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哦!我亲爱的家园,我的安乐窝,我的住所

我的故居……哦!我亲爱的家园

1

我认为,人生最大的幸运莫过于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我喜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伉俪情深,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也是一对称职的家长。

回首过去,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这一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智聪慧、刻苦勤奋,是否对社会做出了贡献,是否在事情的规划中“举足轻重”。查尔斯·狄更斯在《大卫·科波菲尔》中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有意思:

“你的哥哥是个大好人吗,皮果提?”我谨慎地问道。

“哦,他是个多么好的人啊!”皮果提喊着说。

如果针对你的朋友和老熟人,试问自己同样的问题,你会惊讶地发现你很少能给出与皮果提相同的回答。

按现代的观点来看,父亲也许不会受到人们的推崇,他生性懒散。那是个有固定收入的时代,不少人不必工作,收入也足以维持生活,因此无须为生计而操劳,社会也不指望他们做什么事。我想,假如真的要父亲工作,他也未必能干得出色。

父亲每天上午离开我们在托基(Torquay)的家去俱乐部,中午乘马车回家吃午饭,午后又去俱乐部。整个下午都打惠斯特牌,傍晚准时回家,换衣服用晚餐。在打板球的季节,他整日消磨在他担任会长的板球俱乐部里。他偶尔也会组织安排几场业余舞台剧演出。他交游甚广,乐于款待客人,家里每周举行一次大型晚宴。除此之外,他和我的母亲每周有两三个晚上还会外出赴宴。

直到后来我才意识到他是一个多么惹人喜爱的人。他去世后,家里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而在本地,无论是商人、马车夫,还是老职员,老人们一次又一次地过来说:“啊,我对米勒先生印象很深,我永远忘不了他。现如今像他这样的人可不多了。”

然而父亲并没有什么突出的特质,也没有特别的智慧。在我看来他有一颗质朴慈爱的心,很体贴同伴。他极富幽默感,能轻而易举地逗得人开怀大笑。他没有坏心眼,从不妒忌别人,出奇地慷慨大方,天性开朗温良。

母亲的性格则截然相反:她神秘莫测、引人注目,比父亲要倔强得多。她见解独到、腼腆害羞,我认为从根本上说,她是个生性抑郁的人。

家里的孩子和用人都对她死心塌地,她一开口,别人都会肃然听命,她完全有可能成为第一流的教育家。任何事情一经她的口,就会变得饶有趣味且意味深长。她讨厌谈话内容单调乏味,说话时总是从一个主题忽然跳到另一个主题,有时让人感到如堕五里雾中。正如父亲曾经对她说的那样,她完全缺乏幽默感。对于这样的罪名,她以委屈的语气辩解道:“这只是因为我觉得你的那些故事很乏味,弗雷德。”我的父亲为之放声大笑。

母亲大约比父亲小十岁。从十岁起,她就死心塌地地爱着他。那时候,父亲还是个放荡不羁的小伙子,往来于纽约和法国南部之间,母亲当时是个娴静、羞涩的小姑娘,坐在家中思念着他,在她的“小册子”中写几句小诗或随感,为他绣制钱包。顺便提一句,这只钱包后来一直被父亲随身携带。

真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式的爱情故事,但是其中也蕴含着深情厚谊。

我对我的父母很感兴趣,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而是因为他们完成了一项罕见的成就——一桩幸福美满的婚姻。迄今为止,我只见过四桩完全成功的婚姻。有没有什么成功的公式呢?我觉得应该没有。那四个例子的其中之一,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与一个比她年长十五岁的男人。他断言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她则回答说她知道得很清楚,并在大约三年前就已经决心要嫁给他。由于婆婆和岳母先后搬来与他们同住,他们的婚姻生活变得相当复杂——大多数伴侣足以因此被拆散。这位妻子是个沉着的人,性格非常坚韧。我觉得她身上有我母亲的影子,虽然她没有我母亲的才华和机智。他们有三个孩子,如今都长期在外。他们已经相伴了三十多年,仍然彼此深爱。另一个例子是一位年轻的男子与比他年长十五岁的女人——一个寡妇。她拒绝了很多年,最后还是接受了他,他们幸福地生活了三十五年,直至她离开人世。

我的母亲克拉拉·贝默的童年并不如意。她的父亲是阿盖尔高地(Argyll Highlanders)联队的一位军官,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受了致命伤,不久便离开了人世,撇下我年轻漂亮的外祖母和四个孩子。当时外祖母才二十七岁,只能依靠为数不多的抚恤金生活。正是困难时期,她的姐姐嫁给一位美国富翁做续弦。她写信给外祖母,主动提出收养一个孩子,愿意将之视如己出、抚养成人。

在一个整日忧愁度日、拼命地做针线活来维持生计和孩子教育的寡妇看来,这样的救助是无法拒绝的。在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中,她选择了女儿,因为她似乎觉得男孩子将来可以靠自己找到出路,女孩子却需要在安逸的生活环境中长大。也可能这只是母亲一厢情愿的想法,其实是外祖母更喜欢男孩子。母亲离开泽西(Jersey)后,来到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陌生家庭。我想正是那种怨恨,那种深感被遗弃的心灵创伤,给她的人生观蒙上了灰暗的色调,使她缺乏自信,怀疑别人的爱。她的姨妈和蔼宽容,富有幽默感,却不会体察孩子的情感。可以说母亲享受到了一个舒适的家庭所能提供的一切,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唯一失去而又无法弥补的,是在自己的家里、与亲兄弟们在一起逍遥自在的生活。我经常在报上的读者来信栏中看到那些焦虑的父母的提问,想知道是否应该让孩子住到别人家里去,因为他们“能为她提供我们提供不了的优越条件,比如良好的教育”。我总是渴望大声疾呼:“别让孩子走!”她自己的家、亲人、爱和归属带来的安全感,没有这些,即使接受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又算得了什么?

我的母亲在这个新的环境中感到非常痛苦,每晚都是哭着入睡的。她面色苍白,日渐消瘦,终于一病不起。姨婆请来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大夫,大夫跟这个小女孩交谈之后,便对姨婆说:“这孩子很想家。”姨婆大吃一惊。“哦,不,”她说,“这不可能。克拉拉是个安静的乖孩子,从不调皮,她生活得很快乐。”大夫坐到小女孩跟前,又跟她聊了起来。“你有兄弟吗?有几个?都叫什么名字?”不一会儿,她就失声痛哭起来,吐露出内心的忧郁。

尽管道出了苦闷的原因,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了下来,但那种“不被需要”的悲凉感却一直留在她的心底,我认为这种对外祖母的不满至死未消。她渐渐地喜欢上了她的“美国姨父”,他也喜欢文静的小克拉拉。当时他已患病,小克拉拉经常给他读一本名叫《金河之王》(The King of the Golden River)的书,她非常喜欢书中的故事。不过,生活中真正使她感到慰藉的是姨父前妻的儿子弗雷德·米勒的定期来访,她称他为“弗雷德表哥”,那时他已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对自己的“表妹”格外亲厚。她大约十一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对他的继母说:“克拉拉有一双多么可爱的眼睛啊!”

一向认为自己相貌平平的克拉拉,听了这话以后郑重地跑上楼去,在姨妈的大梳妆镜前端详自己的模样。或许自己的眼睛真的很好看……她高兴得不能自已。从此以后,她的心就无可挽回地许给了弗雷德。

在美国,一位老世交对这个风流的年轻人说:“弗雷迪,总有一天你会娶你那个英国小表妹的。”

他很惊讶地答道:“克拉拉?她还只是个孩子呢。”

然而他对这个可爱的崇拜者总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一直保存着她写给他的那些充满稚气的书信和小诗。尽管他过去曾跟纽约的许多名媛和才女有过轻浮的罗曼史(其中包括詹妮·杰罗姆,即后来的伦道夫·丘吉尔勋爵夫人),但最后终于回到家乡,向安静的小表妹求婚了。

母亲以她典型的风格表示了坚定的拒绝。

“为什么呢?”有一次我问她。

“因为我又矮又胖。”她答道。

这是一个特别的回答,然而对她而言却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

我的父亲不甘被拒,他再次求婚。而这一次母亲克服了她的忧虑,相当踌躇地同意嫁给他,尽管仍满怀他会“对她失望”的忧虑。

就这样,两人结婚了。我一直珍藏着一幅母亲身着结婚礼服的肖像画,从画上可以看到,一头乌发下她那张严肃得可爱的脸庞和一对浅褐色的大眼睛。

在我的姐姐出生之前,我们举家搬到了托基,住进一幢陈设齐全的别墅。在当时,托基是上流社会的冬季疗养胜地,就像后来的里维埃拉(Riviera)一样出名。父亲迷上了这个地方,他喜欢大海。他的朋友中有几位是本地人,其余都是来过冬避寒的美国人。我的姐姐玛吉就诞生在托基,她出生后不久,父亲和母亲就到美国去了,打算在那里长住下来。父亲的外祖父和外祖母当时还健在,自从他的生母在佛罗里达去世后,他就住在新英格兰僻静的乡下,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成人。他很依恋两位老人,两位老人也渴望见到孙媳和小曾孙女。我的哥哥就出生在美国。后来,父亲决定回英国。可刚一到英国,生意上的麻烦事就又把他召回纽约。他建议母亲在托基租一套带家具的公寓,先住下来再说。

于是我的母亲和她的姨妈(也就是父亲的继母,我称她为姨婆),就在托基找寻带家具的房子。母亲回来时以胜利者的口吻宣布:“弗雷德,我买下了一幢房子!”

我的父亲听说后,几乎向后栽倒,他仍期望在美国定居。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问。

“因为我喜欢那幢房子。”母亲解释道。

她看过大约三十五幢房子,只发现了这么一幢令她喜爱的,而这幢房子仅供出售——房主不想出租。母亲拥有姨父留给她的两千英镑,她向受托保管这笔钱的姨婆提出请求,于是她们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幢房子。

“可我们只在这儿待一年,”父亲嘟囔道,“最多一年。”

我的母亲,我们一直认为她有先见之明,她回答说他们随时可以再把房子转卖掉。也许她已经模糊地预见到,她的全家将在这幢房子中生活很多年。

“一走进这幢房子,我就爱上了它。”她强调,“这里有绝佳的宁静气氛。”

这幢房子原先的拥有者是布朗一家,都是基督教教友会的教徒。布朗太太全家不得不离开生活了那么多年的宅子,当我母亲支吾着安慰她时,那位老妇人温和地说:“想及汝与汝子女将安居于此,我便以之为乐,我亲爱的。”

正如我母亲说的,就像是祈福。

我真的相信这幢房子是被赐福过的。这是一幢十分普通的别墅,远离托基的时尚区域,诸如沃拜瑞(Warberrys)和林柯穆(Lincombes),地处市区的另一端,在老城区托莫亨(Tor Mohum)。当时房子前面的道路几乎直通富饶的德文郡郊野。这幢房子的名字叫阿什菲尔德,我的一生,虽时断时续,但几乎一直住在那里。

父亲后来终究没有在美国安家。他非常喜欢托基,决定在这儿安顿下来。他安下心来到俱乐部打惠斯特牌,交朋友。母亲本来不喜欢住在海边,讨厌参加各种社交聚会,也不会玩牌。可是她在阿什菲尔德却过得很称心,举办大型晚宴,参加社交活动,甚至于当某天晚上没有活动待在家里时,她会急不可耐地向父亲打听本地的戏剧和当天俱乐部里的所见所闻。

“没什么特别的。”父亲乐呵呵地答道。

“可是,弗雷德,一定有谁说了什么有趣的事吧?”

父亲开始搜肠刮肚,却一无所获。他说M先生仍然吝啬得不肯买一份晨报,而要到俱乐部来看报,还坚持要将看到的新闻讲给其他的会员们。“我说,你们都看到西北边境发生的事了吧……”云云。每个人都对此极其反感,因为M先生是会员中最富有的人之一。

我的母亲早就听过这些了,自然并不满意。父亲则恢复了闲适满足的状态,斜靠在他的扶手椅上,把双腿伸近炉火,轻轻地挠着头(这是一种被禁止的消遣)。

“你在想什么,弗雷德?”母亲发问了。

“什么都没想。”父亲实话实说地答道。

“你不可能什么都没想吧。”

这种说法令母亲陷入困惑。对她而言这是不可思议的,她自己的思维总是敏捷如飞燕,非但不会什么都没想,往往还是同时想着三件事情。

很多年以后我才认识到,母亲的看法总是与事实有着些许差异。她眼中的世界,色彩要强烈得多,人们的好与坏都被放大。或许是因为她在孩提时代过于平静、拘谨,感情都深埋于心底,这使她倾向于用戏剧性的眼光看待世界,有时甚至接近于一出正剧。她颇具创造性的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使她所看到的事物从不会单调、平凡。她拥有灵光乍现的直觉,总能出其不意地看透人们心中所想。我哥哥在军中服役时,曾陷入财政危机却不想让父母知道。某天晚上,母亲看到他愁眉苦脸地坐着。“怎么了,蒙蒂?”她说,“你借高利贷了。你是不是靠你祖父的遗嘱举债了?你不该这么做。你最好先去跟你父亲说说。”这令蒙蒂十分震惊。

她的这种才能总是令家人们惊讶不已。我姐姐曾经说过:“如果我有什么不想让母亲知道的事情,只要和她共处一室,我甚至不敢去想那件事。”

2

一个人很难知道自己最初的记忆是什么。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三岁的生日,就在那天,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当时,全家人聚在院子里喝茶,所在的位置就是后来在两棵树间挂了一个吊床的地方。

院子里摆着一张茶桌,上面放着许多点心,中间是我的生日蛋糕,上面覆盖着一层糖霜,中间插着蜡烛,一共三根。忽然,一件令人振奋的事件发生了——一只红色的小蜘蛛从洁白的桌布上爬了过去。那只蜘蛛小得难以察觉。我的母亲说:“这是幸运的蜘蛛,阿加莎,吉祥的蜘蛛来庆贺你的生日了……”那之后发生的事情在记忆中淡薄了,我只隐约地记得哥哥为多得几块奶油巧克力小蛋糕而吵闹不休,回忆支离破碎。

童年世界是那样美好、安宁而又激动人心。最使我着迷的要算庭院了。年复一年,院子对我来说越来越重要。我熟悉院中的一草一木。每棵树都有特殊的意义。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我就把院子划分为三个截然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菜园,它的外围是毗邻公路的高墙。这片菜园除了可以供给我享用不尽的覆盆子和青苹果之外,激不起我更多的兴致。它就是个菜园而已,没有其他令我着迷之处。

