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流年

 

三月的乡村已开始备耕种地了。就连春归的燕子,也是急匆匆的,好像燕子是骑着小白马飞回来的。

英格兰流年

在朋友寄给我的英文书中,有一本淡绿色封面的小开本书特别地吸引了我,书名The English Year,可译为《英格兰流年》,英国Summersdale公司2012年出版。啊英格兰,这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总让我有一种壮志未酬的感觉,说来惭愧,虽然我学过英语,教过英语,却至今没有去过英格兰。

年轻时曾去过美国,后来去过欧洲大陆和俄罗斯,可最想去的地方还是英格兰。莎士比亚的英格兰,勃朗特三姊妹的英格兰,雪莱说过“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的英格兰;读诗歌于其中,读小说于其中,可以从《远大前程》中回望的英格兰;戴安娜的英格兰,伊丽莎白的英格兰,“寂静就像欧菲利亚,通宵为我们歌唱”的英格兰;快乐王子的英格兰,抒情歌谣的英格兰;工业革命的英格兰,蒸汽机车的英格兰;英超联赛的英格兰,贝克汉姆的英格兰;多草坪的英格兰,多城堡的英格兰,多傲慢与偏见的英格兰;徐志摩当年《再别康桥》时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英格兰……

一个人对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也会怀有乡愁吗?这是批评家阿吉特(James Agate)的疑问。我觉得会,对于我,英格兰就是这样的地方。正是这种特殊的乡愁,让我对这本小书无法释卷。书不但小,封面上的彩色木刻也让人心动,一半是宁静的田园,一半是朴素的童话,似乎在着意凸显某种老英国的格调。我点燃了平素收藏的一枚烟斗,一边吸烟斗一边看书,觉得这种老派的方式,或许和这本小书的格调更相适宜,而且,我仿佛到了昔日的英格兰,并在那里流连忘返。

小书还有个副题——穿越四季的文学之旅,其实何止四季,而是一年十二个月,每个月的每一天都有一段话,摘自英国不同时代作家或诗人的日记和信札,读起来就像一本文学的历法书。编者Peter Buckingham先生是个退休的图书馆员,目前隐居在英格兰格劳斯特郡乡间,陪伴他的仅有一位夫人和两只猎犬。总之他是个闲人,是闲人才会编这本闲书。但闲书有闲书的价值,正如编者在序言中说的,这里有“夏天的激情欢愉,秋天的缤纷绚丽,冬天的神奇静美,春天的轮转生机,表达了人们对岁月流转及其所呈现的非凡情境的惊羡和从中感到的乐趣”。

说得好,惊羡与乐趣,其实我们看书和写作,往往也是为了惊羡与乐趣。但我首先感到惊羡的,是他为什么先从夏天说起——夏天、秋天、冬天、春天,颠覆了“春夏秋冬”的惯常次序。这让我想到,中国人有时也不说春夏秋冬,而喜欢说春秋冬夏。据说这是因为中国最早的历法,从先秦开始,一年只有春天和秋天两个季节,所以有个历史阶段就叫“春秋”,而后来随着人们对季节感受的日趋丰富,历法中才又增添了冬天和夏天,春秋冬夏就是这么来的。英国人的历法文化究竟有过怎样的变迁,我们不知道,但如果他们普遍喜欢先说夏天,想必也一定有某种古老的道理。至少这说明英国人对夏天有特殊的偏爱,也说明英格兰的夏天美丽宜人。

于是就先翻到夏天,看看八月有什么记录。随便读到这样一段,作者是Samuel Taylor Coleridge,时间是1800年8月24日——

星期天傍晚,偕萨拉和哈特利步行到莱奇格去,太阳垂落时伴随着雾蒙蒙的光柱,光柱倾斜于落日:一道璀璨的米色之光。沃拉峭壁是绛红色的,德文特沃特湖则是深紫伴着灰蓝,特伦特峭壁,又是一片褐红。而天上的云朵,却华美如焰火……当我们转身返程的时候,看到彩云像巨椽一样在移动,如火如烟,升腾着,弯曲着,渐成拱形,而且飞快。是从怎样的上帝的烟囱里,它如此生出?

这段话描述的景象美轮美奂,我相信那是十八世纪最美的黄昏之一。Coleridge就是《古舟子咏》(又译《老水手之歌》)的作者柯尔律治,著名的湖畔派诗人之一。这段话说的显然也正是湖畔景色,落日辉煌,霞飞云卷,特别是那道“璀璨的米色之光”,让我不禁想起童年故乡的天色——多熟悉啊,那故乡西山的晚霞,有时像一地玉米,有时像荞麦开花,有时则像金黄的水稻。在饥荒岁月乡村孩子的眼中,天空更像是悬在头上的另一种田野。辽西因为干旱,一般是不种水稻的。记得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篇课文叫《我是金黄的水稻》,好像只有四句话,却在我心中轰然作响,散发着说不尽的美感。晚上回家,吃的是红薯,睡觉之前,我突然泪如雨下,坐在窗台上,哭着要求母亲同意我改名字。母亲说,那你要叫个啥名呢?我大声说,金黄的水稻,我要叫金黄的水稻!母亲笑了,几个姐姐们更是把头蒙在被子里笑得不行。她们后来说,我当时满脸泪痕、义愤填膺,就那样偎在窗台上睡了,可能在梦里私自更换了名字。

“我看见夏天的男孩在毁灭/使金色的地区荒芜/没有粮仓安置丰收/土地冰冻在酷热里”——这是英国诗人迪伦·托马斯的诗句,我喜欢。还有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八月之光》,我也喜欢。实际上,那种据说象征着“人类昔日荣耀”的光,在英格兰民间传说中很早就有。我们辽西没有类似的传说,但每到八月,特别是中下旬,当处暑雨激荡过白狼河之后,记忆中总会有那么几天,老家的天气会突然变得令人感动而忧伤。山坡上,洼地里,阵阵清风翩若惊鸿,飘若游龙,仿佛吹拂的不是风,而是一种十分纯粹的光泽。这时候父亲坐在家门口的老榆树下,听着菜园里蝈蝈的叫声,会用《诗经》般的语调说:“七月在野,八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父亲是以农历说话的,七月就是八月,八月就是九月。他从来不说公历的月份,不是他不知道,而似乎是不屑于。

“人者,无非是其气候经验的总合而已”,福克纳曾如是说。对此英国人肯定是最认可的。据说两个英国人见面,第一句话总要先说到天气——你看这天气怎么样?——嗨,真是个好天儿,不是吗?——天要下雨了,你瞧这风。——下午说会有雾。——还记得那年的大雪吗?伦敦大雪。——没关系,艾略特先生说过:冬天使我们温暖。——我还是更喜欢霜。——知道那首歌吗,《夏天的忧伤无可医治》?等等。所有这些,英文里有个词叫conversation-starters,即谈话的“话头儿”。英国人都特别爱用这样的“话头儿”,他们每个人都像天气预报员,也有点儿像躬耕南亩的农夫,见面就举头望天,谈风论雨。即便在一个人写日记或给远方的朋友写信的时候,天气也是自然流淌的主题。

所以我面前的这本小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共收入三百六十五段话,其中绝大多数都和天气有关。英格兰四季流年,流动的主要是天气。

当然也不仅是天气,还有日记和书信作者的内心生活,以及他们对土地与家园的爱。“都说英国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实际上,他的家也是故乡起伏的青山,蜿蜒的河流,农庄、田野和幽静的村落,千百年来莫不如此(引自该书序言)。”作者大都是英国十八和十九世纪的作家和诗人,其生活的时代大致相当于我国的明清时期。“那是更单纯、更平和的世纪,没有现代生活的匆忙与喧嚣,人们还可以到南部小镇去领略黎明的寂静,可以在自家的菜地上侍弄花草,并简朴地保持着忏悔节和五朔节的古老风习(同上)。”

