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逢人


逢人

这支笔,能写景也能叙事,

能咏物也能传人,扬之有豪气,抑之有秀气,

而即使在柔婉的时候也带一点刚劲。

文章与前额并高

自从十三年前迁居香港以来,和梁实秋先生就很少见面了。屈指可数的几次,都是在颁奖的场合,最近的一次,却是从梁先生温厚的掌中接受时报文学的推荐奖。这一幕颇有象征的意义,因为我这一生的努力,无论是在文坛或学府,要是当初没有这只手的提掖,只怕难有今天。

所谓“当初”,已经是三十六年以前了。那时我刚从厦门大学转学来台,在台大读外文系三年级,同班同学蔡绍班把我的一叠诗稿拿去给梁先生评阅。不久他竟转来梁先生的一封信,对我的习作鼓励有加,却指出师承囿于浪漫主义,不妨拓宽视野,多读一点现代诗,例如哈代、浩斯曼、叶慈等人的作品。梁先生的挚友徐志摩虽然是浪漫诗人,他自己的文学思想却深受哈佛老师白璧德之教,主张古典的清明理性。他在信中所说的“现代”自然还未及现代主义,却也指点了我用功的方向,否则我在雪莱的西风里还会漂泊得更久。

直到今日我还记得,梁先生的这封信是用钢笔写在八行纸上,字大而圆,遇到英文人名,则横而书之,满满地写足两张。文艺青年捧在手里,惊喜自不待言。过了几天,在绍班的安排之下,我随他去德惠街一号梁先生的寓所登门拜访。德惠街在城北,与中山北路三段横交,至则巷静人稀,梁寓雅洁清幽,正是当时常见的日式独栋平房。梁师母引我们在小客厅坐定后,心仪已久的梁实秋很快就出现了。

那时梁先生正是知命之年,前半生的大风大雨,在大陆上已见过了,避秦也好,乘桴浮海也好,早已进入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境界。他的谈吐,风趣中不失仁蔼,谐谑中自有分寸,十足中国文人的儒雅加上西方作家的机智,近于他散文的风格。他就坐在那里,悠闲而从容地和我们谈笑。我一面应对,一面仔细地打量主人。眼前这位文章巨公,用英文来说,体型“在胖的那一边”,予人厚重之感。由于发岸线(hairline)有早退之像,他的前额显得十分宽坦,整个面相不愧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加以长牙隆准,看来很是雍容。这一切,加上他白皙无斑的肤色,给我的印象颇为特殊。后来我在反省之余,才断定那是祥瑞之相,令人想起一头白象。

当时我才二十三岁,十足一个躁进的文艺青年,并不很懂观相,却颇热衷猎狮(Lion-hunting)。这位文苑之狮,学府之师,被我纠缠不过,答应为我的第一本诗集写序。序言写好,原来是一首三段的格律诗,属于新月风格。不知天高地厚的躁进青年,竟然把诗拿回去,对梁先生抱怨说:“您的诗,似乎没有特别针对我的集子而写。”

假设当日的写序人是今日的我,大概狮子一声怒吼,便把狂妄的青年逐出师门去了。但是梁先生眉头一抬,只淡淡地一笑,徐徐说道:“那就别用得了……书出之后,再给你写评吧。”

量大而重诺的梁先生,在《舟子的悲歌》出版后不久,果然为我写了一篇书评,文长一千多字,刊于1952年4月16日的《自由中国》。那本诗集分为两辑,上辑的主题不一,下辑则尽为情诗;书评认为上辑优于下辑,跟评者反浪漫的主张也许有关。梁先生尤其欣赏《老牛》与《暴风雨》等几首,他甚至这么说:“最出色的要算是《暴风雨》一首,用文字把暴风雨的那种排山倒海的气势都描写出来了,真可说是笔挟风雷。”在书评结论里有这样的句子:

作者是一位年轻人,他的艺术并不年青,短短的《后记》透露出一点点写作的经过。他有旧诗的根柢,然后得到英诗的启发。这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一条发展路线。我们写新诗,用的是中国文字,旧诗的技巧是一份必不可少的文学遗产,同时新诗是一个突然生出的东西,无依无靠,没有轨迹可循,外国诗正是一个最好的借镜。

在那么古早的岁月,我的青涩诗艺,根柢之浅,启发之微,可想而知。梁先生溢美之词固然是出于鼓励,但他所提示的上承传统旁汲西洋,却是我日后遵循的综合路线。

朝拜缪斯的长征,起步不久,就能得到前辈如此的奖掖,使我的信心大为坚定。同时,在梁府的座上,不期而遇,也结识了不少像陈之藩、何欣这样同辈的朋友,声应气求,更鼓动了创作的豪情壮志。诗人夏菁也就这么邂逅于梁府,而成了莫逆。不久我们就惯于一同去访梁公,有时也约王敬羲同行,不知为何,记忆里好像夏天的晚上去得最频。梁先生怕热,想是体胖的关系;有时他索性只穿短袖的汗衫接见我们,一面笑谈,一面还要不时挥扇。我总觉得,梁先生虽然出身外文,气质却在儒道之间,进可为儒,退可为道。可以想见,好不容易把我们这些恭谨的晚辈打发走了之后,东窗也好,东床也罢,他是如何的坦腹自放。我说坦腹,因为他那时有点发福,腰围可观,纵然不到福尔斯塔夫的规模,也总有约翰逊或纪晓岚的分量,足证果然腹笥深广。据说,因此梁先生买腰带总嫌尺码不足,有一次,他索性走进中华路一家皮箱店,买下一只大号皮箱,抽出皮带,留下箱子,扬长而去。这倒有点世说新语的味道了,是否谣言,却未向梁先生当面求证。

梁先生好客兼好吃,去梁府串门子,总有点心招待,想必是师母的手艺吧。他不但好吃,而且懂吃,两者孰因孰果,不得而知。只知他下笔论起珍馐名菜来,头头是道,就连既不好吃也不懂吃的我,也不禁食指欲动,馋肠若蠕。在糖尿病发之前,梁先生的口福委实也饫足了。有时乘兴,他也会请我们浅酌一杯。我若推说不解饮酒,他就会作态佯怒,说什么“不烟不酒,所为何来?”引得我和夏菁发笑。有一次,他斟了白兰地飨客,夏菁勉强相陪。我那时真是不行,梁先生说“有了”,便向橱顶取来一瓶法国红葡萄酒,强调那是1842年产,朋友所赠。我总算喝了半蛊,飘飘然回到家里,写下《饮1842年葡萄酒》一首。梁先生读而乐之,拿去刊在《自由中国》上,一时引人瞩目。其实这首诗学济慈而不类,空余浪漫的遐想;换了我中年来写,自然会联想到鸦片战争。

梁先生在台北搬过好几次家。我印象最深的两处梁宅,一在云和街,一在安乐街。我初入师大(那时还是省立师范学院)教大一英文,一年将满,又偕夏菁去云和街看梁先生。谈笑及半,他忽然问我:“送你去美国读一趟书,你去吗?”那年我已三十,一半书呆,一半诗迷,几乎尚未阅世,更不论乘飞机出去。对此一问,我真是惊多喜少。回家和我妻讨论,她是惊少而喜多,马上说:“当然去!”这一来,里应外合势成。加上社会压力日增,父亲在晚餐桌上总是有意无意地报道:“某伯伯家的老三也留学了!”我知道偏安之日已经不久。果然三个月后,我便文化充军,去了秋色满地的爱奥华城。

从美国回来,我便专任师大讲师。不久,梁先生从英语系主任变成了我们的文学院长,但是我和夏菁去看他,仍然称他梁先生。这时他又迁至安东街,住进自己盖的新屋。稍后夏菁的新居在安东街落成,他便做了令我羡慕的梁府近邻,也从此,我去安东街,便成了福有双至,一举两得。安东街的梁宅,屋舍俨整,客厅尤其宽敞舒适,屋前有一片颇大的院子,花木修护得可称多姿,常见两老在花畦树径之间流连。比起德惠街与云和街的旧屋,这新居自然优越了许多,更不提广州的平山堂和北碚的雅舍了。可以感受得到,这新居的主人在“家外之家”,怀乡之余,该是何等的快慰。

六十五岁那年,梁先生在师大提前退休,欢送的场面十分盛大。翌年,他的终身大事——《莎士比亚戏剧全集》之中译完成,朝野大设酒会庆祝盛举,并有一女中的学生列队颂歌;想莎翁生前也没有这般殊荣。师大英语系的晚辈同事也设席祝贺,并赠他一座银盾,上面刻着我拟的两句赞词:“文豪述诗豪,梁翁传莎翁。”沙翁退休之年是四十七岁,逝世之年也才五十二岁,其实还不能算翁。同时沙翁生前只出版了十八个剧本,梁翁却能把三十七本莎剧全部中译成书。对比之下,梁翁是有福多了。听了我这意见,梁翁不禁莞尔。

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后来夏菁担任联合国农业专家,远去了牙买加。梁先生一度旅寄西雅图。我自己先则旅美两年,继而去了香港,十一年后才回台湾。高雄与台北之间虽然只是四小时的车程,毕竟不比厦门街到安东街那么方便了。青年时代夜访梁府的一幕一幕,皆已成为温馨的回忆,只能在深心重温,不能在眼前重演。其实不仅梁先生,就连晚他一辈的许多台北故人,也都已相见日稀。四小时的车尘就可以回到台北,却无法回到我的台北时代。台北,已变成我的回声谷。那许多巷弄,每转一个弯,都会看见自己的背影。不能,我不能住在背影巷与回声谷里。每次回去台北,都有一番近乡情怯,怕卷入回声谷里那千重魔幻的旋涡。

在香港结交的旧友之中,有一人焉,竟能逆流而入那回声的旋涡,就是梁锡华。他是徐志摩专家,研究兼及闻一多,又是抒情与杂感兼擅的散文家,就凭这几点,已经可以跻列梁门,何况他对梁先生更已敬仰有素。1980年7月,法国人在巴黎举办抗战文学研讨会,大陆的代表旧案重提,再诬梁实秋反对抗战文学。梁锡华即席澄清史实,一士谔谔,力辩其诬。夏志清一语双关,对锡华跷起大拇指,赞他“小梁挑大梁”!我如在场,这件事义不容辞,应该由我来做。锡华见义勇为,更难得事先覆按过资料,不但赢得梁先生的感激,也使我这受业弟子深深感动。

