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水墨微笑

水墨微笑

有人新春开笔选好日子,我选心情。

初二久雨初晴,阳光透过天窗洒下一片金辉灿烂,满室亮丽,墙上的字画精神抖擞,仿佛一幅幅刚从睡梦中醒来。早餐后登楼写字,先以古朴枯涩的笔法临了一遍《石门颂》,继而以行草写了一幅辛弃疾的词,就是最后一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那一阕。写得相当顺手,颇符合孙过庭《书谱》中所谓“神怡务闲”的内在心理因素。

晚间,精艺轩画廊举办春节艺文活动,广邀中外宾客,节目有中国音乐演奏、绘画和书法当场挥毫,我应邀写字。在画廊主人示意之下,先写一幅红纸的应景春联:“一门天赐平安福 四海人同富贵春”。为了稍减庸俗之气,我采用一种开阔而质朴的石门颂笔法。隶书连笔较慢,积墨甚浓,在等它阴干之际,我利用空档讲了十来分钟有关中国书法艺术的特色,并用英语把春联的内容大致翻译了一下,竟然赢得一阵掌声。接着我又以草书写了一幅东坡的词:“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这幅字虽能表达我晚年的心境,但我较为满意的还是那句自己的诗:“落叶习惯在火中沉思”,而“落叶”二字乃以淡墨处理,看来有些淡淡的凄凉。

放下笔,混杂的掌声中,突闻有人鼓噪着:“请再写一首现代诗!”这时,我顿感不快,一时竟搞不清自己在做什么。其实我一向从事的都是孤独事业,所有的掌声事后都会变质为一种尴尬。我写诗不是自我的独语,就是与神的对话。写书法也是如此,以水墨为语言,和一张白纸对话,内容可以是千年古人的大梦,也可以是我纯情的挥洒,或黑白之间的空灵。喜欢的就摆在地板上自我欣赏,不喜欢的便弃之纸篓。次日,我把这些感受写成一首小诗:

不经意地那么轻轻一笔

水墨次第渗开

大好河山为之动容,为之颤栗,为之晕眩……

所幸左下侧一方小小的印章

面带微笑。

独立苍茫

我一直有这么个感觉:由台北移居温哥华,只不过是换了一间书房,每天照样读书写作,间或挥毫书写擘窠大字,可说是乐在其中,活得潇洒。我曾说过:愈接近晚年,社会的圈子愈来愈小,书房的天地愈来愈大。这种现实世界的萎缩,心灵空间的扩充,可视为一种修养,多少有些无奈,但绝非逃避。我为我新居的书房起了一个“雪楼”的斋名,这固然由于冬天在二楼的书房可以倚窗看雪,但更暗示我这纯净冷傲,与世无争的隐逸生活。

这也许正如鲁迅的名句:“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一般的情况是如此,但每当回首前尘,或面对现实时,就潇洒不起来了,心绪开始波动,有时甚至会由涟漪逐渐激成狂涛,久久难以平息。尤其迁居温市的最初几个月,冷清中透着孤独,秋日黄昏时,独立在北美辽阔而苍茫的天空下,我强烈地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却又发现自我的定位是如此的暧昧而虚浮。在一次演讲中,我定了一个连我自己都感吃惊的题目:“我的二度流放”。第一度流放是在1949年,为时势所迫,孑然一身离弃了乡土的和血缘的母亲,去了异乡的台湾。数十年的成长和经营,我在那里建立我独有的文学城堡,这点我不能不对台湾这块土地心存感激,但面对日益恶化的政治,社会,与自然环境,我早就有了重作选择的想法,希望在这地球上找到一个可以安度晚年的近乎香格里拉的净土。因此,我这二度流放,事实上自我选择的决心远大于被迫的因素。

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作家托玛士曼流亡美国,有一次记者问他,放逐生涯是不是一种极大的压力?当时他理直气壮地答道:“我托玛士曼在哪里,德国便在哪里!”今天我却无法说出如此狂妄的话,至少在形式上我已失去了祖国的地平线,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认同对象。临老去国,远奔天涯,割断了两岸的地缘和政治的过去,却割不断长久养我育我,塑造我的人格,淬炼我的智慧,培养我的尊严的中国历史与文化。就一个作家而言,初期的流放生涯对他的创作绝对有益:新的人生经验,新的生活刺激,新的苦闷和挑战,都可使他的作品更加丰富,表现更多层次的生命内涵,屈原,韩愈,柳宗元,乃至苏东坡,都在被迫流放的孤绝凄凉的岁月中,写下了传世之作。

这一点,我不敢自我期许太高,虽然也有不少朋友对我寄望甚殷,但我知道自己的限制。不过,我倒认清了一点:一位流放作者不论他立身何处,生活形式起了多大的变化,他都需要一个庞大而深厚的文化传统在背后支撑。今天我处在这极度尴尬而又暧昧的时空中,唯一的好处是我能百分之百地掌控着一个自由的心灵空间,而充实这心灵空间的,正是那在我血脉中流转的中国文化,这就是为什么我有去国的凄惶,而无失国的悲哀。

初期的侨居生活中,体验得多,写得少,三年来只写了十几首诗,三五篇散文(为多位老友作序算是额外的奉献),大部分时间却都投入书法艺术的探索中,并忙于为吉隆坡,温哥华,纽约,台中等地的展览做准备工作。今年初,我应邀为温哥华《明报》写专栏,每周两篇800字左右的方块小品,内容虽然不拘,我却自限于两大范围:读书的感悟与生活的感受,尽量不碰政治和敏感问题,同时自我要求,写的这些小品一定要有比一次消耗性的读物高一些的阅读价值。简言之,我所写的是小品式的文学作品,不是为百忙中的当代读者提供一杯可乐的港式方块。

雪落无声

去年的雪下得较晚,我卜居的低陆平原温暖如春,过了一个绿色圣诞。为了营造一点佳节气氛,当天特别去柏树(Cypress)山顶看雪。列治文区到今年元月12日才见到第一场大雪。晨起掀开窗帘,顿觉室内四壁皎然,探首窗外,只见宇宙一片光明。雪落无声,万物都在鹅毛大雪的覆盖下失去了颜色,失去了距离,也失去了个性,天地间只充塞着无边际的寂静,其实也不是寂静而是空无。后院白杨萧疏的枯枝无风自动,在难以觉察的微抖中,积雪沙沙而下,仿佛落在我的胸中,竟然不起一丝涟漪。这时我手捧着一杯热咖啡,站在落地玻璃窗前看雪,屋顶上是一片消失了时空的白,其间蹲着一只黑鸦,不叫不啼,两只小眼睛在做全方位的转动。这使我想起美国诗人史蒂文斯的那首《十三种看山鸟的方法》的诗来。我也有我看乌鸦的方法:它的存在使我更加孤寂。

前年初来温市即遇一场60年来最大的雪,也是我平生所见最美最令人兴奋的一场,由于来得猝不及防,整个人被一种茫然的感觉所攫住,初有惊艳的紧张,却不感到任何压力。我突然兴起了挥毫写狂草的豪情,于是脱去外衣,卷起袖子,取来一支大号的羊毫,蘸着浓墨,展开宣纸,面前好像铺展一望无垠的雪原,这时笔走龙蛇,室内黑色的激动和窗外白雪恣意的飞舞,形成了一种绝妙的心灵节奏,一种极度喜悦的,正如庄子所说“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倪于万物”的那种孤傲与狂放,那种漫不在乎。

元月上旬这场大雪仍使我兴奋不已。但突然从电视新闻中得知河北张家口遭到大地震,死伤惨重;西藏青海高原遭受严重雪灾,已有一千五百余人冻死;而不幸无独有偶,近日加拿大魁北克等省也受到冰风暴侵袭,灾情亦相当严重。真是一种无奈的煞风景,尼采说:“苦难可使生命更加丰富”,但他人的苦难,只会使我感到一无所有,而这时窗外的雪,再也不觉得纯白可爱了。

后院春秋

在温哥华,3月尚属初春,我家后院正在一天天热闹起来,十株白杨开始冒出茸茸的隐约可见的嫩芽,虽然树枝还是瘦嶙嶙的,但秋天黄昏时在风中发出的那种萧萧之声已不复闻,代替的是知更鸟和小乌鸦的聒噪与喧嚣。草地在雨后显得特别绿,我不知可否用“惨绿”二字来形容,不过味道很好,有点薄荷香。松鼠第二代已长大了,一只黑毛、两只灰毛,好像刚从睡梦中醒来,身手并不如它们父母那么矫健,行动一慢,就难免经常被乌鸦追得四处逃窜。乌鸦可恶,欺负弱小,激起我的仗义本能,冲过去一阵吆喝把它驱散,小松鼠便趁此机会连滚带爬地躲进了树丛。

