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記一不識十

第一章
記一不識十

——杜甫《送率府程录事还乡》

公元712—735年
长安—吴越

在中国,家庭和宗族在一个人心目中占据了核心位置。杜甫的宗族相当显赫。杜氏宗谱宣称其宗族源于远古的尧帝,古史传说系年在公元前2357—2257年之间,这个宗族以涌现了许多美德秉耀、功勋卓著的成员而自豪,若干世纪以来,它一直具有高门贵胄的血统。其中,最为著名的当数京兆(首都)杜陵的杜预(222—284),他娶了一位皇室公主,封位侯爵,升迁为军队的最高将领和国家最高行政长官;杜预还留下了一部广为传诵的儒家经典的注释之作[1];最重要的是,杜预以其高尚品德和纯醇学识,得以馨享孔庙供奉,受到宗族子孙后代的崇敬。【16】

杜甫(712—770,又称杜子美)为这位先祖感到无比自豪,他自承是杜预的十三代后裔。就更为直接的血统传承而言,当时的习俗要求,一个人为了法律的目的,应当将他的世系追溯到曾祖父,而这个确切的谱系也表明杜甫并非出自寒门。杜甫的曾祖父杜依艺担任过巩县县令,这个职位在唐代官僚体制中的品阶属于正第六品上阶,要想从体制的底部走到顶端还需要三十级。杜甫的祖父杜审言,在670年通过科举考试,经过一段宦海沉浮,于708年在国子监主簿任上去世,死后追赠为从第五品上阶的著作郎。杜审言是当时最有名的“文章四友”之一。当杜甫说“诗是吾家事”时,他一定想到了未曾见过的祖父杜审言。【17】

关于杜甫的父亲我们知道得很少。他的名字叫杜闲,见于元稹(779—831)于813年为杜甫所写的墓系铭,其中还说到杜闲曾担任奉天县令。这一说法为我们今天所有的杜甫传记所接受,而且目前的倾向还认为杜闲卒于奉天任上。812年编成的《元和姓纂》(The Compendium of Genealogies)中添加了一条材料,说明杜闲在担任奉天县令之前还曾任武功县尉[2]。这一点问题不大,因为县尉品阶低于县令,其间有升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难点出现在杜甫于744年为其继祖母撰写的《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中。在文中,杜闲被提到卒于正第五品下阶的任上——即兖州司马。杜甫的注释者和传记作家,没有细读这篇墓志文本,错误地下结论说诗人的父亲在744年之前就担任了司马一职,在此之后则担任县令。已故的闻一多教授甚至大胆猜测他很可能死于751年之后。

这些学者都忘了细致考证唐代地方官员系统中品阶的相互关系,也忽略了作为编年重要标准的地名会经常发生变化。我的假定是,杜闲进入唐代官僚体系的途径很可能是通过荫补制度[3],这一制度允许品阶达到从第六品上阶的官员的儿子通过荫补入仕。在父亲杜审言去世几年之后,杜闲可能被任命为一个品阶不超过正第九品上阶的职位,而武功县尉的品阶是正第九品下阶。没办法断定杜闲在这个职位上待了多长时间,因为尽管官员通过累积循资会得到升迁,但实职不一定紧随品阶变动。当杜闲任职奉天县令时,他的品阶已经达到正第六品上阶。而兖州司马的品阶是正第七品上阶[4]。因此可见,杜闲的兖州司马任命是在奉天县令之后。742年,兖州改名为鲁郡,这意味着杜闲的全部仕宦经历和他的去世都应该在这一年之前。

杜甫并未见过自己的亲祖母,即杜审言的第一任夫人薛氏。在生育了三儿三女之后,她于691年去世,当时大部分孩子年纪尚幼[5]。杜审言的第二任夫人卢氏,生育了三个孩子,两女一男。她于744年去世,时年六十九岁;在杜甫给她写的墓志铭中称她是一位“秉女仪之标格”的妇人。【18】

就母亲的谱系而论,我们的诗人源出于大唐王朝的李姓皇族。他的外祖母崔氏,是太宗皇帝(627—649年在位)的曾孙女,太宗是中国历史上最好、最有才干的皇帝。我们怀疑杜甫是否曾经见过这位外祖母,尽管他充满敬意地回忆到她,崔氏曾经英勇地为自己身陷囹圄的双亲供馔,他们是在武则天篡位时期(685—688)率先被投入狱中,随后被处死,在那个时代,李姓皇族的许多王子公主都被扫除殆尽。

