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散文与小说

第一编 散文与小说

散文发生与散文概念新考

散文的发生与散文的概念是散文研究领域内亟待深入探讨的两大学术问题。长期以来,“散文晚于诗歌”论、“散文概念源于西方”或“始于南宋罗大经”说,一直流播于学界,影响甚广。然而,深入思索则不能不生疑窦,难免令人有迷惘、困惑感。笔者就此重作考论,冀能探寻较为客观、公正、符合实际的结论,以促进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散文的产生并不晚于诗

在世界范围内的文学史研究中,长期以来,许多文学史家都认为: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诗歌是文学中最早出现的样式。这种观点在中国不仅极为流行,而且向无异议。中国近代以来的文学史著述,凡谈及这一问题,几乎无一例外地遵守着这条法则式的成说,它似乎成为一条不可移易的定规和难以逾越的怪圈。建国后出版的影响甚大、流传颇广的中国文学史著述,也都笃信不疑地贯彻着这种观点。例如,游国恩等五教授编著的《中国文学史》说:

散文的产生较晚于诗歌,它是语言和逻辑思维进一步发展的结果,而以文字为其必要的条件。未有文字,早有诗歌,而散文则产生于既有文字之后。

该书在第三章第一节谈及殷商至春秋时代的散文时,还重申了“散文是在文字发明以后才产生的”。由南京大学等十三所高等院校联合编写的《中国文学史》称“原始社会的诗歌是人类文字最早的样式”;宁大年主编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教材《中国文学史》谓“劳动歌谣是最早出现的文学样式”、“散文是实用性最强的文学样式,产生于文字发明之后”;王文生主编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用书《中国文学史》则反复强调“在原始社会里最早产生的文学样式是诗歌”、“在诸多文学样式起源的历史中,诗歌产生最早”、“文学艺术的起源以诗歌为先,而散文的产生较诗歌为晚”、“未有文字,早有诗歌,而散文的产生则必定在既有文字之后”;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亦云“在文学部门里,歌谣产生最早。文字产生之前就有了歌谣”……诸如此类,递相祖述,不胜枚举。在这些著述中,不仅观点相同,而且连语言亦极相似。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在诗、文发生先后问题上,着笔十分谨慎,抑或有意避开,故无明确说明诗歌早于散文的字样,但在章节安排和行文中依然体现了这种观点。其封建社会以前文学的首章首节《中国原始社会的文化和文学艺术的起源》突出了“口头歌谣”,而在第二章《书写文学的萌芽和散文的开端》将《尚书》作为第一部散文集,给读者留下的整体印象依然是诗歌早于散文,诗的始源形态是口头创作,而散文则必须是在有了文字之后方能出现。

另外,诗歌早于散文,或者说散文晚于诗歌,这种观点在一些普及性的著述中亦颇为流行。诸如吴调公教授《文学分类的基本常识》说“诗歌是最早出现的文体”、赵润峰《文学知识大观》说诗歌“在各种文学体裁中出现最早”、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印行的《中华文化百科全书》第十册说“最初之文学为诗歌”等等,无一不立足于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说。这种观点如此普遍地见之于众多的著述中,为许多文学史家和学者所接受、沿袭并广为传播,其科学性、正确性似乎不容置疑。然而,当我们不囿于成说而重新从文学发生学的角度予以冷静、客观、历史、逻辑地深入思索,并返视这一观点时,则又不能不产生疑问。苏联著名的文学理论家莫·卡冈在其《艺术形态学》一书中曾指出:

诗歌早于散文是一件确凿不移的历史事实。不过这好像是奇怪的和不足信的——因为原始人像我和您一样,在日常生活中用散文讲话;他怎么会为了艺术认识的目的,舍弃对这种散文语言的简单的、似乎是如此自然的运用,而开始编制比散文语言结构复杂得多的诗歌语言结构呢?

可惜卡冈只是提出了怀疑而未能进一步深究并展开论述,但这已经足可引起学人的反思!

“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论者称“未有文字,早有诗歌,而散文则产生于既有文字之后”,这种粗看似乎有理而细想并非科学的论断,实际上是既不符合客观事实又违反逻辑常识,欠缺客观、公正、严密和准确的。约而言之,其误有三:一是混淆了口头创作与书面创作的界限;二是忽略了散文口头创作的始源形态;三是衡鉴诗歌、散文发生的标准不统一,谈诗以口头创作为据,说文则转以文字创作为准。