总之,我很喜欢这本小书,包括书中那些小巧奇妙的黑白插图:一月的猫头鹰与乡间滑冰场,二月的郁金香和高原绵羊,三月的山兔、蝴蝶和军号,四月的女孩与风信子,五月的画眉鸟、蜻蜓和野菊花,六月的麦穗和豌豆,七月的海边垂钓和蚱蜢,八月的小田鼠和凤尾花,九月的胡桃树与骏马,十月的海狸和雨中猎手,十一月的花喜鹊和教堂,十二月的麻雀和风雪中的小屋。这些情趣别样的小物候图,让我对童年和往昔充满了怀念,于是索性从书中每个月选出一段话,并写下自己的回忆和生活感悟,凑成中英合璧的十二月图,附在下面。是否有趣不知道,但我想这本小书的价值,应该不仅仅是让人了解英格兰,更重要的是让人学会感恩岁月——

一月

前天夜里有一场降雪,大约三四英寸深,雪后又下了一场严霜。河面上停着不少的船,船舱白雪盈积,棱棱角角,莫不晶莹。雪后的天空湛蓝,阳光如沐。显然晴好的天气已触手可及。但远方却似有某种雾气,使河岸变得朦胧难辨,河面上的船看上去也很晦暗,摇曳不安。几艘蒸汽船犁水而过,在寥廓的霜天中吸着它们的烟斗……近四十年来,英格兰从未见过这样的霜寒!

——Nathaniel Hawthorne(1854)

一月按中国农历就是腊月。腊月的英格兰往往会下雪,这和东北及辽西是相似的。但与我们乡村腊月里的忙碌和喜庆不同,英格兰的腊月却一派宁静,忙碌的只有天气:前夜有雪,今日有霜,此外还有远方的雾。这就是英格兰的天气,即使在冬天,也给人一种繁华的感觉。特别是河面上的几艘蒸汽船,也学英国绅士那样在吸着烟斗。读到这里我不禁莞尔,因为我也正在吸烟斗。我吸烟斗的姿态很笨拙,样子一定不像英国绅士而像英国的蒸汽船。

在故乡,腊月里最大的事儿就是忙年,而对于出门在外的人,就是忙着回家。多少回“日暮苍山远”,多少家“天寒白屋贫”,多少次“柴门闻犬吠”,多少个“风雪夜归人”,然后,年就来了。年就是年,不管是雪天还是霜天,年总是那么洁白,那么红火,那么令人感动。

霜天——在我的记忆中霜天并没有雪天好看,但霜天很别致,夜里降临的霜如轻软的纱绸覆上大地草木,却并不掩没形体的细节,更觉风姿绰约。这不同于雪,雪像是给一切都盖上棉被。雪是丰美的,霜是高贵的;雪是华丽的,霜是冷艳的,总之,雪的审美和霜的审美是很不同的。冬天的早晨,父亲总是早早起床,然后回屋告诉母亲:“下雪了!”或者:“上霜了!”看得出来,这两种天气都让父亲感到振奋。但何以雪是下的,霜是上的呢?我不明白。可能在父亲的心中,雪是天上降下的花,而霜是大地涌出的花吧。

霍桑,他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并不陌生,就是那位以《红字》传世的美国大作家。霍桑曾于1853年被任命为美国驻英国利物浦的总领事,这段话就是写于当时的日记。美国人基本上是英国人的后裔,他们到了英格兰,有点儿像我们东北人到了山东,看到什么都觉得亲切。因此霍桑俨然是以土著的口气,记下了英格兰四十年不遇的那场霜寒。

二月

清晨真是温润可爱,我要徒步走过几座小山去科尔瓦。随手从兜里掏出午餐,五六块饼干,两只苹果,还有一小瓶甜酒。兜里还有一本书和剧场用的小望远镜,也一并拿出来。走到绿巷山上,走得很热。

——Francis Kilvert(1870)

二月也就是正月。在我的记忆中正月就是串门走亲戚。之所以选择了这段话,也因为那个英格兰人像是出去走亲戚的样子。他给人的感觉是个少年,他要去的地方叫科尔瓦。科尔瓦想必是个庄园或村落,是谁住在那里呢?是他的姑妈还是姨妈?或者是他外婆一家。但也说不定是他姐姐家。小时候正月里串门,我去得最多的是姐姐家。大姐、二姐、三姐、四姐,挨家住上几天,正月也就差不多了。姐姐家都不远,最多十里二十里,可小时候却觉得老远老远了。古诗中有“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的话,应该写的是一种童年感受。看到我去了,姐姐、姐夫往往都迎出院子,甚至迎到村口。进家后忙着烧火做饭,外甥、外甥女又都围上来,叽叽喳喳,把我和炊烟一起捧上了天。

正月也是春天发动的时节,春节之后,紧接着就是立春。春天的音讯最早是梅花传递的,“沙村白雪仍含冻,江县红梅已放春”,这是杜甫的诗,江县在哪里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在辽西,也不是在英国。我们辽西不是没有梅花,而是有很特殊的一种,被称作辽梅,不过开花较晚,正月是见不到的。英国倒确实没有梅花,但他们有报春花。报春花源于中国,十九世纪初传入英国,并迅速成为英国人最喜爱的花卉之一,所以诗人多贝尔曾写过这样的佳句:“报春花出现在高高的河堤上,像一个少女从轩楼里向外眺望。”

然而春天并不是说来就来的,虽然有报春花,但英格兰人还是坚信他们自己的谚语:除非有九朵雏菊碰你的脚,否则不要说春天已经来到。九朵雏菊,这是整个二月需要为春天准备的礼物。

我走在辽西的山道上,望着大地上一条条笔直的雪垄,我的脚下别说雏菊,就连一朵狗尾巴花都没有。远处的丘陵依旧萧瑟苍莽,几只古艳的伯劳鸟从《诗经》飞出来,到我们那里变成了有些俗丽的“胡勃喇”鸟,它们很喜庆地掠过大片的针阔混交林,好像是二月里唯一的花。

三月

我绝不会忘记前天夜里让我们惊讶不已的奇景,大气中有一抹闪闪发光的云,它酷似剑的形状,剑锋指向北方。那云的光芒有如月亮,而别处的天空则一派安宁。它出现的时候大约是夜里十一点,直到凌晨一点多才逐渐消失。整个英格兰南部都目睹了这一壮丽的景象。

——John Evelyn(1643)

三月的插图中有一把军号。

据说在希腊神话中,三月是为纪念战神而命名的,故英文里的March(三月)也同时有出征和前进的意思。而写下上面这段话的人,他关心的显然就是出征。夜云如剑,而剑指北方,这与其说是对天气的记录,毋宁说是某种预言。查英国历史可知,十七世纪中叶的英格兰确属多事之秋,资产阶级革命如火如荼。1642年英王对议会宣战,而后来克伦威尔又率领军队打败王师,翻来覆去,战事不已。至于作者当时站在何方立场,已无可考,也不重要,总之他可能是个预言家,并相信天气就是天意。

天气就是天意,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说法,古今中外都有人相信。但“天意从来高难问”,信或不信,还得看世道人心。现实一点儿,我还是更喜欢另一个说法:世上有天气,人间多乐趣。

天意也好,乐趣也好,三月确实让人有一种出征感。“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什么事儿呢?“田家几日闲,耕种从此起”,三月的乡村已开始备耕种地了。就连春归的燕子,也是急匆匆的,好像燕子是骑着小白马飞回来的。

