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公于仁宗嘉祐三年,提点江东刑狱,使还报命,乃上书言事。此书虽谓公之政见宣言书可也。后世承学之士稍治国闻者,虑无不尝诵公此书。今不避习见,更全录之,略为疏解,备论古经世者省览焉。
臣愚不肖,蒙恩备使一路,今又蒙恩召还阙廷,有所任属,而当以使事归报陛下,不自知其无以称职,而敢缘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处其中,幸甚!窃观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夙兴夜寐,无一日之暇,声色狗马观游玩好之事,无纤介之蔽,而仁民爱物之意,孚于天下;而又公选天下之所愿以为辅相者属之以事,而不贰于谗邪倾巧之臣。此虽二帝三王之用心,不过如此而已。宜其家给人足,天下大治。而效不至于此,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今朝廷法严令具,无所不有,而臣以谓无法度者何哉?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孟子曰:“有仁心仁闻而泽不加于百姓者,为政不法于先王之道故也。”以孟子之说,观方今之失,正在于此而已。夫以今之世去先王之世远,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不一,而欲一一修先王之政,虽甚愚者犹知其难也;然臣以谓今之失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以谓当法其意而已。夫二帝三王相去盖千有余载,一治一乱,其盛衰之时具矣。其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亦各不同;其施设之方亦皆殊,而其为天下国家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臣故曰:当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
(按)今世言政者,必曰法治国,——夫国固未有舍法而能以为治者也,而中国儒者讳言之,惟以守祖宗成法自文。彼其所谓祖宗成法者何?袭前代之旧而已,前代又袭前代之旧而已。数千年来,一丘之貉,因陋就简,每下愈况,其以政治家闻于后者,不过就现有之法,综核名实而已。更上焉者,补苴罅漏而已。其一倡变法之议者,惟汉之董子。其言曰:“若琴瑟不调甚者,必改弦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似矣。夷考其条理,则仅在改正朔易服色。夫正朔服色之细故,必非有关于治道,甚易明也。故董子非真能变法之人,而汉武之志不及此,又无论也。自兹以往,则更未闻有人焉,能以制法之业毅然自任者也。盖由以至诚恻怛之心忧国家者,既旷世不一见,即或有之,而识不足以及此。彼其于国家之性质,盖未之知,曰国家者则君主而已,凡法度皆为君主而立也。夫使法度为君主而立,则以数千年霸者之所经验,固已日趋完备矣,其不必改弦而更张之也亦宜。呜呼!三代上勿具论,秦汉以后,其能知国家之性质、至诚恻怛以忧国家者,荆公一人而已。其忧之也既诚,痛心疾首于国家之淹滞而不进化、国民之憔悴而不发达,反复以求其故。若穷河源以达于星宿海,于是敢为一言以断之曰:患在不知法度故也。呜呼!尽之矣!虽然,论者或以公之诵法先王也,则或疑之为保守家理想家而不达于今世之务者,顾公不云乎:“法先王者法其意而已。”以今世术语解之,则公之所谓“先王”,非具体的之先王,而抽象的之先王也。更质言之,则所谓“先王之意”者,政治上之大原理原则而已。夫公之变法,诚非欲以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者,而竟骇焉嚣焉,则非公之罪矣。
虽然,以方今之世揆之,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也。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有仁民爱物之意,诚加之意,则何为而不成、何欲而不得?然而臣顾以谓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者何也?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臣尝试窃观天下在位之人,未有乏于此时者也。夫人才乏于上,则有沉废伏匿在下而不为当时所知者矣。臣又求之于闾巷草野之间,而亦未见其多焉。岂非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而然乎?臣以谓方今在位之人才不足者,以臣使事之所及,则可知矣。今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苟简贪鄙之人,至不可胜数。其能讲先王之意以合当时之变者,盖阖郡之间,往往而绝也。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臣故曰:在位之人才不足而草野闾巷之间亦未见其多也。夫人才不足,则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以合先王之意,大臣虽有能当陛下之意而欲领此者。九州之大,四海之远,孰能称陛下之旨以一二推行此而人人蒙其施者乎?臣故曰:其势必未能也。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非此之谓乎?然则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诚能使天下之才众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择其人而取足焉;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先王之意甚易也。
(按)法治固急矣,然行法者人也,制法者亦人也,故公既以法度为本原,又以人才为本原之本原。夫法治国固以大多数之人民为元气者也,此公之意也。
