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学史与书写

第一章 文学史与书写

第一节 中国传统文学史书写的相关背景与范畴

一 史学独立与文学自觉

人们常说的“历史”一词,其实包含两重意蕴:一是指以此刻为时间点,之前发生的一切事情,是客观存在过的,不会因为任何主体的介入而转移;二是指人类对客观存在过的史实的认识和总结,是主观的记载和保留。历史绵延无限久远,人类寿命有始有终,每一个人、每一代人都在创造着史实,但史实又不具备自我留存和延续性,于是下一代人所看到的,都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主观的历史。梁启超在《新史学》中指出:“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历史者,叙述人群之进化现象也”,“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公理公例者也”。[1]胡哲敷也曾言:“史,是过去成绩的记载。”[2]英国学者海因兹和赫斯特也曾说过:“历史的对象是什么?尽管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连篇累牍、含糊其词或限定修饰,但十分简单,凡是过去的东西,都是历史的对象。”[3]“被称作西方‘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所撰写的古代希腊波斯战争史,以History为书名,其本意就是‘调查和探究’、是对于过去事件的记述以及这些事件相互关系的探索。”[4]在这里,学者们都把历史看作第二重意义。本文中出现的“历史”一词,如无特殊说明,也均取此义。

任何一个社会个体都可以对曾经发生的事情做出自己的判断和认识,但这种工作更多的是由历史学家来完成的。历史学家关于历史书写的工作,一般通过编著史籍来完成。而这一工作,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况,正所谓“百学芜秽而治史者独盛”[5]。白寿彝评价这一时期史书数量多、史书种类多和私人修史多。[6]瞿林东也认为这一时期“撰史风气旺盛,史家辈出,史书数量剧增、内容丰富、种类繁多”[7]。几代学者的认识几无差异。从史书数量来看,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史部著录隋前史书共13类874部,16558卷[8],其数量远远超过了《汉书·艺文志》所著录12种552篇史书的规模。如此泱泱大国之态,背后的原因非常明确,就是史学作为一门学科,逐渐脱离经学的束缚,除去文学的审美因素,终于获得了独立的地位。

我国古代早期并没有学术分类的概念,甚至于图书分类也是到了西汉时期,由刘向、刘歆父子始创立的。二人之《七略》《别录》虽已亡佚,其成果却被班固所吸收接纳。但《汉书·艺文志》中仍然没有史书类,而是将史书归入“六艺略”和“诸子略”之下。历史上首先为史部正名的是魏人郑默。郑默,字思元,为魏之秘书郎,史官是也。其所著之《中经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以整理曹魏之海量藏书。随后,经由西晋荀勖之《中经新簿》和东晋李充的继续整理编次,史部才获得了仅次于经部的重要位置。清钱大昕《元史艺文志》序中详细地说明了这一过程的递嬗情况:“晋荀勖撰《中经簿》,始分甲、乙、丙、丁四部,而子犹先于史[9]。至李充为著作郎,充分四部;五经为甲部,史记为乙部,诸子为丙部,诗赋为丁部,而经、史、子、集之次始定。”[10]由此,“中国史学从兴起以后,曾一度附属于经学”[11]的历史宣告结束。

曾经的附庸,一朝独立,成长起来便蔚为大观。“东晋南朝士人在学术上所走的路不外儒、玄、文、史四学。史学既是时人事业的一种,私家得撰写史书,又还没有官修的限制,因之,东晋南朝史学甚盛。”[12]世间没有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史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蓬勃发展,有其自身的原因。历代的史家给出了多种解释,其中最为普遍的看法或是帝王的需要和提倡。

首先,从汉末军阀混战到有隋一统天下长达四个世纪的时间段限中,中国社会政权更迭相当频繁,从魏蜀吴三国分立、两晋交替到十六国混战,再从南朝宋、齐、梁、陈到北朝之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大约三十个政权相继登上历史舞台,封建史上似乎再难以找到这样的一个时期。王朝虽然短命,但每一位初上任的统治者无一不希望击败残存或潜在的敌对势力,以实现家族统治的长治久安。这个时候,除了军事力量和手腕,尤其需要的就是修史。通过撰写史书,统治者可以为自己在战乱频仍中拔得头筹提供“合法”的事实依据,即使不光彩的事件,也可以经由史官的粉饰,进而获得更广泛的民众支持;他们更需要的是通过回顾前朝历史,总结其失败衰亡的经验教训,为我所鉴,“以史为镜,可知兴衰”,以加强和巩固其统治,避免重蹈覆辙的厄运。“古之帝王建鸿德者,须鸿笔之臣。褒颂纪载,鸿德乃彰,万事乃闻。”[13]由此,魏晋南北朝时期,史籍大盛,史家辈出。这一时期的统治者及其家族内部,不仅大力提倡史官修史,而且亲身投入史书的编纂工作中。根据“《隋书·经籍志》中著录与记载的六朝时期帝王及其子弟们每所修撰的部分史籍”[14],涉及晋宋齐梁四朝14位帝王及子弟共计28部史著,宋明帝、梁武帝、简文帝、萧子显、萧子云等为后人熟知的统治者赫然在列。