学生们也要开学上课了。记得每年三月开学,我们都要先到学校的育红山上去劳动,主要是修梯田。山上养了许多兔子,每层梯田上都有,雌兔迷离,雄兔扑朔。有兔子陪伴,给我们的劳动增添了不少乐趣。许多年后读英国作家卡洛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才知道有个词叫“三月兔”(March Hare)。三月兔是可爱的,不仅特别有同情心,而且还灵性超凡,有骑士风度。

那个叫爱丽丝的女孩也叫人喜欢。

不过我更喜欢一个叫Pippa的女孩,这是个真实的女孩,家里很穷,所以她每天都要黎明即起,准时去丝绸作坊里干活,很少歇息。大诗人勃朗宁有一首诗,就是特地为这个女孩写的,我将其译为《碧波歌》。之所以把女孩的名字译成“碧波”,是取古诗春草碧绿,春水碧波的意思,因为诗人正是通过这个贫穷女孩春水般纯净的眼睛,写出了英格兰初春的美妙景色:“云雀展翅欲飞,蜗牛爬过荆丛;上帝端坐天堂,世界如此齐整。”

碧波,这个三月的女孩让人相信,天意和乐趣是可以融合为一的,只要你有一颗感恩的、齐整的心。

四月

礼拜天早晨七点离开柯尔律齐,在走往伦敦市区时心境忧郁,一路沉思默想。我穿过坦普尔巴,越过圣顿教堂,整个行程都一无所见,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而猛然抬头,看到我前面是林荫笔直的舰队街,那么安静,那么空旷,而且铺着淡淡的新落的雪花,看上去洁白无瑕。没有一辆运货或载客的马车驶过,十分静谧,只有喑哑无声、形影暗淡的步行者,这里那里,三点两点。

——William Wordsworth(1808)

这封书信的作者是大诗人华兹华斯,著名的湖畔派诗人领袖,十九世纪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先驱。但在那个距今遥远的四月清晨,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一路上那样忧郁,直到天降瑞雪,他看见一条笔直、安静、空旷的大街,心境才豁然开朗。我记得有谁说过一句话,与这种情形相关,却一下子想不起出处。好半天才理出点儿头绪,赶紧翻书去查,就在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三卷《盖尔芒特家那边》的第二章中:“一场天气的变化足以让世界和我们自己焕然一新!”

实际上,华兹华斯眼中的伦敦舰队街,如今已很难见到了,那种安静得如同处子的街道,我觉得更像是前现代城市的一个标本。不过四月落雪的天气,在东北和辽西却并不少见。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四月正当清明时节,这个时节许多地方都会有雨,俗称清明雨。但在我们辽西,有时也能见到清明雪。清明雨又叫梨花雨,而清明雪却无以名之,我只闻到空气中有雀麦草的淡淡香味。我记得母亲头天晚上就蒸好了馒头,上面还用糖水点了红点儿,说这馒头就是供飨,商量我第二天陪父亲去上坟。可清明的早晨,我却说什么也不肯陪父亲去。父亲只好自己揣着馒头,拿了些黄纸,还在肩上扛了个小桌,冒着雪到西山去上坟。我在上学的路上回头张望,看雪花淡淡飘落,不一会儿父亲的背影就白了。我不肯去上坟的理由是我要去上学,而且我还是个少先队员,脖子上戴着红领巾,跟大人去上坟很不光彩。然而我那天的脚步又很迟疑,终于折了回去,沿着山道去接父亲。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许多年了,每到这个时节,我都会想起那个雪天,想起父亲母亲期盼的眼神。实际上我那天并没有接到父亲,等我赶回家,母亲正扶父亲躺在炕上,说因为下雪,父亲在路上摔了一下,还让桌角把头磕破了。我泪光闪闪,却没有解释,也没有认错,只觉得鼻子里雀麦草的香味突然变得馥郁起来。

五月

天气又晴又暖。橡树的嫩叶出得早,有些已差不多半绿了。白桦树也新叶簇簇。田里麦苗青青,整体而言,我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麦子,远胜往年。土地还很坚硬,看不到蛞蝓之类的昆虫活动。不管怎么说,冬天既然摧毁了那么多郁金香,它也必定会消泯掉这些淘气的小东西。橡树看上去很美,大麦还正年轻,我看不出这庄稼的生长会有什么缺陷。

——William Cobbett(1823)

五月在中国的语境中,正是人间四月天。而乡村四月,诗意更浓,“绿遍山原白满川”好看,“子规声里雨如烟”更好看。也许世界上的乡村都是相似的,比如上面所引那段话,说的是英格兰乡村,但如果要转换成画面,也不难让人想起俄罗斯画家希施金那幅著名的《黑麦》——土地坚实,满眼新绿,高大而英俊的橡树,年轻而热烈的麦子,令人对生活与年景充满信心。

英国人看年景,往往是先看树,传统上是以橡树和白蜡树来作比较,如果橡树出叶比白蜡树早,这一年就会风调雨顺;反之,如果白蜡树出叶早了,那就意味着将出现夏涝。所以在英格兰乡间,往往都会有一棵橡树。这就像在我们辽西,每个村子都会有几棵榆树一样。

据说乡村意义上的英格兰是普世性的,或者说,世界上到处都有英格兰式的乡村。有一首老歌是这样唱的:“只要有小路穿过乡间,你就会找到英格兰,或是在村舍前,或是在谷地边。”但是在辽西,在我那干草原一般的故乡,也能找到英格兰吗?

“遥思故园陌,桃李正酣酣”,想一想,老家真是这种酣酣的样子。除了没有橡树,我们辽西还基本上不种麦子,只有满山遍野的玉米谷子、大豆高粱,连庄稼都是酣酣的。五月的田野里还往往有一堆妇女,正在那里酣酣地“拔地”。拔地是一项很特殊的农活,也就是通常说的间苗。因为苗都很矮,人必须猫腰或蹲在地垄里去间,很需要耐力。所以这活计更适合女人做,有时也让放农忙假的学生们参加。我在地头累得直不起腰来,就在心里埋怨:上帝啊,为什么总放农忙假呢?不久前读一本洛斯金(John Ruskin)的书,这位英国十九世纪的艺术批评家有句话让我很沮丧,他说:“没有欢乐的劳动是卑贱的……”不过他接着还有话:“没有劳动的欢乐也是卑贱的;没有忧伤的劳动是卑贱的,没有劳动的忧伤也是卑贱的。”体会再三,心里总算释然。

六月

昨天洗海水澡,今天是海水浴。昨天的海非常安静,但今天早晨风向变了,从西往东吹,海水就变得狂暴粗野,跌跌撞撞冲进海湾,带着泡沫扑向海岸,让人心神不安。整个海湾如同有数匹白马奔腾。在尚克林,你必须得接受穿内裤洗澡的陋习,这是令人不快的。如果女士们不喜欢看见男人赤裸,那为什么不干脆躲起来呢?今天别人给了我一条内裤,但却怎么穿也不合适,狂涛巨浪把它从我身上松开,再扯下去直到我的脚踝。因这样戴着镣铐般的束缚,沉重的海浪把我拽住并摔倒,然后迅即撤退,将我赤条条地摆在尖锐的碎石滩上。我从碎石上站起来,身上血流如注,只好脱下了那件卑鄙而凶险的破布。毫无疑问,当我从海水里走出的时候,有好几个女士在一边看我。

——Francis Kilvert(1874)