散文和诗歌均隶属于文学。文学“就是人类的言语”,是人类语言的艺术。它伴随着语言的产生而发生,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发展,自从人类有了语言,也就开始有了文学,所谓“文学艺术并非起于有了文字之后,远在文字发明创造以前,文学艺术早已产生”的观点,早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因此,文学的产生并不以文字的出现为前提。正如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文学一样,“中国文学在其文字诞生以前就已经产生了”。未有文字之前的文学,当然只能是口头创作的文学、口耳相传的文学。黑格尔称未有文字之前的文学为“前艺术”,我们姑且称之为文学的“始源形态”。人类自有文字之后,便有了书面语言。伴随着语言之口头与书面的区分,文学则有了口头与文本的分别。探讨文学的发生,探讨文学各类文体的始源,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前提条件,时代的统一性与表现形态(口头或文字)的统一性尤其重要。或用逻辑的方法追溯“前艺术”时期的情形,或用历史的方法依据传世之文本考辨其先后。而“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说,正是违背了这一原则,探讨诗歌的产生是从口头创作时期寻找源头,研究散文的产生则转而依据文字产生之后的文本资料,故其结论必然错误。苏联文学理论家格·尼·波斯彼洛夫在他的《文学原理》第十章《文学的体裁》中,曾批评亚历山大·维谢洛夫斯基《历史诗学》首章《远古诗歌的混合性和文学各类分化的开始》“只把有韵律的口头歌谣作品作为自己的观察对象和作结论的根据,故意不提所有古代的口头散文作品(神话、民间故事、民间传说等)”,“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论者与亚历山大·维谢洛夫斯基使用的方法正是同一套路数。

毫无疑问,研究文学样式的起源,必须追溯到文学艺术发展的原始时期,必须从人类先民的口头创作起步,从人类语言的诞生开始,而不应以文字的出现为依据。鲁迅指出:“人类是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需发表意见,才渐渐地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这段众所周知的文字,常常被用来阐述诗歌的产生。其实,鲁迅在这里谈的乃是口头创作,是文学的产生,而并非单指诗歌。值得注意的是,鲁迅在这里灵活运用《吕氏春秋·谣词》(“今举大木者,前呼舆邪,后亦应之。”)与《淮南子·道应训》(“今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里的材料,将人类语言的产生与文学的发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不以文字的产生为限。其基本观点,我们可称之为“口头发表”说。马克思在谈到人类语言的产生时曾指出:“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这就是说,人类语言的产生是基于人类交往、意识交流的需要。由于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是由简单渐趋复杂,语言也不能例外,则知最初的语言是极其简单的、质直的、自然的、实用的,这些因素,大都为后来的文字散文所保留。按照鲁迅先生的“口头发表”说,人类初祖在相互交流意识时所使用的语言也是一种创作,也是一种文学的发表,那么,这些语言便可视作散文的始源形态。美国学者弗朗兹·博厄斯指出“原始散文是口头表达的艺术”,是亦将散文的产生追溯到文字出现以前的远古时期。弗朗兹还进而指出“原始的散文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叙述的,另一种是宣讲性质的”。这种类分的科学性或可商榷,而大体接近事理,合于逻辑。

要之,没有文字之前,便有“口头文学”。而人类在社会实践的具体交际中,无论是协调动作、交流思想,还是讲说故事、描述事物,都是使用质朴、自然、简单、浅化、直接的表达方式,这便是“口头散文”,这便是散文的始源形态。可以断定,这种散文始源形态的出现,是绝不会晚于口头创作的诗歌。而“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论者,恰恰忽略了这种散文的始源形态,将散文的产生推至文字出现以后,故其结论必然难以令人信服。即便以文字的出现为前提,就今存传世文本而论,中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所收入的作品“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即最早的作品是大约公元前11世纪时期的作品,而中国的第一部散文总集《尚书》记载虞、夏、商、周各代典、谟、训、诰、誓、命等上古文献,其最早的作品《虞书》大约出现于公元前21世纪,较《诗经》中最早的作品早了近千年。可见,“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说,在文本研究中也是难以成立的。有学者指出:“在美国文学中,散文作为语言传达信息的基本媒介,是最早亦最广泛使用的形式。”其实,这种情形又何止美国文学独然!

显然,由于文学发生初始阶段口头创作的特殊性,我们现在已无法通过历史实证的途径去研究文学始源形态各类文体的发生情形,但是,我们却可以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予以探讨。我们无需将“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说变而为“诗歌的产生晚于散文”论,但我们必须指出“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说的不科学性,必须纠正直到目前为止仍在学界广为传播的讹误,至少让学人知道:散文的产生并不晚于诗歌,散文与诗歌一样,也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学中最早产生的文学样式之一。

至于“散文的产生晚于诗歌”论者为什么一定要把文字的出现作为散文发生的首要条件,也是一个必须搞清的问题。笔者以为,这大约与其对“散文”概念字面的理解不无关系。在中国古代,人们多将“散文”与“骈文”对举,作为两种文体形式的概念,主要概括并区分了两类语句结构表现形态,前者是散行单句的文字,后者是对偶成双的句子。于是,“散文”之“文”便被理解成“文字”之“文”,而“散文的产生则必定在既有文字之后”说的出现,便不足为奇。其实,“散文”作为一个文体概念,它具有多层性的特点,当与“骈文”相对应时,上面的理解并不为错,且学界向有释“文”为“文字”者,如章炳麟即云“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是故,榷论文学,以文字为准”。这种文本文学观自成一家言。然而,作为文体概念的“散文”与诗歌对举时,因其具有广义性,“散文”之“文”就不能单独理解成为“文字”之“文”了,口头文学中的散文就不存在有无文字的问题。