接着就是庭院本身:一直延伸至小山坡下面的草坪,其中点缀着一些有趣的树木。有圣栎、雪松、惠灵顿树(非常高)和两棵不知什么原因分别与我的哥哥和姐姐对应起来的冷杉。蒙蒂的那棵可以攀爬(更确切地说是可以小心翼翼地爬到三根大树杈以上)。玛吉的那棵,如果探寻其间,可以找到一个座位——一段诱人的弯曲树干,可以坐在那里瞭望外面的世界而不被发现。还有我所称的松脂树,会流出气味强烈的黏黏的树脂,我会把它当作“珍贵的香膏”,小心地收集在树叶中。最后是鹤立鸡群的山毛榉——庭院里最高的树,会落下讨人喜欢的坚果,让我吃得津津有味。其实还有一棵紫叶山毛榉,但不知为何,在我的树木王国,它是微不足道的。

第三部分是小树林。时至今日,在我的想象中,它似乎还是大得像新森林。林中生长的大多是白杨树,其中蜿蜒着一条小径。它能使人联想到真正的大森林,阴森神秘,恐怖,广阔得漫无边际,让人有隐秘的快感。

顺着林中小径走可以到达网球场和门球场,就在饭厅窗户外面的高坡上。来到这里,树林的魔力就消失了,你会感到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绿茵场上的姑娘们一手将裙摆撩起,一手挥动着门球杆,或者头戴硬草帽,打着网球。

每当“院中游戏”玩得尽兴之后,我就会回到幼儿室,奶妈总在那里,从不例外。屋子里陈设总是一成不变。也许是因为她上了年纪又身患风湿病,我并不很依赖她,更多情况下只是在她周围自己玩游戏。这些游戏都是我自创的,从开始记事的时候起,我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玩伴。对于最早的一批玩伴,我只记得他们是猫咪一家,但不记得他们谁是谁,也并不记得我自己是否也是其中的一员。不过我还记得他们的名字:克洛弗,布莱基,另外还有三个,他们的母亲是班森太太。

奶妈很聪明,从不和我谈及他们,也不在我在她脚边低声讲话时插嘴。或许她很庆幸我能那么自在地自娱自乐。

然而有一天,当我从花园回来,上楼去用茶之际,一个可怕的打击来了。我听到女佣苏珊说:“她好像不太在乎玩具,是吗?她玩什么呢?”

然后是奶妈的回答声:“哦,她假装自己是一只猫咪,在和其他猫咪一起玩。”

一个孩子心中为什么会先天存在有如此强烈的保守秘密的欲望?得悉有人知道猫咪一家的事——即便是奶妈——也令我心烦意乱。从那天起,我要求自己再也不能在玩游戏的时候低声细语。猫咪一家就是我的猫咪一家,别人不必知道。

我当然也有玩具,事实上,由于在家里倍受宠爱,我有各式各样的玩具,不过大多数已经记不得了。只隐约记得有一盒色彩斑斓的珠子,我把它们串起来做成项链。我还记得我的一个无聊的表姐——已经成年,坚持逗我说我的那些蓝珠子是绿的,绿珠子是蓝的。我的感觉和当年的欧几里得一样:“而这是荒谬的。”但是出于礼貌我没有反驳她,她的这个玩笑就完全失败了。

记得我有一些娃娃:菲比,我不太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莎琳德,又叫罗西,她有一头长长的金发,让我非常羡慕,但我很少跟她玩。我喜欢猫咪一家:班森太太相当穷困,让人同情。孩子的父亲班森船长,撇下一家人出海去了,难怪家里一贫如洗,猫咪一家的故事大概也就是如此结局。不过,我的脑子里还隐约有另一个更美好的结局,班森船长没有死,就在一家人陷入绝境的时候,他满载财富而归。

从猫咪一家我又想到了格林太太。格林太太养了很多孩子,最惹人爱的是小狮狗、小松鼠和小树,他们跟随我在院子里探险。他们一半像人,一半像狗,是介于人狗之间的一种难以定性的种群。

像所有教养良好的孩子一样,我每天都要“散一次步”。我特别讨厌散步,尤其是必须扣好靴子——那是必要的出门动作。我会落在后面,拖沓着脚步,唯一可以让我挨过这段时间的是奶妈的故事。她有六个经典故事,都是围绕她生活过的几个家庭和那些性格各异的孩子的。现在我一个也不记得了,只知道其中一个和印度的老虎有关,有一个是关于猴子的,还有一个关于蛇。都是令人兴奋的故事,我可以选择要听哪一个,奶妈总是不厌其烦地反复给我讲。

有时候,作为一种很高的待遇,我会被允许取下奶妈那顶带有雪白褶边的帽子。这时的她就好像恢复到了私人生活中,而不再处于履行职责的状态。然后我会万分小心地将一条宽大的蓝色缎带扎在她的头上——难度巨大,我得屏住呼吸,因为打蝴蝶结对一个四岁的孩子而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完成后我会倒退几步,陶醉地大叫:“哦,奶妈,你真美!”

她会微笑着用温和的声音说:“是吗,亲爱的?”

用过茶后,她便给我换上浆过的细棉布衣服,让我下楼到客厅里跟母亲一块儿玩。

如果说奶妈的故事的吸引力在于它们始终如一,以至于奶妈在我的生命中就代表了稳固,那么母亲的吸引力就在于她讲的故事总是丰富多彩,我们玩的游戏也变化多样,从未重复过。记得有一个关于一只叫“亮眼睛”的老鼠的故事,“亮眼睛”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奇遇。可是有一天,母亲宣布“亮眼睛”的故事讲完了,我感到怅然若失,几乎要哭起来。于是我的母亲忙说道:“我再给你讲一个‘奇怪的蜡烛’的故事。”那个“奇怪的蜡烛”的故事讲了两段,我想那是一个侦探故事。但是很不巧,那时家里来了几位客人住了些日子,我们的游戏和故事被迫中断。客人走后,我向母亲询问故事的结局。先前,那故事讲到那个坏人慢慢地将毒药搓进蜡烛里面,正是最紧张的时候。而我母亲表情茫然,显然已将故事情节忘得一干二净。这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因此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另一个令人愉快的游戏叫“屋子”,我们要把家里所有的毛巾都收集起来,铺搭在桌子和椅子上,建成我们的屋子。离开这一区域我们就要四肢着地。

我对哥哥和姐姐的记忆不深,大概是因为他们都住校。哥哥就读于哈罗公学(Harrow),姐姐在布赖顿(Brighton)的劳伦斯女校(Miss Lawrences' School),这所学校后来更名为罗丁女校(Roedean)。人们都说母亲很前卫,竟然把女儿送进了寄宿学校。父亲开明大度,认可了这种标新立异的做法。母亲则乐于做各种各样的尝试。

那些新的尝试大多是宗教方面的,我觉得她生来就有一种神秘主义的倾向。她有祷告和冥想的才能,可是她的满腔热情和虔诚之心很难找到一种合适的崇拜方式。我的父亲因此受了不少折腾,被她带着去了一所又一所教堂与神殿。

母亲的信仰曾几次改弦易辙,都发生在我出生以前。她差点儿被罗马天主教吸收,却又转而改入唯一神教派(这就是哥哥未曾受过洗礼的原因)。后来她又成为一名初级通神论者,可是在听了贝赞特太太的讲座后又对其产生反感。在对拜火教有过一段短暂却热情的投入后,她回归了英国国教,这使我父亲颇感欣慰,尽管她仍怀有对“激进”教派的偏爱。她的床边有一幅圣法兰西斯的画像,她夜以继日地阅读《效法基督》。我的床边也总是放着这本书。

我的父亲是单纯、虔诚的基督徒,每天晚上都做祷告,礼拜天去教堂。他的信仰是平淡的,而不是深入内心的——不过他也不介意我的母亲常在她的信仰中增添一些花样。正如我说过的,他是一个随和的人。

我想父亲很欣慰于母亲皈依了英国国教,这样我降生的时候就可以在教区的教堂里受洗礼了。我随祖母得名玛丽,又随母亲得名克拉丽莎。阿加莎这个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礼的路上,母亲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说这名字很好听。

我自己的宗教观念主要承袭自奶妈,她是个只读《圣经》的基督徒。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读《圣经》。我认为守安息日头等重要,忙于尘世间琐事是对万能的上帝最大的不敬。我确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对此感到沾沾自喜。我拒绝在礼拜天做游戏、唱歌、弹钢琴,并且非常担心父亲的灵魂最后不能得到拯救,因为他礼拜天下午竟兴致勃勃地打板球,还取笑牧师,有一次甚至还取笑主教。

我的母亲曾一度热衷于对儿女们的教育,可是后来走向另一个极端——孩子不满八岁不能读书,这样对他的眼睛比较好,对他的大脑也比较好。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她所希望的那样。每当别人给我读了一个我喜爱的故事后,我就会要来那本书研究。一开始我看不懂书中的内容,但渐渐地就弄懂了。每当跟奶妈外出时,我总是缠着她问商店的门牌或招贴板上写的是什么字。结果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可以毫不费力地读一本名叫《爱的天使》(The Angel of Love)的书了,继而给奶妈大声朗读起来。

“太太,”奶妈第二天歉疚地告诉母亲,“恐怕阿加莎小姐已经会看书了。”

母亲异常苦恼,但这已是事实。还不到五岁,书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从那以后,每逢圣诞节和生日,我要的礼物都是书。

父亲认为,既然我能看书了,就最好开始学写字。这倒不是一件那么令人愉快的事情,至今还能在抽屉里找到笔画歪歪斜斜,或是写满凌乱的B和R的破练习本。因为读书时我只注意整个词而没注意到单个的字母,因此区别B和R成了一大困难。

后来,父亲又说我最好也开始学点算术。就这样,每天早饭后,我会伏在餐室的窗台上做算术题。比起那些难以驾驭的字母来,数字要有趣得多。

对我的进步,父亲颇感振奋和自豪。我升了一级,可以做一本褐色的《习题集》了。我非常喜欢这本小集子,尽管内容不过是加减法,但它趣味无穷,很有吸引力。“约翰有五个苹果,乔治有六个,如果约翰拿走了两个乔治的苹果,乔治那天最终有几个苹果?”云云。如今想到这个问题,我很想这么回答:“这取决于乔治有多喜爱苹果。”不过当时我写下了四个,觉得自己解决了一个大难题似的,还自告奋勇地加上一笔:“约翰有七个。”我喜好算术,母亲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认的那样,她讨厌数学,家里的来往账目总是让她手足无措,一概由父亲包揽。

童年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动不已的事情是:有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金丝雀。它叫戈尔迪,非常温顺,在幼儿室里蹦来蹦去。它有时站在奶妈的帽子上,只要我一招呼,就马上飞过来落在我的手指上。它不仅是伴我嬉戏的小鸟,还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开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迪基(小鸟)和迪基女士。他们骑着战马遍游了全国(实际上是我们的庭院),历尽千难万险,数次从强盗的手下死里逃生。

有一天,发生了一场大灾难:戈尔迪不见了。窗户开着,笼子没有锁,看来多半是飞走了。我仍然记得那漫长得可怕的一天,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总没个完,我哭了又哭也没个完。笼子被移到窗外,在里面的木条上放了一块糖。母亲和我走遍了庭院,呼喊着“迪基,迪基,迪基”。一个女佣兴高采烈地说道:“它可能被猫抓到了,很有可能是这样。”这让我立刻又泪如泉涌,我母亲威吓说要立即辞退她。

当我被送到床上躺下时,仍然止不住抽泣着握着母亲的手。此时一声欢快的叽喳声传来,迪基少爷从窗帘杆的顶端一跃而下,在幼儿室里飞了一圈,然后飞回了笼子。哦,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喜悦啊!整整一天——漫长而痛苦的一天——迪基一直在窗帘杆上!

我的母亲立刻抓住这个机会,以那个时代的方式开导我。

“瞧,”她说,“你多傻呀,浪费时间哭了那么久。还没有确定的一件事情,就绝不要为它哭。”

我向她保证我再也不会了。

除了迪基的归来带来的愉悦,我还得到了别的。我意识到发生问题时母亲的爱和理解所带来的力量。在黑暗的痛苦深渊中,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就会得到安慰。她的安抚有着奇妙的吸引力和治愈的功效。生病的时候没有人能像她那样,给予你属于她的力量与生气。

3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占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奶妈,幼儿室是只属于我们俩的天地。

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房间里的壁纸——淡紫色的鸢尾花爬满四壁,构成一幅漫无边界的彩图。夜里,我常常躺在床上,借着壁炉的火光或奶妈桌上那盏黯淡的油灯望着墙壁,图案显得格外动人。是的,我一生都热爱淡紫色。

奶妈坐在桌子旁缝衣服或修改衣服。在我的床铺四周围着一道屏风,我本应乖乖入睡,可我通常是醒着的,看着那一朵朵鸢尾花,试图弄明白它们是怎样交织在一起的,或者构思猫咪一家的历险故事。九点半,女仆苏珊送来奶妈的晚餐盘。苏珊是个大块头女孩,冒失又笨拙,经常撞翻东西。她会和奶妈低声细语。等她走了,奶妈就会过来,朝屏风后面看看。

“就知道你还不想睡,我猜你想尝尝吧?”

“哦,请让我尝尝,奶妈。”

于是,一小块美味多汁的牛排被放进我的口中。我实在很难相信奶妈每天晚上都吃牛排当作晚餐,可是在我的记忆中,总是牛排。

家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我们的厨师简,她像高高在上的女皇一样从容地管理着厨房。她从十九岁起就跟着母亲,当时还是一位窈窕的姑娘。她由厨房里的女仆升为厨师,一直跟了我们四十年,离开我们家的时候体重至少也有二百一十磅了。在此期间,她从未表露过她的情感。然而,她的弟弟再三催促,要她去管理他在康沃尔的房子。临别时,泪水从她的脸颊上无声地滑落。她只带走了一个箱子——可能就是她来的时候带来的那只。那么多年里,她没有为自己积存一点财产。以今天的标准来看,她是一个很出色的厨子,不过我母亲偶尔会抱怨她缺乏想象力。

“哎哟,今晚我们吃什么布丁呀?简,给个建议吧。”

“很不错的石头布丁好吗,夫人?”