其次,史官建置与修史政策在这一时期也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我国史官建置源远流长,“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15]。吕思勉也指出:“人类生而有恋旧之情,亦生而有求是之性。惟恋旧,故已往之事,必求记识而不忘;惟求是,故身外之物,务欲博观以取鉴。故史官之设,古代各国皆有之。”[16]我国史官传统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也不是天生完美的。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有云:“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历算、管数。”[17]可见早期史官的职责范围十分芜杂。汉代史书编写,多集中在东观,虽设有著作郎,却是有名无官。曹魏时期,史官制度逐渐走入正轨,开始设置专职的修史官员——著作郎。“当魏太和中,始置著作郎,职隶中书,其官即周之左史也。”[18]两晋时期,承袭曹魏著作郎之官制,“晋代之书,系乎著作”[19],并出现大著作郎与佐著作郎之进一步细分,《宋书·百官志》记载:“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刘宋以后改名为著作佐郎。齐、梁、陈三朝又出现修史学士和撰史学士。“齐、梁二代又置修史学士。陈氏因循,无所变革”[20],“撰史学士,亦知史书”(《隋书·百官志》)。魏晋南北朝时期设立了专门的修史机构,集中优秀人才专门从事史书的编修,分工逐渐明晰,制度渐趋完善。在这样良好的机制下,魏晋南北朝时期产生了一批优秀的史家,刘知几在《史通》中举出“中朝之华峤、陈寿、陆机、束皙,江左之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宋之徐爰、苏宝生,梁之沈约、裴子野……(陈)刘陟、谢昊、顾野王、许善心”等十六人,认为他们“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21]。这些史家着实优秀,但是还是有些今天熟知的史家并未包括其中,比如《后汉书》之范晔、《南齐书》之萧子显,其著作都是被后世定为正史的重要史书,为何刘知几在这里置若罔闻呢?这就涉及魏晋南北朝一个重要的修史政策,或者说是重要的修史现象,那就是私修史书。魏晋南北朝时期,私修史书风气大盛。瞿林东称他们是“在野”史家,以区别具备史官之职的史家[22]。如今可考的史书有陈寿《三国志》、袁宏《后汉纪》、裴松之《三国志注》、臧荣绪《晋书》、范晔《后汉书》、萧子显《南齐书》、吴均《齐春秋》等多部。诚然,私家修史之风早已有之,孔子之《春秋》便是第一部私人撰述的史书,对后世史学影响深远。而此风独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格外盛行,正如金毓黼所言:“官修之史,十才一二,私修之史,十居八九。”[23]这种情况除了说明这一时期具有良好的史学风气外,也印证了朝廷对于史官制度和修史政策的开明。[24]

与此同时,不论“汉音”还是“魏响”,两汉魏晋之际,文学的自觉时代已悄然来临,蔚为大观的繁荣无可比拟。史官的建置和史学的独立促进了史学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同史学一样也获得了独立的地位,刘宋明帝所设四科,便包括儒、玄、文、史。《宋书·隐逸传》记载:“元嘉十五年,(文帝)征次宗至京师,开馆于鸡笼山,聚徒教授,置生百余人。会稽朱膺之、颍川庾蔚之并以儒学,监总诸生。时国子学未立,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凡四学并建。车驾数幸次宗学馆,资给甚厚。”[25]从国家机构建置的角度讲,文学似乎不逊于史学。但是执掌文学的官员对于文学发展的促进作用,似乎远远落后于史官,这可从何承天和谢元二人名留史书的记载窥见端倪。

考索《宋书》,共有关于何承天的记述九十余条,其中《宋书·何承天传》中出现约四十次,其余五十次出现于《宋书》其他十八个章节中,包括史书、史籍、历法、礼仪等方面,总之都紧紧扣住了“史”这个字眼,不辱宋文帝令其“立史学”之使命。比如:

《宋书·何承天传》:“何承天,东海郯人也。……幼渐训议,儒史百家,莫不该览。……十六年,除著作佐郎,撰国史。……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以类相从,凡为三百卷,并《前传》、《杂语》、《纂文》、论并传于世。又改定《元嘉历》,语在《律历志》。”[26]

《宋书·文帝纪》:“二十二年春正月辛卯朔,改用御史中丞何承天《元嘉新历》。”[27]

《宋书·恩幸》:“先是元嘉中,使著作郎何承天草创国史。”[28]

