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要论
史学要论
一、什么是历史
吾人自束发受书,一听见“历史”这个名辞,便联想到《二十四史》《二十一史》《十七史》《史记》《紫阳纲目》《资治通鉴》,乃至Herodotus, Grote诸人作的希腊史等等。以为这些便是中国人的历史、希腊人的历史。我们如欲研究中国史、希腊史,便要在这些东西上去研究;这些东西以外,更没有中国史、希腊史了。但是历史这样东西,是人类生活的行程,是人类生活的联续,是人类生活的变迁,是人类生活的传演,是有生命的东西,是活的东西,是进步的东西,是发展的东西,是周流变动的东西;他不是些陈编,不是些故纸,不是僵石,不是枯骨,不是死的东西,不是印成呆板的东西。我们所研究的,应该是活的历史,不是死的历史;活的历史,只能在人的生活里去得,不能在故纸堆里去寻。
不错,我们若想研究中国的历史,像那《史记》咧,《二十四史》咧,《紫阳纲目》咧,《资治通鉴》咧,乃至其他种种历史的纪录,都是很丰富,很重要的材料,必须要广搜,要精选,要确考,要整理。但是他们无论怎样重要,只能说是历史的纪录,是研究历史必要的材料;不能说他们就是历史。这些卷帙、册案、图表、典籍,全是这活的历史一部分的缩影,而不是这活的历史的本体。这活的历史,固屹然存在于这些故纸陈编的堆积以外,而有他的永续的生命。譬如我们要想研究中国,或是日本,固然要尽量搜集许多关于中国或日本的记载与著作,供我们研究的材料;但不能指某人所作的现代中国,说这就是中国,指某人所作的现代日本,说这就是日本。我们要想研究列宁,或是罗素,固然要尽量搜集许多关于列宁或罗素的记载与著作,供我们研究的资料;但不能指某人所作的列宁传,说这就是列宁,某人所作的罗素传,说这就是罗素。那记载中国或日本的事物的编册以外,俨然有个活的中国、活的日本在;那列宁或是罗素的传记以外,俨然有个活的列宁、活的罗素在。准此以推,许多死的纪录、典籍、表册、档案以外,亦俨然有个活的历史在。从前许多人为历史下定义,都是为历史的纪录下定义,不是为历史下定义;这种定义,只能告我们以什么构成历史的纪录、历史的典籍;不能告我们以什么是历史。我们当于此类纪录以外,另找真实的历史、生活的历史。
什么是活的历史,真的历史呢?简明一句话,历史就是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因为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是进步的,发展的,常常变动的;所以换一句话,亦可以说历史就是社会的变革。这样说来,把人类的生活整个的纵着去看,便是历史;横着去看,便是社会。历史与社会,同其内容,同其实质,只是观察的方面不同罢了。今欲把历史与社会的概念弄得明明白白,最好把马克思(Karl Marx)的历史观略述一述。马克思述他的历史观,常把历史和社会关联在一起;纵着看人间的变迁,便是历史;横着看人间的现在,便是社会。马克思的历史观,普通称为唯物史观,又称为经济的历史观。唯物史观的名称,乃是马克思的朋友恩格斯(Engles)在一八七七年开始用的。在一八四八年的《共产党宣言》里,和在一八六七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里,都含着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而公式的发表出来,乃在一八五九年的经济学批评的序文。在此序文里,马克思似把历史和社会对照着想。他固然未用历史这个名辞,但他所用社会一语,似欲以表示二种概念:按他的意思,社会的变革便是历史。换言之,把人类横着看就是社会,纵着看就是历史。譬之建筑,社会亦有基址与上层:社会的基址,便是经济的构造,——即是经济关系——马克思称之为物质的,或人类的社会的存在;社会的上层,便是法制、政治、宗教、伦理、哲学、艺术等,马克思称之为观念的形态,或人类的意识。基址有了变动,上层亦跟着变动,去适应他们的基址。从来的史学家,欲单从社会的上层说明社会的变革,——历史——而不顾社会的基址;那样的方法,不能真正理解历史。社会上层,全随经济的基址的变动而变动,故历史非从经济关系上说明不可。这是马克思的历史观的大体。他认横着去看人类,便是社会;纵着去看人类,便是历史。历史就是社会的变动。以经济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变革的,为历史学;对于历史学,横着考察社会的,推马克思的意思,那便是经济学,同时亦是社会学。