杜甫去世之后若干世纪,关于诗人母亲名叫海棠的说法渐渐传开,还有人说她是杜闲的妾。这种说法仅仅是为了解释两个所谓的谜团。我们的诗人在蜀中(也就是今天的四川省)待了差不多十年(759—768),笔下几乎涉及了当地的每一种花草,却没有一首杜诗写到海棠,而蜀地颇因此花之美丽与繁盛而闻名。难道杜甫是在避讳吗?这是一种出于尊重而避免提及特定人名的禁忌,主要用于皇帝和自己直系祖先的名讳。海棠听上去像女性的名字,于是一个十一世纪的作家则妄加猜测杜甫的母亲就叫这个名字[6]

进而,因为杜甫的外祖母是崔氏,他的母亲当然也一定姓崔。但在杜甫为继祖母所写的《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中,提到“有若冢妇,同郡卢氏”[7]。十七世纪的一个作者于是跳出来作结论说,鉴于杜闲法律上的原配夫人叫做卢氏,那么,杜甫的母亲,婚前名叫崔海棠,仅仅只能是一名妾[8]。猜测者也许觉得自己实在聪明,因为海棠是一种没有多大价值的普通花卉,以此命名的女子不是奴仆就是姬妾。他忘了公主的孙女、或是皇帝的曾孙女在本朝未曾倒台之前是不允许作妾的。

解决这个谜团的办法已经隐藏在杜甫姑姑的故事中了,742年,杜甫为这位姑姑写了一篇美丽的墓志铭,使得她从此不朽[9]。裴荣期的夫人,杜审言第一次婚姻出生的第二个女儿,可能是对杜甫一生影响最大的女性。杜甫称她为“有唐义姑”,希望她被后代铭记。杜甫从小就被姑姑照料,大概是在瘟疫流行的时期,杜甫和这位姑姑的儿子同时染疾,请来治病的女巫指出,只有被安置在卧室东南角的那个孩子才能幸存。于是,杜甫的姑姑把自己的孩子移出东南角,而把幼小的杜甫安置在那里,杜甫说:“我用是存,而姑之子卒。”姑姑的性格可以解释我们诗人一生中作出的许多决定,在那些决定中杜甫都有意选择了自我牺牲。这个故事碰巧也说明了杜甫和亲生母亲的关系,她从未在杜甫的文章和诗歌中被提到:杜甫的母亲一定是在生下杜甫之后不久就去世了。杜甫对她没有任何印象。【19】

那么,杜甫是杜闲的崔氏夫人的唯一儿子吗?杜甫同时代的人有时会称他为杜二[10]。这迫使我们不得不设想他应该有一个哥哥或是堂兄。《旧唐书》提到杜闲是杜审言的第二个儿子。这可以证实我们的设想,杜闲有一个兄长,这个兄长有一个比杜甫年长的儿子。但是,关于杜闲是杜审言的二儿子这一点并未得到编纂于812年的《元和姓纂》的证实,并且也不为杜甫撰写的《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所支持。因此,我们只能推想,杜甫有一个兄长。因为这位兄长并未被杜甫的诗文提及,我们进一步猜测他一定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根据我对史料的阐释,杜闲的卢氏夫人只是杜甫的继母,在杜闲的第一个妻子崔氏去世之后过门。在杜诗中,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常被饱含感情地提到。这些孩子无疑是杜闲和第二个妻子所生。然而,对于直到744年仍在世的这位继母,杜甫诗文中保持了完全的缄默。我推测,这种缄默相当雄辩地说明我们诗人的童年、青年和成年初期都没有在家中度过。

我们不能确知杜甫的出生地。汉语文献中的“籍贯”含义颇为模糊。它可以确实指为出生地,也可以暗指选择永久居住的地点,家族祖产所在地,或者宗族的发源地。在正式文件中,我们的诗人称自己是京兆杜甫,在他的时代这是唐帝国的首善之区,包括闻名遐迩的长安和二十来个辖区。这些辖区的头一个是万年,其下有杜陵,位于都城南边仅数英里之遥。在诗中,杜甫称自己为杜陵野老或少陵布衣——少陵是杜陵旁边一块稍微隆起的区域。被提到的京兆也许仅仅是宗族的发源地。在杜甫的时代,他的许多族人确实居住在杜陵,但直到杜甫四十岁初年在此地获得一些田产之前,他是否在这里居住却是个疑问。【20】

