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和创作

翻译和创作

希腊神话的九缪斯之中,竟无一位专司翻译,真是令人不平。翻译之为艺术,应该可以取代司天文的第九位缪斯尤瑞尼亚(Urania);至少至少,也应该称为第十位缪斯吧。对于翻译的低估,不独古希腊人为然,今人亦复如此。一般刊物译文的稿酬,往往低于创作;教育部审查大学教师的学力,只接受论著,不承认翻译;一般文艺性质的奖金和荣誉,也很少为翻译家而设。这些现象说明了今日的文坛和学界如何低估翻译。

流行观念的错误,在于视翻译为创作的反义词。事实上,创作的反义词是模仿,甚或抄袭,而不是翻译。流行的观念,总以为所谓翻译者也,不过是逐字逐词地换成另一种文字,就像解电文的密码一般;不然就像演算代数习题一般,用文字去代表数字就行了。如果翻译真像那么科学化,则一部详尽的外文字典就可以取代一位翻译家了。可是翻译,我是指文学性质的,尤其是诗的翻译,不折不扣是一门艺术。也许我们应该采用其他的名词,例如“传真”,来代替“翻译”这两个字。真有灵感的译文,像投胎重生的灵魂一般,令人觉得是一种“再创造”。直译,甚至硬译,死译,充其量只能成为剥制的标本:一根羽毛也不少,可惜是一只死鸟,徒有形貌,没有飞翔。诗人齐阿地(一译查尔迪)认为,从一种文字到另一种文字的翻译,很像从一种乐器到另一种乐器的变调(transposition):四弦的提琴虽然拉不出88键大钢琴的声音,但那种旋律的精神多少可以传达过来(1)。庞德的好多翻译,与其称为翻译,不如称为“改写”,“重组”,或是“剽窃的创造”(2);艾略特甚至厚颜宣称庞德“发明了中国诗”。这当然是英雄欺人,不足为训,但某些诗人“寓创造于翻译”的意图,是昭然可见的。

假李白之名,抒庞德之情,这种偷天换日式的“意译”,我非常不赞成。可是翻译之为艺术,其中果真没有创作的成分吗?翻译和创作这两种心智活动,究竟有哪些相似之处呢?严格地说,翻译的心智活动过程之中,无法完全免于创作。例如原文之中出现了一个含义暧昧但暗示性极强的字和词,一位有修养的译者,沉吟之际,常会想到两种或更多的可能译法,其中的一种以音调胜,另一种以意象胜,而偏偏第三种译法似乎在意义上更接近原文,可惜音调太低沉。面临这样的选择,一位译者必须斟酌上下文的需要,且依赖他敏锐的直觉。这种情形,已经颇接近创作者的处境了。根据我创作十多年的经验,在写诗的时候,每每心中涌起一个意念,而表达它的方式可能有三种:第一种念起来洪亮,第二种意象生动,第三种则意义最为贴切。这时作者同样面临微妙的选择,他同样必须照顾上下文,且乞援于自己的直觉。例如杰佛斯(Robinson Jeffers)的诗句:(3)

...by the shore of seals while the wings

Weave like a web in the air

Divinely superfluous beauty

我可以译成下面的两种方式:

①……在多海豹的岸边,许多翅膀

像织一张网那样在空中编织

充溢得多么神圣的那种美。

②……濒此海豹之滨,而鸥翼

在空际如织网然织起

圣哉充溢之美。

第一种方式比较口语化,但是费辞而松懈;第二种方式比较文言化,但是精炼而紧凑。结果我以第二种方式译出。但是有些诗语俚而声亢,用文言句法译出,就不够意思。下面杰佛斯的另一段诗(4),我就用粗犷的语调来对付了:

"Keep clear of the dupes that talk democracy

And the dogs that bark revolution,

Drunk with talk, liars and believers,

I believe in my tusks.

Long live freedom and damn the ideologies,"

Said the gamey black-maned wild boar

Tusking the turf on Mal Paso Mountain.

“管他什么高谈民主的笨蛋,

什么狂吠革命的恶狗,

谈昏了头啦,这些骗子和信徒。

我只信自己的长牙。

自由万岁,他娘的意识形态。”

黑鬣的野猪真有种,他这么说,

一面用长牙挑毛巴索山的草皮。

用字遣词需要选择,字句次序的排列又何独不然?艾略特《三智士朝圣行》中的句子:

A hard time we had of it.