依上所述,历史既是整个的人类生活,既是整个的社会的变革;那么凡是社会生活所表现的各体相,均为历史的内容所涵括。因为文化是一个整个的,不容片片段段的割裂。文化生活的各体态、各方面,都有相互结附的关系;不得一部分一部分的割裂着看,亦不得以一部分的生活为历史内容的全体。普通一说历史,便令人想是说社会上的政治、法律和经济,其实道德、学术、宗教、伦理等等,所谓文化的理想,亦莫不应包含在历史以内。说历史只是政治、法律和经济,已经算是狭隘了。还有一派史学家,只认政治的历史为历史,此外的东西似乎都不包括于历史以内。他们认以政治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变迁的,是历史学。像那福利曼(Freeman)说:“历史是过去的政治,政治是现在的历史。”就是这种观念。以政治为中心,即是以国家为中心;国家的行动,每依主权者的行动而表现;故结局他们认以主权者或关系主权者的行动为中心以考察社会的变迁的,为历史学。中国旧史,其中所载,大抵不外帝王爵贵的起居、一家一姓的谱系;而于社会文化方面,则屏之弗录。这样的史书,就是本于历史只是政治,政治只是主权者的行动的见解而成的。马克思认以经济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变革的,为历史学;则对于历史学横着考察社会的,乃为经济学,同时亦是社会学。由此类推,这一派的历史家,既认以政治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变革的,为历史学;则对于历史学横着考察社会的,亦应该为政治学,同时亦是社会学。但在事实上,他们并未想到此点。他们并不注意政治学、社会学,在学问上的性质如何。这一派的历史观与马克思的历史观相同的点有二:(一)同认历史为社会的变革;(二)同认历史学的目的,在与自然科学相等,发见因果律。政治史观派虽有此与马克思相同的二点,其说亦终是站不住。因为政治是次级的,是结果不是原因,不能依此求得历史上的因果律。马克思所以主张以经济为中心考察社会的变革的原故,因为经济关系能如自然科学发见因果律。这样子遂把历史学提到科学的地位。一方面把历史与社会打成一气,看作一个整个的;一方面把人类的生活及其产物的文化,亦看作一个整个的;不容以一部分遗其全体或散其全体。与吾人以一个整个的活泼泼的历史的观念,是吾人不能不感谢马克思的。
这样讲来,我们所谓活的历史,不是些写的纪的东西,乃是些进展的行动的东西。写的纪的,可以任意始终于一定的范围内;而历史的事实的本身,则永远生动无已。不但这整个的历史是活的东西,就是这些写入纪录的历史的事实,亦是生动的、进步的、与时俱变的。只有纪录的卷帙册籍,是印版的、定规的。纪录可以终结的,纪入纪录的历史事实则没有终结;纪录是可以完全的(在理论上是可以完全的,在事实上则完全的亦极少)。纪入纪录的历史事实,则没有完全。不但那全个的历史正在那里生动,就是一个一个的历史的事实亦天天在那里翻新。有实在的事实,有历史的事实:实在的事实,虽是一趟过去,不可复返的;但是吾人对于那个事实的解喻,是生动无已的、随时变迁的,这样子成了历史的事实。所谓历史的事实,便是解喻中的事实。解喻是活的,是含有进步性的;所以历史的事实,亦是活的,含有进步性的。只有充分的纪录,不算历史的真实;必有充分的解喻,才算历史的真实。历史的真实,亦只是暂时的,要时时定的,要时时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历史的真实,有二意义:一是说曾经遭遇过的事的纪录是正确的;一是说关于曾经遭遇过的事的解喻是正确的。