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时,人才尝众矣,何至于今而独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商之时,天下尝大乱矣,在位贪毒祸败,皆非其人。及文王之起,而天下之才尝少矣。当是时,文王能陶冶天下之士而使之皆有士君子之才,然后随其才之所有而官使之。诗曰:“岂弟君子,遐不作人”,此之谓也。及其成也,微贱兔罝之人,犹莫不好德,兔罝之诗是也,又况于在位之人乎?夫文王惟能如此,故以征则服,以守则治。诗曰:“奉璋峨峨,髦士攸。”宜又曰:“周王于迈,六师及之。”言文王所用文武各得其材而无废事也。及至夷厉之乱,天下之才又尝少矣。至宣王之起,所与图天下之事者,仲山甫而已。故诗人叹之曰:“德輶如毛,维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盖闵人士之少,而山甫之无助也。宣王能用仲山甫,推其类以新美天下之士,而后人才复众。于是内修政事,外讨不庭,而复有文武之境土。故诗人美之曰:“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菑亩。”言宣王能新美天下之士,使之有可用之才,如农夫新美其田,而使之有可采之芑也。由此观之,人之才未尝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也。
(按)是说也,近世曾文正公宗之而加引申焉,其言曰:“今之君子之在势者,辄曰‘天下无才’,彼自尸于高明之地,不克以己之所向转移习俗,而翻谢曰‘无才’,谓之不诬可乎?十室之邑,有好义之士,其智足以移十人者,必能拔十人中之尤者而才之;其智足以移百人者,必能择百人中之尤者而才之。然则转移习俗而陶铸一世之人,非特处高明之地者然也。凡一命之上,皆与有责焉者也。”其言更博深切明矣。顾公之此论,独以陶冶之责归诸人主何也?非徒以其所与语者为人主而已。私人陶冶之范围狭而人主则广,私人陶冶之效力缓而人主则疾,故不居高明之位而勉其责云者,不得已而思其次耳,慰情聊胜于无耳。若夫欲发扬一国之人才而挟之以趋,道固莫有捷于开明专制者,——此俾斯麦所造于德国者如彼,而曾文正所造于中国者仅如此也。
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所谓教之之道何也?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博置教导之官而严其选。朝廷礼乐政刑之事皆在于学,士所观而习者,皆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此教之之道也。所谓养之之道何也?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也。何谓饶之以财?人之情,不足于财,财贪鄙苟得,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禄,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禄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犹以为未也,又推其禄以及其子孙,谓之“世禄”。使其生也,既于父母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其死也,又于子孙无不足之忧焉。何谓约之以礼?人情足于财而无礼以节之,则又放僻邪侈,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为之制度婚丧祭养宴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数为之节,而齐之以律度量衡之法。其命可以为之而财不足以具,则弗具也;其财可以具而命不得为之者,不使有铢两分寸之加焉。何谓裁之以法?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艺矣,不帅教则待之以屏弃远方终身不齿之法;约之以礼矣,不循礼则待之以流杀之法。王制曰:“变衣服者其君流。”《酒诰》曰:“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夫群饮变衣服,小罪也;流杀,大刑也。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夫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从无抵冒者,又非独其禁严而治察之所能致也,盖亦以吾至诚恳恻之心力行而为之倡。凡在左右通贵之人,皆顺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帅者,法之加必自此始。夫上以至诚行之,而贵者知避上之所恶矣,则天下之不罚而止者众矣。故曰此养之之道也。所谓取之之道者何也?先王之取人也,必于乡党,必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所谓察之者,非专用耳目之聪明,而听私于一人之口也。欲审知其德问以行,欲审知其才问以言,得其言行,则试之以事。所谓察之者,试之以事是也。虽尧之用舜,不过如此而已,又况其下乎?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远,万官亿丑之贱,所须士夫之才则众矣,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一自察之也,又不可偏属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间试其能行而进退之也。盖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类,以持久试之,而考其能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禄秩予之而已。此取之之道也。所谓任之之道者何也?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农者以为后稷,知工者以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以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又以久于其职,则上狃习而知其事,下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则其罪可以至于著,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夫如此,故智能才力之士,则得尽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终,其功之不就也;偷惰苟且之人,虽欲取容于一时,而顾戮辱在其后,安敢不勉乎?