五六月间,我家后院不只是热闹,几乎有些喧哗。最早有点春意开始引人注意的是那两株色泽鲜艳,我称之为“贵妃醉酒”的牡丹。每天浇水施肥,为她们整整忙了一个月,但很快便告香消玉殒了。好在春天的院子从不冷场,接下来是火辣辣的杜鹃。加拿大的杜鹃是一绝,一个花苞可以开出七八朵,一枝杜鹃少说也能绽出百来朵,6月的温哥华几乎全浸在杜鹃的花海中,那股热闹劲儿,正如电视剧《水浒传》的歌:“风风火火闯九洲……”

6月底,杜鹃红颜老去,日渐凋零,接棒的是另一种风流——玫瑰。我家后院种了五株,两株鲜红、一株粉红、一株雪白,另一株鹅黄。这株鹅黄玫瑰乃天生尤物,不得了,一开便是数百朵,花苞累累,开完一丛又一丛,没完没了,及到7月初,一阵夏雨袭来,玫瑰花瓣四处飘零,绚丽的一生便如此草草收场。

10月以后,院子日渐冷清起来,西风哪是在唱歌,筒直在叹息、在哀鸣,白杨的落叶随风乱舞,早晨才扫光,下午又撒了一地,在绿色的草地铺上一层金黄的地毡,风过处,似乎发现秋在叶堆中蠕蠕而动,此情此景,倒有点像我暮年的心境——一种说不清的凄凉、一种无法形容的美丽。

我老家湖南,但大半生住在台北,这两地每逢盛夏,酷热难耐,温哥华的夏天却是最舒适的季节,除了日正当中的正午,早晚我们都在后院中打发。由于此地夏天日照特长,晚上10点以后天才黑,故下午6时许我们便移师后院,拉开桌椅,摆上鲜花水果,开始饮茶聊天,如朋友来访,便以这种简单而惬意的方式接待;有时喝点酒,宾主尽欢。这时夕阳透过白杨枝隙洒在围墙上,再反映在我们的脸颊上,红红的,分不清是阳光,或是酒醉。

有人把李商隐的诗改为“夕阳无限好,妙在近黄昏”,改得真好。

到了夏天,后院里基本上已无花可赏,院子周围的空地都长满了妻种的四季豆,和我种的南瓜与辣椒。去年南瓜收获丰硕,胖娃娃那么大的七个,在万圣节之前都一一送给有孩子的朋友了。今年选的南瓜苗特别讲究实用性,换句话说,以“可食用”为着眼点。种下去后,天天浇水,早晚都要俯身探视一番。眼看着碧绿的瓜藤在草地上一寸寸地向前爬行,快速有如潮水涌来,虎虎甚有生气。弯下腰来数一数(南瓜仔可不能用手指,一指就活不成),哇,居然结了十多颗。有几颗日渐泛黄,不几天便无疾夭折了,现剩下五颗已大如拳头,收成有望,但就怕松鼠嘴馋,提前把它们当了餐点。

吃辣椒酱,不如吃生辣椒,吃生辣椒不如自己种,于是开疆辟土,流了一身大汗才挖出一块园圃,种了十余株各类辣椒:中国种、墨西哥种、印度种、泰国种,连“辣”也国际化了。有圆形、长形,朝天的尖形,形状各异,其辣则一。有两株标明“火辣”(fire hot),可以想见它的威力。

夏日的后院,葱葱郁郁,所有植物都充满了昂扬的生命活力,一到深秋,后院又是一番景色。夏日除草,秋天扫落叶,已成为我与老妻争相操作,视为最富情调的一项体力劳动。工作完毕,冲个凉,泡一壶茶,然后二郎腿一翘,真舒服!国家主席也不想干了。

情人节读情诗

公元3世纪前,一位罗马基督教主教华伦天奴(Valentine)为争取罗马人婚姻自由而遭暴君砍头殉教,此事为何日后发展为一普天同庆的国际情人节,至今我仍不解。我觉得中国人的情人节应订在牛郎织女相会的七夕,或梁山伯祝英台殉情的那一天。这两个神话式和戏剧性的爱情故事,是基于民族的集体潜意识,所以才创造出“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么美而善的祝辞,这比有宗教背景的西洋情人节浪漫且富人情味多了。

话虽如此,大家仍难以免俗。今年我照例给老妻买了一束鲜花摆在餐桌上,顿觉满室生香,一片鲜艳。有人建议:情人节前夕何不约几位朋友共聚雪楼,诵读情诗?结果那天应邀而至的有黄冬冬律师、作家刘慧心、林婷婷、曹小莉,以及因感冒抱病参加的谈卫那。大家都拿出诗来念,就是那种情节也许泛黄而真爱犹在的情诗,我还很少听到如此凄恻哀怨的情诗,尤以曹小莉和黄冬冬的最为动人。

我也提供了两首:一是《因为风的缘故》,这是17年前我写给妻子的,最后念到“赶快对镜梳你那又黑又柔的妩媚 然后以整生的爱点燃一盏灯 我是火 随时可能熄灭 因为风的缘故”时,大家一片寂静,惟见曹小莉眼含泪光,鼻子漱漱有声。另一首《爱的辨证》,是一首论爱情的诗,灵感来自庄子《盗跖篇》:“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这首诗共分二式,当读完庄子这个小故事后,极为感动,很快便完成了第一式,写的是男子尾生殉情的心路历程,其中的警句有:“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尘中等你”

第二式是第一式的翻案,我拟了与前式完全相反的情节:大水淹来,尾生久等不出,自觉生命十分重要,对不起,他最后还是登岸而去。第一式写的是传统的,梁祝式的古典爱情观,第二式写的是现代的,面对现实,以理性作选择的爱情观。

杭州二三事

初春期间,人特别敏感。昨偶然中翻阅一本30年代的散文选集,其中发现在周作人、丰子恺、鲁迅等人的文章中不时提到杭州如何如何。“从南京的旅馆回到杭州的寓所,感到十分自在”,丰子恺这么一句简单的话,跌跌撞撞到了我的眼前已是六十多年了,但“杭州”二字对我仍是那么新鲜,那么有吸引力。这时我坐在窗口的书桌旁,顿感魂魄飞扬,悠悠荡荡地从记忆中去了一趟烟雨江南。

杭州是我在大陆最喜爱,也最令我怀念的地方,十年内我已去了三趟。不错,西湖很美,杭州有不少好友,撇开这些姑且不提,杭州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很熟悉的旧梦,随时都想回去一游,我的中国历史情结,文化乡愁,全维系在杭州的人物、风情,和传说上。

我在1988年中秋,与一群台北诗友首次访问这个风华绝代的名城,接待我们的也是一群湖畔诗人,至今仍在继续交往的有龙彼德、骆寒超、胡丰传、崔汝先、董培伦、叶坪等数位。他们带着我们游西湖,逛灵隐寺、雷峰塔,沿着白堤苏堤踩着落叶散步,去虎跑泉吃茶,在断桥上俯首看秋风啃食残荷,在楼外楼吃西湖醋鱼、东坡肉、莼菜汤……该还的债都还了,包括历史的和情感的,除了精神上的丰收外,当然事后也写了不少诗,都收集在《天使的涅槃》诗集中。

杭州是一个充满感性的地方,它的美只须通过感觉便可攫住。譬如“柳浪闻莺”,就是这么一个浪漫得醉人的景点。一天清晨,我独自闲闲地到湖边去散步,只见烟笼湖水,落叶遍地,既无柳浪,也听不到黄莺儿啼叫,春天的妩媚景色只能在想象中领味,所以我便写了这么几行诗:

风来时

当可听到隔世的啁啾

那便是

柳浪闻莺

第二次游杭州是1992年的初春3月。首先偕妻回湖南衡阳老家过年,接着赴湘潭访友,并在大雪纷飞中去韶山参观了毛泽东的故居,归途中不但感到气候的严寒,也体味到历史的冷酷。2月中旬到了杭州,顺便由龙彼德兄陪同游了一趟苏州,继而由叶坪陪我们上黄山看雪,再回到杭州时已是3月3日了。

这时正是春寒料峭,西湖景色开始一点点展现迷人姿态的季节。最敏感的是杨柳,我们上黄山之前湖边的柳树还只是疏疏朗朗的秃枝,不到一个星期我们返回杭州时便都冒出了鹅黄的嫩芽,有点少女的味道,用手触摩它一下,好像要格格发笑似的。

据说当年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即发动环湖栽柳,而且一株杨柳夹一株桃树,四五月间整个杭州便浸泡在红绿掩映的彩色缤纷中,天地间一片春意,把西湖闹得说多风流便有多风流。

西湖宜于晨游,清晨游人稀少,不如白天熙来攘往,人声嘈杂之令人败兴。那天我和妻由一位年轻诗人小刘作伴,8点之前即赶到白堤,穿过重重垂柳,沿着湖岸漫步而行。这时雾未散尽,水面一层渺渺的烟波;静得出奇,几乎可以听到身旁树枝爆芽的声音。不知从何方位传来一阵欸乃之声,几分钟后,一艘小船从雾中穿出,还没有看清人的脸,又消失于烟水之中。

此时,晨阳正透过柳枝的空隙直洒而下,全身倍感温暖。来了一阵风,吹得那虽无绿叶却体态窈窕的柳枝狂摇大摆起来。张潮在《幽梦影》中说:美人要以花为貌,以月为神,以柳为态……我望一眼身旁的摆柳心想,这种姿态的美人也未免太风骚了些。小刘正忙着为站在一株含苞待放的桃树下的妻拍照。我说:“可惜花尚未开,见不到人面桃花相映红。”不料妻灵感骤发,顾而答曰:“等我们回到台北时,照片中的桃花就会盛开了!”好诗!

