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之善为君效死

庄之善为君效死

庄之善对母亲孝顺,对国君忠诚。当二者不能两全时,庄之善毅然辞别母亲,为保卫国君而战斗。古人忠君与爱国的思想往往融为一体,庄之善的忠君有一定的爱国成分,这种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精神有进步意义。“比至朝,三废车中”一语,生动形象,耐人寻味。(选自卷一)

楚白公之难[1],有庄之善者,辞其母,将死君。其母曰:“弃母而死君可乎?”曰:“吾闻事君者,内其禄而外其身[2]。今之所以养母者,君之禄也,请往死之。”比至朝[3],三废车中[4]。其仆曰[5]:“子惧,何不反也[6]?”曰:“惧,吾私也;死君,吾公也。吾闻君子不以私害公。”遂往死之。君子闻之曰:“好义哉!必济矣夫[7]!”

《诗》云:“深则厉,浅则揭[8]。”此之谓也。

【翻译】

楚白公作乱的时候,有一个叫庄之善的人,告别他的母亲,要去为楚君效死。他母亲说:“丢下母亲不管而去为国君牺牲性命,这样做对吗?”他答道:“我听说事奉国君的人,收入俸禄则献出自身。现在我用来奉养母亲的,是国君给的俸禄,请您允许我去为国君献身。”等到了朝廷,他紧张害怕得多次歪倒在车里。为他赶车的人对他说:“您既然害怕,为什么不回去呢?”他说:“害怕,是我的私事;为国君献身,是我的公事,我听说道德高尚的人不因私事而妨害公事。”于是赶去为国君拼命了。有识之士听到此事说:“庄之善真喜好道义啊!他一定成功了吧!”

《诗经》说:“深则厉,浅则揭。”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1]白公:名胜,春秋末期楚平王太子建之子,幼在吴,子西把他召还,让他作白公。后作乱,杀重臣子西、子期于朝廷,劫持楚惠王。历史上称为“白公之乱”。叶公子高率兵讨伐,白公败逃,自缢而死。难(nàn男去声):祸乱。

[2]内(nà纳):“纳”的古字,收进,接受。

[3]比:等到。

[4]废:跌倒。

[5]仆:驾车者。

[6]反:返。

[7]济:成功。

[8]“深则”二句:见《诗经·邶风·匏有苦叶》。厉:连衣而涉较深的水。揭(qì气):提起衣服涉较浅的水。二句意为:如遇水深则连衣而涉,如遇水浅则提衣涉之。这里借以说明为人当因时行义,顺时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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