《宋书·志序》:“元嘉中,东海何承天受诏纂《宋书》,其志十五篇,以续马彪《汉志》,其证引该博者,即而因之,亦由班固、马迁共为一家者也。其有漏阙,及何氏后事,备加搜采,随就补缀焉。渊流浩漫,非孤学所尽;足蹇途遥,岂短策能运。虽斟酌前史,备睹姘嗤,而爱嗜异情,取舍殊意,每含豪握简,杼轴忘餐,终亦不足与班、左并驰,董、南齐辔。庶为后之君子,削稿而已焉。”[29]

《宋书·礼志二》:“元嘉二十三年七月,白衣领御史中丞何承天奏:……臣闻丧纪有制,礼之大经;降杀攸宜,家国旧典。古之诸侯众子,犹以尊厌;况在王室,而欲同之士庶。此之僻谬,不俟言而显。太常统寺,曾不研却,所谓同乎失者,亦未得之。宜加裁正,弘明国典。”[30]

《宋书·五行志五》:“宋文帝元嘉十八年秋七月,天有黄光,洞照于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谓之荣光,太平之祥,上表称庆。”[31]

而关于谢元之记载与之相比可谓相形见绌,仅有四条,且无专传,很难看出其与“立文学”这一职务有何关联。

《宋书·何承天传》:“承天与尚书左丞谢元素不相善,二人竞伺二台之违,累相纠奏。”[32]

《宋书·王弘传》:“殿中郎谢元议谓:‘事必先正其本,然后其末可理。本所以押士大夫于符伍者,所以检小人邪?为使受检于小人邪?案左丞称士庶天隔,则士无弘庶之由,以不知而押之于伍,则是受检于小人也。然则小人有罪,士人无事,仆隶何罪,而令坐之。若以实相交关,贵其闻察,则意有未因。何者?名实殊章,公私异令,奴不押符,是无名也,民乏赀财,是私贱也。以私贱无名之人,豫公家有实之任,公私混淆,名实非允。由此而言,谓不宜坐。还从其主,于事为宜。无奴之士,不在此例。若士人本检小人,则小人有过,己应获罪,而其奴则义归戮仆,然则无奴之士,未合宴安,使之输赎,于事非谬。二科所附,惟制之本耳。此自是辩章二本,欲使各从其分。至于求之管见,宜附前科,区别士庶,于义为美。盗制,按左丞议,士人既终不为兵革,幸可同宽宥之惠,不必依旧律,于议咸允’。”[33]

《宋书·礼志四》:“元嘉七年四月乙丑,有司奏曰:《礼·丧服》传云:‘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今礿祀既戒,而掖庭有故。下太常依礼详正。太学博士江邃、袁朗、徐道娱、陈珉等议,参互不同。殿中曹郎中领祠部谢元议以为:‘遵依《礼》传,使有司行事,于义为安。’辄重参详。宗庙敬重,飨祀精明。虽圣情罔极,必在亲奉。然苟曰有疑,则情以礼屈。无所称述,于义有据。请听如元所上。诏可。”[34]

《宋书·隐逸传》:“元嘉十五年,征次宗至京师,开馆于鸡笼山,聚徒教授,置生百余人。会稽朱膺之、颍川庾蔚之并以儒学,监总诸生。时国子学未立,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凡四学并建。车驾数幸次宗学馆,资给甚厚。”[35]

文学与史学被官方承认独立地位,并且都有迅猛的发展,但执掌文学的官员在个人文学修养和履行职务这两方面,均不及执掌史学之官员,这在一个方面导致了史书和史学的大发展。究其原因,也间接从一个侧面涉及社会认同的角度,历史的作用与文学作用的区别。

二 历史的作用与书写之文学史

世人对史之作用的认识超越了地域时空,达到了惊人的相似。西方著名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历史》一文中也提到“把他们发生纷争的原因给记载下来”[36],声明著史的目的是总结经验,垂戒后世。黑格尔也曾说过:“人们常从历史中希望求得的道德的教训,因为历史家治史常常要给人以道德的教训。”[37]

中国史学的始祖孔子出于维护和强化国家的统治秩序的需要,提出“殷鉴不远”(《诗·大雅·荡》),确立了史学的鉴戒思想。在王朝的兴亡更替中,见盛观衰、鉴往知来成为史学最主要的功用与目的。《论语·学而》有曰:“告诸往而知来者。”《论语·为政》:“虽百世可知也。”《墨子·非攻》也言:“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知隐。”司马光更是将“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38]直接显示于书名,《资治通鉴》由此而来。可见,从历史实际出发,承认历史的发展变化,试图推究并彰显规律,作为借鉴,查知未来,是我国传统史学的一贯共有之认识和优良传统。西汉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提出“网罗天下,放矢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39],以“述往事,思来者”[40]。东汉班固则有“切于世事”[41]、“明鉴戒”[42]和“备温故知新义”[43]的思想。西晋陈寿认为“辞多劝诫,名乎得失,有益风化”[44]。东晋袁宏指出:“史学之兴,所以通古今而笃名教也,今因前代遗事,略举义教所归,庶以弘敷王道。”[45]强调史学的政治意义和借鉴作用,从伦理上和政治上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范晔在《狱中与诸甥侄书》中表明著史是为了“以正一代之得失”[46]。沈约于《宋书·自序》中明确提出“作鉴于后”的希望[47],何之元《梁典》中也云“垂鉴戒,定褒贬”[48]。刘知几也有“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49]的观点。统治者希望政权稳固,社会长治久安,于是需要以史为鉴,史之作用因而和政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也由此获得了一如既往的支持,历朝历代,相持相长。而文学则不然,偏于情感之特征使其对社会稳定进步的功用远逊于史学,故而难以受到朝廷的重视,从国家层面而言不及功用型学术及学科也是易于理解的。

