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逆天行道,弹劾上帝

第4章 逆天行道,弹劾上帝

尽管理查德·斯托曼和母亲的关系比较紧张,但他还是继承了母亲的一个特质:对激进政治极度热情。

可这个特质要在十几年之后才在斯托曼身上显现出来。他早年的生活,用他现在的话说,是与“政治绝缘”的 。正如艾森豪威尔时期的大多数美国家庭一样,20世纪 50年代,斯托曼一家试图重拾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那份宁静、安逸的正常生活。

“理查德的父亲和我虽然都是民主党人,可我们觉得那段时间的生活还算过得去,”李普曼回忆着当年和理查德·斯托曼的父亲住在纽约市皇后区的日子,“我们当时并没有参与太多的当地或者全国的政治活动。”

然而,20世纪 50年代末期,李普曼的离异打破了这一切。她要重新搬回纽约市曼哈顿区,这不仅仅是改个住址,更意味着一份全新的独立生活的开始,更意味着重回喧嚣的大都市生活。

“关于政治活动,我最初的体验是在离婚期间。当时我走进皇后区公共图书馆,却发现关于离婚的只有一本。那里当时被天主教严格控制着,至少在我们住的阿母赫斯特区是这样的。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的日常生活,被周围的各种权威力量悄悄地控制着。”李普曼说。

重回童年居住过的纽约市曼哈顿上西城,李普曼被周围的变化震惊了。十五年前,她离家去亨特学院读书。如今,由于战后住房资源紧张,当地居民对高楼有大量需求。为了建高楼,几个街区成了一个政治决斗场。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人,主要是政客和商人,他们希望把这一片拆迁扩建,以应付越来越多的白领移居到这里;另一派人,主要是来自爱尔兰或波多黎各的房客,他们都不富裕,所幸已经在这里找到了便宜舒适的住房。他们不想请来白领租户,因为那样会抬高当地房价和租金。

一开始,李普曼不知道站到哪一边。作为一个新来的住户,她觉得的确有必要扩建。可作为一个拿着微薄收入的单身母亲,她和那些房客有着一样的忧虑,觉得周围越来越多的项目都是为有钱人开发的。心中忿忿不平,李普曼开始寻找机会,来和庞大的政治机器做斗争,避免让政客把上西城变成上东城那样,只供有钱人吃喝玩乐。

李普曼第一次去民主党总部是在 1958年。当时,她希望为儿子找个日托所,以便在自己工作的时候,有人照顾他。在本市的低收入人员帮助中心里,她一下子被那里的环境吓到了。“我就记得当时那股酸臭的坏牛奶味儿,黑洞洞的走廊,还有那么一丁点的救助物资。我以前是护士学校的老师,是个爱干净的人。护士学校的环境和这个帮助中心的反差太大了。我们看了一眼帮助中心里日托所的房间,就立马走人了——环境实在太让人恶心。”

这次造访民主党总部,让李普曼很失望。“大家说的一点也没错乌烟瘴气,不是个干净地方,”李普曼说,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大家之所以看不起穷人,甚至仇视他们,党内腐败也许才是一切症结所在。李普曼没有再踏入民主党总部一步。她看到当地众多俱乐部都志在促进民主党的党内改革。李普曼加入了其中的一个俱乐部:伍德罗·威尔逊/FDR民主党改革俱乐部,从此与坦慕尼协会余党作斗争 李普曼开始出现在俱乐部内部的例行会议中和市政委员会的会议上,以此,她取得了更多的话语权。

李普曼说:“我们的主要目标是对抗以卡米思·德·萨皮奥Carmine DeSapio)为首的坦慕尼协会和它的追随者 。我是市政委员会的一名代表委员。主要提议修建更多廉价住房,反对单纯修建舒适豪宅。”

这种参与在 20世纪 60年代变成了更大的政治活动。1965年,李普曼已经开始公开支持一些民主党的议会候选人,比如威廉·菲茨·赖安(William Fitts Ryan),他在各个民主党改革俱乐部的帮助下进入议会,并成为当时第一批反对越南战争的议员。

不久之后,李普曼也开始公开反对美国涉足越南战争问题。“自从肯尼迪政府把军队送去越南,我就一直反对越南战争。从一开始,我就阅读各种来自前线的报道文章。很多文章都预测美国政府会因此深陷泥潭,我也非常赞同这个观点。”

这种反战之声充斥在这个家庭里。1967年,李普曼再婚。她的新任丈夫莫里斯·李普曼是一名空军少校,越南战争开始他辞职以示反战。莫里斯的儿子,李普曼的继子,安德鲁·李普曼(Andrew Lippman)当时正在麻省理工学院读书。他暂时还可以申请延期入伍。可随着战事升级,战争时间一久,入伍时间到期,他还是要去服役。当战事延续到 20 世纪 70年代,理查德·斯托曼虽然年纪还小,可也不得不考虑入伍的问题。他要么选择去越南参战,要么选择到加拿大避开兵役。

