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亲爱的孩子:

对于祖上的任何奇闻逸事,我向来都喜欢收集。或许你还记得,我们在英格兰的时候,我曾经因为这个东奔西走,去拜访亲戚中尚在世的长者。同样地,我想你也希望了解我这一生的经历,而这其中有很多事情是你所不熟悉的。我现在正在乡下休假,可能会有一个星期不被打扰的闲暇时间,因此可以坐下来安心地为你把这些经历写下来。我之所以这样做,还有其他一些原因。我出身卑微,家境贫寒,这一生中经历过不少艰难困苦;但承蒙上帝的福佑,我的一生大都交上了好运,处世之道也颇为成功,最终积累了一点财富,赢得了一些名望。后辈们也许会对这些感兴趣,或许他们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值得仿效和借鉴的地方。

有时回忆起自己交上的那些好运,我就会情不自禁这样想: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一定要让自己的生活再过一遍,如同作家们可以在再版时纠正初版的错误一样。这样的话,我不但可以纠正自己所犯过的错误,还可能防止许多不测事件的发生,让别人从中获益。不过,即使我的这些愿望不能够实现,我还是愿意再过一遍这样的生活。重演人生的愿望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那么回忆就必然成为实现这个愿望的最好办法,将其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并竭力使它能够长久留存。

因此,我也希望能够像老人们经常会有的那种癖好一样放纵一下自己,在此唠唠叨叨地讲述一下自己那些往事。不过,我在讲述的过程中会注意方式,尽可能做到不令人厌烦,使后辈们并非出于对长者的尊敬而迫不得已来听,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听或不听的自由,这是强求不得的。

最后(为了不失信于人,我还是先自己承认比较好),我之所以会写这个自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自己的虚荣心。诚然,很少有人一开始就说“还不至于有什么虚荣心”,但往往话一出口,紧接着便自我吹嘘起来。很多人都厌恶别人的虚荣心,但常常会忘记自己也有一份。不过,我是以公平的态度来看待这种虚荣心的,因为我相信:有这种心理的人不仅常常使自己受益,也能使与之交往的人受益。因此,如果一个人因为生活幸福而感谢上帝,那么即使带有一点虚荣心也不能算作荒唐。

现在既然说到上帝,我想我应该承认:如果没有上帝的眷顾,我不可能获得上面提到的所有幸福,正是上帝的指引令我的处世之道颇为成功。我不敢擅自设想将来,但我的信念令我充满希望:上帝依然会眷顾我,让我像以前一样幸福,并且让我能够像别人一样拥有承受人生中一切灾难和不幸的坚强意志。只有上帝清楚未来的命运究竟是如何的复杂多变;即使我们身处苦难之中,主也会凭借其威力给我们带来福音。

我的一位伯父也很喜欢搜集家族逸事,曾经将其札记传给了我,并告诉我一些有关族祖的事迹,我因此才对我们这个家族有了较深入的了解。原来我们这个家族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村已经居住了300年之久。而对于这之前的情况,他也不清楚(有可能是从“富兰克林”这个词用做家族姓氏开始的。当时的姓氏标志着该姓氏群体的社会阶层,整个英国都流行立姓氏)。他们大约拥有不动产土地30英亩,兼做打铁的生意——这个行业一直流传了下来,直至伯父。我父亲和伯父都遵循长子传业的传统,立长子继承家业。在查阅埃克顿村的户籍册时,我找到了他们的出生、婚娶和丧葬记载,但只有1555年以后的记载,而此前这个教区根本没有户籍册可查。我从找到的户籍册中得知,我是前五代人中最小的儿子的最小一个儿子。

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1598年,一直以来都住在埃克顿村,直到年迈体衰难以维持生意才搬去儿子约翰那里。约翰是个染匠,当时我父亲还在跟他学手艺,他住在牛津郡的班伯里,祖父就是在那里去世并被安葬的。我们在1758年看到了他的墓碑。祖父的长子托马斯住在埃克顿村,后来把老宅连同土地都传给了自己的独生女儿。她的丈夫姓菲雪,威灵堡人。他们夫妻俩又将这份产业卖给了现在的庄园领主伊斯德先生。

我的祖父有4个儿子: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赛亚。有关他们的资料我没有带在身边,在这里,我把了解的情况写下来给你。如果那些资料在我离家期间没有丢失的话,你可以从中了解到许多更详细的情况。

长子托马斯(即大伯父)跟着父亲学打铁。他天资聪颖,在学业上曾经受到那个教区的大绅士帕尔梅先生的鼓励(他的弟弟们都曾受到同样的鼓励),后来成为地方上很有威望的书记官;与此同时,他还是本村以及北安普敦郡各项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关于这方面的传说很多。此外,他还深受哈利费克斯爵士赏识,并得到其资助。他于1702年旧历1月6日去世,而我正是在4年后的这一天出生的。我还记得:当埃克顿村的一些长辈们向我们讲述他的生平和性格时,你非常惊异,因为你觉得他的情况和我有些类似。当时,你还说:“如果他在你出生的那天去世,人们会以为你是他的灵魂转世呢!”二伯父约翰是一名染匠,在我看来是毛织品的染匠。三伯父本杰明在伦敦学习染丝绸,悟性很好。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他曾来波士顿拜访我的父亲,并与我们同住了好几年。他活到高寿,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伯父本杰明留下两卷四开本的诗稿,其中有一些是赠送给亲友的,下面有一首是他送给我的,作为范例。他还创造了一套速记法,并且教给我,但我从未实践过,因此早已经忘记了。由于父亲和他有着特别深厚的感情,我的名字就是随着这位伯父取的。他对宗教深信不疑,只要有出色的教士布道,他就总是虔诚的听众,还用自己创造的速记方法将布道内容记录下来,后来留下了多卷速记本子。他还有政治狂热情绪,但就他的身份而言,这似乎有点过分。

我最近在伦敦得到一卷他搜集的重要论文册子,讲的是1641年到1717年的一些公共事务。不过,从卷数的编号看,应该缺少了许多本,但仍然保留有8卷对开本,24卷四开本和八开本。这些书卷是一个旧书商(由于我有时候在这个旧书商那里买书,与他结识)搜集了拿来给我的。这些书似乎是三伯父在去美洲之前留下的,已经是五十多年前的往事了。书的边页上还有他作的许多注释。

我们这个家族在很早的时候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在玛丽女王统治的整个时期,一直信奉新教。他们因强烈反对罗马天主教而时常处于危险的境地。他们曾经有一本英文版《圣经》,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就把它打开,然后用绳子绑在一把折凳的底部。每当曾祖父向家人诵读《圣经》时,他就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从绳子下面翻读;同时还会让一个孩子在门口放哨,如果有宗教法庭传令官露面,就立刻来报告。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就把折凳翻过来放好,《圣经》就像之前那样被藏起来。这件逸事是我从三伯父本杰明那里听到的。我们全家对英国国教的信奉大约一直持续到查理二世统治的末年。当时,有些牧师因不信奉国教而遭到驱逐。这些人在北安普敦郡举行非国教徒集会,本杰明和约赛亚后来一直追随他们;而家里其他的人依然信奉国教。

