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斯科特·杜罗
1966年,我怀揣成为一名小说家的梦想,以大学新生的身份入读阿默斯特学院,入校后才发现学校并未开设创意写作课程。(当然了,如果我在择校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学校的课程目录上,而不是只顾着优美的校园环境,就能早点发现这个事实了。没办法,那时我才十七岁。)我的英文教授适时对我解释道,小说和诗歌写作训练毫无价值,它与修理汽车或编织篮子无异,并不能提供深刻的思想内涵。
到了1968年,学院终于做出让步,聘请了一位客座作家,优秀的英国诗人托尼·康纳。我满怀热情地向他咨询,但他认真听我讲完后摇了摇头。
“斯科特,我对写小说啥都不懂,”他操着一口浓重的曼彻斯特乡土口音说道,“不过我要是巴望成为一名小说家,我会不停地阅读各种小说。”
就算没有托尼的鼓励,我也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大一的时候,为了读完劳伦斯·杜雷尔的小说《亚历山大四部曲》,我曾经在床上整整躺了两周,如痴如醉。当时我完全沉浸在这四卷书中,连正常的课程和作业也抛到了脑后。
不过,托尼的建议是让我用另一种方法阅读。他告诉我,小说本身将成为我最好的老师。从其他小说家的作品中,我会慢慢培养自己的品位,学会判断作者的哪些策略是成功的,哪些是行不通的,想明白好的句子、段落和故事是如何构思出来的。那以后的很多年里,我读小说并不仅仅是读完一遍就算,我会一再重读,反复体味那些让我惊艳的作者的作品。蒂莉·奥尔森。詹姆斯·乔伊斯。罗伯特·斯通。约翰·厄普代克的《兔子,跑吧》我读了不下五遍,索尔·贝娄的《赫索格》则更多。我会边读边思考每个词句、每个篇章背后的深意。慢慢地,在将自己的作品和他们的做比较的过程中,我伤感地意识到了自己力所不能及之处。
在某种程度上,开卷有益适用于每一个人。虽然大部分读者并不会像我一样,坚持不懈地挖掘写作的秘密,但相通的是,每读完一页书,我们都会感觉到自己变得更聪明了。神经科学家十之八九会花费数十载的时间,探究人类对语言和句法细微差别的感知是如何扩展的,以及读者是如何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比较的。
无论是作家还是读者,大多数人对书籍的热爱可以归为一种神秘而独特的渴望,就算是我们这些以爬格子为生的人,对文学的热爱也总是胜过写作的冲动。在接受《枕边书》栏目访谈时,我回忆了自己如何被一部小说迷得神魂颠倒,人生第一次产生了成为小说家的念头,那时我十岁。读的是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我的推论是,如果阅读已经如此激动人心,那么写作必然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你能感受到脑海中酝酿的故事一点点生动鲜活起来,这是多么刺激的事啊。不过,我是在花了很长一段时间,为许多小说的魅力倾倒之后,才真正开始提笔尝试小说创作的。
《枕边书》专栏是《纽约时报书评周刊》上我最爱看的内容,这些访谈刊载后我会第一时间去读。我十分享受其他作者的陪伴,或许这就是同类相吸吧。这些年来,我也渐渐明白,正如一部车的车身造型可以揭示它的发动机性能,我也能从某个作家讲述的创作过程中了解如何写作。另外,一个人读的书也总能反映他或她的真实自我。纸质书的没落最令人伤感的一点是,曾经我们从书架上摆放着的书卷中或随意或费尽心机地获得的自我启示正一点点地离我们而去。
当一位读者恰巧也是我崇拜的作家时,他或她的阅读习惯将为我传达更多的信息。最低程度上,我会听到或回忆起一本应该读的书,随着这个建议不断被提起,我会觉得它越来越有说服力。更微妙的是,一位优秀作家的阅读爱好常常也是窥视其内心世界的窗口,也能让人了解其更深层的文学品位和判断。
帕梅拉·保罗在进行《枕边书》专栏访谈的时候,常常会向不同的嘉宾提相同的问题,其中一些回答让我惊叹。当我从在世或已故作家中选择和莎士比亚见面时,我知道自己并非独具创意,只是实话实说。但我很高兴地发现,至少有十多位受访者和我有同样的憧憬,而且他们都是我非常欣赏的作家。
更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每位作家心目中特别伟大或令人失望的作品。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尤其褒贬不一。大学新生时期我便知道,《尤利西斯》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评选中高居榜首。在T.S.艾略特宣称“这本书是对当今时代最重要的反映”之前的几十年间,人们似乎就已经开始极力推崇乔伊斯。甚至连海明威,一位与乔伊斯风格完全不同的小说家,也将《尤利西斯》称为影响自己文学创作的最后一部作品。
大一暑假期间,我在芝加哥北岸某片时髦的郊区兼职当邮递员。邮局是个迷人的地方(只要读一读尤多拉·韦尔蒂和赫尔曼·麦尔维尔的短篇小说就能有所体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经验积累,我发现了用少于规定的八小时工作时间提前完成分拣和投递邮件的方法。但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有一次提前回到了邮局,于是被主任拉到了位于地下室的员工餐厅,狠狠地训了一顿。他告诉我,如果下次胆敢在规定的下午3点15分下班时间之前回邮局,同事们会对我印象非常糟糕。
所以,我只好躲去镇上唯一一个开着空调的公共场所:图书馆。在每天下午一到两个小时的空闲时间里,我决定提升自己的品味,读一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在阅读《尤利西斯》的六周里,我有一些发现。第一,书中许多前所未见的优美段落让我痴迷;第二,不同于我喜欢的乔伊斯其他作品,比如《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或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中的《死者》,《尤利西斯》不是我狭隘理解下的小说形式,它没有通过读者对书中一位或多位人物的情感联结来推动情节。我对《尤利西斯》研读得极其认真,连白白拿着美国纳税人付出的2.52美金时薪也觉得理所当然。最后,让我惊讶但又颇具启示意味的是,在这样一个高教育水平的富裕社区,每次我去寻找图书馆里唯一一本《尤利西斯》时,它总躺在书架上,无人问津。之后很多年,我都十分疑惑,一本镇上其他所有人都不想读的书,是否真的能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
本书将多次提到《尤利西斯》,从中我们能看出在文学界,这部小说已不再是所有人追捧的对象。它依然吸引着众多读者,但也有不少优秀的作家对它心存疑虑——比如理查德·福特。相较而言,众多作家对莎士比亚经久不衰的推崇也极为引人注目。我常说,一切文学作品都是当代文学,它们在这个时代找到知音,被阅读和收藏。“埃文河畔的诗人”(指莎士比亚)凭借着他惊为天人的才华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而乔伊斯的实验性作品则被一些经验老到的读者视为现代主义的失败尝试。
不过,问起一位作家对某本书的态度,答案可能是喜欢,也可能是厌恶。但所有作家都无法否认的是,或多或少,是这一生“不停”阅读的每一本书成就了如今的他们。
- 即LawrenceDurrell(1912—1990),英国小说家、诗人、剧作家、游记作家,《亚历山大四部曲》是他的代表作。若无特别标注,本书注释均为编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