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程序诗学视阈下英国历史小说文类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

第一章 程序诗学视阈下英国历史小说文类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

本章属于英国历史小说研究的理论基础部分,是本书进行文类嬗变研究的基本前提。本章将对英国历史小说的整体性概观、俄国形式主义程序诗学的文类理念、历史小说定义内涵的发展进程,以及历史小说形式和研究维度的划定等重要理论问题逐一进行阐明。

第一节 英国历史小说的滥觞

在西方,历史和文学相结合的创作现象自古有之。古希腊的史诗将英雄神话故事和人民的世俗生活融为一体,讲述了神话时代之后英雄的历史。最具代表性的《荷马史诗》就是一种将“史”与“诗”相融合来表现历史的文学形式。文艺复兴时期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琼森(Ben Jonson)等剧作家热衷于以戏剧的形式展现历史。《亨利六世》(Henry Ⅵ, 1590)、《理查三世》(Richard Ⅲ, 1592)、《亨利五世》(Henry Ⅴ, 1590)、《爱德华二世》(Edward Ⅱ, 1592)、《西亚努斯的覆灭》(Sejanus His Fall, 1603)以及《卡塔林的阴谋》(Catiline His Conspiracy, 1611)等都是杰出的历史剧作。17世纪,弥尔顿(John Milton)的《失乐园》(Paradise Lost, 1667)、《复乐园》(Paradise Regained, 1671)以及《力士参孙》(Samson Agonistes, 1671)则将诗歌同历史相结合,成为“以诗言史”的绝佳典范。

小说虽然没有戏剧和诗歌历史久远,但其发展变化和流传速度远胜之。历史同小说的结合其实自小说萌芽之时起就已经发生。有关考证指出,早至伊丽莎白时期盛行流浪汉小说时[如纳什尔(Thomas Nashe)的《不幸的旅行者,或杰克·威尔顿的生活》(The Unfortunate Traveler, or the Life of Jack Wilton, 1594)],作家就已经实现了“巧妙地将历史的事实和虚构的时间交织一体”。[1]然而,此处需要注意的是,“历史和虚构交织一体”与“历史小说”是不同的概念。“历史小说”一词的出现,标志着一种新的小说文类的产生,也暗示一种系统性、规范化的文类传统的生成。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英国历史小说文类的生成并初具规模应是19世纪之后的事情。

之所以说是19世纪之后,是因为众多评论家均认可瓦尔特·司各特爵士1814年创作的《威弗利》系列小说开创了英国乃至欧洲历史小说的先河。对此,普遍的解释不外乎司各特“开创了历史书写的新样式”“改变了小说创作的现状”等。然而,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历史小说文类认识的不断加深,第一部历史小说出自何人之手、始于何年被提出来讨论。各种质疑司各特历史小说地位的声音层出不穷。比如,有研究认为法国拉斐特夫人(Madame de Lafayatte)以亨利二世为背景创作的《克莱芙王妃》(The Princess of Cleves, 1678)是历史小说最初的雏形。[2]也有观点认为,自现实主义小说诞生之时历史小说就已出现,如笛福(Daniel Defoe)的《大疫年的回忆》(A 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 1722)和《骑士回忆录》(Memoirs of a Cavalier, 1724)是“历史小说的胚胎之作”。[3]还有人将盛行于18世纪后半叶的哥特式小说视为“历史小说的重要形式”,[4]如沃尔波(Horace Walpole)的《奥特兰托堡》(The Castle of Otranto, 1764)作为第一部哥特小说,其中“古代和现代罗曼司在封建背景下的融合”[5]创造了历史小说的新形式。或者,将历史小说视为“哥特小说的后代”(a descendant of the Gothic novel)。[6]