我的父亲约赛亚结婚很早,大约在1682年,他带着妻子和3个孩子移居到新英格兰。非国教教徒的集会在那时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并且常常会被干扰。我父亲熟悉的一些有名望的人就想到要移居新大陆,并且劝说父亲同他们一起去。他们期望能够在新大陆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到新英格兰后,他的前妻又为他生了4个孩子;继室生了10个,总共有17个孩子。我还记得,曾经有一次坐在餐桌旁吃饭的就有13个,他们后来都长大成人,有了各自的家庭。我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出生,是家里最小的男孩,还有两个妹妹。我母亲阿拜亚•福格尔是继室,她的父亲彼得斯•福格尔是新英格兰的第一批定居者。要是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美洲基督教史》中给予他很高的评价,称赞他“信仰虔诚,学识渊博”。据说他写过各种题材的即兴小诗,不过发表的只有一首,许多年前我曾有幸读到过。

那首诗写于1675年,采用的诗体在当时民间十分流行,是写给当地政府的有关人士的。该诗代表了浸礼会、教友会以及其他受迫害的教派,十分提倡宗教信仰自由。诗中还写道:宗教迫害是印第安人战争以及国家遭受的其他灾难和不幸的罪魁祸首,故而上帝才严惩了这些罪行。因此,诗的字里行间都体现出规劝当局废除那些残酷法律的思想。整首诗读起来既真诚坦荡又自由大胆。尽管诗歌的前两节我已经忘记,但结尾的6行我仍然记得。大意是:善意的责备让他愿意坦言作者是谁。后面6行是这样写的:

我在内心深处

憎恶造谣中伤;

我住在雪本城,

姓名就在此处;

我是你的诤友,没有丝毫恶意,

我就是彼得斯•福格尔。

我的哥哥们都在不同的行业拜师学艺。8岁时,父亲送我去语法学校读书。他计划把我作为“什一税”(10个儿子中的一个)奉献给教会。我的悟性很高(我应该很早就读书了,因为我记不清楚自己曾有不识字的时期),他的朋友们都认为我将来必定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学者,于是父亲就下定决心要送我上学。伯父本杰明也赞同父亲的做法,并且表示:我愿意学他的速记法的话,他就把自己所有的布道速记本都给我,就如同开一家店铺需要先储备资本一样。我在语法学校读书还不到一年,开始只是班里的中等生,渐渐地就名列前茅,后来还跳了级,年底就可以升到三年级。但这时父亲考虑到今后难以承受一个大家庭的负担以及上大学的教育费用;我还当面听他对朋友们说过,许多人读书到头来还是生活拮据,这一切让他改变了初衷。退出语法学校后,他让我去另外一所学校学习计算和写作。这所学校是由乔治•布朗内尔先生创办的,他是当时赫赫有名的人物,主张采用和风细雨、循循善诱的方法办学,总体上讲很成功。我在他的教导下写作水平得到很大提升,不过算术不及格,而且毫无长进。

10岁的时候,父亲让我回家帮他经营生意,他从事的是油烛和肥皂制造买卖。他原本不是学这一行的,可是到新英格兰之后,他发现染色行业不景气,要维持生计十分困难,于是就改行了。我要负责剪烛芯、灌烛模、看店铺,另外还干一些跑腿送货的杂活。

对于这个差事我并不喜欢,一心想着去航海,可是父亲坚决反对我这么做。不过,由于住在水边,常跟水打交道,我很早就学会了游泳,还会驾船。只要我跟别的孩子在船上,不管是小船还是小舢板,他们都会让我来驾船,特别是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他们一般都会听我指挥,有时候我还让他们陷入窘境。在此,我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我早年就已经显现出来的公益精神,尽管在当时那么做不够妥当。

水磨附近有个蓄水池,旁边是盐碱滩,涨潮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去滩头钓鱼,但是滩头被踩踏过度,已经变成一片泥浆,于是我建议建造一个小钓鱼台以方便立足。我告诉小伙伴们:那边有一大堆本来用于在湿地附近建造房子的石块,正好符合我们的需求。于是,等到晚上工人们下班之后,我便召集一帮小伙伴来,大伙儿就像群蚂蚁一样带劲地搬石块,有的石块太大,得要两三个人才搬得动。就这样,所有的石块都被我们搬走了,我们用它们建造了钓鱼台。第二天一大早,工人们发现石块不见了,感到十分惊讶,后来在我们的钓鱼台找到了。接着他们追究责任,我们被查出来,并被狠狠地批评了一通。其中有的小伙伴还被父辈斥责。当时我还申辩搭建钓鱼台的好处,但父亲教导我并令我相信:干不诚实的事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我想你也许会对你爷爷的一些情况感兴趣。他中等身材,有着很好的体质,非常结实强壮。他天资聪明,画得一手好画,还对音乐有一点研究,并且拥有清脆悦耳的嗓音。忙了一整天的他,有时会在晚上拉着小提琴,唱起悦耳的赞美诗。他在机械方面也有天赋,使用别的行当的工具,有时候也显得得心应手。不过,在我看来,最难能可贵的地方在于,于公于私他都能深明大义,并且行事果断。由于要养活一大家人,家庭的窘迫令他只能埋头工作,因此他从未担任过公职。但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有些地位颇高的人常常来拜访他,征求他对镇上的或者他所属教区事务的意见,而且对他的建议和判断非常尊重;还有些人会来找他解决麻烦;有双方发生争执时,也常请他帮忙调解。

他常邀请深明事理的朋友或邻里来家里围桌叙谈,谈论的都是些现实而又能够引发大家独立思考的话题,希望能够给孩子们以教育和启迪。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这些孩子也认识到何为善良和公正,何为人生的处世之道;在饭桌上就很少会想到吃的东西是否时兴,花样的多少,口味的优劣,是不是合胃口,等等。我从此也养成对菜肴十分随意的习惯,很少会去在意每顿饭吃的是什么。直到现在,若是被问到几个小时前吃了些什么,我很难回答上来。这一生活习惯倒是给我后来的旅途生活带来不少便利。与我同行的人因为一直以来都对饮食十分讲究,所以常常会因为无法满足食欲而感到很不愉快。

我母亲的体质也很好,一生中共养育了10个孩子。除他们临终时以外,我还从未见父母生过病。父亲89岁时去世,母亲也活到了85岁。两位老人合葬于波士顿。我在几年前去那里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并且刻了碑文:

约赛亚•富兰克林

和妻子阿拜亚•富兰克林

合葬于此处。

夫妻十分恩爱

共同生活了55年。

他们既没有田产,也没有高官厚禄

凭借着劳动和勤勉

承蒙上帝的福佑

维持了一个大家庭

舒适的生活。

他们养育了13个子女

和7个孙儿

备受赞誉。

后辈们,应以他们

为榜样,勤奋自勉

切记要信仰上帝。

他笃信上帝,克己谨慎

她为人谦逊,明理贤惠。

他们最小的儿子

为了纪念,敬立此碑。

约赛亚•富兰克林,1655年生,1744年卒,享年89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1667年生,1752年卒,享年85岁。