共伞

共伞的日子

我们的笑声就未曾湿过

沿着青桐坑的铁轨

向矿区走去

一面剥着橘子吃

一面计算着

由冷雨过渡到喷嚏的速度。

这首小诗意象单纯,语言浅近,情感则淡中见浓,别有兴味,近乎唐人绝句的手法。诗写于1981年,但诗中的事件则发生于1961年,时隔20年才得以成诗,这份情感为何能蕴藏那么久,连我自己也说不清。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即当时我的确有过那么一段宁静而温馨的生活。那时结婚不到半年,我在台北市区工作,而犹带新娘味的琼芳则在台北郊区平溪乡的小学教书,每逢周末,我便搭乘火车前往平溪与她相聚,及到星期一早晨,留下两天的欢愉和一包换洗的内衣,再搭车返回台北上班,数年如一日,风雨无阻。

平溪是一个矿区的小镇,当时因交通不便,外来的游客不多,但众山环抱,碧树连天,风景绝佳。妻在小镇街尾租了一间小楼,楼外是一条狭巷,巷尾就是铁道的终点,偶尔有运煤的小火车轰隆而过,平日不免吵人,周末则十分安静。小楼右侧是小镇上唯一的一条街,全由青石板铺成,雨后特别清亮,几声木拖鞋踢踢踏踏,衬托得这小小的山镇格外孤寂。黄昏时,妻常陪我上街闲逛,顺便买点小菜回到小楼做晚餐,有时在街边买一包橘子,沿着长长的懒懒的铁轨散步,一面聊天,一面剥着橘子吃,还把橘皮互往对方的脸上扔,就这么笑着闹着一直漫步到另一矿区青桐坑为止。有时半途遇雨,便撑开雨伞,相互共拥一个甜美而神秘的小天地,两人默默而行,在微雨中走了很久,及至被一声喷嚏惊醒,才发现伞外一片幽黯沉寂,远远望去,小楼上的灯火闪烁,似乎在招手,呼唤我们回家。

在伞因两人相共而显得更圆的时候,你会突然发现世上的道路并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漫长而崎岖。

读闲书

平生最大的享受莫过于冬夜拥被读闲书。

读闲书的好处是不需博闻强记,也不必融会贯通,有点像林荫道上散步,走到哪里算哪里,走累了可随时在路旁坐下休息。读闲书没有考试的压力,却有选择的自由,看得高兴,可以一夜读到天明,如嫌其无趣,可随手一扔,倒头便睡。

数十年来,我一直保持睡前躺在床上读闲书的习惯,床上读书为何宜于冬夜?因为适时门窗紧闭,与世隔绝,面对茫茫宇宙的只是一颗单纯的心,一卷在手,既不为稻粮谋而读,也不为尘世之浮名而读,清清爽爽,了无挂碍,纵然室外风雨如晦,或大雪纷飞,仍能保持一份宁静的心。

北史李谧传有云:“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这是何等令人钦羡的气派!但抬头环顾四壁的书架,好像那些亘古以来前人智慧累积的文史哲各类正而八百的书籍,正要迎面压将下来,仿佛随时会为之窒息。因此晚上躺在床上读的书最好是轻松有趣却又非品流下等,或庸俗无聊的读物。我的选择通常是稗官野史、唐人笔记、名人传记,其次是武侠侦探、政治搜秘、社会传奇等。早年喜欢看武侠,中年尤爱历史小说,金庸和高阳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每部我都看过两三遍,之所以读之不厌,主要因为我有一项特别功夫,那就是过目便忘,第二天甚至连书中主角的名字都记不起来。看时聚精会神,浑然忘我,看完后脑子里空空荡荡,不留一招半式。这种功夫可使你把看过的小说随时翻开来重读,几乎像是初次相遇一般。

自大陆开放以后,文革十年的各种史料与小说大量流出,我对这方面的读物兴趣特别浓厚。文革是中华民族空前绝后的大劫难,不仅文化深受创伤,人性也大为扭曲,故读这类的书籍,其中的故事对于一个未曾身历其境的人也许新奇有趣,但阅读时的心情却是极度沉重的,绝非读一般闲书那么轻松自在。

我的一首打油诗

我喜欢旧诗,却不会做,也从未尝试过。多年前应邀访问大陆,曾为一湘西酒厂题了一首诗,应酬之作,算是一首打油诗吧!这首诗后来被当作广告使用,据说为该酒厂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这倒是我始料未及。

所谓打油诗,就是一种不讲究格律,不避俚俗,内容写实而诙谐的诗。据宋钱易《南部新书》所载:“有胡打饺,张打油者,二人皆能为诗。”张打油为唐朝人,他最有名的一首打油诗为《吟雪》:“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现今读来,颇有一些后现代主义“谐拟”的味道,甚且在意象的表达上,比后现代诗要准确多了。

1988年9月初,我首次回湖南故乡探亲,承湖南吉首市酒厂相邀,并派车来长沙接我赴湘西名胜张家界一游,同行者有小说家孙健忠、评论家李元洛、香港诗人犁青,和湖南电视台三位记者。沿途秋雨不歇,泞泥难行,车行三天后始抵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首府吉首市。

次日上午参观酒厂,经汇报介绍该厂的生产与营业状况之后,王厂长即捧出他的名酒“湘泉”与“酒鬼”,让我们品尝。当时“酒鬼”尚未上市,厂方当作秘密武器,其酒味香醇尤胜茅台,酒瓶为一麻袋形,朴拙有趣,为湖南名画家黄永玉所设计。

品酒之余,王厂长取出笔墨宣纸,嘱我题字。我卷袖提笔,顺手写了这么一首打油诗:“酒鬼饮湘泉,一醉三千年,醒后再举杯,酒鬼变酒仙。”这首诗因含有该厂的两种酒名,又易朗朗上口,且多次在湖南电视台播出,故广为饮者传诵。据说次年在北京的一次全国名酒竞赛中,“酒鬼”名列前茅。当时该厂不仅将印有这首诗与我的签名照片在会场上大量分发,且把这首诗印在装酒瓶的纸盒上大作广告,有人建议我委托律师向该厂索取广告费,无奈穷书生只会写诗,不懂得要钱。

我的日本情结

野蛮残暴,侵略成性,日本曾给我忿恨的理由;勤劳刻苦,科技建国,日本曾给我钦佩的理由;世界野心,岛国胸襟,日本曾给我鄙视的理由。我的日本情结既复杂而又单纯,单纯到我几乎不认识这个民族。最近日本东映公司摄制了一部《尊严——命运的瞬间》的电影,再度暴露了日本横蛮强悍,死不认错的军国主义思想,也再度点燃起我对这小小岛国的积忿。

这部电影已于5月23日正式在日本公演,明目张胆地宣扬并肯定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侵略中国与亚洲各国的动机,说什么发动太平洋战争是为了自卫,为了“从英美的殖民统治下解放亚洲”,而对于南京大屠杀这一段血腥历史则矢口否认,绝不认账,认为这是中国人没有事实根据的“捏造”,所以天皇无罪,东条英机和若干战犯无罪,说什么判处他们死刑的东京裁判是“胜利者对失败者实施的不公正裁判”。东条英机等反而成了“为维护日本民族的尊严”而死的英雄。如此颠倒是非,歪曲历史的行径,实际上是近十年来日本一批颟顸右派政客兴风作浪的一次高潮。前几年,日本自民党一百多名国会议员组成所谓“光明日本国会议员联盟”,发动攻击日本历史教科书,要求修正或删除南京大屠杀的纪实。据说这影片的策划与制作,是在广岛原子弹下复活的亡魂——右派政客——长期起哄的结果。