在距离长安东边约300英里的偃师那著名的首阳山脚下,埋葬着杜甫显赫的祖先杜预;同样葬在此地的还有他的祖父、祖母,如果我没有猜错,他的父母也葬于此。杜甫在此地筑室,拥有一些田地。他和他的兄弟们可能在这里居住了一段时间[11]。因为这是河南的一个辖区,与东都洛阳的西部接壤,一些学者随之推想洛阳是他的故乡。但杜甫自己可不这么想,在写给李白的第一首诗中他一开始就说“二年客东都”(《赠李白》[9])。

尽管《旧唐书》(945年)和《新唐书》(1060年)中有杜甫的传记,但仍然不断有人试图证明襄阳(洛阳南边大约275英里,略微偏西)就是我们诗人的故乡。但不论在杜甫或是他的祖父杜审言的诗歌中,襄阳从未作为家乡或祖庙的所在地被提及。无论怎么解释,我们都没有权力把襄阳视为杜甫的故乡,因为他把自己看作是其他地方的人。现代学者们还有一种倾向,认为巩县——偃师东边的一个区域——是杜甫的家乡。这一推断是因为杜甫的曾祖父杜依艺曾经做过巩县县令,他的家庭就继续居住于此地。但在杜甫的作品中也没有这种迹象[12]

我们也不清楚杜甫的生日。学者们花了几百年时间去断定杜甫的确切生年——712年[13]。但712年是唐代历史上最为扑朔迷离的年份之一,一个人稍不小心就会弄错在位的皇帝,或者皇帝在位的时间。712年3月1日之前,属于唐睿宗景云二年或三年。从3月1日起,到4月20日止,属于睿宗太极元年。从4月21日起[14],到9月11日止,属于睿宗延和元年。从9月8日开始,睿宗传位于其子玄宗,也就是唐明皇,但直到第二年(713年)7月31日,他才放弃了某些最重要的政府权力。712年9月12日至此年结束,都属于另一时期,即玄宗先天元年。到底是在哪个皇帝在位期间?史学家可以在睿宗和明皇中随便挑选。传记作家和注释者们一般都会说,杜甫出生在睿宗或明皇的先天元年。这无疑带有碰运气成分,因为我们没法知道杜甫出生的月份、日期,甚至是季节。【21】

从杜甫后来的诗歌回忆中,我们能勾勒出他早年生活的大致轮廓。767年的冬天,在夔州一个朋友的家中,杜甫看了李十二娘的舞剑器,这使他回忆起五十一年前在郾城所看到的同样的舞蹈,舞者是李十二娘的师父公孙大娘[15]。一个早期的传记作者(吕大防)相当疑惑一个四岁儿童能有这般观察事物的天分。而另一个稍后的杜诗编纂者(钱谦益)指出存在异文,使得时间可能由715年变为717年[16]。对我来说,没必要去假设一个人不能记住三岁时令人印象深刻的经历,也不必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在幼年时期的此类经历能够在一个人长大之后仍然保持鲜活,可以被娓娓道来。需要说明的是郾城在洛阳东南约159英里,与杜闲任职之地并无关涉。也许杜甫仍然和姑姑在一起,可能裴荣期这时是郾城的一名官员?不过我们没有这方面的任何文字依据。

在一首题为《壮游》[211](我将此诗系年在761年)的长诗中,我们能找到杜甫对青年时代的大部分回忆。他在诗中说自己“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凤凰在儒家传统中是治世的先兆。“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如果我们相信他的话,那么十四五岁时,他已经“出游翰墨场”,两位当时的著名文人(崔尚、魏启心),甚至将他比作古代文学大师(班固、扬雄)的再生转世。