英格兰有句谚语:五月洗澡死得快,六月洗澡唱起来。这里的洗澡都是指下海。我的故乡没有海,只有一条河,每到六月,我们都去河里边洗澡。那条河是季节河,如果你现在去看,可能只是细流涓涓。但在我们小时候的那些夏天,它却显得连天汹涌,苍苍莽莽,让我们充满敬畏。所以我们洗澡总要挑好天,结伴去,找风平浪静的地方下水。

英国人还说:一只燕子不是夏天。我们去洗澡的时候,头上总飞着好几只燕子,证明夏天真的是到了。可毕竟是乡村的男孩,我们都比较羞怯,到河边一下水就全身下潜,唯恐过路人看见。特别是如果有妇女经过,她就会看到水面上只有几个小脑袋,而且那脑袋也是背过去的。有个叫淘气儿的男孩,平时很淘气,但一下水洗澡就啥也不是了。有时我们都上了岸,只有他不肯上来,告诉他附近根本没有人,他也扭捏着,说虽然没有人,可天上还有燕子啊。于是我们就只好往天上扔石子,替他赶燕子。

我不怕燕子,但是我最怕见到女孩立夏。立夏是林业站站长的女儿,因为她是立夏那天生的,所以就叫了立夏。而因为有了立夏,她的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就依次被站长命名为立秋、立冬、立春。夏秋冬春,这和英国人对季节的排列倒挺一致。不过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

一个女孩名叫立夏,在我当时的想法中,没有比这更诗意、更浪漫的了,简直是浪漫得可怕。所以每次经过林业站,我都担心会碰见立夏。而我们去河边的路上是必经过林业站的,因为河边就是青葱茂密的国有林。我时时有种预感,走着走着,会突然有个人影从树林里跑过来,站在我面前说:我就是立夏。

但事情从来没有真正发生,实际上我至今也没见过立夏的样子。她妹妹立秋是我的同学,从小学到中学都是。许多年之后我们同学聚会,立秋说她不久前去内蒙古看姐姐去了。我说,就是那个立夏吧?立秋看着我,眼神突然变得异样而迷离,就像我们小时候看那条河的眼神。

七月

塞西尔先生,有一天他神采飞扬地说,英格兰能出产堪与任何国家相媲美的桃子。我问他,那么桃子有什么绝美的特性呢?他回答说,桃子有让人感到凉爽和清新的品质,就像西瓜那样。想想吧,世界上的水果多么丰富,风味多么不同,但从未远行的英国人对水果的理解却如同对阳光的理解那样单纯。他认为尝到了一种水果也就品到了另一种水果,二者都同样水分充足。

——Nathaniel Hawthorne(1854)

霍桑的这段话,让我的感受比较复杂。首先我很欣赏那位塞西尔先生,不是为了他的民族自豪感,而是为了他那个朴素而绝妙的比喻:桃子像西瓜一样甜美。记得小时候,父亲也用过类似的比喻,比如他说自家种的高粱米,其实和大米一样好吃。还有一次过春节,五叔到我家来拜年,看见母亲剪的窗花,赞叹说这花儿美得简直像公社康书记写的春联。我没见过康书记写的春联是什么样子,但经五叔一说,就觉得骄傲得不行。然而这些比喻在霍桑看来,可能都不仅土气,而且单纯,显得没有见识,这不禁又让我觉得羞愧。

可桃子和西瓜真的不能相互比喻吗?后来想想,我还是为塞西尔先生深感不平。他也许是个农民,也许是个庄园主,也许是仅仅拥有几亩菜园的人。在那个小菜园里,他辛勤耕作,一边是“天上碧桃和露种”,一边是“又乘微雨去锄瓜”,所以当他向外人说起那些果实,怎么会不激情洋溢,神采飞扬呢?D.W.杰罗尔德有言:“农民的生活由大地的慷慨所喂养,苍天的微风所滋补。”确实是这样,而正因是这样,在他们心目中,水果本身就可以比喻水果,粮食本身就可以比喻粮食,正如大地本身就可以比喻大地。

霍桑是个美国人,他从新大陆来到英国。历史上,美国人早期面对英国人是自卑的,觉得还是老家的文化土层深厚,有传统、有教养,但到了十九世纪中叶之后,美国人的文化自信就上来了,开始有点儿瞧不起英国人。霍桑的这段话就是一种端倪,而在霍桑之后,美国人在欧洲的优越感则成了另一位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小说意味深长的主题。

其实,霍桑的优越只在于见多识广,但塞西尔的精神是有传统的,并非见多识广所能替代,它的根源在于乡村的朴素,英格兰的朴素。这种朴素我们甚至能在莎士比亚戏剧中找到依据。如《理查德二世》中就有一段神采飞扬的台词:“这贵胄的土地,这君王的华冠,这战神的宝座,这集权的岛丸,这福地,这圣域,这英格兰!”莎翁的比喻虽雍容华贵,但我觉得和桃子像西瓜一样甜美并无二致,和父亲与五叔的修辞学也相去不远。然欤否欤,质诸读者。

八月

晚餐后大雷雨骤至。夜色变得漆黑。巨大的雷声和闪电久久不息。我吹灭了蜡烛,坐在窗前注视。闪电覆盖全岛,而雷霆很明显是滚落到大陆上,向东隆隆而去。“战栗吧,你们这些可怜的人!”

——William Allingham(1867)

八月不仅有神奇的光,值得一说的还有雨。英谚说:秋天像贼一样偷走了夏天。可怎么偷呢?那就要借助雨天。八月雨在我的老家,往往被称作秋分雨。秋分雨有的很小,像飘洒的露水,所谓“金气秋分,风清露冷”即是;有的则雷电交加,倾国倾盆,而且一般发生在傍晚,彻夜不停。苏东坡有诗云:“暗中偷负去,夜半真有力。”就在这样的夜晚,夏天像个成熟的少女,被力大无比的秋贼偷走了,连同那朵最后的玫瑰。

“夏天最后的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这是爱尔兰民歌还是英格兰民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她可爱的伴侣,都已凋谢死亡”。这是否意味着,当夏天即将离去的时候,玫瑰是英格兰大地上硕果仅存的花呢?

辽西没有玫瑰,但八月份,我们的山野地头还花事正繁,野菊花黄灿灿地开着,鸢尾花紫苏苏地开着,勿忘草蓝莹莹地开着。我受生产队指派,到东山坡上看地,庄稼都割倒了,正等着大车往回运。我喜欢看地,因为可以一边看地一边看书。《苦菜花》《迎春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那时最爱看的小说。记得有一幅插图,好像是冬妮娅正在和保尔告别,乌黑的发辫,蓝色的水兵飘带,让人百看不厌,浮想联翩。也许立秋的姐姐立夏就是这个样子吧,我想。后来看了《简·爱》,我又觉得立夏更像书中那个叫海伦的死去的小女孩,她的墓碑上刻着四个字:“我将复活。”

有时正看着书,雨就上来了。风起云涌中,赶紧坐在拉庄稼的大车上回家。有些害怕,却没有战栗,也没有惊奇。许多年后读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笔记》,他说:“如今的闪电比两千年前更常见,但没有人感到惊奇。我们必须清醒过来表示惊奇。”是啊,现在的人怎么对闪电不感到惊奇呢?可是我仍然没有惊奇,只是在这句话下面画了道横线。

九月

他们说今年此地会有大群的鸟儿飞过,也许我能猎获一些。

——Jane Austen(1796)

简·奥斯汀是十八世纪的英国女作家,主要作品有《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以及《曼斯菲尔德庄园》等。据说英国央行不久前决定,将以奥斯汀的头像取代生物学家达尔文的头像,印在新版十英镑的纸币上发行。我见过女作家的头像,说她是英格兰乡村少妇绝不为过,而且是前维多利亚时代的,这样的古典女人,竟然有猎鸟的嗜好,这倒多少令我惊奇。