前者比较的变动少,后者则时时变动。解喻是对于事实的知识,知识是天天增长的,天天扩大的,所以解喻是天天变动的。有实在的过去,有历史的过去:实在的过去,是死了,去了;过去的事,是做了,完了;过去的人,是一瞑长逝,万劫不返了;在他们有何变动,是永不可能了;可以增长扩大的,不是过去的本身,乃是吾人关于过去的知识。过去的人或事的消亡,成就了他们的历史的存在;自从他们消亡的那一俄顷,吾人便已发见之于吾人想象中,保藏之于吾人记忆中;他们便已生存于吾人的记忆中、想象中了。吾人保藏之愈益恒久,即发见之愈益完全,即解喻之愈益真切。实在的孔子死了,不能复生了,他的生涯、境遇、行为,丝毫不能变动了;可是那历史的孔子,自从实在的孔子死去的那一天,便已活现于吾人的想象中,潜藏于吾人记忆中,今尚生存于人类历史中,将经万劫而不灭。汉唐时代人们想象中的孔子,与宋明时代人们想象中的孔子,已竟不同了;宋明时代人们想象中的孔子,与现代人们想象中的孔子,又不同了;十年以前,我自己想象中的孔子,与今日我自己想象中的孔子,亦不同了。所以孔子传、基督传、释迦牟尼传、穆罕默德传,不能说不要重作。没有一个历史事实,能有他的完满的历史;即没有一个历史事实,不要不断的改作。这不是因为缺乏充分的材料,与特殊的天才;乃是因为历史的事实本身,便是一个新史产生者。一时代有一时代比较进步的历史观,一时代有一时代比较进步的知识;史观与知识不断的进步,人们对于历史事实的解喻自然要不断的变动。去年的真理,到了今年,便不是真理了;昨日的真理,到了今日,又不成为真理了。同一历史事实,昔人的解释与今人的解释不同;同一人也,对于同一的史实,昔年的解释与今年的解释亦异。此果何故?即以吾人对于史实的知识与解喻,日在发展中,日在进步中故。进化论的历史观,修正了退落说的历史观;社会的历史观,修正了英雄的历史观;经济的历史观,修正了政治的历史观;科学的历史观,修正了神学的历史观。从前的史书,都认天变地异与神意有关,与君德有关;现在科学昌明,知道日食一类的事,是天体运行中自然的现象,既不是什么灾异,亦不关什么神意,更不关什么君德了。从前的史书,都认火的发见、农业及农器的发明、衣服的制作,为半神的圣人,如燧人氏、神农氏等的功德;都认黄虞时代,为黄金时代;而由进化论及进步论的史观以为考察,此等重大的发见,实为人类生活一点一点的进步的结果:在原人时代,不知几经世纪,几经社会上的多数人有意无意中积累的发见与应用的结果,始能获享用此文明利器。旧史以之归于几个半神的圣人的功德,宁能认为合理?前人为孔子作传,必说孔子生时有若何奇异祥瑞的征兆,把西狩获麟一类的神话,说得天花灿烂;我们若在现今为孔子作传,必要注重产生他这思想的社会背景,而把那些荒正不经的神话一概删除。本着这一副眼光去考察旧史,必定忍不住要动手改作。一切的历史,不但不怕随时改作,并且都要随时改作。改作的历史,比以前的必较近真。Grote作的希腊史,比Herodotus的希腊史真确的多,就是这个原故。这不是Grote的天才,比Herodotus的天才高;亦不是Herodotus比Grote爱说谎;时代所限,无可如何。Herodotus在他的时代,他只能作到那个地步,再不能更进了;Grote在他自己的时代,固然算是尽其最善,但亦不能说是作到完全。我们固然不能轻于盲拜古人,然亦不可轻于嘲笑古人。历史要随着他的延长、发展,不断的修补,不断的重作。他同他的前途发展的愈长,他的过去的真实为人们所认识的,愈益明确。中国古人有句话,叫做“温故知新”。普通的解释,就是一面来温故,一面去知新;温故是一事,知新又是一事。但这句话要应用在史学上,便是一件事。温故是知新的手段,知新是温故的目的。改作历史,重新整理历史的材料,都是温故的工夫。在这温的工作中,自然可以得到许多的新知。我们还可以把这句倒装过来说,“知新温故”,这就是说拿我们日新月异所进步的知识,去重作历史。“故”的是事实,“新”的是知识。人们对于实在的事实的认识,终不能完全,所以要不断的温;人们对于事实的认识,是一天一天的进步,所以以此去不断的温故的事实,亦必不断的有些新见解涌现出来。这样子我们认识了这永续生存的历史。我们可以用几句最明了的话,说出什么是历史:
“历史不是只纪过去事实的纪录,亦不是只纪过去的政治事实的纪录。历史是亘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个的全人类生活。换句话说,历史是社会的变革。再换句话说,历史是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那些只纪过去事实的纪录,必欲称之为历史,只能称为记述历史,决不是那生活的历史。”
二、什么是历史学
在今日寻历史的真义,虽如上述;而历史这个名辞的起源,则实起于纪录。汉文的“史”,其初义即指秉持典册,职掌记事者而言,再转而有纪录的意义。“历史”在英语为History,在法语为Histoire,在义大利语为Storia,三者同出于希腊语及腊丁语的Historia,其初义本为“问而知之”;由是而指把问而知之的结果写录出来的东西亦云,遂有纪录的意义了。“历史”在德语为Geschichte,在荷兰语为Geschiedenis,有“发生的事件”的意义。综起来看,“历史”一语的初义,因国而异;而行用既久,滋义甚多,则中国与欧洲诸国同然。但是概括观之,“历史”一语的初义,都是指事件的纪录而言,足证历史学的起源,实起于纪录的历史。纪录的历史,是由记可以流传后世的言行而发生出来的;然其所以记的动机则不必相同:或为使其言行、功业,及其所造的事变,永垂诸世勿使湮没;或将以供政治上的参考,俾为后世的模范与戒鉴;或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以应其知过去明事物的来历的自然的要求;或以满足其欲知邦家种姓的盛衰兴亡,非常人物的言行经历及其运命的兴味。而其所记的事,又必是有些地方具有特异的性质的:譬如现于水平上的岛屿,耸于云际的山岳,最易惹人们的注意;寻常琐屑的事,则恒不见于纪录。然此种见解,非可适用于今日的历史的情形;欲适用之,则必须附以新解释。今日的历史,不但记述偶然发生的事变,而且记述状态的变迁与沿革;不惟注意例外异常的情形,抑且注意普通一般的事象。历史总是记述以何理由惹人注意的事,至于如何的事才惹人注意,则今古不同。此处所云的历史,是说记述的历史。此类的历史,原是现实发生的各个情形的记述,故其本来的性质,不在就某种事实或对象而为一般的研究,明其性质,究其理法;而在就一一实际的情形,详其颠末,明其来历。即在今日,普通的历史方犹保存此本来的性质;然而今日史学所达的进程,则已不止于单为各个情形的记述与说明。比较的研究,在史学上曾被试用,而历史理论的研究,其目的尤在为关于历史事实一般的说明。
今人一言历史的研究,辄解为沿革的研究,这就是因为认历史是述事物的来历,明其变迁沿革的经过者。通俗谈话,“历史的”这一个形容,表示几种意义,因用的时地不同,而意义亦从之各异:有时单有“过去的”的意味,有时更含有“可记忆的”即“显著”“卓越”“可传于后世”的意味,如称某人为“历史的”人物,即是此例。把他当作学术上的用语,就是表明一种考察事物的观察法。这种观察法,专寻事物的起源,及过去的变迁、沿革;简单说,于生成发展的关系考察事物,答怎样成了这样的问题,即是历史的考察法。今日论史学的性质,首当注意者,乃为专就生成发展上所研究的事情,即其考察法的“历史的”事情。虽然,只此不能说算是把史学的性质能够充分的明确的决定了。因为史学固有一定的考察法,史学亦有一定的对象。所谓历史考察法,不只能用于人事,即于自然现象,亦能适用之:譬如讲地球的发达,考生物的由来,亦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考察;然而那样的研究,不能认为属于史学的范围。史学非就一般事物而为历史的考察者,乃专就人事而研究其生成变化者。史学有一定的对象。对象为何?即是整个的人类生活,即是社会的变革,即是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类生活及为其产物的文化。换一句话说,历史学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
