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矢志走向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四 矢志走向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经过几年的伦理学教学,我常常沉浸在伦理学问题思索中,对一些原理方面的问题渐渐形成了自己的看法,甚至有种不吐不快的冲动。1984年,我梳理全国伦理学界共同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写成《近几年来伦理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一文,作为江苏省第一次伦理学代表大会的会议论文,并作大会发言。我主要介绍了伦理学的基本问题、科技发展对道德进步的影响、改革开放和伦理道德的关系等几个问题,引起了同仁们的兴趣,也增强了我的研究信心。

随后,我结合伦理学教学实践,围绕一些伦理学的范畴撰写并发表了系列学术论文,这些范畴包括道德现象、道德评价、道德理想、道德主体、道德标准、道德责任等。之所以会聚焦于这些范畴,与改革开放之初伦理学学科当时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分不开的。我在写其中每篇文章时,都很自然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来分析看待这些基本道德范畴,回应社会上的各种观点思潮。

道德现象,是我最先着手探讨的一个概念。大家都说,伦理学研究的是道德现象,但是道德和道德现象到底怎么区分,当时并没有说清楚,不少人还将其混为一谈。实际上,道德现象的内涵比道德要大得多,道德是一种行为原则规范,而道德现象既表现为包括道德在内的道德意识现象,也表现为道德活动现象。道德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都是道德现象,但后者并不是道德的内涵。基于这些认识,我完成《道德与道德现象》一文,发表在1985年的《南京大学学报》。后来,我在《伦理学原理》中对这两个概念进行更为深入的辨析。总的看法是,应该对道德内容有清晰的界定,不能把大量的道德现象说成是道德本身。后来我对道德现象的定义是,凡是可以用经验、理性向人们提供的并且能够被人们感知到的人类道德生活的一切表现形式,都可称为道德现象,包括道德意识现象和道德实践现象。而这两种道德现象各自有着社会整体的和个体的之分。

《道德与道德现象》是我公开发表的第一篇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性。从聚焦问题、确定选题,到分析论证、形成观点,再到谋篇布局、修改完善,研究和写作过程虽然艰辛,但正是通过这个过程,我掌握了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对于一个年轻学者而言,这一关不容易跨,但必须跨过去。厘清对道德和道德现象的认识,对我后面的研究进路具有很关键的影响。正是从道德现象出发,我勾勒了一个伦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问题地图”。后面关于道德主体、道德选择、道德评价、道德教育等的研究,都是按照这张地图,对道德现象层面问题的具体展开。

也是在那段时间,学界和社会上对道德现象的评价,存在不同的观点。这是一个很有意思也很值得研究的问题。道德之所以能够发挥它的社会作用,原因之一就在于道德评价。研究道德现象,自然绕不开这个问题。那么,一个具体的行为是善是恶,道德评价的根据是什么?一直以来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动机论,认为行为与行为的效果无关,动机好就是善的,动机坏就是恶的;一种是效果论,认为应以行为的效果来判断善恶,认为效果好就是善的,效果坏就是恶的。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都存在一些解释不通的地方。

我认为,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注重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才是正确的态度,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全面而公正的做法,应是在得出效果与动机是否一致的正确判断之后,再将动机与效果结合起来,得出行为的善恶性质及程度的答案,对效果从正面表现动机的行为则易判断,动机好、主要效果也好的行为是善的,具有最高的道德价值;动机坏、效果也坏的行为是恶的,毫无道德价值,而在这两类行为中各自又有程度的区别,道德价值有量的大小之分,这大概不会有异议。而对动机好,主要效果坏的行为,也不能简单地得出动机之好行为之善的结论。动机好效果坏,固然不应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这一类行为的道德价值,毕竟不如动机好效果也好的高。基于这样的观点,我写了《怎样从动机和效果的统一中进行道德评价》一文,在《南京大学学报》发表。

