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良仕择主而事——入幕事主的恭上之学
在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处理好与上司之间的关系。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自从官僚制度诞生以来,主官就有罢免属吏的权限。吏员的升贬基本上都要由主官的意志决定。在政治清明的时代,主官升贬属吏必须符合律令要求并要走完严格的法定程序。倘若不幸遇到政治昏暗的时代,主官就会无视法制,肆意妄为。因此,属吏们常常对主官阿谀逢迎,多方行贿,以求获得一个保护伞,方便自己以权谋私。
胥吏奉行奴性十足的恭上之学,是因为其对官场有高度的依附性。而师爷的情况不同。
如果说胥吏是长官的爪牙,那么师爷就是长官的心腹。师爷不是正式的朝廷命官,与幕主是雇佣关系,而非完全依附于幕主的仆从,在官场的自由度也略高于胥吏。最起码,胥吏不能选择自己的长官,而师爷可以自由选择给谁当文胆智囊。从这个意义上说,师爷的事上之道可以不卑不亢,不需要违背良心道义替贪官恶吏背书。
可令人遗憾的是,那些常伴主官左右的师爷们,也往往与胥吏们拥有同样的价值观。不少师爷为虎作伥,与幕主沆瀣一气、危害一方。这也是当时社会各界认为做师爷(特别是刑名师爷)有损阴德的主要原因。
不与他们同流合污就没饭吃吗?汪辉祖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他从幕多年,始终正直坦荡,恭敬事上而不抛弃原则。按照世俗观念,这样的人注定要被官场“逆淘汰”。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汪辉祖不但没有像诸多正直吏员或幕友那样被埋没,反而在官场如鱼得水,屡屡受到上司器重。“劣币驱逐良币”的格雷欣法则并没在他身上生效。其中奥妙在于汪辉祖那一套独特的恭上之学。
一.佐人以为治,入幕宜谨慎
汪辉祖从幕三十四年之久,先后辅佐幕主十六人,兢兢业业,多有善政,也得罪了不少人。他毕生致力于推广幕学,弘扬为吏正道。这与清朝吏治的大环境息息相关。
清朝地方官的来源有多种途径,科举是最主要的入仕渠道,军功、保举、恩荫、捐纳也是清朝官员的重要来源。然而,通过科场层层拼杀出来的官员,一心只读圣贤书,摆弄八股文,满肚子诗文,却普遍缺乏最基本的执政技能。科举考试的题目从儒家《四书五经》中出,考试内容既不包括法律政令,也不涉及经济理财,所以,文化素养较高的科举出身的官员往往不具备实务能力。而从其他途径入仕的官员,文化素养较低,更加玩不转千头万绪的地方政务。
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催生了以“绍兴师爷”为代表的幕业。因此,清朝司、道、府、州、县各级衙门,无不聘用师爷协助理政。由于地方官大多不通律令与财务,辅政的师爷几乎成为地方行政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特别是刑名师爷与钱谷师爷,在师爷行当里堪称最重要的两大岗位。
长期从事幕业的汪辉祖非常重视对幕学的研究,他认为幕友是官员的左膀右臂,其使命是“佐人为治”。汪辉祖的朋友邵晋涵也曾指出:大清吏治靠的是幕宾(师爷)、书吏、随从三类人,官员实际上是坐拥虚名。
师爷“佐治”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补充幕主缺乏执政技能的缺陷。
清朝是马背上取天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满族官员不熟悉汉文化,更不精通公文律令。而那些科举入仕的官员,早年专心于读书科考,对国情民生与公文律令同样陌生。此外,清朝加强了任职回避制度,候选官员不得在原籍任职,只能在五百里以外的地方补缺,空降到外地的官吏人生地不熟的,根本无从开展工作。
清朝地方官权力比较集中,政、军、财、司法等工作都管。如此繁重的工作,哪怕是精通实务的能臣也不得不启用群吏协助工作,更何况那些只知孔孟不通政事的官员呢?如此一来,世代钻研刑名文书、官场经验丰富的师爷就有了用武之地。
师爷大多出生于当地,或者在当地侍奉过几任官员,他们深知风土人情与地方弊政,无论是打理日常政务,还是制定新政方略,都是一把好手。无论哪种背景出身的官员,都需要这些政务专家来替自己处置公务,否则,地方官府根本无法正常运作起来。
其二,纠正幕主的决策错误。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写道:“谚云:官断十条路,幕之制事亦如之。操三寸管,臆揣官事,得失半焉,所争者公私之别而已。公则无心之过,终为舆论所宽,私则循理之获,亦为天谴所及,故立心不可不正。”
这段话的大意是:遇到模糊的案情,官员断案的选择就有很多种,让刑名师爷来负责断案也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断案的准确性可能得失参半。引起争论的是公心与私心的差别。如果用心公正,就算断错了案,也是无心之过,会被社会舆论宽容对待;假如包藏私心,就算歪打正着办对了案,也必遭天谴。所以,佐治之人的用心不能不正。
由于官员大多不熟悉大清律例,或者出于私心,或者限于能力,可能会制造一些冤假错案,这时候就需要用心公正且业务精熟的师爷来纠正幕主的错误。对下保护无辜百姓的合法权益,对上避免幕主因错断冤案而遭受刑罚。汪辉祖脾气亢直,责任心强,屡次为了一桩案子据理力争,甚至不惜反驳上司批复。时人戏称他为“汪七驳”,却又尊其为决狱“神君”。
其三,帮助幕主督察群吏的不法行为。
如前所述,清朝吏治是靠幕宾、书吏、随从三类人实际操持的,因此,吏治腐败问题有时候不是长官贪赃枉法,而是众书吏勾结地方豪强恶霸所致。正所谓清官难逃滑吏之手,清正廉明的长官因业务能力局限不得不依赖一群书吏施政,如此一来,群吏就可以利用授权欺上瞒下,蒙蔽长官的视听。为了督察群吏,官员往往会借助师爷的力量。
汪辉祖说:“幕友之为道,所以佐官而检吏也。”做师爷的不光要“佐官”,还要能“检吏”。与地方空降的长官不同,师爷大多是本地人或者是在本地居住已久之人,社会关系无孔不入,且刑名钱粮一干事务无所不精,书吏们既不能把师爷架空,也不能在业务上糊弄师爷,可以说,师爷是群吏的天敌。因此,替幕主约束及督导书吏,也是师爷的一项重要职能。
从某种意义上说,“康乾盛世”离不开师爷们的贡献,甚至在后来的“同治中兴”中,湘军领袖曾国藩等名臣,也少不了师爷们的鼎力支持。
既然师爷这个职业如此重要,那么有志经世济民安天下的读书人是否应该将幕业作为奋斗目标呢?