“鸟的迁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这话不知是谁说的,但我相信,鸟的故事一定牵涉着神秘的约定。据说北美有一种鸮莺,每年都会在八月二十五日夜间准时起程,列队南飞。这用我父亲的话说,就是有数的。在父亲看来,一切都是有数的,如果中秋节看不见月亮,他就会感叹: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好像天气比计算机还准,什么都被预先设置了似的。

辽西没有鸮莺,却有一条白狼河。“白狼河畔秋偏早”,这是纳兰性德对辽西秋天的评价,可虽然秋意来得早,要真正看到鸟的迁徙,却要等到中秋前后,也就是九月末、十月初的时候,才会有第一行大雁飞过天空。英格兰纬度也很高,物候应该和东北及辽西接近。所以奥斯汀这封写于九月一日的书信,还是用一种推测的语气在说话,大批的“过境鸟”并没有到来。

过境鸟,对于辽西来说,所有南来北往的鸟基本上都是过境鸟,上千里的辽西丘陵(也叫热东丘陵),不过是它们中转的“停机坪”。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发生。一年秋天,我们放学经过西草甸子,有两个同学捡到一只模样古怪的鸟,但我们谁都叫不出这鸟的名字。恰好在路上碰到了一个赶车的老头儿,样子很土气,却又有点儿像城里的下放干部,他把车停住,只轻轻扫了一眼,就告诉我们说那是只白鹤,别名西伯利亚鹤。——白鹤也能飞到我们这里吗?老头儿说,这是只“迷鸟”……

我一直记着这个词:迷鸟。迷鸟的本质是候鸟,只是因为某种意外,在候鸟迁徙的路上掉队或迷路了,从而变成了临时的留鸟。而那个秋天、那个老头、那只白鹤,则像是迷鸟故事的一个图解,有一种莫名的神秘和象征意味。

九月,正是“一川白露下蒹葭”的时候,我心中总有一首歌挥之不去,歌名叫《我们的田野》:我们的田野,美丽的田野;湖边的芦苇中,藏着成群的野鸭;一会儿在草原,一会儿又向森林飞去……

十月

在草地前方的路上,战争期间,人们会从那里看到停泊在霍斯利海湾的战舰的最高桅杆。我喜欢这样的想法:老式的英国房子,上面有样子奇特的烟囱和风标,面朝大海,而海上有船。我清晰地记得我们大家一起住在纳斯里的日子,从窗前会看到猎犬穿过草地,我父亲和简奈易先生都戴着他们的猎帽,还有他们长长的鞭子,等等。所有陈年往事,此刻都在心在目,如老照片。匆言不赘。

——Edward Fitzgerald(1839)

这段话显然是出自一封书信,表达了一个英国人对往昔的怀念,陈年往事,在心在目,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他的英国梦。现在我们都说中国梦,其实,一个民族的梦想既可以是憧憬,也可以是怀念;既可以是愿望,也可以是乡愁。如果老式的英国房子是美的,那何必追求高楼别墅?如果猎犬穿过草地是美的,又何必让驱车代替散步?

我想起在英格兰的格劳斯特郡,编选这本小书的Peter Buckingham先生也有两只猎犬,一只叫Parker,一只叫Pepys。可能对英国人来说,猎犬意味着一种传统和品位。正如在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笔下,猎犬有一种王者之气:“猎犬们还在院子里戏耍,但那猎物却已无法逃脱它们,尽管它正飞快地穿过一片片丛林。”

英国人喜欢猎犬,不知是否也喜欢鹰。我们辽西丘陵部分属于长白山脉,部分属于燕山山脉和努鲁尔虎山脉,山脉交会的地方,时常可以见到鹰击长空的景象。鹰击长空,鸡栖草窝,鹰有时飞得比鸡还低,那是鹰直冲下来要捕捉鸡,这后来演变为我们童年的一种游戏。

十月最好看的花是向日葵。虽然在我们辽西,没有人把它当成花,但它确实是一种花,而且被称为“花中的鹰”。1978年10月,我去长春上大学,夜行列车奔驰在东北大地上,我和几个同样怀揣录取通知书的年轻人在车厢里几乎聊到通宵,有上海的,有西北的,还有两个北京的。我们要去的大学也不一样,有光机学院的,有地质学院的,还有邮电学院的,但当时我们却有那么多的共同语言,彼此没有一点儿矜持和陌生感。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一起看窗外,远处那一片金黄色,一望无际,全都是向日葵。——你们知道吗?这时一个年轻人站起来,激动地宣告:这叫Eagle of flowers,花中的鹰!他流利的英语,好像一瞬间真让那遍地的葵花展翅飞翔起来了。

如果说向日葵是花中的鹰,那枫树就该是树中的杜鹃吧。杜鹃啼血,片片殷红。十月是金色的,也是红色的,这种红色因为俄国十月革命和我们的国庆节,可以说包含了革命的成分,但毕竟也有一部分是来自漫山遍野的枫叶。特别在东北,枫叶是秋天最值得骄傲的景致。我有一位朋友隐居千山,每到秋天他都打个电话说,如果你枫叶红了的时候不来,那就等红叶枫(疯)了的时候来吧。这就是指十月。

十一月

担心霜冻,把所有的葡萄都收了起来。从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到现在,我们都处在干爽宜人的季节,没有任何多余的雨落下,大家都很开心。

——Gilbert White(1777)

父亲说“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显然农历的十月已经够冷了。寒露不算冷,霜降变了天,霜降就发生在这个月份。随着英国的葡萄被收起来,中国的蟋蟀也登堂入室,开始躲在农家的屋里鸣叫了。

蟋蟀的别名叫蛐蛐,在辽西,你说蟋蟀没人知道,必须说蛐蛐。蛐蛐是象声词,形容蛐蛐的叫声,蛐蛐——蛐蛐——的。这样蛐蛐在鸣叫的同时,也是在呼唤着自己的名字。整个秋天直到初冬,蛐蛐都在呼唤着自己的名字。

但蛐蛐最怕刮风的天气,一刮风,它们就一声不响,噤若寒蝉。而辽西的风是全国有名的,特别是秋末冬初的时候,风势很大,风向也变幻不定,今天是东南风,明天是西北风,并最终让西北风压倒东南风,主导整个冬天。现在想,人和蛐蛐毕竟是不一样的,比如我,一是我从来不呼唤自己的名字,二是我从小喜欢风。辽西的风吹拂过我的童年,也吹拂着我的记忆。

那年代农村还没有玻璃窗,都是纸糊的窗户,风一吹,窗纸就发出奇特的声响,让人听着心里慌慌的,并耽于幻想。我还有个习惯,爱在窗纸上画小人儿,往往一不小心,窗纸就被戳破了,母亲一边骂,一边赶紧找纸来补上,这样补来补去,窗户就打满了补丁。有时家里来了客人,坐在炕上看窗户上的补丁,也看那些小人儿,就问是谁画的,母亲说,还有谁,我儿子呗!语气中既有无奈也有骄傲。

晚上睡不着,听着风吹窗纸的声响,就觉得我画的那些小人在同某种怪物作战,个个表现英勇,活灵活现。而早晨一觉醒来,发现漫天皆白,上霜了。

英国作家D.H.劳伦斯曾写过一篇叫《美国古典文学研究》的文章,他写道:“只有生活在有养育之恩的土地上,而不是背井离乡到别处流浪,人才能享有充分的自由。”对此许多人都深有体会,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是美国古典文学,而不是英国古典文学,或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结果呢?