1978年以后,大陆的文艺一度有了开放之象。到我前年由港返台为止,甚至新月派的主角如胡适 、徐志摩等的作品都有新编选集问世,唯独梁实秋迄今尚未“平反”。梁实秋就是梁实秋,这三个字在文学思想上代表一种坚定的立场和价值,已有近六十年的历史。

梁实秋的文学思想强调古典的纪律,反对浪漫的放纵。他认为革命文学也好,普罗文学也好,都只是把文学当作工具,眼中并无文学;但是在另一方面,他也不赞成为艺术而艺术,因为那样势必把艺术抽离人生。简而言之,他认为文学既非宣传,亦非游戏。他始终标举安诺德所说的,作家应该“沉静地观察人生,并观察其全貌”。因此他认为文学描写的充分对象是人生,而不仅是阶级性。

黎明版《梁实秋自选集》的小传,说作者“生平无所好,惟好交友、好读书、好议论”。季季在访问梁先生的记录《古典头脑,浪漫心肠》之中,把他的文学活动分成翻译、散文、编字典、编教科书四种。这当然是梁先生的台湾时代给人的印象。其实梁先生在大陆时代的笔耕,以量而言,最多产的是批评和翻译,至于《雅舍小品》,已经是四十岁以后所作,而在台湾出版的了。《梁实秋自选集》分为文学理论与散文二辑,前辑占198页,后辑占162页,分量约为5比4,也可见梁先生对自己批评文章的强调。他在答季季问就说:“我好议论,但是自从抗战军兴,无意再作任何讥评。”足证批评是梁先生早岁的经营,难怪台湾的读者印象已淡。

一提起梁实秋的贡献,无人不知莎翁全集的浩大译绩,这方面的声名几乎掩盖了他别的译书。其实翻译家梁实秋的成就,除了莎翁全集,尚有《织工马南传》《咆哮山庄》《百兽图》《西塞罗文录》等十三种。就算他一本莎剧也未译过,翻译家之名他仍当之无愧。

读者最多的当然是他的散文。《雅舍小品》初版于1949年,到1975年为止,二十六年间已经销了32版;到现在想必近50版了。我认为梁氏散文所以动人,大致是因为具备下列这几种特色:

首先是机智闪烁,谐趣迭生,时或滑稽突梯,却能适可而止,不堕俗趣。他的笔锋有如猫爪戏人而不伤人,即使讥讽,针对的也是众生的共相,而非私人,所以自有一种温柔的美感距离。其次是篇幅浓缩,不务铺张,而转折灵动,情思之起伏往往点到为止。此种笔法有点像画上的留白,让读者自己去补足空间。梁先生深信“简短乃机智之灵魂”,并且主张“文章要深,要远,就是不要长。”再次是文中常有引证,而中外逢源,古今无阻。这引经据典并不容易,不但要避免出处太过俗滥,显得腹笥寒酸,而且引文要来得自然,安得妥帖,与本文相得益彰,正是学者散文的所长。

最后的特色在文字。梁先生最恨西化的生硬和冗赘,他出身外文,却写得一手道地的中文。一般作家下笔,往往在白话、文言、西化之间徘徊歧路而莫知取舍,或因简而就陋,一白到底,一西不回;或弄巧而成拙,至于不文不白,不中不西。梁氏笔法一开始就逐走了西化,留下了文言。他认为文言并未死去,反之,要写好白话文,一定得读通文言文。他的散文里使用文言的成分颇高,但不是任其并列,而是加以调和。他自称文白夹杂,其实应该是文白融会。梁先生的散文在中岁的《雅舍小品》里已经形成了简洁而圆融的风格,这风格在台湾时代仍大致不变。证之近作,他的水准始终在那里,像他的前额一样高超。

另一段城南旧事

林海音的小说名著《城南旧事》写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故事,所谓城南,是指北京的南城。那故事温馨而亲切,令人生怀古的清愁,广受读者喜爱。但英子长大后回到台湾,另有一段“城南旧事”,林海音自己未写,只好由女儿夏祖丽来写了。这第二段旧事的城南,却在台北。

初识海音,不记得究竟何时了。只记得来往渐密是在60年代之初。我在“联副”经常发表诗文,应该始于1961,已经是她十年主编的末期了。我们的关系始于编者与作者,渐渐成为朋友,进而两家来往,熟到可以带孩子上她家去玩。

这一段因缘一半由地理促成。夏家住在重庆南路三段十四巷一号,余家住在厦门街一一三巷八号,都在城南,甚至同属古亭区。从我家步行去她家,越过江州街的小火车铁轨,沿街穿巷,不用十五分钟就到了。

当时除了单篇的诗文,我还在“联副”刊登了长篇的译文,包括毛姆颇长的短篇小说《书袋》和《生活》杂志上报道拜伦与雪莱在意大利交往的长文《缪斯在意大利》,所以常在晚间把续稿送去她家。

记得夏天的晚上,海音常会打电话邀我们全家去夏府喝绿豆汤。珊珊姐妹一听说要去夏妈妈家,都会欣然跟去,因为不但夏妈妈笑语可亲,夏家的几位大姐姐也喜欢这些小客人,有时还会带她们去街边“捞金鱼”。

海音长我十岁,这差距不上不下。她虽然出道很早,在文坛上比我先进,但是爽朗率真,显得年轻,令我下不了决心以长辈对待。但径称海音,仍觉失礼。另一方面,要我像当时人多话杂的那些女作家昵呼“海音姐”或“林大姐”,又觉得有点俗气。同样的,我也不喜欢叫什么“夏菁兄”或“望尧兄”。叫“海音女士”吧,又太做作了。最后我决定称她“夏太太”,因为我早已把何凡叫定了“夏先生”,似乎以此类推,倒也顺理成章。不过我一直深感这称呼太淡漠,不够交情。

夏家的女儿比余家的女儿平均要大十二三岁,所以祖美、祖丽、祖藏领着我们的四个小珊转来转去,倒真像一群大姐姐。她们玩得很高兴,不但因为大姐姐会带,也因为我家的四珊,不瞒你说,实在很乖。祖焯比我家的孩子大得太多,又是男生,当然远避了这一大群姐妹淘。

不过在夏家做客,亲切与热闹之中仍感到一点,什么呢,不是陌生,而是奇异。何凡与海音是不折不扣的北京人,他们不但说京片子,更办《国语日报》,而且在“国语推行委员会”工作。他们家高朋满座,多的是卷舌善道的北京人。在这些人面前,我们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口钝的南方人,Zh、Ch不卷,Sh、S不分,一口含混的普通话简直张口便错。用语当然也不道地,海音就常笑我把“什么玩意儿”说成了“什么玩意”。有一次我不服气,说你们北方人“花儿鸟儿鱼儿虫儿”,我们南方人听来只觉得“肉麻儿”。众人大笑。

那时候台北的文人大半住在城南。单说我们厦门街这条小巷子吧,曾经住过或是经常走过的作家,至少就包括潘垒、黄用、王文兴与“蓝星”的众多诗人。巷腰曾经有《新生报》的宿舍,所以彭歌也常见出没。巷底通到同安街,所以《文学》杂志的刘守宜、吴鲁芹、夏济安也履印交叠。所以海音也不时会走过这条巷子,甚至就停步在我家门口,来按电铃。

就像旧小说常说的,“光阴荏苒”,这另一段“城南旧事”随着古老的木屐踢踏,终于消逝在那一带的巷尾弄底了。夏家和余家同一年搬了家。从1974年起,我们带了四个女儿就定居在香港。十一年后我们再回台湾,却来了高雄,常住在岛南,不再是城南了。厦门街早已无家可归。

夏府也已从城南迁去城北,日式古屋换了新式的公寓大厦,而且高栖在六楼的拼花地板,不再是单层的榻榻米草席。每次从香港回台,几乎都会去夏府做客。众多文友久别重聚,气氛总是热烈的,无论是餐前纵谈或者是席上大嚼,那感觉真是宾至如归,不拘形骸到喧宾夺主。女主人天生丽质的音色,流利而且透彻,水珠滚荷叶一般畅快圆满,却为一屋的笑语定调,成为众客共享的耳福。夏先生在书房里忙完,往往最后出场,比起女主人来也“低调”多了。

海音为人,宽厚、果决、豪爽。不论是做主编、出版人或是朋友,她都有海纳百川的度量,我不敢说她没有敌人,但相信她的朋友之多,友情之笃,是罕见的。她处事十分果决,而且决定得很快,我几乎没见过她当场犹豫,或事后懊悔。至于豪爽,则来自宽厚与果决:宽厚,才能豪,果决,才能爽。跟海音来往,不用迂回;跟她交谈,也无须客套。

这样豪爽的人当然好客。海音是最理想的女主人,因为她喜欢与人共享,所以客人容易与她同乐。她好吃,所以精于厨艺,喜欢下厨,更喜欢陪着大家吃。她好热闹,所以爱请满满一屋子的朋友聚谈,那场合往往是因为有远客过境,话题新鲜,谈兴自浓。她好摄影,主要还是珍惜良会,要留刹那于永恒。她的摄影不但称职,而且负责。许多朋友风云际会,当场拍了无数照片,事后船过无纹,或是终于一叠寄来,却曝光过度,形同游魂,或阴影深重,疑是卫夫人的墨猪,总之不值得保存,却也不忍心就丢掉。海音的照片不但拍得好,而且冲得快,不久就收到了,令朋友惊喜加上感佩。