那么文学的意义在哪里?文学史有什么作用?文学史和历史之间有没有关联?

关于何为文学,古今中外各有所见,见仁见智。就我国而言,简单而分,就是广义和狭义之别:“旧时倾向在广义的方面,于是以学术文为主体,经史子集都成为研究的中心;很有几种文学史可以代表这方面。近来又倾向于狭义方面,于是以纯文学为主体,侧重在诗歌、小说、戏曲这方面。”[50]那么何为文学史呢?几代文学史研究者们给出了趋同的界定。陈介白认为:“惟有说明历代文学的变迁,使人得到历代文学变迁的清楚概念,方可值得称为文学史。”[51]刘师培在《搜集文章志材料方法》一文中指出:“文学史者,所以考历代文学之变迁也。”[52]袁行霈于《中国文学史》总序中,给出了“一个最朴实无华的、直截了当的回答”,即“文学史是人类文化成果之一的文学的历史”,“文学史著作要在广阔的文化背景上描述文学本身演进的历程”。[53]上述观点都是从内容角度着眼,那么文学史的性质呢?或者说,文学史和历史的关系是什么呢?大多数学者都认可文学史就是文学的历史,是一种、一类或者一部分历史。刘经庵说:“我以为文学史正是历史的一种,历史的重要性在说明各时代的变迁,文学史则是说明各时代之中的文学变迁罢了。”[54]郑振铎说:“文学史乃是历史的一部分,乃是记录文学创作这种上层建筑的发展过程的,它乃是随着基础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所以文学史的发展的过程,必须遵循一般历史的发展过程,别无和一般历史不同的发展过程。”[55]

但是正如同开篇即交代了历史的两重意蕴,关于中国文学史,首先也有两重指向:其一,呼应历史的第一重意蕴,就是客观存在过的关于文学的历史;其二,呼应历史的第二重意蕴,即“人类对客观存在过的史实的认识和总结,是主观的记载和保留”,这就是书写意义上的文学的变迁,用文字记录保留下来的关于文学的历史过程。但作为“中国文学史”,还必须提到第三重指向,那就是一门学科[56]

中国文学史作为一门学科,始自近代。西方的坚船利炮不只敲开了中国的国门,还冲击了我们旧有的思想文化体系以及各项社会管理制度,其中之一就是教育。1898年,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现代意义的国立高等学府“京师大学堂”成立,经过1898年梁启超起草的《奏议京师大学堂章程》、1902年张百熙拟定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1903年张之洞主持的《奏定大学堂章程》这三大学堂章程的逐步完善,文学作为一门课程正式进入中国高等教育体系。1904年,从福建来到京师大学堂任教的林传甲临危受命,以未及而立的年纪,投入三个多月的时间,编写了一部7万字左右的《中国文学史》讲义。在这部讲义中,林传甲认真遵守了《奏定大学堂章程》中对“中国文学史研究法”的详细规定,将文字音韵训诂、文章文法修辞甚至经史子全部囊括在内,既有对西方学理的模仿,又深陷于传统学术思维,虽然在古今中西之间显得步履维艰,但筚路蓝缕之功在中国文学史书写历程中牢牢占据重要一环。与此同时,在南方的苏州,成立于1900年的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所西制大学——东吴大学也将文学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受聘于此的国文教授黄人也着手编写教材。相比于林氏,黄人已近不惑,面对国家的内忧外患,希望可以通过书写文学历史起到重塑国家形象的作用。所以在这本《中国文学史》中,他以西方文学为参照,对我国文学进行重新审视,其文学观念已然具有世界文学的视野。但由于是授课教材,随讲随编,所以大量引录原文,篇幅多达170多万字,所收范围,甚为庞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思考的力量。此后在北京先后有朱希祖、谢无量、胡适、郑振铎等人的著作问世,而以江浙沪为中心的南方则相继出现了王梦曾、胡怀琛、谭正壁等书写的更多的文学史著,粗略统计,在20世纪40年代以前出版的有据可查的中国文学史著述就已经多达百部。此时文学史著作此起彼伏之盛况背后深藏的,恰如戴燕在《文学史的权力》中所言,“中国文学史的编写,与近代中国努力在新的世界格局里,探索新的自我定位,正好同步。从语言、文字构成的历史当中,寻找民族精神的祖先,建立国家文化的谱牒,以完成关于幅员辽阔、文明悠久的‘祖国’的想象,作为国民的应有知识”[57],绝对是知识分子在一个民族的转折时期,力图调整并重新确认世界—国家认识的有识之举。这不正是“文学史”的意义吗?所以从科学角度,从学科属性,可以看到很多用以支撑这一共识的论点。

