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文化权利与公共文化服务

公民文化权利与公共文化服务

公民究竟有多少!化权利?由谁来保护公民的!化权利?江苏区域之间的发展差异和弱势群体文化权利存在被“忽视”的现状,各级政府必须在其所辖范围内,提供众多的公共文化设施和优质的文化服务,以保障公民这种权利的充分实现。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文化权利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这是国家建设、社会文明、民族进步的迫切需要,是全国人民进一步提高物质文化和政治生活水平的愿望和要求。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文化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本质要求,切实保障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正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我们党执政能力的具体体。

获文化部主办的“2005中国公共文化发展论坛”一等奖;原载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主编的《江苏文化蓝皮书》,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入选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2005年全省思想宣传工作调研报告汇编收入《思想的维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艺术百家》2006年第7期。

一、文化权利:关乎政府的文化责任

联合国于1966年12月16日通过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其文化方面的主要内容为:“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之利”,“公约缔约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所必需的步骤”等等。中国政府于1997年正式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于2001年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这一重大决策表明了中国政府对公民权利国际标准的认定,表明了党和政府不仅注重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政治权,而且开始把公民的文化权列为保护的范畴。

(一)公民究竟有多少文化权利

1.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权。政府兴办的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公民可以享受其提供的各种文化艺术服务。这些公共文化场所不仅肩负着保护人类遗产、普及社会教育的责任,而且是公民及时准确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窗口,是汲取爱国主义精神和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的第二教育课堂。

2.享受文化科技进步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个最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往往是以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中享用到现代文化科技含量和需求的满意程度为参照。电子信息、数字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文化权利产生了相当积极的影口向,不仅使艺术产品高档次、品牌化,而且给人视觉冲击和美的享受;不仅使广泛的人群能够轻松接触到世界文化遗产、各国艺术经典、各门类图书期刊,为人类创造终身教育的机会,而且能够迅速让你获得和使用最先进的研究成果。

3.参与文化生活权。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以及文化市场所提供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给人民群众参加社会文化生活、欣赏艺术以及受益于智力发展的权利。这种参与完全遵照公民本身意愿,符合自己审美需求、能够抒发自己感情,是一种自由的人性化选择。

4.接受教育和培训权。公民有目的地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以适应现代科技更新换代、不断发展的需要。这种利用闲暇时间把娱乐活动与接受教育、培VII技能和锻炼结合起来的做法,不仅自身受益匪浅,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发展。一个人自发学习的愿望越强,意志就越坚,成效越显著,对改善公民的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有非常大的帮助。这种权力有着更多自由空间,既可以从国家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中获得,也可以从社会其他渠道中获得,或在家庭内根据个性化的要求安排学习和切丨练。

5.文化创意权。文化创意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继承发展传统文化艺术过程中,产生的新的创新和突变,并达到新的境界;其二,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公民自身激发出的新的精神和能力,以及物化出的新的文化产品创意。创造出这些文化产品或方式,在满足自己需要的同时,整个创造活动也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文化人”。文化创意权能让公民的创新热情和潜能得到极大的发挥,充分体现公民文化主体意识,这是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积淀和成就文化事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当然公民有保护自己文学、科学或艺术作品的精神和物质利益的权利。

(二)政府如何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

公民享有充分的文化权利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目标和内容。而政府必须保障这种权利的充分实现,并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优质、公平的文化服务。这就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其所辖范围内,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导方式,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服务设施、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核心,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全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这一体系是政府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极为重要的关键因素。

1.公共文化服务体制。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以社会团体和个人协同提供,以开展文化艺术活动为服务内容,以满足公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目的,具有公共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其服务的对象是本辖区内的全体公民。

2.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是为公民提供文化活动的物质载体,是公民享有平等发展机会的先决条件。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政府基本建设资金计划和财政预算。

这是贯彻公民参与促进文化认同的政策措施,使文化认同成为个人、团体、国家和地区间相互了解的基础平台。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统筹规划、布局合理,体现公平化、人性化、科学化。

3.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具体内容。这种精神产品的供给是源源不断的,既有传统的经典艺术,又有充满时代气息的新的文化形态,是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相融相兼的统一体,能够满足不同人群、不同文化层次的需求。

4.公共文化服务者。至少包含四个方面的基本队伍:为提供文化服务产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队伍和业余群众文艺骨干队伍,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管理者队伍和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文化事业的有识之士队伍。

5.公共文化政策法规。这是公共文化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保障。从设施规划、资金投入、服务内容、队伍建设、管理利用等方面,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为公民文化权利提供最基本的平衡与保障,从而能够自由、平等地分享文化成果。

此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包括服务的技术设备、艺术包装以及内部管理机制、运行方式等内容。