研究幕学最深的汪辉祖,恰恰并不赞成读书人从事幕业。他在幕学名著《佐治药言》中公然写道:“勿轻令人习幕。”汪辉祖亲自撰写幕学文章,从事幕业多年,却又不赞成后辈读书人研习幕学。他没有人格分裂,其观点反而更符合当时的主流态度。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有这样的言论“吾辈以图名本就,转而治生。惟习幕一途与读书为近,故从事者多。然幕中数席,唯刑名、钱谷岁脩较厚。余则不过百金内外,或止四五十金者,一经入幕,便无他途可谋,而幕脩之外,又分毫无可取益。”
汪辉祖回忆了自己的经历:他原本是想通过科举考试做个有编制的朝廷命官,但最终迫于生计,不得不通过从事幕业来谋生。在他看来,三百六十行里唯有幕业这条路与读书最为接近,故而很多科考不顺的读书人从事幕业。在那个年代,做教书先生(童子师)的年收入不过百金,而幕业收入要多出许多,特别是刑名师爷和钱谷师爷。
由此可见,汪辉祖选择从事幕业,不是出于个人理想,完全是为现实所迫的结果。他走的是当时常见的“以幕养学”路线。在多年幕友生涯中,汪辉祖并没有完全放弃科举考试,一边处置案件,一边苦读经书。最终他达成心愿,从替朝廷命官打下手的师爷变成了真正的朝廷命官。
汪辉祖并不提倡读书人以幕业为终身奋斗目标,他在《佐治药言》中很明白地说道:“故亲友之从余习幕者,余必先察其才识,如不足以造就刑钱,则四五月之内即令归习他务。盖课徒可以进业,贸易可以生财。作幕二字,不知误尽几许才人。量而后入择术者,不可不自审也。未成者可改则改,已业者得休便休。”
凡是亲友中有想学习幕学的人,汪辉祖必定先考察其才能见识。假如其人缺乏成为刑名师爷或钱谷师爷的资质,那么他会在四五个月内就令对方改学其他内容。去当童子师教书可以增长学问,经商做贸易可以发财。在汪辉祖看来,有才之人没必要一辈子从事幕业,那样会耽误自己的广阔前途;学幕未成之人,可以另谋出路的就另谋出路;如果已经入幕,那么有机会退出就退出吧!
汪辉祖的这种矛盾心态,在绍兴师爷群体中并不罕见。因为在科举制时代,师爷无论多么受幕主器重,毕竟不是有编制的国家公务员,更像是朝廷命官的门客、附庸。按照儒家“学而优则仕”的入世精神,考上正式官员才是读书人的正经出路,幕业终究是剑走偏锋的不入流职业。
尽管如此,汪辉祖依然潜心钻研为幕之学。一方面,囊括各种执政技能的幕学是他日后为官领政的立身之本;另一方面,汪辉祖希望通过传播幕学来改善大清的吏治环境,因为清朝官员的政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师爷的能力与人品。
二.就馆宜慎,不合则去
清朝并无正规的幕学培训机构,读书人主要跟着前辈师爷或从幕的亲友来进修幕学。师爷的工作场所通称“幕馆”或“馆地”,因此,从事幕业又被时人唤作“就馆”,师爷不再侍奉幕主即为“失馆”。
科举不易,入幕也难。尽管师爷是官员聘用的私人助理,不受编制限制,但岗位规模并不足以满足广大落第书生的就业需求。
汪辉祖说:“剧者需才至十余人,简者或以二三人兼之,其事各有所司,而刑名、钱谷实总其要。官之考成倚之,民之身家属之。”官员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来聘用师爷,就算是一人一岗,最多也只能招十几个人。更普遍的情况是,聘请两三位师爷来兼管几类事务。
由于岗位供应有限,所以师爷之间的就业竞争十分激烈。在各类师爷中,专业性最强、职能最为关键的刑名师爷与钱谷师爷,可以说是各单位抢着要的宝贝,一旦有哪位刑名师爷或钱谷师爷“失馆”,其他地方官府会争相将其揽入府中。而其他类型的师爷,专业含金量不高,所以就业率很低。
清朝幕业有行帮建立的关系网,入了行帮的幕友可以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师爷主要是通过师友、亲戚、同乡等人的引荐来“就馆”,这种就业方式在当时被称之为“荐馆”。
虽然汪辉祖入幕也是走这条路子,但他并不因幕友就业难度高而轻易就馆。入幕有风险,就馆宜慎重。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这样说:“幕宾之作善作不善,各视乎其所主。宾利主之修,主利宾之才,一其初本以利交。第主宾相得,未有不道义亲者。薰莸强合必不可久。与其急不暇择,所主非人,席不暖而违去之,不若于未就之前先为慎重。则彼我负心,目无掣肘之患。愈久而愈固,异己者亦不得而闲之。”
在汪辉祖看来,选择一个贤明的官员做幕主,是从事幕业最重要的一步。假如主官勤政爱民奉公守法,那么师爷就可以施展所学、行善积德;相反如果主官贪赃枉法残虐百姓,师爷也将堕落成为虎作伥的小人。汪辉祖一生正直廉明,最痛恨幕业败类,因此,他特别强调从幕之人应当慎择幕主,不要轻易就馆。
山西临汾人王亶望,曾任浙江巡抚。当时的浙江布政使是汪辉祖曾经辅佐过的孙西林。孙西林邀请好友汪辉祖再次入幕辅佐自己,却遭到汪辉祖的婉拒。
汪辉祖放弃就馆的原因很简单——与王亶望不好相处。
王亶望是乾隆朝的一个大贪官,贪污罪行之严重,仅次于大清第一贪官和珅。而孙西林却为人刚正,与王亶望势同水火。假如汪辉祖同意就馆,按照过去那样刚正不阿的态度辅佐好友,孙西林肯定会在仕途受挫;但是劝好友对王亶望虚与委蛇,又不符合自己的幕学之道。于是,汪辉祖只好婉拒好友的邀请。
果然,没过几年,王亶望因贪污罪被朝廷处斩,许多官吏被连坐斩首,早做回避的汪辉祖未受牵连。
乾隆二十七年,汪辉祖因处理陶世侃案得当而名声大噪。钱塘、嘉兴、海盐、平湖等县的县令纷纷向他发来聘书。经过认真思考后,汪辉祖最终选择了平湖县令刘国煊做幕主。
刘国煊素有贤明之誉,不仅为人清廉正直,而且意志坚定,不为非议所动。汪辉祖在多年从幕生涯中,主要担任负责断狱查案的刑名师爷,最需要的就是刘国煊这种类型的主官。事实证明,他的选择非常正确——在刘国煊的支持下他办了不少疑难案件,为自己、也为幕主博得了一时美名。
汪辉祖一生就馆最慎。不是自己认为值得辅佐的幕主,就不会就馆应聘。一旦入幕,则兢兢业业,绝无半途割席之事。
良禽择木而栖固然理想,可要是师爷与幕主无法配合默契,又该如何是好?
