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暗恋游戏

第二章 暗恋游戏

初二上学期的某天中午,我和狼子在上厕所的途中被本班的一个女生截住。那女生盯着狼子神秘一笑,将一个粉红色的信封递了出来。狼子愣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而站在一旁的我心里惊叫道:这不是传说中的情书吗,竟然被狼子遇上了!

“喂,你要不要?”那女生等得有点不耐烦了,眼睛不安地四下张望,显然害怕别人撞见这一幕。

我推了狼子一下,他这才从女生手中接过那封信。狼子动作夸张地弄了一下头发,又咧着嘴贱笑:“说吧,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女生的脸突然红了起来,连连摇手:“这封信不是我写的,我不过是帮别人交给你。”

“哦?”我和狼子都有点疑惑。

女生又是神秘一笑:“是初三的学姐给你的。”说完她就匆匆走开了,并没有透露是谁。

我和狼子再次愣在原地。

也许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得到证实,狼子这家伙身上确实有种奇特的魅力,他总是很容易获得女性的青睐。要不然,高年级学姐怎会来招惹一个不谙情事的初二小屁孩,何况那时候狼子还是个同性恋“嫌疑犯”。日后我们回顾他辉煌的泡妞大业,都一致认为这就是最初的发迹源头。

狼子把信拆开了,看完之后一声不响地把那封信推给我。信很短,我一下子就看完了。那女生应该没有说谎,信是初三学姐写的,开头就是一句语气暧昧的“狼哥”。信的内容概括下来就是两句话:学姐看上了狼子,初三早恋成风学姐也想过过瘾。

看完那封信之后,狼子整个下午心不在焉。下午的第一节课是物理,老师提问的时候刚好点了狼子的名字,狼子恍恍惚惚地站了起来,眼神茫然而空洞,说出了我至今难以忘记的三个字:我饿了。

“噗”的一声,我当场就忍不住笑了出声。接下来的整整一堂课,我都在竭力忍笑,忍得颤抖不已,全身冒汗。那一次我才知道原来忍笑就跟忍住咳嗽一样,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当时在四周同学眼中我大概就是一个生人勿近的神经病。

下课之后,狼子趴在走廊的栏杆上,久久望着某个方向,神情专注而认真。狼子视线的尽头俨然是一楼的女厕所。

我们教学楼每一层都有一个小厕所,一楼的操场旁边还有一个大厕所。在使用高峰期,各楼层有不少女生愿意到一楼的大厕所去。狼子突然指着某个从女厕中走出来的女生问我:“会不会是她?”

“哪个她?”

“写情书那个。”

“好像不太像是一开口就叫狼哥的人……旁边那个看起来更像!”

“不行,那个屁股太大,胸部又太小。”

“……”

狼子指着的女生无一例外都是些身材和外貌都不错的女孩,好像那些女生真的就是写情书给他的学姐,他很快就跟一个美女花前月下羡煞旁人。我在一旁附和着评头品足,说得同样激动不已。狼子像一个微服出巡的皇帝在民间亲自挑选着自己的妃子,我则是跟在他身边负责出各种鬼主意的滑头小太监。

当时我还以为这事就这么定了,我的生活中会突然多出一位嫂子。当晚我还在设想各种情境,我应该怎么跟这位我和狼子之间的“第三者”相处,没想到第二天早上狼子跟我说他把那情书退回去了。

狼子撇撇嘴巴:“文笔太差,内容肤浅,料想她本人也没什么内涵,还是不要冒险好了。”接着狼子又露出招牌贱笑,眼睛亮亮的,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祸害苍生的坏主意。

“情书这一招不错,狼子大爷从今天起苦练文笔,我也要给心爱的玲玲写情书!”狼子说得豪情冲天,仿佛已经看见云玲被他文采飞扬的文字感动得泪湿双眸,继而情不自禁地投怀送抱。

不知道狼子是不是真的刻意练习过,之后他的作文水平真的提高了不少,语文课上他的作文常常被当成范文随堂朗读。当狼子声情兼备地读着自己的文章时,我总是担心这家伙会不会一时脑抽以为自己在念着写给云玲的情书,我生怕他会突然大叫:“玲玲,我喜欢你!”以狼子那次“我饿了”事件来看,这样的事情并非不可能。