二、“散文”概念辨析与渊源新考

“散文”概念的内涵与出处,一直是散文研究中尚未理清且颇多争议的论题。由于学界的见仁见智而使散文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扑朔迷离,渊源出处亦似是而非,直接影响着散文研究范围与文本的明确界划。笔者以为,搞清散文概念的由来始末和渊源所自,对于正确理解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把握其时代性、区域性和变化性诸特点,以便准确界定研究文本,是十分重要的。鉴于散文有古今之别、中外之分,笔者拟从现代学者创用的“中国古代散文”这一概念入手,由今溯古,旁及国外,逐层考察,描述散文概念的生成辙迹。

“中国古代散文”是现代人使用的概念。从语法学上讲,这是一个以“散文”为中心词的偏正词组。“中国”与“古代”分别修饰和限定了“散文”发生的空间地域、时代断限,从而区别于“外国古代散文”、“中国现代散文”等概念。可见“中国古代散文”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体现了立足于世界文化并纵贯古今的审视特点。这是今人对古代作品进行返视而形成的新概念,它既有对古代散文作品的理性归纳,又涵载着现代人的意识,体现着近代学人的观念。简言之,“古代散文”实质上是在现代意义的“散文”概念基础上返视古代作品而出现的一个新概念。

作为现代的“散文”概念,它与诗歌、戏剧、小说并列为四,成为文学四分法中一个重要的文体门类。了解“中国古代散文”概念的内涵,必须从现代“散文”概念谈起,而现代的“散文”概念在中国也有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现代“散文”又称“美文”、“纯散文”、“文学散文”等。近人刘半农于1917年5月号《新青年》上发表了《我之文学改良观》,首次提出“文学散文”的概念,指出“所谓散文,亦文学的散文,而非字的散文”,从而规定了近代散文的文学性。周作人于1921年6月8日的《晨报副刊》上发表了《美文》,指出了近代散文的审美性,且云“中国古文里的序、记与说等,也可以说是美文的一类”,从而点明了古代散文与近代散文在美的特质方面的共通性。其后,王统照于1923年6月21日的《晨报副刊》上又发表文章,提出了“纯散文”的概念,并指出此类文章“写景写事实,以及语句的构造,布局的清显,使人阅之自生美感”,从文章内容、语言、结构及接受者效应诸方面说明了近代散文的特点。这些不同的名称都突出地强调了散文的文学性和美感性。而较早将散文与诗歌、戏剧、小说并列相论的文献资料,当数傅斯年1918年12月所写成的《怎样写白话文》,其后,王统照的《散文的分类》、胡梦华《絮语散文》均承其说。20世纪初叶,西方的文学理论、散文理论也被大量介绍到中国,加之二三十年代散文创作出现高潮,于是现代意义的“散文”概念得到广泛使用,梁实秋还专门撰写了《论散文》,对“散文”概念多角度地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指出了散文的性质、特点和要求。正如诗歌、戏剧、小说都有多种体式一样,现代散文则包括了记叙散文、抒情散文、报告文学、杂文等等。显然,现代意义的“散文”概念是不适宜于研究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

然而,无论是古代的文章还是现代的散文,都有其共通或相近的地方,有其承传弘扬的连结点,于是,借用现代意义的“散文”概念而冠之以“古代”二字,以限定和说明研究的对象——古代散文,便成为现当代学者所常用的方法,“中国古代散文”之概念脱颖而出。黑格尔在其《小逻辑》一书中指出“概念就是存在与本质的真理”,任何概念都是从实在、具体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并体现着此类事物最显明的本质特征。“散文”作为文学门类的一种,也必然是在这种艺术形式发展成熟并逐渐相对形成一定规则后,人们予以归纳总结和概括抽象出来的(这个过程也可能是潜意识的,没有语言或文字表达,而只存在于思维甚至模糊的认识中)。现代的散文概念自然是在现代散文创作实践和创作理论的发展中逐渐确立起来的,但从辞源学的角度来说,“散文”概念又有其渊源和继承性。了解这一点,对于准确把握“散文”概念内涵的多层性是十分重要的。中国学界从辞源学角度考察“散文”概念的出现,大致有两种代表性的意见:一是源于西方说,一是始自南宋后期罗大经《鹤林玉露》说。前者以郁达夫《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为代表,后者以商务印书馆《辞源》为代表。其实,这两种说法均欠准确,甚至是讹误。