所以去夏府做客,除了笑谈与美肴,还有许多近照可以传观,并且引发话题。她家的客厅里有不少小摆设,在小鸟与青蛙之外,更多的是象群。她收集的瓷象、木象、铜象姿态各殊,洋洋大观。朋友知道她有象癖,也送了她一些,总加起来恐怕不下百头。这些象简直就是她的“象征”,隐喻着女主人博大的心胸、祥瑞的容貌。海音素称美女,晚年又以“资深美女”自嘲自宽。依我看来,美女形形色色,有的美得妖娆,令人不安;海音却是美得有福相的一种。

这位美女主编,不,资深美女加资深主编,先是把我的稿子刊在“联副”,继而将之发表于《纯文学》月刊,最后又成为我好几本书的出版人。我的文集《望乡的牧神》《焚鹤人》《听听那冷雨》《青青边愁》,诗集《在冷战的年代》,论集《分水岭上》都在她主持的“纯文学出版社”出书,而且由她亲自设计封面,由作者末校。我们合作得十分愉快:我把编好的书稿交给她后一切都不用操心,三四个星期之后新书就到手了。欣然翻玩之际,发现封面雅致大方,内文排印悦目,错字几乎绝迹,捧在手里真是俊美可爱。那个年代书市兴旺,这六本书销路不恶,版税也付得非常爽快,正是出版人一贯的作风。

“纯文学出版社”经营了廿七年,不幸在1995年结束。在出版社同仁与众多作者的一片哀愁之中,海音指挥若定,表现出“时穷节乃见”的大仁大勇。她不屑计较琐碎的得失,毅然决然,把几百本好书的版权都还给了原作者,又不辞辛劳,一箱一箱,把存书统统分赠给他们。这样的豪爽果断,有情有义,有始有终,堪称出版业的典范。当前的出版界,还找得到这样珍贵的品种吗?

海音在“纯文学出版社”的编务及业务上投注了多年的心血,对台湾文坛甚至早期的新文学贡献很大。祖丽参与社务,不但为母亲分劳,而且笔耕勤快,有好几本访问记列入“纯文学丛书”。出版社曲终人散,虽然功在文坛,对垂垂老去的出版人仍然是伤感的事。可是海音的晚年颇不寂寞,不但文坛推重,友情丰收,而且家庭幸福,亲情洋溢。虽然客厅里挂的书法题着何凡的名句“在苍茫的暮色里加紧脚步赶路”,毕竟有何凡这么忠贞的老伴相互“牵手”,走完全程。而在她文学成就的顶峰,《城南旧事》在大陆拍成电影,赢得多次影展大奖,又译成三种外文,制成绘图版本。

在海音七十大寿的盛会上,我献给她一首三行短诗,分别以寿星的名字收句。子敏领着几位作家,用各自的乡音朗诵,颇为叫座。我致辞说:“林海音岂止是常青树,她简直是常青林。她植树成林,我们就在那林阴深处……常说成功的男人背后必有一位伟大的女性。现在是女强人的时代,照理成功的女人背后也必有一位伟大的男性。可是何凡和林海音,到底谁在谁的背后呢?还是闽南语说得好:夫妻是‘牵手’。这一对伉俪并肩携手,都站在前面。”

暮色苍茫得真快,在八十岁的寿宴上,我们夫妻的座位安排在寿星首席。那时的海音无复十年前的谈笑自若了。宾至的盛况不逊当年,但是热闹的核心缺了主角清脆动听的女高音,不免就失去了焦聚。美女再资深也终会老去,时光的无礼令人怅愁。我应邀致辞,推崇寿星才德相侔,久负文坛的清望,说一度传闻她可能出任“文化部长”:“如果早二十年,她确是‘文化部长’的最佳人选。可是,一个人做了林海音,还稀罕做‘文化部长’吗?”这话突如其来,激起满堂的掌声。

四年后时光的无礼变成绝情。我发现自己和齐邦媛、痖弦坐在台上,面对四百位海音的朋友追述她生前的种种切切。深沉的肃静低压着整个大厅。海音的半身像巨幅海报高悬在我们背后,熟悉的笑容以亲切的眸光、开朗的齿光煦照着我们,但没有人能够用笑容回应了。刚才放映的纪录片,从稚龄的英子到耋年的林先生,栩栩的形貌还留在眼睫,而放眼台下,沉思的何凡虽然是坐在众多家人的中间,却形单影只,不,似乎只剩下了一半,令人很不习惯。我长久未流的泪水忽然满眶,觉悟自己的“城南旧事”,也是祖丽姐妹和珊珊姐妹的“城南旧事”,终于一去不回。半个世纪的温馨往事,都在那幅永恒的笑貌上停格了。

2002年8月11日

亦秀亦豪的健笔 ── 我看张晓风的散文

三十年来台湾的散文作家,依年龄和风格大致可以分为四代。第一代的年龄在八十岁上下,可以梁实秋为代表。第二代在六十岁左右,以女作家居多,目前笔力最健者,当推琦君,但在须眉之中,也数得出思果、陈之藩、吴鲁芹、周弃子等人,不让那一代的散文全然变成“男性的失土”。第三代的年龄颇不整齐,大约从四十岁到六十岁,社会背景也很复杂:王鼎钧、张拓芜、林文月、亮轩、萧白、子敏等人都是代表;另有诗人而兼擅散文的杨牧与管管,小说家而兼擅此道的司马中原(张爱玲亦然,但应该归于第二代)。第四代的年龄当在二三十岁,作者众多,潜力极大,一时尚难遽分高下,但似乎应该包括温任平、林清玄、罗青、颜昆阳、袁琼琼、渡也、高大鹏、孙玮芒、李捷金、陈幸蕙等人的名字。

大致说来,第二代的风格近于第一代,多半继承五四散文的流风余绪,语言上讲究文白交融,笔法上讲究入情入理,题材上则富于回忆的温馨。第三代是一个突变,也是一个突破。年龄固然是一大原因,但真正的原因是第三代的作家大多接受了现代文艺的洗礼,运用语言的方式,已有大幅的蜕变。他们不但讲究文白交融,也有兴趣酌量作西化的试验,不但讲究人情世故,也有兴趣探险想象的世界。在题材上,他们不但回忆大陆,也有兴趣反映台湾的生活,探讨当前的现实。他们当然欣赏古典诗词,但也乐于运用现代诗的艺术,来开拓新散文的感性世界。同样,现代的小说,电影,音乐,绘画,摄影,等等艺术,也莫不促成他们观察事物的新感性。

“要是你四月来,苹果花开,哼……”

这人说话老是使我想起现代诗。

张晓风的散文《常常,我想起那座山》中的两句话,正好用来印证我前述的论点。在第三代的散文家中,张晓风年纪较轻,但成就却不容低估。前引的两句和现代诗的关系还比较落于言诠,再看她另一篇作品《你还没有爱过》中的一句:

而终有一天,一纸降书,一排降将,一长列解下的军刀,我们赢了!

这一句写的是日军投降,但是那跳接的意象,那武断而迅疾的句法,却是现代诗的作风。换了第二代的散文家,大半不会这么写的。

张晓风的一支健笔纵横于近二十年来的文坛,先是以散文成名,继而转向小说,不久又在戏剧界激起壮阔的波澜,近年她的笔锋又收回散文的领域,而更见变化多姿。她在散文创作上的发展,正显示一位年轻作家如何摆脱了早期新文学的束缚,如何炼锻了自己的风格,而卓然成为第三代的名家。早在十三年前,我已在《我们需要几本书》一文中指出:“至少有三个因素使早期的晓风不能进入现代:中文系的教育,女作家的传统,五四新文学的余风。我不是说,凡出身中文系,身为女作家,且承受五四余泽的人,一定进不了现代的潮流。我只是说,上述的三个背景,在普通的情形下,任具一项,都足以阻碍现代化的倾向。晓风三者兼备,竟能像跳栏选手一样,一一越过,且奔向坦坦的现代大道,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十三年后回顾晓风在散文上的成就,比起当日来,自又丰收得多。再度综览她这方面的作品,欣赏之余,可以归纳出如下的几个特色:第一,晓风成名于60年代的中期,那时正是的是曾与晓风协力促进剧运的青年同伴,像姚立含,黄以功;更有像温梅桂那样奋斗自立的泰雅尔人山胞。后面的三个人物写得比较详尽,但也不是正式的传记。前面的四个名人则见首而不见尾,夭矫云问,出没无常,只是一些生动的印象集锦。而无论是速写或详叙,这些人物在晓风的笔下,都显得亲切而自然,往往只要几下勾勒,颊上三毫已见。晓风的笔触,无论是写景,状物,对话或叙事,都是快攻的经济手法,务求在数招之内见功,很少细针密线的工笔。所以她的段落较短,分段较多,事件和情调的发展爽利无碍,和我一般散文的长段大阵,颇不相同。晓风的文笔还有一项能耐,便是雅俗、文白、巧拙之间的分寸,能依主题的需要而调整,例如写耆宿洪陆东时的老练,便有别于《蜗牛女孩》的坦率天真。

几篇写人物的散文之中,我认为味道最浓笔意最醇的,是《半局》和《看松》。这两篇当然不是传记,而是作者一鳞半爪的切身感受和亲眼印象,却安排得恰到好处,真有“传神”之功。也许晓风和文中的两位人物——一位是她的系主任,一位是同事——相知较深,所以往事历历,随手拈来,皆成妙谛,比起其他人物的写照来,更见突出。我认为这种用散闻轶事串成的人物剪影,形象生动,意味隽永,是介于《史记》列传和《世说新语》之间的笔法,希望晓风以后多加发挥。尤其是《半局》一篇,墨饱笔酣,六千字一气呵成,其中人物杜公的意态呼之欲出,不台湾文坛西化的高潮,她的作品却能够免于一般西化的时尚,既不乱叹人生的虚无,也不沉溺文字的晦涩。第二,她出身于中文系,却不自囿于所谓“旧文学”,写起文章来,既少饾饤其表的四字成语或经典名言,也无以退为进以酸为雅的谦虚作态。相反地,她对于西方文学颇留意吸收,在剧本的创作上尤其如此。读她的散文,实在看不出是昧于西洋文学的作家所写。第三,她是女作家,却能够摆脱许多女作家,尤其是一些散文女作家常有的那种闺秀气,其实从《十月的阳光》起,她的散文往往倒有一股勃然不磨的英伟之气。她的文笔原就无意于妩媚,更不可能走向纤弱,相反地,她的文气之旺,笔锋之健,转折之快,比起一些阳刚型的男作家来,也毫不减色。第四,一般的所谓散文家,无论性别为何,笔下的题材常有日趋狭窄之病,不是耽于山水之写景,就是囿于家事之琐细,旧闻之陈腐,酬酢之空虚,旅游之肤浅,久之也就难以为继。晓风的散文近年在题材上颇见拓展,近将出版的《你还没有爱过》一书可以印证她的精神领域如何开阔。在风格上,晓风能用知性来提升感性,在视野上,她能把小我拓展到大我,乃能成为有分量有地位的一流散文家。