汪辉祖给同行的建议是“不合则去”!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说:“公事公言,其可以理争者,言犹易尽,彼方欲济其私,而吾持之以公,鲜有不龃龉者……且宾之与主,非有势分之临也。合则留,吾固无负于人,不合则去,吾目无疚于巴。如争之以去就,而彼终不悟,是诚不可与为善者也。吾又何所爱焉。故欲尽言,非易退不可。此条专指主宾共一事,意见过异者而言。或遇荒不恤,或加耗太甚,及故出入人重罪之类,反复言之而不听,则去之可耳,若寻常公事,一时议论不合,不妨从容计较。”
师爷是官员聘用的助理人员,却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从属。准确地说,两者是主人与宾客的关系,而不是主人与随从的关系。师爷的职业道德中没有“唯主是从”这一条,恰恰相反,汪辉祖认为做师爷的应该公事公言,不当掺杂私心,更不能曲意逢迎幕主的私欲。
汪辉祖从幕多年,大多在州县官府就馆。州县官员是大清最基层的行政干部,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朝廷的司法断狱是否公平,钱粮征收是否合理,主要看州县官员的作为。而州县官员往往依赖刑名师爷和钱谷师爷处理这些基本公务,特别是主持刑狱之事的刑名师爷,稍有错判就可能造成人命关天的冤案。
尽管走上了“以幕养学”的道路,但汪辉祖并没有因此成为衣食囚徒,而是致力于协助幕主平冤纠讹。每回查案,无不上依大清律例,下顺人情义理。有些腐败的幕主可能会以权谋私,要求刑名师爷利用律法漏洞罗织罪名、屈打成招,但汪辉祖始终坚持引经决狱、公平执法。在他看来,一个有职业操守的师爷必然会与利欲熏心的主官产生龃龉。
合则留,不合则去。留则同舟共济,鼎力相助;去则好自为之,求个问心无愧。这是儒家孔孟先师的做法,也是汪辉祖的信条。
从理想的角度说,幕主若是不能采纳师爷的忠直之言,也就失去了辅佐的价值;从现实的角度说,幕主私欲太重,势必会贪赃枉法。作为有良心的读书人,师爷不应该助纣为虐,更要当心惹火烧身。
当然,汪辉祖也不主张师爷动辄请辞。
主官和师爷在工作中碰到摩擦是常见的事。一言不合就出走,既没风度,也难成大事。该如何做呢?汪辉祖的建议是:遇到主官出现明显差错或判罚不公时,师爷应该据理力争,倘若反复谏言不被采纳,就可以“不合而去”了;如果只是在无关大是大非的日常事务上意见相左,就算谁也说服不了谁,也不必太过计较,求同存异,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即可。
由于师爷隐于幕后的职业特征,致使其功业大小往往与幕主的政绩直接挂钩。幕主是个贤能的清官,师爷也自然能成为官场中受人尊敬的“名幕”先生;要是幕主不贤能,那么师爷肯定会牵连受累。这就是为什么汪辉祖极力倡导“就馆宜慎,不合则去”的道理。
此外,官员的俸禄来自民众上缴的赋税,而师爷的脩金是官员从俸禄中划拨的,从经济的角度看,两者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故而,贪官与恶幕沆瀣一气、鱼肉百姓之事,在乾隆朝后期屡见不鲜。汪辉祖亲历了乾隆朝吏治由清明到衰败的全过程,他痛恨那些为了脩金而坐视赃官虐民的幕友。
为了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汪辉祖一面选择贤吏为自己的幕主,精心辅佐他,一面参与科举考试,争取让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州县主官,以便为整肃大清吏治尽一份绵薄之力。难能可贵的是,无论扮演哪种角色,他那颗赤诚之心永远不动摇,可以说,这才是大清一秘汪辉祖备受时人推崇的根本原因。
三.尽心事主,做事办案勿分畛域
选定一位贤吏做幕主之后,师爷的就馆生涯也就正式开始了。师爷佐治幕主,应当以什么为本?在汪辉祖眼中,“尽心事主”是为幕之本。如果连这一条都做不到,就不要来侮辱“幕友”这一关系到大清政治正常运转的职业。
“慎重就馆”是为了避免遭遇品行不端且缺乏发展前途的幕主,“不合则去”是为了避免被刚愎自用或贪赃枉法的幕主牵连。然而,一旦选定了效力对象,师爷就应该尽心尽责地辅佐幕主,这是从幕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说:“士人不得以身出治,而佐人为治,势非得已。然岁脩所入,实分官俸,亦在官之禄也。食人之食而谋之不忠,天岂有以福之?且官与幕客,非尽乡里之戚,非有亲故之欢,厚廪而宾礼之,什佰于乡里亲故,谓职守之所系,倚为左右手也。而视其主人之休戚,漠然无所与于其心,纵无天谴,其免人谪乎?故佐治以尽心为本。”
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幕友的脩金是从幕主的官俸中分出来的,拿人家的薪水,就要忠于人家的事业。幕友是幕主的左膀右臂,二者理应休戚与共,不尽心尽力工作的话,就算老天不惩罚,也难免遭人贬谪。所以说,幕友佐治当以尽心事主为根本。
汪祖辉提倡“尽心事主”的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挽救当时幕道衰落的社会风气。
前面说过,清朝的地方行政实际上被师爷、胥吏、随从三类人所把持,受聘于幕主的师爷,同时履行监督胥吏们的职能。可是随着乾隆朝后期吏治走向腐败,师爷、主官、胥吏往往勾结在一起,欺上瞒下,无恶不作。幕学贬值,幕风日下,幕道已衰。为幕三十余年的汪辉祖对此痛心不已,他在《学治臆说》中追忆往昔,大发感慨:“为之主者敬事惟命,礼貌衰,论议忤,辄辞去。偶有一二不自重之人,群焉指目而讪笑之,未有唯阿从事者。至余三十七八时犹然,已而稍稍委蛇,又数年,以守正为迂阔矣。江河日下,砥柱为难。甚至苞苴关说,狼狈党援,端方之操,什无二三。”
当初汪祖辉从幕之时,官场风气还没坏。大家都很敬业很讲原则,没有人阿谀奉承自己的幕主,偶尔有一两位不自重的幕友,也会被同行耻笑。但是到了后面,官风已经变坏,恪守正道的幕友反而沦为少数派,被众人嘲讽为迂阔不知变通之人。渐渐的,操行端方的师爷已经不足十分之二三。
“幕道难矣!”汪辉祖由衷感叹道。幕道之难,一在精通律例、钱谷等专业技能,二在能坚持佐治之人所应有的职业操守。
嘉庆元年(1796年),汪辉祖一生最尊重的知交师友,东阁大学士王杰说:“今日幕道日非,恐不能造就人才。”这也是汪辉祖毕生研究并推广幕道的重要原因。
乾隆嘉庆年间的幕道衰落,主要表现为三点:
其一,师爷们做事缺少责任感,工作不尽心。
其二,贪污受贿,阿谀奉承,与主官同流合污。
其三,专业技能素养大大下降,才力不足以理政治民。
汪辉祖在《梦痕录余》一书中指出:“近见入幕者,不必衡品,不必课学,律义可不解,例文可不读……累官累民,动辄流毒。论者或疑其有欲,余独愍其无知。”
官府对入幕之人的考核松弛,导致许多刑名师爷的业务水平太差。由于科举只考儒家学问,与刑名关系最大的法家学说往往被科举出身的官员丢弃一旁。大清的司法水平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案官员聘请的师爷所具备的能力,假如连刑名师爷都对大清律例判词不熟悉,那地方司法差不多要完蛋了。