我每到一国旅游,都有纪游诗发表,唯独日本,我曾去过两趟,但毫无所感。我对日本的冷漠其来有自。抗战期间,我个人只不过是大时代中的一粒小泡沫,但我却也是一位亲身经历的历史证人。抗战末期我还是一个念初中的大孩子,在湖南家乡有一次曾被日军掳作挑夫,由于反抗,当场被一日本兵横腰扫了一扁担,打倒在地。这是我个人和日本的一段小小过节,与南京大屠杀或其他地区烧杀奸淫的惨剧相较,实在算不了什么,但当年被辱的这段往事,却是我心底一抹永难消失的阴影。

游兴

最近动了游兴,一个月之内游览了北美两大胜地:美国首府华盛顿特区和加拿大风景绝美的洛矶山园家公园。

6月上旬,我应邀在纽约法拉盛区办了一场书法个展,并趁便偕妻随旅游团玩了一趟华盛顿特区。说“玩”,实有渎神圣,因为这个特区,尤其是以白宫为中心的这个国家公园,其中全都是美国历史与文化的纪念丰碑,以及美国立国精神与梦想的象征,游历一番,那怕是走马看花,你也不难感受到一份生命意识的沉重,一种人类新文化的跃升。那些大人物如哲佛逊、林肯、华盛顿、罗斯福,那些前仆后继阵亡于韩战、越战中的美国青年,不论尊卑大小,一一栩栩如生地矗立在我们面前,犹之一本本厚重的历史书。林肯纪念堂在这头,国会大厦在那头,中间隔了一个阿甘曾在反越战游行时往下跳的大水渠(见电影《阿甘正传》),和一座一柱擎天的华盛顿纪念碑。这些景象早已在电影、电视、照片中看到过,本不足为奇。可是当面对这些雄伟而具象征涵意的建筑物时,我顿时感到被震摄的窒息,在意识到生命无常之余,也深深体验到生命的庄严与豪情。

也走了一趟白宫,除了需要排队耐心等待所引起的不快之外,可说印象模糊,其豪华典雅的气派远不如列宁格勒的冬宫。对我这游客来说,现存的,活着的也许只是现象,过去的,亡故的才是历史。

游洛矶山脉,尤其是包括露意诗湖的班芙(Banff),在感觉上就完全不同了。游华盛顿特区是知性之游,游班芙则纯属感性经验,一种对大自然纯美的饕餮,一种对湖光山色无条件的投怀送抱。天下名山胜景甚多,我独爱中国的黄山和加拿大的班芙。这二处景色容或不同,但都显得圣洁而神秘,深沉而又多变化。总觉得与它们有一段难以接近的距离,却又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来了不舍得离去,离去了还想再来。

书法的现代性

最近做了四次演讲,内容都与诗和书法有关。开讲时首先自我介绍从事诗歌创作和书法研习的经过及心路历程。我从台上观察,发现当听众得知我原本是一位很前卫的现代诗人,且早年还被贴过“反传统”的标签,50岁之后才开始研习书法时,大家都面带惊疑之色。演讲结束后,果然有听众提问:“一位曾经走在时代最前端的现代诗人,突然掉过头来搞最传统的书法,你不觉得这中间有很大的冲突?你如何调适这个矛盾?”

在演讲之前,我预料可能会有这类问题提出,因此思想上多少有些准备。我的答复是:艺术重视本质,更强调形式的创造性,只要是有创意的,便是现代的,因为创造性最大的优势乃在超越时空。就时间而言,王羲之是东晋时代人,但就艺术的创造性而言,他的书法是属于现代的,历万古而常新。杜甫在一千二百八十多年前写的诗:“七星在北户,河汉声西流”,至今读来,仍能感到超现实主义作品的意味。其次表现纯粹美的艺术都具有永恒性,“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这是对大自然一种超时空的观照,一种永恒的纯粹美,它本身什么也没有说,却有着无穷的含意。中国的书法艺术是由黑白二色构成的既单纯而又丰富的生命,它的灵气和神韵更胜于它的肌理与结体,它线条所产生的节奏更胜于中规中矩的笔法。所以说,书法是一种纯粹的美,而最纯粹也正是最现代的,譬如汉代的书法,不论隶、草、行、楷,都是最纯粹的美,艺术的极致,故能持续存在两千多年而不衰。

不过,做一位现代书法家,必须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敏锐的现代意识,初习书法讲究笔法,重视临摹古代碑帖,固然重要,但不可泥于古人,也不可为“法”所困,应时时有在方法技巧上求突破的决心。我经常如此感叹:做书法家易,做书艺家难。

一盏风灯

上个星期天,古华兄约我夫妇,还有来温哥华度假的小说家、戏剧家马森教授,以及作家廖中坚等前往素里逛跳蚤市场。气温很高,据说是温哥华二十年以来最热的一天,由于我们带着寻宝与猎奇的心情而去,故在烈日的暴晒下逛了一个半小时,虽然每人晒得面红脖子烫,大家的兴致却很浓,每人都有斩获,我回家一检查,发现选购的四件物品中,我最中意的是一盏古意盎然的风灯。

这是一盏长形的,用八块玻璃嵌成的八角古铜风灯,远看犹如中国古时的宫灯,也有点像民国初年民间用的,外面套有防风玻璃罩的马灯。这绝不是旧货摊上的破铜烂铁,而是一件民俗品,也许没有古董的价值,但触摸它就像触摸逝去的时间。由于它给人一种闲雅的感觉,我总以为它乃出身某一豪门巨宅,纵非如此,也决不是小户人家所有。它有一种气派,颇像一位落魄江湖的寒士,微尘中撑起一身铜质的傲骨。拎在手中,感到十分沉重,宛如一部历史,随时间的持续消逝而加重。它原先随便扔在杂乱的旧货堆中,毫不起眼,经我擦擦洗洗,一番抚摩之后,把它悬挂在后院的走廊上,居然脱胎换骨,有了生气,又恢复了往日光照寰宇的英姿。

夕阳西沉,暮色渐浓,我把风灯的电插头插上,玻璃罩内三个小灯泡在落日余晖中发出淡淡的幽光,一直要到晚上9点以后,风灯才开始显出它的个性来。光线不强而稳定,悬在檐角,夜风吹得微微摆荡,为安静的院子增添了些许凄凉。我突然联想起“风雪夜归人”这个意象。这位夜归人不一定是家人,也许是一位深夜乍然来访的老友。时序秋末,木叶凋零,只见一个须眉皆白的汉子,手中提着一盏风灯,脸藏在翻过来的大衣领子后面,施施而来,踩得满阶的落叶漱漱作响。我顺手接过他的风灯,挂在屋檐下,正哈腰延客入室,蓦然回首,那人不见了……

唐人小说艺术

近读唐人笔记体小说,饶有奇趣。这种小说主要在搜奇志异,而其内容大多超出经验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故特别吸引人。有的言简意深,富于思考性,有的意境恍惚朦胧,含有诗意,有的三言两语便勾勒出一篇精采的故事,其结构之严谨、手法之简约,现代人写的极短篇恐亦难望其项背。试看这篇《喷嚏震虎》:

傅黄中为越州诸暨县令,有部人饮大醉,夜中山行,临崖而睡。忽有虎临其上而嗅之,虎须入醉人鼻中,遂喷嚏,声震虎,遂惊跃,便即落崖,腰胯不遂,为人所得。

小说的时间在深夜,地点在山中的悬崖边。一个醉汉临崖而睡,来了只老虎,突然听到一声大喷嚏,把它吓得惊跳起来,掉到悬崖下去了,摔伤了腰腿,终于被人所擒。小说中有两个角色,一是县衙的差人,一是老虎,而真正的主角应是那只笨得可爱的老虎,它攀上了悬崖,也许为那差人满嘴的酒味所诱,竟靠近去嗅他,因而那长且硬的虎须触得差人的鼻子痒痒的,打了一个喷嚏。深夜山中万籁俱寂,一个突如其来的喷嚏,宛如晴天霹雳,对这只毫无戒备的老虎来说,一定是惊天动地。作者处理情节的手法十分高明,故事很简单,但戏剧张力强。由于故事发生在深夜的悬崖边,一开始读者即预期着不平凡的事件将到来。人与虎居然会在这意想不到的场合相遇。现实中顺理成章的发展应是醉汉被虎吓得跳起来,而小说的情节是如此地反逻辑,被吓得坠入山崖的竟是威猛的老虎。“忽有虎临其上而嗅之,虎须入醉人鼻中”是高潮,“便即落崖……为人所得”是反高潮,情节简单,却剧力万钧。

作者张鷟,唐代文人,历经高宗,玄宗诸朝,著有《龙筋凤髓判》、《游仙窟》等传奇小说。《朝野佥载》是他著名的笔记小说。主要写的是武则天时期的朝野见闻。这短篇即出自本书。其实他另外许多短篇并无离奇的情节,淡淡着墨,却趣味隽永,寓意深远。

灵感及其他

经常被人问到:你相信灵感吗?