十二月

大雪一夜未霁……我们出来的时候,安布尔塞德看上去很惊艳,竟如同异国的村庄。远处的山峦显得轻盈而欢悦,在蓝色的天空下,又如日中天般夺目而清晰。我们听见水禽在湖边鸣叫。木星在安布尔塞德群峰上简直是灿烂辉煌,而在雷代尔河的对岸,还有一颗大星悬挂在山头一角。

——Dorothy Wordsworth(1801)

这段话告诉我们,十二月的天象很美,像一幅梦境中的画。这地方我从未到过,星辰如一团火焰,也像一串耳坠。这样的景致发生在十二月是恰如其分的。星移斗转之间,西方人的圣诞和元旦快要到了。柯尔律治有《新年》诗云:“新年宛如在荆棘丛中结出的鲜红草莓。”

但中国人并不很看重这颗草莓,他们把这颗草莓叫“阳历年”,好像是一种蔑称。在这个月份,中国人更喜欢冬至。冬至是个节气,也是个节日,冬至节。辽西人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这一天头晌要吃饺子,过晌要炖肉喝酒。晚上睡觉前,大人们会对孩子说,天短了,夜长了,早点儿睡。越这样说,孩子们就越睡不着,越睡不着,就越睡。等到天亮后醒来,才知道雪不仅下了一夜,而且是大雪一夜未霁。

辽西的雪和辽西的风是同样有名的。纳兰性德当年途经此地,曾留下著名的《塞外咏雪》词传世:“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寥寥数语,说尽了辽西大雪的精神特质,越冷越好,别具风情。因为是白狼河畔,当地史志上还有一个极美的说法叫“雪落白狼”。雪落在白狼身上,白狼不仅变得更白,也显得更加高贵而冷峻。

在这样高贵而冷峻的雪天,我和树瑟哥一般都在山上,带着自制的火枪,一心想打两只“傻半斤儿”解馋。傻半斤儿就是沙鸡,因样子比较傻,体重不超过半斤而得名。而且也飞不高,下雪天打这种鸟是最佳时机。我和树瑟哥沿着雪地里的电线杆走,一边寻找目标,一边听电线杆。听电线杆是我们当年的特殊乐趣,把耳朵贴在房檩子样的线杆上,听里面的嗡嗡声,就好像有什么人给你打电话似的,就好像你也成了有资格接电话的人似的。我发誓一辈子也忘不了那样的情景:两个很傻的乡村少年,在雪地里寻找一种据说很傻的鸟,耳朵冻得通红,听一会儿电线杆,捂一会儿耳朵,直到大风骤起,纷纷扬扬,将雪粉灌进我们的衣领。

十二月,古老的冬天。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英国,十二月都意味着冬天的正式到来,但令人惊羡的是,这个季节到来的意义却不在于本身,而在于另一个季节。所以雪莱的诗句尽人皆知:“如果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是的,不会远了,虽然“满目山河空念远”是远的,“细雨梦回鸡塞远”是远的,“日落长沙秋色远”是远的,但春天毕竟已经不远。而雪莱,这位伟大的英格兰诗人,他也可能耳朵冻得通红,却早在二百年前就从电线杆中听见了春天的消息。

故园白羽

四月羽书城

我出生的地方叫黑城子,我把它称为羽书城。因为它的地形柔曲土壤丰沃,像极了一片羽毛。从北票县城向北约百华里,你就会看到那片慈光凝碧的祥羽了。

远近闻名的黑城子大洼,南北修长,东西挺括,方圆十几里一马平川。早晨雾起东山,它就像拿出古代的“白纻”罩在身上,显得神秘、俏丽而雍容。等到雾散了,你才会领略我们的田野。大洼的地垄长,就像故乡女孩儿们那又粗又长乌黑闪亮的大辫子,春天刚开犁的时候,你顺着那一条条褐色的长垄,会看得神魂颠倒;三夏时节,满洼苍松翠柏似的庄稼,在汹涌的白云下显得肃穆,让你直想逃避;秋天摧枯拉朽的收割之后,大地裸呈,觅食的鸦阵低旋鸣叫,顽艳如巫舞;冬天可以看雪垄,那是土地的浮雕,朔风掠过,雪粉晶莹,低矮的根茬挺立如林。有时你还会看到几只喜鹊,上下翘着丽尾,春节就快要到了。

这样厚实的土地,会像羽毛吗?美国作家福克纳说,他的故乡很像是邮票——而羽毛,也就是我们中国最早的邮票。书信上插支羽毛,即为“羽书”,上面写的往往是重要的军情和政令。岑参《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的诗里说“羽书昨夜过渠黎,单于已在金山西”,可见羽书绝非轻盈物,而是动辄驱动千军万马的。所以对我的故乡,思来想去,我还是认定它是片形如羽毛,重如羽书的土地。

黑城子古称川州,白川州,记载见于《汉书》。想必古人是看到有条很白的河穿过此地,故名之。现在那条河也很白,却叫成黑城子河了。据说,黑城子出自蒙语“哈拉浩特”,也就是“黑色之城”的意思。川州原本是边地,历来蒙汉杂居,想必初到这里的蒙古人,他们准是一眼就发现,这里的草色比别处的还要绿,绿得有些发黑,于是就欣喜若狂,大喊“哈拉浩特”了。不管怎么说,反正当年的黑城子河流域,应该是农业文明与游牧文明的一处交汇地,黑杨树与白茅草同生,丘陵狼与荒原狼共舞。这片小小的、浅浅的狭长盆地,像是从蒙古草原射过来的飞鸿,也像是从燕山腹地传过来的捷报,合成千年羽书,供后人读解。地方虽小,却能让你读出“风吹草低见牛羊”的丰美,也能让你读出“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

城自然有过,传说始建于辽代,城墙为土筑,现虽仅存城基,却仍依稀可见那拙实的夯印。城体规模是南北东西各二华里。这四四方方的小城,就建在那狭长盆地的正中,好像谁不放心,又在羽毛上嵌入一枚邮票。羽毛形的土地,邮票状的小城,却不知何人,要把何物,寄往何方。

小城内外,包括附近的山沟乡野,人们最喜欢的是四月时光。T.S.艾略特在他的长诗《荒原》中说:“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对此我和乡亲们都深感不平。四月怎么会残忍呢?至少在我们那个地方,四月是美的,也是善的,因为荒地上不仅长着丁香,还长着各种野菜,长着柳芽儿,长着榆钱儿。几场春雨过后,女人们就鲜活了,呼儿唤女去树林采蘑菇,男人们则忙着整地开犁。白嘴鸦绕树三匝,田野上人欢马叫,生产队的麦苗正大面积返青。这成群的、鲜亮的四月,每当四月之光照亮我们的四方小城,那片土地就像马克思所讲的,不仅有莎士比亚的丰富性,也有伦勃朗的强烈色彩!