汪辉祖认为,师爷业务能力差的根本原因,在于不能“尽心”。他在《佐治药言》中指出:“心尽于事必竭所知所能,权宜重轻,顾此虑彼,挽救其已著,消弭于未然,如后之检更、省事、息讼、求生、体察俗情、随几杜弊诸条皆是也。首揭尽心二字,乃此书之大纲,吾道之实济。”
只有尽心事主的人,才会充分发挥自己的本领,想幕主之所想,急官府之所急。只有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幕友才会认真研读大清律例,仔细审查每一个案件,时刻注意提醒幕主不要出错。倘若为幕不尽心的话,师爷肚子里再有学问,也只会荒疏政务,既会使百姓蒙冤受屈,又会让幕主遭到台谏弹劾。佐治之人最大的失败,莫过于此。
尽心事主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在办事时勿分畛域。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这样说:“州县幕友其名有五,曰刑名,曰钱谷,曰书记,曰挂号,曰征比……直须以官事为己事,无分畛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后可。”
按照职能划分,州县的师爷通常有五大类。一是刑名师爷,二是钱谷师爷,三是书记师爷,四是挂号师爷,五是征比师爷。其中最重要的是刑名师爷和钱谷师爷。由于分工不同,所以各类师爷难免会产生一些本位主义思想。只管自己眼前一片,完全不理会其他的官事。
就实而论,畛域之见(本位主义)是官僚政治的一大弊病。各部门以职能分工不同为借口,相互踢皮球。结果官府的职能形同虚设,官吏们沦为混吃等死的寄生虫。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有这样的言论:“盖宅门以内,职分两项,而宅门以外,官止一人。”虽然在内部,政府各部门是有分工的,但在对外时,政府是一个整体。一个人的谋略再高明,也抵不过两个人加起来的智慧。假如以事不关己为由,坐视隐患变大,或者以自己专司为由,拒绝接受旁人的任何意见,都不是奉公敬业的行为。
汪辉祖非常反对这种工作态度,他认为办事“无分畛域”才是正确的为幕之道。把官府公事当成自己的事,不要抱有畛域之见。发现问题就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为主官乃至整个衙门分忧解难,佐治之人,理当如此。
汪辉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他最初从事幕业的动机是“以幕养学”,但入幕后,他的主要目标转变为尽心辅佐贤吏,维护一方司法公正。从事幕业三十余年,汪辉祖断案无数,甚至曾经因为据理力争而被幕友们排挤,但他自始至终秉承尽心的原则,做事不分畛域。
也正因为如此,汪辉祖才能成为一代名幕。每次辞别旧幕主,都会马上受到各地方官府的热情邀请。坚持原则的人有时候比较孤独,但这份宝贵的职业操守,恰恰提升了他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使他赢得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汪辉祖的经历雄辩地证明了其幕学思想的价值。
如果发现分外之事存在问题,可能影响整个大局,那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是身为局外之人,说话不能颐指气使,不可让人颜面尽失,否则不但起不到提建议的效果,反而会与人结仇。
“行贵方,智贵圆。”汪辉祖在力倡“尽心事主”和“做事勿分畛域”的同时,也提出了妥善进言的具体策略。他在《佐治药言》中说:“特舍己从人其权在我。而以局外之人效千虑之得,则或宜委婉或宜径直,须视当局者之性情而善用之。否则贤智先人,转易激成乖刺耳。此是忠告善道之法。人情喜曲恶直,总以委婉为佳。”
师爷应当根据当局者的性情特点来调整谈话方式。有时委婉的方式比较妥当,有时应该直截了当,但要记住自己是给他人提忠告,而不是为了嘲讽刺激对方。根据人之常情,汪辉祖认为谏言还是以委婉的方式为妙。
四.忠言直谏,报德莫如尽言
做事勿分畛域,知无不言。尽心事主,言无不尽。在汪辉祖的幕学思想中,“尽言”与“尽心”是一体的,唯尽心者能尽言,唯尽言者可称尽心。
需要注意的是,汪辉祖的“尽心”说,绝不是那种通过揣摩主人心意而投其所好的钻营之术。他并不主张师爷绝对服从幕主的意志,否则,师爷和仆从没什么两样。师爷既是幕主的助理,也是座上宾客。幕主待师爷以厚礼,师爷事幕主以忠敬,这种互动关系才符合汪辉祖的自我定位。
自古以来,忠言直谏都是一个高难度的技术活。
针对这一点,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说:“尽心云者,非构主人之意而左右之也。凡居官者,其至亲骨肉未必尽明事理,而从仆胥吏类皆颐指气使,无论利害所关,若辈不能进言,即有效忠者,或能言之,而人微言轻,必不能劝其倾听。甚且逢彼之怒,谴责随之。”
做官的人大多有官脾气,对仆从和胥吏往往颐指气使,而且他们未必都明白事理,让其他人很难直言进谏。身份卑微之人可能忠心耿耿,也愿意直言进谏,奈何人微言轻,忠告未必进得了为官者的耳朵,若是碰上官员心情不好时,更会遭到一阵斥责。而师爷由于身份地位特殊,往往最受幕主信赖,也最利于向幕主进谏。
汪辉祖说:“惟幕友居宾师之分,其事之委折既了然于心、复礼与相抗,可以剀切陈词,能辩论明确,自有导源回澜之力。放必尽心之,欲言而后为能尽其心。”
师爷是幕主的座上宾,还同时扮演着业务指导老师的角色,这使得师爷能在礼仪上与主官分庭抗礼。由于具体操持政务,师爷往往最清楚争议的来龙去脉和是非曲直,他们提出的意见,幕主不能不认真听取。而且只要道理讲得通透,幕主就会被说服,改变之前的错误决定。由此可见,师爷有力挽狂澜的能力,只要他们尽心敬业,就能为幕主弥补各种潜在的过失和错漏。
在汪辉祖看来,师爷和主官的关系首先是一种利益关系。师爷从主官那里获得脩金养家糊口,主官则借助师爷的才干来建功立业,双方可谓互惠互利,共创功名。但是,师爷和主官又不仅仅存在利益关系,双方在互利的基础上,还以道义结交,视彼此为同心同德的合作伙伴。
从幕的师爷往往是科举不第的读书人,朝廷命官聘用他们为幕友,一方面解决了其经济困难,另一方面也给予了他们较高的礼遇。换言之,主官在经济上与精神上都对师爷有着“知遇之恩”。
如何回报这份“知遇之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师爷从此唯幕主马首是瞻,奉行愚忠的理念,幕主干非法勾当,师爷也甘做帮凶。汪辉祖把这种人视为幕业败类。
“报德莫如尽言”,这是汪辉祖的信条。不因忠人之事而泯灭是非曲直,反而以幕友的身份建议幕主恪守人间正道,汪辉祖就是这样一个理想主义者。
怎样才称得上是“尽言”?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给出了一个定义:“如遇地方有利,当兴,有弊,当革,刑罚不平,催征苛急,与夫弭盗、救荒、劝学、除暴皆须通盘熟筹,忠告善适,傅见诸施行为,一方作福。此之谓能尽言。”