《你还没有爱过》里面的十五篇散文,至少有八篇半是写人物——《承受第一线晨曦的》只能算是半篇。这些人物,有的是文化界已故的前辈,像洪陆东,俞大纲,李曼瑰,史惟亮;有但是晓风个人的杰作,也是近年来散文的妙品。我甚至认为,《半局》的老到恣肆之处,鲁迅也不过如此。请看下列这一段:

有一天,他和另一个助教谈西洋史,那助教忽然问他那段历史中兄弟争位后来究竟是谁死了,他一时也答不上来,两个人在那里久久不决,我听得不耐烦:

“我告诉你,既不是哥哥死了,也不是弟弟死了,反正是到现在,两个人都死了。”

说完了,我自己也觉一阵悲伤,仿佛《红楼梦》里张道士所说的一个吃它一百年的疗妒羹——当然是效应的,百年后人都死了。

杜公却拊掌大笑:

“对了,对了,当然是两个都死了。”

短短的一段文字里,从历史的徒劳到人生的空虚,从作者的伤感到杜公的豁达,几番转折,真是方寸之间有波澜。再看结尾的一段:

对于那些英年早逝弃我而去的朋友,我的情绪与其说是悲哀,不如说是愤怒!

正好像一群孩子,在广场上做游戏,大家才刚弄清楚游戏规则,才刚明白游戏的好玩之处,并且刚找好自己的那一伙,其中一人却不声不响地半局而退了,你一时怎能不愕然得手足无措,甚至觉得被什么人骗了一场似的愤怒!

这一段的比喻十分贴切,而对于朋友夭亡的反应,不是悲哀,却是愤怒,好像没可奈何之中,竟迁怒造化的无端弄人。这,就是我所谓作者的英伟之气。《半局》的题目就取得很好,而尤见功力的,是文中感情的几经变化,那样“半忘年交”的友谊,戏谑中有尊敬,低回中有豪情,疏淡中寓知己,读来真是令人“五内翻涌”。

这样的杰作,在民初的散文名家里也不多见。可见晓风散文的多度空间里,比他们要多一度空间,那便是现代文学,尤其是现代诗的启示。像《半局》中的这一段:

杜公是黑龙江人,对我这样的年龄而言,模糊的意念里,黑龙江简直比什么都美,比爱琴海美,比维也纳森林美,比庞培古城美,是榛莽渊深,不可仰视的,是千年的黑森林,千峰的白积雪加上浩浩万里、裂地而奔窜的江水合成的。

便是我前文所谓“第三代的散文”,因为它速度快,笔力强,一气呵成,有最好的现代诗那种莽莽苍苍的感性。仅有感性,当然不足以成散文大家,但是笔下如果感性贫乏,写山而不见其峥嵘,写水而不觉其灵动,却无论如何成不了散文家。晓风写景记游的一些近作如《常常,我想起那座山》,在抒情散文的创作上成就惊人,“临场感”(sense of immediacy)甚为饱满的感性,经灵性和知性的提升之后,境界极高。在这种散文里,晓风已经是一位不分行的诗人了。

晓风偶尔也写些诗,但句法刚直,语言嫌露,佳作不多。我倒觉得,能在写景或抒情的散文里挥洒诗才,也是一种高妙之境,原不一定非要去经营“分行的艺术”。其实,晓风散文中写景之句,论空灵,论秀逸,论气魄,比起许多现代诗的佳句来,并不逊色。《常常,我想起那座山》中许多附有小标题的片段,都是笔法精简感性逼人眉睫的妙品,例如写梅骨的一段,真能攫住老柯心里秘藏欲发的生机。又如她写夜色,有这样的句子:“深夜醒来我独自走到庭中。四下是彻底的黑,衬得满天星子水清清的。”又说:“文明把黑夜弄脏了,黑色是一种极娇贵的颜色,比白色更沾不得异物。”下面的一段设想奇妙,那种想象力,真可以博得东坡一笑:

山从四面叠过来,一重一重地,简直是绿色的花瓣——不是单瓣的那一种,而是重瓣的那一种——人行水中,忽然就有了花蕊的感觉,那种柔和的,生长着的花蕊,你感到自己的尊严和芬芳,你竟觉得自己就是张横渠所说的可以“为天地立心”的那个人。

再看下面这一段:

十一点了,秋山在此刻竟也是阳光炙人的,我躺在复兴二号(1)下面,想起唐人的传奇,虬髯客不带一丝邪念卧看红拂女梳垂地的长发,那景象真华丽。我此刻也卧看大街在风中梳着那满头青丝,所不同的是,我也有华发绿鬓,跟巨木相向苍翠。

这真是神乎其想的豪喻,晓风身为女作家,不自比红拂女,却自拟虬髯客,正是我所谓的英伟之气。至于“华发绿鬓,跟巨木相向苍翠”一句,也有辛弃疾山人相看妩媚之意,仍是自豪的。在同一章中,晓风又喻那擎天神木为“倒生的翡翠矿”,也是匪夷所思。此文的《后记》第三则又说:

夏天,在一次外出旅行之前,我又去了一次拉拉山,吃了些水蜜桃,以及山壁上倾下来的不花钱的红草莓。夏天比秋天好的是绿苔上长满十字形的小紫花,但夏天游人多些,算来秋天比夏天多了整整一座空山。

整段文字清空自在,不用说了,奇就奇在最后那一句:“算来秋天比夏天多了整整一座空山。”照讲夏天叶茂人多,应该夏多于秋才对,但作者神思异发,认为入山贵在就山,不在就人,所以要比空寂之美,却是秋富于夏。这种妙笔,散文家也不输诗人。

张晓风这本新书里佳作尚多,不及一一细析,但还有一篇值得再三诵读的,便是书名所本的《你还没有爱过》。此地所谓的爱,是国民民族的大我之爱。

作者在贵阳街“国军历史文物馆”里,吊古低回,感奋于民初青年慷慨报国的忠义精神。她一面瞻仰早期军校朴拙而庄严的同学录,一面从那些古色古香的通信地址去揣摩那些相中人物乡镇的情景,领着读者作纸上的故国神游:

郭孝言 年十九 镇江城内小市口杜宅后院

章 甫 年二十三 湖南永州老县门口章吉祥药号交

李亚丹 年二十二 湖南岳州桃林喻义兴宝号转旧屋李家

就这么几十个简单而又落实的地址,便激发了作者无穷的乡国之思,同胞之爱,引爆了她光华四射的想象。这些古色斑斓胆气照人的名录,具体可握如历史的把手,作者逐条加上自己的按语,就像实地低回时心中起伏波动的意识流,虚实相激相荡,原是善作安排。及其高潮,下面的这段文字更是喷薄而出:

只为一声戍角,那些好男儿从稻田从麦田从高粱田,从商行,从药铺,从磨坊,从鱼行,从杂货铺,从酒坊一一走出来,就这样,走出一番新翠照眼的日月山川。不知为什么,越读那些土里土气的小地名,越觉有万千王师的气象,每翻一张扉页,竟觉得在腕底翻起的是飒飒然的八方风雨。

能写出这种节奏,这种气魄,这种胸襟的散文,张晓风不愧是第三代散文家里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这支笔,能写景也能叙事,能咏物也能传人,扬之有豪气,抑之有秀气,而即使在柔婉的时候也带一点刚劲。在散文的批评里,梁实秋的风趣,思果的恬淡,陈之藩的颖悟,琦君的温馨,早经公认,赏析已多,但散文天地的广阔正如人生,淡有淡味,浓有浓情,怀旧的固然动人温情,探新的也能动人激情。说散文一定要像橄榄或清茶,由来已久,其实是画地为牢。谁规定散文不可以像哈密瓜像酒?韩潮苏海,是橄榄或清茶吗?散文的读者不妨拓展自己的视域,也来欣赏张晓风的豪秀,杨牧的雅丽。

张晓风既有天才,又有学力,更有可惊的精力与毅力,我热切希望她能尽展所长,少作秀,少编书,少写别人也会写的那些俏皮小品或应景文章,把她的大才用来创新并突破散文的华严世界。

1981年1月于厦门街

何曾千里共婵娟

中秋前夕,善写月色的小说家张爱玲被人发现死于洛杉矶的寓所,为状安详,享年七十五岁。消息传来,震惊台港文坛,哀悼的文章不断见于报刊,盛况令人想起高阳之殁。张爱玲的小说世界哀艳苍凉,她自己则以迟暮之年客死他乡,不但身边没有一个亲友,甚至殁后数日才经人发现,也够苍凉的了。这一切,我觉得引人哀思则有之,却不必遗憾。因为张爱玲的杰作早在年轻时就已完成,就连后来的《秧歌》,也出版于三十四岁,她在有生之年已经将自己的上海经验从容写出。时间,对她的后半生并不那么重要,而她的美国经验,正如对不少旅美的华人作家一样,对她也没有多大意义。反之,沈从文不到五十岁就因为政治压力而封笔,徐志摩、梁遇春、陆蠡更因为夭亡而未竟全功,才真是令人遗憾。