简给予的建议总是石头布丁。不知为什么我母亲对这个建议毫无兴趣,她说我们不吃那个,吃点别的吧。至今我仍不知道石头布丁是什么样子——母亲也不知道,她只是觉得这个东西听上去很乏味。

在我的记忆里,简的块头一开始就很大——她是我生平见过的最胖的女人。她有着稳重的面孔,头发中分,漂亮的黑发自然地卷成波浪,在颈后挽成一个髻。她的下巴没有一刻不在有节奏地动着,因为她总是在吃东西。一小块糕点,一块刚出炉的烤饼或者岩皮饼,就像一头温和的大母牛,在不停地反刍。

厨房里的食物总是很丰盛。吃过丰富的早餐后,十一点左右又有可可,一盘刚烤制的岩皮饼和小甜面包,或者是热乎乎的果酱馅饼。我们用过午餐之后,用人们开始用餐。按照家规,钟敲三点以前,厨房是不许旁人进去的禁地。母亲教导我,在用人的午餐时间内绝不能随便闯进厨房。“他们有自己的习惯,不要打扰他们。”

如果偶然有意料之外的事件发生,例如取消宴客,必须立即通知厨房,我母亲会为打扰了他们而道歉。并且,按照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她进去时仆人们正坐在桌边进餐,他们不必站起来。

仆人们要干的工作多得令人难以置信。简要为七到八个人做五道菜的正餐,这是每天例行的工作。每逢十二人以上的大型宴会,每道菜还要提供两种选择,两种汤或两种鱼,等等。女仆要擦洗大约四十个银质相框和厕所里的银质用具;把“坐浴浴盆”端进屋,再端出去倒掉(我家有一个浴室,但是母亲很讨厌在别人用过的浴室里洗澡);每天四次,把热水送进卧室;冬天要到卧室生火;每天下午还要做缝补床单之类的针线活。客厅女佣除了要在餐桌旁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外,还要清洗不计其数的银器,并在混凝纸质的盆子里小心翼翼地洗玻璃杯。

尽管工作如此繁重,但我觉得这些仆人还是很愉快的,主要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受到赏识——被视为专业人士,做的是专业人士的工作。于是,他们就拥有了那种神秘的东西:威望。他们对店员一类的工作总是不屑一顾。

如果我还是个孩子的话,我最怀念的大概莫过于如今已没有的这些仆人了。对一个孩子而言,他们是日常生活中最多彩多姿的一部分。奶妈奉献的是老生常谈,仆人们展现的是戏剧性、娱乐性,以及各种不确定但很有趣的知识。他们非但不是仆从,很多时候反而像是暴君。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地位”,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但他们也知道自己的地位并不意味着从属,而是意味着尊严,属于专业人士的尊严。十九世纪的用人们都具有超高的技艺,客厅女仆必须身材高大,看上去聪明机敏,受过良好的训练,能以正常的音调小声说:“白葡萄酒还是雪莉酒?”她们就像贴身男仆一般出色。

我很怀疑如今是否还有真正意义上的仆人。可能还有一些七八十岁、踉踉跄跄的吧。剩下的就只有朝至夜归的女佣,“迫于无奈”才干的家庭帮佣,管理员,以及那些既想赚取一点额外收入以满足生活高压的需要,又想为自己和孩子留有更多时间的迷人少妇。由于不是专业人士,他们只好走这条最漫长艰苦的道路。他们都是和蔼可亲的业余从业者,有时候会成为朋友,却极少能赢得我们对家里的仆人们所怀有的那种敬畏。

拥有仆人在那时并不是什么奢侈的事情,不是只有富翁才雇仆人。唯一的区别在于富翁雇的仆人更多,他们有男管家、男仆、女仆、客厅女佣、助理女佣和厨房女佣,等等。若你顺着财富的阶梯每况愈下,最终就会落得只剩“一个女孩”,就像巴里·佩恩(Barry Pain)那些令人愉悦的书,例如《伊莱扎》(Eliza)和《伊莱扎的丈夫》(Eliza's Husband)里面所描述的那样。

对我来说,家中的用人比起我母亲的友人和远方的亲戚来要可亲得多。我只要一闭上双眼,就能看到简的形象。在我们家的厨房里,她威风凛凛地走来走去:宽厚的胸脯,肥大的臀部,腰间紧束着一根浆过的束带。肥胖的形体似乎并未给她招来烦恼,她的双脚、双膝和脚踝从未感到过不适,即使有高血压,她也根本感觉不到。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未得过病。她像个运动员。即便她有感情,也从不表露出来,她绝不浪费感情在表达爱意或愤怒上。只有在忙于准备大型宴会的那些日子里,她那超强的镇定中才会显露出我所谓的“微波泛起”——脸颊泛红,双唇紧闭,眉毛微颦。在那些日子里,我会被坚决地拒于厨房之外。“阿加莎小姐,我今天可没时间,我手上的活儿很多。我给你一把葡萄干,然后你得马上到庭院里去,别再来烦我。”我马上就离开了,简的话总是对我很有威慑力。

简的主要特点是沉默和超然。我们知道她有个弟弟,除此之外对她的家庭所知甚少,她从来没提过。她来自康沃尔,大家都称她为“罗太太”,可这只是个敬称。和所有其他好仆人一样,她知道自己的地位。那是一种支配的地位,她让每个在这个家里工作的人都明白,是她在掌管一切。

简一定很骄傲于自己做得一手好菜,不过她从没炫耀或得意过。宴会次日的早上接受众人的称赞时,她也从未显示出过一丝自满。不过我认为,父亲跑到厨房向她表示祝贺时,她肯定是很高兴的。

接下来是芭克,我们的女仆之一,她为我展现了人生的另一番景象。芭克的父亲是一名非常严格的普里茅斯兄弟会会员。而芭克很清楚自己的罪行,以及在有些事情上无疑违背了教义。“毫无疑问,我的灵魂将受到惩罚,永世不得翻身,”她有些快意地说,“我不知道父亲知道了会怎么说,星期天我到英国国教教堂做礼拜了,而且我还很乐于此道。我喜欢上个礼拜天牧师的布道,我也喜欢那些赞美歌。”

有一天,我母亲听到一个来我们家做客的小女孩很轻蔑地对客厅女佣说:“哦!你只不过是个用人!”此话当即受到训斥。

“再也别让我听到你这么对仆人说话,对待仆人必须尽可能地礼貌。他们做的是技巧纯熟的工作,如果没有接受长期的训练,肯定做不到。而且你得记住,他们是不能还嘴的。对于那些因所处地位的关系而无权对你无礼的人,你必须永远以礼相待。如果你不礼貌,他们就会鄙视你,这合情合理,因为你表现得不像一位淑女。”

“要像一位淑女”,这句话在那个年代被反复地叮咛,其中包含一些古怪的条款:

刚才已经说了,要对处于依从地位的人以礼相待,再接下来就是:出于小姐的矜持,总要在餐盘里剩一点残肴。“口中满满的时候不可以喝东西。”“记住,除非是给商人寄票据,否则绝不能在信上贴两张半便士的邮票。”当然,还有“坐火车旅行时要穿干净的内衣,因为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

下午茶时间厨房里经常有社交聚会。简有数不清的朋友,有一两个几乎每天都来。一盘盘热乎乎的岩皮饼被端出来。后来我再也没尝到过像简烤得那么好吃的岩皮饼,很脆,平平的,撒满葡萄干,趁热吃真是一大享受。简以温和与耐心成就了她纪律严明的形象。如果某个人起身离座,一个声音就会响起:“我还没吃完呢,弗洛伦丝。”弗洛伦丝会很窘迫地坐回去,低声说:“请原谅,罗太太。”

资深的厨子都被称为“太太”,而女仆和客厅女佣总要被冠以“合适的”名字,例如简、玛丽、伊迪丝,等等。维奥莱特、穆瑞尔、罗莎琳德等则被认为是不合适的名字,那些女孩会被坚决地告知:“你在这里工作的时候得叫‘玛丽’。”对于有足够资历的客厅女佣往往以姓氏相称。我总觉得客厅女佣具有些许男性气息,像是某种“未学成的男管家”,她们服侍先生们,对酒也很在行。

“幼儿室”和“厨房”之间的摩擦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过,奶妈一方面会维护她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和气的人,年轻女仆都尊敬她、向她请教。

亲爱的奶妈,我在德文郡的家里挂着一幅她的肖像。我们全家人的画像也都出自这幅画的作者手笔,他是当时一个很出名的画家:N.H.J.贝尔德。我母亲对贝尔德先生的画颇有微词。“他把每个人都画得脏兮兮的,”她抱怨说,“你们看上去全都像是几个礼拜没洗过脸似的。”

她说的多少有些道理。画中我哥哥脸部的肤色间掺杂了浓重的蓝色和绿色的阴影,像是不肯使用水和肥皂洗脸的结果。而我十六岁时的画像上暗示我会长出小胡子,我可从来没有这样的缺陷。不过我父亲的画像又粉又白又亮,倒活像是香皂的广告。我怀疑这位画家并不喜欢这种画法,可是我母亲用她绝对的人格力量击溃了可怜的贝尔德先生。我哥哥和姐姐的画像根本不像本人,我父亲却在画中栩栩如生,只是作为一幅肖像画并没有什么特色。

我确信奶妈的画像是贝尔德先生的一幅爱心力作:她的褶边帽和围裙透明的麻纱都很可爱,睿智而布满皱纹的脸庞轮廓完美,双眼深陷,不禁让人联想起某些佛兰德大师(Flemish Old Master)的作品。

我不知道奶妈刚来我家时有多大年纪,也不明白母亲为何选中这样一位老妪。不过母亲总是说:“自从奶妈来到这里,我就再也没有为你操过心,因为我把你托付给了一个可靠的人。”奶妈不知照看过多少孩子——我是最后一个。

到了人口普查的时候,我父亲自然得把家里每一个人的姓名和年龄登记上去。

“这可真难办,”他可怜巴巴地说,“仆人们不喜欢你去问她们的年龄。还有奶妈该怎么办?”

于是奶妈被召唤过来,站在父亲面前。她的双手交叠在雪白的围裙上,以温和老练的目光探询地注视着父亲。

“所以你看,”父亲在简单地介绍了人口普查是怎么回事之后,解释道,“我不得不填上每个人的年龄。呃……我该怎么填你的呢?”

“您喜欢怎么填都可以,先生。”奶妈客客气气地答道。

“是啊,可是……呃……我得搞清楚。”

“您觉得怎么填好就怎么填吧,先生。”奶妈毫不慌乱。

照父亲估计,奶妈至少有七十五岁了,他紧张地试了试运气。

“呃……呃……五十九?差不多吧?”

一丝痛苦的表情掠过奶妈布满皱纹的脸。

“我看起来真的有那么老吗,先生?”奶妈忧郁地问道。

“不,不!那我……到底该怎么写呀?”

奶妈又恢复了她的策略。

“您觉得怎么写合适就怎么写吧,先生。”她庄严地说。

于是父亲就写上了六十四岁。

奶妈的态度如今还有追随者。二战期间,我的丈夫马克斯在同波兰和南斯拉夫的飞行员打交道的时候,遭遇了同样的反应。

“年龄?”那个飞行员和气地摆了摆手,“随你喜欢就怎么写。二十,三十,四十……这都无关紧要。”

“那你的出生地呢?”

“随你便,克拉科,华沙,贝尔格莱德,萨格勒布,随你喜欢就怎么写。”

这些人对于细枝末节的不屑由此可见一斑。

阿拉伯人也如出一辙。

“你父亲还好吧?”

“哦,是的,不过他很老了。”

“有多老?”

“哦,非常老。九十,九十五了吧?”

结果被证实他父亲还不到五十岁。

但这就是人们对生命的看法。当你年幼的时候,你就是年幼的;当你充满活力,你就是个“很强健的人”;当你的活力开始衰竭,你就是老了。如果你“老了”,那有多老都无关紧要了。

五岁生日那天,我得到了一只小狗。这真使我喜出望外,兴奋得手舞足蹈,高兴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认为人们常说的“吃惊得说不出话来”是完全可能发生的状况。而我当时就是那种状态:兴奋得连句谢谢都不会说了。我甚至没敢看一眼那只漂亮的小狗,就躲开了。我需要立即躲起来静一下,独自消化这让我难以置信的幸福(在我的一生中,我常常这样做。人为什么会那么傻呢),记得当时我一下子钻进了卫生间,这是一个能让人静思的好地方,谁也不会跟着你进去。在那个时代,卫生间干净、舒适,几乎可以住人。我放下了沉重的红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视着挂在墙上的托基地图,一心一意地确认这突如其来的幸福。

“我有一只狗了,一只狗,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只约克夏,我的狗,归我所有!”

后来母亲告诉我,父亲对我收到礼物时的态度很失望。

“我以为那孩子会喜欢它,”他说,“可她看起来根本无动于衷。”

而我母亲总是那么善解人意,说我还需要一点时间。“她还无法完全接受这个事实。”

与此同时,那只才四个月大的约克夏小狗闷闷不乐地溜达着,跑到院子里,投靠了我们家的园丁,一个叫戴维的脾气暴躁的男人。这只小狗曾由某个打零工的园丁喂养,所以它一见到插在土里的铁锨,就以为那是它的落脚之地。它坐在院子里的小道上,神情专注地观看园丁挖土。

我及时地找到了它,跟它正式见了面。起初双方都有些腼腆,只是试探着相互接近,可是不到一星期,我们就形影不离了。它的正式名字是父亲给取的,叫“乔治·华盛顿”,小名“托尼”是我贡献的意见。对孩子来说,托尼是只极好的小狗,它温顺,热情,顺从地扮演我指派给它的幻想角色。奶妈也因此少受了一些折磨,那一堆缎带和装饰品不再被我强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赠给了托尼。它对这些东西来者不拒,认为那是一种赞赏,并且偶尔会咬上几口,作为拖鞋的佐餐。我还特许它进入我的故事世界中,托尼以勋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只叫戈尔迪的金丝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对姐姐的记忆不如对哥哥的记忆深刻。姐姐待我极好,哥哥却很高傲,他管我叫“孩子”。尽管如此,只要有可能,我就喜欢跟他待在一起。我记忆最深的是他养过一窝小白鼠,他向我介绍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们全家。奶妈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动物,说它们身上有怪味,它们散发的气味的确难闻。

我们家本来已经有一条狗了,是一条叫斯考迪的老年矮脚狄文梗犬,是我哥哥的。我哥哥的名字来自我父亲在美国最好的朋友,叫路易斯·蒙坦特,我们总习惯叫他蒙蒂。他和斯考迪亲密无间。母亲的唠叨都快成为条件反射了。“别把脸凑到狗身上让它舔,蒙蒂。”蒙蒂趴在斯考迪的篮子旁边,亲昵地搂着它的脖子,对母亲的话置若罔闻。我父亲说:“那条狗的气味太难闻了。”斯考迪当时十五岁,只有狂热的爱狗者才会否认这种指控。“玫瑰的香味!”蒙蒂会怜爱地低声说,“玫瑰的香味!它闻起来就像……玫瑰!”