这段话的意思是:遇上该做的利国利民之事时,应该进言;遇上必须革除的社会时弊时,大胆进言;刑罚不公平,百姓有冤屈时,果断进言;催征赋税过于苛急,增加百姓负担时,必须进言。总之,凡是涉及一方政事的,例如防盗、救灾、办学、除暴等事务,师爷一定要全部了如指掌,并能给幕主提出周全的应对方案,否则,一对不起自己从小苦读的圣贤之书,二对不起天地良心,三对不起百姓的期待,四对不起支付脩金的幕主。报德莫如尽言,佐治首长的秘书助理们都应该牢牢记住汪辉祖的这句话。
从本质上说,汪辉祖的“尽言”观念不仅是幕友的职业操守,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必要修行。
古谚有云:公门之中好修行。古人把政府机关称为公门是有道理的。政府监管着三百六十行的秩序,先天具有公共属性,虽然君主制时代的政府是帝王专制的爪牙,在实际操作中官吏徇私枉法之事很多,但按照历朝历代主旋律的说法,政府就是管理各种社会经济事务的“公门”。
从理论上说,为政施治第一原则就是公私分明。但“公门”之人手中握有权力,很容易被心中贪欲吞噬,沦为鱼肉百姓的赃官恶吏,这种情况在历朝历代屡见不鲜。一政之善,功德广大;一政之恶,为害无穷。因此,为政施治不可以不审慎,不能不奉公去私。
汪辉祖久经官场,对公门积弊洞若观火。他认为师爷有必要为澄清吏治贡献一份力量。虽然师爷没有权力直接改变主官的决定,但应该做到随时随事尽心尽言。公门之中好修行,安世济民就是最大的修行。特别是在时人普遍认为从事刑名工作有损“阴德”的舆论环境下,对幕主尽心尽言,纠错政、平冤狱,却是师爷修行功德、争取子孙福报的最佳途径。
“尽言”,光是敢于直言还远远不够,善于抓住有利时机,运用合适的方式提意见,才符合汪辉祖的标准。
汪辉祖在《学治臆说》中说:“官以利民省事为心,非有异于幕也。然幕据理法心可径行,官兼情势,心难直遂。民之情,可以诉官,而官往往不易转达于上官。纳于口者,不能尽呈所言;怵于威者,又恐逢彼之怒。略涉瞻徇,便多迁就。此处能于心无负,方见平日立身功效。”
为民谋利,俭省政事,是主官与师爷执政的共同出发点。两者的区别在于:师爷只要按照律法和良心办事就足够了,而主官不得不考虑方方面面的复杂情势,很难按照自己的本心来办事。
老百姓可以向官府反映情况,而官员向上级转达民情却非易事。不善言辞者很难充分表述自己的意见;对权威心存恐惧之人,又会担心自己恰好碰到上司发怒的时候而不敢轻易进言。无论怎样,结果都是不能做到“尽言”。
在向上级转达民情的时候要先试探上司的口气,观察其情绪如何。假如上司正在气头上,情绪激动,就一带而过(因为他们此时不具备冷静思考的能力),待到上司情绪平和之时,就把百姓的情况尽数道出。
想做到这点并不容易。在讲究尊卑的年代,汪辉祖能与上司坦然相对,不卑不亢,无愧于心,除了平时修行严格、读书历练够多、学问技能功底扎实、能提出中肯的对策这些原因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没有把自己当成幕主的奴仆,而是保持着自己人格的独立性。佐治主官尽心尽言,提建议时讲究方式方法,但对上司不阿谀,不欺瞒,这才是正确的从幕之道。
国家律法是统一的,但如何援引律法处置政务,则是千个人有千条道。主官与师爷所处的位置不同,学问底子也有差异,对某件事务的看法可能存在分歧。而寻常幕友出于明哲保身的考虑,大多当面不提异议,却往往在背后腹诽不已。
汪辉祖认为这并不符合幕友“尽言”之道。
在他看来,幕友有意见应该当面向主官提,只是语气要委婉,别太刺人。假如确有道理,措辞妥当,主官也会听从谏言,同僚也会转而支持。那些当面不敢谏言,却在背地里说怪话的人,既不足以交友,也不足以事上。而且他们的话被人传出时,肯定会被添油加醋,反而更容易触怒别人。所以说,与其背后议论纷纷,不如当面尽言婉诤。
五.读书贵致用,公事当精熟
汪辉祖在官场奋斗数十载,常常见到同僚们在工作闲暇时饮酒下棋,闲谈送日,偶有看书者,也是拿小说野史来消遣。在他看来,这些习惯对幕业没有任何益处,不如读书修身。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有这样的言论:“学古入官,非可责之幕友也。然幕友佐官为治,实与主人有议论参互之任,遇疑难大事,有必须引经以断者,非读书不可。”
在科举制时代,读书是为了考试,考试是为了做官。主官与师爷的一个本质区别就是,前者通过了国家统一组织的科举考试,而后者是落榜生。但这并不意味着师爷这碗饭随便能吃。因为师爷以佐治为天职,是幕主的个人助理兼专业顾问,他们经常要“引经决狱”,不熟读儒家经典,就根本完不成任务。
科举选官模式的一个重要弊病是,官员“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专业技能与岗位要求不对口:儒家的《四书五经》博大精深,却偏偏没有教人如何处置诉讼,如何发展农桑,如何均平徭赋;读书人的八股文章写得再好,也未必能写出一份严谨精当的公文;空谈圣贤大道,轻视实用技艺……这些都是儒家学派最主要的弱点。许多读书人深知这些不足,在熟读儒家经典之余,也广泛涉猎其他学问。
按照儒家以德治国的观念,礼义教化才是第一位的,刑狱之事只是辅助手段。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支持社会运转的恰恰是法律政令,而非空洞的礼义教化。
按照通常说法,古代王朝采取的是“表儒里法”的治理模式,只是每个朝代的“表儒里法”具体表现不同罢了。
在秦汉之时,官员是从文法吏中提拔的,法律政令基本功极其扎实。所以,秦汉时代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幕业。大清的情况不同,官员往往能熟背孔孟之语,却不大精通大清律例。于是乎,“表儒”由主官来做,“里法”交给刑名师爷、钱谷师爷去操持,故而当时的人把进修幕学称之为“习法家言”。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清的司法实际掌握在刑名师爷的手中,刑名师爷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决定了大清法制状况的优劣。
乾隆后期到嘉庆年间,无论是朝中大学士,还是像汪辉祖这样的幕友,都在感叹“幕道日下”。比起品行的恶劣,更令人痛心疾首的是从幕之人不学无术,业务能力低下。
汪辉祖针对这一点,曾经在《梦痕录余》中抨击道:“律义可不解,例文可不读……累官累民,动辄流毒。论者或疑其有欲,余独愍其无知。”有些从幕之人制造冤假错案,未必是私心太重,也可能是无知或无能所致。
汪辉祖与当时许多文人不同,其学术思想更重视经世致用。他曾经教导后学汤金钊“学必求其可用”。朝廷的法律政令和基本国策应该一一吃透,古今社会变迁的规律也要认真研究。至于那些寻章摘句的训诂之学,对经世济民没什么益处,此类书籍文章不妨少读。
为此,汪辉祖一直致力于总结经验,弘扬幕学,试图导正日趋衰败的幕业。他长期以幕养学,最重视学问的实用性,对同时代读书人不切实际的学风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汪辉祖在《双节堂庸训》卷五《读书以有用为贵》中有言:“所贵于读书者,期应世经务也。有等嗜古之士,于世务一无分晓,高谈往古,务为淹雅,不但任之以事,一无所济;至父母号寒,妻子叫饥,亦不一顾。不知通人云者,以通解情理,可以引经制事……否则迂阔而无当于经济,诵《诗》三百,虽多亦奚以为?世何赖此两脚书橱耶!”
