管弦乱人声,欲在位者遍闻之,犹古之《清庙》之歌也。

至宋齐,配以丝竹弦管。梁、北周时期,又加以钟磬、笙管,且“笙人立于阶下,间歌合乐”。可见登歌最初是祭祀、燕飨时,堂上所奏之歌。后专用于皇帝升明堂、登坛,如谢庄《宋明堂歌》,皇帝升明堂奏登歌。至梁、北周,皇帝初献及献配帝结束奏登歌,如沈约《梁南郊登歌二首》、庾信《周祀圜丘歌》。从目前所存郊祀歌辞看,登歌大致有两种乐歌形式:一种为整套祭祀乐歌的总称,如颜延之《宋南郊登歌》包括《夕牲歌》《迎送神歌》《飨神歌》;一种是作为其中一个仪式环节专用乐歌,如用于皇帝登坛、初献、升明堂等。

孝武帝即位,两年一祠南郊,始宗祀明堂。《宋书·孝武帝本纪》载:

孝建元年春正月己亥朔,车驾亲祠南郊,改元,大赦天下。

(孝建)三年春正月庚寅,立第十八皇第休范为顺阳王……辛丑,车驾亲祠南郊。

(大明)二年春正月辛亥,车驾祠南郊。

(大明)四年春正月辛未,车驾祠南郊。

(大明)六年春正月辛卯,车驾亲祠南郊。是日,又宗祀明堂。大赦天下。

《南朝宋会要》另载大明八年正月辛巳,亲祠南郊、明堂。孝武帝时,另制郊祀乐。《宋书·乐志》载:

孝建二年九月……众议并同宏:“祠南郊迎神,奏《肆夏》。皇帝初登坛,奏《登歌》。初献,奏《凯容》、《宣烈》之舞。送神,奏《肆夏》。”诏:“可。”

《肆夏》、《登歌》等乐歌不见文献记载。《凯容》、《宣烈》之舞同作于此时,《宋书·乐志》载:

孝建二年九月……晋氏之乐,《正德》、《大豫》,及宋不更名,直为《前》、《后》二舞,依据昔代,义舛事乖。今宜釐改权称,以《凯容》为韶舞,《宣烈》为武舞。祖宗庙乐,总以德为名。

又因“郊祀之乐,无复别名,仍同宗庙而已。”故《凯容》、《宣烈》之舞同用于郊祀。关于其舞容,《南齐书·乐志》载:

《宣烈》舞,执干戚。郊庙奏,平冕黑介帻,玄衣裳,白领袖、绛领袖中衣,绛合幅袴,绛袜。

《凯容》舞,执羽籥。郊庙,冠委貌,服如前。

可见《宣烈》、《凯容》舞的舞人服饰等,均沿用魏明帝《武始》、《咸熙》舞。

谢庄《宋明堂歌》作于孝武帝时期,《南齐书·乐志》载:

明堂歌辞,祠五帝。汉郊祀歌皆四言,宋孝武使谢庄造辞,庄依五行数,木数用三,火数用七,土数用五,金数用九,水数用六。

《宋书·乐志》辑谢庄《宋明堂歌》:

《迎神歌诗》,依汉郊祀迎神,三言,四句一转韵。

《登歌词》,旧四言。

《歌太祖文皇帝词》,依周颂体。

《歌青帝词》,三言,依木数。

《歌赤帝辞》,七言,依火数。

《歌黄帝辞》,五言,依土数。

《歌白帝辞》,九言,依金数。

《歌黑帝辞》,六言,依水数。

《送神歌辞》,汉郊祀送神,亦三言。

《天郊飨神歌》。

《天郊飨神歌》,《乐府诗集》未收录。《宋书·乐志》载入,但无歌辞,未详所用。

谢庄精通文学、音乐、礼学。“年七岁,能属文,通《论语》。”“所著文章四百余首,行于世。”《隋书·经籍志》载:

宋金紫光禄大夫谢庄集十九卷。

《旧唐书·经籍志》载:

谢庄集十五卷。

至宋代,仅余一卷。《宋书·艺文志》载:

谢庄集一卷。

明张溥辑为《谢庄集》,赋四篇、文三十篇、乐府十一首、诗及联句十五首。其山水、应制诗清雅流丽,锺嵘评曰:“气候清雅”、“兴属闲长”。所作《明堂歌》亦是如此,歌五帝之辞若四季风景小诗,清新、动人。如歌青帝“雁将向,桐始蕤。柔风舞,暄光迟”。歌白帝“木叶初下洞庭始扬波。夜光徹地翻霜照悬河”。歌黑帝“鹊将巢冰已解。气濡水风动泉”。此种写作风格在郊祀歌辞创作中并不常见。依五行数作明堂歌的方式,影响至谢朓《齐雩祭乐歌》、庾信《周祀五帝歌》。

自前废帝刘子业始,郊祀活动逐渐走向衰落。《宋书》《南朝宋会要》载:

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车驾亲郊,奉谒昊天上帝,高祖武皇帝配飨。

(泰始)四年春正月己未,车驾亲祠南郊。大赦天下。

(元徽)三年春正月辛巳,车驾亲祠南郊、明堂。

明帝泰始六年制定“间二年一祭南郊,间一年一祭明堂”。可见并未付诸实施。

综上所述,刘宋频繁祭天,集中于文帝、孝武帝朝。郊祀乐歌有颜延之《宋南郊登歌》《宋北郊登歌》,谢庄《宋明堂歌》及孝武帝朝《肆夏》《登歌》等。今仅存《宋南郊登歌》《宋明堂歌》十二首。奏南、北郊登歌,可能人在坛上,弦管在下,配以《凯容》、《宣烈》舞。谢庄《宋明堂歌》,歌五帝之辞若四季风景小诗,清新、动人。以五行数作明堂乐歌的方式影响至谢朓、庾信。

南齐王朝二十四年,皇帝亲祠南郊十次,郊祀天地更加频繁。现存四十四首郊祀乐歌,歌辞多删改宋辞。

高帝建元元年夏,即位南郊,柴燎告天。二年春正月辛丑,亲祠南郊,用谢超宗辞作郊祀歌。《南齐书·乐志》载:

建元二年,有司奏,郊庙雅乐歌辞旧使学士博士撰,搜简采用,请敕外,凡义学者普另制立。参议:太庙登歌宜用司徒褚渊,余悉用黄门郎谢超宗辞。超宗所撰,多删颜延之、谢庄辞以为新曲,备改乐名。

谢超宗删改颜延之、谢庄辞作《齐南郊乐歌》十三首,但“以为新曲,备改乐名”,配乐和乐名均不同于宋。又《南齐书·乐志》载:

建元初,诏黄门郎谢超宗造明堂夕牲等辞,并采用庄辞。

采谢庄辞作《齐明堂乐歌》十五首。事实上,谢超宗《齐明堂乐歌》同时采用宋殷淡辞。如荐豆呈毛血所奏《嘉荐乐二首》,歌辞全部用殷淡《宋章庙乐舞歌十五首》中的《嘉荐乐》,并将一首分为两首。再如皇帝初献所奏《凯容宣烈乐》,还东壁受福酒所奏《嘉胙乐》,歌辞分别采用《宋章庙乐舞歌十五首》中的《休成乐》《嘉胙乐》

关于《齐北郊乐歌》,《隋书·音乐志》载:

齐氏承宋,咸用元徽旧式,宗祀朝飨,奏乐俱同,唯北郊之礼,颇有增益。皇帝入壝门,奏《永至》;饮福酒,奏《嘉胙》;太尉亚献,奏《凯容》;埋牲,奏《隶幽》;帝还便殿,奏《休成》;众官并出,奏《肃成》。此乃元徽所阙,永明六年之所加也。唯送神之乐,宋孝建二年秋起居注云“奏《肆夏》”,永明中,改奏《昭夏》。

可见《永至》《嘉胙》等六首乐歌乃永明六年所加,《昭夏》为永明中所改。另据《南齐书·谢超宗传》记载,自永明元年起,谢超宗“愈不得志”。并于流放途中,被赐自尽,因此谢超宗不可能于永明六年再增改《齐北郊乐歌》。因此现存《齐北郊乐歌》歌辞乃谢超宗作于建元初年,永明年间另有他人增改。

南齐郊祀乐歌多重奏,如《南齐书·乐志》载南郊乐:

群臣出入,奏《肃咸之乐》。牲出入,奏《引牲之乐》。荐豆呈毛血,奏《嘉荐之乐》。右《夕牲歌》,并重奏。迎神,奏《昭夏之乐》……皇帝还便殿,奏《休成之乐》,重奏。

北郊同南郊。明堂乐歌则无重奏,另制新辞,如《嘉荐乐》作两首。郊祀时配以宋《前》、《后》舞,舞人冠服如魏明帝《武始》、《咸熙》舞。如《南齐书·乐志》载:

魏明帝世尚书所奏定武始舞服,晋、宋承用,齐初仍旧,不改宋舞名。

齐用宋《前》、《后》舞,舞名、舞辞均未改。但新增《前舞阶步歌》《后舞阶步歌》,舞出入时所奏。

武帝永明元年正月辛亥大赦、改元,亲祠南郊。其后分别于永明三年、七年、九年亲祠南郊,《南齐书·武帝本纪》载:

三年春正月辛卯,车驾祠南郊,大赦。二月辛丑,车驾祠北郊。

七年春正月,辛亥,车驾祠南郊,大赦。

九年春正月,辛丑,车驾祠南郊,诏“京师见囚系,详量原遣”。

郊祀歌沿用高帝朝。永明四年闰正月辛亥,武帝亲耕籍田。大赦天下,赏赐孤老贫穷。《宋书·礼志》载元嘉籍田之仪:

先立春九日,尚书宣摄内外,各使随局从事。司空、大农、京尹、令、尉,度宫之辰地八里之外,整制千亩,开阡陌。立先农坛于中阡西陌南,御耕坛于中阡东陌北。将耕,宿设青幕于耕坛之上。皇后帅六宫之人出种稑之种,付籍田令。耕日,太祝以一太牢告祠先农,悉如祠帝社之仪。孟春之月,择上辛后吉亥日,御乘耕根三盖车,驾苍驷,青旌,著通天冠,青帻,朝服青衮,带佩苍玉。藩王以下至六百石皆衣青。唯三台武卫不耕,不改服章。车驾出,众事如郊庙之仪。车驾至籍田,侍中跪奏:“尊降车。”临坛,大司农跪奏:“先农已享,请皇帝亲耕。”太史令赞曰:“皇帝亲耕。”三推三反。于是群臣以次耕,王公等开国诸侯五推五反,孤卿大夫七推七反,士九推九反。籍田令率其属耕,竟亩,洒种,即耰,礼毕。

齐选“正月辛亥”籍田,可见遵宋仪“择上辛后吉亥日”。车驾、朝服、饰物等均尚青色,唯武将、卫士不改服章。太牢告祀先农等仪式众多,而江淹奉敕造《籍田歌》仅二首。《南齐书·乐志》载:

永明四年籍田,诏骁骑将军江淹造籍田歌。淹制二章,不依胡、传,世祖口敕付太乐歌之。

可见,齐籍田仪式及乐歌使用多有简化。《乐府诗集》收此二章为《迎送神升歌》《飨神歌》。逯钦立另收《牲出入歌》《荐豆呈毛血歌辞》《奏宣列之乐歌舞》于江淹名下,注曰“未详所用”。据此推测,江淹可能另创作一组郊祀乐歌,唯此三首流传下来。

明帝“简于出入,竟不南郊”。建武二年,天大旱,众臣商议雩祭求雨之事。此次雩祭谨依明堂之仪,先迎神、歌世祖武皇帝,接着遍歌青、赤、黄、白、黑帝,最后送神。谢朓依谢庄五行数,作《齐雩祭乐歌》八首。《南齐书·乐志》载:

建武二年,雩祭明堂,谢朓造辞,一依谢庄,唯世祖四言也。

雩祭求雨仪式在新建雩坛上举行,其形制如《南齐书·礼志》载:

今筑坛宜崇四尺,其广轮仍以四为度,径四丈,周员十二丈,而四阶也。

设五帝之位“各依其方,如在明堂之仪。”并且以世祖武皇帝配飨。又因女巫不习歌舞,故歌舞乐人皆用童子。《南齐书·礼志》载:

今之女巫,并不习歌舞,方就教试,恐不应速。依晋朝之仪,使童子,或时取舍之宜也。

表演盛况如歌辞所绘“张盛乐,奏《云舞》。集五精,延帝祖。”