很不容易译成中文。可能的译法,据我看来,有下列几种:

①我们有过一段艰苦的时间。

②我们经历过多少困苦。

③我们真吃够了苦头。

④苦头,我们真吃够。

如果不太讲究字句的次序,则前三种译法,任用一种,似乎也可能敷衍过去了。可是原文只有七个单词,不但字面单纯,而且还有三个所谓“虚字”。相形之下,一二两句不但太冗长,而且在用字上,例如“艰苦”、“经历”、“困苦”等,也显得太“文”了一点。第三句是短些,可是和前两句有一点共同的缺点:语法不合。艾略特的原文是倒装语法:诗人将a hard time置于句首,用意显然在强调三智士雪中跋涉之苦。前三种中译都是顺叙句,所以不合。第四句中译就比较接近原文了,因为它字少(正巧也是七个字),词俚,而且也是倒装。表面上,第一种译法似乎最“忠实”,可是实际上,第四种却最“传真”。如果我们还要照顾上下文的话,就会发现,上面这句原文实际上是响应同诗的第一行:

A cold coming we had of it.(5)

可见艾略特是有意用两个倒装句子来互相呼应的。因此我们更有理由在译文中讲究字句的次序了。所谓“最佳字句排最佳次序”的要求,不但可以用于创作,抑且必须期之翻译。这样看来,翻译也是一种创作,至少是一种“有限的创作”。同样,创作也可能视为一种“不拘的翻译”或“自我的翻译”。在这种意义下,作家在创作时,可以说是将自己的经验“翻译”成文字。(读者欣赏那篇作品,过程恰恰相反,是将文字“翻译”回去,还原成经验。)不过这种“翻译”,和译者所做的翻译,颇不相同。译者在翻译时,也要将一种经验变成文字,但那种经验已经有人转化成文字,而文字化了的经验已经具有清晰的面貌和确定的涵义(6),不容译者擅加变更。译者的创造性所以有限,是因为一方面他要将那种精确的经验“传真”过来,另一方面,在可能的范围内,还要保留那种经验赖以表现的原文。这种心智活动,似乎比创作更繁复些。前文曾说,所谓创作是将自己的经验“翻译”成文字。可是这种“翻译”并无已经确定的“原文”为本,因为在这里,“翻译”的过程,是一种虽甚强烈但混沌而游移的经验,透过作者的匠心,接受选择、修正、重组,甚或蜕变的过程。也可以说,这样子的“翻译”是一面改一面译的,而且,最奇怪的是,一直要到“译”完,才会看见整个“原文”。这和真正的译者一开始就面对一清二楚的原文,当然不同。以下让我用很单纯的图解,来说明这种关系:

翻译和创作在本质上的异同,略如上述。这里再容我略述两者相互的影响。在普通的情形下,两者相互间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我的意思是指文体而言。一位作家如果兼事翻译,则他的译文体,多多少少会受自己原来创作文体的影响。反之,一位作家如果在某类译文中沉浸日久,则他的文体也不免要接受那种译文体的影响。

张健先生在论及《英美现代诗选》时曾说:“一般说来,诗人而兼事译诗,往往将别人的诗译成颇具自我格调的东西。”(7)这当然是常见的现象。由于我自己写诗时好用一些文言句法,这种句法不免也出现在我的译文之中。例如“圣哉充溢之美”篇末那几行的语法,换了“国语派”的译者,就绝对不会那样译的。至少胡适不会那样译。这就使我想起,他曾经用通畅的白话译过丁尼生的《尤利西斯》的一部分。胡适的译文素来明快清畅,一如其文,可是用五四体的白话去译丁尼生那种古拙的无韵体,其事倍功半的窘困,正如苏曼殊企图用五言排律去译拜伦那篇激越慷慨的《哀希腊》。其实这种现象在西方也很普遍。例如荷马那种“当叮叮”的敲打式“一长二短六步格”,到了18世纪文质彬彬的颇普笔下,就变成了颇普的拿手诗体“英雄偶句”,而叱咤古战场上的英雄,也就驯成了坐在客厅里雅谈的绅士了。另一个生动的例子是庞德。艾略特说他“发明”了中国诗,真是一点不错。清雅的中国古典诗,一到他的笔底,都有点意象派那种自由诗白描的调调儿。这就有点像个“性格演员”,无论演什么角色,都脱不了自己的味道。艾略特曾强调诗应“无我”(8),这话我不一定赞成,可是拟持以转赠他的师兄庞德,因为理想的译诗之中,最好是不见译者之“我”的。在演技上,理想的译者应该是“千面人”,不是“性格演员”。