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读书就是为了经世致用的。有些好古的读书人对今世事务一窍不通,以言必称古代为风雅。就算授予职权,他们也根本做不来实事。看似满肚子学问,实际上连父母妻子的温饱都解决不了。此等迂阔腐儒读书再多,也不过是个百无一用的“两脚书橱”。
这番辛辣的吐槽,源于汪辉祖从幕多年目睹的官场现象。
有些官员不屑于读儒学之外的书,不加强业务学习,导致自己的实际执政能力迟迟没有进步。他们只能做个甩手掌柜,把一切公务都丢给师爷、胥吏、随从们打理,由于自己不通政事,也检查不出师爷、胥吏、随从们有没有弄虚作假。如此一来,主官看似落得轻松自在,实则沦为部下们的提线木偶,不仅会被下面的人玩得团团转,也迟早会被上司罢免。
主官不熟律例,可以聘请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做刑名师爷,而师爷自己要是不熟悉律例,且不说就业困难,就算有幕主聘用,也迟早会误大事。
那学幕之人应该怎样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呢?
汪辉祖在《梦痕录余》中指出:“学必求其可用,凡朝廷大经大法,及古今事势异宜之故,皆须一一体究,勿以词章角胜。无益之书,不妨少读。”
对于从政之人而言,最基本的致用之学是本朝律例。法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土地、房宅、婚姻、债务、贼盗、人命、斗殴、欺诈、诉讼等内容无所不包。州县官员治理一方,主要是处置这些日常琐事,汪辉祖提倡官员和幕友都应该熟读大清律例,并在执法实践中融会贯通。
在当时,刑名师爷辅佐主官办理案件,常常要面对讼师(古代的律师)的诘难。讼师无不是能说会道且精熟律条之人,倘若主官的法学素养太差,很容易被讼师的诡辩带进沟里,错判案件。可如果连刑名师爷也业务不熟,不仅会被讼师牵着鼻子走,更无法弥补主官的技术短板。
除了熟读律例之外,师爷还应该读什么书呢?针对这一点汪辉祖认为:“公事稍暇,当涉猎诸史,以广识议。”
执政以处置实事为重。朝廷律法案例虽然多如牛毛,但国情民生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律例条文,因此,在不违反国家法令的前提下,官员和师爷必须要学会动脑筋妥善解决法律规定之外的疑难。
既然法无明文、案无先例,又如何判断是非曲直呢?汪辉祖总结道:“凡意计不到之处,剖大疑,决大狱,史无不备。不必凿舟求剑,自可触类引申。”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各种奇事奇案层出不穷,假如本朝律例缺乏准绳,那么从史书中寻找类似的案例做参考,是一个可行之法。作为师爷,在平时多读史书,储备厚实的学问功底,决狱之时才能如鱼得水,减少差错率。
读书人最初往往是理想主义者,受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观影响,有治理一方、造福百姓的远大志向,但是,志向不能当饭吃。假如没有才能打底,图治之心再坚忍不拔,也不过是志大才疏。才能平庸而心思正派的官员,往往被内外左右之人架空,最终要么同流合污,要么被排挤出局。
鉴于多年亲眼见证的种种教训,汪辉祖建议为官之人也要尽可能地多读律读书,不要过分依赖师爷、胥吏、随从的力量。主官自己擅长政事,才能赢得部下的敬重。师爷也会更加卖力佐治,尽心尽言,一展平生所学。
纵观汪辉祖的一生,从幕时间极长,真正做官的时间反而少,这主要是因为他很晚才通过科举考试。长期的就馆阅历,锤炼出其卓越的理政之才,尽管他在湖南执政时间不长,却得到了“湖南第一好官”的美名,朝野贤达也称赞其卓越才华与正直人品。可以说,正是因为在从幕期间精熟刑名、钱谷等实务,汪辉祖才脱颖而出的。
当其他师爷在游戏、放纵之时,汪辉祖却勤勉读律、广涉诸史,两者之间因此产生的差距,导致了不同的结果。总之,正是良好的学习习惯,造就了汪辉祖这位了不起的大清一秘。
六.称职在于勤
在中国古代王朝中,清朝行政效率之低下也是有目共睹的。一方面,不少地方官吏醉心于权力场的争斗,精力完全不在公务上;另一方面,官场上下普遍弥漫着拖沓观望的不良风气,勤政敬业之人反倒被嘲笑为傻子。
公门中人吃着朝廷定期发放的俸禄,忙也是一天,拖也是一天,对生计全无影响,但百姓不同。百姓以农工商业为营生,一天不劳作就少了一天的收入,为了解决某事跑官府,倘若官吏办事懒散拖沓,岂不是耽误了人家的生计?
汪辉祖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算了一笔账。
乡民起大早进县府办事,如果衙门在午前解决问题,他就可以回家了。假如官吏拖延到午后才解决问题,他就不得不在城里找旅馆住,这样,他不光少了一天的收入,还要搭上住店的费用。所以说,官吏要是稍微勤快一点,老百姓就不至于损失那么多经济利益。
除此之外,勤勉政事的另一个好处是便于上级督查工作。
问题一出现就即刻办理,事情头绪清楚,稽查起来也简易明了。假如积压政事,一天滞留一个待办事宜,两天就滞留了两件事,久而久之,积重难返,清理也更加困难。事情多到办不完,官吏势必会为了追求尽快解决而敷衍了事,那些狡猾的胥吏和讼师就会趁机浑水摸鱼,让吏治变得更加混乱不堪。
河中船只来来往往,有序而行,原本不会雍塞河道,可是假如有一条船滞留不去,很快就会挡住后面的船只,把河路堵得终日不通。处置政务也是一样。主官和幕友勤于办公,哪怕政事繁剧如山,也能及时解决,给自己留出更多闲暇。反之,倘若主官和幕友疏于政务,就算政事简单也会头绪杂乱,让人劳神费心。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说:“古云勤能补拙,又曰业精于勤,故才钝而勤,则于事无滞;才捷而勤,则所为必工,以孔子大圣犹敏于事,幕客学识有限,其敢怠忽乎哉?”
才能平平的勤快人,同样可以把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假如才思敏捷而做事勤快,更是可以建大功、成大业。师爷的学问另说,最重要的是保持一个“勤”字,否则,就办理不好幕主的事务。
汪辉祖认为,怠政的危害比贪污和酷刑还严重。他对这种官场恶习非常痛恨,始终在自己的著述中倡导勤政作风。
怎样才能成为得民心的称职好官?对此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总结了四字口诀——“清、勤、慈、惠”,其中“勤”是根本中的根本。
勤政不光是为政品德问题,也是避免司法工作混乱的重要保障。汪辉祖说:“兢兢焉,守绝一尘矣,而晏起昼寝,以至示期常改,审案不结,判稿迟留,批词濡滞,前后左右之人,皆足招摇滋事,势必不清,何慎之有?”
