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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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历史文化地理的思维传统

关于文化的研究有三种取向:从学理上探讨其知识体系,这是文化学;从时间维度探讨其历时变迁,是为文化史;从空间上研究其地域差异,即为文化地理。如果将文化史和文化地理的研究结合起来,那便是历史文化地理。它要求在探讨文化变迁的同时展现其空间差异,或者说在考察文化空间差异的同时揭示其历时状况。这是由历史、文化、地理三个坐标轴构建而成的一个三维研究领域。

作为科学术语,“文化”、“地理”的现代概念都是舶来品。文化地理的学科体系也是从域外输入的。但我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数千年不间断文明史的国度,其传统知识体系中并非没有与“文化”大体相当的概念(1),也并不缺乏关于文化地域差异的思考。只是其思维方式与西方相形异趣。

在中国,“文化”往往包含着价值判断,意味着某种发展程度。一提起文化的地域差异,传统的意识首先是“别华夷”。《左传》成公四年有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2)。设若是王化同风,那便要比较各地文化水平之高下,诸如所出文化人物多少,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所占地位如何,等等。三国时北人袁淮说:“吴楚之民,脆弱寡能,英才大贤,不出其土,比技量力,不足与中国相抗。”(3)正是这一观念的生动说明。此外虽然也会注意到乡俗的不同,所谓“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但往往也要评骘其美恶。例如祠祀有正、淫,方音有正、讹,风俗有淳、漓,地方有善、互,都是同一观念的逻辑延伸。

而在西方,“文化”更多地意味着某种生活方式。由于缺乏可资共享的文化价值体系,审视文化的地域差异主要便在于类型的区别。如语言和宗教,各地文化形态从谱系上可区分出亲疏远近,却无法评判其高下优劣。尽管历史上一度出现过将非欧洲民族的文化一律视为野蛮落后的殖民主义倾向,但总体观之并非主流。

这种观念差异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在中国,数千年追求大一统的历史进程,使得人们在文化上形成了强烈的定于一尊的远大理想。尽管事实上各地民风习俗的差异从来就不曾消弭于无形,但古往今来都认为这是一种不理想状态,属于理当整齐之列。自秦始皇“书同文”到当代的规范语言文字,从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到明初的文化革命乃至民国的“新生活运动”,一直都有贯彻这一文化观念的具体措施。

而西方则大相径庭,各种文化在彼此接触时都极力标榜其自身的独特性,以致有些地方其文化形态本来不构成类型差异,也被人为地标榜出不同的特色。例如丹麦语、挪威语、瑞典语,尽管它们之间交流并没有太多的障碍,却经常被人为地加以区分(4)。更极端的例子出现于塞尔维亚语和克罗地亚语之间,由此引发出错综复杂的国际问题,已是广为人知的事实。正因为如此,西方不少“语言”之间的距离其实还不如汉语中的某些“方言”。

这种理念反映到文化地理学当中,便是关注的内容迥然不同。西方的文化地理学主要关注文化类型的地域分殊,其中最重要的是种族(或曰族群)、语言和宗教,旨在别其同异。而在中国,一个本能的兴趣便是关注各地的文化发展水平,即对各地所出文化人物、文化成果乃至文化设施进行量化分析,要在较其高低。民国时期曾兴起一股研究地域文化的热潮,其中有不少涉及文化地理。如丁文江受梁启超影响曾发表《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此文产生了极广泛影响(5);贺昌群亦有《江南文化与两浙人文》之作(6)。而明确提出某地文化的便有江浙、福建、安徽、河南、河北、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西藏、新疆、黑龙江等省区,其中福建还发行过《福建文化》一刊。

建国以后,人文学科的研究被中断了三十年。1979年人文地理学复兴,作为其中主要分支的文化地理学也迅即得到发展,此时优先受到关注的仍是文化发展水平的问题。从台湾引进的陈正祥著《中国文化地理》,其中与文化地理直接相关的仅一篇,该篇题为“中国文化中心的迁移”。受陈氏此书刺激,各类人物以及著作、出版、藏书分布的研究风起云涌,综合性的文化地理著作也大多将这一问题当作重要研究内容。或小而言之,曰“人才地理”、“人物地理”;或大而化之,称“教育地理”;或综以观之,名以“学术文化地理”,不一而足。显然都是这一思维传统的逻辑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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