张爱玲活跃于抗战末期沦为孤岛的上海,既不相信左翼作家的“进步”思想,也不热衷现代文学的“前卫”技巧,却能兼采中国旧小说的家庭伦理、市井风味,和西方小说的道德关怀、心理探讨,用富于感性的精确语文娓娓道来,将小说的艺术提高到纯熟而微妙的境地。但是在当时的文坛上,她既不进步,也不前卫,只被当成“不入流”的言情小说作家,亦即所谓“鸳鸯蝴蝶派”。另一方面,钱锺书也是既不进步,也不前卫,却兼采中西讽刺文学之长,以散文家之笔写新儒林的百态,嬉笑怒骂皆成妙文。当代文坛各家在《人,兽,鬼》与《围城》里,几被一网打尽,所以文坛的“主流派”当然也容不得他。此二人上不了文学史,尤其是当年大陆的文学史,乃理所当然。

直到夏志清写《中国现代小说史》,才为二人各辟一章,把他们和鲁迅、茅盾等量齐观,视为小说艺术之重镇。今日张爱玲之遍受推崇,已经似乎理所当然,但其地位之超凡入圣,其“经典化”(canonization)之历程却从夏志清开始。《中国现代小说史》出版于1961年,但早在1948年,我还在金陵大学读书,就已看过《围城》,十分倾倒,视为奇书妙文。倒是张爱玲的小说我只有道听途说,印象却是言情之作,直到读了夏志清的巨著,方才正视这件事情。早在三十多年前,夏志清就毫不含糊地告诉这世界:“张爱玲该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仅以短篇小说而论,她的成就堪与英美现代女文豪如曼殊菲儿、泡特、韦尔蒂、麦克勒斯之流相比,有些地方,她恐怕还要高明一筹……《金锁记》长达五十页;据我看来,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一位杰出的评论家不但要有学问,还要有见解,才能慧眼独具,识天才于未显。更可贵的是在识才之余,还有胆识把他的发现昭告天下:这就是道德的勇气、艺术的良心了。所以杰出的评论家不但是智者,还应是勇者。今日而来推崇张爱玲,似乎理所当然,但是三十多年前在“左倾”成风的美国评论界,要斩钉截铁,肯定张爱玲、钱锺书、沈从文等的成就,到与鲁迅相提并论的地步,却需要智勇兼备的真正学者。一部文学史是由这样的学者写出来的。英国小说家班乃特(Arnold Bennett)在《经典如何产生》一文中就指出,一部作品所以能成为经典,全是因为最初有三两智勇之士发现了一部杰作,不但看得准确,而且说得坚决,一口咬定就是此书;世俗之人将信将疑,无可无不可,却因意志薄弱,自信动摇,禁不起时光再从旁助阵,终于也就人云亦云,渐成“共识”了。在夏志清之前,上海文坛也有三五慧眼识张于流俗之间,但是没有人像夏志清那样在正式的学术论著之中把她“经典化”。夏志清不但写了一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也只手改写了中国的新文学史。

杰出的小说家必须有散文高手的功力,舍此,则人物刻画、心理探索、场景描写、对话经营等等都无所附丽。张爱玲的文字,无论是在小说或散文里,都不同凡响,但是她无意追求“前卫”,不像某些现代小说名家那样在文字的经营上刻意求工、锐意求奇。她的文字往往用得恰如其分,并不铺张逞能,这正是她聪明之处。夏志清以她的散文《谈音乐》为例,印证她捕捉感性的功夫。“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如此真切的感性,在张爱玲笔下娓娓道来,浑成而又自然,才是真正大家的国色天香。

张爱玲不但是散文家,也兼擅编剧与翻译。她常把自己的小说译成英文或中文,也译过《老人与海》《鹿苑长春》《浪子与善女人》《海上花列传》,甚至陈纪滢的《荻村传》,也译过一点诗。林以亮(宋淇笔名)为今日世界出版社编选的《美国诗选》出版于1961年,由梁实秋、张爱玲、邢光祖、林以亮、夏菁和我六人合译,我译得最多,几近此书之丰,张爱玲译得很少,只有爱默森五首,梭罗三首。宋淇是她的好友,又欣赏她的译笔,所以邀她合译,以壮阵容。

宋淇和张爱玲都熟悉上海生活,习说沪语,在上海时已经认识。50年代初,他们在香港美新处同过事,后来宋淇在电影懋业公司工作,张爱玲又为“电懋”编写剧本《南北一家亲》及《人财两得》。经过多年的交往,宋淇及其夫人邝文美已成张爱玲的知己;由于张爱玲晚年鲜与外界往来,许多出版界的人士要与她联络,往往经过宋淇,皇冠出版她的作品,即由宋淇安排开始。张爱玲与宋淇的深交由此可见,所以她在遗嘱中交代,所有遗物与作品委托宋淇全权处理。宋淇知她既深,才学又高,更难得的是处事井然有序,当然是托对了人。如果是在十年前,宋淇处理她的遗嘱,必然胜任愉快,有宋夫人相助,更不成问题。但是张爱玲似乎忘了,宋淇比她还长一岁,也垂垂老矣,近年病情转重,甚至一步也离不了氧气罩。最近逢年过节,我打电话去香港问候宋淇,都由宋夫人代接代答了,令我不胜怅惘,深为故人担忧。其实宋夫人自己也有病在身,几年前甚至克服了癌症。两位老人如今真是相依为命,遗嘱之托,除了徒增他们的伤感之外,实在无法完成。这件事当然是一副重担,不如由宋淇授权给皇冠的平鑫涛去处理,或是就近由白先勇主持一个委员会来商讨。

1995年9月

梁翁传莎翁

梁实秋先生译述的《莎士比亚戏剧全集》,已于近日大功告成,并由远东图书公司精印出版,这真是中国文学界的一件大事。我说这不但是中国文学界的大事,更是中国新文学史上的一大创举,因为五四以来,西洋作家的译述,何止数千百家,但译述一位大作家而能竟其全集者,梁实秋先生还是第一人。除去译述莎翁所需的修养与学识而外,仅仅这种超绝常人的毅力,这种有始有终的精神,已经值得文学界的敬佩,进而盛大庆祝了。

莎士比亚是英国最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三百多年来,他这种君临英国文学史的崇高地位,一直固若磐石,撼之不摇。从班江生到安诺德,哪一位大师面对莎士比亚,不是碑其口而香其心?20世纪诗宗艾略特更说:“但丁与莎士比亚平分秋色,不作第三人想。”这种情形,似乎并不存在于对岸的法国文学。我们似乎颇难指出,谁是君临法国文学的巨匠。拉辛乎?莫里哀乎?雨果乎?巴尔扎克乎?佛罗贝尔乎?波德莱尔乎?抑梵乐希乎?似乎迄无公论,定论。

像这样伟大的一位作家,数百年来,竟一直笼罩在神秘的氤氲之中。于是“疑莎论”者,代不乏人,或创“沙翁即培根”之说,或骋“沙翁即马罗”之想。这些可笑的臆度,不待“外证”的推翻,即从文字风格本身的差异,也可以显示其无稽。诗人兼传记家管诺(Peter Quennell)在1963年出版的《莎士比亚传》,应该可以廓清“疑莎论”的种种。

莎士比亚创作力的宏富,是罕见的。我们常听说,与他同时的西班牙戏剧大家罗佩·兑·维加(Lope de Vega)如何创造了二千种以上的剧本。这真是骇人听闻的事。即以维加之才与寿(他活了足足七十三岁),要月撰数剧,要每剧必佳,实在也不可能。莎士比亚的戏剧,比起维加来,固然不算多产,但比起许多英国的戏剧家,如班江生和康格利夫等等,却是产量惊人的。三十七部戏剧,前后创作的时间,不过二十年左右,平均几乎每年两部。不但如此,这些作品的性质也是极为繁复的。大戏剧家如班江生者,往往擅长喜剧而拙于悲剧,如拉辛者,又偏于悲剧而不及喜剧,如莎士比亚之诸体具工者,更是少而又少。

梁翁传莎翁。莎士比亚只写了二十年,梁实秋先生却译了三十六年。不过我们不要忘了,莎翁是连续地写,在太平盛世的伦敦连续地写,而梁翁是时作时辍地译,在多难的中国时作时辍地译,从二次大战之前译到二次大战之后,从严寒的北国译到溽暑的南海,且把昔之“秋郎”译成了今之梁翁。据说,最先建议并鼓励梁实秋先生译述莎士比亚全集的,是胡适之先生。胡先生已经作古,于莎为近,于梁为远,但如果他地下有知,亦必欣然。梁先生治莎学,当已不止三十六年。以他的才情,以他的中英文修养,以他对英国文学的广泛认识,加上他对译事的认真态度,来从事莎士比亚的译述,可说是再理想不过的了。现在全集三十七种已经出版,封面的古典大方,内文的清晰悦目,以及校对的精细,等等,可以说无所愧于莎翁。至于译文本身,对于信达雅三者,都能兼顾。我曾就《哈姆雷特》和《罗密欧与朱丽叶》二剧的梁译与原文,作对照的阅读,而对译者的苦心,对译者把伊丽莎白朝的英语嫁给1967年的中文的一番苦心经营,感到异常钦佩。大致上,我浅尝后的一点印象是:由于梁先生“知彼”之深,似乎有时候梁译宁可舍雅而就信。信雅难以等量兼顾之时,应屈信以全雅乎,抑或屈雅以从信?这是翻译原则上的一大难题。古往今来,这问题不知难倒了多少翻译大家。18世纪大诗人颇普英译荷马史诗,而以当时最流行的“英雄式偶句”出之。当时的英国人读得非常过瘾,但是希腊文学专家班特利说:“诗是很漂亮,不过你不能把它摆在荷马的名下。”班特利的意思是说,颇普译文,雅则雅矣,信则未恤。近读林语堂先生所译《葬花词》,发现林先生颇有“屈信以全雅”的倾向,以致英译虽然韵律铿锵,流畅可诵,唯与原意则大有出入。我们同样可以套用班特利的话说:“诗是很流畅,不过你总不好意思把它摆在曹霑的名下吧。”

