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科幻作品

前言 科幻作品

关于科幻本质的激烈争论通常发生在科幻从业者圈内,这甚至可以被当作科幻界的典型特征。这些观点的交锋常常是围绕科幻的地位展开的,即科幻是由“通俗”的还是由“主流”的小说构成,尽管这些用词在当代出版的科幻作品的多样性中已逐渐失去了意义。这些争论也可能是关于科幻的历史和视野的。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女性主义科幻浪潮构建了一个向后看的传统,像夏洛特·珀金斯·吉尔曼这样的作者重新进入了读者视线。科幻作家常说科幻小说正在日益取代现实主义小说的地位,科幻故事是最入世、最有社会责任感的文学类型,是对现代技术环境最敏感的文学类型。托马斯·M.迪施的《梦想构成的现实世界》(1998)的书名来自莎剧《暴风雨》中精灵爱丽儿的话,在这本书中,他提出科幻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尤其是娱乐产业。

本书无法提供科幻的历史,也无意于此,因为很多优秀的科幻史作品早已印行于世。本书的意图在于将所选的科幻作品与其所属的不同历史时刻联系起来,以此展现科幻作品的演变历程。首先,科幻的诞生就是个引起广泛争议的话题。有些历史书把这个起点推回到萨莫萨塔的琉善在2世纪所著的《一个真实的故事》,这部作品描绘了太空漫游和某种类型的星际战争。有的历史学家则认为这个起点位于文艺复兴时期,代表作是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1516)和弗朗西斯·戈德温的《月亮中的人》(1638),或者位于工业革命时期,代表作是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1818)。还有人则提出了另外两个悬而未决的起点:从1870年左右开始算起的19世纪晚期,以及20世纪早期——这是“科幻”之类的标签首次被使用的时候。第二种看法将“科幻”这个描述性的标签和需以此类描述来指称的一系列叙事实践混为一谈。科幻的古代起源提出了文化传统方面的不同问题,这些例子最好被视作“原始科幻”。文艺复兴和19世纪早期的作品同我们现在所定义的科幻更加接近,可算是“科幻原型”。这些作品对于科幻演变的历史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但是,文学史家和小说家为了充实其分类依据而去挖掘先驱之作,也是常见的做法。

本书将依据这样一个假设:我们现在所称的科幻始于19世纪晚期,当时乌托邦小说、未来战争叙事以及可以归入科幻这个大类的其他类型的代表作品层出不穷。教育的普及为英国大量的科幻作家奠定了商业基础,此外,从1870年左右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科技迅猛发展,电力首次得到广泛应用,飞机面世了,无线电和电影发展起来了,通俗报刊也普及了。这个时期也见证了美国以帝国主义的形象登上世界舞台,而其他欧洲或者亚洲的老牌帝国则充当了其对手。在这些年里,一批作品带着鲜明的主题和特征,成为具有辨识度和商业生存能力的文化产业的特色产品,有时还获利丰厚。这批作品后来就成了所谓的科幻。目光敏锐的读者一定会发现,到目前为止,我所举的例子除了琉善之外,都是英国或美国的作家,而本书也将主要关注英语文学作品,同时也讨论像儒尔·凡尔纳和斯坦尼斯瓦夫·莱姆这样的作家,因为他们的作品通过译本在英语世界流传甚广。说美国主宰了科幻界可能是老生常谈了,但在本书中,读者会发现我还是会反复提及H.G.韦尔斯,把他当作科幻发展史中起到形成性作用的英语作家。我声明,我所选择的例子,大部分都来自英国和北美。

本书还有最后一个方面提请大家注意,“科幻”这个标签实际上涵盖了为数众多的媒体上所刊载的作品,其中包括了大量的戏剧和诗歌。科幻诗歌协会成立于1978年。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是“廉价通俗小说”的鼎盛期,杂志用纸品质低劣,美国此时出现了科幻漫画,后来英国的《老鹰》杂志等出版物将其发扬光大。接着又出现了科幻游戏,战争类游戏是比较特殊的例子,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普鲁士的军事演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使用先进的电脑技术和虚拟现实资源所开发的角色扮演游戏迎来了繁荣期。在本书最后一章我们会看到,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大批科幻作品,尤其是科幻电影,通过共同的特许经营渠道被生产出来。本书主要讨论已出版的科幻小说,但也会关注科幻小说的孪生媒介——科幻电影。电影发明出来没有多久,科幻主题的实验就开始了,例如1902年乔治·梅里爱的《月球旅行记》。这两种媒介的演化沿着两条平行的线路进行,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很多科幻小说都被改编成了电影。

本书内容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太空漫游和其他领域的冒险,这些冒险之旅体现了科幻作家所想象的向外进行的探索;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有可能会遇到异族,而第二章将以此为主题,异族的总体概念在这章中将得到分析,尤其是在建构或然社会身份的过程中;第三章继续研究科技在科幻中的复杂作用;第四章接着讨论乌托邦和敌托邦——这两个概念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重要的科幻传统;第五章分析科幻与过去、未来的关系;第六章把科幻小说当作作家与批评家的共同体,他们不断争论并定义着科幻领域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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