谢朓诗清新流丽、情致萧散,在郊祀乐歌创作中多有流露。如形容雨来“族云蓊郁温风煽,兴雨祁祁黍苗遍”(《歌赤帝》),黍苗久逢甘霖的欢乐、尽享恩泽的畅快,让人想起陶潜笔下“有风自南,翼彼新苗”。再如写秋景“嘉树离披榆关命宾鸟。夜月如霜秋风方嫋嫋”(《歌白帝》),秋风嫋嫋、夜月如霜、草木疏落、鸿雁飞过,俨然一幅边塞秋夜图。

明帝后,东昏侯萧宝卷坚持亲祠南郊两次。《南齐书·东昏侯本纪》载:

永元元年春正月,辛卯车驾祠南郊。

三年春正月,辛亥,车驾祠南郊,诏大赦天下,百官陈谠言。

和帝最后在位两年,虽于江陵立南、北郊,但并没有举行郊祀仪式。

综上而言,南齐郊祀天地更加频繁,各朝君主注重郊祀礼仪细节的探讨。谢超宗《齐南郊乐歌》《齐北郊乐歌》《齐明堂乐歌》作于建元初年,多删改或直接采用颜延之、谢庄、殷淡等人歌辞,永明年间另有他人增改《北郊乐歌》。江淹郊祀乐歌创作颇丰,歌辞多已不见,今存五首。《齐籍田乐歌》仅两首,齐籍田仪式及乐歌使用趋于简化。谢朓依谢庄五行数作《齐雩祭乐歌》八首,歌辞清新流丽、情致萧散。雩祭求雨仪式在新建雩坛上举行,歌舞乐人皆用童子。

萧梁王朝统治五十五年,南郊祀天十九次,集中于武帝时期。现存梁郊祀乐歌二十首,均为沈约作于天监七年至十年间。武帝“修郊祀,治五礼,定六律”。崇尚质朴、简约,且致力于恢复古礼乐。多改郊祀礼仪,如去阶步之乐、增撤食之歌、三献改为一献、祀明堂不迎神等。

天监元年,武帝下诏访百僚,商量制定梁乐之事。但“对乐者七十八家,咸多引流略,浩荡其词,皆言乐之宜改,不言改乐之法”。故梁初基本沿用宋、齐乐。七年,省去太尉亚献、光禄终献,只留皇帝初献。《隋书·礼仪志》载:

七年,帝以一献为质,三献则文,事天之道,理不应然,诏下详议……自是天地之祭,皆一献。始省太尉亚献,光禄终献。

天监十年,祭品省牲牢,始用蔬果之荐。《隋书·礼仪志》载:

若水土之品,蔬果之属,犹宜以荐,止用梨枣橘栗四种之果,菖蒲葵韭四种之葅,粳稻黍粱四种之米。

沈约所作郊祀乐歌,省去亚献、终献,只有皇帝初献所奏《登歌》。并且有《涤雅》《牷雅》,用于牲出入、荐豆呈毛血。可见沈约郊祀乐歌应该作于天监七年至十年间。

梁武帝“素善钟律,详悉旧事,遂自制定礼乐”。所改乐器,“被以八音,施以七声,莫不和韵”。又思弘古乐,以“雅”命名国乐。依天数,作十二雅乐,共三十曲,歌辞均为沈约所作。郊祀天地用六雅乐,十一曲,即沈约《梁雅乐歌》。皇帝出入奏《皇雅》三曲,牲出入奏《涤雅》,荐毛血奏《牷雅》,降神及迎送神奏《諴雅》三曲,皇帝饮福酒奏《献雅》,燎埋奏《禋雅》二曲。沈约另作《梁南郊登歌二首》《梁北郊登歌二首》《梁明堂登歌》,《隋书·音乐志》载:

南郊皇帝初献奏登歌,二曲,三言。

北郊皇帝初献奏登歌,二曲,四言。

明堂遍歌五帝登歌,五曲,四言。

至梁,登歌专用于皇帝初献。并配以《大壮》、《大观》舞。《隋书·音乐志》载:

大壮舞奏夷则,大观舞奏姑洗,取其月王也。二郊、明堂、太庙,三朝并同用。

《大壮》、《大观》舞分别为梁武舞、文舞,郊庙祭祀通用。此二舞表演情况,应与宋《凯容》、《宣烈》舞相似。如《隋书·音乐志》载:

至于梁初,犹用《凯容》、《宣业》之舞,后改为《大壮》、《大观》焉。今人犹唤《大观》为《前舞》,故知乐名虽随代而改,声韵曲折,理应常同。

“声韵曲折,理应常同”,可见南朝雅舞多郊庙通用,且相互因袭。从晋《正德》、《大豫》舞,宋《前》、《后》舞(后改名为《凯容》、《宣烈》),齐《前》、《后》舞,到梁《大壮》、《大观》舞,均依曹魏《武始》、《咸熙》舞,少有变化。

沈约之后,萧子云分别于普通中、大同年间两次修改沈约雅乐歌辞。《隋书·音乐志》载:

普通中,荐蔬之后,改诸雅歌,敕萧子云制词。既无牲牢,遂省《涤雅》、《牷雅》云。

天监十年,祭品省牲牢,始用蔬果之荐。故萧子云于普通中修改雅歌,并去掉《涤雅》《牷雅》(用于献牲)。关于此次修改,《梁书·萧子云传》载:

梁初,郊庙未革牲牷,乐辞皆沈约撰,至是承用,子云始建言宜改。启曰:“伏惟圣敬率由……臣比兼职斋官,见伶人所歌,犹用未革牲前曲。圜丘眡燎,尚言‘式备牲牷’;北郊《諴雅》,亦奏‘牲云孔备’;清庙登歌,而称‘我牲以洁’;三朝食举,尤咏‘朱尾碧鳞’。声被鼓钟,未符盛制。臣职司儒训,意以为疑,未审应改定乐辞以不?”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仍使子云撰定。

萧子云此次修改约十曲,“臣前所易约十曲”。具体为哪十曲,不得而知。

关于萧子云改作《相和引》,《隋书·音乐志》载:

普通中,荐蔬之后,敕萧子云改诸歌辞为《相和引》,则依五音宫商角徵羽为第次,非随月次也。

从萧子云《相和引》歌辞内容看,多写春、夏、秋、冬四时与音乐五声。从乐歌功用看,《相和五引》是三朝元会仪式乐的第一章。均与献牲、荐疏关系不大,此段材料中“普通中,荐蔬之后”与萧子云改作《相和引》并无直接关系。且《隋书·音乐志》还有一处记载萧子云普通中修改雅乐歌辞之事:

普通中,荐蔬之后,改诸雅歌,敕萧子云制词。既无牲牢,遂省《涤雅》、《牷雅》云。

对比上条记载,此处信息较为可信。即《隋书·音乐志》可能将普通中、大同年间两次修改相互混淆。《梁书·萧子云传》载:

大同二年……敕曰:“郊庙歌辞,应须典诰大语,不得杂用子史文章浅言;而沈约所撰,亦多舛谬。”子云答敕曰:“殷荐朝飨,乐以雅名,理应正采五经,圣人成教。而汉来此制,不全用经典;约之所撰,弥复浅杂。臣前所易约十曲,惟知牲牷既革,宜改歌辞,而犹承例,不嫌流俗乖体。既奉令旨,始得发矇。臣夙本庸滞,昭然忽朗,谨依成旨,悉改约制。”敕并施用。

对比沈约与萧子云《相和引》歌辞,可以发现沈约之辞韵律更加和谐。现举两例如下:

角引 沈约

萌生触发岁在春,咸池始奏德尚仁,惉懘以息和且均。

同前 萧子云

蛰虫始振音在斯,五声六律旋相为,韶继夏尽备咸池。

徵引 沈约

执衡司事宅离方,滔滔夏日火德昌,八音备举乐无疆。

同前 萧子云

朱明在离日长至,候气而动徵为事,六乐成文从之备。

“春、仁、均”、“方、昌、疆”,分别押文韵、阳韵。讲究四声、声韵和谐,这可能就是萧子云批评沈约辞所说的“流俗乖体”。关于萧子云修改沈约雅乐歌辞,《乐府诗集》只收录其《梁三朝雅乐歌》六曲十九首及《相和引》五首,所改郊庙歌辞不见记载。

陈郊祀歌,《乐府诗集》未收录。据《陈书》《南朝陈会要》记载,陈南郊祀天九次、北郊祭地七次、宗祀明堂三次、亲耕籍田五次。同时有丰富的音乐表演参与,《隋书·音乐志》载:

天嘉元年,文帝始定圜丘、明堂及宗庙乐。都官尚书到仲举权奏:众官入出,皆奏《肃成》。牲入出,奏《引牺》。上毛血,奏《嘉荐》。迎送神,奏《昭夏》。皇帝入坛,奏《永至》。皇帝升陛,奏《登歌》。皇帝初献及太尉亚献、光禄勋终献,并奏《宣烈》。皇帝饮福酒,奏《嘉胙》;就燎位,奏《昭远》;还便殿,奏《休成》。

可见文帝时用南齐郊祀乐,宣帝则依梁“雅乐”作“韶乐”。《隋书·音乐志》载:

(太建)五年,诏尚书左丞刘平、仪曹郎张崖,定南北郊及明堂仪注。改天嘉中所用齐乐,尽以“韶”为名。工就位定,协律校尉举麾,太乐令跪赞云:“奏《懋韶》之乐。”降神,奏《通韶》;牲入出,奏《洁韶》;帝入坛及还便殿,奏《穆韶》。帝初再拜,舞《七德》,工执干楯,曲终复缀。出就悬东,继舞《九序》,工执羽籥。献爵于天神及太祖之座,奏《登歌》。帝饮福酒,奏《嘉韶》;就望燎,奏《报韶》。

《七德》、《九序》舞具体表演情况不见文献记载。据现有材料推测,此二舞可能承梁《大壮》、《大观》舞。《七德舞》乃武舞,舞人手执干戚、盾牌类舞具;《九序舞》乃文舞,舞人手执羽籥类舞具。《七德》、《九序》舞同用于当时的三朝元会,《隋书·音乐志》载:

至六年十一月,侍中尚书左仆射、建昌侯徐陵、仪曹郎中沈罕,奏来年元会仪注,称舍人蔡景历奉敕,先会一日,太乐展宫悬、高絙、五案于殿庭……帝御茶果,太常丞跪请进舞《七德》,继之《九序》。

可惜上述郊祀乐舞歌辞均未流传下来。《隋书·经籍志》载:

陈郊庙歌辞三卷并录。徐陵撰。

此三卷郊庙歌辞仍传于隋朝。又《隋书·音乐志》载:

开皇九年,牛弘奏曰:“前克荆州,得梁家雅曲,今平蒋州,又得陈氏正乐。史传相承,以为合古。且观其曲体,用声有次,请修缉之,以备雅乐。”

可见隋文帝得梁家雅曲、陈氏正乐,并在此基础上制本朝郊祀乐。但此三卷郊庙歌辞只见于《隋书》,且无歌辞。《旧唐书》《新唐书》等均不见记载,恐已亡佚。

综上所论,梁代郊祀活动集中于武帝时期,南郊祀天十九次。武帝崇尚质朴、简约,致力于恢复古礼乐。现存梁郊祀歌二十首,乃沈约作于天监七年至十年间。萧子云不满沈约辞“犹用未革牲前曲”“流俗乖体”等,分别于普通中、大同年间两次修改沈约雅乐歌辞。郊祀配以《大壮》、《大观》舞,表演情况类于曹魏《武始》、《咸熙》舞。《乐府诗集》未收录陈郊祀歌。但《隋书·经籍志》所载“陈代郊庙歌辞三卷”,足以说明陈郊祀乐歌的繁盛。陈文帝时用南齐郊祀乐,宣帝作“韶”乐。郊祀配以《七德》、《九序》舞,可惜这些乐舞歌辞均未流传下来。