郁达夫说:“中国古来的文章,一向就以散文为主要的文体……正因为说到文章就指散文,所以中国向来没有‘散文’这一个名字。若我的臆断不错的话,则我们现在所用的‘散文’两字,还是西方文化东渐后的产品,或者简直是翻译也说不定。”其实,郁氏之“臆断”是根本错误的,而“简直是翻译”的推测亦无根据,这只要了解一下西语方面的有关情况,并考察一下中国有关的古代典籍,问题就十分清楚了。

在西语中,诗歌、戏剧、小说都有与汉语相对应的词汇,如英语中的“poetry”(诗歌)、“theatre”(戏剧)、“novel”(小说),而唯独没有与汉语“散文”对应的词语,以故,《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只有“prosepoem”(散文诗),没有“散文”词条。汉语的有关译著大都用“prose”或“essay”翻译“散文”,但这两个英语词的意义与涵盖范围大不相同。前者相对于“verse”(韵文)而言,包括诗歌以外的一切非韵文体裁,诸如小说、戏剧、文学批评、传记、政论、演说、日记、书信、游记等等,可见涵盖面过广。至于后者,英国学者W·E·威廉斯(W·E·Williams)认为,“英国的‘essay’花色繁多,但几乎没有规则”,“是一般比较短小的不以叙事为目的之非韵文”,一般多译成“随笔”或“小品文”。这显然其涵盖面十分有限。法语中的“prose”、西班牙语中的“prosd”、俄语中的“лрóза”等,也都是泛指与韵文相对的文体。

从世界各国文学发展的历史看,散文是各民族文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门类,但由于地域和民族习俗诸方面的巨大差别,其发展的情形是大不相同的。在西方各国的文学发展中,与诗歌、戏剧、小说相比,散文的发展相当缓慢,尚属后起之秀。西方各国散文文体创作起步虽有不同,而大致是从文艺复兴才逐渐有了大的发展并相继出现繁荣。一般文学史家认为,法国是“essay”的发祥地,而蒙田(Montaigne)被誉为“essay”体裁的创始人。1580年,蒙田出版了自己的随笔集Essais,标志着法国散文开始有了较大发展。1597年,英国培根(FrancisBacon)借用蒙田的书名也出版了一本随笔集,成为英国散文的滥觞。其后,相继有罗伯特·伯尔顿(RobertBurton)《忧郁的剖析》和托马斯·勃朗(SirThomasBrowne)《虔诚的医生》两部被誉为17世纪“奇书”的散文著述面世。18世纪由于文人创办期刊蔚成风气,从而使英国散文的发展进入高潮。这与中国古代散文发展的情形相比,西方散文的繁荣可谓跚跚来迟。西语中没有出现或产生“散文”的概念,也是情理中事。

与西方各国相比,中国散文发展的情形则别是一番景象。如果仅就现存的散文文本而言,散文这种文学体裁是在华夏民族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率先成熟的,中国古代散文所展示的辉煌成就,在世界范围内,可以当之无愧地说居于领先地位。中国于公元前5世纪前后的春秋战国时期,即出现了散文创作的第一个黄金季节,而西方散文的繁荣则是16世纪以后的事情。不难想见,华夏民族对散文这一文学体裁的认识和创作实践,有着多么悠久的历史!而“散文”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中国古代的文献典籍中,便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了。

稽考中国古代典籍,“散文”字样在3世纪中叶便已出现在文人们的创作中。西晋辞赋家木华《海赋》有“云锦散文于沙汭之际,绫罗被光于螺蚌之节”之句,此处的“散文”与“被光”对举,乃光采焕发、显现之意。至5世纪末,南朝梁代刘彦和《文心雕龙·明诗》篇亦有“观其结体散文,直而不野,婉转附物,怊怅切情,实五言之冠冕也”。这里的“结体散文”乃是指文字表达。木、刘二氏著述中的“散文”字样,乃是动宾结构的词组,尚非后世文体“散文”概念,故无文体意义。其后,至晚在12世纪中叶,人们就已经开始使用具有文体意义的“散文”概念了:

若散文,则山谷大不及后山。

周益公……谓杨伯子曰:“四六特拘对耳,其立意措词贵于浑融有味,与散文同。”

杨东山尝谓余曰:“文章各有体……曾子固之古雅,苏老泉之雄健,固亦文章之杰,然皆不能作诗。山谷诗骚妙天下,而散文颇觉琐碎局促。”

东莱先生曰:“诏书或用散文,或用四六,皆得。唯四六者下语须浑全,不可如表求新奇之对而失大体。”

散文当以西汉诏为根本,次则王岐公、荆公、曾子开。

晋檄亦用散文,如袁豹《伐蜀檄》之类。

散文至宋人始是真文字,诗则反是矣。

上引诸段资料,均出自13世纪的中国典籍中,而这个时期正是南宋散文发展的高峰期和散文理论蓬勃兴起的旺盛期。《朱子语类》、《鹤林玉露》、《辞学指南》、《文辨》或称引、或自述,多处使用“散文”概念,可知当时这一概念已在士林中使用并流传。据《扪虱新话》载:“后山居士言:‘曾子固短于韵语,黄鲁直短于散语’。”此处之“韵语”、“散语”即“韵文”、“散文”之意,具有文体概念的意义。曾子固(巩)以文名家,不以诗称;黄鲁直(庭坚)反是;乃知此处“韵语”即诗、“散语”为文也。“以散语”称文,注重于语言的结构形态,此即“散文”概念的前身。由此可推知,至少在北宋中期,“散文”概念已在酝酿之中。《后山诗话》称“国初士大夫例能四六,然用散语与故事尔”,可为辅证。