我唠叨了这么多,说话有点杂乱无章,感觉自己的确是老了,过去我写东西倒是比较有条理。不过跟家人相会,没有必要像出席舞会那样盛装打扮。我想还是随意一点好。

还是言归正传吧。我在父亲的店铺里继续干活,大概干到12岁。哥哥约翰原本可以帮父亲打理生意的,因为他本来就是学皂烛制造业的,但是他却离开父亲,还结了婚,跑去罗德岛安家了。这样一来,我必须得做一个蜡烛工匠,因为我要接替他的工作。可是我自己对这一行并不感兴趣。父亲很担心我如果没有合适的工作可干,就会像约赛亚一样私自离家出航,到时留给他的只会是痛苦和悲伤。于是,他只要一有空便带我到处走走,看看木匠、瓦工、旋工、铜匠等怎么干活,希望我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然后学一门手艺,以后在陆地上好好生活。从那以后,我就一直用心观察那些熟练的手艺人怎样使用手中的工具,并且获益良多:家里的一些小零活有时可以不用请工匠,我自己就能动手干;有时我还自己动手做一些试验用的小机器。经过一番考察和对比之后,父亲最后决定让我跟着伯父本杰明的儿子塞缪尔学习制造刀器。他以前在伦敦学的就是这门手艺,当时应该正在波士顿开业。我跟着他学习了一段时间,但是他要收取学费,这令我父亲很不高兴,又把我带回了家。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手头仅有的一点点钱往往都用来买书。我十分喜欢读《天路历程》这本小册子,所以购买了班扬作品的单行本,这也是我购买的第一个集子。不过后来因为没钱购买理查德•柏顿的《历史文集》,它就被我卖掉了。理查德•柏顿这部著作总共有四五十册之多,但在小贩子那里买的话,价钱会便宜很多。父亲有个小书库,里面大都是神学争辩方面的书籍,其中大部分我都阅读过。我那时对知识的追求如饥似渴,但却没有适合我阅读的书,这一点令我至今都感到十分惋惜,因为那时的我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不会去当一名律师。不过,有一本普卢塔克著的《名人传》,我读过多次,到现在我还觉得,虽然花了很多时间在这本书上,但是从中学到了很多。另外,曾经有两本书令我的思想发生了一些转变,并且在后来经历的一些重大事件中,对我也有影响:一本是笛福的《论计划》,另一本是马瑟博士的《论行善》。

尽管哥哥詹姆斯•富兰克林已经在学印刷业,但我爱读书的嗜好终于使父亲决定要我也干这一行。1717年,哥哥詹姆斯从英国带回一台印刷机和许多铅字,要在波士顿开始自己的印刷事业。我对这个行业的喜爱超过了父亲的制烛买卖,但还是渴望着航海。父亲担心我这个欲望会产生可怕的后果,于是想尽一切办法想把我的心拴在哥哥的印刷行业里。起初我对此表示反抗,但坚持一段时间之后,最终还是听从他的劝告,并且签了合同,那时我只有12岁。按照合同,我作为学徒要干到21岁,而且只能在学徒的最后一年拿到学徒期满薪水。我进步很快,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熟练地操作业务,成了哥哥的好帮手。这时,我终于有机会接触到自己想看的书了。我结识了一些在书店当学徒的朋友,时常能从他们那里借到一点书,但我必须按期归还,还要注意不让书被污损。有时候晚上借来一本书,担心人家以为书籍丢失或短缺,所以第二天早上就要还回去,因此常常要借着灯光读到大半夜。

不久,一位名叫马修•亚当斯的聪明的商人常来我们印刷所,注意到了我。他有自己的藏书室,里面有很多书,不管我想借什么书,他都愿意借给我。那时候,我迷上了诗歌,还创作了几首小诗。我哥哥以为作诗会有很好的前途,因此对我表示支持,并且时常鼓励我,还让我即兴创作了两首民谣。其中一首是《灯塔的悲剧》,主要叙述的是船长华西莱克和他两个女儿溺水的悲剧;另外一首是《水手之歌》,描写了海盗提奇(又称“黑胡子”)被擒的故事。这两首民谣都属于格拉布街道民谣,俗气且难登大雅之堂。付印之后,哥哥叫我拿去街上卖。第一首说的是当时刚刚发生的事情,所以销量很好且反响强烈。这一切令我的虚荣心渐渐滋长起来。但是后来父亲避免让我成为诗人,他嘲笑我的诗歌,还说很多搞诗歌创作的人都是街头乞丐。仔细想来,即使我成为诗人,可能也只会是个蹩脚的诗人。不过,散文写作在我这一生中倒是发挥了很大作用。后面我会告诉你,我是如何在当时的情况下学习写作的。

我有一个小伙伴,名叫约翰•科林斯,也很喜欢读书。我们俩都爱争辩,而且在争辩过程中总喜欢压倒对方。坦白说,好争辩并不是一件好事,它容易使人养成一种坏习惯,即把那种不切实际的争论带入日常生活当中,这样往往会令人很不愉快,最终不仅使交谈的气氛变得糟糕,让人们感到厌恶,甚至还有可能使朋友反目。这是我从父亲的那些有关宗教信仰争辩的书籍中看到的。经过长期观察我也发现,除了律师、大学堂的绅士以及在爱丁堡受教养的各种各样的人外,有头脑的人几乎很少会染上这种习气。有一次,不知怎么回事,我和科林斯就女性受教育是否适当以及她们是否具有研究的能力问题争论起来。他的观点是女性不适宜受教育,之所以会如此是天性使然。我当时可能只是为了争论而去争论吧,采取与之相反的观点。他天生能言善辩,满腹辞章。我总觉得,他之所以有时能在辩论中压倒我,原因并不在于他的论理,而是他的口才。上述问题的争论最终不了了之,此后我们俩就分了手,一时间也不会再见面,我就安下心来把自己的论点付诸笔端,然后工整地抄出来寄给他。对我的这一举动他也做出了回应,还给我回了信。我们就这样书信往来,三四封后,我父亲偶然发现并阅读了我的书信。他并没有参与我们的辩论,而是借这个机会跟我谈起了写作。他说,我在拼写和标点方面比对方略胜一筹(这应该归功于印刷所),但是在文辞和条理方面远远不如对方。他还就此列举几处实例以便令我信服,从这些实例来看,他的评价并非不公正。从此以后,我非常注意写作的文体,决心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大概就在这一时期,我偶然看到一份以前从未见过的报纸《旁观者》,是第三卷,已经残缺不全。我将它买了下来,反复阅读,获得很大的快乐。我觉得里面的文章非常优美,可能的话,自己也想对其风格进行模仿。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我从报纸中挑出几篇文章来,将每一句的要旨摘出来放在一边,不去看它。几天后,我凭借自己对要旨的记忆,对原文重新表述,并且尽量做到同原文一致。然后,我把自己的表述和原文进行对照,找出自己的错误并改正。我从中发现自己的词汇量十分贫乏。我想,作诗讲究韵律和谐,常常需要词汇长短不一、异音同义,这样我就必须学习和掌握大量的词汇,并注意学会运用,要是当初坚持作诗的话,情况也不会是这样。于是,我挑选出一些叙事文章来改成诗歌;等过一段时间,我忘记那些文章的时候,再将诗歌还原成散文。