刑名师爷执掌刑狱,轻则涉及经济损失,重则关乎人命安危。有些官衙因为懒于政事,常常修改公示日期,审案也不及时结案,判词也不及时宣读,这就让那些试图钻法律空子左右案情的人有了活动的空间,司法不公现象也由此产生。因此,汪辉祖把勤政看作是衡量官吏是否称职的首要标准,在他看来,唯有勤勉做事之人,才能真正处置好政务。
历史上对官员的考核标准有很多,但归根到底,不离“才、德”二字。其中“德”主要指为官廉洁不贪,有忠孝操行。在儒家以德治为主旋律的思想中,清官就是好官,无论其政绩是否突出,办事是否快捷,都会被提拔升迁。
汪辉祖阅官无数,也曾接触过官品廉洁却处置不好政务的“好官”。这些“好官”未必真的毫无能力,只不过他们和大清朝多数官员一样,不得不依赖师爷和胥吏来办公,当个只会盖章的“甩手掌柜”。这样的“好官”看上去是“无为而治”,实际上却完全失去了对下属的控制,给师爷和胥吏创造了营私舞弊的条件。到头来,下属的不法之举被查出来,“好官”也被连带问责,那就连“盖章”的工作都没得做了。
如何避免这个教训?汪辉祖认为,关键还是在于一个“勤”字。做官应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老是假手于人。
《学治臆说》中有言:“事无巨细,权操在手,则人为我用。若胸无成见,听人主张,将用亲而亲官,用友而友官,用长随吏役,而长随吏役无一非官。人人有权,即人人做官,势必尾大不掉,官如傀儡。稍加约束,人转难堪,甚有挟其短长者矣。国人知有穣侯、华阳,而不知有王,速败之道也。故曰:官须自做。”
汪辉祖主张主官要牢牢把握决定权,否则,反而会被他人操控。假如胸无一策,事事听人主张,肯定会沦为他人的傀儡。为了避免主客颠倒,主官应当亲自操办政务。自己勤于政事,则胥吏百弊自然消除。
勤政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清朝官场有很多繁文缛节,迎送应酬之事极多,大大干扰了衙门的日常工作。汪辉祖素来洁身自好,不参加这种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但主官出于种种原因,不得不为此分心。汪辉祖从幕期间常常劝主官应酬从简,提高办事效率,而他自己做官时,也主动申请在“简僻地区”工作,因为那种穷乡僻壤少有迎送应酬,更利于专心尽职。
无论是做师爷还是做县令,汪辉祖都兢兢业业,因为他很清楚,勤政不光影响政绩考核,还关系官吏乃至朝廷的政治信用。
《佐治药言》中有这样的言论:“官能予人以信,人自帖服。吾辈佐官,须先要之于信。凡批发呈状,示审词讼,其日期早晚,俱有定准,则人可依期伺候,无废时失业之虑。期之速者,必致与人之诵,即克日稍缓,亦可不生怨言。第欲官能守信,必先幕不失信。盖官苟失信,幕可力尽。慕自失信,官或乐从。官之公事甚繁,偶尔偷安,便逾期刻,全在幕友随时劝勉。至于幕友不能克期,而官且援为口实,则它之不信,咎半在幕也。”
官员想得到治下百姓拥戴,就必须示人以诚。例如战国政治家商鞅为了推行变法,先徙木立信,方赢得了秦国百姓的支持。佐官为治的师爷,同样要树立起自己的政治信用。
刑名师爷审批法律公文与宣示讼词,都要遵循一个固定的日期,这样才能让人根据日期来办公。若能提前完成工作,自然能得到称颂,假如因故进展稍缓,只要合理说明情况,也不致招来埋怨。
汪辉祖认为,想要保护主官的政治信用,幕友自己首先要诚信做事。幕友讲究诚信,即便是主官失信了,也可以凭借自己的智慧力挽狂澜;假如幕友自己不讲信用,那么主官恐怕也不会在乎自己的信誉,因公务繁重难免心生倦怠,忍不住偶尔偷闲。官府上下这一松懈必定会导致公务逾期,引发一连串的不良反应。所以汪辉祖强调,幕友不仅要随时劝勉自己的幕主勤勉施政,更切忌连自己都荒疏懈怠。
比起官府失信,怠政对百姓的杀伤力更是巨大。特别是对不幸遭遇饥荒的灾民。
当时各地灾害频发,开仓赈济是各官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懒散惯了的官吏们,往往延续着平时的怠惰恶习,公布开赈日期后又经常改动,搞得民怨沸腾。
汪辉祖对这种做法提出了尖锐批评:“开赈既示日期,饥人四面将至,万不可改,致误民命。如示期本迟,而欲改早者,愈早愈妙。”
吃赈灾粮是饥民们唯一的生存希望。一旦得知开仓日期,四面八方的饥民都会聚集到官府。到那时候官府再说变更日期,只怕会生出民乱。所以,官府一旦贴出告示,万万不可再改动。假如实在要改的话,越早越好,不要等事到临头再改。这种人命关天的事,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拖沓。
总之,官员或幕友必须勤于政事,连勤政都做不到的人,不是称职的大清官吏。
七.宾主各有本分
师爷并非幕主可以呼来喝去的附庸,而是幕主的佐臣与师友,双方的关系更接近战略合作伙伴。因此,师爷在幕府的地位很高,几乎可以说是仅次于幕主的第二号实权人物。
汪辉祖脾气比较硬,敢于据理力争驳回幕主的决定,甚至主张“就馆宜慎,不合则去”。在他看来,师友与幕主的人格是完全平等的。但与此同时,汪辉祖也特别强调对待幕主要恭敬,不能简慢忘形,事上也有正道可循。
汪辉祖以刚直著称,却也深知圆通处世的必要性,他说:“获上是治民第一义,非承奉诡随之谓也。为下有分,恃才则傲,固宠则谄,皆取咎之道。”
与上司搞好关系,是打通职场的基本原则。官大一级压死人,没有上级的支持,为官治民寸步难行。但“获上”并不等于要阿谀奉承幕主,因为那样的话,还不如“不合而去”。汪辉祖的“为下有分”学说,讲究一个中庸之道。从幕之人既不能恃才傲物,当处处得罪人的刺头,也不能为了邀宠而谄媚无度,这两种做法都不会有好下场。
那正确的态度是什么呢?汪辉祖认为幕友佐治幕主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取信于上,以朴实自居,以诚信对待幕主。
如何在不拍马屁不行贿的前提下取得上司的信任呢?汪辉祖的答案是朴实做人,诚信做事,总之是不要欺瞒上司就对了。
汪辉祖的《学治续说》中有言:“天下无受欺者,矧在上官,一言不实,为上官所疑。动辄得咎,无一而可。故遇事有难为及案多牵窒,宜积诚沥悃陈禀上官,自获周行之示。若诳语支吾,未有不获谴者。苍猾之名,宦途大忌。”
汪辉祖的这段话颇耐人寻味。当时许多胥吏和师爷一边拍马屁来博得上司的好感,一边瞒着上司做不法之事。正直的吏员往往被疏远,得不到上司的器重。然而,在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极为普遍的情况下,汪辉祖依然坚持“苍猾之名,宦途大忌”的观点。此举不单需要坚持正义的勇气,还需要洞察官场兴衰的智慧。