那么,是谁较早地提出并首先使用具有文体意义的“散文”概念呢?仅据上面征引的资料,已有七人直接使用过“散文”概念:周益公、朱熹、东莱先生、杨东山、王应麟、罗大经、王若虚。七子中以周益公年辈最长。周益公即周必大(1126—1204),字子充,南宋孝宗朝历右丞相,拜少保,进封益国公,故称“周益公”。周氏在历史上以政事显,然其学术和文章于当时声望颇高。陆游云:“大丞相太师益公自少壮时以进士博学宏词叠二科起家,不数年,历太学三馆,予实定交于是时。时固多豪隽不群之士,然落笔立论,倾动一座,无敢婴其锋者,唯公一人。中虽暂斥,而玉烟剑气三秀之芝,非穷山腐壤所能湮没。复出于时,极文章礼乐之用,绝世独立,遂登相辅。虽去视草之地,而大诏令典册,孝宗皇帝犹特以属公。”又据罗大经云,朱熹“于当世之文独取周益公,于当世之诗独取陆放翁”,亦可知其在文坛艺苑的地位、影响和成就。周氏有《文忠集》二百卷传世,四库馆臣谓“必大以文章受知孝宗,其制命温雅,文体昌博,为南渡后台阁之冠,考据亦极精审,岿然负一代重名。著作之富,自杨万里、陆游以外,未有能及之者”。为人熟知的《皇朝文鉴》(又名《宋文鉴》)也是在他的直接参与设计下才得以问世的。时孝宗令临安府开印江钿编类的《文海》,周必大以此书“殊无伦理”为由,请孝宗收回成命,并建议“委馆阁官铨择本朝文章,成一代之书”,“其后,遂付吕伯共祖谦。即成,上问何以为名,必大乞赐名‘皇朝文鉴’,上曰‘善’。又降旨令必大作序,亦既进呈”。由此可知周必大实为《宋文鉴》的首席主编,从构想设计到实施方案,以至命名、作序,皆亲为之。上述史实足证周氏文章学术造诣精深,学问博洽,惜为政声所掩,近代以来,鲜有学人关注周氏文章学术方面的成就。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周益公具有区分和精鉴文体的丰富经验与鲜明意识。其“两入翰苑,自权直院至学士承旨皆遍为之”。周氏渊博的学识、丰富的阅历以及大批量的创作实践,都使他对散文体式有着深刻的理性认识,使他有条件、有可能率先提出和使用“散文”之概念。

与学为政掩的周必大有所不同,齿少周氏四岁的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则以学术和文章著称于世。他不仅是有宋一代的理学宗师,而且也是南宋时期的文章名家。李塗《文章精义》称颂其文章“如长江大河,滔滔汩汩”,黄震《日钞》亦赞叹其“天才卓绝,学才宏肆,落笔成章,殆于天造”,所谓“于书无所不通,于文无所不能”。尤其是朱熹一生主要从事讲学和学术研究,其于各体文章均精鉴细辨,熟能深知,故其拈出并使用“散文”这一文体概念,可谓顺理成章,乃势所必然。更值得注意的是,周必大使用的“散文”概念还只是就“四六”相对而言,与“骈文”对举,侧重于语句构成形态;而朱氏使用的“散文”概念则与诗歌对举,实际上其内涵又提高了一个层次。这是因为朱熹所评论的两位人物山谷(黄庭坚)和后山(陈师道)均为诗歌名家,乃是宋代最大的诗派——江西诗派的开山与宗祖。但他们二人又不独擅诗,兼以能文。由于后山曾瓣香南丰,始受业于散文名家曾巩,为文“简严密栗”,连黄庭坚也叹服后山“作文深知古人之关键,其论事救首救尾,如常山之蛇,时辈未见其比”。而黄庭坚虽为苏门学士,亦有“瑰伟之文,妙绝当世”之誉,但其终生著力于诗,自称“绍圣以后,始知作文章”,尽管他于散文亦卓有成就,且对为文发表过许多很好的见解,而人们仍然以为山谷散文功底远不及后山,朱熹的该段评论是很有代表性的。然而,该段评论的重要价值并不在于对山谷、后山散文之评价是否的当,而在于朱氏提出并使用了与诗歌相对应的“散文”概念。