人以个体而生存,又于种种团体而生存;故人生有为个体的生存,有为团体的生存。人的团体的生存,最显著的例,即是国民的生存;今日史学所研究的主要问题,似为国民的生存的经历。记述为个人生存的经历者,谓之传记;讨究文化的发展者,谓之人文史,亦曰文化史;传记与文化史,虽均为历史的特别种类,然而个人经历与文化发展的研究,亦不能说不是史学范围以内的事。有人说,史学是专研究关于团体的生活者,而不涉及个人的生活。是亦不然,个人生活与团体生活,均于其本身有相当的价值。团体生活的荣枯兴衰,固为吾人所急欲知,所急欲解喻者;而个人的经历与运命,又何尝不一样的感有此兴味?此等要求,盖为吾人自然的要求。且个人生活的研究,不但于其本身有必要;即为团体生活的研究,有时亦非研究个人生活不可。盖个人为构成团体的要素,个人的活动为团体生活的本源,个人在团体的生活中,实亦有其相当的影响,即亦有其相当的意义,故史学不能全置个人于度外。我们固然不迷信英雄、伟人、圣人、王者,说历史是他们造的,寻历史变动的原因于一二个人的生活经历,说他们的思想与事业有旋乾转坤的伟力;但我们亦要就一二个人的言行经历,考察那时造成他们思想或事业的社会的背景。旧历史中,传记的要素颇多,今日的史学,已不那样的重视个人的传记;因为团体的生活,在历史上的意义渐次加重了。然为团体生活的研究,似仍有为传记的研究的必要。
人事的生成发展,不能说不能为演绎的推理的论究,即设某种假设,在其假设之下看如何进行。此种研究法,亦非不可试行于史学;不过史学发展的径路,当初只是沿革的研究,直到今日,才渐知为推理的研究;所以人们多认史学是以事实的研究——沿革的研究——为主的。史学由各个事实的确定,进而求其综合。而当为综合的研究的时顷,一方欲把事实结配适宜,把生成发展的经过活现的描出,组之,成之,再现之;于他一方,则欲明事实相互的因果关系,解释生成发展的历程。由第一点去看,可说史学到某程度,其研究的本身含有艺术的性质(不独把历史研究的结果用文学的美文写出来的东西是艺术的作品,就是历史研究的本身亦含有艺术的性质)。由第二点去看,史学的性质,与其他科学全无异趣。实在说起来,所谓事实的组成描出,即在他种科学,亦须作此类的工夫到某程度;所以到某程度含有艺术性质的事,亦不独限于史学,即在地质学、古生物学等,亦何尝不然?
今日的历史学,即是历史科学,亦可称为历史理论。史学的主要目的,本在专取历史的事实而整理之,记述之;嗣又更进一步,而为一般关于史的事实之理论的研究,于已有的记述历史以外,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严正一点说,就是建立历史科学。此种思想,久已广布于世间,这实是史学界的新曙光。
这种严正的历史科学,实际上今尚未能完成其整齐的系统。一般人对于历史科学的观念,仍极泛漠:此种学问所当究论的问题,究竟为何?似尚未有明确的决定。且历史科学(即历史理论)若果成立,他与历史哲学亦必各有其判然当守的界域;直到如今,二者之间并未有明了的界域可守,以致名辞互用,意义混同,律以治学明界的道理,似宜加以分别才是。
历史科学能否于最近的将来完成他的系统?历史科学一旦成立,果为如何的性质?历史科学与历史哲学,究有若何的关系?其界域若何?其考察法的相异何在?历史科学所当研究的事实为何?这都是治史学者所当加意研考的问题。
史学原以历史的事实即是组成人类经历的诸般事实为研究的对象,故调查特殊的历史的事实而确定之,整理之,记述之,实为史学的重要职分。就历史的事实为科学的研究,诚不可不基于就特殊情形所为事实的观察与征验;故特殊史实的精查,乃为史学家的要务。然史学家固不是仅以精查特殊史实而确定之,整理之,即为毕乃能事;须进一步,而于史实间探求其理法。学者于此,则有二说:一说谓史家的职分,不仅在考证各个特殊的史实,以求其明确;而寻史实相互的联络,以明其因果的关系,固亦为必要。然考其联络,明其因果关系,以解释史实,说明其发达进化云者,不过是说单就特殊事例的本身所当作的事;至于综合全般的历史以求得一普遍的理法,则非史家所有事。一说则谓史家的职分,不仅在就特殊事例的本身解释史实,更须汇类种种史实,一一类别而为比较,以研究古今东西全般历史的事实,为一般的解释,明普遍的理法,正为史学家的要务。