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务铿锵

声务铿锵

【原文】

宾白之学,首务铿锵。一句聱牙,俾听者耳中生棘;数言清亮,使观者倦处生神。世人但以音韵二字用之曲中,不知宾白之文,更宜调声协律。世人但知四六之句平间仄,仄间平,非可混施迭用,不知散体之文亦复如是。“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二语,乃千古作文之通诀,无一语一字可废声音者也。如上句末一字用平,则下句末一字定宜用仄,连用二平,则声带喑哑,不能耸听。下句末一字用仄,则接此一句之上句,其末一字定宜用平,连用二仄,则音类咆哮,不能悦耳。此言通篇之大较,非逐句逐字皆然也。能以作四六平仄之法,用于宾白之中,则字字铿锵,人人乐听,有“金声掷地”之评矣。

【注释】

①金声掷地:谓掷地作金石之声。形容语言文词铿锵有力。

【译文】

宾白的学问,首先务必要铿锵有力。一句拗口,听众听起来就会像耳中长刺那样难受;几句清晰响亮,能使观众在疲倦时精神一振。世人只会将音韵用在曲词中,却不知宾白的文字更应该声律协调;世人只知道四六的骈文要平仄相间,不可以混用重叠,却不知散体的文章也是如此。“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两句话是自古以来作文章通用的要诀,没有一句话和一个字可以不用声律的。如果上句最后一个字用的是平声,下句最后一个字就必须要用仄声,两个平声字连用,就会使声音喑哑,不能听清楚。如果下句最后一个字用的是仄声,与此句相接的上句最后一个字就必定要用平声,两个仄声字连用,声音就会像咆哮一般,不能悦耳动听。这说的是通篇的大体要求,并非每句每字都是如此。如果能将写四六骈文的平仄法则,用在宾白当中,就会字字铿锵有力,人人爱听,得到“金声掷地”的好评。

【原文】

声务铿锵之法,不出平仄、仄平二语是也。然有时连用数平,或连用数仄,明知声欠铿锵,而限于情事,欲改平为仄,改仄为平,而决无平声仄声之字可代者。此则千古词人未穷其秘,予以探骊觅珠之苦,入万丈深潭者,既久而后得之,以告同心。虽示无私,然未免可惜。字有四声,平上去入是也。平居其一,仄居其三,是上去入三声皆丽于仄。而不知上之为声,虽与去入无异,而实可介于平仄之间,以其别有一种声音,较之于平则略高,比之去入则又略低。古人造字审音,使居平仄之介,明明是一过文,由平至仄,从此始也。譬如四方声音,到处各别,吴有吴音,越有越语,相去不啻天渊,而一至接壤之处,则吴越之音相伴,吴人听之觉其同,越人听之亦不觉其异。晋、楚、燕、秦以至黔、蜀,在在皆然,此即声音之过文,犹上声介于平去入之间也。作宾白者,欲求声韵铿锵,而限于情事,求一可代之字而不得者,即当用此法以济其穷。如两句三句皆平,或两句三句皆仄,求一可代之字而不得,即用一上声之字介乎其间,以之代平可,以之代去入亦可。如两句三句皆平,间一上声之字,则其声是仄,不必言矣。即两句三句皆去声入声,而间一上声之字,则其字明明是仄而却似平,令人听之不知其为连用数仄者。此理可解而不可解,此法可传而实不当传,一传之后,则遍地金声,求一瓦缶之鸣而不可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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