钱基博在1917年《现代中国文学史长编》中“对文学史所下的定义,实具有颇长的时效性”[58]。他说:“推而论之,文学史非文学。何也?盖文学者,文学也。文学史者,科学也。文学之职志,在抒情达意。而文学史之职志,则在纪实传信。文学史之异于文学者,文学史乃纪述之事、论证之事;而非描写创作之事。以文学为记载之对象,如动物学家之记载动物,植物学家之记载植物,理化学家之记载理化自然现象,诉诸智力而为客观之学,科学之范畴也。不如文学抒写情志之动于主观也。……盖文学者,文学作业之记载也;所重者,在综贯百家,博通古今文学之嬗变,洞流索源,而不在姝姝一先生之说;在记载文学作业,而不在铺叙文学价值履历。”[59]这种观点“强调了文学史的科学性,认为它的职志在记叙(实证),功能是在观其会通(探寻演变线索和规律)。应该说,这是早期中国史家对文学史性质认识的最明晰的表述,实际上也一直反映了当时和后来许多文学史家的共识”[60]。1984年,王瑶提出:“文学史作为一门学科,它既属于文艺科学,又属于历史科学,它兼有文学与历史学两方面的性质和特征。”[61]20世纪末,董乃斌在《中国文学史学史》结束语中,举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断,“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以表明“文学史恰恰就是文学研究中的历史科学,是马、恩所说的与自然史相对的‘人类史’的有机组成部分”[62],并且给出了作为学科的文学史定义:“文学史是依据一定的文学观和文学史观,对相关史料进行选择、取舍、辨证和组织而建构起来的一种具有自身逻辑结构的有思想的知识体系。”[63]周绚隆也认为“文学史与历史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范畴,从广义上讲,文学史是历史的一部分”,“无论人们要如何去界定它的科学特性,它仍然不过是全部历史的一个侧面,如同政治史、经济史、科技史、艺术史一样只是人类史的某一分支。它不可能超出历史的基本属性和时空结构”。[64]袁世硕直接以《文学史的性质问题》为题进行阐释:“文学史是‘文学’的历史,文学是人类精神活动的现象,具体的存在形态是文学作品。”袁世硕十分看重作品之于文学史的重要作用:“文学的历史基本上是由历史上相继产生的以个体形态存在的文学作品构成的,文学发展演变的历史轨迹,部分显现、部分隐含于呈历史系列文学作品之间的传承关系、因革现象中。前后文学作品之间的传承关系、因革现象,并没有自在的实体性,文学史家要通过对文学作品的解析,进行历史的比较,方才获得认知,揭示出来。历史上产生的大量文学作品,其中富有创造性的、在文学史上有影响的优秀作品,现在依然存在,这才使文学史的研究得以进行,并得以成为一门学科。”[65]

由此,文学史作为历史的一个分支——文学的专门史,必须具备历史的共同特征。但承认这一点,并不是否认文学史的特有质性。实际上,文学史应当是文学与史学的交叉学科,这样的两重属性也就使得文学史具有了文学与史学的双重品格。但关于文学史的重心,落在“文学”还是“史”,则就成了需要交代的问题。学界对此也有所探讨。

张荣翼认为,文学史涉及文学与历史两大领域,学界对该学科的定位存在分歧。焦点在于,“‘文学’‘史’究竟是文学作品一种集结展现的方式,抑或是史学论述的一项分支”?表面看来,这只是言说者之间立场的差异,而实质上,这是文学史学科本身包含的矛盾二重性的一种反映。[66]“文学史是以叙述历史上的文学为主还是叙述文学发展的历史为主也还有所偏倚,如重文学,则文学演变的条件、契机等就可能难以阐明,仅仅成为不同时期文学的展示,如重后者,则又可能写成了历史,而又缺乏对文学本身的关注。”[67]

韦勒克认为:“大多数最主要的要么是文明史,要么是批评文章的汇集。前者不是‘艺术’史,而后者则不是艺术‘史’。”“写一部文学史,它既是文学的,又是历史的,这可能吗?”[68]

韩经太将文学史分作两类,“一类是倾向于描述历史上的文学,一类是倾向于描述文学中的历史”,前者可多以历史学的分期,以“兴废系乎时序”的逻辑来解释文学,而后者则应以文学,包括立象造境、抒情叙事之艺术创作方法等一系列文学自身的逻辑来解释文学的历史。但是,这样的文学史还是一种理想。因为“迄今所有的大部分文学史著作,是属于第一类的。我们呼唤了多年的对文学自身历史的把握,至今还未曾成为文学史著作的鲜明特性”,指出文学对于史的依附损害了对于文学自身发展的理解。[69]

