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

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式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膩,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个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么?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的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觉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1934年8月,在北平

[鉴赏]

唐代诗人杜牧曾经写道: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明生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在以往文人的笔下,秋天正像一个老年人在黄昏中蹒跚地走步,是那样的悲凉和寂寥;但在诗人的笔下,秋无充满了生机和快乐,是那样的兴味盎然。同样作者的这篇散文也没有“悲秋伤怀”之感,反而把秋天的意境之美写得如此“入木三分”,实在不愧为大家之手笔。

开头作者交待了自己从“南国”急忙忙赶到“北国”的原因,“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到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作者为什么非要来“北国”来领略秋天呢?难道“南国”就没有秋天吗?

作者解释了这个原因:“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原来“北国”的秋味是如此十足,这也为全文打下了基调,同时起到了引领下文的作用。

作者接下来用相当的笔墨描写了“南国”秋天的情景,实质上作者运用了隐含的对比手法将“南国”与“北国”的秋作了比较。“南国的”秋天“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天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可上文所说的“北国”的秋,它来得清,来得静,还有点儿悲凉,才能使人充分领略秋的滋味。这两者之间作的比较,使文章上下文交相呼应,同时更进一步对作者来“北国”度秋的原因作了进一步的补充。

作者上文为我们概述了故都的秋的特点,可这些特点如何表现呢?作者从一个个具体的景物入手,列举了“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深深地印在作者的心中。作者又举出一个例子:“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这是何等的清闲,不出户就能品尝秋的滋味,写到这里,作者的欣喜之情就溢于言表了。

接着作者又写了槐树,这是北国常见的树木,在作者看来它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的点缀”,从它那落下的似花非花的落蕊上,当人们的脚踏上去的时候,既没有声音,又没有气味,只能感到一种秋的细腻、秋的清闲,还有点儿落寞,领略到古人所说的秋叶一落、天下知秋韵味。

然后作者又举出了秋蝉的残声,这是北国的特色,“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这也是北国的的秋韵之一,作者用相当多的笔墨为我们描述了北方的秋雨也要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作者这样写道:“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唉,天可真凉了’——‘可不是么?一层秋雨一层凉啦!’”这段话把北国和秋韵写得传神极了,还有北方人特有的往往把“阵”字念成“层”字的歧音,则更是平添几分北国的秋趣,令人感到回味无穷。

最后作者说到了北方果树,认为这也是北国的奇景,作者写到了枣树、杮子,葡萄,并且它们的果实成熟到八九时,正是北国清秋的佳日,同样能给我们带来有关秋韵的遐想。

作者在结尾处又写到了南国的秋,它也有其特异之处,例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凉雾,荔枝湾的残荷”。这些景致固然秋味十足,但与北国的秋相比,它只能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所以说作者认为只有在北国,才能彻底感受到秋天的韵味,否则作者绝不会为了留住北国的秋天,愿意折去三分之二的寿命。

总的来说,作者的这篇《故都的秋》写得清新自然而又质朴真挚,作者把自己心中对于故都的秋天所含的强烈的眷念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如品尝一杯陈年的佳酿,回味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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