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文字的两种意态
文字是人们纸上表达的工具。
文字的表达意态多种多样。
在我这儿,文字的意态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纯文学的,如小说、散文、电影电视剧创作等;一类是非文学的,如时事评论、杂感等。
后一类,有的可以归为杂文,那么它们其实也属文学的种类。有的连常见的杂文也靠不上,简直可以说是不伦不类。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我写了不少那类“东西”。
这乃因为,从我少年时起,对作家的认识就已定型。
受鲁迅、蒲松龄的影响,我认为作家不仅仅是“讲故事的人”,也是对社会发表态度的率先者、省思者。而率先,起码是及时的。若小说做不到及时,那么非小说形态的表态,绝不意味作家的不务正业。
鲁迅写下的大量杂文,所持的肯定便是这种“作家观”。
而蒲松龄之所以在他的《聊斋志异》中的大多数故事的后边写一段“异史氏曰”,想法亦然。若无“异史氏曰”,《聊斋志异》的故事意义不大了,蒲松龄也不是我们今天所认识的蒲松龄了。
当然如外国作家托尔斯泰、雨果、车尔尼雪夫斯基等;如诗人拜伦、海涅、雪莱等;如戏剧家萧伯纳等,都是文学的“动物”,也是社会表态的率先者、省思者。更遑论卢梭、伏尔泰、王尔德们了。
不管后世的人们对他们的评价如何,我都将永远承认——确乎,他们对我的“作家观”影响深矣。
现在的我,更是不想改变我的“作家观”了,可谓初心固化。
人生都快到头了,又非恶习,为什么要改变呢?
至于我的这类文字是否会速朽,我是毫不在乎的。
鲁迅都一点不在乎,何况我这等平庸的作家。
再者说了,世上又真有什么是会永远不朽的吗?
在未朽之时,出版社又出版之,我觉幸甚,感激之至!
2018年8月17日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