李普曼说:“越南问题成了家里的重点,我们总是不停地讨论它——如果战争持续下去我们怎么办?要是理查德或者安德鲁收到征兵令怎么办。我们全家都反对这征兵令,更反对这场战争。我们从心里觉得这场战争是不道德的。”

对于理查德·斯托曼来说,越南战争给他带来的情感是复杂的:恐惧、不解,以及最终给他带来的一种政治上无能为力的感受。斯托曼如此地厌恶权威,他甚至无法忍受私立学校的威权制度。别说参军,哪怕就只让他想想军队里的训练,都会令他不寒而栗。

“我当时被吓坏了。可我也不知道能做什么,该怎么做。更没胆量去上街参加游行。”斯托曼如是说。1971年,政府最终取消了学生延期入伍的政策。抽签征兵 的结果让他很是担心:他 3月18日的生日,征兵顺序中比较靠前。“我很难想象要移民到加大拿或者瑞典。要一个人离开过日子,我当时可不行。我根本不知道怎么照顾自己,我对自己在生活自理方面的能力非常不自信。”

斯托曼说,他至今依然感慨家人在公开场合的反战行为。他记得父亲车上有一个车贴,把美莱村屠杀 比作纳粹的大屠杀。这个车贴是父亲亲自制作的,他还做了很多这样的车贴,分发给大家。斯托曼很受父亲情绪的鼓舞,他说:“我很崇拜他这么做,”斯托曼坦言,“可我没想过自己能做什么。当时我很害怕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被征兵令毁了。”

然而,斯托曼也逐渐开始不喜欢反战运动的方向和调调。正如其他科学之星计划的学生一样,斯托曼每周末都会看到聚集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抗议群众 。最终,斯托曼形容说,各种非理智力量把反战运动变得与各种其他青年人的非理智活动一样可怕。一瞬间,那个年级的姑娘们都不再崇拜披头士,改去崇拜各路反战领袖,如阿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和杰里·鲁宾(Jerry Rubin)。理查德·斯托曼,这个中学生里的异类,面对各种流行趋势已然有些应接不暇了,如今又来了“要做爱不作战”这种花哨口号,实在让他觉得甚是沮丧。他显然不喜欢战争,至少不喜欢这次在东南亚的战争。可这也并不意味着就有会有个姑娘愿意与他一起共度春宵。

“我并不喜欢这种反抗文化,”斯托曼坦言,“我不喜欢他们的音乐,不喜欢毒品。我非常害怕毒品。我更厌恶他们那套反理性反知识的论调,厌恶他们对各种技术的偏见。因为无论怎么说,我还是喜欢计算机的。我还经常遇到各种没头脑的反美意见,这也让我很反感。有些人的头脑真的太过简单了,他们觉得如果要反对美国参加越南战争,就意味着支持越南北方政权。他们就天真到想不出另外一种可能。”

这样的评论也许是在为斯托曼当时的怯懦找到些借口,但也标志着斯托曼自己政治思想的逐步成熟。对于他来说,政治上的信心和自信心成正比。到了 1970年,斯托曼已经在数学和科学以外的一些领域里树立起了自信。当然,有在数学方面的信心和能力作为基础,让斯托曼可以从纯逻辑的角度分析越南战争。这种分析最终带来的结论让斯托曼觉得,尽管反对越南战争,但不可否认,战争在维护自由和捍卫正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斯托曼也不想让自己在同龄人里过分特立独行,于是他关于战争的这些分析,也就一直留在自己肚子里了。

1970年,斯托曼离开了家,离开了每晚家中餐桌上的越南战争和政治讨论,去了哈佛大学。他回忆,从曼哈顿母亲的公寓,转到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哈佛大学宿舍,对自己来说是一种“逃离”。可同龄人来看,他的这次大逃离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解放。

“他在哈佛的第一年很痛苦,”丹·柴斯——另外一位去了哈佛大学的科学之星的学生,回忆道,“简单的人际交往对于斯托曼来说都是非常困难的。可这种交往在哈佛又是无法避免的。哈佛校园就是个大社交场。”

为了让这种过渡更顺畅,理查德·斯托曼重新埋头在自己的老伙伴中间:数学和自然科学。与很多科学之星计划的成员一道,斯托曼轻松通过数学 55的课前考试,获得了选修数学 55的资格。所谓数学55,是哈佛大学一门数学类课程的官方编号。它专门为未来数学家设计,以难度大而闻名全校。在这门课上,科学之星的成员凑成了一个小团体。“我们是数学党的,”柴斯笑道,“跟科学之星比,哈佛不在话下。”