(三)“两个率先”与公民文化权益

“两个率先”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江苏发展的总定位,是江苏本世纪头二十年奋斗前进的总目标。随着“两个率先”进程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随之变得更加突出,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问题也就非常明显地摆在各级政府面前。小康也好、现代化也罢,说到底其核心内容是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小康和人的现代化。而人的小康和人的现代化,首先是以人的幸福为宗旨。只有当广大公民的文化权利得到应有的尊重,心中充满喜悦和快乐,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我省“两个率先”的实现才能协调和全面。毋庸讳言,我省现阶段文化建设还有不少“洼地”,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公民素质与小康社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相当的差距,不仅知识文化水平需要极大提高,在思想道德素养方面也存在着普遍的欠缺。

“两个率先”理所当然包含着文化的率先,政府必须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不断加大文化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公民文化素养的提高创造必要的保障条件,充分实现公民应有的文化权利。一方面,“两个率先”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民文化权利的充分实现奠定坚实的基5出;另一方面,公民在分享文化成果的过程中,激发出参与“两个率先”的热情和更多自觉投入的行动。“两个率先”与公民文化权利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和谐共进尤其重要。政府要满足和保障公民正当的、积极向上的、健康的文化需求和权利;公民也应当在文化权利的实现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鉴赏能力和创造水平。公民文化权益实现的水平高不高,不仅是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量,也是检验小康社会和现代化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

二、公共文化顺乎民心的文化工程初现端倪

自1996年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把江苏建设成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以来,全省文化事业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在改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繁荣文化艺术创作、培育特色文化品牌产品、创新基层文化服务手段等方面,取得较大成就。一个覆盖全省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供了较为快捷和多样的选择。

1.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优化。到目前为止,全省有文化馆116个,其中国家一级馆31个,居全国第一;公共图书馆100个,其中国家一级馆47个,列全国首位;博物馆97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395个。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便民利民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大幅度改善,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决策。1997到2000年省政府拨出3750万元用于全省375个文化站进行了改造和建设。2000年江苏以举办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共投入场馆建设资金5亿元,全省建设改造了31个场馆,其中有的场馆当时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平。进入“十五”期间重大文化建设取得新的突破。2002年至2005年省财政又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设施建设(安排273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全省30个无房和不达标文化馆、图书馆的新建和扩建。南京图书馆新馆、江苏省科技宫、江苏省美术馆新馆等,都是投资数亿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苏州、扬州、镇江等市博物馆新馆,无锡市文化馆、宿迁市文化艺术中心,徐州市图书馆新馆、南京市金陵图书馆新馆等一大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均被当地政府列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和民心工程。

如秦市文化广场落成开放

2.优秀文艺作品供给量显著增加。近几年来江苏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龙头,努力打造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文化产品。1998年以来,江苏在全国“文华奖”评比中,夺得3个文华大奖、9个文华新剧目奖。中宣部已举办的九届“五个一工程奖”,江苏有近70部作品入选。在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选中,苏州的儿童滑稽戏《一二三,起步走》、无锡的舞剧《红河谷》荣登国家十大精品剧目。全省艺术表演团体127个,每年滚动生产100台左右新剧目,演出场次3^87万场,观众1697.3万人次。在第十届全国美展中,我省获得金奖1件、银奖9件、铜奖24件、优秀奖12件,入选获奖总数居全国前列,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3.文化建设工程强势推进。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全面实施。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56个县(市、区)乡镇被省文化厅命名为江苏民间艺术之乡,33个县(市、区)乡镇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民间特色艺术之乡。去年南京白局、常州手绘梳篦、无锡手捏泥人、宜兴手工紫砂陶艺、以《白蛇传》为代表的镇江口述文学、扬州清曲、溱潼会船、南通板鹤风筝、金湖秧歌、云渡桃雕、海州五大宫调、睢宁落子舞、东台发绣被列为首批省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项目。苏州市被列为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试点城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共享工程”江苏省分中心初具规模,现已完成300个基层点的签约计划,有246个基层点已为城乡群众开展服务。精心打造沪宁高速沿线音像管理示范区。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目标,示范区建设由城市向沪宁沿线五市延伸,由沪宁沿线向宁连、宁通、宁宿徐沿线地区进。

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仅2004年,全省公共文化馆(群艺馆〉、文化站组织的各种群众文艺活动达21459次,举办展览8906个、培训班7107班次;各级公共图书馆文献总藏量达到2974丨17万册(件〉,公共图书馆年内总流通人次达1604.78万人次,举办各种读者活动2038次;博物馆举办文物陈列等展览499个,参观人次599丨5万人次。全省各地公共文化部门在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上,既注重精心策划代表江苏水平、体现时代特征的有亮点、有特色的品牌文化活动,又力求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机会和空间。如“2004,中国南京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盛况空前,58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活动,展现了古都南京独特的风姿,进一步提高了南京的知名度。苏州在举办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期间,组织开展大型文化活动30多场,近10万市民观看了精彩的表演、展览。无锡市举办了该市历史上规模影响大、活动项目多、参与人数广、社会反响好的第七届中国国际合唱节、太湖艺术节和“激情周末”三大艺术盛会,凸显了无锡都市文化的开放性和融合性。扬州与央视国际频道合作的“烟花三月下扬州”大型文艺晚会和中国古筝艺术第五次学术交流会,取得圆满成功。徐州市努力拓展演出市场,积极开展“文化大篷车”系列活动,等等。这些品牌性活动不仅唱口向本省,乃至在全国以及国际上都产生了重大。