若夫无能之人,固知辞避而去矣。居职任事之日久,不胜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彼且不敢冒而知辞避矣,尚何有比周谗谄争进之人乎?取之既已详,使之既已当,处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专焉,而不一一以法束缚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尧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众工者,以此而已。《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此之谓也。然尧舜之时,其所黜者则闻之矣,盖“四凶”是也。其所陟者,则皋、陶、稷、契,皆终身一官而不徙。盖其所谓陟者,特加之爵命禄赐而已耳。此任之之道也。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当时人君,又能与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诚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无疑,而于天下国家之事,无所欲为而不得也。
(按)公所言教育之当兴、官吏之当久任等,稍知治体者盖不能持异说,无俟发明。独其论裁之以法,而引加小罪以大刑,则有疑其持申商之术操之过切者,则甚矣其暗于政治之原理也。夫国家之对于人民,有命令服从之关系者也,其统治权至尊无上而不可抗者也,非惟专制国有然,即立宪国亦有然。夫苟不可行者则勿著为令已耳,既著为令而可以不行,则是渎国家之神圣也。后此元祐诸君子,以阻挠新法贬谪迁徙,而积怨发愤于荆公,曾亦思管子之治齐也,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荆公之所以失败,正坐姑息,不能践此书之言而已。
方今州县虽有学,取墙壁具而已,非有教导之官长育人才之事也。唯太学有教导之官,而亦未尝严其选。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未尝在于学,学者亦漠然自以礼乐刑政为有司之事,而非己所当知也。学者之所教,讲说章句而已。讲说章句,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近岁乃始教之以课试之文章。夫课试之文章,非博诵强学穷日之力则不能,及其能工也,大则不足以用天下国家,小则不足以为天下国家之用,故虽白首于庠序,穷日之力以帅上之教,乃使之从政,则茫然不知其方者,皆是也。盖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材者,何也?夫人之才成于专而毁于杂,故先王之处民才,处工于官府、处农于畎亩、处商贾于肆、而处士于庠序,使各专其业,而不见异物,惧异物之足以害其业也。所谓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见异物而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诸子之异说,皆屏之而莫敢习者焉。今士之所宜学者,天下国家之用也,今悉使置之不教,而教之以课试之文章,使其耗精疲神穷日之力以从事于此,及其任之以官也,则又悉使置之,而责之以天下国家之事。夫古之人,以朝夕专其业于天下国家之事,而犹才有能有不能,今乃移其精神夺其日力,以朝夕从事于无补之学,及其任之以事,然后卒然责之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宜其才之足以有为者少矣,臣故曰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材也。
(按)后之论者,或以八股取士滥觞荆公,而因以为罪,噫抑何其诬公之甚耶?!夫公以谓养士必于学校,其言明白如此。其初政犹不废制举者,则学校未普及时,势不得不然也。此于下方更论之:
又有甚害者:先王之时,士之所学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可以为公卿大夫,有可以为士,其才之大小宜不宜则有矣。至于武事,则随其才之大小,未有不学者也。故其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也;其次则比闾族党之师,亦皆卒两师旅之帅也。故边疆宿卫,皆得士大夫为之,而小人不得奸其任。今之学者,以为文武异事,吾知治文事而已,至于边疆宿卫之任,则推而属之于卒伍。往往天下奸悍无赖之人,苟其才行足以自托于乡里者,亦未有肯去亲戚而从召募也。边疆宿卫,此乃天下之重任,而人主之所当慎重者也,故古者教士以射御为急,其他技能,则视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则不强也。至于射,则为男子之事。人之生有疾则已,苟无疾,未有去射而不学者也。在庠序之间,固当从事于射也:有宾客之事则以射,有祭祀之事则以射,别士之行同能偶则以射,于礼乐之事未尝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尝不在于礼乐祭祀之间也。《易》曰:“孤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岂以射为可以习揖让之仪而已乎?固以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国家之具也。居则以是习礼乐,出则以是从战伐,士既朝夕从事于此而能者众,则边疆宿卫之任,皆可以择而取也。夫士尝学先王之道,其行义尝见推于乡党矣,然后因其才而托之以边疆宿卫之事,——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干戈以属之人,而无内外之虞也。今乃以天下之重任,人主所当至慎之选,推而属之奸悍无赖才行不足自托于乡里之人,此方今所以騦騦然常抱边疆之忧,而虞宿卫之不足恃以为安也。今孰不知边疆宿卫之士不足恃以为安哉?顾以为天下学士,以执兵为耻,而亦未有能骑射行陈之事者,则非召募之卒伍,孰能任其事者乎?夫不严其教高其选,则士之以执兵为耻,而未尝有能骑射行陈之事,固其理也。凡此皆教之非其道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