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交参赞鼎力支持留学大业

4.外交参赞鼎力支持留学大业

对于邓小平要大规模派遣留学生的指示,我国驻欧美大使馆回应得很快。

中国驻美国联络处动作最为迅捷,7月中旬接到国内通报后即指定专人调查和收集美国各高校的基本资料,短时间内向国内发回11个专题报告。

在7月11日的教育部报告中,原打算8月31日在北京举行驻外使馆官员会议。由于邓小平在8月8日的催促,外交部、教育部联名向20个驻外大使馆发出通知,会议提前于8月20日在京召开。总共有驻15个国家的大使馆文化参赞或一等秘书参加会议。

驻美联络处带回来了两大箱有关美国大学的资料,供教育部参考。

召开驻外使领馆参赞会议讨论留学事务

讨论派遣留学生事务的驻外参赞会议于8月21日至9月7日在北京前门饭店举行。驻日本、英国、奥地利、法国、西德(联邦德国)、墨西哥、加拿大、比利时、瑞士、挪威、丹麦、芬兰、荷兰、澳大利亚的大使馆参赞和驻美国联络处一秘共15名参赞级外交官参加会议。中国驻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大使馆因馆务繁忙,没有派人与会。中国驻意大利、瑞典、新西兰大使正在国内,已就此事和他们面谈过了,他们也就没有派人与会。

除主办单位教育部和外交部外,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计委、商业部、公安部也派人参加了会议。

刚刚从北京语言学院抽调到教育部投入派遣留学生事务的王东礼参加了会议。他记得,这个会开得相当热烈。

与会参赞们一致拥护邓小平关于大规模派遣留学生的讲话,认为这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必由之路。

驻英国大使馆参赞胡定一(后来担任中国驻英国大使)在会上作了一个热情的发言。他回顾百年来留学生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巨大推进作用,认为派遣大量留学生必然会大大推动中国的发展。他的发言精彩,激起一片掌声。

大家纷纷发言说,目前距离打倒“四人帮”、结束“文革”还不到两年,中央就决策今后每年派遣上万名留学生,是中国历史上的空前壮举,“体现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伟大政治气魄及抓纲治国初见成效的大好形势”。

会议将“文革”中派遣留学生的停滞归罪于“四人帮”捣乱,狠狠批判他们的“罪行”。

接着,会议转入对具体问题的探讨。参赞们纷纷发言认为,中国政府已经宣告要大规模派遣留学生,引起了西方国家和大学的普遍关注,总的来说得到了好评,已经有许多大学表示准备接收中国留学生。直到现在,国外许多报刊还在刊登中国要大派留学生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参赞们提到:“不少人对我学生的专业水平及外语程度表示关注,特别是对专业水平,有的持怀疑态度。多数国家或学校认为可以较快接受,少数国家认为只有做好准备才能接受。以英国最为典型,表示除了已被确定者外,本学年不再接受。总之,对外谈判工作还要抓紧才能落实。也要估计到可能出现某些小的波折和一些困难。”

与会参赞们认为,大规模派遣留学生是好事,但凡事需要具体落实,就要稳妥,要从实际出发。以中国目前的条件,在1978—1979学年内,我国还只能派出3000名留学生。

归纳参赞们的意见,世界各国中美国的大学最多,总体水平最高,接收能力最强,因此要向美国多派留学生。在3000个名额中,派往美国的可为700人。其余的分配名额可暂定为:

英国:150~200名。

法国、日本、西德(联邦德国):各400名。

加拿大:200名。

南斯拉夫、罗马尼亚、瑞典:各100名。

意大利、瑞士、澳大利亚:各80名。

荷兰:60名。

丹麦、奥地利:各50名。

比利时、挪威、芬兰:各40名。

新西兰、墨西哥:各30名。

以上合计超过了3000名。参赞们再次提出:“由于今年选拔工作时间比较紧,而国内科技人员的专业、外文水平参差不齐,只能择优录取。1978—1979学年学习理工科的人员尽可能按照全国科学大会确定的农业、能源、材料、电子计算机、激光、空间、高能物理、遗传工程等8个重点科研领域的项目派出。”

参赞们提出了敏感问题

参赞们是搞外交的,自然提出了敏感的问题:选派留学生时如何看待台湾问题?这是因为派出的留学生一定会在校园里遇到台湾师生,怎么办?