狼子文笔进步之快令我惊讶。很多时候我都羡慕狼子,他就是我痛恨的那种聪明人,随便努力一下就能够甩别人几条街,把人家挑灯夜战辛苦建立的自信瞬间秒成渣。

我在写作文上的天赋不及狼子,在刻意练习了好一段时间之后,我的作文还是写得惨不忍睹。为了提高写作水平,我甚至主动请求加入学校的写作提高小组。然而进入写作提高小组的最终结果也只是为我留下了一些更加惨不忍睹的回忆。

我清楚记得在一次随堂练习上我写了超人大战怪兽的故事,我写得扬扬得意,辅导老师走过来看了一下,随即深沉一叹……几年后的某个深夜我突然想起这件事,顿时羞得无地自容拼命把头往枕头上撞。那时候正是暑假,狼子来我家过夜,我们同睡在一张床上,他以为我鬼上身,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生生把我的脸打肿了……

虽然我写出来的东西烂得不行,但我还是偷偷地给晴枫写了情书。那封信我写了好久,反反复复修改了很多次。情书没有交给晴枫,其实那封信我只是写给自己看。

说到底,暗恋只是个自娱自乐的游戏,可退可守,就是不能攻。

学生时代最忐忑不安又最满怀期待的事情大概就是重新编排座位,它将决定我们能否靠近自己心仪的女孩。每每那些时刻到来,我总是暗暗祈求:“圣明万能的班主任啊,把我编在晴枫的前面或者后面吧!”可表面上我总是装作一脸高冷、不跟晴枫接近的样子。

“金童玉女”的绯闻班主任自然有所听闻,他是最初的造谣生事者,看我假装出委屈的臭脸之后他心中有愧,在我和晴枫的位置上总是不敢太“过分”。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心里竭力大吼:“来吧,狠狠蹂躏我,怎样过分怎样来吧!最好让我跟晴枫成为同桌!”

直到现在,每当我在电视剧里看到男女同桌的情景,我总是很怀疑其真实性。在我们这地方,小学初中高中,男生和女生一般都不能成为同桌。细想一下好像这也不是坏事,因为这事要是真的发生了,绝大部分情况之下我们都要忍受心仪的女孩坐在别的男生旁边。古语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每个班里总会有一两个大众情人,有幸运者的同时有更多的哀怨者,太伤和气,容易内乱。男女同桌终究是华而不实的美梦。

我和晴枫的座位总是隔着千山万水,即便我偷偷望去一眼,也要艰难避开小明山丘般的痘痘和小强丛林般的乱发,目光绝不能在晴枫脸上停留超过一秒钟,必须在瞬间准确对焦并清晰成像,然后在忙里偷闲之际轻闭眼睛偷偷回想。

我常常在心里苦叹:神啊,能不能让我跟晴枫坐得近一点,哪怕一次也好啊。也许我的喋喋不休让神厌烦了,他最终禁不住我的骚扰给了我一次机会。

初二上学期,班主任结婚请了婚假,编排座位的工作落在副班主任身上,而就在那一次奇迹发生,我被安排坐在晴枫的前面。这样的安排自然免不了大笑起哄,但被副班主任的铁腕镇压了下来,就这样我“不太情愿”却光明正大地开始了跟晴枫的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遗憾的是,基于我是一个薄脸皮包的事实,坐在晴枫前面的那段日子里,尽管我心里有过无数次兴风作浪的想法,但最后都没有付之行动。

当时晴枫的同桌是韩冬雪,而我就坐在韩冬雪的正前方。我对韩冬雪并不陌生——事实上身为课代表的我对班上任何一个女生都不算陌生,唯独除了陆晴枫。韩冬雪是班干部的一员,每个星期的劳动课上几个班干部都负责本班教室的清洁,一年下来大家早已熟悉。

韩冬雪有一个习惯,坐累的时候喜欢两手放在桌面上伸懒腰,而她的手里永远握着一根笔尖,这样让她伸懒腰的时候看起来像是在做某种仪式,而我便是这仪式的受害者。我在奋笔疾书或者做白日梦的时候常常动作夸张地全身一震,有时候还附带声音效果。我很快反应过来,知道自己又被笔尖刺中了,接着必定响起韩冬雪又是尴尬又是好笑的道歉,晴枫也常常会忍不住笑出声。