不幸的是,我们对杜甫在哪里以及如何受教育的情况一无所知。当然,八世纪时唐代教育制度与二十世纪的公共教育制度有很大不同,后者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欧美模式的影响。大唐帝国确实有一个公立学校系统,但它只对特权阶层的子弟开放。不过,这种学校只收十三岁以上的学生。因此,我们诗人的早年教育可能是在一所私立学校中完成的,一般来说,这类私塾由一些能够负担得起聘请老师费用的家庭联合开设,以便对孩子进行文献经典的开蒙。在唐代科举考试中,候选者或者由公立学校选送,主要参加以儒家经典为内容的明经考试,或者由各州郡选送,主要参加以诗赋写作为主的进士考试。因为在《壮游》一诗中杜甫提到他被家乡所在州郡选送参加进士试,我们可以确定杜甫在年满十三之后并未进入公立学校[17]。(但他一定进入过某个学校学习,因为在一首作于766年的诗歌当中[18],杜甫写到:“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衣马自轻肥。”这促使我们猜测他的学校教育至少部分是在京兆完成的。实际上,因为在另一首晚期作品中,杜甫还将自己老于夔州的情况与在渭水北部度过的童年相比,我们还可以推断诗人的部分教育完成于武功或奉天,两地都处于渭水北部,而且隶属京兆,距长安大约50英里。)[19]【22】

如果杜甫的文学天赋在十三四岁时就足以打动当时的某些著名文人,那不仅意味着出色的文学禀赋,也说明极不寻常的刻苦学习。当然,这并不能够说明他缺乏孩童的天性。在另一首含有童年追忆的诗篇(《百忧集行》[182])中,他回想起十四岁时自己“健如黄犊走复来”,为了采摘梨栗,“一日上树能千回”。

杜甫将自己饮酒的习惯追溯到年轻时期,他说自己需要以酒来消释胸中因强烈的怨嫉而堆积的块垒(“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我们有点疑惑,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有怎样的怨嫉。源于家庭,或是社会?无论如何,杜甫说自己不和那些看似聪明的浅薄之人同游,而乐意与老辈交往(“脱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在酒兴带来的欢快情绪中,杜甫和他的老辈朋友们向整个宇宙和一切俗人投去不屑的目光,直至他们在自己眼中消散无踪(“饮酣视八极,俗物皆茫茫”)。我们需要知道,八世纪时可没有我们现在的禁酒法令。在中国,无论从道德或是身体层面出发,适当饮酒都不会受到谴责。甚至孔子也被传说为没有限度地饮酒,尽管他总是有所节制。在杜甫的时代,一般是把酒温热之后再喝的,就像跟今天的中国一样,酒劲来去都很迅速。像杜甫《饮中八仙歌》中描述的那种过量饮酒比较少见,即便如此,这种近乎紊乱的沉迷于酒也被普遍视为乐观旷达而非受到强烈反对。在喜庆场合,酒总是能够助兴。在杜甫的诗歌中,新春佳节有椒酒和柏香酒;重阳节(九月九日)有菊花酒和竹叶青。这类家酿被认为对健康长寿有益,甚至儿童也被允许喝上一点。因此,八世纪的某些老辈会鼓励年轻的杜甫饮酒,对此我们没必要惊讶[20]。【23】

当杜甫十九岁左右,就已经开始漫游了。那个年代,没有蒸汽、电力的交通工具,在中国旅行缺乏速度和舒适。如果一个人不想步行、涉水或游泳的话,马、驴、木制舟车是唯一的旅行方式。但杜甫早期为了散心的旅行与他后来不得不进行的迁移还是不一样。不但旅行的目的不同,而且时代也完全变了:早期充满了平安、繁荣和一路好客的景象;后期遇到的则是战争、贫穷和劫掠。

不幸的是,我们对杜甫初次旅行的细节了解得很少。我们只能猜测为什么一个孩子会被允许离家这么久远?也许,那时的人认为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是一种足够安全和值得体验的经历,对家族的亲属,尤其是杜甫的继母来说,这也是对某种紧张情绪的放松。不管怎么说,杜甫终于出发了。他渡过黄河,游览了蒲州的猗氏,我们仅仅从后来诗篇中偶尔的提及才知道这一点。我们还知道杜甫对唐帝国的东南沿岸做过广泛的游历,游览了苏州、杭州、越州、台州的名胜古迹,英雄与阴谋,雅致与风俗,今昔对映,不胜感慨。这次游历结交的朋友,杜甫在三十多年后还饱含感情地提到,有一位江宁的庄严僧人[21],杜甫与他诗歌唱和,下棋,泛舟。这次南方的游历可能花了好几年时间。杜甫甚至想沿着扬子江顺流南下。他还雇了一条船,希望能航行到东海的扶桑岛。但最终不得不放弃了。为什么?难道是家中来信催促他回去,以便准备州郡和全国的贡试?在一切事务中,似乎只有这件事情有足够理由使得他在735年的晚些时候回到长安,参加736年春京兆为选拔参加全国贡试的乡贡进士而举行的解试。