另一方面,创作当然也免不了受翻译的影响。1611年钦定本的《圣经》英译,对于后来英国散文的影响,至为重大。中世纪欧洲的文学,几乎成为翻译的天下。说到我自己的经验,十几年前,应林以亮先生之邀为《美国诗选》译狄瑾荪(一译狄更生)作品的那一段时间,我自己写的诗竟也采用起狄瑾荪那种歌谣体来。及至前年初,因为翻译叶芝的诗,也着实影响了自己作品的风格。我们几乎可以武断地说,没有翻译,“五四”的新文学不可能发生,至少不会像那样发展下来。西洋文学的翻译,对中国新文学的发展,大致可说功多于过,可是它对于中文创作的不良后果,也是不容低估的。

翻译原是一种“必要之恶”,一种无可奈何的代用品。好的翻译已经不能充分表现原作,坏的翻译在曲解原作之余,往往还会腐蚀本国文学的文体。三流以下的作家,或是初习创作的青年,对于那些生硬、拙劣,甚至不通的“翻译体”,往往没有抗拒的能力,濡染既久,自己的“创作”就会向这种翻译体看齐。事实上,这种翻译体已经泛滥于我们的文化界了。在报纸、电视、广播等等大众传播工具的围袭下,对优美中文特具敏感的人,每天真不知道要忍受这种翻译体多少虐待!下面我要指出,这种翻译体为害我们的创作,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正如我前文所说,翻译,尤其是文学的翻译,是一种艺术,变化之妙存乎一心。以英文译中文为例,两种文字在形、音、文法、修辞、思考习惯、美感经验、文化背景上既如此相异,字、词、句之间就很少现成的对译法则可循。因此一切好的翻译,犹如衣服,都应是定做的,而不是现成的。要买现成的翻译,字典里有的是;可是字典是死的,而译者是活的。用一部字典来对付下列例子中的sweet一字,显然不成问题:

①a sweet smile

②a sweet flower

③Candy is sweet.

但是,遇到下面的例子,是任何字典帮不了忙的:

④sweet Swan of Avon

⑤How sweet of you to say so!

⑥sweets to the sweet

⑦sweet smell of success

有的英文诗句,妙处全在它独特的文法关系,要用没有这种文法的中文来翻译,几乎全不可能。

①To the glory that was Greece

And the grandeur that was Rome.

②Not a breath of the time that has been hovers

In the air now soft with a summer to be.

③The sky was stars all over it.

④In the final direction of the elementary town

I advance for as long as forever is.(9)

以第二段为例,the time that has been当然可以勉强译成“已逝的时间”或“往昔”,a summer to be也不妨译成“即将来临的夏天”;只是这样一来,原文文法那种圆融空灵之感就全坐实了,显得多么死心眼!

不过译诗在一切翻译之中,原是最高的一层境界,我们何忍苛求。我要追究的,毋宁是散文的翻译,因为在目前的文坛上,恶劣的散文翻译正在腐蚀散文的创作,如果有心人不及时加以当头棒喝,则终有一天,这种非驴非马不中不西的“译文体”,真会淹没了优美的中文!这种译文体最大的毛病,是公式化,也就是说,这类的译者相信,甲文字中的某字或某词,在乙文字中恒有天造地设恰巧等在那里的一个“全等语”。如果翻译像做媒,则此辈媒人不知道造成了多少怨偶。

就以英文的when一字为例。公式化了的译文体中,千篇一律,在近似反射作用(reflex)的情形下,总是用“当……的时候”一代就代了上去。

①当他看见我回来的时候,他就向我奔来。

②当他听见这消息的时候,他脸上有什么表情?