教学相长,此言不虚。在教学中,为了给学生讲清楚、讲透彻,我深入琢磨研究伦理学基础概念,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后写成论文交流发表。反过来,一旦把这些基础问题搞清楚,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体系,我上课也渐渐得心应手了。经过几年的教学研究,我的理论知识和学术思维日渐成熟,与学界同仁的交流对话也日益增多。通过教学、思考、交流,我撰写了更多涉及基础性问题的学术文章。比如,1989年发表的《道德主体的多层性和道德标准的客观性》,1990年发表的《选择自由与道德责任的评价》《论道德活动主体和道德调节对象》《对道德活动的主体和道德调节对象的再思考》,1991年发表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道德标准与生产力标准》等等。其中有的文章还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伦理学》等转载。

在道德主体的讨论中,我认为道德应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集体、社会集体与社会集体这三类关系都包摄进去,用完整的原则和规范使它们都得到应有的调节。因而,道德的主体不仅仅是个人,社会集体也应是道德的承担者,长期将其搁置在道德评价的视野之外,必然缺少道德约束的机制。实际上,个人和社会集体的道德活动是相互渗透、互相影响的。社会遵循道德标准,选择道德的行为,会促进个人对道德标准的体认和对道德义务的践行。社会可以利用物质的和精神的手段,为个人道德行为的选择创造条件。而每个人的道德选择如何,对社会道德水平有直接影响。个人和社会集体都能自觉依据道德的要求规范各自的行为,其道德选择达到吻合、融洽,正是一个社会道德建设有成效的表现。

而道德标准,则应该是客观的。尽管人们都认定自己那个民族、阶级、时代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理所当然的道德标准,然而并非所有这些原则和规范都是科学的、合理的。在我看来,道德应有一种客观的标准。实际上,不管人们自觉与否,都在努力探求着这种客观标准。维护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就是道德的客观标准。只有那些有利于社会成员整体利益的才是道德的,凡有害于社会成员整体利益的都是不道德的。当时,我还尝试探求道德标准和生产力标准之间的关系:在私有制社会里,生产力标准和道德标准曾有分离甚至相悖的状况,可能为了私有利益,发展生产力采取的手段不利于广大人民利益。而在社会主义社会,由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生产力标准和道德标准应该而且可能得到较好的统一。在发展生产力的活动中,应该遵循道德标准,以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为起点和归宿,采用符合劳动者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手段。

基于对道德现象、道德主体、道德标准等概念认识的加深,我逐渐意识到,道德调节对象是进一步深化研究必须攻克的“腊子口”。然而,面对这个话题,我却陷入了苦苦思索。根据以往的观点,道德调节对象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道德最初也确实是适应调节这种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结合对道德主体的理解,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当然还可以分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社会集体之间的关系、社会集体之间的关系。但我认为,道德调节对象仅仅局限于此,还是不够的。随着现代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体制机制的变革,道德主体在道德活动中的能动作用越来越自觉和强大,道德活动的客体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和加深。在此背景下,道德调节对象应该由单向度的重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向与人的切身利益相关的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乃至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延伸。思考成熟后,我写作完成《对道德活动的主体和道德调节对象的再思考》一文,明确提出道德调节对象为三类关系,即人与人的伦理关系、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三大关系”的提出,引起了伦理学界的关注。随着对伦理学问题认识的愈加深入,我对这个观点也愈加坚持。伦理学界的多位前辈对我的观点表示赞同,鼓励我继续研究下去。

到1994年,我从事伦理学的教学研究已经有14个年头了,围绕伦理学相关问题也发表了十多篇学术论文,教学的讲义也日趋完善。1992年2月,我晋升副教授,1993年3月被评为硕士生导师。这一年,南京大学哲学系设立了伦理学硕士点。我感觉,编著一本书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倘若能编写一本书,一方面可以把我的研究成果更加系统、更为全面地呈现出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另一方面也促进伦理学学科建设,为本科生、硕士生提供一个参考教材。于是,尽管那时承担着紧张繁忙的管理工作,我还是决心和同事、学生们一起编写一本《伦理学原理》。先是构思并拟就全书的写作大纲,并且先行撰写全书18章中的7章全部内容。余下的11章,由当时哲学系几位留校工作的同志协助完成,他们在我提供的讲稿、讲义的基础上,按照大纲,分工合作,圆满地完成了撰写任务。全书共计36.5万字,并于1995年2月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让我特别感动的是,老教育家、南京大学名誉校长匡亚明先生,在年事已高的情况下,不仅在写作过程中提出了富有启发性、建设性的中肯意见,而且还在书稿完成后为本书作序。匡老的褒奖和扶掖,我永志难忘。