这次南方壮游结束时,杜甫已经年满二十四岁了。毫无疑问,他一定已经写下了不少诗文。除了一首偶然保留下来的小诗之外,它们都没能呈现在我们今天所见的杜诗版本中[22]

夜宴左氏庄[1]【24】

风林纤月落,衣露净琴张。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

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

我们不能确认这位左氏是何许人也,也不知道左氏庄的地理位置,甚至也不能确定杜甫写作此诗的时间。在诗歌竞赛中,蜡烛常常是为了标志时间底线。剑也许是传家之宝,可能还是诗歌吟咏的主题。在诗歌用事中,作为惯例,书、剑常常指一个人做好准备要为他的国家贡献自己的才学与力量。公元前五世纪,范蠡帮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他放弃了对他非凡功业的一切报酬,驾着一叶扁舟离去,从此再没有回来。苏州、杭州和附近州郡的吴方言与首都以及其他北方地区的方言有很大不同。因为杜甫在南方已经游历了好些时候,也许有几年了,他可能已经学会了足够多的吴方言,能够理解吴咏——换句话说,能确切地了解并被范蠡功成身退的故事打动。我们的诗人是否已经想到了科考之后进入仕途的机遇?这次原计划中的浮海之航因科考而被迫推延到不可知的将来,他是否为此感到遗憾?我倾向于认为,如果将此诗系年于南方游历结束的735年暮春,它将变得极富意味。

这一早期阶段(712—735)还有没有其他作品?它们也许仅仅是散佚了,就像杜甫其他时期的许多作品一样。杜甫也许在晚年时发现这些诗作不符合其标准,故而将它们删汰了。不幸的是,由于这些诗篇的散佚,我们只能通过杜甫晚期诗文中的回忆和偶尔提及去重新建构其早年生活。我们缀拾的只是零星片段。借用一句脱离了上下文语境的杜诗,我们甚至可以说:“记一不识十。”

[1] 【译者按】即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唐修《五经正义》、清编《十三经注疏》皆据此书。

[2] 参见《元和姓纂》6.26b,金陵书局,1880年。

[3] 关于荫补制度,参见《唐六典》2:6b—7a(30卷,约739页,广雅书局,1895年)。

[4] 【译者按】原文如此。似有误,应为“正第五品下阶”,上下文才贯通。或因此处原文将“step”(倒数顺序)错印为“rung”(正数顺序)而误。

[5] 大约在1917年,杜甫的叔叔杜并的墓志铭(684—699)出土。此文刊刻于罗振玉《芒洛冢墓遗文续补》(1卷,1917年)22b。在杜甫《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中,“杜并”被误写作“杜升”。从出土的这篇墓志铭中,我们得知杜审言的第一任夫人卒于691年,而杜并生于684年,因此其兄长杜闲必然出生于此年之前。

[6] 晚唐薛能作于867年的《海棠》诗并序(《全唐诗》卷五百六十)首先提出这一疑问。北宋李颀《古今诗话》(《笑林广记》前集卷二引)则推测说:“杜子美母名海棠,子美讳之。故杜集中绝无海棠诗。”

[7] 【译者按】也就是说,她的嫡长子媳妇(杜闲的妻子)是卢氏,参见陈贻焮先生《杜甫评传》第二章《童年琐事》之“杜母小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2—24页)。

[8] 参见徐如翰序薛益《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2卷,1638年);以及钱谦益20.18a—b。