梁展有感于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所采用的方法,提出“倘若以文化理念的展开来看待各个时代的文学艺术发展状况,势必会把文学艺术作品视为这种文化理念在历史中持续演进的一个个暂时性环节;相反,文学史写作如果要单纯以艺术作品的审美分析为中心,放弃对时代精神与艺术体裁演化的总体把握,它就失去了历史的意义。实际上,自从19世纪晚期文学史观念在欧洲兴起以来,文学史写作就一直面临着要么选择历史,要么选择审美这样一个两难的困境”。[70]

事实上,两难的困境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不是“历史”侵害“文学”,就是“文学”忽略“历史”。西方文学与历史的关系就几经转折,而我国自古就看重史学,也有“文史不分”的习惯,文学和史学的关系着实需要细心阐释。既然认为文学史是关于文学的专门史,叙述的是文学的形成、发展、演化过程的历史,那还是需要将历史做宏观的处理,化为背景,提供观点和方法,而主人公则必须是文学本身。

回到文学本身,就要回到文学的自觉时代,就要回到文学史仅仅是文学的历史而非将文学作为一门历史学科,就要回到文学史的第二重指向,仅是有的人有感于客观存在过的文学现象,所进行的主观的文字记载[71]。这种主观,无关乎课程教材,无关乎中西比较,就是古人有所触动的回忆和抒发。而这恰恰是先唐时期,文学史书写从萌生到成型所做的一切和走过的路程,所以探讨文学史书写的意义,就在于此,虽不高深,却纯粹而珍贵。进而,如果说“文学史重写”最重要的是追本溯源,那么传统的文学史书写就是本!然而,传统的文学史书写在哪里呢?

传统文学史并非教材,所以其存在形态亦非统一的模式。“对文学史著作应该作广义的理解,即不必书名冠以文学史字样的才算文学史”[72],“无论是对文学时代的描述、一种文学思潮的追溯梳理,或者对某些文学流派的搜求探讨,也无论是作家的年谱、评传、交游考之类,也无论是对作品的系年考订、意义阐释、比较研究和接受研究,或者是对某一专题(如文体、风格、主题、意象、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乃至种种艺术技巧等等)的研讨”[73],都可作为文学史看待,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这些著作才是有价值的文学史。具体到古代文学史的书写上来说,方铭发表于《中国文化研究》2002年春之卷的一篇名为《文学史与文学历史的复原——关于文学史写作原则及评价体系的思考》的文章,其中说到文学史研究属于历史研究范畴,是对文学历史的研究。其目的,“首要是复原文学的历史,这个复原,包括对文学观念的复原和文学活动的复原”,即“按照一定时代的文学观念,来努力勾勒出一个时代文学发展的全貌”,其次才是“评价这种历史面貌和历史变迁”,“而这两个目的,复原的任务远比评价的任务重要”。按照这种逻辑,作者认为“中国文学史的写作,就不是从近代开始,在中国古代历史著作体系中,特别是以《史记》《汉书》为代表的正史系统,其《艺文志》《经籍志》,以及《儒林传》《文苑传》,还有大量的列传,如《史记·孔子世家》《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汉书·司马相如传》《汉书·扬雄传》,无不是有关文学史的著作”。因为它们无一不对“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文学家进行了综合评价”,并且又是以“实录精神来写作的”,“功绩首先在复原历史”。同时,“如果我们用这种与西方历史主义的文学史研究方法一致的尺度来衡量古代文学史著作,古代学者的成功范例也可以说比比皆是,一部《文心雕龙》,不但《时序》是文学史,其他各篇,与其说是文学理论著作,倒不如说是刘勰之前的一部中国文学史。其文体论和创作论,其中复原历史的痕迹,是不难寻绎的”。[74]罗宗强在《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中提到《文心雕龙》的前半部分,主要指文体论部分,“就是一部文学史,或者说,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部文学史看。首论文之起源,辨源流,谓文渊源于六经。继论各体文章之产生、流变,描述出各体文章的发展风貌,做出评价。既可以看出史的脉络,又可以看出他对待历史的价值判断准则。在他对各体文章作历史的考察的时候,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有着完整的文学史方法论。这个方法论带着我国史学传统的浓厚色彩,可以看到史学而文学的明显轨迹”。[75]