汉诗英译之初,西方的汉学家如翟理斯者,类皆采用英诗的韵律,念起来果然朗朗上口。唯晚近的汉学家,如译《楚辞》的霍克斯(David Hawkes)和译“晚唐诗”的格瑞安(A. C.Graham),都毅然抛去英诗韵律,几乎唯信是从,结果他们的翻译,我认为,皆认真而踏实,不难令西方读者从而揣摩原作用字遣词的惯性,“无论哪一国文字,都不是为了翻译而存在的。”早在三十多年前,梁先生自己就已经指出这一点来了。但是,当我说梁译有时宁可“舍雅而就信”时,我并无意要给读者以梁译“不雅”的印象,我的意思只是说它“舍雅”,而这种“舍雅”的做法是以“就信”为原则的。没有人比梁先生自己更恨“硬译”的了。就是因为恨它,他才和硬译的鲁迅和效颦鲁迅的左派译者们发生论战。也真奇怪,像鲁迅那样流畅的一支笔,一旦面临西洋文字,不知道何以就会变得那样别扭,结果是既失之于雅,又失之于达,而在不雅不达的窘境之中,信又将焉附?今日某些年事较长的作者,摇笔行文之际,似犹不免“从事着的工作”“作为一个女性作家的曼殊菲儿”“仍被一世纪前的印象主义画家群所深深地影响着”等等的“非中文”。这些欧腔洋调,恐怕都是那种硬译体的余泽。

梁实秋先生的翻译,初不限于莎士比亚。即使从未译过莎士比亚,梁先生仍可称翻译名家。据我所知,除戏剧外,他译过的作品尚包括《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咆哮山庄》《织工马南传》《吉尔菲先生的情史》《潘彼德》《沉思录》《百兽图》等多种。其中最不为人知的《百兽图》(Animal Farm),是英国小说家兼批评家欧威尔(George Orwell)1945年的作品。《百兽图》不叫主义,不喊口号,表面上毫不“战斗”,也绝无“史魔”“黑酋”之类的字样,然而透过鲜活的寓言形式,专制者如何愚民、欺民、虐民的种种手段,莫不跃然纸上。这样子的作品,才能自拔于宣传,而称为“艺术”。这样子的作品,不但在此时此地,即千百年后,也将侪于《格列佛游记》之列,而仍为人性永恒的反映。

就像这样,四十年来梁实秋先生一直默默地在做一些很重要的文学工作。我们今日对梁先生如此尊敬,不仅因为他是一位翻译家,更因为他是一位散文家,一位具有坚定信仰和独立思想的批评家。梁实秋这三个字和翻译是不可分的。他主持过编译馆,也主持过协志工业振兴社的名著译丛;他译过戏剧,也译过小说、散文和诗。《莎士比亚戏剧全集》的出版,更提高了他在这方面的地位。散文方面,他的文字兼文言白话之长,能俗能雅,他的境界在晚明小品与英国文学中从兰姆到比尔邦(Max Beerbohm)的散文传统之间,亲切、机智,而饶有谐趣。我自己的散文不朝这个方向发展,但是我相信这是散文一个广阔的方向,惜乎传人渐少,而某些效颦的作家似乎昧于“诙谐”与“滑稽”之别,“讽喻”与“尖刻”之分,逐俗逞凶,每堕恶趣,终不能自拔。

可是,这许多梁实秋之中,对于中国新文学最具重大意义的,是批评家梁实秋。三十年前,梁先生撰写的文学批评,重刊于台湾的,有纳入文星丛刊的《浪漫的与古典的》与《偏见集》两种。来台后,较重要的批评文集尚有同一丛刊的《文学因缘》。从这几本书看来,我认为作者是五四以来,自由主义的少数真正批评家之一。正因为如此,他注定了要反对以文学为政治工具的左派文人等等。身受英美式自由教育并信奉儒家温柔敦厚之旨的梁实秋,如果当时面临的是纳粹或法西斯蒂,照样也会成为一个反对的声音。

在30年代的中国,面对左派文人压倒性的优势,梁实秋先生敢以一支独立的笔,向那些“穿制服的作家们”挑战并且应战,是值得我们钦佩的。在浪漫主义的末流(所谓“革命文学”,所谓“普罗文学”,实质上也只是一种伤感文学)泛滥之际,梁实秋独举古典精神,再三强调安诺德所标示的“沉静地观察人生,并观察人生的整体”。在口语的乡土文学流行之际,梁实秋指出口语并不等于文学。在左派文人高呼“阶级性”第一的时候,梁实秋指出“阶级性”的偏窄与“人性”的普遍。在左派文人高呼文学进化论时,梁实秋却宣扬“文学的永久性”,认为绥拉菲摩维支的短暂终不能掩盖米尔顿的永恒。在左派文人叫嚣文学大众化的时候,梁实秋独忧粗俗的大众化只有降低文学而不能提高大众。他说:“雅俗共赏的文学,当然是可能的。例如《水浒传》之类的小说,便是个标样,可是坐在大鼓场中听水浒,与坐在书室里批点水浒,其兴味是不一致的。雅俗可以共赏,所赏者未必是一回事。”

在“左”倾文学雄踞大陆时期,梁实秋竟敢阻挡“潮流”,与“人民”为敌,无怪乎对方要恶声相向,恶名相加了。十几年来,梁先生赴美讲学的机会是多而又多的,可是他的选择一直是这个岛屿,他的选择是留在这里,从事教育与译著。十几年来,他一直相信米尔顿的一句话:“当同胞们在国内为自由而战的时候,一个人竟为了享乐而漫游海外,我认为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这种风骨,和某些人相比之下,简直是判若云泥了。这样子的一位学者、散文家、批评家,而完成了如此庞大的《莎士比亚戏剧全集》的译述工作,应该是中国文学界加倍庆祝的原因。中国的文学界,不仅向翻译家梁实秋,更向学者、散文家,尤其是批评家的梁实秋致敬。

1967年8月4日

夏济安的背影

兄弟并为文学家的例子相当罕见,古代的曹丕、曹植,苏轼、苏辙,现代的鲁迅、周作人,法国的龚古尔兄弟(Edmond de and Jules de Goncourt),英国的浩司曼兄弟(A.E. and Laurence Housman)都很有名。在我的朋友里面,夏济安与夏志清是显赫的一例。

夏氏昆仲,我先认识哥哥济安先生。至于弟弟,则要等到哥哥身后,我才有幸结交。济安为人谦虚,口才不算敏捷,每逢受人赞美,总是推说他有一个弟弟,远远比他出色:大有关羽在曹操面前鼓吹张飞如何了得的神情。宋淇更会在旁助阵,夸说弟弟的英文更胜哥哥。所以早在见到志清之前,台北的文坛已有“戒心”了。

当年初识济安,我已台大毕业,在“国防部”联络局服役尚未期满;他已经是台大外文系副教授,虽然没教过我,也该算师长辈了。加以他年龄长我十二岁,这差距半尴不尬。他的同辈至交如宋淇与吴鲁芹,在离开大陆以前都已毕业于上海的大学,不像我来台后才把大学的后两年读完。因此我面对三人的“上海帮”,不免有点拘礼,未敢亲狎。

1956是值得纪念的一年。那年夏天我从“国防部”退役,济安见我恢复自由,竟将他在东吴大学的兼课让了出来,推荐由我去接。这正是我教大学的开始,有了这点起码的资历,第二年梁实秋才要我去师大兼课,第三年才送我去美国读书。

也就在那一年的9月,夏济安主编的《文学》杂志月刊在台北创刊,社址就设在同安街五十五巷二号,正是发行人刘守宜的寓所。济安那时对新诗的评价不高,却认为仍应加以鼓励,并谦称自己对来稿无法取舍,乃托我代约新诗的稿件。于是我每期负责约集诗稿,并在出刊后代转刊物与稿费,直到两年后我去美国为止。

那时候我住在厦门街一一三巷八号,靠近巷头。走到巷底便是同安街,左转再走三五分钟便到了《文学》杂志社址,真是近邻。杂志每月二十号出刊,所以我每到那天就去刘府取书。而每到那天,夏济安与吴鲁芹一定会去刘府打牌,一面也是等印刷厂把书送来,多少带一点新刊出版的高兴。所以每次我去,除了三位好友各据一方之外,第四位常是相稔的文友或台大的同仁,雀战方酣,气氛十分热闹,刘守宜的江北口音、夏济安的吴侬软语、吴鲁芹的上海闲话,在牌声噼啪之间你来我往,忽起忽落。有时候局终人散,也会见夏济安与吴鲁芹走过我家门前,一路笑谈,余兴未尽,只是吴鲁芹低调从容,而夏济安声喧语急,满面兴奋的红晕。

济安学贯中西,但滔滔雄辩却非所长,加以久抱独身,又不修边幅,乃有名士风貌。他的乡音颇重,讲学不畅,据说当时傅斯年校长也注意到了,竟去他班上旁听,令他相当紧张。结果校长发现他是真才实学,其疑遂息。

在赴美前夕,曾与我存去台大教授宿舍向济安辞行。他的房间果然名不虚传,杂乱无比,显然亟须一位女主人用非常手段来痛加扫除。但是同样显然,唯一的男主人偏安一隅,与满室的纵横枕藉和光同尘,不,黯然同尘,互不干扰,已成定论。天长地久,能与这满室的纷纭维持一种无序之序,恐怕真需要哲人的胸襟,才做得到有容乃安。那张书桌尤其壮观,中西的卷帙杂沓交叠,真的是枕经藉史,只勉强在近椅的桌面留下一角支肘搁臂的余地,逾此就号令不出京畿了。

济安虽然性情腼腆,不修边幅,而住处也疏于整顿,但笔下却照顾谨严,无论是评论或翻译都很出色。在他那一代的外文系教授里,中英文兼擅如他的实在罕见。即使在中文系的教授里,能写出他那样漂亮而有弹性的白话文的,恐怕也不多。

《文学》杂志出现在50年代后期的台湾文坛,既不附和官方鼓吹的所谓“战斗文学”,也不像60年代年轻作家那样热衷于引进所谓的“前卫”浪潮,可谓一大异数。刊名沿用朱光潜四十年代主编的综合性文学杂志,显得风格稳健平实,坚持文学本位,调和中西传统,兼顾儒家的使命感与自由主义学者的精神。