我相信灵感,但一个创作者不能完全依赖灵感。我曾戏言:我的坏诗都是用脑想出来的,而好诗则往往是无意中碰上的。诗有时就像情人,如刻意找她,反而找不到,不找她时却又随时会在你面前出现。一时想不出来就搁下它吧,等你把它忘得干干净净之后,它又突然来了。灵光一闪之下,便出现了神来之笔,诗中许多令人惊喜的,富于独创性的意象,来得很突然,但如不赶快抓住,便稍纵即逝,而这种直觉性的感悟,妙悟,却无论如何想也想不出来的。其实,灵感并非出自神谕,也不是一种甚么超自然的能力,灵感或可说是潜意识的沉淀与升华。诗在酝酿期间就是潜意识起作用之时,脑子想不通最好放弃不想,但它事后会在无意识中偶然跳了出来,这就是灵感的来源。光是想,而没有思想作基础,绝对写不出好诗来。灵感只是诗的催化剂,灵感须为思想服役。

我的诗《烟之外》中曾有这样的句子:

潮来潮去

左边的鞋印才下午

右边的鞋印已黄昏了。

读者有茫然不解者,我颇为自得地对他说:这是现代诗中时空压缩的技巧。然而又觉赧然,李白在《将进酒》中有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这种技巧古人早就运用了。

北宋魏泰论及禅与诗的关系时说:“禅宗论云间有三种语言,其一为随波逐流句,谓随物应机,不主故常,其二为截断众流句,谓超出言外,非情识所到,其三为涵盖乾坤句,谓泯然皆契,无间可伺。”第一种正是现代主义惯用的意识流手法;第二种是超现实主义的手法——切断机械的理性语言结构,以表现潜意识的内涵;第三种则近乎纯粹经验论,主要是对时空界限的泯灭,万物融合一体。

实际上,现代主义的诸多手法都暗含古意古法,或者可以这么说,古今艺术观念多有汇通之处,此又一例证。

无理而妙的诗

诗的妙处乃在“无理”,唐诗于千载之后仍为现代的读者所传诵,即由于那“无理而妙”的意象所产生的效果。所谓“理”,就是维系事物之间关系的一种知性逻辑,人的思维世界就全靠这种东西支撑。然而,谈到诗,它通常要突破这种关系,超越知性逻辑的。“风定花犹落,鸟鸣山更幽”,表面看来这两句诗是不合常理的,它扭曲了事物之间的正常关系,以散文的眼光来看当然不通,然而这是一种诗的美感经验,一种在某一特定时空下的心境。

这种无理而妙的诗句,在我国古诗中并不罕见,譬如柳宗元的《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笠翁,独钓寒江雪”,在大雪纷飞,鸟绝迹,人无踪的寒江上,居然有一老者独自来此钓雪,此情此景,显然违情夺理,但如把最后一句改为“独钓寒江鱼”,合理是合理了,而读来却不像诗了。其实柳宗元要表现的只是诗人面对大自然的景色所反射出的一种心态,也是诗人所创造的一种“静之极致”的境界。所以苏东坡认为诗的趣味在“反常合道”,反常者,是表面对现实的扭曲,却能形成诗中的奇趣,但反常还须合道,即符合我们的内在感应,也就是说,虽出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

《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旷古未有的抒情史诗。曹雪芹实际上是一个诗人。他在《红楼梦》四十八回中借香菱之口说:“据我看来,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有似乎无理的,想去却是有理有情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烟如何是直的?日自然是圆的。‘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是见了这景儿的。”这两句诗是王维《使至塞上》的一联,如透过推理,好像不合情理,但以直觉来观照万物,又感到这个“直”字之妙,“圆”字也用得很自然。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雄浑》篇中有谓:“超以象外,得其环中”,说的也正是这个意思。

女人与诗

自古男女相悦,借以暗通心曲最为有效的工具有二,一是眼睛,一是诗。假定双方初识,偶处一室,或在可见之距离内,眉目传情,可说是人类最原始最神奇的通讯方式。男方嘴角含笑,胸一挺,眼一眯,女方两颊微红,头一低,唇一咬,好啦!电流互触,热线接通,世上一切的奥义、了解、真诚、快乐、幸福,都在这一俄顷的对视中获得。但一旦双方分离,天涯海角,传递思念之情的就非靠诗不可。当然,你也许要跟我辩,认为情书才是最好的工具,其实不然,理由是:情书可从“情书大全”、“情书选粹”等上面抄,也可以请人代写,往往有假,所以情书除了当局者迷的通信双方外,其他人读了无不感到肉麻,令人汗毛直竖。但诗为心声,无法作假,而年轻人大多熟读“世界情诗选”,一抄就要露出马脚。再者,恋爱之趣,本就基于一种欲得而未得,似懂而非懂的痴迷心态,彼此之间的心意,包括怜爱、倾慕,渴望黏黏贴贴、永相厮守的期许,只可暗示,而不宜明言。诗贵含蓄,着重曲达,最适于这种任务,“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一片痴情,尽在其中,岂不比正面说“我好想你啊”来得更有情致,更具有不可抗拒的挑逗性!

贾宝玉说: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水性至柔,我国诗的传统讲究温柔敦厚,可知女人兼有水与诗的性质,而事实上女人写情诗写得最好。“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又有谁比崔莺莺更懂得以暗示手法接受对方的爱意?女人写的情诗大多能在婉约中见深情,真切动人,我国文学史中不乏其例,“管夫人赠赵孟頫”就是一首任何人读了都会激动的伟大情诗。

中国古代男人平生最得意处不在高官厚禄,衣锦还乡,而在有资格娶两个以上的妻子,但娶妾之举也并非人人顺利,毫无阻碍,遇到发妻是一位狮型的悍妇,固然心有不甘,横加拦阻,即使性情和顺,贤德之妇,也会动之以情,好言劝止,后者往往比前者更为有效。相传赵孟頫中年以后,日夜面对脸色愈来愈黄的老妻,热情渐减,很想娶一位二房,妻子管夫人探得消息,不动声色,写了一首诗偷偷放在丈夫的书桌上,诗曰: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

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

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结果,赵孟頫读后深为感动,而管夫人却不费一兵一卒,就攻下了丈夫的城池。我想,如果世界上的妇女都会写这种“你侬我侬”的情诗,真不知要解决多少婚姻上的纠纷,拯救多少对怨偶。

多年前,偶然中读到这么一首裁衣寄夫的诗:

不随织女渡银河,每到秋来几度歌。

岁岁为君身上衣,丝丝是妾手中梭;

剪刀未动心先碎,针线才缝泪已多!

长短只依原式样,不知肥瘦近如何?

这决不只是一首塞客衣单,思妇怀远的诗,其情意之真挚深刻,匠心之机敏绮密,比起出于男人手笔的“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或“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诗来,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古今中外,女诗人在文学史中究竟占了多大的比例,恐怕很难找出这种统计数字来。我想,纵然为数不少,但大多仍难免限于“闺阁抒情”,在她们自己看来,其价值也许只相当于在枕头上绣鸳鸯的女红,传诵一时者,未必都能垂之千古而不朽。这不是她们的才能问题,而是受到环境的限制。至于女人是否适于做一个诗人?时至现代,当然已不成问题,但在把“红楼梦”、“西厢记”视为一般封建家庭的禁书的时代,那各人的看法就不相同了。章实斋说:“闺房篇什,间有所传,其人无论贞淫,而措语俱有边幅。”这正显示女人写诗,首先就受到礼教,题材,甚至造词遣句的限制,难怪王徵女士在其“修徵樾琯诗”自序中感叹地说:“生非丈夫,不能扫除天下,犹事一室,参诵之余,一言一咏,或散怀花雨,或笺志山水,喟然而兴,寄意而止。”这或许正是文学史中很少有第一流女诗人的道理。但也有人鼓励女人作诗,譬如袁枚在“三妹合稿”诗集中说:“妇女学诗,闺房之内,穆若清风,所以学诗有益妇道。”这话虽然出自道学观点,似嫌迂阔,但女人习画学诗,总比天天串门子,打麻将好。