从第一说,则史学家的任务,既不仅在特殊史实的确定,复不在讨究事实的一般性质理法;而在于特殊史实的确定以外,就特殊事例为推理的考察,以解释之,说明之。从第二说,则史学于特殊事实的考证,固宜有浓厚的兴趣,考察在一一现实的时会,史实如何显现?一般的性质、理法,则各别事情之下,如何各别以为发露?而犹不止此,实际于种种形态,于一一现实的时会,所显诸般史实的普通形式、性质、理法,一般的施以讨究,而抽象的表明之,亦为当然属于史学的任务。由是言之,史学不但就特殊事例为推理的考察,并当关于一般为理论的研究。从第一说,则史学与其他诸科性质迥异,而为一种特别的学问;从第二说,则史学实为与其他科学同性质同步调的东西。史学之当为一种科学,在今日已无疑义,不过其发达尚在幼稚罢了。今日史学的现状,尚在努力为关于事实的考证;而其考证,亦只为以欲明此特殊事例的本身为目的的考证,并非以此为究明一般性质理法的手段的考证。由这一点去看,第一说似恰适应于今日历史学问的现状。然知识学问,是进步的、发展的,断无停滞于一境,毫无发展进步的道理。研究史学的人,亦不可自画于此之一境,而谓史学不能侪于科学之列,置一般的理论于史学的范围外,而单以完成记述的历史为务。各种学问的发展,其进展的程级,大率相同:大抵先注意各个特殊事实而确定之,记述之;渐进而注意到事实的相互关系,就各个情形理解之,说明之;再进而于理解说明各个事实以外,又从而概括之,推论之,构成一般关于其研究的系统的理论。史学发展的途程,亦何能外是?史学方在幼稚的时期,刚刚达到就各个事实而为解释说明的地步,自与其他已经达到概括的为理论的研究的科学不同。但此之不同,是程度上的不同,不是性质上的不同;是史学的幼稚,不是史学的特色;只能说史学的发展,尚未达到与其他科学相等的地步,不能说史学的性质及观察点,与其他科学根本相异。
史学既与其他科学在性质上全无二致,那么历史科学当然可以成立。史学的要义有三:(一)社会随时代的经过发达进化,人事的变化推移,健行不息。就他的发达进化的状态,即不静止而不断的移动的过程以为考察,是今日史学的第一要义。(二)就实际发生的事件,一一寻究其证据,以明人事发展进化的真相,是历史的研究的特色。(三)今日历史的研究,不仅以考证确定零零碎碎的事实为毕乃能事;必须进一步,不把人事看作片片段段的东西;要把人事看作一个整个的、互为因果、互有连锁的东西去考察他。于全般的历史事实的中间,寻求一个普遍的理法,以明事实与事实间的相互的影响与感应。在这种研究中,有时亦许要考证或确定片片段段的事实,但这只是为于全般事实中寻求普遍理法的手段,不能说这便是史学的目的。
有些人对于史学是否为一种科学的问题,终是有些怀疑。他们说历史的学问所研究的对象,在性质上与自然科学等大异其趣,故不能与其他科学同日而语。盖人事现象,极其复杂,每一现象的发生,大抵由种种原因凑合而动,种种事情,皆有交感互应的关系。于一一时会,人类的心理有甚不定的要素存在,其理法不易寻测,其真实的因果关系,不易爬梳;故学者说历史是多元的,历史学含有多元的哲学,今欲于多元的历史的事实发见普遍的原则或理法,终属难能,因之史学一般理论的构成,亦殊不易。此等论难,亦未尝无几分真理,顾吾人所谓史学,与其他诸科学同其性质一其步调者,亦只是就其大体而言。各种科学,随着他的对象的不同,不能不多少具有其特色;而况人事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可全然同视,人事科学的史学与自然科学自异其趣。然以是之故,遽谓史学缺乏属于一般科学的性质,不能概括推论,就一般史实为理论的研究,吾人亦期期以为不可。人事现象的复杂,于研究上特感困难,亦诚为事实;然不能因为研究困难,遽谓人事科学全不能成立,全不能存在。将史实汇类在一起,而一一抽出其普通的形式,论定其一般的性质,表明普遍的理法,又安见其不能?且在心性的学问,如心理学,及经济学、法律学等人文诸科学,颇极发达,各就其所研究的对象,为一般理论的研究的今日;而犹以人事现象复杂难测为理由,主张就史实为一般理论的研究之不可能,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世界一切现象,无能逃于理法的支配者。