有时候,为了训练文思上的条理性,我会有意将自己摘录的要旨打乱,几星期后再尽力令其恢复到最好的顺序,然后整理出整个句子和整篇文章。文章整理出来以后,我将其拿来同原文进行比较,发现了许多错误,并做了改正。不过,在某些细枝末节上,我有时会侥幸地改进原文的章法和措辞,这让我很得意,我很幸运地算得上一个说得过去的英语作家,对此我也一直满怀希望。我都是在晚上下班以后,或者早上上班以前,又或者是在星期天进行这些训练和阅读的。一到星期天,我都会想方设法自己一个人待在印刷所里,不去参加礼拜日的教堂祈祷会(而要是在过去那些有父亲管教的日子里,我就必须到场)。虽然我现在没有时间去参加祈祷会,但我内心还是觉得这是一种义务。

16岁时,我偶然看到特里昂写的一本向人们推荐素食的书,于是决定亲身实践一番。那时我哥哥还没有结婚,也没有人料理家务,他自己和几个学徒都寄食在别人家里。我戒掉荤腥改吃素食,给他们带来许多不便,甚至还因此而受到责备。从特里昂的素食谱中,我学会了几种素食烹调法,比如煮土豆,烧米饭,做速成布丁以及其他几样饭菜。于是,我就向哥哥提议:他只要每周付给我一半的膳食费,我就可以自己单独开伙。他立即表示赞同。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自己还可以从他支付的膳食费中节省出一半来买书。此外,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在我哥哥和其他的人去别处吃饭时,印刷所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于是我很快就吃完饭。我吃的东西非常简单:常常是一片饼干或一块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面包店里买的果馅饼,还有一杯水。在他们回来之前,我就利用节省下来的时间看书学习。通常情况下,节制饮食不仅可以使人头脑更清醒,而且思维也更加敏捷,因此,我在学习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下面我要跟你谈的是我数学方面的情况。我常常会为自己在数学上的无知而感到惭愧,在学校读书时曾经有两次不及格。我目前正在认真学习科克的《算术》,一切进行得还算顺利。除此之外,我还阅读了舍勒和斯图美的一些有关航海的书,并从中学到了一点几何学的知识,但是从来没有深入地研究过。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和波特洛亚尔派先生们所著的《思维的艺术》,我大概也是在这个时期阅读的。

在我一心一意地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时,偶然发现一本英语语法书(我觉得应该是格林伍德写的),书后附有两篇简短的内容提要,内容主要涉及的是修辞学和逻辑学。在逻辑学的结尾部分,我看到了苏格拉底辩论术的范例。不久之后,我又很幸运地得到了色诺芬的《苏格拉底回忆录》,这本书中有很多类似上述苏格拉底辩论术的实例。我对这种方法非常着迷,所以很认真地学习并加以运用。在辩论中,我不再采用生硬的反驳和完全肯定的立论,而是代之以谦逊和怀疑式的探究方法。当时我因为读了柯林斯和舍夫斯别利的作品,受其影响,开始真正对宗教教义产生了诸多疑问。我发现这些方法非常实用,能够令那些跟我争辩的对手完全处于劣势的地位。我自己从这些方法中也得到了乐趣,促使我不断地去练习,慢慢地我对这些方法已经能够运用自如,最终使对手,甚至是实力不凡的对手不得不做出让步。因为结局往往与他们的预期相差甚远,这常常使他们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而我也相信,仅凭我自己或我的理由未必会获得如此的成绩。

随后的几年我继续沿用这种方法,慢慢地我开始抛开它,在辩论的过程中只采取谦逊的态度。对于自己提出的那些有可能引起争论的问题,我从来不采用过于肯定的表达,例如像“肯定的”,“毫无疑问的”及其他与之相似的言论;而是采用“我以为”,“我认为事情会如何如何”,“由于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我想事情是这样”或者“如果没有弄错的话,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等方式来表达。这种习惯对我十分有益,因为每当我提出的意见或者看法受到人们的重视,我自己也会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和提高。而且,我们人类交谈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彼此交流”,“愉悦或者说服对方”,因此那些心地善良而又明察事理的人,采取傲慢自负的态度以致损害了自己的行善能力,这实在不能称为明智之举。他们这样做往往只会令人产生厌恶感,很容易让对方产生对立情绪,结果只会离谈话的目的越来越远。要知道,我们谈话是为了相互交流,获得快乐。如果一个人在和别人交流时,一味坚持自己的意见,采取一种固执己见的态度,这样会很容易让对方反感,最终使交谈无法继续下去。如果一个人想要向别人请教,增长自己的知识,但又十分固执,不肯改变自己的想法,那么那些谨慎明理而又不愿与人争论的人,可能就会对他的错误听之任之了,而他本人依然得不到改进。这样的态度既不可能令对方在交谈中获得快乐,也不可能获得对方的赞同。在我看来,蒲柏的一些观点十分明智:

如果你不作教人之态,别人一定会从中受益,对于那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就当作是他忘记了;

他还告诫我们:

即使对于那些自己已经十分肯定的事情,也要采用谦虚的态度将其表达出来。

接下来的这句话,我觉得他的表达不太合适:

因为不懂得谦逊就是不懂得道理。

相信你一定会有疑问:为什么我说“不太合适”。请看下面这两行诗,你就会知道为什么我要这样讲。

对于那些大言不惭的话无须辩解,

因为不懂得谦逊就是不懂得事理。

在这里,“不懂得事理”(这样的人实在是不幸)成了“不懂得谦逊”的托词。因此,我想下面两行诗会更合适一些。

对于那些大言不惭的话,我们只能这样去辩解:

即不懂得谦逊就是不懂得事理。不过究竟孰优孰劣,还是让智者去评判吧!

我忘记是在1720年还是1721年,哥哥着手创办了一份报纸,那就是《新英格兰报》,这是当时美洲新大陆刊行的第二份报纸。第一份是《波士顿新闻报》。我还记得,在他创办之前,他的一些朋友规劝过他,说成功的希望渺茫;他们认为,新大陆有一份报纸已经足够。而现在(1771年),报馆的数量已经超过25家。不过,我哥哥当时坚持按计划行事。排版印刷完之后,他让我把报纸送到订户那里去。

哥哥有一些朋友,很聪明能干。他们常写一些文章聊以自娱,发表在报纸上,使得报纸很受欢迎,销量大增。这些人经常到印刷所里来,从他们的谈话中不难发现,他们对报纸十分看好。受其影响,我也很想尝试在报纸上发文章,于是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可我毕竟还是个孩子,万一被哥哥知道了,他一定不会同意在他的报纸上发表我的文章。于是,我设法改变了笔迹,写了一篇文章,没有署名,趁晚上没人时塞进印刷所的门口。第二天一大早,哥哥发现了,就给他的朋友们传看。他们读完文章后,纷纷表示赞赏,还在猜测作者是谁,他们举出了他们当中那些才华横溢的人,但没有人想到作者竟然会是一个孩子。他们的猜测令我无比高兴。尽管在我心目当中他们并不是真正的优秀人物,但现在想来,我当时能够得到他们的赞赏,实在是运气。