与朱熹、张栻并称为“东南三贤”的吕祖谦(1137—1181,字伯恭)也是以文章学术著称于世,人谓“东莱先生”(其伯祖吕本中人称“大东莱先生”,故祖谦又号“小东莱”)。吕氏家族显赫,十世为官,祖辈数登相位,且家风重学修文,累代相承不衰,家学渊源深厚。祖谦英年早逝,在官虽不显达,而学术文章卓有建树。他善于博采众长,不株守一家之说,故学问渊博宏富,朱熹称赞他“以一身备四气之和,一心涵千古之秘,推其有足以尊主而庇民,出其余足以范俗而垂世”。其文章“波流云涌,珠辉玉洁,为一时著作之冠”,人称“在南宋诸儒之中,可谓衔华佩实”。与朱熹相似,吕氏也多年从事讲学授徒,曾任南外宗学教授、太学博士、严州教授等,居家亦诲人不倦。其自谓文章“研思微旨”,对各类文章体式都能精鉴熟知。吕氏“为诸生课试”而写的《东莱左氏博议》,取《左氏春秋》范文,研讨文章之学,示范作法,将“胸中所存、所操、所识、所习,毫衍发谬,随笔呈露,举无留藏”,不仅为当时学子所珍视,而且流播海外,在古代即成为日本学人研习汉学的必读书。所编《圣宋文鉴》汇集北宋各体文章精品,分类选篇,尤见其慧眼匠心。《古文关键》辑选韩、柳、欧、苏诸名家古文六十余篇,“各标举其命意布局之处,示学者以门径”,“于体格源流且有心解”。该书开卷首设《总论看文字法》,提出学文须“先见文字体式,然后遍考古人用意”,可见吕氏极重文体。总之,吕祖谦的学识、造诣和对文章学的潜心研究所达到的高度,都可能使他对文章类式体格产生理性认识,从而提出或者接受“散文”这一文体概念。其将“散文”与“四六”对举,则与周必大同。

同周必大、朱熹、吕祖谦不一样,杨东山(1150?—1129?)、罗大经(1195?—1252?)、王应麟(1223—1279)都是“散文”这一文体概念的接受者、传播者、使用者或记载者。东山名长孺,字子伯,号东山潜夫,人称“杨东山”,乃南宋中兴四大诗人之一杨万里的长子。其父与周必大、吕祖谦俱为南宋名流,周、杨交谊尤厚。《宋史》称“万里为人刚而褊,孝宗始爱其才,以问周必大,必大无善语,由此不见用”,此说未可轻信。今检周氏《文忠集》、杨氏《诚斋集》,二人唱和酬赠、书翰往来甚多,相互敬慕之情溢于言表。诸如周必大《奉新宰杨廷秀携诗访别次韵送之》称“诚斋诗名牛斗寒,上规大雅非小山”、《题杨廷秀浩斋记》谓“友人杨廷秀,学问文章,独步斯世。至于立朝谔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当求之古人,真所谓浩然之气,至刚至大,以直养而无害,塞于天地之间者”、《回江东漕杨秘监万里启》云“郡国虽分于两地,江湖实共于一天。湘水岸花,我正哦公之留咏”,又有《上巳访杨廷秀赏牡丹于御书匾榜之斋,其东园仅一亩,为术者九,名曰三三径,意象绝新》、《乙卯冬杨廷秀访平园即事二首》、《次韵杨廷秀》诸诗。故其《寄杨廷秀待制》诗说:“共作槐忙五十春,交情非复白头新。”罗大经《鹤林玉露》亦载:“庆元间,周益公以宰相退休,杨诚斋以秘书监退休,实为吾邦二大老。益公尝访诚斋于南溪之上,留诗云……,诚斋和云:‘相国来临处士家,山间草木也光华……”周必大《跋杨廷秀赠族人复字道卿诗》还以“家生执戟郎,又拔乎其萃者也”称誉长孺。由上种种,可知长孺接受世伯周必大的指导和影响是情理中事。《鹤林玉露》甲编卷二所记“杨伯子”实际上就是“杨子伯”之误,该条资料乃是周必大指导长孺作文方法的例证。由《鹤林玉露》所载杨长孺对文章的诸多评论可知,其对文章的研习造诣颇深,故发论多中肯榷实。而其父杨万里虽以诗名,亦自称“生好为文,而尤喜四六”,传世文章尤多散体,如《千虑策》为世艳称。前辈教诲、家学渊源和个人研讨,使杨长孺得以自觉地接受并使用“散文”概念,且不拘于同“四六”并提,而是与“诗骚”对举。