可要修成正果,斯托曼、柴斯和其他科学之星成员,必须要通过数学 55。这个课程把本该四年学完的数学知识,全部放在两个学期里。只有真正肯下工夫的人,才能啃下这块硬骨头。“那真是门让人神往的课,”戴维·哈伯特(David Harbater)曾是这门课上“数学党”的成员,如今已是宾夕法尼亚大学数学系教授,他回忆道,“很保守地说,几乎没有几个给大学新生设计的课程能这么难、这么深,课业量也很少有这么大的。我经常给人这么形容这门课的难度——第二个学期,我们已经开始讲巴拿赫空间的微分几何了。一般人听了肯定瞪大眼睛,因为绝大多数人到了研究生第二年才开始说点巴拿赫空间的东西。”

那年,这门课刚开始有 75 个学生,到第二学期结束,就只有 20个学生还在坚持 。戴维·哈伯特说:“这 20个学生当中,只有 10个人真正听懂了课上讲的是什么。这 10个人里,8个人后来做了数学教授,另外有一个做了物理教授。”

“最后那一个,”戴维·哈伯特强调,“就是理查德·斯托曼。”

赛思·布莱德巴特也是数学 55 课上的学生,他记得当时斯托曼就显出了与众不同的特质。

“遇到一些事,他总是特别能坚持。当时,我们经常用一种错误的方法来解题。每次我们要定义一个函数的时候,我们都会先定义一个函数,然后证明这个函数是良构的。这么做本身是用错了术语。斯托曼第一次也犯了这个错。可后来,他都是先定义一个关系,然后证明这个关系是一个函数。其实证明的过程都一样,但他用了正确的符号和术语。而其他没有一个人这么做。他就是这么个人。”

数学 55 的课堂上,斯托曼又一次展现了他的聪明才智。布莱德巴特早早就承认了这一点。而柴斯好胜的个性则很难让他服输,但到了第二年,他还是不得不承认,斯托曼也许是整个课堂中最优秀的数学家。如今,柴斯已是亨特学院数学系的教授,他回忆道:“在一堂实分析的课上,斯托曼想出了一个关于复测度的证明,那个证明实际上是借鉴了变分法里的一些技巧。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能自己想出来,并用这么漂亮的方法解决了这个问题。”

柴斯坦言:眼看着斯托曼在黑板上写下解答,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中学时候,柴斯也被认为是班上的数学明星。而如今见识了斯托曼之后,让他觉得自己竟然如此渺小。几年之后,柴斯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自己在数学方面虽有过人之处,但也算不得顶尖高手。回想起来,在斯托曼大二时,柴斯就已经从斯托曼的那次证明中隐约意识到自己的位置。

“这恐怕就是数学之美吧,”柴斯说:“你不必需要成为一流的数学家,就可以欣赏数学天才的作品。我就处在这么一个尴尬的地方。我算不上一流的数学家。如果斯托曼当初选择做数学家的话,他肯定会是一流的。”

有得就必然有失,斯托曼在课堂上的得意,换不来社交上的成功。其他数学党的成员一般都会凑在一起讨论数学 55 的作业,而斯托曼则自己一个人应付作业题。住宿问题上斯托曼也坚持如此。在哈佛大学住宿申请的表格上,斯托曼清晰地说出了自己对室友的要求:“我说我希望能有个几乎看不见、听不见、摸不着的室友。”宿舍管理部门这次倒是难得如此识相,竟然接受了斯托曼的要求,在他入学的第一年,给他安排了一个单人间。

布莱德巴特是数学党成员中,唯一一个在大一期间和斯托曼同住一个宿舍楼的。他回忆,斯托曼当时的确慢慢地学着如何和别人沟通交往。他记得,当时其他几个宿舍的学生,都被斯托曼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感染,都喜欢跟他凑在宿舍楼的大厅或者餐厅里谈天说地。

布莱德巴特说:“我们凑一起经常会扯上一些异想天开的事情,比如如何解决各种世界问题,或者某种东西如果成真了会怎么样。好比说,有人发明了一种长生不老药会如何,你该怎么办?这东西的政治影响会是什么?如果说每人都吃了这个药,最后谁都不会老,最后人越来越多,到头来还是会因为资源困乏,大家都得死掉。老是不会老了,但终究也会死。可如果限制发布这个药,好比说,只有现在活着的人能拿到这个药,新生儿不能吃长生不老药,那最后世界上就会被分出一批下等人。斯托曼总能比大家更早看出各种决策的优劣。”

斯托曼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当时的讨论:“我总是对长生不老的话题感兴趣。我很惊讶,不少人觉得长生不老并非什么好事情。我们要是能看到 200年之后,世界是什么样子,那会如何?”