哎,悲剧降临到斯考迪身上了。它走不动路,眼睛又瞎。有一天,它跟奶妈和我一起散步,穿过马路时,一个商人推着手推车从拐角猛冲过来,从它身上碾过。我们雇了一辆马车把它带回家,叫来了兽医,可斯考迪几小时后还是死了。蒙蒂和几个朋友去玩帆船了,母亲一想到要把这个坏消息告诉他就坐立不安。她把它的尸体放在洗衣房,焦虑地等待着蒙蒂归来。很不幸,蒙蒂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进屋,而是绕到院子里,去洗衣房找一些需要的工具。他在那里发现了斯考迪的尸体,然后直接跑了出去,想必在外面徘徊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午夜,他才回来。我的父母非常善解人意,没有提斯考迪的死。蒙蒂亲手为斯考迪挖了一个墓穴,就在庭院角落的“爱犬墓地”,我们家的每一条狗最终都会在这里拥有一块刻着名字的墓石。

我说过,我哥哥喜欢毫不留情地戏弄人,他总叫我“瘦小鸡”,而我每次都会大哭,因此让他受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绰号让我如此愤慨。正如大多数爱哭的孩子那样,我总跟在母亲身后,哽咽着说:“我不是瘦小鸡,对吗,妈咪?”我母亲只会泰然自若地回答:“既然你不想被蒙蒂戏弄,又为什么老跟在他后面呢?”

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因为哥哥对我来说那么富有吸引力,我很难和他保持距离。他当时正处于睥睨小妹妹的年龄,觉得我特别讨厌。有时他会大发慈悲,允许我走进他的“工作室”。那里有一架车床,他会让我抱起许多小木块和工具递到他手里。可是过不了多久,这只“瘦小鸡”就会被赶出来。

有一次他对我格外开恩,自告奋勇说要带我上他的小船。他有一条小游艇,可以在托贝湾航行。每个人都惊讶于我竟能得到这样的邀请。奶妈当时还和我们在一起,她竭力反对这次探险,认为我会搞得又湿又脏,会撕破外衣,夹痛手指,而且十有八九会淹死!“年轻的绅士不懂得怎么照看一个小女孩。”

我母亲说她认为我有足够的常识,不会从船边掉出去,而且这有助于增长我的阅历。我认为她很希望对蒙蒂不寻常的慷慨行为表示赞赏。于是我们走进城里,到了码头。蒙蒂把船驶到阶梯下,奶妈把我交给了他。在最后一刻,母亲不安起来。

“你得小心,蒙蒂,非常小心,别出去太久了。你会照看她的,对吗?”

我猜想那时候我哥哥已经非常后悔他善意的提议了,他简短地说:“她会好好的。”然后对我说,“坐在那儿,一动也别动,并且看在上帝的分上,什么也不要碰。”

然后,他开始拉那些绳索。小船的倾斜使我实际上不可能遵照命令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这把我吓坏了。不过当小船飞驰在水面上时,我又恢复了精神,高兴得心花怒放。

母亲和奶妈站在码头上,像希腊戏剧中的人物一样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们远去。奶妈几乎已经预见到了厄运,我母亲正尝试着减轻她的疑惧。也许是想到了自己的晕船经历,她最后补充道:“我想她一定不会再想有下一次了,海上风浪很大。”

她的判断很准确,很快我就脸色发青地回来了,我哥哥说我曾有三度就要“喂鱼”。他很嫌恶地把我放回地面,说女人们都一个样。

4

第一次受到惊吓是在我不到五岁的时候。春日里,奶妈带我去采报春花。我们穿越铁路,走上希普巷(Shiphay lane),从篱笆上摘取报春花,那上面长满了这种花朵。

我们从一扇敞开的院门走进去,继续采撷,篮子渐渐满了起来。突然一个粗暴的声音冲着我们吼道:“喂,你们跑到这儿来干吗?”

那大汉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巨人,怒气冲冲,面孔红红的。

奶妈说我们不想找麻烦,只是来采点报春花。

“侵入了别人的园地还不知错?快滚开,给你们一分钟从我的门口消失!要不然我活煮了你们!听见没有?”

往外走的时候,我死死地扯着奶妈的手。奶妈走不快,实际上也不想走快,我越发害怕起来。当我们平安地回到小路上时,我几乎瘫下来,面色苍白,四肢无力。奶妈马上注意到了我的惊恐。

“哦,宝贝,”她轻声地问,“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他会那么做?要把你给活煮了什么的?”

我木然地点了点头。那可怕的场面已经浮现在我的眼前:火上架着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锅,我被扔进了滚烫的水中,极其痛苦地尖声叫着……这一切都活灵活现。

奶妈说的话令我安心,她说有的人就喜欢这样说话,咋咋呼呼的。可那只是一个玩笑。他虽然脾气不怎么好,是个粗鲁、讨人嫌的家伙,但他绝不会真的那么干,只是吓唬吓唬你而已。

我却当真了,即使在今天,走在田间还总有些毛骨悚然的惶恐。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未受到过如此大的惊吓。

然而,在我的噩梦中,倒是没有再现这个特别的经历。每个孩子都会做噩梦,我怀疑是不是因为保姆或者其他人“吓唬”过他们,或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什么事。我自己做过的比较特别的噩梦,是以一个我称为“枪手”的人为主的梦境。我从来没有读过这一类的故事。我叫他“枪手”是因为他有一支枪,我并不是害怕他向我开枪,也不是其他和枪有关的原因。枪只是他的形象的一部分。现在想起来我觉得他像个法国人,穿着灰蓝色的制服,洒了发粉的头发扎成一束,戴一顶三角帽,那把枪是某种老式步枪。恐惧仅仅是因为他的存在。梦里的场景很普通:一场下午茶会,或是和什么人一起散步,通常是比较愉快的场合。然后突然就会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袭来,有个人在场,一个不应该出现的人——可怕的恐惧感。然后我就会看到他,他就坐在茶桌旁,在海滩上散步,或者正和我们玩游戏。他那双灰蓝色的眼睛注视着我,然后我就尖叫着醒来。“枪手!枪手!”

“阿加莎小姐昨晚又梦到她那个枪手了。”奶妈以平静的语气向母亲报告。

“你为什么那么怕他,亲爱的?”我母亲会问,“你觉得他会对你怎么样?”

可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怕他。后来梦又变了,他不再是那副一成不变的打扮。有时候我们坐在茶桌旁,我望着对面的一个朋友,或者一个家里人,突然间我意识到那并不是多萝西,或者菲利斯,或者蒙蒂,或者我的母亲,或者随便别的什么人。熟悉的面孔上有一双灰蓝色的眼睛,正看着我——藏在熟悉的形象之下的实际上是那个枪手。

我四岁的时候坠入情网了。那是一次怯懦而甜美的怀春,我爱上了达特茅斯(Dartmouth)皇家海军学校的一位学员,他是我哥哥的朋友。他那金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撩拨起我浪漫的天性。他本人对他所激起的情爱肯定一无所知,他的朋友蒙蒂的这个“小妹妹”全然没有引起他更多的注意。如果有人向他提及我,他也许会说“她不喜欢我”。过于强烈的情感使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看到他迎面走来,或者在餐桌旁落座,我就会立即将脸固执地扭向一边。母亲温和地责备道:“我知道你害羞,亲爱的,可还是得讲点儿礼节。一瞧见菲利普就把脸扭过去是不礼貌的。他跟你说话时你总是爱理不理的,即使讨厌他,也不能失礼呀。”

我讨厌他!哎,他们对我的了解是多么少啊!如今想起这件事来,我感到幼年的爱是多么容易得到满足。没有一点过多的奢求,甚至不需要一个眼神或一句话,仅仅是悄然的爱慕就心满意足了,就足以让人飘飘然,在想象的王国里创造出英雄史诗般壮美的场景:为自己的心上人勇敢献身,或闯入瘟疫横行的兵营去照顾他!或从大火中把他拯救出来!或用身体挡住致命的子弹!一切想象得到的情景都被编织进去,这些想象没有一个是大团圆结局的:你不是被烈火化为灰烬,就是中弹身亡,或是被瘟疫夺去了生命。而你钟情的人对你的崇高牺牲一无所知。我坐在幼儿室的地板上与托尼玩耍,表情平静而矜持,脑海中神奇的幻想却奔腾不息。几个月之后,菲利普当上海军候补军官,被调离了布列坦尼亚号。他的形象存留在我的脑海里一段时间,后来渐渐地淡了。爱情就这样悄然逝去。三年之后,我又无望地爱上了一位年轻的陆军上尉。他高高的个子,深色的皮肤,当时他正在追求我的姐姐。

阿什菲尔德是我的故乡,伊灵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地方,充满异域风情。最富于传奇色彩的地方就是房子里的卫生间,里面有一个富丽堂皇的红木坐便器,坐在上面就如同女皇端坐在宝座上一般。迪基女士摇身变成了玛格丽特女皇(Queen Marguerite),迪基成了女皇的儿子戈尔迪王子(Prince Goldie),未来的王位继承人。他就坐在女皇右面那个精致的彩陶扶手上。我每天一大早就躲在这里,坐在宝座上向朝拜者频频点头,听他们念奏折,伸出手来让他们亲吻,直到外面的人等得不耐烦了,气愤地把我叫出来!墙上挂有一幅纽约市的彩色地图,这也是很吸引我的东西。屋子里还有一些美国的画片。在客用卧室,有一套我非常偏爱的彩色招贴画。其中一幅题为“冬季运动”,画着一个看上去非常冷漠的男人身处一片冰天雪地之中,从一个很小的洞里拽鱼出来。我觉得这是一种很伤感的运动。与此相反,那匹名为“灰色埃迪”的飞驰骏马,它的勇往直前令我着迷。

由于父亲娶的是继母(他的美籍父亲的英籍填房)的外甥女,又因为他称继母为母亲,而妻子却称她为姨妈,所以我们都叫她姨婆。我的祖父晚年时常来往于纽约与曼彻斯特之间,曼彻斯特有他的分公司。他曾是美国的一个“传奇故事”,原本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孩子,背井离乡,从马萨诸塞州来到纽约,当上了某办公室的勤杂员,后来发迹成了公司的股东之一。“在三代之内,从汗衫阶级升到坐旋转椅阶级”正是我们家族的真实写照。祖父挣得了巨额财富,而父亲过于相信手下们,导致财富一点一点地消耗,等到了我哥哥手中,就被闪电般地挥霍殆尽。

祖父去世前不久,在柴郡(Cheshire)购置了一幢房子,当时他已病入膏肓。不久后姨婆就守寡了,她那时还算年轻。在柴郡住了一段时间,受了一两次盗贼的光顾之后,她就在伊灵买下一幢房子住了下来。当时那儿还算是乡下,正像她说的,当时房子四周都是农田。可是等到我去看她的时候,却有点难以相信:一切都变了,到处是一排排新建的房子。

姨婆住的房子和庭院对我来说有无尽的魅力。我把幼儿室分割为几块“领地”,靠前的部分是一扇向外凸出的窗户,地上铺着一条艳丽的条纹毯子,我把这个地方命名为“穆瑞尔室”(也许是因为我很着迷于那扇凸出的窗户)。靠后的部分是餐室,地上铺着布鲁塞尔地毯。我把各式各样的蒲席和一块块亚麻地毯分配到各个“领地”,神情庄重地在各“领地”巡视,口中念念有词地嘟囔着。奶妈安详地坐在一旁打毛线。

姨婆的大床是另一个让人着迷的东西,床的四角镶嵌着四根粗大的红木床柱,四周是大红色的锦缎床围,上面铺着羽绒被褥。每天清早,我还没穿好衣服就跑过来,爬上姨婆的床。姨婆早晨六点钟就醒了,总是高兴地把我拥进她的被窝。客厅在楼下,摆满了镶嵌着五光十色装饰品的家具和德累斯顿瓷器。由于窗外就是花房,屋子里总是光线昏暗。客厅仅用于社交聚会。隔壁是起居室,里面总有一个女裁缝坐在那儿。现在回想起来,我发现每户人家都会有一个女裁缝。她们几乎是同一类人,通常都举止优雅,但是境遇不幸,都被房子的女主人或家庭的女主人小心翼翼地以礼相待,但是仆人们对她们不买账,每餐都是用餐盘给她们送来吃的。而且,至少在我的印象中,她们从来做不出合身的衣物。所有的衣物不是太紧,就是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你只要一抱怨就会得到这样的答复:“啊,没错,可是詹姆斯小姐的生活是那么不幸。”

于是,詹姆斯小姐仍然坐在晨间起居室里做缝纫活儿,身旁是各种图样,面前是一架缝纫机。

姨婆在饭厅里心满意足地过着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全套家具都是笨重的红木制品,屋子正中是一张餐桌,四周摆着靠背椅,窗户被厚重的诺丁汉蕾丝窗帘虚掩。姨婆有时坐在桌前那把皮背雕木椅上写信,有时坐在壁炉旁的一张天鹅绒软椅上烤火。桌子、沙发及几把椅子上都堆满了书,有专门放在那里的书,也有从绑好的包裹中挣脱、掉出来的。姨婆买书从不间断,有些是留着自己读,有些是赠送他人的。后来书籍越来越多,以至于连她都搞不清哪些书是准备送给哪些人的了。有时甚至发现“班尼特先生那个惹人喜爱的小男孩”转眼已经十八岁了,而她准备的《圣人古尔德雷德的孩子们》(The Boys of St.Guldred's)和《蒂莫西老虎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Timothy Tiger)这两本小人书显然不合时宜了。

姨婆是个喜欢纵容小孩的玩伴。她常常搁下手头还未写完的、字迹潦草的长信(涂改很多,因为要“节约信纸”),兴致勃勃地跟我一起玩“维特利先生和小鸡”的游戏。不用说,每次都由我充当小鸡。姨婆到商店里买小鸡,挑中了我,询问售货员这只小鸡的肉是否细嫩,然后回家把小鸡捆绑好,穿起来(这时我总会忍不住大笑),放到炉灶上烤,翻个个儿再烤另一面,然后端上餐桌。就在餐刀闪闪的一刹那,小鸡突然复活了,欢蹦乱跳地说“是我呀!”——这是游戏的高潮。我和姨婆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个游戏。