罗大经(字景纶)虽未直接使用“散文”概念,但其纪录、征引周、吕、杨诸家之说,实际上就是间接的承认和直接的宣传。且《鹤林玉露》议论称述欧阳修、苏轼、杨万里、叶适、真德秀、魏了翁等文章名家,可知著者亦深谙文章之学。王应麟辈分虽低,但其著述中对“散文”概念的使用频率最高。他不仅直接记述了吕祖谦的话,而且还多次直接运用“散文”概念论述和区分文体,明确地把“散文”作为文章规范的一种,其于“诏”、“诺”二体均以“散文”、“四六”标目示例。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还承传吕氏说法,将“散文”与“散语”两个概念严加区别。如卷二说:“东莱先生曰……其四句下散语须叙自旧官迁新官之意”,“制头首句四六一联,散语四句或六句……后面或四句散语,或止用两句散语结”。只要我们与上引“散文当以西汉诏为根本”、“晋檄亦用散文”相参照,即知“散语”乃指文中不讲对称的散行文字,而“散文”则是完整的文章。王应麟出生于吕祖谦谢世四十二年之后,但却是吕氏学术的继承人。清代全祖望《谢山同谷三先生书院记》说:“王尚书深宁独得吕学之大宗……深宁论学,独亦兼取诸家,然其综罗文献,实师法东莱。”且王氏“博极群书,谙练掌故,征引奥博”,其《辞学指南》即是直接受吕氏《古文关键》影响的产物,故于书中师承并弘扬吕氏之说,推广、使用“散文”概念。

周必大、朱熹、吕祖谦及其后学杨长孺、罗大经、王应麟均生活于南宋时期,就地域而言,南宋版图乃是华夏的半壁河山,位于江左。与南宋长期对峙并统治着北方中原地带的是女真金人。金亡北宋,奄有中原,而文烈继统,条教诏令,肃然丕振,金源作家,蔚然兴起,“其文章雄建,直继北宋诸贤”。金源作家既得北宋文化薰染,又受南宋名家影响,故于文学方面亦颇有建树。王若虚(1174—1243)即是较有代表性的作家。他“自应奉文字至为直学士,主文盟几三十年,出入经传,手未尝释卷”,虽不善四六之文,而深于文章之学,故有《文辨》之作。王氏谓”散文至宋人始是真文字,诗则反是矣”,直接将“散文”与“诗”对举,同朱熹、杨长孺之用法暗合。其与朱熹虽为后学,而与长孺则属同代,可见至12世纪,“散文”这一概念已经出现在中国不同的区域文化中。

由上面的考察绎理,我们大致可以知道:一,周必大、朱熹、吕祖谦、王若虚等著名学者是较早提出并开始使用“散文”文体概念者;杨长孺、罗大经、王应麟是“散文”概念的积极接受、使用、传播和记载者。二,由于现存有关较早提出“散文”概念的资料,均属他人间接记载,而非本人直接的专门著述,无法确考首次使用的准确时间;如果我们假定周、朱、吕诸人是在及第释褐后方有可能提出“散文”概念的话,周于绍兴二十一年(1151)及第、朱中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吕乃隆兴元年(1163)释褐,那么,“散文”概念提出的时间则大约是在12世纪中叶。三,由于“散文”概念或与“四六”对举,或与“诗歌”并称,故从问世之日起,其概念内涵就具有相对性、不确定性和多层性的特点;当与“四六”对举时,涵义相对狭窄,特指那些散行单句、语句排列无一定准则和固定规律的文章,而与“诗歌”并称时涵盖面较广,四六骈文亦应囊括其内,至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文》又将“散文””与“韵语”对举,则“散文”内涵至少已有三个层次,分别与骈文、诗歌、韵文对举。四,“散文”概念在宋代既无用韵与否的限制,又无文章体式(指具体的体裁样式)的规定范围。五,“散文”概念与四六骈文和诗歌相对举,则其名称的形成,主要还是依据文章(文本)语言文字排列的不规则性特点,现代的散文概念,依然保持了这一因素。

应当指出,在古代,“散文”概念又与人们经常使用的“文”、“文章”、“古文”等概念既相联系,又有区别,此不赘言。自然,上面的分析只是根据目前检索到的一点有限的文献资料进行的,但这已足可说明具有文体意义的“散文”概念,至少在12世纪的中国就已经形成并开始运用于文字著述。南宋以后直至近代,“散文”概念为历代的部分学人所沿用,元代刘曛《隐居通议》卷十八、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明崇祯末年国子监生张自烈所撰《正字通》、清朝孔广森《答朱沧湄书》、袁枚《胡稚威骈体文序》、清末罗曧《文学源流》、近代刘师培《南北文学异同论》……皆从不同角度使用了“散文”概念。毋容讳言,由于种种原因,“散文”概念在中国古代的文人学子中,并没有得到普遍广泛的认同、推广和使用,许多著述依然习惯于使用“古文”、“骈文”之类的旧说,这种现象虽然到“五四”以后大有改观,却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学术界,形成了多种概念并存的局面。

总而言之,“中国向来没有‘散文’这一个名字”、“‘散文’两字……简直是翻译”的说法,是缺乏根据的,是不足为信的。而“散文”概念始于罗大经的说法,也是不准确的。至于台湾学者吕武志以为“散文”一词“首见于王应麟《辞学指南》”(《唐末五代散文研究·绪论》,台湾学生书局1989年版)的说法,更是一个误会。