两个例句中“当……的时候”的公式,都是画蛇添足。第一句大可简化为“看见我回来,他就向我奔来”。第二句也可以净化成“听见这消息,他脸上有什么表情?”流行的翻译体就是这样:用多余的字句表达含混的思想。遇见繁复一点的副词子句,有时甚至会出现“当他转过身来看见我手里握着那根上面刻着玛丽·布朗的名字的旧钓鱼竿的时候……”这样的怪句。在此地,“当……的时候”非但多余,抑且在中间夹了一长串字后,两头远得简直要害相思。“当……的时候”所以僵化成为公式,是因为粗心的译者用它来应付一切的when子句,例如:

①当他自己的妻子都劝不动他的时候,你怎么能劝得动呢?

②弥尔顿正在意大利游历,当国内传来内战的消息。

③当他洗完了头发的时候,叫他来找我。

④当你在罗马的时候,像罗马人那样做。

其实这种场合,译者如能稍加思考,就应该知道如何用别的字眼来表达。上列四句,如像下列那样修正,意思当更明显:

①连自己的妻子都劝他不动,你怎么劝得动他?

②弥尔顿正在意大利游历,国内忽然传来内战的消息。

③他洗完头之后,叫他来找我。

④既来罗马,就跟罗马人学。

公式化的翻译体,既然见when就“当”,五步一当,十步一当,当当之声,遂不绝于耳了。如果你留心听电视和广播,或者阅览报纸的外国消息版,就会发现这种莫须有的当当之灾,正严重地威胁美好中文的节奏。曹雪芹写了那么大一部小说,并不缺这么一个当字。今日我们的小说家一摇笔,就摇出几个当来,正说明这种翻译体有多猖獗。

当之为祸,略如上述。其他的无妄之灾,由这种翻译体传来中文里,为数尚多,无法一一详述。例如if一字,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译成“假使”、“倘若”、“要是”、“果真”、“万一”等等,但是在公式化的翻译体中,它永远是“如果”。又如and一字,往往应该译成“并且”、“而且”或“又”,但在翻译体中,常用“和”字一代了事。

In the park we danced and sang.

这样一句,有人竟会译成“在公园里我们跳舞和唱歌”。影响所及,这种用法已渐渐出现在创作的散文中了。翻译体公式化的另一表现,是见ly就“地”。于是“慢慢地走”、“悄悄地说”、“隆隆地滚下”、“不知不觉地就看完了”等语,大量出现在翻译和创作之中。事实上,上面四例之中的“地”字,都是多余的。中文的许多叠字,例如“渐渐”、“徐徐”、“淡淡”、“悠悠”,本身已经是副词,何待加“地”始行?有人辩称,加了比较好念,念来比较好听。也就罢了。最糟的是,此辈译者见ly就“地”,竟会“地”到文言的副词上去。结果是产生了一批像“茫然地”、“突然地”、“欣然地”、“愤然地”、“漠然地”之类的怪词。所谓“然”,本来就是文言副词的尾语。因此“突然”原就等于英文的suddenly,“然”之不足,更附以“地”,在理论上说来,就像说suddenlyly一样可笑。事实上,说“他终于愤然走开”,不但意完神足,抑且琅琅上口,何苦要加一个“地”字。

翻译体中,还有一些令人目迷心烦的字眼,如能慎用,少用,或干脆不用,读者就有福了。例如“所”字,就是如此。“我所能想到的,只有这些”,在这里“所”是多余的。“他所做过的事情,都失败了。”不要“所”,不是更干净吗?至于“他所能从那扇门里窃听到的耳语”,更不像话、不像中国话了。目前的译文和作品之中,“所”来“所”去的那么多“所”,可以说,很少是“用得其所”的。另一个流行的例子,是“关于”或“有关”。翻译体中,屡见“我今天上午听到一个有关联合国的消息”之类的劣句。这显然是受了英文about或concerning等的影响。如果改为“我今天上午听到联合国的一个消息”,不是更干净可解吗?事实上,在日常谈话中,我们只会说“你有他的资料吗?”不会说“你有关于他的资料吗?”