事实上,这些观点的提出,有很多是出于对“过分重视司各特而忽视其他小说家”做法的不满。[7]比如,研究者对拉斐特夫人的强调就是因为卢卡奇“对17世纪法国缺少兴趣”,[8]忽略了欧洲其他国家早期历史小说的创作。然而,照此看来,如果为了避开司各特的过分影响而强调其他历史小说也许远早于19世纪的话,那么我国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的《三国演义》(1522)岂非更胜一筹?这部在中国有着广泛而深刻影响的历史巨著却在西方历史小说研究的主流视域中鲜被提及,甚至被完全忽略,不能不说这从侧面反映了西方历史小说研究中“欧洲中心主义”(Eurocentric)色彩之浓厚。[9]

另外,大部分评论家在对司各特提出质疑的同时并没有否定其在历史小说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无论是笛福的“历史小说的胚胎之作”,还是17世纪“所谓的历史小说”(the so-called historical novel),[10]或者18世纪将“历史”当作“装饰”[11]成分的哥特式小说,它们对于“历史”的使用都是比较肤浅和表面的,“历史”在其中只是一种外部的因素。这些小说在处理个人和历史关系时,并没有从历史真实性的角度贴近人物的日常生活,[12]只是采取一种旁观者的视角,在主题或者人物的衣着外貌方面是“历史的”,人物的心理和行为还都停留在作者所处的时代,因此不能称之为名副其实的“历史小说”。[13]直到19世纪司各特《威弗利》系列小说出现,欧洲历史小说才逐渐形成气候。特别是在受众影响力和创作规模上,司各特的历史小说确实做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当然,与任何文学作品一样,司各特的创作也吸收了很多前人如乔叟、莎士比亚、埃奇沃思(Maria Edgeworth)等人的经验。正如麦斯威尔所说,司各特是一个受前人影响的“伟大综合体”(a great synthesister of what everyone before him had done)。[14]因此,即便无法确定司各特在世界范围内历史小说之鼻祖地位,也可以肯定其在英国历史小说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里程碑式的贡献。纠结于司各特是否为历史小说第一人的意义并不十分重大,而探究为何他开创了历史小说的新局面却深意存焉。

司各特的成功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概括起来,“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的显著优势为其历史小说的盛行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做了必要的准备。所谓“天时”因素,指的是相对于动荡不安的17世纪,18世纪之后的英国进入一个稳定的发展时期。17世纪由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引起的宗教和政治斗争让整个英国社会卷入无休止的革命和战争之中。革命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动荡,未能为文化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成功,1689年《权利法案》通过之后,英国从君主专制过渡到君主立宪制,才逐渐获得了相对安定的政治环境。而进入18世纪,特别是1714年之后,英国终于迎来了一个“稳定、胜利帝国及思想开明的时代”。[15]彼时国家政权相对集中,地方政府高效运转以及沃尔波爵士(Sir Robert Walpole)一党政府治理有方,稳定的社会态势得以形成。1760年,乔治三世(George Ⅲ)上台,持续了政治上的稳定局面。在这一时期英国发生了两项重要的社会变革。其一是人口迅速增加。医疗条件的相对良好、生存环境的逐渐改善以及食物供应的较为充足等因素促进了英国人口的高出生率和低死亡率。1760年至1820年,英国的人口由6500000人增加到12000000人,[16]实现了英国史上少有的惊人猛增。其二是工业革命。人口的剧增、生产原料的充足、较开放的经济政策以及对制造业旺盛的需求直接催生了工业革命。英国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机械化工业时代。因此,社会的稳定加上工业革命为英国带来的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让法国大革命以及启蒙运动所唤起的人们积蓄的历史之感(the feeling of history)[17]获得了以艺术形式表达的机会。这也为司各特历史小说的迅速传播和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气候,是谓“天时”因素。

所谓“地利”因素,指的是在政治环境稳定的情况下,司各特历史小说盛行的理论支持。这里的理论,主要指的是历史学的发展。卢卡奇曾指出,司各特的小说出现在“独一无二的历史时刻”。[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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