5^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全省各地为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积极探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在文化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体制和机制、方式和方法上不断创新,促进了全省基层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盐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100场广场文艺演出、100场文化活动进社区、100场文化活动到农村,吸引了全市百万群众参与的先进文化下基层“三百工程”活动,受到城乡群众的普遍欢迎。南通市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百千万”工程,即市区开展较高水准的文化活动100场、县〔市区〉组织有一定影响的文化活动1000场、乡镇(社区)组织各类文化活动10000场,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淮安市组织实施宁连路沿线文化示范带工程,农村百里文明示范带创建活动,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基层文化工作。连云港市精心组织“先进文化进万家”及一年一度的“在海一方”广场文化系列活动。常州的“春之戏”、“夏之歌”、“秋之舞”、“冬之画”系列群文活动,带动全市群文工作蓬勃发展。

三、文化公平:一个待解的难题

江苏借助经济持续增长和文化深厚的积淀,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向新的高度攀升,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但由于江苏区域之间的发展差异,在苏南与苏爿〖、城市和农村仍然有一支庞大的弱势群体,他们渴求文化公平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公民的文化权利尚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问题之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萎缩。在农村基层文化一直唱主角的乡镇文化站,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危机。近年来由于乡镇机构改革,部分地区特别是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文化阵地萎缩现象严重。尽管在乡镇机构撤并过程中强调文化站阵地确保不流失,仍然用于开展文化活动,事实上根本没有做到。苏中和苏北一些地区乡镇文化站流失面积占原有面积的30^之多,一些本来已经消灭无房、危房文化站,目前又出现了新的无房、危房文化站。再比如图书馆,全省平均每74万人才拥有一座,而持有借书证的还不到全省人口的百分之一,且藏书量也仅达人均0丨3册水平,与国际平均水平2万人拥有一个公共图书馆和国际图联人均2册的国际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问题之二,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不足。省政府在《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苏政发【2001〗74号)明确规定,“十五”期间,各级政府每年对文化事业拨款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当年财政预算增长幅度的1一2个百分点。从近年来《江苏省文化统计年鉴》和《江苏统计年鉴》分析来看十五”前四年,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财政拨款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是:2001年0.90%、2002年0.79%2003年0.71%2004年0.60%,不仅未达到1+的最低标准,而且呈逐年下降之势。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为31.13%,对文化(文物〉事业费财政拨款年均增长为14.32%,文化事业费增长比财政收入增长低了16.81个百分点。文化事业拨款区域分布呈阶梯式且差距在扩大。按2004年户籍人口计算,苏南五市文化事业费人均25.91元。同口径统计,苏中三市人均6.77元,是苏南的26.1%;苏北五市人均4.20元,是苏南的16.2%,均低于全省人均11.58元的。

就全省而言,现有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文化经济政策在县市级大多未能落实到位。一些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因种种原因无法执行,需要设立的专项资金尚未设立。经济欠发达地区多数乡镇宣传文化机构财政拨款连在编人员的工资都发放不全,基本上无办公经费、无业务活动经费、无购书经费。

问题之三,弱势群体的文化权利被“忽视”。目前全省已经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达到1478万人,占整个农村劳动力的55%以上,且86%为本省内转移;加上下岗失业人员和大量外省市来我省务工人员,这是一支颇为庞大的队伍。此外,我省共有327万残疾人,而在特困人口中有三分之二是残疾人,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约有310万人。就是这样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其基本权利容易被忽视,或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近年来,为了改善就业环境维护其基本的合法权益,我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用工制度、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义务教育体制等改革,并颁布实施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行政规章,但就如何重视城市弱势群体和农村失地农民、贫困户的文化生活,至今还没有条文规定,他们成为被“文化遗忘的角落”。我们对部分来宁打工人员做了一份问卷调查,在收到的问卷中回答业余时间从事什么文化活动时,打牌、打麻将占53%,看电视占43%。他们最希望政府多组织文化活动下社区,能发放一些免费的书刊、报纸、图书,多组织露天电影和文艺演出,让民工有人在异乡如在家的。

问题之四,文化成果共享“千年等一回”。一年一度的送文化下乡让农民品尝文化大餐,过一把精神娱乐隐,实在是难得的大好事。尽管这一惠及百姓的好事件,政府部门年年都在做,但农村是广阔天地,文化下乡仅为年节之时的应景之作,缺乏长效机制,解决不了普遍存在的文化饥渴。政府投入巨资生产的精品艺术下农村、进社区演出难这是现实,加上以农民为主体的弱势群体对花钱买戏看的消费观念尚未形成,只能对精品艺术望洋兴叹。本来农民比较青睐的电影放映,却又处于无组织、无片源、无人管的境地,农民看电影的愿望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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