鉴于文学史、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等都是20世纪初方进入我国的西方术语,而它们面对的却都是同一片沃土——中国文学几千年的发展事实,于是需要对同样的事实从不同角度进行透视和生发,这也正如韦勒克所言:“文学理论不包括文学批评或文学史,文学批评中没有文学理论和文学史,或者文学史里欠缺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这些都是难以想象的。”[76]谢无量也曾谈到古来关于文学史之著述,其中之一就是以《典论·论文》为代表的杂评,而《典论·论文》又正是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学科对象内部尊贵的座上客。故而,本文所选取的具有文学史意味的著述,需要具备这样三个条件:一是清晰明确的史的脉络或线索;二是能够对文学对象进行历史的定位;三是对后世文学史家起到了明显的启发作用。鉴于魏晋南北朝的文学史著述尚处于初步繁荣阶段,不能求全责备,故凡具其一即可纳入本文的考察范围。

由此,传统的文学史书写存在于历朝历代形形色色典籍之中,而先唐时期正是传统文学史书写从些微到大量出现,从摸着石头过河到范式奠定的阶段。聚焦于先唐时期,寻绎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史,就是一条必经的桥梁,意义也就显而易见了。

三 文学史家与书写范式

文学史书写,以史学的独立和文学的自觉为基础,以多种形态呈现于世,其实践主体是文学史家。

由郑默到荀勖,史部得以独立,结束了附属于经学的历史。但文史之间的关系,则难以简单泾渭分明。文史不分,文史互融,并不是中国的特例,世界很多国家都曾面临这样的状况。即使有学者指出近代文学史发端于19世纪的法国,但“直到1850年,在历史学家和公众看来,历史仍然是文学的一种体裁”[77]。作为一个古老的国度,中国之文学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在早期著作中,历史同文学是紧密相连的。《春秋》《战国策》《左传》《国语》至今都堪称是横跨文史两个学科门类的。鲁迅《汉文学史纲要》就曾称誉《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78]

魏晋六朝时期,文史关系出现变化,交融互通出现在更多的领域。此外,史部与文学相继独立,获得与经学对等的机会。史载魏太祖“初定中原”后,“虽日不暇给”,但仍然致力于文化教育建设。太宗拓跋珪、世祖拓跋焘、显祖拓跋弘等均继承太祖之政策,高祖即孝文帝元宏更是“钦明稽古,笃好坟典,坐舆据鞍,不忘讲道。刘芳、李彪诸人以经书进,崔光、邢峦之徒以文史达,其余涉猎典章,关历词翰,莫不縻以好爵,动贻赏眷。于是斯文郁然,比隆周汉”[79]。学者与统治者之间的接触,可以“以经书进”,亦可凭“文史达”,一方面证明经与史之分离,一方面表明文史关系密切。此外,文学史编撰形式深深地受到史书体例的影响,而史书的语言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时骈文形式及绮丽文风的影响,范晔《后汉书》的论赞部分,已然显示出以骈文论史的高超水平。

文史之间的交融互通,也可以从“文史”的字面形式小作参考。通过文献检索,于两汉魏晋南北朝正史中搜寻“文史”连称二字出现的次数,结果如下:《史记》0次,《汉书》3次,《后汉书》1次,《三国志》0次,《晋书》7次,《宋书》6次,《南齐书》1次,《梁书》12次,《陈书》8次,《魏书》11次,《北齐书》7次,《周书》3次,《南史》25次,《北史》25次。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南北朝时期,“文史”连称的次数明显高于两汉魏晋时期。[80]笔者选取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和魏收《魏书》中的记载具体来看,除去《宋书·礼志》篇记载的宋成帝咸康三年,在国子祭酒袁环和太常冯怀上疏中,以“文史载焕”称美国家的统治外,其余17次“文史”连称均用于称赞某人的才能,如《宋书·萧惠开传》记载:“萧惠开,南兰陵人,征西将军思话子也。初名慧开,后改慧为惠。少有风气,涉猎文史,家虽贵戚,而居服简素。初为秘书郎,著作并名家年少。”[81]《南齐书·王僧虔传》记载:“僧虔好文史,解音律,以朝廷礼乐多违正典,民间竞造新声杂曲。”[82]《魏书·张蒲传》记载“张蒲,字玄则,河内修武人。……蒲少有父风,颇涉文史,以端谨见知,为慕容宝阳平、河间二郡太守,尚书左丞”[83],“近世取人,多由文史”[84],由此可见。但同时,鉴于史之作用优于文学,所以“文史”连称实际上明显偏重于史,史职为实,文学职能偏虚。因此,最早的文学史家也是史家出身,而非文学家。随着文学的独立发展,文史的界线渐趋清晰,文学史书写者也渐渐远离了史家,但早期史家和文学史家身份重合度还是很高的。