女人与诗,相似之处颇多,仅就外在形式而言,二者都注重“形”与“声”之美,美是女人与诗的共同本质。构成诗的要素首先是意象,诗可以说完全是“意象的铸造”(Poetry is theforging of images.),诗人一生中苦心经营的就是那可见可感可触的意象,而女人一生中苦心经营的则是那可见可感可触的面孔与身材。大诗人杜甫固然“语不惊人死不休”“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贾岛更是“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其吟咏之苦,殆可想见。女人为了修饰她的容貌,不惜忍受打针吃药,饿饭减肥,甚至上手术台,天生虽非丽质,却硬要美容师把她们一刀一刀地雕成西施、杨贵妃,其用心之苦,与诗人雕凿意象相同。构成诗的另一要素是韵律与节奏之美,诗读起来抑扬顿挫,铿锵有声,实有助于意境之美的烘托。一首诗,不论思想如何深刻,意象如何鲜明,如念起来诘屈聱牙,像嚼蚕豆一样,必然影响其整体之美。女人也是如此,如果貂蝉说起话来哇拉哇啦像平剧中的董卓,或动辄作狮子吼,再美的女人也会叫天下男士避之唯恐不及。女人声调之美,颇有勾魂摄魄之效,唱起歌来,固令人回肠荡气,即使骂人也是好听的;据说听女人用苏白吵架,比听梅兰芳的戏还过瘾。女人哭泣,其声更是凄美。我们家乡有一种专门代人哭丧的女性职业,她们居然把哭艺术化;开始哭得抢天呼地,惊心动魄,继而调子拉长,悠悠忽忽,丝丝缕缕,如唱山歌,她用一块手帕蒙住面孔,谁也看不出是否有眼泪,但闻者莫不恻然。

女人与诗唯一不同的地方也许是:一首好诗,不管当代有没有人读它,仍不失为一首好诗,而女人的魅力却随时要有人欣赏,有的则需要慢慢读才能读出味道来。许多天才诗人,潦倒一生,也许要到数十年或数百年后才能获得赏识。陶渊明生前不太受当代文坛重视,其声誉远不如谢灵运,但千百年来,陶谢在读者心中的地位已互易其势,寒山被中国士大夫的读书界忽视了千多年,及到近代才得扬眉吐气,从幽闭的文学史中走出来,甚至震撼了番邦。可是,红颜一旦变成白骨,入土后再也长不出一朵玫瑰来。

女人的味道,的确是需要人把它读出来,只不过不同的阶段,应采取不同读的方式和态度:少女是一首饱含情趣的抒情诗,适于任何一种读的方式;少妇是一出诗剧,不但有诗的素质,而且有冲突,有高潮,读的时候宜冷静,以免陷溺不可自拔;中年妇人是一部唠唠叨叨的史诗,诗味不多,只剩下了历史,最好以治史的态度去读;至于老妇人,则成了一首形而上的诗,只能默想,不宜捧读了。

世界上最不理性的事物,莫过于诗与女人了,二者都是不可细加分析的,如强以逻辑推论,那就如瞎子摸象。严羽说:“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女人正是如此,故一个过于理智的人,是不善于欣赏诗与女人的。法国诗人古尔蒙说:“女人是爱的动物,她们能一辈子生活在爱的记忆里,当男人已忘了最后一次接吻时,女人还记得最初的一次。”所以有人认为“恋爱是女人生活的全部”,果然如此,足证女人是多么地非理性。女人感觉最为敏锐,变化无穷,据说巴黎女人的脸色,一分钟要变换若干次,很难令人捉摸。所幸女人不是要人去了解的,只要去感觉、去欣赏、去爱,就足够了。

诗与女人都是难以预期的事物,踪迹不定,神秘莫测,梦寐之,祈祷之,引颈以探之,不来就是不来。根据我个人的经验,等一首诗正如等一个女人,有时绕室徘徊,竟夕难安,有时望着窗外,怔忡神往,喝一口茶,抽一支烟,好像有那么一点影子,但尚未抓牢,她又跑了,于是再喝一口茶,再抽一支烟,终至心身交瘁,干脆熄灯就寝。可是,数日后,当你完全把她拋开,不去想她,她却又搔首弄姿地突然在你面前出现。久而久之,我终于悟出一个道理:捕获诗就像捕获女人一样,最有效的武器就是遗忘。

在火焰中看到母亲的脸

15年前的母亲节,我曾把一首长达500行的悼亡母长诗原稿一页页点燃,焚祭母亲在天之灵。当时是以一种愉悦的心情来进行如此严肃的事,因为那是四十多年前离家后第一次感觉最接近母亲的一刻,我在火焰中看到她那美丽而略带苦涩的脸。

记得焚诗祭母这一仪式是在一个梅雨的下午举行的。台北五楼阳台上一片积水,墙角那株紫藤已有了浅蓝的花蕊,抬头只见远山云雾绕缭,祭典便在如雨如雾的心境下开始。其实哪谈得上什么祭典,连香烛都未置备。这只能说是心祭,不,是诗祭。我一面默默地撕着一叠稿纸,一面在心里唤着母亲,在一根火柴的爆燃后,诗稿灰飞烟灭。烈焰中我仿佛抓到了母亲那只冰凉的手……

母亲是在1981年4月间去世,当时两岸关系尚未解冻,噩耗是由大哥请香港的叶维廉教授传来台北。初时我虽承受着突来的哀恸,却没有眼泪,只有近乎麻木的怔忡。母亲死时已属70高龄,算是寿终正寝,如以庄子的观念来看,这不过是一种正常的物化现象,没有什么可悲的。但对我而言,哀恸的是30年前的一别,只因一通简短的电话,母子即成永诀。尤其每当母亲节,一想到脐带两端所系的血缘亲情,母亲的慈爱和抚养我兄弟七人的辛劳,便难以释怀。去国数十载,由于人为的政治因素,竟变成有家归不得,对母亲生前既未能奉养,病中不能前往探亲,去世后又无法回家送葬,这才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人间永远无法弥补的憾事。实际上这种悲剧已在许多人的身上发生过,成了这个时代的共同经验。因此,我的哀恸也是千万中国人的哀恸,我为丧母流的泪也只是千万斛泪水中的一小滴,以小喻大,我个人的悲剧已成为一种象征。纵然目前两岸已可自由来往,但引起这类悲剧的政治伤口仍在发炎,何日才能痊愈?

一笔写到纽约

6月初,我应纽约第一银行画廊之邀,举办了一次自认为还算成功的书法个展。所谓成功,是说十天来观赏者人数虽然不多,约二百余人,但纽约华人书法界的知名人士都出席了开幕酒会。由于这次展出作品的内容有半数是自己的现代诗句,诸如:“落叶习惯在火中沉思”、“我是那株被锯断的苦梨,年轮上,你仍可听清楚风声蝉声”、“一夜秋风,她便瘦得如一句箫声”等,这是一次大胆而别开生面的尝试,经过媒体大篇幅的报道,引来了许多好奇的观众。纽约第一银行位于新唐人街的法拉盛(Flushing)区,展览会场在地下室,面积不大,只能举办小规模的展览。但纽约毕竟是美国首善之区,金融与文化的中心,更是世界艺术之都,能有机会在这里展出,应是平生一次难忘的经历。何况纽约寸土寸金,场租贵得吓人,而纽约第一银行对台湾艺术家特别礼遇,免费提供展出场地,这也是促使我远渡重洋来到这国际大都市展出的主要因素。

我这是第二次造访纽约,第一次是在1993年3月我和台湾诗人张默、向明、管管、梅新等应美国圣地牙哥加州大学的邀请,参加由叶维廉教授策划的“台湾诗人旅美巡回朗诵”,先后曾在四所大学举办过中英双语诗歌朗诵,最后一场在纽约“张张画廊”,给当时的华人文化界造成一次小小的轰动,我这次单枪匹马来到纽约,却有孤立无援之感,因为不巧的是,这期间许多老友生病的生病,度假的度假,幸而获得当代散文大家王鼎钧,诗人谢青,以及纽约《明报》副刊主编,散文家潘郁琦等位的及时支援,才使这次展览得以顺利展出。这次展览酒会中出现了几位艺术界的名家,使得这小规模的开幕仪式生色不少,包括纽约书法界大老张隆延教授,圣约翰大学亚洲中心副院长何平南博士,纽约中国书画会会长王懋轩先生,名书法家李振兴、李庆祥、阮德臣等先生。他们在致词中都给了我极大的鼓舞。

我向来景仰的张隆延教授,今年已89岁高龄,但精神矍铄,脸上透出一股清气。当他由其弟子李振兴先生搀扶进会场时,便立刻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未待稍事休息,大家便把他拥上讲台。他对我临的“石门颂”特别感兴趣,就由这一点谈起,继而讲了许多有关书法的要诀和个人体验,风趣而精辟,我受益良多。

张隆延教授是清代大书家李瑞清(清道人)的第三代传人,不仅精于书艺,且热心教学,门下弟子众多,成就较高的首推得黄山谷真髓的李振兴先生,他算是清道人的第四代传人。不但在书法界,即使就整个艺术界而言,如此四代相传,薪火不熄的历史佳话,实在是中华文化“不废江河万古流”的象征。