  1.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乐府诗集》整理与补编”(13&ZD110)阶段性成果。
  2. 徐迎花:《梁武帝时期郊祀制度问题研究》,《北方论丛》2008年第4期。
  3. 沈约撰《宋书》卷十九,中华书局,1974,第541页。
  4. 沈约撰《宋书》卷四,第63页。
  5. 沈约撰《宋书》卷五,第73页。
  6. 沈约撰《宋书》卷五,第76页。
  7. 沈约撰《宋书》卷五,第77页。
  8. 沈约撰《宋书》卷五,第83页。
  9. 沈约撰《宋书》卷五,第84页。
  10. 沈约撰《宋书》卷五,第96页。
  11. 朱铭盘:《南朝宋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72页。
  12. 沈约撰《宋书》卷十九,第541页。
  13. 沈约撰《宋书》卷十九,第541页。
  14. 沈约撰《宋书》卷二十,第568页。
  15. 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一,中华书局,1979,第13~14页。
  16. 萧统编,李善注《文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第1274~1276页。《文选》不选第三首《飨神歌》,可能是三言的缘故。整部《文选》未收录一首三言诗,前两首均为四言,而《飨神歌》恰为三言。
  17. 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一,第14页。
  18. 徐坚等:《初学记》卷十三,中华书局,1962,第320页。
  19. 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十,中华书局,1983,第811~812页。
  20.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中华书局,1974,第169页。
  21. 《乐府诗集》未收,郭培培在《南朝郊庙歌辞创作情况研究》一文中将其补入。《乐府学》2013年第8辑。
  22.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71页。
  23. 沈约撰《宋书》卷十九,第545页。
  24. 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1035页。
  25. 班固:《汉书》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62,第1043页。
  26. 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三,第34页。
  27. 沈约撰《宋书》卷六,第113页。
  28. 沈约撰《宋书》卷六,第118页。
  29. 沈约撰《宋书》卷六,第120页。
  30. 沈约撰《宋书》卷六,第125页。
  31. 沈约撰《宋书》卷六,第129页。
  32. 沈约撰《宋书》卷十九,第545页。
  33. 沈约撰《宋书》卷十九,第542~543页。
  34. 沈约撰《宋书》卷十九,第543页。
  35.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90页。
  36.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90页。
  37.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72页。
  38. 沈约撰《宋书》卷二十,第569~571页。另,今中华书局版《乐府诗集》将《歌白帝辞》九言断句为四五式,《歌黑帝辞》六言断句为三三式,显然不妥。故下文所用歌辞断句以《宋书·乐志》为准。
  39. 沈约撰《宋书》卷八十五,第2167页。
  40. 沈约撰《宋书》卷八十五,第2177页。
  41. 魏徵等撰《隋书》卷三十五,中华书局,1973年,第1074页。
  42. 刘昫等撰《旧唐书》卷四十七,中华书局,1975年,第2068页。
  43. 脱脱等撰《宋史》卷二百八,中华书局,1977,第5329页。
  44. 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七十二,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6,第1414册,第211~233页。
  45. 锺嵘著,曹旭集注《诗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第409页。
  46. 朱铭盘:《南朝宋会要》,第55页。
  47. 沈约撰《宋书》卷八,第162页。
  48. 沈约撰《宋书》卷九,第183页。
  49. 沈约撰《宋书》卷八,第166页。
  50.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67页。
  51.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72页。
  52. 郭茂倩:《乐府诗集》卷八,第119~120页。
  53. 郭茂倩:《乐府诗集》卷八,第121~122页。
  54.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306页。
  55.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三十六,第636页。
  56.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67~170页。
  57.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90页。
  58.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三,第49~50页。
  59.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三,第55页。
  60.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三,第59页。
  61. 沈约撰《宋书》卷十四,第354~355页。
  62.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84页。
  63. 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齐诗卷七,第1502~1503页。郭培培在《南朝郊庙歌辞创作情况研究》一文中将其作为南齐郊祀歌补入。《乐府学》2003年第8辑。
  64.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六,第92页。
  65.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十一,第172页。
  66.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九,第127页。
  67.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九,第128页。
  68.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九,第128页。
  69. 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三,第27页。
  70. 陶渊明著,逯钦立校注《陶渊明集》,中华书局,1979,第13页。
  71.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七,第98页。
  72. 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七,第101页。
  73. 姚思廉撰《梁书》卷三,中华书局,1973,第97页。
  74.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288页。
  75. 魏徵等撰《隋书》卷六,第110页。
  76. 魏徵等撰《隋书》卷六,第110页。
  77.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289页。
  78.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289页。
  79.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298页。
  80.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298页。
  81.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299页。
  82.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301页。
  83.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五,第351页。
  84.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297页。
  85. 姚思廉撰《梁书》卷三十五,第514页。
  86. 姚思廉撰《梁书》卷三十五,第514页。
  87.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302页。
  88.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297页。
  89. 姚思廉撰《梁书》卷三十五,第514~515页。
  90. 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二十六,第381页。
  91.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307~308页。
  92.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309页。
  93.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三,第309页。
  94. 魏徵等撰《隋书》卷三十五,第1085页。
  95. 魏徵等撰《隋书》卷十五,第3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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