从1956年9月到1960年8月,夏济安主编的这本《文学》杂志一共出了八卷四十八期,内容包括论评、诗、散文、小说,作者以来自学界的为多。论评当然出于学者之手,诸如劳干、郑骞、叶庆炳、林文月等都是台大同仁,至于译者,如英千里、黎烈文、翁廷枢、朱乃长等也莫非外文系同事。爱唱低调、喜欢隐身幕后的吴鲁芹,支持济安最力,并常在杂志上发表散文与译作,也是在台大兼课。所以整体看来,这本杂志的功架颇为“学院派”,简直有点“京派”,但是几位中坚人物如夏济安、吴鲁芹、林以亮(宋淇)又都出身上海学府,乃另有“沪派”风格。

至于济安自己,在编务、课务之余,那几年确也发扬蹈厉,不但在《文学》杂志上刊出了好几篇掷地有声的论文,更勤于译述美国文学,成就可观。

早在《文学》杂志第一卷第二期,济安就发表了长文《评彭歌的〈落月〉兼论现代小说》,用二万二千字的篇幅,旁征博引,以西方文学的艺术为印证,认真而详细地分析《落月》的得失,而令整个文坛为之震惊。当年的书评照例都是泛述草评,绝少像济安笔下这样能博能精,犀照无遗。一般书评或能粗枝大叶指出得失,但未必说得出所以然来,更无法用经典名著作试金之石,劝喻作者如何移花接木,甚至脱胎换骨。

在三卷一期,济安又于长近万字的《旧文化与新小说》一文中分析何以儒家对中国的小说影响不深,何以一味尊崇儒教正如一味否定儒教,都不能产生伟大的小说。严肃而又含蓄地,他同时批判了文以载道和全盘西化的浅见。

济安对新诗的不满与期许,在二卷一期的《白话文与新诗》里,说得十分中肯,但用的却是高瞻远瞩的宏观格局。一万四千字的篇幅大半用来分析“文、白、西、俚”四合一的白话文,因为那正是新诗有赖的“载体”。真正说到新诗本身,他反而避免枝节,只强调新诗最弱的地方在于音调,结果是既不宜诵读,更不易背诵,比起古典诗来,感染力差得多了。这篇文章,当时新诗人读了想必都不服气。其实此文写于1957年,当时台湾的新诗尚未成熟,确不够好,音调的安排不是单调便是芜杂。若是他能看到这四十多年来的进步,当会修正他的论调。

尽管如此,前述的三篇文章不但见解高超,而且文笔生动,作者的宏观确能通古今之变,采中外之长,即使到了今天,仍然值得作家们认真细读。除此之外,济安还以“齐文瑜”的笔名发表了霍桑长文《古屋杂忆》的中译,刊于一卷的一、二两期。其实今日世界出版社印行的《美国散文选》上册也出于他的译笔,《美国文学批评选》中的两篇力作:《传统与个人的才具》及《论自然主义小说之没落》亦复如此。在赵丽莲主编的《学生英语文摘》上,他更逐期中英对照译介了当代美国作家如史华慈(Delmore Schwartz)、贾瑞尔(Randall Jarrell)的作品。

在早年台大外文系的名师之中,夏济安是非常杰出的一位。他的影响力因主编《文学》杂志而走出校园,普及文坛。他的台大高足,当初若非亲炙这位良师,又再受到《文学》杂志的感召,日后会否创办《现代文学》,恐怕就难说了。只可惜天不假年,他未及半百竟尔早逝,否则台湾的文坛,至少是批评界,生态可能不同。

2003年5月14日

狸奴的腹语 —— 读钟怡雯的散文

1

半世纪来台湾散文的世界,女作家几乎顶住了半边天。这一群女娲炼出的彩石,璀璨耀目而变化多端,简直不用等“世代交替”了,大约每十年就可见新景登场。人寿以十年为一旬,回顾半世纪女性散文的风景,琦君、罗兰、林海音、张秀亚当为第一旬,林文月当为第二旬,张晓风承先启后,当为第三旬,廖玉蕙、陈幸蕙继起,为第四旬,简媜翻新出奇,为第五旬。至于第六旬轮到谁来出景,则目前尚无定论。

虽然论犹未定,有一个人的名字却常被提起:钟怡雯很可能就是那个“谁”。她和丈夫陈大为是近年崛起于台湾文坛的一对金童玉女,在台湾与星马三地所得的诗奖、散文奖——多为首奖——超过了二十项;从学士到博士,所修的学位也都在台湾的大学取得,不论在文坛或学府都可称一双亮眼的伉俪。

这一对璧人不但同年出生,也同样来自马来西亚,而擅长的文体同样是诗与散文。这样的珠联璧合,又像是两镜交辉,又像是对联呼应,为20世纪90年代的文坛平添了一道“钻面”。

这情景,不由我不联想到二十多年前的温瑞安与方娥真:也是由赤道向北回归的金童玉女。不过这两对之间差异颇大,虽然同归,却成了殊途。当年温瑞安与方娥真来台读书,是把台北当成长安来投奔的,结果在这岛上做了一场古中国之梦。他们组织了“神州诗社”,一面修文,一面练武,高悬李白与李小龙为偶像,有意自塑为巾帼才子、江湖豪侠。他们在台北也都进了大学,可是结社的活动远多于求学。更不幸的是,他们来台仍在戒严时期,情治单位误会他们的神州情结、民族主义是向往北京,竟将他们逮捕并囚禁了数月。于是“神州诗社”解散,他们的创作也随之受阻。日后温瑞安索性改写武侠小说,方娥真也只见发表小品杂文。

陈大为与钟怡雯一对,就幸运多了。十二年前他们来台,正好解严开始,言路渐宽。两人对中华文化同样向往,却能定下心来,在中文系从大一认真研读到博士,一面更认真创作,踏着文学奖的台阶登上文坛。退则坚守学府,进则侵略文坛,这种稳健的持久发展,终于美满丰收,成就了学者兼作家的双赢正果。

方娥真的才情与文笔均有可观,可惜未能在稳定中求进步,用学养来深耕,而且横遭变故,未能重拾彩笔竟其全功。叶慈曾论柯立基,谓其“有天才而无毅力”。钟怡雯似乎两者得兼,不但力学之余不废创作,而且得奖之余仍颇多产:在奠定声誉的第二本文集《垂钓睡眠》出版两年之后,紧接着就要推出这一本《听说》。

2

《垂钓睡眠》的二十篇散文里,有七篇曾获奖金,《垂钓睡眠》那一篇更连得双奖:命中率非常之高。她的艺术不但遍获痖弦、陈义芝、焦桐等诗人的肯定,更深得散文同行、也是女性杰出作家简媜的赏识。焦桐以《想象之狐,拟猫之笔》为题,为《垂钓睡眠》作序,说钟怡雯“常超越现实逻辑,表现诡奇的设境,和一种惊悚之美,叙述来往于想象与现实之间,变化多端,如狐如鬼”。

说钟怡雯的文路笔法如狐如鬼,是言重了一点。不过她的艺术像回力球一样,不断在虚实之间来回反弹,倒真能入于诡异,引起惊悚。值得注意的是,她的独创往往在于刷新观点。例如在《垂钓睡眠》一文里,她把失眠倒过来,说成是睡眠抛她而去,追捕不得,却又不甘将黑甜的天机交托给召梦之丸,只有等它倦游而知返。又例如在《芝麻开门》一文里,本来是不慎掉了钥匙,却说是钥匙自己逃走了,逃到电梯底层去寻梦,但底层只有一潭浊水,于是用蒙太奇的叠影,连接上儿时的水井和奶奶的那串钥匙。

创意首在造境之安排,境造好了,其他的技巧也就随之而来。不过钟怡雯所造之境多彩多姿,不尽是失眠或失钥匙那么天真。在新书《听说》里,至少有《藏魂》《失魂》《凝视》三文营造了超现实的意境。《藏魂》写的是图书馆:“整齐有序的书本,宛如一个个编号的骨灰坛,坛子里都装载着作者的魂。”《失魂》写的是作者的魂被诗人的丽句勾去了,竟而流连忘返,所以作者变得失魂落魄。这两篇设计得都很好,但在施行时未竟全功,所以真正诡奇而达惊悚境地的杰作,仍推《凝视》一篇。

《凝视》全篇的张力,聚焦在祖孙两代六目灼灼的对视之中。说得更清楚些,应该是曾祖父、曾祖母目不转睛的逼视、监视、责视,正对着曾孙女敬畏而闪避的眼神。这一对祖先严峻的透视,穿入曾孙女灵魂的深处,令她的童年蠢蠢不安。她尽量避免与祖先的目光交接,但过年时全家要大扫除,家里分配她清理祖先的供台和茶杯:

清扫供台必须站到桌子上,大人站上去不雅,又怕压坏桌子,而我是老大,当时的身高正适合,只有硬着头皮和两老作最近距离的面对面,那感觉颇有些谍对谍的意味……把鸡毛掸子刷到他们脸上时,我还微微地发抖,心里不停地盘算,如果鸡毛逗出了他们的喷嚏,我该往哪儿躲。

清理供台的这一幕,尽管我是节引,仍可谓全文的高潮,但是在恐惧的气氛中却透出滑稽:谍对谍,已经如此,鸡毛搔痒而爆发喷嚏,就更可笑了。祖先的尊严维持了三代,竟然禁不起一根鸡毛的挑弄,这反圣像(iconoclasm)的手势颇有象征的意味。

紧张过久会带来单调,就需要放松。幽默正是浪漫的解药。激情、纯情有如甜食,若要解腻,就需加一点酸。钟怡雯最好的作品,就善于如此调味。例如《垂钓睡眠》里的《惊情》一篇,浪漫的憧憬被一封神秘的情书挑起,却因追求者现身而告破灭,自醉沦为自嘲,舌头上空留酸涩,反而比甜腻更有余味。

