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萧周张刘借援躁进喜事之人

元帝

【题解】

汉元帝刘奭(shì,前74—前33)于黄龙元年(前49)以皇太子身份继位。元帝好儒术,多才艺,而为人柔懦。他在位期间,优柔寡断而缺乏大略,面对逐渐显露的社会危机无所作为,宠信、放任宦官,导致朝政混乱。西汉由此逐渐走向衰落。

汉元帝对于西汉的衰亡负有多大的责任,历史上聚讼纷纭。王夫之在本篇中对这一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见解。他旗帜鲜明地指出“汉之亡,非元帝之咎也”。他认为,元帝虽柔弱而寡断,但对天下伤害不大。他宠信的石显等佞臣尽管大肆排斥异己,但其恶未曾波及民众,国家的元气没有被摧残。骄奢放纵的汉成帝、哀帝才应该对汉朝的衰亡负主要责任。尽管如此,元帝也并非毫无责任。在王夫之看来,元帝立成帝为太子,而又宠爱山阳王,试图更易国储,事虽不成,汉成帝和其母王皇后却深感“孤危”,只能引外戚王凤等为党援,这就为日后外戚专权埋下了祸根。

宣帝时重用文法官吏,而元帝“好儒术”,重用儒生为相。宣帝生前担忧元帝独崇儒术会带来祸患,预言“乱我国家者,必太子也”。王夫之认为,汉元帝时期有贡禹、匡衡等出身儒生的宰辅以儒学“雍容涵养”元帝,使其不至于骄奢淫逸,从而维持了基本平静的国内外态势,这一点是不容否定的。但元帝选取士人的标准过于单一,选拔上来的人才过于“柔惰”,缺乏“刚正之士”,这些人面对外戚篡权时,自然不可能挺身而出捍卫汉室。王夫之总结宣、元时期的用人得失,指出君主驾驭天下人才,不能轻易显示自己的好恶,必须慎重斟酌,平衡地任用各类人才;一味以好恶用人,就会造成物极必反的局面。

本篇中王夫之还对元帝时期易学家京房的“八宫世应”学说进行了批驳。王夫之指出,京房“以小智立一成之象数”,立典要以为方体,极力使内容屈从于形式,把天象人事割裂开来,生搬硬套地塞入一个固定的格式之中,这就必然圆凿方枘,与五行二仪之道和事物的实际的变化格格不入。而京房将其学说投射于政治,所提出的“考课之法”,同样是犯了削足适履的错误,完全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区、群体乃至个体的差异,妄图以一己之智来桎梏天下,实为“大乱之道”。王夫之提出:“法者,非一时、非一人、非一地者也。”纵观全书,王夫之始终反对任何“一刀切”的法令,强调因时变通的重要性。这些评论,既反映出王夫之深厚的易学素养,也彰显出其高超的辩证思维水平。

一 萧周张刘借援躁进喜事之人

朋党之兴,始于元帝之世,流风所染,千载不息,士得虚名获实祸,而国受其败,可哀也夫!萧望之、周堪、张猛、刘更生,固雅意欲为君子者也,其攻史高、弘恭、石显,以弼主于正,固君子之道也。夫君子者,岂徒由其道而遂以胜天下之邪哉?君子所秉以匡君而靖国者,蹇蹇之躬,可生可死,可贵可贱,可行非常之事,可定众论之归,而不倚人以为援。若夫进贤以卫主,而公其善于天下,则进之在己,而举错一归之君。且必待之身安交定之余,而不急试之危疑之日。然且避其名而弗居,以使贤士大夫感知遇于吾君,而勉思报礼。身已安,交已定,道已行,小人已远,则善士之进,自拔以其汇,而不肖者不敢饰说以干。于身为君子,于国为大臣,恃此道也。

【注释】

①周堪:字少卿。汉宣帝时任太子少傅,受宣帝遗命与乐陵侯史高、太子太傅萧望之共同辅政,拜为光禄大夫,领尚书事。元帝即位后,石显等人逐渐掌握实权,诬陷萧望之致其自杀后,元帝擢周堪为光禄勋,弘恭、石显等人于是对其愈发憎恨,屡次诬陷周堪及其弟子张猛之过。元帝于是左迁周堪为河东太守,三年后复拜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领尚书事。此时尚书任事五人皆为石显之党,大小事情皆由石显裁决。周堪身患喑疾,不能开口说话而卒。传见《汉书·儒林传》。张猛(?—前40):字子游,张骞之孙。汉元帝时任光禄大夫、太中大夫,曾出使匈奴。性刚直。奸宦石显专擅朝政,张猛与京房、陈咸、贾捐之等大臣上书弹劾,元帝不采纳。石显罗织罪名陷害上书者,张猛自杀。其事见于《汉书·张骞传》。刘更生:即刘向(前77—前6),字子政,更生是其本名。汉高祖弟楚元王刘交四世孙。祖籍沛丰邑(今江苏丰县),世居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西汉目录学家、文学家。汉元帝时因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免为庶人。成帝即位后召拜为中郎,迁光禄大夫,奉命领校秘书。刘向治《春秋穀梁传》,著有《别录》《新序》《说苑》《列女传》《战国策》等书。传见《汉书·楚元王传》。

②史高(?—前42):汉宣帝祖母史良娣的兄弟史恭的长子。以侍中入仕,因检举霍禹之功封乐陵侯。汉宣帝临终命他和萧望之、周堪为元帝辅政大臣,拜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史高辅政五年,后致仕回家。死后谥号安。其事散见于《汉书·霍光金日传》《汉书·萧望之传》等。弘恭:年少时因犯罪被处以腐刑,为中黄门,宣帝时为中书令,因明习法令,善为请奏,得信任。元帝即位后,与石显共同专权,陷害萧望之、张猛等人致死。其事见于《汉书·佞幸传》。石显:字君房,济南(今山东济南)人。年轻时遭受腐刑,后选为中尚书,之后又被提拔为仆射,汉元帝时开始与弘恭共同专权。期间结党营私,打击异己。汉成帝刘骜继位后失势,被人弹劾免官,死在回乡路上。传见《汉书·佞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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