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露锋芒

初露锋芒

李鸿章最初在曾府做事,得到曾国藩的赏识,还是因为一篇奏章。

初来乍到的李鸿章,写了一篇区区六百多字的奏章,参倒了一个家世背景非常显赫的官员。这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非议。也因为这件事情,才让曾国藩开始对李鸿章另眼相看,觉得他这个学生李鸿章绝非等闲之辈。觉得他傲是傲,但是真有那么一点傲的资本。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同治元年,声势浩大的太平天国军队和清兵在安徽定远、寿州等地相遇。当时,时任安徽巡抚的翁同书弃城而逃。太平天国军队等于是不战而胜,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安徽当地好几座城池。

一时之间,舆论哗然。这件事情很快成为朝廷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话题。

安徽巡抚翁同书弃城遁逃,弄得人心惶惶。曾国藩想针对这件事情上奏朝廷,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他对翁同书的所作所为十分鄙视,但又苦于翁家家世显赫,不知道奏折该怎么写。

当时,翁同书的父亲翁心存正处高位。翁同书的弟弟翁同龢又是同治皇帝的老师,非常受人尊敬和爱戴。翁同书如此显赫的家世背景,让曾国藩很为难。他想参翁同书一本,又怕因为这样使他成为众矢之的,于是灵机一动,把这个难题交给了他的门生。

曾国藩给他幕下的学生出了一道命题作文——《参翁同书篇》,让他们各自独立完成,分头去做。

这些学生里面当然包括李鸿章。心知肚明的李鸿章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展露才华的机会。

拿到题目以后,李鸿章略作沉思,心里即刻就有了定论,也有了清晰的思路。李鸿章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作文。文章里,他还跟以前那样,有点狂放,有点傲,侃侃而谈,妙笔生花。

后来,曾国藩拿到这些学生作业逐一翻看,其中一篇,突然让他眼前一亮。

这就是李鸿章所写的《参翁同书篇》,这篇文章只有区区六百多字,但句句属实,字字铿锵有力,力透纸背,对翁同书口诛笔伐,读来似乎会让人神共愤。

身为封疆大吏,当为朝廷存体制,兼为万古留纲常。今日不为忠言,毕生所学何事?……军兴以来,督抚失守逃遁者皆获重谴,翁同书于定远、寿州两次失守,又酿成苗逆之祸,岂宜逍遥法外?应请旨即将翁同书革职拿问,敕下王大臣九卿会同刑部议罪,以肃军纪而昭炯戒。臣职分所在,例应纠参,不敢以翁同书之门第鼎盛瞻顾迁就。是否有当,伏讫皇上圣鉴训示。

曾国藩看出了这份奏折的高明之处,不仅因为李鸿章痛陈翁同书的若干罪状,言之凿凿,还因为结尾那句“不敢以翁同书之门第鼎盛瞻顾迁就”。一句话,让朝廷断了为翁同书开脱罪名的念想,委实是杀人不见血的绝妙招数。

读毕奏章,曾国藩连连赞叹,对李鸿章竖起了大拇指:“少荃,才可大用!才可大用!”

后来,这篇奏章被曾国藩呈送给了朝廷,没有再做任何修改。

也是因为这篇奏章,曾国藩轻而易举地参倒了弃城逃遁的安徽巡抚翁同书。翁同书被革职拿问,移交刑部议罪。这里面李鸿章的功劳居多。

当然,也是因为这件事,年纪轻轻锋芒毕露的李鸿章就此与翁同书以及翁同书的弟弟翁同龢结下了很深的梁子。

等到后来李鸿章创建北洋舰队时,翁同龢凭借手中权力,从中作梗,多次故意拖欠、克扣北洋舰队的军费,处处与李鸿章为难,跟李鸿章作对。

李鸿章善写奏章,一方面是因为天赋使然,另一方面得益于他在曾府长时间的勤学和苦练。这项技能,成为他后来的一个核心竞争力。李鸿章撰写的奏章,文辞通达,条理清晰,总是能够切中要害。

因此,在翰林院任职的最初几年,李鸿章获得了好多人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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