《伦理学原理》一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背景出发,结合、吸收国内外有关伦理道德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富有新意的阐述与探索,力求有所突破。这本书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道德的基本理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人类个体与群体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实践等重大问题。从内容构架和观点阐述看,在当时应该是具有前沿性、探索性、突破性的。其中道德主体、道德标准、道德评价等观点,都是在前期论文基础上进行的深化、拓展、提升。“三大关系”的观点贯穿全书始终,是一条比较鲜明的线索,也是本书的重要特色之一。书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以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公正为三大基本原则,由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和交友道德、人与自然关系道德、人与自身关系道德等内容所构成。

该书首次出版后,1999年4月第2次修订印刷,2006年3月第3次印刷,2007年10月第4次印刷,累计发行量上万册。国内一些高校将其作为伦理学专业的教科书或者推荐必读书。伦理学界同仁也对该书给予较高评价,认为该书对道德本质和道德功能、道德主体和道德标准、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道德心理和道德品质、道德人格和理想人格、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逻辑严密且富有理论深度的清晰阐述。《江海学刊》(1995年第6期)、《道德与文明》(1995年第5期)、《中国教育报》(1995年7月19日)、《南京日报》(1995年9月5日)、《社科信息》(1996年第3期)、《学术信息》(1995年11月15日第134期)等分别刊发了书评。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王泽应教授在《20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研究》《20世纪中国伦理学研究及其历史启示》等著作和文章中,把该书视为20世纪中国伦理学研究的代表性作品,认为“这是一本颇有特色和新意的教科书”“对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作了别开生面的探讨”。2008年12月,《伦理学原理》被南京大学评为“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大学文科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此后,该书还获江苏省政府、中国伦理学会等给予的奖励。另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伦理学》,采纳了与道德调节对象“三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三个原则”大致相同的观点。

就我个人的学术历程而言,这本书是我伦理学教学科研的结晶,也可以说是我在伦理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成果,集中阐发了我对相关问题的观点和认识。在此之后,我的伦理学研究领域尽管发生了一些变化,但都是建立在《伦理学原理》的基本观点之上的。南京大学伦理学科的师生们说,《伦理学原理》是该学科相关领域研究的高峰。能有这样的成绩,与我对马克思主义的笃信和运用是分不开的。《伦理学原理》及此前的相关论文,无一不是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均是拓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研究尝试。正是因为有科学理论指导,其中的绝大部分观点都是经得住质疑推敲和时间检验的,这也日渐赋予我充足的学术自信、学术勇气和学术担当。

如果说《伦理学原理》是我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初步探索,那我在世纪之交及其后的伦理学研究,则是在尝试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我深知,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没有翻版、没有模板,除了熟悉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还必须从悠久的中华传统伦理文化中汲取养分,植根于丰富鲜活的当代中国道德建设实践,唯此才有可能生长、发育、完善起来。基于这样的考虑,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我在中华传统伦理思想、应用伦理学的教学研究方面倾注了大量精力。