通常姨婆每天上午的大事之一就是去视察食品贮藏柜,它位于庭院侧门的旁边。我会立即现身,姨婆就说:“小女孩跑到这儿来想要什么呀?”小女孩会满怀希望地等待着,凝视着那排有趣的壁橱。一排排的罐装果酱和蜜饯,一盒盒的枣子、水果蜜饯、无花果、法国李子、樱桃和白芷,一包包的葡萄干和黑醋栗,一磅磅的黄油,以及一袋袋的白糖、茶叶和面粉。家里所有的食品都在这里,姨婆每天都要郑重其事地把当天所需要的食物拿出来,还要查询前一天分配的食物的使用情况。姨婆绝不吝啬,不过她总是非常怀疑存在浪费行为。今天需要的食物都准备好了,昨天的食物处置也令人满意,这时姨婆就会打开一个装法国李子的罐子,让我满满地捧上一把,开开心心地走进庭院。

多奇怪啊,回想早年的那些日子,总感觉在某些地方,天气是一成不变的。在托基的幼儿室总是秋天或冬天的下午,壁炉里生着火,衣服挂在高高的火炉栏上烘干,屋外树叶旋转、飘落,有时候会下起令人兴奋的雪。在伊灵的庭院总是夏天,而且是特别炎热的夏天。我能够很轻易地再现那种感觉:从侧门走出去,燥热的空气扑面而来,我闻到了玫瑰的香气。那一小块四方的草坪,围绕着非常齐整的玫瑰丛。在我看来,草坪一点也不小,那是另一片天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玫瑰丛。每天都要把凋谢的花剪掉,再剪下一些好的玫瑰花,拿进屋,插在一些小花瓶里。姨婆非常骄傲于她的玫瑰,它们能长得这么大、这么美,都归功于“卧室里的排泄物”。“亲爱的,这是液体肥料,什么都比不上它,没有谁的玫瑰能像我的这么好。”

每逢星期天,外祖母常常带着两位舅舅一块儿到伊灵来吃午饭。这是维多利亚时代多姿多彩的一日。贝默外祖母是我母亲的生母,被称为B外婆。她通常在十一点钟到达。由于身材比姨婆还要矮胖,一路走来难免有点气喘吁吁。从伦敦到这里,一路上要转几次火车和公共汽车,因此她到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脱掉脚上的系扣靴。她的女佣海丽特通常跟着她一块儿来,跪在她面前帮她把靴子脱掉,换上一双舒适的羊毛拖鞋。外祖母会深深地舒一口气,坐到餐桌旁的靠背椅上。接着,姐妹俩就开始讨论起周日上午的公事,谈论一长串纷乱复杂的账目。外祖母在维多利亚大街上的军用物品商店为姨婆置买了大量的生活用品。对姐妹俩来说,军用物品商店就是她们心目中的宇宙中心。两人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一串串数字、一条条账目、一张张清单,讨论着所购物品的质量。“你不会喜欢它的,玛格丽特,面料质地不好,很粗糙,完全不像上次那个李子色的天鹅绒。”然后,姨婆会拿出她鼓鼓囊囊的大钱包。我总是对这个钱包心怀敬畏,将它视为巨额财富实实在在的标志,它中间的夹层里有好多索维林金币,其余夹层里塞满了半克朗、六便士的硬币,偶尔也会有五先令的。军用物品商店的账目当然实行定期付款制,零碎的小账和维修费用都当面结清。我猜姨婆每次会多付给B外婆一些钱,作为辛苦的酬谢。姐妹俩关系很亲,但相互间也小有妒忌,时而拌嘴,一有机会就互相抬杠、打趣。B外婆自认为是她们家长得最漂亮的姑娘,姨婆总是不服气。“玛丽(或波丽,她这么叫她)有一张漂亮脸蛋儿,没错,”她说,“但她当然没有我这种好身材,先生们喜欢好身材。”

波丽虽然没有好身材(我得说,后来她这个缺陷完全得以改善——我从没见过那么丰满的胸部),但年仅十六岁时就被苏格兰高地警卫团的一位上尉爱上了。尽管家里认为她还年轻,不到结婚的年龄,可上尉说他所在的团就要移防国外,要在那儿驻扎很长一段时间,希望两人能马上完婚。就这样,波丽十六岁就出嫁了。我想这也是姐妹俩相互嫉妒的开端。小两口是完美的一对,波丽年轻妩媚,丈夫是团队里公认的美男子。

波丽很快就有了五个孩子,其中一个夭折了。她二十七岁开始守寡——丈夫从马背上摔下来去世了。姨婆结婚很晚,她曾与一位年轻的海军军官发生过恋情,可惜两人都很穷,无法成家。后来,军官找了一个有钱的遗孀,她嫁给了已有一个孩子的美国富翁。我想,姨婆在某些方面有些不顺,但她从未失去判断力和对生活的热爱。她没有生过孩子,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她成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寡妇。波丽则在丈夫死后用尽一切努力为她的家庭赚取衣食,除了微薄的抚恤金之外,她一无所有。我记得她终日坐在她房子里的窗前做针线活,做花哨的针线包,绣图画和屏风。她的针线功夫很好,而且不停地做,我想每天至少要做八小时以上。所以她们俩都因为对方拥有的、自己所没有的东西而彼此嫉妒。我觉得她们很喜欢这种热烈的争论,你来我往如泉涌般不绝于耳。

“胡说八道,玛格丽特,我一辈子都没听过这种胡说八道!”“真的吗,玛丽,让我来告诉你……”云云。波丽丈夫生前所在团队里的几位军官曾向她求爱,想要娶她为妻,都被她坚定地拒绝了。她不愿别的男人取代丈夫的位置,申言死后要葬在他的墓旁。

姐妹俩了结了周日的账目,明确了下一周的采购任务后,舅舅们就该到了。欧内斯特舅舅在英国内政部任职,哈里舅舅是军用物品商店的秘书,大舅舅弗雷德在驻防印度的一个团里服役。餐桌摆好后,大家就开始用午餐。

有一大块猪腿肉,通常还有樱桃馅饼、奶油和一块硕大的奶酪。最后,甜点会用星期天才使用的餐盘端上来——这套餐盘至今仍然很漂亮,我还保留着它们。我想本来有二十四个,现在还剩十八个,整整过去六十年了,这已经很不错了。我不知道它们是科尔波特还是法国瓷器。盘子的边缘是明亮的绿色,勾有金边,每个盘子中央都画着一个不同的水果。我最喜欢的是那个无花果的,一个看起来美味多汁的紫色无花果。我女儿罗莎琳德最喜欢那个有醋栗果的,一个又大又甜的醋栗果。还有漂亮的桃子、白加仑子、红加仑子、覆盆子、草莓和许多别的水果。一餐的高潮就是这些盖着网纱的餐盘和洗手碗端上桌的时候,每个人轮流猜自己的餐盘上画的是什么水果。我不知道这为什么会给人带来那么大的满足感,但确实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而如果你猜对了,你会觉得做了一件值得尊敬的事。

丰盛的午餐后,是午睡时间。姨婆退守到壁炉旁那张“第二选择”的软椅上——相当低的一把大椅子。B外婆栖身在沙发上,那是一张深紫红色的皮质沙发,表面布满扣饰,她会在凹凸起伏的身子上盖一条阿富汗毛毯。我不知道舅舅们到哪儿去了,也许是出门散步,也许是退到客厅里去了,不过客厅通常很少启用。肯定不会在晨间起居室,因为那是格兰特小姐的神圣领地,她是女裁缝职位的现任执掌者。“啊呀,真是可悲哦,”姨婆会压低声音对她的朋友们说,“多可怜的小东西,畸形啊,只有一条走廊,就像一只鸟。”那个措辞总让我很迷惑,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是条通往哪里的走廊呢?

除我之外,全家人都要去小睡至少一个小时——这段时间我就躺在扶手摇椅里悠闲自得地摇晃着。午睡后,大家开始玩“考校长”的游戏。哈里舅舅和欧内斯特舅舅都是能说会道的“校长”。大家坐成一排,荣任“校长”的人手里拿一卷报纸在前面走来走去,煞有介事地大声提问:“针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亨利八世的第三个夫人是谁?”“威廉·鲁弗斯是怎么死的?”“小麦的病害有哪些?”谁要是能回答上来,就可以往前挪,说错了就要往后退。如今人们都喜欢的广播电台里的猜谜节目大概就是由维多利亚时代的这种游戏演变而来的。游戏结束后,两位舅舅算是完成了对母亲和姑妈的敬意,可以先走一步。B外婆留下来喝过下午茶、用过马德拉蛋糕后才离去。然后,当那双系扣靴子放到她面前时,可怕的时刻又到来了。海丽特开始这项艰巨的任务,要再次把它们套到她的脚上。那景象真是惨不忍睹,而且绝对是非常痛苦的折磨。可怜的B外婆的脚踝在整整一天后已经肿得像布丁一样,为了把靴子上的纽扣扣上,得使用纽扣钩,还得用巨大的力量施以痛苦的挤压,疼得B外婆尖叫起来。哦!那些系扣靴啊,为什么会有人穿呢?难道是医生建议的?这是否也是做时尚的奴隶要付出的代价呢?据说靴子对孩子们的脚踝有益,能够让脚踝强健,但是对七十岁的老太太来说绝非如此。不管多么痛苦,靴子终于还是套上去了,B外婆总是痛得脸色发白。她们踏上归途,先坐火车,再转公共汽车,返回她在贝斯沃特(Bayswater)的住所。

伊灵在当时具有与切尔滕纳姆(Cheltenham)和雷明顿(Lemington)相似的温泉浴场。大批退休的陆军和海军军官都来到这里“呼吸新鲜空气”,因为这地方离伦敦近,很方便。姨婆过着充实的社交生活——她一直是一个善于交际的人。她的房子里总是挤满了年老的将军和校官,她为他们绣背心、织袜子。“我希望您的夫人不会抗议。我可不想惹麻烦!”军官们会大献殷勤地否认,他们走的时候趾高气扬,对于自己的男性魅力沾沾自喜。但是他们的殷勤总让我感到害羞。他们为了逗我而开的玩笑似乎一点也不好笑,而且那种调笑和玩闹的态度让我非常不安。

“我们的小小姐想吃什么餐后甜点啊?小甜甜吃小甜甜嘛,小小姐,吃桃子好不好?或者一只黄金梅?这才配得上你的金黄色发卷啊。”

我窘得满脸通红,便小声地说请给我一只桃子。

“要哪一只呢?来挑一只吧。”

“麻烦你,”我轻声说,“请给我那只最大最好的。”

一阵哄堂大笑。看起来我在无意中说了个笑话。

“你不应该说要最大的,永远不能这么说。”奶妈后来说,“太贪心了。”

我承认是我太贪心了,可这又有什么好笑的呢?

充当社交方面的训导,奶妈也算是内行。

“吃晚饭的速度要再快一些。不然等你长大了,受邀去公爵家赴宴可怎么办?”

没有比这更不靠谱的事了,可我却当真了。

“席前会站着一位庄重的管家和几个仆人,只要时间一到,他就会把你的盘子撤走,不管你吃完没有。”

想到这种情景,我的脸都吓白了,于是暗下决心,埋头于我的炖羊肉。

奶妈常把贵族们的逸事挂在嘴边。这方面的教诲引起了我的奢望,幻想将来有一天能成为阿加莎女勋爵,这成了我一生最美好的愿望。可是奶妈的社会知识是很冷酷的。

“你永远也当不上女勋爵。”她说。

“真的吗?”我感到极其诧异。

“真的。”奶妈是一个坚定的现实主义者,“要想当女勋爵,必须生来就是公爵、侯爵或伯爵的女儿。如果你嫁给了公爵,就是公爵夫人,但那是借了丈夫头衔的光,不是与生俱来的。”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世间有许多事情是不可得的。在童年时代就意识到这一点是必要的,对你有益无害。许多事情可望而不可即——譬如自然卷曲的秀发,乌黑的双眸(假如你天生是蓝眼睛),甚至于女勋爵的尊称。

总体而言,我认为童年时代对于出身的势利心,要比在财富和才智上攀比好得多。对才智的攀比会滋生一种特别的妒忌和怨恨。父母都坚定地望子成龙。“我们为了让你得到良好的教育做出了最大的牺牲。”他们说。如果孩子没能满足他们的愿望,就要承受负罪感。人人都认定这只是纯粹的机遇问题,与天生的才智无关。

我想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的父母更现实,更能切实地体谅自己的孩子,会思量着如何为他们创造快乐而成功的人生,与左邻右舍互相攀比的情况也要少得多。如今我经常感到,人们想要自己的孩子成功是为了自己的名声。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则以平常心看待后代,并接受他们的现实能力。A以后显然会是个“漂亮的人”,B是个“聪明的人”,C会相貌平平且肯定不聪明。认真地工作应该是C最好的选择,等等。当然他们有时候也会看错,但是总体而言这样对孩子更好。这大大地减轻了你的压力,不用被期待着创造出一些你不具备的东西。

与大多数朋友相比,我们算不上富裕。由于父亲是美国人,别人就都以为他很有钱,似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应该是富翁,但其实他只是生活无忧而已。我们既没有雇管家,也没有雇男仆;既没有马车,也没有车夫。家里只有三个女用人,在当时算是最少的了。要是时逢雨天去朋友家喝茶,就不得不披上雨衣、穿着套鞋,在雨中步行一英里半。除了个别场合穿上好一点的衣服去参加重要的社交聚会以外,父母是不会专门为孩子叫马车的。

另一方面,与如今相比,当时在家中款待宾客的菜肴却又异常地奢侈,必须得请一位厨师和几位助手来准备!前些天我偶然翻出一张菜单,是早年我们家某一次十人晚宴的菜单。首先是一道浓汤或清汤,可任选一样,接着是煮比目鱼或鳎鱼片,然后是一杯果汁冰糕,下一道是羊脊肉,再就是相当出人意料的龙虾蛋黄酱,最后的甜点是外交式布丁或俄式奶油蛋糕。所有这些都是简一手包办的。

当然,现今社会里,同样收入的家庭肯定会有一辆小汽车,也许会有两个每天来帮忙的人,而重要的聚会可能会安排在饭店,或者由太太在家里准备。

姐姐很早就被认为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布赖顿的女校长劝她进格顿学院深造,父亲却生气地说:“不能叫玛吉去当女学者,还是送她去巴黎修完剩下的学业。”姐姐欣然去了巴黎,因为她自己从未打算到格顿学院深造。她聪明、风趣、机敏善辩,干什么事都能成功。哥哥比姐姐小一岁,颇具男性魅力,喜欢文学,但在其他方面缺乏才气。父亲和母亲大概已经意识到他会是个“麻烦”的孩子。他酷爱实用工程学。父亲原本希望他将来进入金融界,却发现他缺乏这方面的才干。于是他选学工程学,可他在这方面也出息不大,他的数学太差。

尽管家里人对我都很好,却认为我“反应慢半拍”。母亲和姐姐反应快得惊人,我总是跟不上她们。我也不善于言辞,要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总是力不从心。“阿加莎的反应太慢了。”家里人常这么说。这是事实,我了解这一点,也从未否认。这并没有使我感到忧虑和苦恼,我已经接受了。直到二十岁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的家人的反应能力都高于一般人的水平,因此并非我反应迟钝,而是家里人的水准太高了。我始终不善辞令,这也许是促使我从事写作的原因之一。

我第一次真正伤心,是与奶妈的分别。谁也不晓得她当时有多大年纪,也许已经有八十岁高龄了吧。一位她从前照看过的孩子在萨默塞特(Somerset)有一处地产,一直劝她退休。他在那儿为她准备了一幢舒适的小别墅,供她和她的妹妹共度晚年之用。最后她终于做出了决定,该是退休的时候了。

我非常非常思念她,每天给她写一封信——通篇尽是拼写错误。书写和拼写一直是我最伤脑筋的事。信的内容都差不多:“亲爱的奶妈,我非常非常地想念您,但愿您一切都好。托尼身上长了一只跳蚤。我非常非常地爱您。许多许多的爱和吻。您的阿加莎。”

母亲起初一直为我提供邮票。不久,她提出温和的抗议了。

“我想你没有必要每天写信,一周写两次总够了吧?”