  1. 本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总第103期)第140-152页。
  2.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一册,第20页。
  3.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一册,第51页。
  4. 江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上册,第7页。
  5.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
  6.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页。
  7. 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7页。
  8. 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7页。
  9. 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7页。
  10.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一册,第1页。
  11. 长江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10页。
  12. 时代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第93页。
  13. 凌继尧、金亚娜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400页。
  14. [苏]格·尼·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王忠琪等译,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345页。
  15. 游国恩等五教授本《中国文学史》,第一册,第4页。
  16. 《中国大百科全书》(文学卷),“中国文学”条。
  17. 参见[苏]格·尼·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301页。
  18. [苏]格·尼·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301页。
  19. 《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76页。
  20.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81年重印本。
  21. 《原始艺术》,金辉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第284页。
  22. 游国恩等五教授本《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30页。
  23. 美国散文选《我有一个梦想·前言》,钱满素选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24. 《国故论衡·文学总论》,《章氏丛书》中卷,浙江图书馆刊行本。
  25. 见《新文学大系·理论建设集》,第217页。
  26. 1924年2月21日《晨报副刊》。
  27. 1926年3月10日《小说月报》第十七卷。
  28. 1928年10月10日《新月》第一卷,第8号。
  29. 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24页。
  30.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影印本《中国新文学大系》卷首。
  31. A Book of English Essays前言。
  32. The Anatomy of Melancholy,1621年出版。
  33. RRelgioiMedici,1643年出版。
  34. 萧统《昭明文选》卷一二,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65页。
  35. 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478册,第11页。
  36. 《朱子语类》卷一四○,中华书局1986年版王星贤点校本,第八册,第3334页。
  37. 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二,中华书局1983年版王瑞来点校本,第27页。
  38. 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二,中华书局1983年版王瑞来点校本,第264-265页。
  39. 王应麟《辞学指南》卷二,四库全书影印本,第948册,第302页。
  40. 王应麟《辞学指南》卷二,四库全书影印本,第948册,第302页。
  41. 王应麟《辞学指南》卷二,四库全书影印本,第948册,第326页。
  42. 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卷三七《文辨》,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90册,第465页。
  43. 《周益公文集序》,《陆放翁全集·渭南文集》卷一五,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版,上册,第87页。
  44. 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五,中华书局1983年版王瑞来点校本,第319页。
  45. 《文忠集·提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47册,第1页。
  46. 周必大《玉堂杂记》卷中,四库全书影印本,第595册,第563-564页。
  47. 《玉堂杂记·提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595册,第549页。
  48. 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481册,第810页。
  49. 《黄氏日钞》卷三六,四库全书影印本,第708册,第98-99页。
  50. 方回《桐江续集》卷三二《送罗寿可诗序》,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93册,第662页。
  51. 《后山集·提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14册,第514页。
  52. 《山谷集》卷一九《答王子飞书》,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13册,第182页。
  53. 《苏轼文集》卷二四《举黄鲁直自代状》,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14页。
  54. 《山谷集》卷一九《答洪驹父书》,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13册,第186页。
  55. 张伯行《吕东莱先生文集序》,金华丛书本。
  56. 王崇炳《吕东莱先生文集序》,金华丛书本。
  57. 《四库全书总目〈东莱集〉提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50册,第2页。
  58. 《东莱集》卷四《除太学博士谢陈丞相启》,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50册,第40页。
  59. 《左氏博议·原序》,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52册,第296页。
  60. 《四库全书总目〈古文关键〉提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351册,第715页。
  61. 《四库全书总目〈东莱集〉提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50册,第2页。
  62. 《四库全书总目〈古文关键〉提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351册,第718页。
  63. 《宋史》卷四三三,中华书局标点本,第19册,第12870页。
  64. 《周益国文忠公集·省斋文稿》卷五,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47册,第65页。
  65. 《周益国文忠公集·省斋文稿》卷一九,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47册,第192页。
  66. 《周益国文忠公集·省斋文稿》卷二七,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47册,第294页。
  67. 《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国续稿》卷一,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47册,第442页。
  68. 中华书局1983年版王瑞来点校本,乙编卷五,第210-211页。
  69. 《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国续稿》卷一,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47册,第515页。
  70. 明代会稽间滹校刊本《鹤林玉露》、四库本(第865册第306页)均作“伯子”,未予校改。
  71. 《诚斋集》卷六五《与张严州敬夫书》,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60册,第619页。
  72. 《辞学指南》卷二,四库全书影印本,第948册,第282-283页。
  73. 《全祖望文集》卷一五,中华书局排印本。
  74.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卷一四。
  75. 阮元《金文最·序》,见张金吾编《金文最》卷首,光绪乙未江苏书局刻本。
  76. 《滹南集》卷首王鹗《滹南集引》,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90册,第275页。
  77. 《滹南集》卷三七“诗话·扬雄之经”条,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90册,第4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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