[9] 【译者按】即《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

[10] 此点可参见严武、高适和贾华写给杜甫的诗篇。

[11] 关于偃师的行政区划,可以参见《偃师县志》(30卷,1788年),卷25,41a—42b;卷26,29b—40a。从杜甫为继祖母所写的墓志铭中,我们清楚地知道,杜审言和他的两个妻子都埋葬在偃师西北8英里处的首阳山东麓。在杜甫写给杜预的《祭远祖当阳君文》中他说自己在首阳山下建筑了一所房舍。而在写给河南尹韦济的诗《奉寄河南韦尹丈人》中,杜甫说自己“尸乡余土室,难说祝鸡翁”。这首诗的题下自注说:“甫故庐在偃师,承韦公频有访问,故有下句。”古代尸乡亭据说在偃师西边6.5英里处(参见《后汉书》卷29,7a)。偃师在洛阳东偏北23英里处,区域的西边离此地首府所在城池只有12英里远,可见尸乡亭离洛阳西边很近。767年,杜甫居住在夔州时,曾让一位将要前往洛阳的孟姓朋友捎信到土娄庄。在《偃师县志》(1788年)中,土娄庄在偃师城西4英里处。因为偃师,尤其是土娄庄,离东都洛阳如此之近,所以杜甫的家乡在某个意义上可以说是在洛阳,正如今天一个居住在马萨诸塞州剑桥的居民也可以被认为是居住在大波士顿一样,不过,杜甫在讲到洛阳时从未用过“返回”或“归家”这样的辞句。

[12] 关于襄阳和巩县(在河南境内,偃师东边8英里处),参见《襄阳县志》(7卷,1874年)卷6,23b—24b,《襄阳府志》(26卷,1895年)卷23,28a,《巩县志》(26卷,1928年)卷4,9b,30b;卷24,17a,卷25,20b;卷26,13b,20a,21b,29b,46b,53a,《河南府志》(116卷,1867年)卷65,18a,卷74,3b。杜甫诗中从未提及襄阳是自己的故乡或是家族发源地。而杜审言有一首著名的《登襄阳城》,首句就说“旅客三秋至”。而在《春日怀归》中,杜审言说“桑梓忆秦川”。《元和姓纂》把杜甫归在襄阳。《旧唐书》则说杜甫的祖先发源于襄阳,而后迁到巩县。这些若干世纪以来不断重复的模棱两可的说法使得学者觉得有必要把它们和杜甫自己的叙述相协调,于是就出现了一个三头怪论:杜甫的先祖在秦川,而他的五世祖居住在襄阳,其曾祖父则迁到巩县。可能是考虑到这还不足以将杜陵包括进来,于是又简单地宣称杜甫出生于秦川的杜陵。

[13] 杜甫生卒年的确定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间。元稹称杜甫五十九岁去世——日期不详。《旧唐书》说杜甫766年去世。尽管王洙的序对此表示怀疑,指出杜甫的一首诗系年在770年,《新唐书》则把杜甫的卒年放在大历年间(766—779)。吕大防计算得十分精确:712—770年,尽管他把49和47这两年错认为是50和48。吕大防的这一点小瑕疵误导赵子栎得出了713—771年的结论;但这一错误很快就被蔡兴宗和鲁訔所纠正。因此,可以说这个问题在十二世纪中叶就解决了,事实上,712和770年以后被中国文人普遍接受。

[14] 【译者按】根据两《唐书·睿宗本纪》记载与陈垣《二十史朔闰表》的换算,“4月20日”和“4月21日”的日期似有误,此处姑从洪业原文。

[15] 【译者按】即杜甫作《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

[16] 关于此点,参见我在第十一章中对诗篇《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行并序》[330]的注释。

[17] 关于杜甫时代的学校和考试制度,参见《新唐书》卷44,2a,3a;des Rotours(2)136,143—44;《登科记考》(徐松,30卷,1838年)卷28。

[18] 【译者按】即杜甫《秋兴八首(其三)》[283]。

[19] 【译者按】洪业先生在1969年版中将括号内的这段话删去。

[20] 关于儒家对饮酒的态度,参见《论语注疏》(20卷,何晏注,邢昺疏)卷10,4a。

[21] 【译者按】见杜甫《因许八奉寄江宁旻上人》[106]。

[22] 二十年前,我遵循前人注释,认为杜甫在712年至735年的诗歌都没有保存下来。现在我改变了这个观点,将此诗系年于735年。因为诗中提到了吴地方言(“吴咏”),这使我相信此诗作于东南游历时期。它甚至可能是735年之前写的。杜甫“检书”、“看剑”也许跟他即将返回、准备科举考试有关。我甚至认为也许《江南逢李龟年》[367]这首诗也最好系年在735年之前。参见我在第十二章对该诗的讨论。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