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
律师说:“尊者啊,您要对我们的法律说点儿什么?”
穆斯塔法说:
你们喜欢立法,
却又更喜欢犯法。
就像海滨嬉戏的孩子,耐心地建起沙塔,而后又笑着将其摧毁。
但是当你们建造沙塔时,大海又输送更多沙粒到岸边;
当你们摧毁沙塔之际,大海和你们一起嬉笑。
确实,大海总是和天真的人一起嬉笑。
然而,对那些不把生命当作大海,不把人定的法律当作沙塔的人来说,又当如何?
对那些视生命为岩石,视法律为斧凿,乐于把生命都雕琢得跟他们相似的人来说,又当如何?
对那仇视舞者的跛子来说又当如何?
对那热爱羁轭,认为林间群鹿是迷途流浪家伙的公牛来说,又当如何?
对那自身无法脱壳,却称其他同类赤裸无耻的老蛇来说,又当如何?
以及,对那提早赶到婚宴,餍足倦怠之后,一路指责所有宴席都是犯法、所有赴宴者都是违法者的人来说,又当如何?
对于这些人,除了说他们也站在阳光下却背朝太阳,我还能说什么呢?
他们只看得见自己的影子,他们的影子就是他们的法律。
太阳对他们来说,除了投影者还能是什么呢?
所谓承认法律,除了意味着弯腰在地上追踪他们自己的阴影,还能指什么?
但是,你们这些向阳而行的人,地上的什么影像能掌控你们?
你们这些御风而行的人,什么样的风向标能规定你们的前进方向?
如果你们不被任何人囚禁,打破枷锁,有谁的法律能束缚你们?
如果你们不受制于任何人的锁链而起舞,什么样的法律能让你们畏惧?
如果你们剥离紧身衣,而不遗留在他人的道路上,有谁能把你们带去审判?
阿法利斯人啊,你们可以蒙住锣鼓,你们可以拧松琴弦,可有谁能命令云雀不许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