我父亲就是四月出生的,到他去世的时候,还千方百计地赶在四月。在父亲心目中,好像四月隐藏着他所有的生命秘密。父亲临终前的一件事儿,让我至今耿耿难忘。那是1996年的春天,在沈阳,我事先并不知道父亲的病况,可那天晚上却亲切而悲伤地梦见了他。父亲好像是从一座花园里慢慢走来,背景是巍峨的王宫,他对我说他要走了,因为夏天即将到了,而人在夏天走是不好的。醒来后我看了下表,是凌晨四点过五分,因为睡不着,就打开灯,拿起放在床头的一本书看。那本书是前天刚买的,还从未翻过,是美国作家巴塞尔姆的小说集,英文版。我随手翻开,没有任何选择,就看到这样一个题目——A Palace at Four AM,译成中文,就是《凌晨四点的王宫》!而一个小时之后,我就接到电话,说父亲已在弥留之际。那天是四月十八日,父亲九十一岁。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那个四月凌晨的梦境,是父亲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吗?而令人不解的是,那个梦怎么会和王宫、会和英文连在一起呢?父亲是辽西丘陵的农民,他平生没见过任何王宫,更不认识什么英文。当然我在大学读的是外语系,那是难忘的八十年代。为了供我读书,父亲在七十多岁的高龄上还要做豆腐卖,他每天起早推磨,然后把做成的豆腐挑在肩上,比两桶水还沉,到矿山或集市去卖。那些年我每次放假回家,临行时从母亲手里接过的钱都是零零碎碎的,且浸润着父亲的汗渍和豆浆的水印。有时父亲走在路上,连过路人都有些不忍,就问你儿子干啥呢,父亲大概很喜欢被这样问,总是慢慢撂下挑子,等直起腰才正式回答:能干啥?就会念书,学的是英文!他把“英文”两个字咬得很准。父亲,其实你也是懂得英文的,不管它来自英格兰,还是美利坚,在我心中,都是你赋予了这两个字以最深的爱意,最大的光荣。所以父亲,既然是你的艰难支撑让我学会了英文,那么,我所学会的英文就应该有责任向我传达你的生命信息,以证明它不仅通行国际,而且也是知恩图报、聪明晓事、富有灵性的语言!我想整个事情是这样的,父亲!

至于王宫,故乡没有王宫,但却实实在在有座王府。父亲曾多次向我们说起那王府,在什么位置,种什么花草,养什么骡马。还有这样的民谣:四四方方的黑城子,住着周周正正的小王子……这民谣很像是一篇童话的开头,至今在我的记忆中散发着强烈的预言般的美感。直到上了中学,才明白小王子其实并不小,也并不周正,而是个作恶多端,十恶不赦的家伙。那当然是解放前了,小王子叫沁布多尔吉,时任土默特右旗(即今北票市辖区)旗长,兼国民党热北保安军司令。黑城子虽小,小王子却管着很大很远的地方。人家的王位据说还是乾隆爷封的呢,钟鸣鼎食,世袭罔替,传到其父老王子,又传到他,也不容易。但小王子这人太黑了,黑得连个白茬儿都没有,特别在八路军开进辽西后,他骑黑马,带黑枪,出没山野,形同土匪,表现尤为顽劣。所以小王子气数尽了,解放后他被人民政府怒不可遏地通缉、宣判并执行了枪决。据父亲说,那天老百姓们是连夜行动,手挑肩扛,奔走相告,像发水似的冲进了城内的王府,幸福的混乱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

凌晨,母亲总忘不了喊我上学。我们上学必须要穿过两座小山,它们在城墙西北角约三华里处,南边的叫封山,北边的叫敖包山。两座山都比别的山绿,并大小相似,像女人的乳峰。在当地人眼中,这两座山都有点儿神圣不可侵犯的意思,封山是汉族人追先祭祖的地方,敖包山则是蒙古族人祀神祈福的地方,而且据说也是老王子的陵寝,多次有传闻要考古挖掘,却慑于陵内机关,终未实现。虽然王陵威严,却压不住生命的浪漫,所以每当十五的月亮升起,就会有哪位哥哥到山上去等他心爱的妹妹,马头琴会响起来,套马杆会竖起来。唱《敖包相会》,喝套马杆酒,多年以来,在我的故乡已渐成风俗。

还是继续说上学吧。我们的中学位于城内的东北角,在全县很有名气,样子也是四四方方的。当时是“文革”后期,我们虽戴着红袖标,其实却既不怎么上课,也不怎么造反。对我们而言,“红卫兵”不过是走进中学的代名词,就像俄罗斯小说《早年的欢乐》有时也被译作《初欢》一样,仅仅意味着一种纯正、一种忠诚、一种青涩的早熟,就像四月的杏花。黑城子的杏花多,附近的山沟乡野更多,每到四月就粉墨登场,把山川美化得不成样子。所以,杏花后来被定为北票的县花、市花,至少在我的故乡是极得人心的。中学毕业已三十多年了,有一次,我从省城回乡探亲,下车时看到一位当年的女同学,她就站在那里卖杏花,旁边还跟着一群围上来叫卖的妇女。那水灵灵的杏花让我想起了在中学的青涩岁月,正要上前打招呼,可她却扭过头跟别人说:哎,这车怎么晚点了呢?

其实我当年最喜爱的不是什么桃花、杏花,而是学校北面那片野生林。黑森森的老树林子,好像有上百年了,树种很复杂,我的同乡好友,现在美国杜克大学森林资源系任教授的邵国凡博士曾告诉我,那属于我们辽西最典型的针阔混交林。不过当时觉得挺神秘,挺可怕,像一团不知啥时候留下的黑云,兀自在那里翻滚。黑城子有了那片黑树林,就显得更黑了,可以说黑出了灵魂,黑出了气韵,黑出了许多男孩子雄心勃勃的梦。

曾有许多次,我在中午时间或放学之后,就那样一个人坐在已经颓败的北城墙上,望着远处静穆的黑树林发呆。那片树林也叫高音树林子,高音是什么人?他是最先种下这片树、拥有这片树的人吗?或者他是某个皇帝派来经管这片树的人,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本苏联小说写的,他是个林务官,是美丽的冬妮娅的父亲?现在看来很可笑,当年的我竟如此耽于幻想。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独自走进了那片黑树林。其实里面并不黑,而是疏朗明亮的,树木都高大、挺拔而沉稳,也有丛生的灌木。走到林边,是黑城子河,那是我们全公社的母亲河,正当雨季,水流渐旺,白亮亮地奔东南而去,我知道她将汇入牤牛河,牤牛河将汇入大凌河,大凌河汇入大海,而这和人生的境况是相似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乡已越来越远,回乡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但在心中,故乡那片羽书还是百读不厌的。前年因为到北票办事儿,又顺便回了趟黑城子。同学相见,自然要说同学的事儿,比如镇上中学的校长去世了,他是我当年最要好的同学。还有那位卖杏花的女同学,听说因丈夫下岗,日子过得挺艰难。当然,也有人混得不错。站在初冬的大洼上,我试图重新找回四月的光芒和气息,却毫无灵感。几天后坐在汽车上,挥别大洼,挥别小城,才觉得那小城更像一枚邮票,那洼地更像一支羽毛了。而俄罗斯叶赛宁的诗句也随之恰当地涌上心头:“我们的田野,在自己的忧伤中变得更加好看了!”