人事界的现象,亦不能无特种的理法,惟俟史家去发见他,确定他了。况且依概括的推论以明一般的理法,较之就各个特殊情形一一讨究其凑合而动的种种原因,其事或尚较易。就各个特殊现实的情境,充分的与以解释与说明,史学亦既冒种种困难而为之;今于超乎随着各个事例而起的复杂错综的关系以外,而就全般考其大体以为理解,论者乃视此比较容易的事为不可能,宁非异事?且我们所谓一般的理法,自指存于人事经历的理法而言,非谓于各个特殊事例,常以同一普遍的形态反复表现。在现实各个特殊的时会,种种事情纷纭缠绕,交感互应,实足以妨碍一般的理法以其单纯的形态以为表现。以是之故,此理法常仅被认为一定的倾向。此一定的倾向,有时而为反对的势力所消阻。虽然,此理法的普遍的存在,固毫不容疑,不过在人事关系错综复杂之中,不易考察罢了。
依上所述,我们知道史学的目的,不仅在考证特殊史实,同时更宜为一般的理论的研究;于专以记述论究特殊史实的记述历史以外,尚有讨论一般的性质理法的历史理论,亦不可不成立。历史理论与记述历史,都是一样要紧。史学家固宜努力以求记述历史的整理,同时亦不可不努力于历史理论的研求。而今观于实际,则治史学者,类多致其全力于记述历史的整理,而于一般史实理论的研究,似尚置之度外;即偶有致力于此者,其成功亦甚微小,以致历史科学尚未充分发展至于成形。固然,关于考证各个史实的研究,虽在今日,仍不可忽视;因为历史的事实,总是在发展中,进步中,没有一个历史是完成的。一个纪录的本身,可以始终于一定的范围作一结束,而其所纪录的史实,则常须随着人们的新智识、新发见,加以改正;所以记述历史,亦要不断的改作才是。今日关于考证各个史实的研究,虽然有显著的进步;然就大体上看,犹有极重要的事实遗剩下来,未能充分的以为讨究者,尚不在少;人们所最欲确知而不得其证据者,尚不在少;以是知学者对此之努力,仍不可一日懈。且各个事实的考证,实为一般理论的研究必要的材料。必各个事实的考察,比较的充分施行;而后关于普遍的理法的发见,始能比较的明确。有确实基础的一般理论,必于特殊事实的研究有充分的准备始能构成。于各个事实的研究多尚未能作到比较的充分的今日,而望历史理论的系统完全成立,实在是很难。故在今日,于一般理论必要的准备未成的时候,不能认有确实基础的一般理论完全构成。科学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即能完成他的系统的。历史科学的系统,其完成亦须经相当的岁月,亦须赖多数学者奋勉的努力。有志于历史理论的研究者,宜先立关于其结构的大体计划,定自己所当研究的范围,由与记述史家不同的立脚点,自选材料,自查事实。历史理论家欲图历史理论的构成,必须抱着为构成历史理论的准备的目的,自己另下一番工夫去作特殊事实的研究。这样子研究的结果,才能作历史理论的基础。同时又须采用生物学、考古学、心理学、社会学及人文科学等所研究的结果,更以证验于记述历史,历史理论的研究,方能作到好处。今日一般所作的关于特殊事实的研究,乃是专为整理记述历史而下的工夫,合于此目的者便去研究,否者则不蒙顾及。于为整理记述历史毫无必要的事实,容或于构成历史理论非常的要紧;而且同一的事实,在理论史家看来,其观察法与记述历史家不同,必须立在他的特别立脚点以新方法为新研究,方于自己的企图有所裨益。然则为整理普通记述历史所要确定的各个事实,即悉为充分的调查与确定;以供之于理论史家,那样的材料,亦于理论史家无直接的效用。所以理论史家为自己的企图的便利起见,不能不自己下手去作特殊事实的研究;或于记述史家所未顾及的事实加以考证,或于记述史家所曾考证的事实,更依自己的立脚点用新方法以为考察;当自辟蹊径,不当依赖他人;这样的研究下去,历史理论即历史科学,终有完全成立的一日。历史理论实为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直接的基础,故史学的成立,于人生修养上很有关系。即于记述历史的研究,亦能示之以轨律,俾得有所准绳,其裨益亦非浅鲜。真挚的史学者,幸共奋勉以肩负此责任!