尽管众人已经公认,斯托曼会是个一流数学家,也是个非正式的辩论能手,可他自己却一直避免参加各种有明确排名或分界线的竞赛。布莱德巴特清晰地记得,斯托曼大一的时候,大家眼看着他回避参加帕特南竞赛(Putnam Competition)。帕特南竞赛是专门针对美国和加拿大数学系本科生的竞赛。参赛者借此可以知道自己的数学水平,更重要的,比赛的结果经常被各大院校当作选拔研究生和博士生的依据。按照学生中间的流言来看,如果拿到好成绩,就可以去任何一所大学读研究生或博士,而且是免学费,全额奖学金。当然,这也包括哈佛大学。

和数学 55 一样,帕特南竞赛也是个残酷的竞技场。两场考试,一共六个小时。这比赛是铁了心要把学生分出三六九等。布莱德巴特,这位参加了科学之星计划,也上了数学 55 的学生,依然觉得这个竞赛是他参加过的最难的考试。“就跟你这么说吧,满分 120,我第一年的时候分数是 30多分。就这分数,我还能排上第 101名。”

可让人吃惊的是,斯托曼——这位全班数学最好的学生,竟然不参加这个比赛。布莱德巴特记得当时他们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几个人把斯托曼围在墙角,让他解释为什么不参加。“他说他怕做得不好。”布莱德巴特回忆。

一听这话,布莱德巴特和其他几个学生迅速写下了几个帕特南竞赛的题目,扔给斯托曼,让他做。“他全都做对了。我当时就觉得,所谓‘做得不好’,对他来说也许就是拿个亚军,或者做错一道题。”

斯托曼对这个事情的记忆则略有出入。“我确实记得他们给我题目了,可我好像记得我就做出来一道,反正肯定没全做对。”无论如何,斯托曼承认,正如布莱德巴特说的,他当时的确是出于害怕才不参加这竞赛的。斯托曼只是在班上指出同学或者老师的错误。但他却不喜欢,甚至害怕参加任何正面竞争。结果,他就总是避开类似的比赛。

斯托曼说:“同样的原因,我也不喜欢下棋。每次我下棋的时候,我都害怕那种一步走错,满盘皆输的情况。而这种恐惧,最后总是成真。”

究竟是不是因为这种恐惧,才让斯托曼没能成为数学家,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大一结束的时候,斯托曼已经有了新的兴趣:编程。这兴趣从斯托曼中学的时候就逐渐形成,但潜伏了很久,最终在大一后期成为了他的一个主要兴趣,让他投入了自己的全部热情。其他数学系的学生都靠选修艺术类和历史课来放松,斯托曼则跑去机房缓解压力。

当年第一次在 IBM 纽约科学中心编程的经历,诱使着斯托曼去了解更多。他说:“在哈佛学习快一年的时候,我开始跑去哈佛的几个计算机实验室,看看他们那里有什么新东西。刚到那里,我就问他们能不能给我一份使用手册。”

把这些使用手册拿回家,斯托曼开始仔细阅读,比较各个机器之间的差别和联系。并且,他写了一个测试程序,这样可以在把手册还回去的同时上机测试一下。在那个时候,尽管很多实验室并不允许随便让一个陌生的小孩子在他们的电脑上操作,不过对于斯托曼这样才华横溢的孩子,他们还是同意让他尝试运行自己的程序。

第一年快结束的时候,斯托曼有天听说在麻省理工学院,有个特殊的实验室。那个实验室就在校区旁边的技术广场大厦九层。传说,这个实验室是专门为顶尖的人工智能研究而设立,里面有各种高级计算机和软件。

斯托曼被这一切吸引住了,决定亲自前往一探究竟。

从哈佛大学到那里并不远,走路大概三公里,坐地铁只要十分钟。可等到了那里,斯托曼才发现,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简直就像两个世界。麻省理工学院里真可说是“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各个建筑纠缠在一起;相比之下,哈佛大学则显得明快宽敞。两所大学,一张一弛,一阴一阳。这不仅体现在建筑风格上,在校风学风上也是如此。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多是中学里的怪才,他们好开玩笑,喜欢恶作剧;而哈佛大学的学生更多是家有深厚背景的孩子,或是从小就有政治抱负的青年。

这种学校风格同样延伸到计算机实验室中。与哈佛的各个计算机实验室不同,麻省理工大学的这个人工智能实验室,没有门卫;没有拿着小本子,记下等候使用终端的人,给他们排队的人;也没有贴着“严禁触摸”标识的那种氛围。到了那里,斯托曼就看到了几个空着没人用的终端,和几个机械臂,提醒着人们这里正在做着人工智能方面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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