又如《听说》一篇,作者平白变成了谣言的苦主,烦恼之余,悟出反应过度实为不智,不如等待尘埃落定,因为“再耐嚼的口香糖,经过长期咀嚼之后,总会甜味尽失。”到了篇末,作者正要就寝,朋友忽然来电话说:“告诉你一个消息,你一定要答应保密……”作者立即的反应竟是:“说也奇怪,颓累的精神立刻振作,谣言果然和口香糖一样,具有松弛神经的功用。”笑他人爱嚼舌传话如嚼口香糖,轮到自己的时候,也一样是爱嚼的。

3

焦桐在《垂钓睡眠》的序言里,强调钟怡雯惯用的譬喻是一种“拟猫法”。她确是一位非常耽于感性的作家,而在感官经验之中又特别敏于嗅觉、味觉。在《垂钓睡眠》的后记里,她自己也强调:“我学会了以气味去记忆。每一个人每一样东西都有它的气息,只要记住了那独特的味道,就等于拥有,我不需要霸占一个容易改变和毁灭的实体。我发现猫咪也有这样的怪癖,难怪我和它们特别投缘,猫咪对我也特别亲密。”

钟怡雯颂猫如诵经,在这本《听说》里仍喃喃不休:《跩》《懒》《祝你幸福》《摆脱》四篇,字里行间尽是狸奴妙妙之音。《祝你幸福》里对那只有六年之缘的雌猫,怜惜时说她像恋母的孩子,纵容时又说她像魏晋的名士,恨不能人猫“终身厮守”。

《摆脱》一文说巷子里的猫全给人毒死了,作者流泪安葬之后,思念过度,竟说;“猫咪的影像和声音一直纠缠,我告诉自己,那一定是幻觉,可是却摆脱不了。甚至梦见死去的猫咪又复活了,它们扒开泥土,抖去身上的泥,互相舐净对方的身体,然后全都跑到楼下叫我,喵喵喵,喵喵喵。”

在同一篇里作者难遣猫亡之哀,又忽发奇念,想把猫躯“制成标本。这样半开玩笑的想法吓坏了周遭的朋友,我却认真起来。然而转念一想,标本猫徒留躯壳,或许更易提醒我那只是生命的假象,它们不会叫不会跳,也不会跟我撒娇,藏在僵硬身体里的,其实是永恒的死亡。”

凡读过钟怡雯作品的人,都不免会惑于她的“狸奴情结”(feline complex):她自己就再三“从虚招来”了。首先,她强调自己嗅觉之敏锐与猫相似。其实狗的嗅觉也许更尖,只是她爱猫远甚于爱犬,因为猫懒散无为,经常贪睡,又有洁癖,跟她一样,而狗呢正好相反,勤快、警醒,也不怕脏。只要看《浮光微尘》里作者如何奋力擦灰洗尘、清理房间,就会想到猫如何舔爪净脸。

更有一点,猫爪软中带硬,颇似作者的散文风格,在深情之中也暗寓叛逆。她与家庭的关系不免紧张:曾祖父母似乎永远在监视她,甚至有“谍对谍”之情势;父亲和她性格相似,所以互相要把猫爪收好;而母亲在长途电话彼端的谆谆叮咛,她不是回嘴,便是腹诽;只有钥匙串响叮当的奶奶像是例外。

狗勤快而外向,猫悠闲而内倾。作者的散文风格也多为内心的独白。狗吠如直言,猫叫如娇呓。作者的散文多为独白而绝少对话,难见她与世界直接交谈。所以钟怡雯的散文远离戏剧与小说,而接近诗:毕竟她本来也是诗人。也所以她的语言像猫:猫爱独坐打盹,呼噜诵经,喉中念念有词。她的独白喃喃,也有“腹语”(ventriloquizing)的味道。

钟怡雯绮年丽质,为缪斯宠爱之才女,但她的艺术并非纯情的唯美。她对于青春与爱情,着墨无多,更不论友谊。相反地,生老病死之中,她对后三项最多着墨,笔端的沧桑感逼人如暮色。

她当然也能够写实,不过更乐于探虚。像《热岛屿》《雪,开始下了》《候鸟》一类的写实叙事,在她笔下固然也生动可观,但其他的优秀女作家也能称职。倒是像《发诔》《痒》《伤》《鬼祟》《换季》《忘记》一系列的作品,由个人的感性切入,几番转折之余,终于抵达抽象的知性、共相的本质,不是一般女作家所能把握。这种笔路由实入虚,从经验中炼出哲学,张晓风是先驱,简媜是前卫,而其后劲正由钟怡雯来发功。

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钟怡雯对沧桑的魂梦纠缠。最祟人的一篇是《渐渐死去的房间》,记年近百岁的曾祖母老病而死的一幕,把现实的阴郁、丑陋、厌恶化成了艺术之美,令人想到罗特列克与孟克的绘画。这篇散文富于辛烈的感性,对于久病恶疾盘踞古屋的重浊气味,发扬得最为刺鼻锥心。“那混浊而庞大的气味,像一大群低飞的昏鸦,盘踞在大宅那个幽暗、瘟神一般的角落。”这样可怕的反风景,对于有洁癖的钟怡雯说来,该是倍加难受。《凝视》一文中对曾祖父母遗像的畏惧,想必是上承《渐》文而来。

读她的散文,每到返丑为美的段落,我就会想到李贺与爱伦·坡,想到这两位鬼才满纸的狐、鬼、鸦、猫。

4

钟怡雯的语言之美兼具流畅与细致,大体上生动而天然,并不怎么刻意求工。说她是一流的散文家,该无异议。她的艺术,到了《垂钓睡眠》火候已经九分有余了,但要“纯青”,似乎仍需加炼。

目前流行的中文,常有西化之病,就连名学者名作家下笔,也少见例外。西化之病形形色色,在句法上最常见的,就是平添了尾大不掉的形容子句,妨碍了顺畅的节奏。《垂钓睡眠》一文有这样两句:

昼伏夜出的朋友对夜色这妖魅迷恋不已,而愿此生永为夜的奴仆。他们该试一试永续不眠的夜色,一如被绑在高加索山上,日日夜夜被鹫鹰啄食内脏的普罗米修斯,承受不断被撕裂且永无结局的痛苦。

第一句极佳。第二句就不很顺畅了,因为中间横梗着一个不算太短的子句:“被绑在高加索山上,日日夜夜被鹫鹰啄食内脏的。”此外,从“承受”到句末的十五个字,也因动词“承受”与受词“痛苦”之间,隔了有点犯重的两组形容词,而显得有点费词。“不断”与“永无结局”乃不必要的重复。

他们该试一试永续不眠的夜色,一如普罗米修斯被绑在高加索山上,日日夜夜被鹫鹰啄食内脏,承受不断被撕裂的痛苦。

当初这一句如果这样遣词造句,当更清畅有力。“被绑”“被啄食”放在子句里,只能算“次动词”或“虚动词”;如今从子句里释放出来,汇入主句之中,变成了“主动词”,便有力多了。我并无意倚老卖老,妄加他人文句。这些文辞都是原句所有,不过更动了次序,调整了句法而已。

《浮光微尘》里有一句说:

有时我在储藏室的镜子里看到一张沉稳冷静,接近职业杀手的脸;有时遇见一个头发散乱,神情诡谲,呈半疯狂状态的女人。

这样的句子清晰而完好,已经无可挑剔。但其排列组合仍有求变的余地,更精的可能。只要把两个关键词眼略加移位,节奏就全面改观了:

有时我在储藏室的镜子里看到一张脸,沉稳冷静,接近职业杀手;有时遇见一个女人,头发散乱,神情诡谲,呈半疯狂状态。

“脸”和“女人”移前,可以紧接所属的动词与量词,读来比较顺畅、自然,不像隔了一串形容词那么急促、紧张,一气难断。形容词跟在名词后面,可长可短,就从容多了。西化句法多用名词(身份常为受词)收句,可谓“封闭句”;中文常态的句法则多以述语(常为形容词或动词)结尾,可谓“开放句”。目前有许多作家,包括不少名作家,都惯用“封闭句”,而忽略了更灵活也更地道的“开放句”,非常可惜。

再举一例来说明我的观念。《垂钓睡眠》一文诉说失眠使人恍惚,容易撞伤:“那些伤痛是出走的睡眠留给我的纪念,同时提醒我它的重要性。”后半句是流行的西化想法,用英文说就是remind me of its importance.不过英文爱用抽象名词做受词,不合中文生态。我从四十多年翻译的经验,学会了如何驯伏这些抽象名词。如果要我翻译这样的说法,我会把抽象名词化开,变成一个短句。我会说:“同时提醒我它有多重要。”

5

陈义芝在《散文二十家》选集的编者序言里,说明他取舍的原则时,有这么一句伏笔:“至于钟怡雯、唐捐等年轻新秀,近几年以精纯之文质虽连夺散文奖,而写作时间尚短,量尚不足以成一家气象,留待下一世纪(只剩两年了)再作评选。”陈义芝的史笔似乎向预言先挂了号,我相信钟、唐一辈的新秀不会让他的期待落空。这两位中文系正科出身的学府作家,对于心灵与潜意识暧昧难明的边疆僻壤,都勇于出实入虚、颠而倒之,向深处去探索。钟怡雯巧于命题,工于运笔,已经俨然有一家气象。她不像唐捐那么敢于试验,但可能也因此免于秾稠与铺张。

我庆幸这位低纬远来的高才迄今尚未趋附流行的所谓“情色”,尚未参加世纪末文坛的天体营。我特别庆幸她仍保留了此一“负德”。三十年前我早就写过《双人床》《鹤嘴锄》一类的诗,引起过三两外行的大惊小怪,其实在主题上我别有探讨,其志其趣,不在“逸乐思”(Eros)。今日情色流行,俨然成了时兴的前卫,取代了风光过的超现实、存在、荒谬。目前所谓的“全球化”,恐怕只是“美国化”再加“日本化”而已。有真风格的作家不必跟风。条条大道都能通“美”——美学之美,非美国之美——也不必抄情色的快捷方式。

但愿钟怡雯善用天赋的才情,发挥所长,向新世纪感性的烘炉里,炼出五色的补天石来。

2000年6月于西子湾


(1) 复兴二号是神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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