我感到愕然。

“可是我每天都在想念她呀。我不能不写。”

母亲叹了口气,不再反对了。但她继续向我提出温和的建议。几个月后,我将通信减至每周两封。奶妈写东西也很吃力,而且她很明智,不想鼓励我这种执着的眷恋。她每个月给我写两封信,信的内容温和却无聊。母亲对我如此依恋奶妈感到不安。后来她告诉我,她曾经和我父亲讨论过这件事,而父亲回答时两眼闪着意想不到的光芒。“哦,你小时候,当我去美国时,你不是也如此痴痴地思念我吗。”我母亲说那可不一样。

“你当时认为等你长大之后,有一天我会跑回来娶你吗?”

我的母亲说“说实话,我没想过”,然后又犹豫地承认她当时做过白日梦。那是维多利亚时代典型的多愁善感的幻想:父亲将会拥有一段轰轰烈烈的婚姻,但是很不幸。妻子死后他猛然醒悟,回来寻找他娴静的表妹克拉拉。哎,克拉拉却已经病入膏肓,躺在一张长沙发上动弹不得,在弥留之际为他祝福。她告诉他这一切的时候哈哈大笑。“你知道的。”她说,“我想象自己躺在沙发上,用一块很软的羊毛毯盖住全身,这样看起来就不会那么又矮又胖的了。”

早逝和伤病是当时爱情小说的传统题材,就像如今的主要题材是强悍的个性一样。那时候,年轻的女子都希望让人觉得自己脆弱。姨婆总是自鸣得意地告诉我,她小的时候多么地弱不禁风。“我从没想过能够长大”,在玩耍时被轻轻地碰一下手她都会晕倒。B外婆却说:“玛格丽特一直很健壮,我倒是家里极弱的一个。”

姨婆活到九十二岁,B外婆活了八十六年,我个人很怀疑她们根本就不孱弱。不过,多愁善感、不时地晕厥和早逝在当时都是非常流行的。姨婆对此深以为然。我长大后,她经常煞有介事地悄悄告诉与我接触的青年男子,说我多么多么地羸弱,一定不会长寿。我十八岁的时候,情郎们就常常忧心忡忡地问我:“你不会着凉吧?你的姨婆告诉我说你弱不禁风!”我总是愤愤地回答说我的身体一直很健康,他们脸上的忧虑便顿然消失。“那你姨婆为什么说你的体质很差呢?”我不得不解释说,她是想让我更具吸引力。在她那个时代,年轻女子在有男人出席的晚宴上只能吃上一点点,多一口也不吃。到了夜里,用人再把真正的晚餐送到她的卧室里。

就连当时的儿童故事书里也充斥着疾病和早夭的情节。我最喜爱读一本名叫《纯洁的紫罗兰》(Our White Violet)的小书。从第一页开始,那个名叫紫罗兰的小姑娘就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直到最后一页富有寓意地早逝,全家人围着她哭得泣不成声。不过悲剧气氛被她两个淘气的兄弟冲淡了,潘尼和费尔金从来没停止过调皮捣蛋。《小妇人》(Little Women)是一本带有喜剧色彩的小书,但作者还是让脸色红润的小贝思离开了人世。《老古玩店》(The Old Curiosity Shop)中小耐尔的死让我觉得心寒和恶心,不过狄更斯那个时代的人自然要对如此哀婉的结局悲痛不已。

如今,家里的沙发或睡椅总会让人联想到心理医生——而在维多利亚时代,它们却是早逝、疾病和最最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的象征。我倾向于相信维多利亚时代的妻子和母亲是利用这种家具的高手,帮她们躲避家务苦差。她们四十出头就开始沉溺其间,安享天年,什么事都要人来伺候,得到丈夫最深情的体谅、女儿们最欣然的服侍。朋友们成群结伴来探望,赞赏她们在苦难中表现出来的忍耐力和亲切可人。她们真的有什么病痛吗?可能没有。无疑她们会背痛,双脚也会不舒服,可是年纪大了,我们多半都会如此。沙发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另一本我爱读的书是关于一位德国小姑娘(自然是个病人,先天残疾)的故事。她整日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照料她的是一个喜爱享乐的自私的女人。有一天,她跑出去观看节日游行,小姑娘探出窗子,掉下来摔死了。那个自私的女人追悔莫及,抱怨终生。这些情调忧郁的书我看得很过瘾。

《圣经·旧约》也是我最喜爱读的书之一。还很小的时候,我就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去教堂是一周中的大事。托莫亨教区教堂是托基最古老的教堂。托基是一个现代化的海滨胜地,而托莫亨是最初的村庄所在地。老教堂很小,根据教区的需要,决定再兴建一个大一些的教堂。建造的时间差不多就是我出生的时候,我父亲以我这个婴儿的名义资助了一笔钱,于是我成为奠基人之一。后来他把这件事说给我听,我感到自己举足轻重。“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教堂呀?”我不断地要求,终于,这个伟大的日子到来了。我坐在父亲身旁,在教堂前排的长椅上,跟着他看那本大大的祷告书做礼拜。他事先告诉过我,在布道前,只要我想出去随时可以出去,当那一刻到来的时候,他轻声问我:“你想出去吗?”我使劲儿地摇摇头,于是留了下来。他握着我的手,我心满意足地坐着,很努力地让自己不要乱动。

我很喜欢礼拜天到教堂去做礼拜。从前家里有些故事书,只允许孩子在礼拜天读(于是这就成为一件赏心乐事),有一些是圣经故事选。对孩子们来说,《旧约》里充满了奇妙的故事,故事情节入情入理,适合孩子们的口味。在“约瑟和他的兄弟们”中,约瑟身着彩衣,他后来成了埃及的主宰,宽恕了那几位邪恶的兄弟。“摩西和燃烧的荆棘”也是我很喜爱读的故事。“大卫和巨人歌利亚”则非常引人入胜。

就在一两年前,我站在尼姆鲁德的土丘上,望着当地的驱鸟人。一个阿拉伯老人拿着弹弓和一把石子,保卫着作物不被成群的鸟儿侵扰。看到他那可怕的武器以及精湛的射光,我突然意识到那些石子打击的目标就是圣经故事中的歌利亚。小个子大卫始终占尽优势,他拥有长距离武器,来打击一个无法在远距离还击的人。与其说是弱小对抗强大,不如说是智力对抗体力。

小的时候,有许多有趣的人来我家做客。但很可惜,我一个都想不起来了。对于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我只记得母亲抱怨说他总是把一块方糖一切为二放进他的茶里——那实在有点矫揉造作,小小一块整个儿放进去还不是一样?鲁德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也来过,我还是只记得一件事,就是我母亲和一个朋友讨论他为什么娶了吉卜林太太。我母亲的朋友最后说:“我知道原因,因为他们完全互补。”我当时以为她是在“恭维”,所以觉得这句话很费解。然而有一天奶妈解释说:一位绅士请求一个小姐嫁给他,就是他对她最大的恭维,我这才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尽管我记得我穿着白色薄纱裙,腰束黄色缎带,走下楼来跟客人们一道喝茶,但我基本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我想象中的人物远比在现实生活中邂逅的人们要生动得多。我记得我母亲的一个密友,陶尔小姐,主要是因为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躲着她。她眉毛浓黑,一口大白牙,我暗自觉得她看起来就像一匹狼。她习惯突然扑过来热烈地亲吻我,叫道:“我可以吃了你!”我总是怕她真会这么干。我一生都在很小心地劝阻自己向小孩子冲过去,或者不管不顾地亲吻他们。多可怜的小东西啊,他们有什么能力自卫呢?亲爱的陶尔小姐对小孩子那么好、那么和善,而且那么喜欢他们,却对他们的感受所知甚少。

麦克格雷戈夫人是托基社交界的领袖人物,她和我相处甚欢,常常互开玩笑。当我还坐在童车上外出的时候,有一次她跑过来问我知不知道她是谁,我老实说我不知道。“告诉你妈妈。”她说,“今天你在外面遇到不值一提太太了。”她一走奶妈就责怪我说:“这是麦克格雷戈夫人,你应该认识她。”不过从此以后,我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就叫她“不值一提太太”,这是我们俩私下开玩笑时的称呼。

我的教父利弗德男爵,当时还是休伊特上尉,是个很快乐的人。有一天他到我们家来,听说米勒先生和太太都出去了,就高高兴兴地说:“哦,没关系,我进去等他们吧。”他说着,试图推开客厅女佣把守的房门。尽责的客厅女佣砰的一声给他吃了个闭门羹,然后她冲上楼梯,在一个位置比较便利的盥洗室窗口叫他。不过这也帮他让她相信,他是这个家庭的朋友——主要是因为他说:“我知道你在哪个窗口说话,那是盥洗室。”地点的考验让女佣确信无疑,放他进了门,但非常羞愧于让他知道她在厕所里跟他说话。

在那个年代,我们对待厕所非常敏感。除了家里的熟人外,被人看到进出厕所是不可想象的。在我们家这很困难,因为厕所在楼梯中间,在大厅里完全可以看见。当然,最糟糕的是待在里面的时候听到有人在下面说话,那就不可能出去了,你要待在里面直到外面的声音消失。

儿时的朋友,我能记起的没有几位。其中有多萝西和达尔西。他们都比我小,患了腺体肿大,呆头呆脑的,我觉得他们很乏味。我们一块儿在院子里喝茶,围着冬青树奔跑追逐,一起吃“硬饼”(本地的一种甜面包),上面涂满德文郡奶油。现在我想象不出为什么这让我们欣喜不已。他们的父亲B先生与我的父亲是至交。我们在托基安家后不久,B先生告诉我父亲他要结婚了,他把未婚妻描述为一个极好的女人。“我很害怕,乔。”我父亲总被他的朋友们称为乔,“她爱我的劲头真让我害怕!”

不久后我母亲的朋友过来小住,她非常不安。她在北德文郡的一家饭店里给人做伴游时遇到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大个子年轻女人,听到她在酒店大堂与朋友大声地对话。

“我的笼中鸟已经到手啦,多拉。”她耀武扬威地大声宣告,“已经把他带入正题了,他现在完全听命于我。”

多拉恭喜她,开始畅谈关于婚事的安排。然后她们提到了B先生的名字,就是那个已经到手的新郎。

我的母亲和父亲详细地讨论了这个问题:究竟该怎么办呢?他们能让可怜的B先生丢人地娶一个为了他的钱跟他结婚的人吗?是不是已经太迟了?如果他们把那些无意中听到的话告诉他,他会相信吗?

我父亲最后下定了决心,不告诉B先生任何事。搬弄是非是很卑劣的,而且B先生不是无知少年,他是睁大眼睛自己选择的。

不管B太太是不是为了钱嫁给她的丈夫的,她都成了一名出色的妻子,而且这对爱情鸟看起来非常恩爱。他们有三个孩子,真是互相不可或缺,是世上难觅的幸福家庭。可怜的B先生最后死于舌癌,在漫长痛苦的忍受折磨的过程中,他的妻子一直一心一意地照料他。这是个教训,有一次我母亲说道,别自以为你知道什么是对别人最好的。

如果和B先生一家一起去用午餐或者下午茶,话题就会全都是有关食物的。

“珀西瓦尔,亲爱的。”B太太会大声说,“再来一点这好吃的羊肉吧,真是鲜嫩极了。”

“好的,伊迪丝,亲爱的。再来一片,给你刺山果酱,做得太棒了。多萝西,亲爱的,还要一点羊肉吗?”

“不要了,谢谢,爸爸。”

“达尔西,再来一小片羊膝肉好吗?多嫩啊。”

“不要了,谢谢,妈妈。”

我还有个朋友,叫玛格丽特。不过我们只能算半个朋友,因为谁都不去对方家里玩(玛格丽特的母亲有一头橙黄色的头发,粉红的脸颊。我怀疑父亲认为她过于“放荡”,因而不允许母亲去拜访)。但是我和玛格丽特常常一起去外面散步,大概因为我们两人的保姆是朋友。玛格丽特是个健谈的小姑娘,为此曾使我非常尴尬。有一次,她刚刚掉了门牙,说起话来含混不清,常人无法听懂她说了些什么。我担心向她道出实情未免太唐突,所以就随便地跟她搭着腔。可我越是这样,就越感到失望。后来,玛格丽特又主动提出要给我讲个故事。她说的是一个关于“吐姆(汤姆)特(的)兔(毒)糖果”的故事。其内容我全然没有听懂。故事很长,我糊里糊涂地听着。玛格丽特终于眉飞色舞地讲完了故事,她问我:“怎么样,彻(这)个裤子(故事)挺有趣吧?”我赞同地点点头。“你认为特们(他们)沉(真)的要……”我发现她再这样追问下去我就会露出马脚,于是决定岔开话题。“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玛格丽特。”她感到费解,茫然地望着我。她显然是打算与我探讨毒糖果故事中的疑点的,可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这是一个……一个……嗯……石桃的故事。”我信口胡编起来,“从前有一位仙女,住在石桃中……”

“说下去呀。”玛格丽特催促我讲下去。

我边想边说,编造着故事,一直编到玛格丽特家的院子门口。

“这个故事真够精彩的。”玛格丽特居然被故事打动了,“你是在哪本神话书中读到的?”