丽达与龙鸟

小时候,上一趟北票县城可是件大事儿,那就像每个孩子的成人礼仪。孩子们一起玩,急了就相互质问:你没上过北票咋的?第一次上北票是在上中学时,学校组织的,是去参观那里矿区的什么展览。但令我们动心的并不在参观本身,而是它很像一次真正的“串联”或“拉练”,从黑城子到北票,来回近二百华里,学校要求我们全都步行,而且要当天往返。那是个晴朗的日子,我们凌晨出发,踏月返回,一路上打着红旗,高歌迅跑,引得沿路百姓好生羡慕。记得那天晚上回到家,进门就先拿起水瓢,喝了半瓢冷水,然后把同学路上送我的一个麻梨递给了母亲,母亲问说哪儿来的,我大大咧咧地回答:还有哪儿?“票上”买的呗!确实,从到过县城的那天起,我自己就觉得长大了。

我们那里把北票也叫“票上”,就像上海人把他们的城市也叫“海上”一样,所以有本杂志叫《海上文坛》,还有本小说叫《海上花列传》。我们票上没多少花,是个矿区,但出的煤却可以跟花相比,都是优质的无烟煤,要不日本人怎么看中了这个地方呢。北票的采矿史可以追溯到清光绪年间,民国以后,北票的矿业更初具规模,声名远播。这可以举个例子,地质学家丁文江,是“五四”时期的大学者,曾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出任过北票煤矿公司的总经理。丁文江,字在君,江苏泰兴人,曾负笈日本,又转学英伦,是中国现代地质学的奠基人,并在1923年的“科玄论战”中,成为科学派的代表人物。关于他到北票任职的情由,胡适在《丁文江传》中有过记述:1921年,由于京奉铁路局经营的北票煤矿“没有成绩”,而改为官商合办的煤矿公司。丁文江因曾在那里进行过矿产调查,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而在他任职不到五年内,北票煤矿就变成一个“很有成绩的新式煤矿公司”了,云云。这样一位在现代中国影响卓著的人物,我想在北票县城,至少在矿区,是应该有座纪念碑的,但是没有。去年回乡,有朋友赠我一部新出的《北票市志》,印刷精美,装帧考究,从历史沿革到现实政绩,工商百业,远近名人,均搜罗囊括其中,但从头翻到尾,却还是不见这位丁文江先生的大名,这就未免是一种缺憾了。关于丁文江的人品与学识,他的挚友、曾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的地质学家翁文灏先生写过许多诗来缅怀,现摘录一首,以寄乡梓:“一代真才一世师,典型留与后人知。出山洁似在山日,论学诚如论政时。理独存真求直道,人无余憾读遗辞。赤心热力终身事,此态于今谁得之!”

当然,北票人也并非不懂得尊重前贤,比如清代那位杰出作家、被称为“蒙古族曹雪芹”的尹湛纳希,在北票可谓无人不晓。早在十多年前,当地政府就为他竖起了大理石雕像,并竖在县城的中心,俨然一方人文的标志。随便问过路的,只要稍有文化,也知道那老头儿和曹雪芹有瓜葛,而雪芹不是芹菜,不是雪里蕻,人家是大文化人,大到全中国、全世界都佩服。我曾在北票街上碰见一位同乡,谈话间我问他知不知道那座雕像是谁,他把手一摆,以毋庸置疑的口气说: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我当时想,在北票人中,还是我们黑城子人最有气魄,要说就说大的,没工夫跟你往细了掰扯。

尹湛纳希出生在北票下府乡,那里当年有个“忠信府”,实际上是蒙古贵族地主的庄园。那地方我先后去过三次,村落并不大,却显得古旧。据说尹湛纳希的父亲是成吉思汗的第二十七代嫡孙,忠信王府的协理台吉。但当年的王府及台吉府,如今早已化为非物质遗产,只能到这位“塞外雪芹”的遗作《一层楼》《泣红亭》里去找了。好在村口总算还有座惠宁寺,可以凭吊,你或许想问问那株亭亭古柏,是否曾见过那位台吉家排行第七、被称作“七哥儿”的男孩在此攀援?每次到忠信府村,我都像在搜寻某些空气,若有若无的,想体察“七哥儿”当年在这里著书时的心境。同曹雪芹相比,我们的“七哥儿”大概更不容易,他不是出生在六朝古都金陵,也没有流落到皇城巍峨的北京,而就在这古旧荒疏的乡野,某个遥远的清晨或黄昏,他仿佛天意般地读到了《红楼梦》,从此开始了他的写作。这里既是他的“江宁织造府”,也是他的“京郊黄叶村”。在家道中落之后,他用瘦削的肩膀担起了文化使命,用憨直如枣棍、精悍如马鞭的蒙古文字,搭起了边地风格的“一层楼”,乡野况味的“泣红亭”。可以说,尹湛纳希是把《红楼梦》本土化了,边地化了,乡野化了,从而使地处大漠南缘、自古蒙汉杂居的北票人,能从这位“七哥儿”那些尘封的书里找到他们所有情感的历史,并在外乡人面前显得体面、精神而高贵。

比如《一层楼》中有个女孩就叫炉梅,这名字会让你想到,北票人对煤的情感是多么悠久,那还是大清朝呢,就有个梅花般的女孩在伴着炉火静静地开放了。但北票人现在似乎忘了煤,不愿再提煤了。说起当地的物华天宝,他们就开出一副对联:“黑山白水黄金城,龙鸟燕戈一层楼”——里面没有煤。这当然可以理解,煤层枯竭,矿区沉陷,职工下岗,已成为当地政府的最大难题。我有几位同学就是从矿区下岗的,而且都是女生。也许当初她们愿意到矿区或嫁给矿工,是因女孩子对煤的色泽与热力有一种天然的亲近吧。她们也是“炉梅”,现在从她们的眼中,你仍不难看出那种对矿山炉火依依惜别的泪花。

现在我该说“龙鸟”了。北票的煤层是枯竭了,可现在又有了古生物化石,所以不乏后劲儿,差不多已从煤城走向化石之城了。过去是开着卡车到北票买煤,现在是开着小车到北票买化石。特别是“中华龙鸟”化石的出土,使北票这片土地闻名遐迩,更显得风物高闲、神情古朴了。不知什么时候,尹湛纳希雕像已被迁走,取而代之的是以白钢焊制的龙鸟造型,明晃晃地矗立在县城中心,吸引四方的目光。

走进离县城不远处的化石博物馆,你会迎面看到一幅巨照,上面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手里举着一本《美国国家地理》,封面上画的就是北票出土的龙鸟。但人们能否想到,1996年,最初那只“丑小鸭”似的怪鸟,却是个普通农民发现的。考古发现离不开农民,兵马俑是农民发现的,三星堆也是农民发现的吧。所以在那个博物馆,我觉得还应该有幅更大的照片,辽西农民的照片,土地之子的照片,因为土地,皇天后土,不管有多么丰厚的珍藏,都宁愿选最质朴无华者为其代言。远离土地的人是发现不了龙鸟的,龙鸟也不会让他们发现。他们可以题词,可以签名,可以留念,但从本质上说,他们未必能真正理解这些来自土地深处、距今约一亿年前的古生物的灵魂。

如果仍有位置,我还想建议,在那些衮衮诸公似的中外考古学家、地质学家、生物学家的名字后面,能否再加上一位诗人的名字?他叫W.B.叶芝,爱尔兰诗人,192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因为他,曾以诗的形式想象了鸟类进化与人类发展的神秘对应关系。他那首有名的《丽达与天鹅》,是从古希腊神话中汲取了灵感,说天神宙斯看中了人间美女丽达,就变成一只天鹅飞来与她幽会,而由此生下了海伦,由此引发了战争,由此改变了世界。作为神秘主义诗人,叶芝感到,那些被赋予了伟大神性的鸟类,是往往能化育和创生新的历史的。

根据科学家们对那些化石的研究,我们不难想象,亿万年前的北票地区,是龙鸟的伊甸园,也是龙鸟的庞贝城,那一天火山喷发,天崩地裂,龙鸟们的羽翼将丰未丰,但惊飞之际却若垂天之云。未逃出的在瞬间化为永恒,逃出的则遁入了永恒的进化,成为鸟类的始祖。这一幕无比壮丽的灾变,要是从叶芝的观点看,那就不仅是演示了鸟类的进化史,也揭示了宇宙的罗曼史。而亿万年前,龙鸟就是天鹅,从生命进化的角度看,它们甚至更强健,也更有资格被赋予伟大的神性,成为众神之王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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