不过,他们的赞赏让我鼓起勇气,一连写了好几篇,用与第一次相同的方式送到印刷所,获得与第一次相同的赞誉。就这样,我一边坚守着这些秘密,一边继续往印刷所送文章,直到没有素材可写时才暴露了真相。此后,哥哥的那些朋友全都对我另眼相看,但哥哥对此似乎表现出不高兴。或许在他看来,这样容易让我变得自负起来。大约就在那个时候,我和哥哥的关系开始变得不和睦,这可能是原因之一。虽然我们是亲兄弟,但毕竟他是师傅,我是学徒,我应该跟其他学徒一样听他吩咐。但我觉得他有的时候对我真的有点过分,我非常希望他能够宽容一些。我们之间的争吵经常会令父亲不得安宁,父亲便为我们调解,不知是因为我有理还是善辩,父亲总是偏向我。但是哥哥的脾气很暴躁,而且经常对我动粗,对此我感到非常气愤。我深感自己的学徒生涯索然无味,于是不断地寻找机会想要缩短学徒期。没想到,机会真的来了。

我们在报纸上刊登了一篇文章,就某个政治问题对州议会进行抨击,具体是什么问题,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了。由于触犯了议会,哥哥被捕了,拘留了大概一个月,此间一直在接受审查。可能因为他不肯说出作者的姓名,所以才会有这样的遭遇。我也被捕了,是在议会那里受审的。我对于他们的审问做出了回答,虽然他们对我的回答并不满意,但只是教训我一顿就把我放了。也许在他们看来,作为学徒就应该为主人保守秘密。

在哥哥被拘留期间,我非常生气。我把我们之间的私人恩怨抛在一边,接管了报纸,还发表了一些文章去抨击那些统治者。对于我的做法,哥哥很是赞赏,可是一些人却有不同的看法,认为我已经染上诽谤和讽刺的不良习气。哥哥被释放时,议会下了一个很奇怪的命令:

詹姆斯•富兰克林从此不得再发行《新英格兰报》。

哥哥的朋友们来到印刷所,大家一起讨论我哥哥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有人建议用更换报纸名称的办法来应对议会的命令。但是我哥哥认为那样做并不稳妥。最后他们商定出一个比较好的方案,就是从今往后报纸以“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发行。但是报纸让他的徒弟发行,一旦议会责难下来我哥哥还是摆脱不了干系。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大家经过商议后决定:在我的合同背后说明已经完全解除师徒关系,万一有什么情况发生,可以拿出来证实。不过,为了不损害我哥哥的利益,我们还签了另外一份合同,说明我在学徒期满之前继续为他服务。这份合同被私下保存起来。尽管这份合同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但还是很快就执行了,以我的名义,《新英格兰报》继续发行了几个月。

最终,我和哥哥还是未能和睦相处,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我认为他不敢将新合同公开,因此想要趁此机会维护我的自由。我这样做是乘人之危,当然是不对的,这件事可以看作是我这一生中的一个重大错误。不过,只要一想起他的暴躁脾气,老是对我动粗,心中就充满怨恨,觉得自己的这点不正当也就不值一提了,虽说他并不是个在所有方面都粗暴的人。我想那时候的我确实是有点太莽撞、太好胜了。

哥哥觉察到我要离开他,就想方设法使我在城里其他印刷所找不到工作。他给全城的老板都打了招呼,告诉他们不要雇用我。我曾经想过去纽约,因为听说那里也有印刷所,而且离波士顿也最近。想到当地政府已经对我厌恶至极,而且从议会对我哥哥案件的处理中也足见其专横,所以很想离开波士顿。如果我继续待在这里的话,极有可能会遭到各方攻击,成为众矢之的。因为我发表的一些有关宗教的轻率言论,使得人们,甚至是善良的人们也对我感到恐惧,他们纷纷指责我是异教徒或无神论者。因此我决定离开。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父亲此时却站在哥哥那边,若我明目张胆出走,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加以阻拦。这时,幸亏科林斯帮我想到一个好办法,我才得以顺利离开。他告诉一位纽约帆船的船长,说我是他的好友,还对他说我和一个不三不四的女孩子有染,并且让她怀了孕,那女孩的朋友要逼我跟她结婚,我不能公开露面,也不能明目张胆出走,因此想要搭乘他的船。那位船长答应了。当时,我身无分文,只好卖掉一些书,凑了点盘缠,悄悄上了船。船顺风而行,三天就到了纽约,我也已经身处离家300英里的地方。当时我只有17岁,口袋里没有多少钱,孤身一人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时我已经不想去航海了,不然的话,这个梦想倒是可以实现。幸好我有一门手艺,而且称得上是个不错的印刷工人,于是想要在当地找份工作。我来到了老威廉•布雷福德先生的印刷所,他是宾夕法尼亚州第一家印刷所的老板,和乔治•基斯发生争执后才把印刷厂迁到纽约。他自己的厂子里不缺人手,因此不能雇用我。但是他告诉我说:“我在费城的儿子前不久失去一位叫阿基拉•罗斯的得力助手。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到他那里去,他应该会雇用你。”从这里到费城还有100英里的路程,于是,我乘上一艘前往安博依的船上了路,并将箱子和行李交由海路托运。

我们乘坐的船在经过海湾时,狂风骤起,帆船被撕成了碎片,无法按照既定的方向前行,我们别无他法,只能任由狂风把我们吹到了长岛。船在航行途中,一位荷兰乘客喝醉酒掉进水里,还好我在他下沉时,及时抓住他的乱发,将他拉了上来,这才挽救了他的性命。掉进海水里,接着又被救起,这样一番折腾令他的头脑稍微清醒了一点,这时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来,想要我帮他弄干。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班扬的《天路历程》,荷兰文译本,无论纸质还是装帧都比我之前见过的任何原文版本要好。后来我发现,欧洲大多数语言都有其译本。我想,可能除了《圣经》之外,这本书的读者最多。据我了解,叙述和对白融为一体的写法是约翰•班扬首次采用的。这种写作技巧能够扣人心弦,令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笛福曾经在他的《鲁滨逊漂流记》《摩尔•弗兰德斯》《宗教的献媚》《家庭教师》以及其他一些作品中模仿过这种写作手法,并且模仿得很成功。《帕美拉》的作者理查逊在他的一些作品中也对这种写作手法进行过模仿。

当船靠近长岛时,我们才发现,那儿竟然是一片石滩,时不时会有巨浪来袭,根本无法登陆。我们只好抛了锚,向岸边摇晃,希望能够有人来营救我们,很快就看见有人跳下水,向这边呐喊,我们也做出回应,但是风声和浪涛声都很大,根本听不清楚对方说的话。我们看到岸边有几条小船,就拼命地招手并呼叫,希望能够得到对方的接应。可他们不知是不明白我们的意思,还是觉得没有办法救我们,竟把船划走了。天渐渐暗了下来,夜幕很快就要降临了,我们仍然没有办法登陆,只希望风能早一点缓和下来。这时我们都决定睡一会儿,于是和那个浑身湿透的荷兰人一同挤进了小船舱。船头不时有海浪拍打着,而我们身上也不时有海水溅过来,很快就同那个荷兰人一样,浑身上下湿透了。我们怎么都睡不着,就这样躺了一夜。到了第二天,风终于缓和下来了。除了一瓶浑浊的甜酒和咸海水,我们在海上吃的喝的都没有,就这样漂流了30个小时,只能想尽办法在天黑之前赶到安博依。