哪本书上也没有写这个故事,是我自己现编的。我觉得那个故事并不十分有趣,但它毕竟使我从尴尬之中解脱出来,避免了因为她口齿不清而让她难堪。我告诉她我不太记得它是哪本神话书里的了。

我五岁那年,姐姐从巴黎“学成”归来。我还记得在伊灵看到她走下四轮马车时那激动人心的场面。她头戴一顶装饰华丽的小草帽,面部罩着一方白底黑点的面纱。我觉得她与以前完全判若两人了。姐姐待我很好,常给我讲故事。她也参与了对我的教育,用一本《袖珍家庭教师手册》教我法语。她不太懂得教学艺术,我也憎恶那本手册,曾经两次巧妙地将它藏在书架上其他书的后面,可是不久就被找了出来。

我觉得应该把它藏在更难找见的地方。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一个大玻璃罩,里面放着一只秃头鹰的标本,那是父亲的光荣和骄傲。我巧妙地将《袖珍家庭教师手册》塞到秃鹰后面一个不易被人看见的角落里。这一次干得很成功,几天过去了,尽管大家搜遍了全屋,还是没有找到我那本遗失的书。

可是不久,母亲就轻而易举地使我前功尽弃。她宣布,谁要是能找到那本手册,就赏给他一大块美味的巧克力。我坠入了母亲的圈套。我装模作样地在屋子里四处搜寻一番,然后爬上一张椅子,查看秃鹰的后面,故作惊讶地大声喊道:“哦,原来在这儿呀!”然而,继之而来的却是惩罚,一顿斥责之后,我被强迫躺在床上,一天不许下地玩耍。当时我并不觉得受了委屈。受到惩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全家人都知道这是我藏起来的。但是不赏给我那块巧克力是不公正的,因为事先已经说好了,谁找到书就奖给谁,而我发现了却没有赏给我。

姐姐常跟我玩一种叫“大姐姐”的游戏。这个游戏既吸引人,又让人心惊肉跳。游戏的大意是我们家有一位大姐姐,比我和姐姐都年长,栖身于科尔宾角(Corbin's Head)的一个岩洞里,偶尔回娘家来。她的长相和打扮与姐姐毫无二致,只是嗓音完全不同,阴阳怪气的,相当可怖。

“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姐姐玛吉呀,你可别真的以为我是陌生人呀,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我常常感到难以名状的惊恐,尽管我心里也明白那是玛吉装扮的——可难道那就不会是真的吗?这声音,狡猾的眼神,她就是大姐姐!

我的母亲为此很生气。“玛吉,不许用这个愚蠢的把戏吓唬妹妹!”

玛吉往往理直气壮地回答道:“是她自己要玩的。”

是我自己要玩的。我会对她说:“大姐姐快要来了吗?”

“我不知道。你要她来吗?”

“是的……是的,我要。”

真的要吗?我想是的。

我的要求不会立刻被满足。也许两天后,幼儿室外会响起敲门声,还有一个声音说道:“亲爱的,我可以进来吗?我是你的大姐姐……”

很多很多年以后,只要玛吉用大姐姐的声音说话,我仍然会吓得背脊发冷。

为什么我喜欢被吓唬呢?是何种本能需要以恐惧来满足?真的,为什么孩子们都喜欢关于大熊、恶狼和女巫的故事?这是对过于安全的生活产生的一种逆反心理吗?是否一个人在一生中对危险也有特定数量的需求?当今层出不穷的青少年犯罪是否也可以归咎于安全感过剩?你是否本能地需要什么东西去抗击、去征服,以便证明自己的力量?如果把小红帽故事里的大灰狼去掉,还会有哪个孩子喜欢这个故事呢?无论如何,就像生命中的其他东西一样,你需要受到一点惊吓——但不要太多。

我姐姐颇具讲故事的天赋。在她小的时候,哥哥就总缠着她不放。“再给我讲一遍吧。”

“不讲了!”

“再讲一遍嘛。”

“不讲了,我不想再讲了。”

“求求你,再讲一遍,你让我干什么都可以。”

“那我咬你的手指行不行?”

“行。”

“我会咬得很重,说不定会把它咬下来!”

“我不在乎。”

于是玛吉又讲了一遍那个故事,然后拎起他的手指头咬了一口。这下蒙蒂大叫起来。母亲来了,玛吉受了罚。

“可这是我们说好了的。”她毫无悔意地说。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写的第一个故事。它有点像一出闹剧,很短,因为书写和拼写让我感到头痛。故事中有两个人物:品德高尚的玛吉夫人(好人)和凶狠残暴的阿加莎夫人(坏蛋),情节是有关一座城堡的继承权之争。

我先拿给姐姐看,提议两人一起表演。姐姐立刻提出她情愿扮演残暴的玛吉夫人,让我来扮演高尚的阿加莎夫人。

“难道你不喜欢当好人吗?”我有些吃惊。姐姐回答说,当一个邪恶的家伙更有意思。我自然也很高兴,我本来就是出于礼貌才把好人的角色让给姐姐的。

记得父亲看了我的作品后笑得前仰后合,母亲则很委婉地建议我最好不要用“残暴”这个词。“可她的确非常残暴。”我解释道,“她跟那个把许多人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的暴君玛丽一样,杀了好多好多人。”

神话故事在我的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每逢生日和圣诞节,姨婆总要送我诸如《黄色的神话故事》(The Yellow Fairy Book)、《蓝色的神话故事》(The Blue Fairy Book)一类的小书。我统统都喜欢。我看这些书非常入迷,读了一遍又一遍。后来,我有了一本安德鲁·兰格(Andrew Lang)的动物故事集,里面有一个关于安德鲁克里斯与雄狮的故事,我特别爱读。

大概从那时起,我开始读默尔斯伍斯太太(Mrs Molesworth)的书,她是当时著名的儿童小说家。她的书我读了许多年,今天读来仍感到趣味盎然。当然,如今的孩子们可能会觉得这些书太老派了,不过书中的故事仍有可取之处,人物刻画也很出色。书中有为幼儿写的《胡萝卜,只是一个男孩》(CARROTS-Just a Little Boy)、《小男孩》(Herr Baby),以及各种神话故事。我现在还想再读一遍《布谷鸟钟》(The Cuckoo Clock)和《有挂毯的房间》(The Tapestry Room)。我当时爱读的是《四风农场》(Four Winds Farm),现在读来颇感乏味,不知当年为什么那么喜欢它。

看小说在当时被当作一种消遣,不算是修身养性的事,要到午餐后才允许看。在这段时间里必须干点“正经事”。即使是现在,要是早餐后就捧起小说来,我仍会有一种负罪感。星期天打牌也是不被允许的。奶妈把扑克斥为“魔鬼的连环画”。我并不把此话当真,但星期天不许打牌却是家规。许多年后,要是碰巧在星期天打桥牌,我还是免不了产生一种犯罪感。

奶妈离开之前,母亲和父亲曾离家一段时间,到美国去了。奶妈和我就去伊灵住。我在那里待了几个月,非常愉快地适应了那里的生活。姨婆宅子里的顶梁柱是年长的、满脸皱纹的厨子汉娜。她的瘦弱就好比简的肥硕,她骨瘦如柴,脸上有深深的皱纹,肩膀瘦削。和我记忆中当年的其他厨子一样,汉娜厨艺高超。每周有三次她会在家里烘烤面包,我被允许进入厨房协助她,我会做我自己的农家面包和麻花形面包。我和她只有过一次冲突,当时我问她“杂碎”(giblets)是什么意思。很显然“杂碎”这种东西是年轻小姐们不宜多问的,可我存心要惹恼她,就在厨房里跑进跑出地叫:“汉娜,杂碎是什么东西呀?汉娜,再问你一遍,杂碎是什么呀?”我乐此不疲。最后我被奶妈拉走了,说教了一顿。汉娜整整两天不肯跟我说话,从此以后我就小心地不敢违反她的规矩。

那一次待在伊灵的时候我一定被带去看过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六十周年钻石庆典,因为后来我偶然翻出一封当年父亲从美国发来的信。信完全是当年的书写风格,跟我父亲的口头用语——信中充斥着语气肯定、故作虔诚的调调,而我父亲说起话来通常是欢快而带些不敬字眼的。

“你必须对亲爱的姨婆非常非常好,阿加莎。因为你得想想姨婆对你有多好,还有她对你的款待。我听说你要参加这个激动人心的盛会,这样的事情一个人一生也只碰得到一次。你必须告诉姨婆你是多么感激她,这对你是多么难得,我希望我也能在那儿,你母亲也是。我相信你是永远不会忘记这次经历的。”

我父亲没有预见的天赋,因为现在我已经忘记了,我对这起事件没有丝毫的记忆。小孩子是多么让人气恼啊!当我回头看那些往事时我都记得些什么?尽是些无聊的小事:本地的女裁缝,我在厨房做的麻花形面包,F上校呼出的难闻气味。而我忘记了什么呢?人家为我花了重金,带我去看、指望我能记住的盛景。我对自己很失望,多么讨厌、忘恩负义的孩子啊!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令人惊讶的巧合,肯定有人会说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当时应该是维多利亚女王的葬礼。姨婆和B外婆都要去看,她们搞到了帕丁顿附近一栋房子的窗口座位,准备在那个大日子到那里见面。为了不迟到,当天早上五点姨婆就从伊灵的家里起床了,及时地赶到了帕丁顿火车站。她掐指一算,她有三个小时赶去那个优越的位置。她带了一些刺绣活儿,一些吃的和其他的一些必需品,准备到了以后可以消磨那几个小时的等候时间。哎,可是她留给自己的时间根本不够。街上水泄不通,离开帕丁顿火车站没多久她就完全没法往前走了。两个救护车上的人把她从人群里营救出来,向她保证再往前走是不可能的。“我一定要去,我一定要去!”姨婆泪流满面地哭喊道,“我有位置的,我有座位,两个头等座位,在二楼的第二个窗边,我可以俯瞰到下面的一切。我一定要去!”“这不可能,夫人,街上水泄不通,已经有半个小时没人能过得去了。”姨婆哭得更厉害了。救护车上的人善意地说:“我恐怕您什么也看不到的,夫人,不过我能带您沿着这条街到救护车那儿去。您可以坐在那儿,他们会给您一杯茶。”姨婆哭着跟他们去了。救护车旁边坐着一个人,和她一样在痛哭,壮硕的身躯上套着缀有玻璃珠子的黑色天鹅绒衣服。当这个人抬起头来——两个人都惊叫起来。“玛丽!”“玛格丽特!”两个缀有玻璃珠子的巨大胸脯撞在一起。

5

回想起来,童年时代给我带来最多乐趣的玩具非铁环莫属。当然,这东西再简单不过了,值不了几个钱——六便士,或者一先令,不会更贵了。

但它给父母、保姆和仆人们带来的恩惠简直无法估量。天气晴朗的日子,阿加莎会带上铁环到院子里玩耍,直到吃饭的时候才回到屋子里,更确切地说,是直到她觉得饥肠辘辘的时候才知道回来,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

对我而言,那只铁环就是我的战马、海怪、火车。我俨然一位披挂齐整的骑士,策动着我的坐骑,在征途上飞奔;有时又像一位公主,优雅地骑在温驯的白驹上,悠闲自在,还大度地赦免了克洛弗(猫咪家族成员之一)的牢狱之灾。或者想得不要这么罗曼蒂克,当一位火车司机、乘警或乘客,坐在火车上,在自己设计的三条铁路干线上行驶。

那是三条独立的运输系统:环形铁路干线有八个车站,环绕四分之三个庭院;水桶铁路干线的线路很短,局限于菜园范围内,起点是一棵松树下的水桶和水龙头;回廊铁路干线围绕着整个宅院。最近,我从一个旧柜子里翻出一张六十年前的硬纸片,上面是我画的草图,描绘了这些铁路干线的走向和交叉站点等。

我现在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会那么喜欢这个游戏。我拍打着铁环,走走停停,口中念念有词:“百合花峡谷到了,请在此换乘环形铁路干线……水桶铁路干线……终点站,请全体下车换乘。”我能玩好几个小时,这也算是很不错的锻炼。我还孜孜不倦地反复练习把铁环掷出去,让它自己滚回来。这个小把戏是一个来我们家做客的海军军官朋友教我的。开始时我根本做不到,经过漫长而艰辛的练习我才掌握了诀窍,此后就很能自得其乐了。

下雨天还有马蒂尔德。马蒂尔德是一个美国制的大摇摆木马,是我姐姐和哥哥小时候还在美国时人家送的。它被带回了英国,已经破烂不堪、不复往日的光彩:鬃毛没了,油漆掉了,尾巴什么的也都不见了。它被安置在屋子一侧的小温室里——不是那种温室植物园,有很多夸张的植物,很多盆秋海棠、天竺葵,一层层的架子上放着各种蕨类植物,还有几棵大棕榈树。这个小温室被称作KK(也可能是开开?),我不知道其中的缘由。里面没有植物,只有打包好的门球杆、铁环、弹珠、坏掉的庭园椅子、旧的上了漆的铁桌、一副破烂的网球球网,还有马蒂尔德。

马蒂尔德的动作很棒——比我所知的任何英国摇摆木马都要好得多。它既能前后跃动,又能上下跳动,骑在上面会时刻有要摔下去的危险。它的弹簧需要上油,运转起来会发出可怕的嘎吱声,这更增加了乐趣和危险性。这又是一项不错的身体锻炼,怪不得我小时候总是那么瘦。

在“开开”里与马蒂尔德做伴的是特鲁洛芙——同样来自大西洋彼岸,是一辆上了漆的、带踏板的小马车。也许是许久不用,踏板早就不管用了,多上点油也许可以解决问题,不过还有更好的办法能让特鲁洛芙变得好用。就像德文郡所有的庭院一样,我们家的庭院也在一个斜坡上。我的办法就是把特鲁洛芙放在斜坡顶部的草地上,小心地坐进去,发出激励的喊叫声,策马前行。起先比较慢,然后会越来越快,我靠脚来刹车。就这样,我们最终会冲到庭院底部的智利南洋杉脚下。然后,我会把特鲁洛芙拉到坡顶,再往下骑。

过了几年,我发现,我未来的姐夫把观看我这样玩的过程当作一种很有意思的消遣,一看就是一小时,还很郑重其事的样子。

奶妈一走,我失去了一位玩伴,整日郁郁寡欢地在园中漫步,直到铁环救了我。像所有的孩子一样,我跑来跑去,劝别人陪我玩。先是找母亲,后来又纠缠用人。但是在那个时候,除非被分派去陪孩子,一般人是不会主动跟孩子玩的,你只好独自玩耍。仆人们都很和善,可是她们有活儿要干——大量的活儿——所以往往是这样:“现在请走开,阿加莎小姐,我得继续做事。”简总是好心地给我一把葡萄干,或者一片奶酪,但总是坚决地要我到庭院里去吃。

于是,我只好创造自己的小天地,杜撰自己的玩伴。我觉得这样还算不错,我一生中还从来没有为“无事可做”而苦恼过。不少女人都深受其苦,感到孤寂和烦闷。多余的时间就像噩梦,而不是乐趣。人都会希望有娱乐生活,没有的话,就会很失望。

我猜想,这是因为现在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要上学,一切事情都有人帮他们安排得好好的,他们才会看起来那么无助,不知道如何自己想办法在假期里消遣。看到孩子们跑过来对我说:“求你了,我没事可做。”我总是很惊讶。每每此时,我都会绝望地指出:“可是你有很多玩具啊,不是吗?”