在纽约,华人艺术界真是卧虎藏龙,其中名气大,作风海派的要算水墨画家杨思胜了。杨先生是印尼华侨,原习医,后将整个生命热情倾注于绘画与书法,自称“不务正业”。他行医的“正业”,在纽约多如牛毛,但像他这样风格独具的艺术家却不可多得。他不是什么艺术学院出身,似乎也没有明显的师承,不过从他的作品中也不难发现某些法度“渊源”,譬如在他那幅“得朦胧处且朦胧”的水墨中,即可感到石涛的古朴,也可体味到张大千的豪放,而大胆用彩笔泼洒的漫天红霞,却烘托出一个疑真似幻,景色有无的既古典而又浪漫的杨思胜世界。

他的另一“绝”是人物画,笔下的钟馗尤为传神,除了一身红袍外,两眼没有眸子,脸上只有两个窟窿,骤看有一种恐怖美。他的画室不大,堆满了画册、书籍与各种宣纸。我应邀来访,尚未坐稳,他即忙着出示他的字画典藏,并为我一一讲解。临别他送了我一些上好宣纸、毛笔、印泥和一部精美的画册《思胜随缘》。回到雪楼后,我曾用他所赠的特长宣纸,以行书擘窠大字写了四屏唐诗,放下笔时已一身大汗,过瘾之极。

又想起了雪

每次进入书房,负手独立窗口外望,便不由得想起大雪纷飞的情景。

去年那场大雪下得好不叫人兴奋。晚上,雪已停,万籁俱寂,只见半轮月亮从堆满雪片的白杨枯枝间映照而下,构成一幅“明月照积雪”的奇景。次日上午,圣地牙哥的老友叶维廉从电视中得知温哥华正在下着生猛的大雪,特来电话询问有无灾情,老妻则以惊喜多于惊悚的语气答曰:“白色恐怖!”这时,我正在后院挥汗铲雪,堆起一个比我自己还高还胖的雪人。没有嘴脸怎么办?老妻灵感骤发,递给我三只圆圆的褐色茶杯,我拿来往那死板板的脸上一按,顿时长出两眼和嘴巴,雪人竟然活了起来。

去国数十年,还来不及返乡探亲,母亲已告去世,哀痛之余便写了一首悼亡母的长诗:《血的再版》,其中一节即写到梦里在大雪中回家探母的情形。记得当时我一面写,一面热泪盈眶,其中有这么几句:“母亲,我不曾哭泣 只痴痴地望着一面镜子望着镜面上一滴泪 三十年后才流到唇边……”

《世说新语》中有一则关于雪的故事,读来令人莞尔。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王子猷这种无所谓的心境,实为一种无心无欲,旷绝千古的禅境,自然不是今天工商社会中一般凡夫俗子所能体味。

多年前,我也有过遇到“夜大雪”的奇想。那年寒冬,台湾合欢山飘雪,我准备携带几斤狗肉,两瓶高粱酒,邀几位朋友上山赏雪。想象中,我们围炉饮酒,佐以香气四溢的狗肉,这时恍惚中突见一个和尚,身披破衲,从山门外冒雪跌跌撞撞向我们奔来。

抬起醉眼一看,这不是鲁智深吗?

窗的美学

当暮色装饰着雨后的窗子

我便从这里探测出远山的深度

在玻璃上呵一口气

再用手指画一条长长的小路

以及小路尽头

一个背影。

有人从雨中而去

这是我早年写的一首小诗,如就我的整体风格而论,这只是我所有作品中的一件手工艺,但却被许多诗选所采用,且颇获读者喜爱。这首诗有情节,有呼之欲出的人物,以及一种令人感到扑朔迷离、疑真似幻的气氛。在这首诗中,我把窗子当作一个探测外在世界的心灵触角,让想象在一个有限的框子里作无限的飞翔、幻化、停格、扩展。

我的窗子永远是一幅画,其内容随四季的邅递而变换,春夏多是彩色的油画,而秋冬则日渐渗开为一幅沉郁的水墨。在北美,12月至3月之间多雨,画面大多变得朦胧而阴黯,有如张大千的泼墨,可探测出这山的深度,但也不免令人窒息。如遇大雪,情况又自不同。在窗下看雪,实为一绝美的经验。去年12月初某日清晨,隔着窗玻璃只见飞舞的白雪夹着黄色的落叶,冉冉地飘落在绿色的草地上,这顷刻间呈现眼中的色彩缤纷的景象,美极了!只看得我心旷神怡,如醉如痴,不知身在何处。我家后窗正对着温哥华的北山,山顶终年积雪,当晴天万里无云时,远远望去,总会把那皑皑的绝峰想象为一个纤尘不染的神话世界。

明末张潮在《幽梦影》中说:“窗内人于窗子上作字,吾于窗外观之,极佳。”如果看到我在窗玻璃上呵一口气,然后画一个人向雨中的远方姗姗而去,不知他有何感想?

尼采的智慧

尼采曾说过一句极具震撼性的话:“我不是一个普通人,我是炸药!”对咱们一向服膺“中庸”哲学,而性情较为“乡愿”的中国人而言,说这话的人似乎有点神经不正常,性格上有暴力倾向。但尼采绝对是一个天才思想家;天才者,表现于他的“语不惊人死不休”,思想家者,表现于他那超凡绝俗,看似偏激而实精辟深刻地挖掘问题的能力。正由于他的偏激和某种程度的悲观色彩,他在当代以及后世都受到人们的误解,所以他曾夫子自道:“所有精神上的革新者,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其言论都令人难以接受,但在日后某一时期却可能被世人奉为圭臬。”

在尼采的十几部著作中,最重要的有两部:《悲剧的诞生》与《查拉图斯特拉》,后者尤为他的经典之作,书中极力鼓吹“超人”哲学,更是敢于面对欧洲基督传统,大胆宣称上帝已经死亡。尼采的某些言论的确十分吊诡,叫人难以捉摸,但有些话实为智者之言,譬如他说:“与人相处真是困难,因为在人群中找不到孤独。”又如:“人的生命不能以时间长短来衡量,心中充满爱时,刹那即是永恒。”

尼采有哪些话是不为当代人所接受,而日后又被世人奉为圭臬的呢?坊间有一部《尼采语录》,其中就有许多看似离经叛道,其实是言人之未曾言,深思后才发现有道理。例如:“作家写东西,不只是要让人了解,同时更要让人无法了解。一本书的目的就是要人百思不解,作者并不期望他的作品简单得不用大脑就可理解。”

这段话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他所谓的作品可能是指直探宇宙奥秘、生命本源的哲理言论。这段话最重要的是最后一句。事实上像《易经》、《南华真经》以及诸多佛教经典,绝对不是一般读者所能理解的。我深信,老子著《易经》时,恐怕他心目中根本没有读者,有也只是少数的智者,而日后是否要将这东方智慧加以宣扬,那是智者的事了。

吃茶

寒酸文人吃茶,有尚苦涩者,这倒颇能符合他们的心境。知堂老人周作人就曾在一首自寿的打油诗中写过“请到寒斋吃苦茶”的句子。苦也是一种境界,却不是一般人所乐于追求的;好茶通常具有先苦后甘的效果,如果一路苦涩到底,吃茶就不是一种享受,更谈不上艺术了。

时至今日,一般老百姓的生活素质大为提高,在日常生活中,吃茶已成一种既讲究而又普遍的艺术。三朋五友,酒足饭饱之余,或在凉风习习的树荫下,或在冷气森森的客厅中,煮水泡茶,大家围坐喝一杯色香味俱佳的冻顶乌龙,或文山包种,已是司空见惯的事。

中国人吃茶,不说茶道,而称之为茶艺,可见吃茶不仅本身是一种艺术,而且与各种艺事有关。近年来台北街头巷尾,茶艺馆林立,每家都布置有名人字画、古玩和精致茶具,有的还兼营画廊,成为闹市中提供高层次精神享受的场所。不过,如说吃茶只是富商新贵、文人墨客的雅事,则又不然。日前应邀到梨山武陵农场一游,下午漫步溪畔,看到四位老者在花园的绿荫下饮茶聊天,那副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神情,真令人生出尘之想。另外一次所见就大不相同;有天下午,我到附近菜市场去买水果,这时摊贩都已打烊,早晨那种拥挤喧闹、鸡飞鸭跳的情景已不复见。清静中,只见猪肉摊子旁有三位打着赤膊,一身横肉的大汉,正围着一把高级的宜兴紫砂茶壶,掇着精致的小杯,频频催饮。他们的谈话虽粗鲁不文,但那种谈笑风生的样子,与武陵农场那四位老人相较,境界或有不同,而怡然之情则一。由此可见,饮茶确已成为我国的一种大众文化。