那天晚上,我感觉自己有点发烧,于是很早就上床休息了。我记得曾经在哪本书上看到过,喝大量的冷水具有退烧去热的作用。这个方法真的很灵验,我照着做了,出了大半夜的汗,烧也跟着退了。第二天一大早,我乘船上岸,步行50英里去往柏灵顿,因为听说那里有船驶往费城。

这一天雨很大,而且下个不停,我全身都被淋湿了。中午的时候,我已经精疲力竭,就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一宿。那家旅馆不仅小,而且很破旧,这时我真希望自己从来不曾离开过家。我的样子狼狈不堪,相信别人定会以为我是私自逃跑的仆人,甚至有可能会被抓起来。第二天我继续赶路,晚上在一家小客栈休息。这家小客栈距离柏灵顿大约有10英里,老板是位医生,名叫约翰•布朗。在和我闲聊的过程中,他发现我读过一些书,有一定的学识,对我非常友好。他去世前,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见多识广,对英国城镇和欧洲各个国家的情况都十分了解,因此我猜想他很有可能是个四处行医的郎中。他很有学问,而且天赋不错,但对宗教却很轻视。他在宗教方面的有些做法令我不能苟同,例如他曾经恶作剧地将《圣经》改写成韵文,不过在我看来,他的改写和科顿当年改写维吉尔的诗歌一样,都很蹩脚。《圣经》在他改写后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很多事实都显得荒唐可笑。还好没有印刷,要是印刷出版了,弱智者肯定会深受其害。

那天我就在他的客栈住了一晚。第二天早晨,当我到达柏灵顿时才发现,原来开往费城的定期航船在我们到达前不久就已经起航了,下一趟班船要等到下个星期二才有,而这天是星期六,这就意味着我还要等上好几天。我心情低落,但又没有办法,只好回到城里,让一位老妇人(我在她那里买过姜饼,打算在船上吃)帮我想想办法。她让我先住她家里,等下一趟班船来了再走。我步行太多,疲倦至极,就住在了她的家里。我告诉她我是个印刷工人,于是她便建议我留在那个城里重操旧业。可是她根本不知道干印刷这行起步有多么艰难。她对我十分热情,还请我吃牛肉,我很想回报,但她只接受了一瓶淡啤酒。我想我唯有留在这儿等星期二那趟班船了。晚饭后我去河边散步,没想到那里竟然有一艘船,正要去费城。船上有好几个人,在他们的允许下我上了船。没有风,我们只能划船前行。到了半夜,仍然看不到费城,于是船上有人认为费城已经过了,不能再继续往前划了。而其他的人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只好将船划向岸边,进入一个小湾,在破旧的木围栏附近上了岸。这时正值十月,晚上很冷,我们就用栏木燃起篝火,等待着黎明的到来。这时,一个伙伴认出我们所待的地方是距离费城不远的库柏湾。于是,我们将船划出小湾,很快就看到了费城。大约星期天早晨的八九点钟,我们到达了费城,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

我对这次旅行叙述得很详细,接下来的情况我也要作同样详细的叙述,我这样做是想要让你知道这前后的差别究竟有多大:虽然起步艰难且颇费周折,但后来却功成名就。我当时穿的是工作服,这一路奔波已经弄得很脏了,像样的衣服还没有从海上托运过来。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要找什么人,要住在哪里一概不知。这么长时间的旅行、划船,没怎么休息,我已经疲惫不堪,饥饿难忍,身上总共就只有一块荷兰币和大约一个先令的铜币。我把铜币作为船费交给了船上的人,起初他们不肯收,因为我也帮他们划船了,不过我还是坚持让他们收下。一个人越是没钱越是显得慷慨,这可能是怕别人以为他真的没钱吧。

我走在街上,忽然发现市场附近有一个拿着面包的小男孩。我在哥哥的印刷所时就有拿面包当饭吃的习惯,就问他在哪里可以买到,他告诉我第二大街有个面包房,于是我就往那里走去。我原以为费城的面包和波士顿的一样,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要买3便士一卷的面包,他们说没有。于是我就告诉他们只要给我3便士吃的东西就行了。他们按照我说的给了我3个面包卷,我很意外,但最终还是拿走了。因为口袋里装不下,我就把两个面包卷分别夹在胳膊下,剩下的那个拿着吃。我就这样从市场街走到第四大街,途经里德先生——我未来的岳父的门口。一名女子(她就是我未来的妻子)正站在门口,刚好看见了我,觉得我的样子非常滑稽,其实不只是她,就连我自己也这样认为。接着,我转身走过了栗子街和胡桃街,边走边吃,突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市场街码头,附近就是我们的船停泊的地方。我去码头那里喝了点河水。这时,我看到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她们和我同乘一条船,正在等船继续赶路),我自己已经吃了一个面包卷,就把另外两个给了她们。

吃完面包,我感觉体力有所恢复,接着又去大街上漫步,我看到街道上有许多穿着整洁的人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我加入他们的行列,来到了市场街附近“教友会”的礼拜堂,在他们中间坐下,四下看了看,大家都很安静,没有人出声。由于我前一天没有休息好,坐着坐着就睡着了。礼拜结束时都没有醒过来,幸好有位好心人将我叫醒。就这样,我在费城度过了第一个夜晚。

我又朝河边走去,一路上人潮涌动,我早已湮没其中,忽然发现一位年轻的教友会教徒,那人看起来很和善,我便上前跟他打了个招呼,向他询问外地人可以在哪里投宿。当时在我们俩站的地方附近就有个“三水手”的招牌。他说:“这儿对于外乡的客人接是接待,就是名声不太好。如果你愿意跟我走的话,我可以帮你找一家比较好的。”他把我带到水街一个叫“克鲁克”的旅馆。在那里,店主为我安排了午餐,可能我的年龄和相貌令他觉得我是私自逃出来的,于是他在我吃饭时趁机问了我几个试探性的问题。

午饭后,我有点困,就让店主带我去休息,一看到床铺我就和衣躺下了,一觉睡到晚上6点钟,晚饭时才被叫醒。当晚我很早就上了床,舒舒服服地睡到第二天早上。这天,我穿着整齐地前往安德鲁•布雷福德的印刷所。老板的父亲(我之前在纽约见过他)当时也在那里。他到达费城的时间比我早,是骑马来的。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儿子,他儿子对我非常热情,还请我吃了早饭,不过他说自己前不久刚刚雇了一个人,目前不缺人手。但是他告诉我说,城里另外一家新开的印刷所可能会雇用我,即使不雇用,他也会欢迎我住在他的印刷所里,而且他答应不定期地给我一点活儿先干着,直到我找到比较好的工作为止。