我的学习成绩还不错,冬雪学习上有不明白的地方常常会问我。每当她用笔杆子轻轻敲一下我的肩膀,我就知道她有问题要问我,然后转过身去跟她讲解。其实我巴不得她一天多问我几次,因为这样我可以用眼角余光偷偷多望几下晴枫。偶尔说到某些问题,晴枫来了兴趣也会凑过来听一下,她头发上淡淡的香气常叫我想入非非。

坐在晴枫前面的那段日子里,我跟晴枫之间没有任何进展,却跟冬雪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冬雪称呼我为“鸣叔”。我喜欢这样的叫法,不像俗套而暧昧的“鸣哥”,“鸣叔”显得亲切又保持了距离,让人觉得我们的关系比普通的同学情谊深厚一些,但又不会叫人想到那一方面去。

放学后,我们有时会留在学校做作业,做完作业之后冬雪会跟我和狼子聊天说笑。我和狼子这奇葩二人组的嘴皮功夫常常叫冬雪笑得花枝乱颤仪态尽失。偶尔冬雪也会跟我和狼子一起骑车回去,我和狼子只管表演相声,冬雪只管大笑,我们三人配合默契,欢声笑语铺满一路。

初中三年里,真正融入我和狼子这个圈子的人就只有韩冬雪,而她也是我初中时期结识的唯一一位可以畅谈欢笑的异性朋友。有这样一种说法,初中时结交的朋友最有可能维持一辈子。在多年之后看回去,确实也是狼子和冬雪跟我做了最久的朋友。

下一次的座位表又是班主任制定的,这一次我跟晴枫再一次隔着千山万水,我们坐在教室前排的两侧,我靠着东墙,她靠着西墙,我的目光要艰难地翻山越岭才能看到晴枫。那一次冬雪还是坐在我后面,后来座位换了几次,冬雪还是坐在我附近,不是在我前面就是在我后面。

我不知道这是碰巧还是班主任有意而为,也许他想分散舆论压力,但结果收效甚微。在班级的八卦绯闻排行榜上,“金童玉女”热度不减,依旧高居榜首。而由于我和晴枫的座位位置太极端,于是我和她成了同学们口中新时代的牛郎织女。

在初二下学期某一段时间内,绯闻榜上“金童玉女”的话题排名终于降了下来,但榜首话题里的男当事人依然是我,女当事人却成了韩冬雪。

这件事不过缘于一场误会,但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去看,连我自己也忍不住喷一句:“鬼才信你是误会!”

有一回,我跟狼子去县城玩,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狼子突然嚷了句:“冬雪生日快到了,要不我们给她买个生日礼物吧。”于是我们搜刮了县城里的多家精品店,经过狼子一番有点无赖的讨价还价,我们买下了一件价钱不算很贵样子尚算可以的玻璃工艺品。狼子说东西先放我这里,冬雪生日那天我们一起送给她。

冬雪生日那天狼子正好发烧没来上学。我自己揣着那份生日礼物,战战兢兢,像是偷偷藏着一个定时炸弹。当时冬雪就坐在我后面,我一个转身把东西放她桌上再加一句“生日快乐,这是我和狼子送你的礼物”。

这事本可以这样简简单单就完了,可是这样的举动无疑显得太高调了,天知道我们班上的那些“天才编剧”又会因此编造出什么百年经典桥段出来。

那一整天我就像做贼一样,神经绷得紧紧的,时刻盯着有没有合适的机会把礼物送出去。我第一次感觉到教室危机四伏,每一个同学的目光都像防盗机关布下的红线,密密麻麻交织成网,而我必须要精确避开每一条红线才能完成任务。送个礼物而已,干吗搞得像在拍《碟中谍》?这样煎熬了大半天之后我终于放弃了,看来只有等到放学之后待其他人都走了我才有机会。

可能因为狼子没来上学的关系,为了避免和我单独相处而遭来是非,放学的时候冬雪也跟着大伙儿一起离开。我心里猛地一慌,来不及多想,把书包一提也跟了上去。一路上冬雪就在我前面二十米左右,跟一同回家的同班同学说笑,要命的是,晴枫就在她身旁。我迟迟不敢出手,而随着时间的点滴流逝我越来越焦急,因为我快要到家了。