按照大清的体制,文化素质较低的胥吏,没有什么晋升空间,但文化水平较高的师爷,可以通过科举考试来争取正式做官的机会,也可以辅佐更高级别的官员,仕途出路还是比较广阔的。
师爷久经官场,熟悉政务,人脉广阔,就算科考不第,也会收到各地总督、巡抚等大官的聘书,但前提是其在幕业的口碑较佳。若是师爷欺骗幕主、中饱私囊,在业内落下了恶名,那么就不会再有官员愿意做冤大头了。
其二,直而不肆。向幕主请示时,态度应当不卑不亢,措辞也要注意方式方法。
师爷主要是通过献计献策的方式来佐治幕主,其中的关键在于能让对方采纳意见。两千余年前的战国法家学者韩非子曾经写过一篇《说难》,把游说主君的种种阻碍剖析得明白如画。“习法家言”的汪辉祖自然明白此中道理。他一生辅佐过十六位幕主,每位幕主的性格与价值观各不相同,对如何说服幕主,他有一套完善的对策。
汪辉祖的《梦痕录余》中有言:“上官躁静不同,宽严亦异,要之理无不明,莫难于事。非笔墨可申,不得不为面请者,宜预先积诚,将案情委曲筹定,然后据实面陈。理直则气壮,气壮则辞达,必能动听。上官变色厉声,更当从容辩说,力期自伸其理,断不可游移唯诺,转为上官所轻,事致掣肘。遇委审事,尤不宜先请宪示,以致委蛇绌法。”
幕主的性格千差万别:有的急躁,有的安静,有的宽厚,有的严苛。所以幕友必须针对幕主的性格作风来选择合适的进言方式。但不管怎样,汪辉祖始终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据实禀报案情原委,以理法为凭据。因为道理硬正、有法可依,进言才能底气十足。底气十足,不恐不慌,才能把问题解释清楚,让幕主信服。
二是遇上幕主勃然大怒时,必须从容辩解,据理力争,不能胆怯游移,否则,幕主会看轻幕友的水平,不仅不听从其合理意见,还可能在日后的工作中暗暗掣肘。
三是遇到案件,不宜先请示幕主。倒不是汪辉祖恃才托大,而是审案治狱贵在公平,如果先请示幕主,自己断案时难免会受其私人意见干扰。因此,汪辉祖基本上是处理好案情后再向幕主汇报。
汪辉祖的进言之道已达内方外圆之境界,既能说服上司采纳,又不违背律法良心,也不让宾主之间产生龃龉。
其三,稳重立身,做事本分。
在今天,职场更推崇“会来事”的人。“会来事”意味着八面玲珑,善于投人所好,搞好人际关系,这类人特别能讨上司的欢心。而那些不会“来事”的勤勤恳恳工作的老黄牛型部下,大多被埋没终身,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其实在汪辉祖所处的时代,官场流行的价值观也与此差不多,可是,汪辉祖却依然坚持走自己的道路,不迎合这种世俗观念。
汪辉祖在《学治臆说》中说:“向稳处立身,办本分之事,用亦可,不用亦可,舍己徇人,断断不可。”
稳重为人,本分做事,保持自己的本色,这是汪辉祖在官场立身的信条,他极力反对那种“会来事”者舍弃自己本色迎合上司喜好的做法。
在寻常的幕友和胥吏看来,巴结上司是牟取更多利益的绿色通道,为了赢得上司青睐,放弃自我以迎合对方心意是必需手段。他们实际上已经把自己视为官员的附庸。汪辉祖的处世观则与他们不同。他从事幕业,一方面是为了“以幕养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辅佐幕主推行善政。他从来没把自己当成谁家的奴才,也从不认为幕主的人格比自己高一等。
这种自我定位的差异,决定了汪辉祖不可能一味巴结上司。用我也可,不用我也可。尊重我,愿意听我的计策,我就留下;不尊重我,不肯听从我的计策,我就离开。合则留,不合而去,问心无愧,本分为人。
其四,虚心为上,不贪功诿过,不恃宠而骄。
老话说得好:“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汪辉祖身为大清第一名幕,智慧不可谓不超群,然而,他却从不恃才倨傲。幕友的智慧不一定比主官优秀,但主官身在其位,考虑的利害问题很复杂,所以决策时不免会产生动摇。幕友(特别是刑名师爷)佐治以理法为立足点,不会被形势舆论扰乱心神,可以避免当局者迷的弊端。只有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摆正自己的姿态,才能做一个优秀的佐治之人。
需要注意的是,虚心做人不是说什么时候都要退在人后,遇到当为之事时应当敢于挺身而出。虚心待事之人,不贪功诿过,不恃宠而骄。贪功诿过是责任心不强,恃宠而骄是修为太差,这两种不良风气都会影响师爷的佐幕工作。汪辉祖久经宦海,看过太多贪功诿过的胥吏与恃宠而骄的幕友,也听闻过不少主官被部下连带追责的情况,故而特意以此提醒后人。
其五,公私分明,公事不辞辛苦,私人尤不可为。
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说:“幕客以力自食。名为佣书,日夕区书,皆吏胥之事。可官声之美恶系焉,民生之利害资焉,非与官民仅有宿缉,缀不可久居此席者。自视不可过高,高则气质用事,亦不可过卑,则休戚无关。一幕客耳,而曰,官声之美恶系焉,民生之利害资焉,居其位者,不为不重。抑思所系所资无非地方,敢掉以轻心乎?”
主官的政绩和名声好坏,州县的民生利害状况,不仅仅与官民自身有关,也与佐治主官的幕友脱离不了干系。汪辉祖认为,幕友虽然不是在编的正式官吏,但实际上居于施政治民的主要位置,责任重大,不可掉以轻心。因此,为幕佐治,不能自恃过高,也不能过于谦卑。自恃过高者刚愎自用,容易意气用事,到头来上折主官声威,下损百姓利益;而过于谦卑者起不到应有的佐治作用,会沦为吃闲饭的无用之辈。
那应该怎么做才好呢?汪辉祖认为关键在于公私分明。
汪辉祖在《学治臆说》中说:“服官之义,唯上所使。上官以公事见委,艰苦皆不可辞,使我以私,必当自远。不特私事也,名为公事而行私意于其闲,一有迎合便失本心。为之愈熟,委之愈坚,其势必至丧检骫法。此当于受知之初,矢以朴诚,不知有私,惟知有公。上官以为不达权宜,便是立身高处。”
师爷作为幕主的心腹属员,应当为上司分忧。但要注意区分公事私事。上司交代的公事,无论多么艰辛困苦都要义不容辞地完成,可要是上司交办的是私人之事,师爷最好远远地回避。
总而言之,汪辉祖的事上之道讲究个不卑不亢,恪守本分,公私分明,该担负的职责不松懈,该回绝的事必须回绝。这不仅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声誉,也是在替幕主着想。正因为汪辉祖办事干练、为人本分,在官场上留下了极好的口碑,所以他每次去馆离职都会收到各地官员的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