老布雷福德先生说,他愿意和我一起去见那家新开的印刷所的老板。见到老板凯默时,布雷福德介绍说:“朋友,我带了一个年轻人来看你,他是个不错的印刷工人,我想你一定需要这样的人吧。”问了我几个问题之后,凯默递给我一个排字盘,想看看我如何操作。经过一番测试之后,他告诉我说,目前还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但他不久就会雇用我。他和老布雷福德先生素未谋面,却将其视为满怀善意的同乡。还和他谈起自己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一些设想。凯默还表示,他非常希望自己能够在不久之后掌握本行业的大部分生意。凯默说出这些话后,老布雷福德并没有亮明自己的身份,而是提出几个巧妙的小问题和一些疑问,以使凯默将自己的计划(包括其意图、仰仗的势力、采取的步骤等)和盘托出。他们谈话时,我就站在旁边,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两个人的巨大差别:老布雷福德老谋深算,而凯默则经验不足。老布雷福德先生走后,我留在了凯默的印刷所。当我告诉凯默那个老人是谁时,他非常吃惊。

凯默的印刷所里有一台老式印刷机,其英文铅字不但小,而且已经磨损了,当时他正在用这样的铅字排纪念阿基拉•罗斯的挽歌。这个人我曾经在前面提到过,他是州议会的秘书,年轻有为,品德高尚,而且还是位优秀的诗人,在费城备受人们尊重。凯默自己也作诗,但在我看来十分蹩脚,而且也不能说是作诗,因为他没有稿子,不过是将自己的想法直接用铅字排出来,排字盘只有一套,而排挽歌就几乎占用了所有的铅字,别人根本没办法帮他。这台印刷机他从来没有用过,因为不知道如何使用,于是我帮他装好,以便于随时使用,而且还答应他,等他的挽歌排好了,就来帮他印刷。安顿好凯默印刷所的事情之后,我回到布雷福德的印刷所,老板给我安排了一些事情做,并且供我吃住。几天后,凯默派人来叫我去印挽歌。此时,他又购得一套排字盘,打算重印一本小册子,就让我负责这项工作。

无论是布雷福德还是凯默,在我看来,都跟其工作不太相称。布雷福德原本就不是搞印刷的,也没什么文化;凯默虽然可以称得上是有些学问,但也不过是个排字工人,根本不懂得印刷。凯默曾经信奉法国先知派,从其做事风格就可以看出那一派激昂而冲动的特点。他这时已经不再信奉任何宗教,有时却又似乎属于任何教派。他不懂得人情世故,而且还有点儿无赖,这一点是我后来才发现的。我在他的印刷所工作时住在布雷福德那里,对此他很不高兴。他倒是有一所房子,但里面什么也没有,根本无法居住。后来,他帮我找到住的地方,房主我在前面提到过,就是我未来的岳父里德先生。也正是在这时,我的衣服和箱子运到了,在里德小姐看来,我现在的打扮与她第一次碰到我在大街上吃面包卷的时候相比,要体面得多。

在这期间,我在城里结识了一些喜欢读书的年轻人,晚上常和他们待在一起,并从中获得很大的快乐。凭着勤劳和节俭,我挣了一些钱,生活得很好,这时,我尽量不去想波士顿,除了科林斯以外,不想让那里的任何人知道我在哪里。科林斯知道我的去向,我写信告诉他帮我保密。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使我不得不再次回到波士顿。我的一个姐夫罗伯茨•霍姆斯,是个帆船船长,在波士顿和特拉华两地间做生意。他住在纽卡斯尔,那里距离费城只有40英里,他听说我现在人在费城,就写了封信给我,信中说亲友们很担心我,都希望我能够回去。他还向我保证,没有人会对我不利。只要我愿意回去,大家什么事都依着我,他自己也盼望我能回去。我回信告诉他,我很感谢他的来信和劝告,同时也说明了我为什么要离开波士顿,希望他能了解目前我的情况并不糟。

威廉•基斯,宾夕法尼亚州总督,那时也在纽卡斯尔,霍姆斯船长收到我的信时,他恰好也在场。我姐夫跟他说起我的事情,还给他看了我的信。当得知我的年龄时,他惊讶极了。他说我将来一定前途无量,像我这样应该得到支持才对,还说费城的印刷所办得都不好,要是我在那里创业的话,一定会取得成功。就他个人而言,他是很乐意帮助我创业的,不论是公共事务方面的生意还是其他方面的生意,只要是他能力所能及的范围,他都会尽力替我招揽。这些话我当时并不知道,都是后来我回波士顿时姐夫霍姆斯告诉我的。

一天,我和凯默正在窗户旁边工作,忽然看到两个穿戴整洁的人(一个是总督,另一个是纽卡斯尔的弗伦奇上校)穿过马路,径直朝我们这边走来,之后就听到有人敲门。凯默急忙跑下楼,他以为总督是来找他的。谁知总督说要找我,接着就走上楼来。他谦恭有礼,对我说了许多赞美之辞,令我感到很不自然。他说他早就想认识我,还问我为什么到这个地方都不告诉他,还说他正打算和弗伦奇上校去酒店品尝一种叫马德拉的上等美酒,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去。对于他的举止和言谈,我感到十分惊奇,凯默更是惊呆了。不过,我最后还是跟着他们去了酒店。那家酒店就在三道街的拐弯处,我们一边喝着马德拉酒一边聊天。总督鼓励我创业,还说他相信我一定会成功。他和弗伦奇上校都说会在军政方面运用自己的势力和影响为我招揽生意。我总担心父亲不一定会支持我这么做。总督说他会写信给我父亲,设法说服他,并称自己对此很有信心。就这样,开办印刷所的事情定了下来,等总督写好信之后,我就会乘下一班船回波士顿。当然,这个计划不能公开,我还像往常一样继续在凯默的印刷所工作。这期间,总督常常派人来请我过去跟他一起吃饭,对我热情友好,无话不谈,我对此感到无上荣耀。

大约在1724年4月底,有一艘小船要开往波士顿。我告诉凯默要去探望朋友,接着便跟他辞了行。总督给了我一封厚厚的信,信中对我大加称赞,要我父亲以我为荣,还说他非常支持我在费城兴办印刷所,并且相信我一定会大有作为。小船在经过海湾时碰到暗礁,开始漏起水来。当时我们在海上还遭遇了暴风,只有不停地用抽水泵排水,我也和船上的人一起轮流值班,经过14天的艰难航行之后,我们终于平安到达目的地。我离家已有7个月了,由于姐夫霍姆斯这时还没有回来,也没有在信中提到有关我的消息,亲友们对我的情况一无所知。因此,全家对我的突然出现都很惊讶,而且都很高兴我能够回来,只有我哥哥除外,是我到印刷所去看他的。与给他当学徒时相比,我现在的穿戴要好得多,从头到脚焕然一新。我还戴了一只表,口袋里也装着银币,大约有5英镑。他看到我时并没有表现出激动和喜悦,反而显得不大自在,上下打量我一番之后就继续干他的活去了。