“也不算多啦。”

“可是你有两辆火车,还有卡车,一套颜料,还有积木,你还不能玩点儿什么吗?”

“可是我自己玩不了呀。”

“为什么玩不了?我有主意了,你画一只小鸟,然后把它剪下来,用积木做一只鸟笼,把小鸟放进去。”

就这样,他们闷闷不乐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这样我大概会有十分钟的宁静。

每每回顾往事,我就愈发深信我的兴趣始终如一:儿时喜欢的东西,成年后仍然喜欢。

比如说,房子。

我小的时候应该有很多玩具,有铺着床单和毛毯的娃娃床,有哥哥姐姐留给我玩过家家的积木,更有许多玩具是即兴制作的。从旧的画报杂志上剪下几幅画,贴在牛皮纸订成的剪集簿中;把墙纸剪下来贴在盒子上,这样的游戏能打发不少悠闲的时间。

不过在室内,我玩得最多的还是娃娃屋。刚开始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房子,前门可以敞开,看得到底层的厨房、客厅、门厅和楼上的两间卧室和浴室。家具是一件一件搜集起来的。商店里可以买到形形色色的娃娃屋家具,非常便宜。我的零用钱在当时算是相当多的,取决于父亲每天早上恰好拥有的铜币数量。我到他的更衣室向他问早安,然后转向梳妆台,看看命运女神在那天判给我些什么。两便士?五便士?有一次整整有十一便士!有时候一枚铜币也没有。这种不确定性非常刺激。

我买的总是同样的东西。糖果——高温熬制的硬糖,我母亲认为那是唯一有益健康的糖果——都是从怀利先生在托基的店里买来的。糖果全是在那里制作的,一走进商店的大门,你就能知道当天做的是什么糖:煮沸的太妃糖香味浓郁,薄荷糖气味刺鼻,菠萝糖的气味难以捉摸,麦芽糖(无趣)实际上没有什么气味,还有梨形糖在制作过程中会散发出令人难以抗拒的香味。

每种糖果都是八便士一磅,我每星期大约花四便士——一便士可以买四种。然后我会捐一便士给流浪汉基金会(大厅的桌上有个募捐箱)。从九月份开始,还要存几个便士以备购买圣诞礼物之用。剩下的钱全都用在为我的娃娃屋添置家具和物品上了。

我还记得那些想要买的东西是多么令人动心。比如食物:放在小纸板盘子里的烤鸡、鸡蛋和培根、婚礼蛋糕、羊腿、苹果和橘子、鱼、蛋糕、李子布丁;装着刀叉和汤匙的餐具篮;整套的小玻璃杯。然后还有家具:我的客厅里有一套蓝色绸缎椅子,我又逐渐增加了一个沙发和一把相当豪华的镀金扶手椅。有带镜子的梳妆台,铮亮的圆形餐桌,还有一套难看的橙色锦缎餐室家具,包括灯具、分屋饰盘和花束。然后还有全部的家务工具:刷子和簸箕,扫帚和提桶,以及厨房炖锅。

很快,我的娃娃屋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家具仓库了。

我是否可以——我是否有可能——再拥有一个娃娃屋?

母亲认为一个小女孩不应该拥有两个娃娃屋。不过,她灵感突发地建议道,为什么不用一个柜子呢?于是我得到了一个柜子,真是太棒了。顶层有个大房间,本来是父亲加盖出来装成两个备用卧室的。由于里面空空如也,姐姐和哥哥喜欢把它当作游戏室,就这样保留了下来。墙边多少放了一些书和橱柜,房间中间则空空如也,相当适宜。我得到了一个有四层架子的柜子,是墙边的家具之一。母亲找来各种各样的漂亮壁纸贴在架子搁板上,当作娃娃屋的地毯。原来的那个娃娃屋放在柜子顶上,这样一来,我就拥有了一栋六层楼的“房子”。

当然了,我的房子需要一个家庭住进来。我加了一个父亲、一个母亲、两个孩子和一个女仆,这些娃娃的头和胸部是瓷质的,四肢是用锯末压成、可以活动的。母亲用碎布料为他们缝制了一些衣服。她甚至用胶水在那个父亲的脸上粘上了小小的黑色八字胡。父亲、母亲、两个孩子和一个女仆,真是十全十美。我不记得他们有什么特别的性格——他们从来没有成为我心目中真正的人,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占据那幢房子。不过让这个家庭围坐在餐桌边的时候,还真像那么回事,第一次开饭时桌子上有盘子、杯子,有烤鸡和相当特别的粉色布丁。

另一个乐趣就是搬家。拿一个结实的大硬纸箱充当家具搬运车,把家具满满地装在里面,用绳子拉着在房间里转上几圈,然后再“抵达新居”(一个礼拜至少搬一次)。

如今我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我后来也一直在玩房子的游戏:我住过数不清的房子,买房子,换房子,布置房子,装修房子,改建房子。房子啊!上帝保佑房子!

抚今追昔。神奇的是,人若系统地回想一下一生中的琐事,的确可以记起一些事。可以记得幸福欢乐的时刻,也可以记得——而且我认为是生动地记得——恐怖的情景;奇怪的是,痛苦和令人不快的经历却难以在脑海中再现。我并不是说我记不得后者的情形,而是说体味不到其中的感受,一提起来,我只能说:“阿加莎当时情绪低落,阿加莎牙痛。”但是现在回想的时候并不觉得情绪低落或者疼痛。与此相反,也许某一天突然飘来的一缕酸橙树的清香,就会将我带回往日的记忆中,使我忽然想起曾经在酸橙树下度过的快乐的一天。我当时高兴地躺在地上,呼吸着青草散发出的温馨的芳香,体会着夏日的快乐。身旁有一棵雪松,不远处河水在潺潺流淌……一时间我又回到了过去,不仅能回想起往事,还能体验到往日的情趣。

我清晰地记得一片金凤花田野。我那时肯定还没到五岁,因为我是和奶妈一起散步去的。那时我们在伊灵,和姨婆住在一起。我们走过圣史蒂芬教堂,爬上一座小山。四处都是旷野,我们走进了一片与众不同的田野,密密匝匝地遍布着金凤花。我们走到那里——我记得我们经常去那里,虽然我不记得记忆中的那一次究竟是我们第一次去时的情景,还是后来哪一次的,但是我还能记起那个地方的魅力,也能够感觉到。似乎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看到过那样一整片的金凤花。我见过田野中散布的一些金凤花,仅此而已。初夏的日子里,看到一大片金黄色的金凤花,这真是奇妙啊,这是我当时的感觉,现在仍然能够感觉到。

人一生中什么时候最愉快?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回首往事,我认为最愉快的时刻往往是平日里宁静的片刻。默默地端详着奶妈戴着蓝色头饰的银发;与托尼玩耍,用梳子为它梳理脊背上的长毛;想象在庭院里骑着高头大马,跨过遐想中的河流;跟在铁环后面,经过环形铁路干线上的一个个车站。跟母亲一起做游戏,后来我长大了些,母亲给我读狄更斯的作品,读着读着就打起盹儿来,眼镜从鼻梁上滑了下来,脑袋耷拉着。我急切地喊醒她:“妈妈,你都快要睡着了!”母亲严肃地辩解道:“没有的事,亲爱的,我一点都不想睡!”过不了几分钟,她就真的睡着了。我至今还记得她当时那副滑稽可笑的神态:低着头,眼镜从鼻梁上耷拉下来。我仍然记得在那一刻我多么爱她。

这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只有当看到熟悉的人滑稽可笑的那一刻,你才会意识到自己对他们的热爱。谁都可以对某人的漂亮、有趣或可爱而推崇备至,但一个小小的滑稽举动会使他露出本来面目。对于每一个即将结婚的女孩子,我都想给她我的建议:“现在,你想象一下:他得了重感冒,说起话来带着浓重的鼻音,打喷嚏,流眼泪,你对他的感觉会是怎样的?”这是个不错的测试,真的。我认为一个女人对丈夫的感情应该包含柔情与爱慕,从而能对重感冒和一些可笑的怪僻泰然处之。激情则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婚姻的意义不仅仅是拥有一个爱人,我持有一种老式的观点:尊重是必要的。尊重——不能和赞赏混为一谈。我觉得,在婚姻生活中自始至终地赞赏一个男人会过于乏味,你会觉得束手束脚。而尊重,是你不需要去想的,你知道它就在那儿。就像有一位爱尔兰老妇人谈及她的丈夫时所说的:“他就是我的脑袋瓜儿。”我想,那就是一个女人所需要的,需要感到她的伴侣是靠得住的,她可以依靠他,尊重他的判断。每当有难以决断的事,都可以放心地交给他来处理。

回想往事是很奇妙的,各种各样的偶发事件和情景——有些奇奇怪怪,有些无疾而终。这所有事情当中,哪些是值得记住的?记忆又做了哪些修改?是什么促使我们记住了这样一些事情?这就像一个人走向一个装满了零零碎碎旧物的大箱子,将手伸进去,边捡边说:“我想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找三四个不同的人问问,比方对于一次出国旅行,他们都记得些什么,你会很意外地得到五花八门的回答。我记得有一个朋友的儿子,一个十五岁的男孩,春假期间被带到巴黎玩了几天。等他回来以后,他们家一些自作聪明的朋友用通常对年轻人打趣的那种口吻说:“喂,小伙子,你对巴黎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你记得些什么?”他不假思索地答道:“那些烟囱,它们和英国房子上的烟囱很不一样。”

对他而言这是个很切实际的评论。几年之后他开始学习艺术。可见,一个视觉上的琐碎印象确实让他印象深刻,使巴黎显得与伦敦很不一样。

另一段记忆如出一辙。我哥哥因伤从东非回到家,带回一个土著仆人舍巴尼。哥哥急于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非洲人领略伦敦的繁荣景象,便租了一辆小汽车,和舍巴尼一起坐着游遍了伦敦城。他向舍巴尼展示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白金汉宫、国会大厦、市政厅、海德公园等处。最后,当他们回到家,他问舍巴尼:“你觉得伦敦怎么样?”舍巴尼滴溜溜地转着眼珠说:“太奇妙了,主人,一个神奇的地方,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地方。”哥哥满意地点点头。“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他问。舍巴尼不假思索就答道:“哦,主人,是那挂满肉的商店。多棒的商店啊,大块的肉挂在那里,没人偷没人抢,没有人抓起来就往外冲,那些人就这么秩序井然地从旁边走过。肉就这样挂在街边的商店里,这样的国家该是多么富裕、多么伟大。是啊,没错,英国是个多么伟大的地方,伦敦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城市。”

视角,孩子的视角,我们都曾经有过,但是已经渐行渐远很难再找回来了。我记得有一次,我看到我的外孙马修时的情景。我想当时他大约两岁半,并不知道我在楼梯顶上看着他。他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这是一项令他自豪的新成就,不过还是有点害怕。他自言自语地嘟囔着:“这是马修在下楼梯。这是马修。马修正在下楼梯。这是正在下楼梯的马修。”

我想,一个人的独立是从有自我意识开始的,通过自我审视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我有没有对自己说过“这是戴着方肩带的阿加莎,正在下楼去餐厅”?一开始,我们会觉得栖身于体内的意识非常陌生。一个现实存在的个体,我们知道它的名字,我们与它相处甚欢,但是还没有完全融入。我们是正在散步的阿加莎,正在下楼梯的马修,与其说是我们感觉到了自己,不如说是察觉到了自己。

再然后,人生的下一个阶段到来了,突然间不再有“这是马修在下楼梯”,而变成“这是我在下楼梯”。达到“我”的境界,就是迈出了个人生活的第一步。

 

  1. 阿什菲尔德(Ashfield)是位于英格兰中部,诺丁汉郡的一个区。
  2. 弗雷德的昵称。
  3. 伦道夫·丘吉尔勋爵夫人,即英国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的母亲。
  4. 指从法国东南的尼斯一直到意大利西北的拉斯拜扎的地中海沿岸地带,为世界著名的避寒旅游胜地。
  5. 新森林(New Forest),位于英国南部南安普敦城西,占地五百七十一平方公里,曾为中古时期的皇家猎鹿场。
  6. 这里的猫咪一词原文为Kitten,即这家人的姓氏,本文取意译为猫咪,贵州版取音译为基顿。
  7. “而这是荒谬的”,是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的著作《几何原本》中阐述反证题时经常用的句子。
  8. 贝赞特太太,指安妮·贝赞特(Annie Besant,1847-1933),英国激进人士、社会改革家、印度独立支持者、著名通神论者、妇女节育的最早倡导者。
  9. 圣法兰西斯(San Francesco,1181-1226),意大利阿西西的圣者,基督教领袖,坚持和平与贫穷的理念。
  10. 《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相传为中世纪后期,德国坎普滕的作家、哲人托马斯·厄·肯培(Thomas à Kempis,约1380-1471)所著的基督教典籍。
  11. 泛指佛兰德地区(现在的荷兰及比利时荷兰语区的旧称)十五至十八世纪间的优秀画家,代表人物为鲁本斯、凡·代克、老勃鲁盖尔等。
  12. 伊灵(Ealing)是英格兰东南部的一座城市。
  13. 剑桥大学格顿学院(Girton College,Cambridge)是剑桥大学三十一个学院成员之一,成立于一八六九年,也是英国第一所寄宿制女子学院。
  14. 指一八九七年举行的登基六十周年钻石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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