离村口只剩五十米,最后的机会已经敲响警钟。人在没有选择的时候往往会变得勇敢,当时我脑门一热,在心里狂吼一句:“去他娘的,老子豁出去了!”我的双脚猛然发力,胯下的自行车仿佛赤兔马附身飞速前行,我和冬雪之间的距离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用力拉近。经过冬雪身边的时候,我红着脸把礼物抛到她的车篮子里。“送你的。”在极度紧张之下,这三个字说得声线发抖,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清我在说什么。把礼物送出去的那一刻我好像扔出一颗手榴弹,身后炸起一片女生的哄笑,这些声响如同洪水猛兽,我拼尽全力蹬车,逃命般远离它们的追捕。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心跳狂乱,呼吸急促,迎面而来的凉风在耳边呼呼作响。

也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第二天我踏入教室的那一刻就觉得气氛有点儿不太对,很多道兴致勃勃又带点色眯眯的目光盯着我,好像我的裤裆开了一个大洞,我最大的秘密被一览无遗。无意中,我跟晴枫的眼神对上,她竟然对我笑了笑,神情暧昧。这不是什么好事,这目光里的意味翻译成文字无非就是“祝贺你表白成功”。说白了,她不过是以凑热闹的心态看我演这么一出闹剧。

下课的时候,冬雪拍拍我的肩膀,把书本递了过来,我以为她像往常一样要问我习题,于是我很自然地接过。书页上用铅笔写着“谢谢你,鸣叔”,我稍稍一愣接着舒心一笑,在这几个字下面写上“不必客气,我们是朋友嘛”。

这样的事在现在看来不算什么,但在当时却足够劲爆。这条新闻在年级八卦排行榜上如同升空的火箭急速上蹿。那段时间里每当我在走廊上经过别班的时候,总有很多道兴致勃勃又色眯眯的目光从窗口射向我,把我生生射成刺猬,每一根刺里都刻着“一脚踏两船”的罪名。

狼子问我和冬雪的绯闻是怎么回事,我把真相告诉了他。狼子在一旁悠然淡定地打着哈欠:“这不挺好的嘛,可以享齐人福了。那些家伙怎么不说说我跟玲玲?”

我白了狼子一眼:“还说风凉话,你这家伙怎么病得这么不是时候。看来晴枫是误会了,怎么办?”我苦恼地把头发抓得一团糟。

狼子忽地转过头来神情认真地问我:“喂,你有没有想过向晴晴表白?”

“没有,我不打算早恋。而且,那只是喜欢而已,又不是爱。”

狼子的回应就是打了一下哈欠,没有再回答。我不明白狼子这个反应是什么意思,认同我的理智还是鄙视我的自相矛盾。

我又问他:“身体没什么事了吧?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发烧了?”

狼子舒了一口气自嘲般笑了笑:“人有生老病死,月有胖瘦高矮,老子咋知道?但愿……操,接不下去了……”

狼子懒洋洋地趴在走廊的栏杆上,望着远处大楼反射过来的橙黄夕光,眼神迷离,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那一瞬间,我在狼子的眼睛里看到一丝陌生的情绪,而在初中过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我被这种情绪日夜撕咬,苦不堪言。

这种情绪的名字叫寂寞。

“一脚踏两船”的热度并没有持续多久,也许是因为那次之后,我跟冬雪再没有特别的表示以致谣言不攻自破,也许是因为我当年“模范学生”的光环里自带“专一好男人”属性,总之两三个月之后,我再经过别班的时候,里面的人都懒得再看我一眼。

多年之后,狼子跟我说起一些高中时代的传言,传闻里我喜欢冬雪却不敢表白,而晴枫喜欢我却不敢表白。我想,之所以会流出这样的传言肯定跟那一次送礼物事件有关。

这样的说法跟事实相距甚远,大概这世上有很多的事情就算亲眼所见也不是真相,有些时候连当事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出那样的事。就像送礼物这件事,我大可以等狼子回来之后再跟他一起送,跟冬雪解释清楚就好了。

那时候我就是太执着于要给冬雪一份惊喜,心慌惊乱之下做出了现在看来并不那么理智的行为。只不过,当时做的蠢事未必就是一件坏事,后来我跟冬雪维持了多年的友情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促成的。

大概应了那一句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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