研究中华传统伦理思想,目的是为了从中汲取先贤智慧,把老祖宗的好东西传承下来,既更好地面向和解决当代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又能为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提供强大文化支撑。1999年2月,我和杨明在《江海学刊》发表《传统伦理精华对建构公民道德的启示》一文,文中提出,传统中华伦理之精华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即公忠忘私的整体主义精神、推己及人的人际和谐原则、尊道重德的道德自觉意识、诚实守信的处事立身品格、自强不息的积极进取情怀。传承弘扬传统文化精华,对于建设现代公民道德具有积极意义,但必须进行“现代转化”,建立起现代中华伦理体系,从而有效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出现的新问题。1999年8月,我和王月清在《南京社会科学》发表《儒家伦理与现代经济发展》一文,认为儒家的仁爱精神、“和”的思想、人伦思想、人性论思想都与经济发展具有密切关联,并且很大程度上对现代经济发展起一定的积极作用。2008年,我和迟成勇在《东方论坛》发表《论儒家道德价值至上性及其对传统价值取向的影响》一文,着重分析了其中的积极影响。除了公开发表这些文章,我在研究生课堂上,坚持讲授和讨论中华传统伦理思想,大大提升我本人对相关问题的认识。

世纪之交那几年,应用伦理学发展十分迅速,成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必须关注的新领域。1996年,我开始对道德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后来又给研究生开设“现实伦理道德问题专题研究”课程。我认为,应用伦理学研究必须严肃审视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之间的复杂关系,从伦理学的学科视角检视中国人伦理道德生活的历史发展脉络,找准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主要矛盾,理顺道德建设与现实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主张,关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德建设,要重视经济体制的变革与道德生活的变化、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与发展社会主义辩证地统一起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2000年7月,我和杨明共同完成的《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一书,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2004年6月,我和几位伦理学科同仁共同完成的《伦理新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德建设》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2004年8月,我主编的《应用伦理热点问题的探索》一书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这几本书,都旨在回应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道德建设问题,在全国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分别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优秀专著奖、江苏省“五个一”工程奖等。

这几本书中,《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伦理新论》更加聚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道德建设的典型性研究。而《应用伦理热点问题的探索》一书,则从具体问题的研究升华到学科的层面,对应用伦理学的产生背景、研究现状、深化拓展等问题作了回顾与思考,同时就公共行政的伦理难题及其突破的可能性、社会制度的伦理分析、法律的道德审视、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与伦理问题、现代经济生活的新定位、企业与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建构、科技的道德之维、网络中的伦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概要梳理,总体上反映了学术界关注的前沿动态,也勾勒出当代中国应用伦理学的基本框架。

与应用伦理学相关,管理学与伦理学的学科交叉也引起了我的兴趣。多年来我一直是教学科研和党政管理“双肩挑”,且管理这一“肩”很重。实践中我体会到管理与伦理的内在关联性,管理之中不乏伦理,处处彰显着伦理,管理离不开伦理,伦理支撑着管理。因而我自然而然地开始关注起管理研究,关注起管理伦理研究。以管理伦理为选题,我展开了一段博士研究生学习生涯,并于2006年获得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我对人类的管理活动、管理思想和道德现象、伦理思想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围绕决策、组织、计划、控制和领导等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职能,结合我国的管理传统和现实,对其中的伦理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涉及决策伦理、组织伦理、计划伦理、控制伦理、领导伦理等领域和范畴。我明确提出要树立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建构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相结合、民主管理与集中管理相结合、法治管理与德治管理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的伦理化管理理念与模式。从那之后我更加注重学以致用,研以致用,力求将此运用于我所承担的管理工作之中去。

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对于伦理学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5年11月,我参加在南京召开的首届中韩“儒家伦理与当代社会”学术研讨会并作大会发言。这次会议上,我全力促成南京大学伦理学学科与韩国伦理学会交流合作,时至今日双方依然保持着比较好的交流关系,多位师生赴韩国进行交流或者参加会议。另外,我积极参加伦理学国际学术活动,在这些交流中不断开阔视野、获取新知,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教学研究大有裨益。

从道德范畴的思考到道德体系的构建,从伦理学基础理论到应用伦理学探索,从挖掘中华传统伦理思想到参加国际伦理学交流活动,我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伦理学研究的魅力所在,感受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强大生命力所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时代的呼唤、实践的呼唤、使命的呼唤。几十年来,我一直行进在构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的研究道路上,虽然有所探索、有所思考,但深感任重而道远,自己取得的成绩还是微不足道,但愿能够为伦理学界师友深化相关研究提供一些素材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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