参赞们认为,如果像以往那样,有台湾学生的学校我们就不派留学生,那么就会有许多著名大学不能去,这是不可取的。他们提出:“与来自台湾的学生同校学习,不能构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问题,但需与校方讲清我关于台湾问题的一贯立场。校方出版、提供的一切材料中,凡是需要注明国籍的地方,不能出现蒋帮伪国名‘中华民国’字样,亦不能把台湾作为国名或独立的地区。为了统一国名称号,无论是我们派出的学生还是来自台湾的学生,国名均填写‘中国’。凡是与蒋帮或伪国立大学签订和正在执行合作协定的院校,我原则上不派留学生。如我有特殊需要,经批准也可以派。”

实际上,在执行派遣留学生的进程中,上述条条框框都一个一个地冲破了。

参赞们还提到了教育部未向会议提出的“自费留学”问题。

“文革”之前,不允许“自费留学”,要留学就是公派。但在这个会议上,参赞们反映说,“自费留学”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又节约国家外汇,又简便,应予提倡”。但是他们将这个范围划定于“华侨的子女和亲属以及中国血统外籍人在华的亲属”,认为这些人只要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文化水平,在国外的亲友能够解决他们的学费,又能保证其生活费用,学校所在国又有入境许可,就可以按照1978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一般公民因私出境的办法,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负责审批,抄送教育部备案。我国政府可承认他们具有自费留学生的身份。对这个意见,公安部表示同意。

后来,“自费留学”很快得到许可,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所有公民,而且发展成为主要的留学方式,这是后话。

因为有在国外生活、工作的经历,参赞们提出了留学生“勤工俭学”问题。

大家纷纷汇报,西方国家的就业是突出社会问题。大多数国家规定,外国留学生不能找工作,但有一些国家允许外国学生勤工俭学。因此,我们也可以允许留学生“勤工俭学”。

由此又引带出了一个可否接受外国奖学金的问题,特别是来自欧洲的参赞报告说,荷兰、法国等国设有较多的奖学金名额,专向“第三世界国家”的青年提供。参赞们在会议上一致认为,如留学所在国院校提供奖学金,又不附带歧视性条件,“我可接受这类奖学金”。

来自欧洲的参赞又提出:能否去西柏林上大学?因为西德(联邦德国)的西柏林有几所大学学术水平很高。

大部分参赞认为,如对方接受我留学生,就可以派去。因为留学生不同于外交官,不代表政府,可不受限制。

那么出国留学生能否在当地参加各种组织甚至政治性活动?

参赞们提到,国外大学中社团组织很多,有些是政治性组织。对这些组织,仍应按我一贯态度,不管是中间的还是进步的,我留学生一般不参加。学校中的罢课、罢教活动,留学生也不宜介入,但是“也不能采取‘破坏罢课’的态度”,即其他学生不上课,我也不去上课,应该采取“随大流”的办法。

对于没有明显政治性的学生社团组织,参赞们的意见是:“可以有选择地参加。”

这就涉及“留学生管理”,与会者拥护邓小平、方毅关于改进留学生管理的讲话,纷纷谈道,过去那套把留学生圈起来的做法不能延续下去,要勇于让他们“经风雨、见世面,在国际阶级斗争风浪里锻炼成长”。要改变过去消极防范、限制过严的做法。目的应该是:“要抓住能使他们又红又专,学到真实本领这一中心环节,而又不要纠缠枝节问题。”

留学生当然以青年人为主体,自然会遇到恋爱和婚姻问题。与会参赞们持比较开放的态度,认为主导方针应该是正面教育,“希望他们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要谈恋爱,但不要硬性禁止,唯一不准结婚。处理留学生与外国人恋爱、结婚问题,应采取稳妥态度,分别情况,慎重处理。要防止因对此类问题处理不当,发生意外事件。”

这段话后来写入了会议简报。再到后来,这方面的限制词都取消了。

对外开放,也要引进留学生

参赞们还提出,既然我们要派遣大量留学生出国,也要打开国门,向更多的来华留学生开放,这才是有来有往的原则。

综合参赞们的意见:“目前,美、英、法、西德(联邦德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在表示欢迎我派去留学生的同时,明确要求在互派留学生方面实行互惠(在数量上不要求对等),希望我们开放音乐、美术、戏剧、考古、地震地质、农业、经济、法律等专业(原对第二世界只开放文学、历史、哲学、汉语、医学专业),便于他们派更多学生来华学习。我们认为,为来华留学生扩大开放专业,已势在必行。只有如此,才能在互换留学生工作中贯彻有来有往、互惠的原则,使我在对外交涉中处于主动地位。”

总之,参赞会议很热烈,把返回驻在国联系留学院校的热情鼓动起来了。参赞们都认为,为推动中国实现“中兴伟业”而派遣留学生,每个驻外使节都要贡献力量和智慧。

会后,教育部、国家科委、外交部联合呈报了《驻外使馆文化参赞会议讨论派遣出国留学生工作的情况报告》。方毅于1978年10月2日批示:“拟原则同意,在执行(中)再逐步完善,请邓、李副主席,各副总理批示。”邓小平随即审阅并同意了这份报告。

  1. 本章关于此次会议内容的摘引,主要来自教育部档案处保存的《驻外使馆文化参赞会议讨论派遣出国留学生工作的情况报告》(1978年)。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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