看到我的样子,印刷所的工人们很好奇,问了我许多问题:我去了什么地方,那个地方怎么样,我是不是喜欢,等等。我告诉他们费城是个很不错的城市,我在那里一切都好,还表示很想回去。有一个工人问我费城的钱是什么样子,我就将口袋里的银币全都掏出来放在他们面前,他们看到后非常惊奇,因为波士顿这里用的是纸币,银币对于他们来说还是第一次见到。接着他们还看了我的表。最后,看到哥哥生气的样子,我给了他们一点酒钱就离开了。对于我的这次拜访,哥哥十分恼火。后来,我母亲劝他和解,希望我们兄弟可以和睦相处,他说我在他的工人面前令他难堪,他会永远记得,不会原谅我。可是,他真的误会我了。

父亲看到总督写给他的信时,非常惊讶。但是之后的好几天,他并未对我说起兴办印刷所的事。姐夫霍姆斯船长回来以后,他把信拿给他看了,还向船长询问有关基斯的情况,说基斯让一个尚未成年(还差3年才算成人)的孩子去开业的做法实在是有些草率。霍姆斯非常赞同基斯的做法,可父亲认为这样做并不妥当,最终还是没有答应。后来父亲给总督基斯回了一封措辞非常委婉的信,感谢他对我的照顾,但表示不能资助我开业。在他看来,我太年轻承受不了这么重的担子;此外,印刷所的筹备创办费用也太大了。

我的朋友、伙伴科林斯是名邮局职员,听我说起有关新大陆的情况,很感兴趣,也想去费城那里发展。因为我要等父亲的决定,他就比我先行一步,从陆路去了罗德岛。他临走前,将一些数学和自然哲学方面的书籍交给我,要我把这些书和我的书一同带到纽约去,他会在那里等我。

虽说父亲对威廉爵士的建议并不赞同,但看到我现在的状况心里还是很高兴。因为我能得到那样一个有名望的人的举荐,还备受其称赞;此外,我做到了刻苦谨慎,仅仅7个月就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当他发现我和哥哥一时之间难以和解时,就同意我返回费城,还教导我要善待当地人。他说我曾经有讽刺和诽谤的不良习惯,希望我能够戒除。他还安慰我说,只要我恪守勤劳和节俭,21岁时应该会有足够的钱去兴办自己的印刷所。等到我的准备工作快做好时,不足的部分他愿意帮我解决。父亲能提供给我的就是这些,另外还有几件象征父母慈爱的小礼物。就这样,我再次动身前往纽约,与第一次不同的是,这次是带着父母的认可与祝福去的。

帆船进入罗德岛,在纽波特停了下来。哥哥约翰在那里成了家,已经定居好几年了,我正好借这个机会去探望他。他向来都很疼我,因此看到我时非常高兴,热情地接待了我。他有个朋友叫佛农,在宾夕法尼亚州有人欠他大约35英镑。哥哥要我替佛农收回欠款,并代为保存,至于什么时候汇去要等他的通知。随后,他给了我一张汇单。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后来竟令我陷入极大的不安当中。

在纽波特,船上增加了一些乘客。其中有两个同行的年轻女人,还有一个主妇模样的教友会女人和她的仆人。这位教友会女人穿着庄重,也很明理。我曾向她表示,如果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会很乐意为她效劳,相信她还记得我,而且对我的印象不错。因此,当她发现我和那两个年轻女人交往甚密时,便私下对我说:“小伙子,说实在的,我很担心你啊!你出门在外,身边又没有什么朋友,似乎也很缺乏社会经验,这样很容易上当受骗。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误入那些居心叵测的人的圈套。你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因此我想奉劝你几句,你和她们素不相识,别和她们交往了。”起初,我觉得那两个女人并没有她说的那么坏,但是当她告诉我自己的所见所闻时,我才明白她说得很对。我感谢她给予我的忠告,并答应不再和那两个女人来往。我们到达纽约时,那两个女人将她们的地址告诉我,还邀请我到她们那里看看,但我没有理会。还好我没有去。第二天,船长发现丢失了一把银汤匙和其他一些东西。他知道那两个女人是妓女,就弄到一张搜查证去她们住的地方搜查,结果查到了赃物,让这两个小偷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虽然我们航行途中避开了触礁的危险,但我认为躲过这一劫对我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在纽约我找到了朋友科林斯,他已经来了有一段时间了。从小我们就是好朋友,就连读的书都是一样的。但是他有更多的时间学习,而且在数学方面有很好的天赋,我自叹不如。在波士顿,我只要一有空就来找他聊天。他滴酒不沾,是个勤奋的小伙子。当时几个牧师及其他一些绅士非常赏识他,都认为他将来一定前途无量。可是,在我离开波士顿的这些日子里,他变得嗜酒如命,爱上了白兰地。这是他告诉我的,我也听别人说过。自从到了纽约,他天天喝得酩酊大醉,行为也不太正常。不仅如此,他还学会了赌博,把自己的钱都输光了,因此,他住宿以及去费城和在费城的花费,我都得替他支付,这一切令我很不愉快。

当时的纽约总督伯内特(伯内特主教的儿子)从船长那里得知,船上有个年轻乘客带了很多书,就请船长带我去见他。对此我当然十分乐意。本来我想跟科林斯一起去,但是他喝醉了。那位总督热情地接待了我,还带我参观了他的藏书室,宽敞极了。除此之外,我们还对书籍和作者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有一个总督对我表示出关注和赏识,我感到无上荣耀。

我们继续赶路,途中我收取了佛农的欠款,因为没有这笔钱,我们要想到达费城实在是很困难。科林斯想在某个会计处工作,虽然有几封推荐信,但还是没有被录用,因为人家从他身上的气味,或从他的举止发现他有饮酒的习惯。他和我吃住都在一起,费用还是由我来承担。他知道我帮佛农收取了欠款,就不停地向我借钱,许诺一有工作就还给我。时间一长,他借的钱数越来越多,我很担心,一旦我哥哥要我寄钱过去,我该怎么办呢?

他还是照常饮酒,而且一喝醉就乱发脾气,我们有时候会因为这个而争吵。一次,在特拉华河上,我们和另外几个年轻人在船上轮流划船,轮到他时,他拒绝了。

“我要回家,你们必须划我回去。”他说。

“不给你划。”我回答。

“你们不划的话,我就待在这儿不回去了,看你们还划不划?”他说。

“就我们划好了,他这样算什么呀?”其他人说。

可我一想到他在其他方面的行为已经让我很恼火了,所以我仍然不同意。而他非坚持让我划不可,否则就要把我扔到河里去。他说着说着就向我走来。就在他要对我动手时,我把手伸到他的胯下,将他扔进了河里。我很清楚他是个游泳能手,所以对他一点也不担心。不过在他试图抓住船沿时,我们向前划了一点,让他够不着。就算他离船很近,我们也要问问他是不是改变主意愿意划船,如果不是,我们就又划起桨不去管他。他气得要命,但就是不答应划船。不过到后来我们看他快要支持不住了,就把他拉上来,天黑时,他浑身湿透了,我们也没有理会,直接把他带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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