三、历史学的系统
论到此处,我们要论一论历史理论的系统是由些什么部分组成的了。前边说过,历史理论是以一般就种种史的事实研究其普通的性质及形式,以明一以贯之的理数为目的的。史的事实为何?简约言之,便是构成人类经历的诸般事实。在历史理论上所研究考察的事物全体,即是此人类生活的经历。此处所谓人类生活的经历,不是指那作为一个动物在自然界的人类生存的经历而言,乃是指那为意识的活动的一个社会的生物的人类生活的经历而言。此种意义的人类生活的经历,其性质决非单纯,实为一种复杂的组成物。人类的经历,是一个概括的名称,包括人类在种种范围内团体生活的总合。人类在社会上,为一个人而生存,为氏族的一员而生存,为各种社团的一员而生存,为一国民的一员而生存,为民族的一员而生存,又为全人类的一员而生存。故吾人有个人的生活,有氏族的生活,有种种社团的生活,有国民的生活,有民族的生活,又有人类的生活。人类生活的经历,即由这些种种生活相凑合相错综而成。我们要想了解人类经历的总体,不能不就此种种生活下一番剖析分解的工夫,一一加以精细的研究。
最广义的历史学,可大别为二大部分:一是记述的历史;一是历史理论,即吾人之所谓历史学。严正的历史科学,乃是指此历史理论一部分而言。在记述的历史中,又可分为个人史(即传记)、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六大部分。在历史理论中,亦可分为个人经历论(即比较传记学)、氏族经历论、社团经历论、国民经历论、民族经历论、人类经历论六大部分。列表如次:
现代史学家多认历史所当治的范域,以社会全体或国民生活的全般为限,故有人谓历史是社会的传记。如此解释,吾人以为失之太狭。个人的生活、氏族的生活、种种社会集团的生活、民族的生活,乃至全人类的生活,都应包括在历史的范围内。
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其考察方法虽不相同,而其所研究的对象,原非异物。故历史理论适应记述史的个人史、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亦分为个人经历论、氏族经历论、社团经历论、国民经历论、民族经历论、人类经历论等。为研究的便利起见,故划分范围以为研究。那与其所研究的范围了无关系的事项,则屏之而不使其混入;但有时为使其所研究的范围内的事理愈益明了,不能不涉及其范围以外的事项,则亦不能取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态度。例如英雄豪杰的事功,虽当属之个人史,而以其事与国民经历上很有影响,这亦算是关于国民生活经历的事实,而于国民史上亦当有所论列,故在国民史上亦有时涉及个人、氏族或民族的事实。反之社会的情形,如经济状况、政治状况,及氏族的血统等,虽非个人史的范围以内的事;而为明究那个人的生活的经历及思想的由来,有时不能不考察当时他所生存的社会的背景及其家系的源流。
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有相辅相助的密切关系,其一的发达进步,于其他的发达进步上有莫大的裨益、莫大的影响。历史理论的系统如能成立,则就各个情形均能据一定的理法以为解释与说明,必能供给记述历史以不可缺的知识,使记述历史愈能成为科学的记述;反之,记述历史的研究果能愈益精确,必能供给历史理论以确实的基础,可以依据的材料,历史理论亦必因之而能愈有进步。二者共进,同臻于健全发达的地步,史学系统才能说是完成。
此外尚有种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史学家于其所研究的事项感有特殊兴趣者,均可自定界域以为历史的研究。例如政治史、法律史、道德史、伦理史、宗教史、经济史、文学史、哲学史、美术史等都是。此种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自与从普通历史分科出来的个人史、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等不同。个人史、氏族史等皆是考察叙述活动的主体的人或人群的经历者,与政治史、法律史等不同。政治史、法律史等乃考察一种社会现象本身的经历者。但在以叙述考察人或人群的经历为主的普通历史中,亦未尝不涉及此类特殊的社会现象。例如在国民史中,不能不就国民生活经历的各方面为普泛的考察,自然要涉及国民经济的生活、宗教的生活、伦理的生活等,但在此时,不是以研究经济现象、宗教现象、伦理现象的本身为本旨;单是把经济现象、宗教现象、伦理现象,看作构成国民生活经历的全体的一种要素而叙述之,考察之。至于把经济、宗教、教育、文学、美术等社会现象,当作考察的中心,讨究记述此等社会现象有如何的经历,为如何的发展;不是由普通历史分科出来的诸种历史(如国民史等)的目的。为达这种目的,应该另外有研究记述此等社会现象的历史存在。这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其目的乃在就为人类社会生存活动的效果的人文现象,即所谓社会现象,一一究其发达进化之迹,而明其经历之由来。其所考察的目的物,不在为活动主体的人或人群的经历与运命,而在人或人群活动的效果。发展进化的经过,其性质与由普通历史分科出来的诸史迥异,不待辩而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