翻译体中,“一个有关联合国的消息”之类的所谓“组合式词结”,屡见不鲜,实在别扭。其尤严重者,有时会变成“一个矮小的看起来已经五十多岁而实际年龄不过四十岁的女人”,或者“任何在下雨的日子骑马经过他店门口的陌生人”。两者的毛病,都是形容词和它所形容的名词之间,距离太远,因而脱了节。“一个矮小的”和“女人”之间,夹了20个字。“任何”和“陌生人”之间,也隔了长达15字的一个形容子句。令人看到后面,已经忘了前面,这种夹缠的句法,总是不妥。如果改成“看起来已经五十多岁而实际年龄不过四十岁的一个矮小女人”,或者“下雨的日子骑马经过他店门口的任何陌生人”(10),就会清楚得多,语气上也不至于那么紧促了。

公式化的翻译体还有一个大毛病,那就是:不能消化被动语气。英文的被动语气,无疑多于中文。在微妙而含蓄的场合,来一个被动语气,避重就轻地放过了真正的主词,正是英文的一个长处。

①Man never is, but always to be blessed.

②Strange voices were heard whispering a stranger name.

第一句中blessed真正的主词应指上帝,好就好在不用点明。第二句中,究竟是谁听见那怪声?不说清楚,更增神秘与恐怖之感。凡此皆是被动语气之妙。可是被动语气用在中文里,就有消化不良之虞。古文古诗之中,不是没有被动语气:“颠倒不自知,直为神所玩”,后一句显然是被动语气。“不觉青林没晚潮”一句,“没”字又像被动,又像主动,暧昧得有趣。被动与否,古人显然并不烦心。到了翻译体中,一经英文文法点明,被动语气遂蠢蠢不安起来。“被”字成为一只跳蚤,咬得所有动词痒痒难受。“他被警告,莎莉有梅毒”;“威廉有一颗被折磨的良心”;“他是被她所深深地喜爱着”;“鲍士威尔主要被记忆为一个传记家”;“我被这个发现弄得失眠了”;“当那只狗被饿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我也被一种悲哀所袭击”;“最后,酒被喝光了,菜也被吃完了”;这样子的恶译、怪译,不但流行于翻译体中,甚至有侵害创作之势。事实上,在许多场合,中文的被动态是无须点明的。“菜吃光了”,谁都听得懂。改成“菜被吃光了”简直可笑。当然,“菜被你宝贝儿子吃光了”,情形又不相同。事实上,中文的句子,常有被动其实主动其形的情形:“饭吃过没有?”“手洗好了吧?”“书还没看完”,“稿子才写了一半”,都是有趣的例子。但是公式化的译者,一见被动语气,照例不假思索,就安上一个“被”字,完全不想到,即使要点明被动,也还有“给”、“挨”、“遭”、“教”、“让”、“为”、“任”等字可以酌用,不必处处派“被”。在更多的场合,我们大可将原文的被动态,改成主动,或不露形迹的被动。前引英文例句的第二句,与其译成不伦不类的什么“奇怪的声音被听见耳语着一个更奇怪的名字”,何不译成下列之一:

①可闻怪声低语一个更怪的名字。

②或闻怪声低唤更其怪诞之名。

③听得见有一些怪声低语着一个更怪的名字。

同样,与其说“他被警告,莎莉有梅毒”,不如说“他听人警告说,莎莉有梅毒”或“人家警告他说,莎莉有梅毒”?与其说“我被这个发现弄得失眠了”何如说“我因为这个发现而失眠了”或“我因为发现这事情而失眠了”?

公式化的翻译体,毛病当然不止这些。一口气长达四五十字,中间不加标点的句子;消化不良的句子;头重脚轻的修饰语;画蛇添足的所有格代名词;生涩含混的文理;以及毫无节奏感的语气,这些都是翻译体中信手拈来的毛病。所以造成这种种现象,译者的外文程度不济,固然是一大原因,但是中文周转不灵,词汇贫乏,句型单调,首尾不能兼顾的苦衷,恐怕要负另一半责任。至于文学修养的较高境界,对于公式化的翻译,一时尚属奢望。我必须再说一遍:翻译,也是一种创作,一种“有限的创作”。译者不必兼为作家,但是心中不能不了然于创作的某些原理,手中也不能没有一枝作家的笔。(11)公式化的翻译体,如果不能及时改善,迟早总会危及抵抗力薄弱的所有“作家”。喧宾夺主之势万一形成,中国文学的前途就不堪闻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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