虽然历史的第一要义是真实性,但是由于史家记述历史的主观性,提出了史学家必须具备一定文学素养的要求,越是早期的史家,同文学家的区别越不明显。“商周记述具有事件情节和人物语言,为我国从此发展起来的史学著作具有文学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它在客观上也已提出了史学家必须是文学家的要求。”[85]有的学者认为:“新文学史的研究、编纂却是跨学科的,是文学研究与历史研究的交叉学科。新文学史可以名正言顺地归于史学,为专史之一。”[86]这种看法承认了“新文学史”与历史的从属关系,但似乎否认了“传统文学史”与历史的关系,其实“传统文学史”不仅在发展规律、分期、编撰模式等问题的处理上借鉴了大量的史学思路和方法,传统的文学史家更多是文史兼备,游走于文学和史学两个领域,为“新文学史”家之榜样,难以超越。

魏晋南北朝时期,朝廷所设立的太史令、右国史、左国史、秘书郎、著作郎、著作佐郎、修史学士等职务,均为“专掌史人”之史官,如东晋的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南朝宋的徐爰、苏宝生,梁的沈约、裴子野,陈的刘陟、谢昊、顾野王、许善心等,刘知几赞美他们为“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也”[87]。此外还有北魏的崔浩、高闾,北齐的魏收,北周的柳虬等北朝史家。除了以上诸人,社会上还存在一批没有官职却热心修史而且史著颇丰的著史爱好者。他们虽然没有官方的支持,但好在宽松的社会氛围没有给他们中央集权的阻力,范晔、习凿齿、袁宏、裴松之、萧子显、臧荣绪、吴均等人都通过一己之力编撰出质量上乘的史籍。不管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这些史家都具备“堪撰述,学综文史”[88]之才,并且随着史学的独立,一改自古史官“虽以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历算、管数”[89]的杂乱局面,渐趋专门化和专业化。

如此数量众多的史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厚的历史财富。他们不仅具备史德、史识和史才,而且具备很高的文学才华,其中不少人,亦是其时之文学大家。也可以说,魏晋南北朝时的许多知名文士在著史方面同样熠熠生辉。“两汉迄于六朝……史学与文学虽已分途,但史学家和文学家兼于一身的情况仍很普遍。”[90]刘勰在《文心雕龙·时序》篇回顾“十代九变”的文学发展历程中,谈到有晋一代时说,“其文史则有袁殷之曹,孙干之辈,虽才或浅深,珪璋足用”,认为袁宏、殷仲文、孙盛、干宝等人,虽然才力不均,但都是兼具文史之才的美誉之人。对于司马迁这位史才盖世的纯正史家来说,其也能够写出诉说哀怨之华美文章,堪比诗人,《文心雕龙·才略》篇亦有言:“子长纯史,而丽缛成文,亦诗人之告哀焉。”

不仅如此,常常被世人忽略的是,另有一部分史家,将史书撰写的经验移入文学史的编纂中,对文学的发展历史进行回顾和总结,因此也留下了文学史家的美誉。比如沈约,其历仕宋齐梁三个朝代,作为文学家,其为文学史上著名的文人集团“竟陵八友”之成员,其诗作包括:抒写友谊之作如《伤谢朓》等怀旧诗八首和《饯谢文学离夜》《别范安成》等篇,表现对现实之不满心绪的如《八咏诗》,展现自然山水秀丽景色的如《早发定山》《新安江至清浅深见底贻京邑游好》《泛永康江》《石塘濑听猿》等,描摹女子清淡生活和美好爱情的有《四时白紵歌》五首和《六忆诗》四首,还有咏物诗、乐府诗等,另亦有赋、书、诏、诰、碑、传等多种文学体裁。作为史家,“约高才博洽,名亚迁、董”[91],二十多岁就有志于撰著《晋书》,不惑之年被齐武帝任命为著作郎,执掌史任,史学著作有《晋书》一百一十卷(隋代已亡佚)、《齐纪》二十卷(已佚)和《宋书》一百卷,后者为“二十四史”之一,体现了严格的史书编纂理论与方法。金毓黼先生称,“南北八朝之史,唯沈约《宋书》,详赡有法,所撰诸志,上继史、汉以弥陈寿以来诸作之缺,其体略如后来之《五代史志》,如此编次,尤具史识”[92],为其在史学史上确立了超高的地位。上述两个身份是世人所认同的。唐朝刘知几就曾将沈约与班固并列为擅长为文的史才名家:“其有赋述《两都》,诗裁《八咏》,而能编次汉册,勒成宋典。若斯人者,其流几何?”[93]在刘氏看来,骈体既兴,文史分流以降,文笔已难乎为史笔,文才与史才兼有的人就不多了,以词赋之才而成正史者,班固之后,唯沈约一人。其实,沈约亦是一位重要的文学史家,其对往昔的文学发展情况,从历史的高度进行回顾总结,涉及文学史的对象、分期、编撰形式等问题,而其声律论的主张对近体诗的定型更是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泽被后世。钱志熙认为,文学史家的身份从汉代的经学家与史家两流变为六朝时期文论家与史家两流,事实确实如此。根据《隋书·经籍志》史部所收录的六朝史籍作者情况进行归总,其中在文学领域亦有创见的史学家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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