饮酒与吃茶,都是令人快意酣畅、乐以忘忧的事,且能激发情绪,使心智活动加速,因而往往成为文人创作的灵感泉源。我倒以为,酒和茶的最大好处乃在增加谈兴。一杯在手,饮者的谈话通常会突破世俗的藩篱,天南地北,中外古今,无所不涉,而评骘世事,月旦人物,更成了话题的焦点。酒,愈喝愈醉,情绪激动起来,常有由争吵而谩骂而相互扭打,以致使主客都感到非常尴尬的场面出现。茶则愈饮愈清醒,放言之下,纵然对人对事不免有所批评,但也语多节制。其实,一面吃茶,一面不伤筋骨地骂骂你所厌恶的人,或社会上不合理的事,未尝不合卫生之道,因为畅谈中可以把胸中的郁积,在热茶的氤氲中逐渐化去,而换来一片祥和清穆的心境。

故我认为,酒属感性,茶则富于知性;酒是诗,茶则近乎哲学。我们可以从李白的诗中闻到酒香,引杯就唇之际,总不免会想起“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的自我调侃之句。但饮茶犹如读庄子,读尼采,让人沉思,对生命有所感悟。如饮的是好茶,甚至可使你提升到“大观茶论”中所谓的“致清达和”的境界。

说来好像头头是道,事实上我并不善于品茗,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吃茶者。小时候常随大人坐茶馆,主要在吃零食。吃完花生吃烧饼,有时也学学“二十年目睹怪现状”中那位旗人,把漏在桌缝里的芝麻一掌拍出,然后用口水蘸着吃。至于碗中的茶,因为非常粗粝,通常备而不喝。家中待客的茶品质较好,但也无非清茶香片之类,用的都是玻璃杯或瓷杯。用拳头那么大的紫砂壶泡茶,然后分筛在几个小杯中,饮者捉杯就口,小心翼翼地就像抹口红一般。这种福建式的饮茶,我还是来台湾后才见到。第一次饮这种款式的茶,我差点连杯子都吞了下去。

过去我吃茶,完全采实用主义风格,能解渴就行,谈不上讲究,实际上也不懂得如何讲究。有时晚上为了赶稿,泡一杯浓茶,只是为了提神熬夜。目前喝的茶,价钱虽然高一点,但仍以牛饮居多,每晚泡一大玻璃杯,咕嘟咕嘟一倾而下,这就是我不入流的茶道。但我的朋友中却不少精于茶艺的,诗人季野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中有各式各样的大小茶壶,据说有的价钱一只高达数万元。他也藏有各种茶叶,有的泡出来色泽金黄,有的香若芝兰茉莉。有一次他出示一块黑如焦灰,好像从垃圾堆中捡来的普洱茶,他说已有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每逢客至,他就像办家家酒似的搬出一系列的茶具,和各味茶叶。接着忙于烧水、洗壶、温杯,大把大把地将数千元一斤的乌龙茶往茶叶壶里塞,然后冲水,继而泌出第一道茶沫,最后才一一筛进小杯。客人举杯时,他还在继续忙着冲第二道,看着心中实有不忍,不过话说回来,也许这种忙碌正是他的最大乐趣。

季野之倾心茶艺,还不仅此。为了推广茶事,最近他还结合几位文友,斥资创办了一分“茶与艺术”的杂志,内容相当丰富,编印得也很漂亮,从中我学到不少有关饮茶的知识与趣闻。一般人可能不易读到陆羽的“茶经”、宋徽宗的“大观茶论”、黄儒的“品茶要录”,但这些古籍中论茶的精要,都可从“茶与艺术”中读到。我希望有一天,我饮茶的境界会借助这本杂志大为提升,而不再只是一个吃苦茶的人。

真相大白

日前老友名画家庄喆来温哥华展出新作,趁便我邀他来家中小叙,饮酒聊天,吃老妻的独门手艺——葱油饼,作陪的另有郑胜天先生与洪子珺女士。

庄喆卜居纽约多年,1993年3月我曾到他家中做客,日子一晃,稀里哗啦四年又过去了,于今老友海外重逢,谈兴甚浓,但我发现庄喆不时向我头上打量。这时大家酒酣耳热,有的额角微微冒汗,而我头上却戴着一顶法式黑呢便帽,一直无意取下。庄喆愈看愈感狐疑,向我问故,我只好摘下帽子,老友抬头一看,近乎惊呼地说:“啊!真相大白。”原来半个月前,我在老妻敦促之下,把一头染过的发全都剪光。事实上,在剪发之前,头发有些黑,有些白,还有些黑白相同的苍,偶尔出现一小撮的黄,诸色杂陈,乱如秋草败叶,两鬓虽属边陲,发根尚称茂密,但顶上中原地带却已大部分空虚,只剩下一小撮残兵弱勇留守。庄喆所看到的,正是剪光半月之后长出的一堆长长短短的森森白发。

某日,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把染了二十多年的头发一扫而光。回到家来,老妻一看大惊,还以为闯进一位外星怪客,叫我赶快戴上一顶帽子。我对镜一照,也因瞧见镜中那颗陌生的头颅而顿感恍恍惚惚,愣了半天。这位老者何人?这时黄昏将近,我顺手拉起窗帘,但见一片无限好的金色夕阳从窗口透入,绚丽之极。

这种骤起骤落的微妙心理变化,戴上一顶帽子之后才得逐渐稳定下来。这是什么心态?不敢面对现实,非以鸵鸟式的自欺欺人不足以在暮年的生活上取得平衡?其实未必,当我听到另类意见之后,似乎又渐渐恢复了自信。譬如有人说:“不错嘛!看来很有精神!”甚至有人调侃说:“有魅力,看起来像董建华。”可是我不能为了这样近乎肉麻的话而沾沾自喜,便像揭锅盖似的逢人便拉下帽子让人观赏。问题是,你把帽子盖得愈密,别人好奇心愈重,非得千方百计把它摘了下来瞧个究竟不可,这可能就是庄喆忍不住要揭发我这一点点隐私的缘故。

据说染发是人工驻颜,留住岁月的方法之一。姑不论此说是否可靠,但染发已成大多数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时尚,一种利己不损人的做假确是实情。我们除了在古诗中读到“白发三千丈”“白发搔更短”等句子外,在日常生活中放眼一望,不论街头或公共场所,很少看到白发的景象。打开电视机,荧幕上不管是达官显要,名媛贵妇,也都是满头青丝黑发,白头人难得一见。据说某些机关公司,内部规定主管人员必须定期染发,以肃仪容,增添办公室的青春活力。关于染发,有两极的看法,一是:从镜中看到一头稀稀落落的白发,自觉老迈不堪,生趣大减,以致生活失去自信,工作情绪低落,精神日趋衰颓。另一说法是:人不能违背自然规律,春暖则花开,霜降则叶凋,这都是一种非人力所能挽救的必然现象。宇宙中事事物物的现象都有它的相对关系,有白天,便有黑夜,有春阳,便有冬雪,有生便有死。庄子在《大宗师》篇中说: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

人老血衰发白,是有其不能随主观意志加以改变的必然性,如硬要改变自然之道,即“物之情”的悖逆。可惜世上懂得这个道理而奉为生命信念的人太少;有人说庄子诸篇是一种衰世的哲学,我倒认为这衰世哲学,大可用来克制这盛世中郁郁勃发难以抑制的欲望。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杜甫写《春望》是唐肃宗至德二年,时年46岁,其时他为安禄山所掳,困于长安,故诗有国破家亡之痛。四十来岁便白发苍苍,难怪他老得那么快!我是在50岁之后才偶见白发,当时流行染发,我也未能免俗。开始总觉得有点别扭,记得第一次染了发去参加一次宴会,席间谈起养生之道,各叙己见,众说纷纭,邻座一位不太熟的朋友忽然侧过脸来,向我头上打量。“老兄还能保持满头黑发,真是驻颜有术!”

“哪里,化学处理过的。”我回答得颇为腼腆。

不过久而久之,也就无所谓了,犹如早年和张默、痖弦等办诗刊,由于经费短绌,经常进典铺,初次好像做小偷,心虚胆怯,次数多了就不在乎了。

50岁之前,我曾说:皱纹是生命哀歌的五线谱,白发则等于向无情的岁月竖白旗。饱尝人生的酸楚,免不了满腹牢骚。但我最近放弃了染发,白发重生,还我本来面目之后,仿佛生命又进入了另一新的境界,这才深深体悟到:皱纹原是智慧成熟的标记,白发乃是思想凝练的象征。这话听来像是酸腐的哲言,但当我跑进浴室,站在一面大镜子之前,然后摘下帽子一看,唔!好像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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